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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辉格
2018年11月9日

平等主义瓦解之后,为个体追逐成就重新打开了天地,作为生物,人类向来不乏自利动机,只是在一段时期,由于安全(包括食物和人身安全)成为压倒性的需要,个体利益只好通过小群体这个集体合伙企业来追求,而一旦安全条件改变,行为模式便开始向个人主义回归。

不过这并未让人类退回黑猩猩的状态,毕竟我们在社会性的进化道路上已走了那么远,已变得如此善于合作与联盟,也有了婚姻与亲属系统,而且,虽然个人已不再被迫分享一切,但互惠原则仍在很长时期内规范着社会行为,所以,重新开启的个体间竞争,将在全新的舞台上进行,其中的布景和道具,都是黑猩猩闻所未闻的,而表演之精彩纷呈,更是它们无从想象的。

土豪与渣男

首先登场的是一些“大人”(Big Man),或者叫土豪可能更贴切,他们并没有制度化的权力(authority),但拥有巨大的权势(power),即,凭其能力、财富与声望而在群体中取得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乃至吸引一批亲信和追随者,因而能够按其意愿主导公共事务。

土豪获得这一特殊地位的关键,是对互惠关系中对称性的破坏;施受平衡是互惠机制的核心原则,要么(个人主义版本中)在每对两两关系中实现平衡,要么(集体主义版本中)每个人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大致上相当,这种平衡未必是实际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在价值上完全相等,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预期,人们期待得到帮助的人在未来(当需要出现时或他有富余资源时)作出与所得相称的回报。

然而土豪打破了平衡,他们提供的帮助过于慷慨乃至接受者无以回报,或者他们对群体作出的贡献太大其他人无法与之相比,这可能表现为几种形式:

1)他特别富有,总是在穷困者一出现需要时就给予接济,而后者因为穷往往不能回报,于是便积累了大量人情债,这让他能够在未来某些重大事情上,比如在他所卷入的纠纷中,他所推动的公共事务中,或他竞争首领地位时,要求欠他人情者提供支持、配合或协助;很明显,这种情况只有当财富可大量积累,贫富已显著分化时才可能出现;

2)富有者也可能成为一些公共项目的主要捐助者,甚至独力负担者,比如公共祭祀或庆典,仪式用建筑,道路,水渠,防御设施,招待贵客的宴席等;这一能力很自然让他们成为公共事务的主导者,类似情形在当代的民间协会和俱乐部里也容易观察到,主要赞助者的意愿和取向总是会得到尊重,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撤回赞助来迫使群体顺从;

3)他是杰出的集体行动(围猎或战争)的组织者,若失去其领导,群体将生计堪忧,或战争失败(那可能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想象一群海难后孤岛求生的难民,其中有位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前海豹突击队员,他无疑会成为强有力的领袖;在前文明的霍布斯世界,无论食物还是安全境况,都或多或少和灾难求生相似,差别只是,在自然选择的严格约束下,简单社会中多数成年人在狩猎与战争技能上都大同小异,但随着武器技术和战争组织日益复杂化,个体间差异便会拉大,于是为豪杰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在妇女是重要甚至主要生产者的社会,财富带来的权势可由多妻制而得以强化,此时,多妻实际上成了富人将剩余物资投资于婚姻而扩大生产规模的手段,以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群岛从事园艺农业的美拉尼西亚人为例,其村庄头人常拥有十几位妻子,其中特别夸张的一位曾拥有40位妻子,其大家庭的甘薯产量占全村30-50%,而绝大多数男性则只有一位或没有妻子,庞大的甘薯储备让他能够出资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由此拥有巨大权势。[1]

宗族是另一个权势放大器,假如一位土豪同时也是位大家长或族长,能成功的将宗族财富汇聚在一起,控制其使用权,或者能成功说服宗族成员参与他所组织的集体行动(例如盗牛袭击),支持他所推动的公共议题,财富或才能带给他的权威就会成倍放大;只要宗族组织既已存在,这一点不难做到,因为让他在群体中拥有权威的那些条件,同样可以让他在宗族内获得权威,而宗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这一权威,毕竟一位来自本族的首领更可能让自己沾光。

不难看出,在土豪时代,平等虽已瓦解,但互惠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权力)仍主导着人际关系,土豪们只是在互惠中额外慷慨,努力胜人一筹,使之难以回报,只好以顺从、支持、协助和追随来恢复平衡;但是群体中有潜力这么做的常不止一个人,于是便会引发一种逐步升级的馈赠竞赛,这一现象在前部落的小型定居社会中十分普遍。[2]

新几内亚哈根山区(Mount Hagen)诸部落中流行的莫卡交换(Moka exchange)是一个著名例子;和许多文化一样,哈根人在婚礼、丧礼、出生礼等宴庆场合会向主人送礼,此时,一位土豪或有志成为土豪者可能会在常规礼物之外附加一份大礼,后者即为莫卡,受礼者被期待回礼,假如他甘于普通人地位,只须回赠等额礼物,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便从此沦为备受蔑视欺辱的渣男(Rubbish man),[3] 假如他想维持或争取土豪地位,则须加额回礼,然后最初送礼者再加额回礼,于是一次轮番升级的莫卡竞赛开始,直到其中一人落败蒙羞。

莫卡风俗中最有意思的是它和战争的关系,从中可看出土豪权势的性质;以往,哈根土豪取得权势的主要途径是充当战争领袖,由于近邻部落众多,[4] 彼此间存在复杂联盟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需要声望、技能和财富;哈根人将近邻群体归为三类:宿敌,铁杆盟友,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可敌可友者,第三种关系让情况变得十分微妙,他们之间时而发生冲突,但通常限于容易妥协媾和的有限战争,停战后会为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支付赔偿金,同时,协助参战的友方战士阵亡时,主战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恤金。

正是在这些复杂性中,土豪的资源派上了用场,首先,土豪更有能力动员盟友共同作战,因为联盟群体间在战争中相互支持并不是一种很强的集体义务,相反,基于家族、婚姻纽带和礼物交换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义务则要强得多,所以当战争爆发时,盟友群体中首先来应召前来助战的,总是那些对主战方土豪负有个人义务的表兄弟、姻亲和朋友;有时土豪甚至直接花重金雇佣刺客诱杀重点敌人。

其次,由于他们有财力代表群体支付战争赔偿金和抚恤金,因而往往主导着结盟与媾和谈判,财力还可让他们以调解人身份介入其他群体的纠纷,比如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偿命金数额达成一致时,主动掏钱补足差额以平息冲突,这无疑将带给他们超越群体的更高声望与权势。

或许是为了表达友好,偿命金的支付也以赠礼形式进行,于是便成了一种启动莫卡竞争的机会,实际上多数莫卡是由此发起的,所以研究者认为,莫卡之所以在当代变得那么流行和夸张,正是因为战争被禁止后,土豪们失去了竞争权势主要手段,但纠纷冲突仍会发生,于是竞相以大笔掏钱安抚的方式来平息纠纷,让莫卡成了新的竞争舞台。[5]

类似的赠礼竞赛也以夸富宴(potlatch)的形式广泛流行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中,土豪们竞相在宴席上向宾客大肆分发贵重礼物,差别在于,莫卡是一对一的决斗,而夸富宴则更像是由评委打分的体操比赛,并非巧合的是,同样是在欧洲殖民者压制了战争之后,夸富宴才变得盛行狂热起来,成为地位竞争的主要手段,最终发展到当众烧毁大堆值钱物品的地步。[6]

追逐声望

当土豪地位逐渐稳固,其角色便开始向头人(headman)和酋长(chief)转变,这表现在几个方面:

1)动员战争资源和主导战争事务与结盟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选择战争的对象与时机,以及与谁为敌,与谁结盟,比如哈根土豪能在一位友邻被杀时按自己意愿认定是否值得为此发起一次报复行动;[7]

2)这一点构成了一种威慑,使得别人不敢挑战其地位,或侵犯其利益,也构成了一种强制力,迫使群体成员跟从他的选择并接受其后果;

3)对战争的支配权让他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资源优势,包括获取战利品和更多妻子;

这些转变的结果是,虽然他们仍时常大宴宾客,慷慨散财,但其动机不再是互惠,而是提高自己的声望(prestige),同时也是对群体内追随出力者支付报酬,只有在与群体外与他地位相当者的交往中,才仍然保持着传统互惠关系。

追逐声望是一种博弈策略,它基于权势争夺中的一种集体信念自我实现机制:如果你能设法让更多人相信你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大权势,那么你就会因此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结果真的拥有了更大权势,这继而让更多人相信你确实拥有更大权势,继而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如此循环,最终你将以压倒性权势胜出,即便你和竞争对手之间起初并没有显著的实力差距。

这一机制能生效,是因为,当人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时,会倾向于挑选他们相信会最终获胜的那一方;当然,他们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存在多方权力制衡与共存机制,因而合理的预期是必定有一方会最终胜出,成为霸主,而且届时他很可能秋后算账,打击那些曾拒绝支持他的人;从历史经验看,这是个容易满足的前提。<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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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辉格 2018年11月9日 平等主义瓦解之后,为个体追逐成就重新打开了天地,作为生物,人类向来不乏自利动机,只是在一段时期,由于安全(包括食物和人身安全)成为压倒性的需要,个体利益只好通过小群体这个集体合伙企业来追求,而一旦安全条件改变,行为模式便开始向个人主义回归。 不过这并未让人类退回黑猩猩的状态,毕竟我们在社会性的进化道路上已走了那么远,已变得如此善于合作与联盟,也有了婚姻与亲属系统,而且,虽然个人已不再被迫分享一切,但互惠原则仍在很长时期内规范着社会行为,所以,重新开启的个体间竞争,将在全新的舞台上进行,其中的布景和道具,都是黑猩猩闻所未闻的,而表演之精彩纷呈,更是它们无从想象的。

土豪与渣男

首先登场的是一些“大人”(Big Man),或者叫土豪可能更贴切,他们并没有制度化的权力(authority),但拥有巨大的权势(power),即,凭其能力、财富与声望而在群体中取得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乃至吸引一批亲信和追随者,因而能够按其意愿主导公共事务。 土豪获得这一特殊地位的关键,是对互惠关系中对称性的破坏;施受平衡是互惠机制的核心原则,要么(个人主义版本中)在每对两两关系中实现平衡,要么(集体主义版本中)每个人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大致上相当,这种平衡未必是实际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在价值上完全相等,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预期,人们期待得到帮助的人在未来(当需要出现时或他有富余资源时)作出与所得相称的回报。 然而土豪打破了平衡,他们提供的帮助过于慷慨乃至接受者无以回报,或者他们对群体作出的贡献太大其他人无法与之相比,这可能表现为几种形式: 1)他特别富有,总是在穷困者一出现需要时就给予接济,而后者因为穷往往不能回报,于是便积累了大量人情债,这让他能够在未来某些重大事情上,比如在他所卷入的纠纷中,他所推动的公共事务中,或他竞争首领地位时,要求欠他人情者提供支持、配合或协助;很明显,这种情况只有当财富可大量积累,贫富已显著分化时才可能出现; 2)富有者也可能成为一些公共项目的主要捐助者,甚至独力负担者,比如公共祭祀或庆典,仪式用建筑,道路,水渠,防御设施,招待贵客的宴席等;这一能力很自然让他们成为公共事务的主导者,类似情形在当代的民间协会和俱乐部里也容易观察到,主要赞助者的意愿和取向总是会得到尊重,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撤回赞助来迫使群体顺从; 3)他是杰出的集体行动(围猎或战争)的组织者,若失去其领导,群体将生计堪忧,或战争失败(那可能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想象一群海难后孤岛求生的难民,其中有位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前海豹突击队员,他无疑会成为强有力的领袖;在前文明的霍布斯世界,无论食物还是安全境况,都或多或少和灾难求生相似,差别只是,在自然选择的严格约束下,简单社会中多数成年人在狩猎与战争技能上都大同小异,但随着武器技术和战争组织日益复杂化,个体间差异便会拉大,于是为豪杰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在妇女是重要甚至主要生产者的社会,财富带来的权势可由多妻制而得以强化,此时,多妻实际上成了富人将剩余物资投资于婚姻而扩大生产规模的手段,以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群岛从事园艺农业的美拉尼西亚人为例,其村庄头人常拥有十几位妻子,其中特别夸张的一位曾拥有40位妻子,其大家庭的甘薯产量占全村30-50%,而绝大多数男性则只有一位或没有妻子,庞大的甘薯储备让他能够出资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由此拥有巨大权势。[1] 宗族是另一个权势放大器,假如一位土豪同时也是位大家长或族长,能成功的将宗族财富汇聚在一起,控制其使用权,或者能成功说服宗族成员参与他所组织的集体行动(例如盗牛袭击),支持他所推动的公共议题,财富或才能带给他的权威就会成倍放大;只要宗族组织既已存在,这一点不难做到,因为让他在群体中拥有权威的那些条件,同样可以让他在宗族内获得权威,而宗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这一权威,毕竟一位来自本族的首领更可能让自己沾光。 不难看出,在土豪时代,平等虽已瓦解,但互惠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权力)仍主导着人际关系,土豪们只是在互惠中额外慷慨,努力胜人一筹,使之难以回报,只好以顺从、支持、协助和追随来恢复平衡;但是群体中有潜力这么做的常不止一个人,于是便会引发一种逐步升级的馈赠竞赛,这一现象在前部落的小型定居社会中十分普遍。[2] 新几内亚哈根山区(Mount Hagen)诸部落中流行的莫卡交换(Moka exchange)是一个著名例子;和许多文化一样,哈根人在婚礼、丧礼、出生礼等宴庆场合会向主人送礼,此时,一位土豪或有志成为土豪者可能会在常规礼物之外附加一份大礼,后者即为莫卡,受礼者被期待回礼,假如他甘于普通人地位,只须回赠等额礼物,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便从此沦为备受蔑视欺辱的渣男(Rubbish man),[3] 假如他想维持或争取土豪地位,则须加额回礼,然后最初送礼者再加额回礼,于是一次轮番升级的莫卡竞赛开始,直到其中一人落败蒙羞。 莫卡风俗中最有意思的是它和战争的关系,从中可看出土豪权势的性质;以往,哈根土豪取得权势的主要途径是充当战争领袖,由于近邻部落众多,[4] 彼此间存在复杂联盟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需要声望、技能和财富;哈根人将近邻群体归为三类:宿敌,铁杆盟友,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可敌可友者,第三种关系让情况变得十分微妙,他们之间时而发生冲突,但通常限于容易妥协媾和的有限战争,停战后会为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支付赔偿金,同时,协助参战的友方战士阵亡时,主战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恤金。 正是在这些复杂性中,土豪的资源派上了用场,首先,土豪更有能力动员盟友共同作战,因为联盟群体间在战争中相互支持并不是一种很强的集体义务,相反,基于家族、婚姻纽带和礼物交换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义务则要强得多,所以当战争爆发时,盟友群体中首先来应召前来助战的,总是那些对主战方土豪负有个人义务的表兄弟、姻亲和朋友;有时土豪甚至直接花重金雇佣刺客诱杀重点敌人。 其次,由于他们有财力代表群体支付战争赔偿金和抚恤金,因而往往主导着结盟与媾和谈判,财力还可让他们以调解人身份介入其他群体的纠纷,比如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偿命金数额达成一致时,主动掏钱补足差额以平息冲突,这无疑将带给他们超越群体的更高声望与权势。 或许是为了表达友好,偿命金的支付也以赠礼形式进行,于是便成了一种启动莫卡竞争的机会,实际上多数莫卡是由此发起的,所以研究者认为,莫卡之所以在当代变得那么流行和夸张,正是因为战争被禁止后,土豪们失去了竞争权势主要手段,但纠纷冲突仍会发生,于是竞相以大笔掏钱安抚的方式来平息纠纷,让莫卡成了新的竞争舞台。[5] 类似的赠礼竞赛也以夸富宴(potlatch)的形式广泛流行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中,土豪们竞相在宴席上向宾客大肆分发贵重礼物,差别在于,莫卡是一对一的决斗,而夸富宴则更像是由评委打分的体操比赛,并非巧合的是,同样是在欧洲殖民者压制了战争之后,夸富宴才变得盛行狂热起来,成为地位竞争的主要手段,最终发展到当众烧毁大堆值钱物品的地步。[6]

追逐声望

当土豪地位逐渐稳固,其角色便开始向头人(headman)和酋长(chief)转变,这表现在几个方面: 1)动员战争资源和主导战争事务与结盟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选择战争的对象与时机,以及与谁为敌,与谁结盟,比如哈根土豪能在一位友邻被杀时按自己意愿认定是否值得为此发起一次报复行动;[7] 2)这一点构成了一种威慑,使得别人不敢挑战其地位,或侵犯其利益,也构成了一种强制力,迫使群体成员跟从他的选择并接受其后果; 3)对战争的支配权让他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资源优势,包括获取战利品和更多妻子; 这些转变的结果是,虽然他们仍时常大宴宾客,慷慨散财,但其动机不再是互惠,而是提高自己的声望(prestige),同时也是对群体内追随出力者支付报酬,只有在与群体外与他地位相当者的交往中,才仍然保持着传统互惠关系。 追逐声望是一种博弈策略,它基于权势争夺中的一种集体信念自我实现机制:如果你能设法让更多人相信你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大权势,那么你就会因此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结果真的拥有了更大权势,这继而让更多人相信你确实拥有更大权势,继而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如此循环,最终你将以压倒性权势胜出,即便你和竞争对手之间起初并没有显著的实力差距。 这一机制能生效,是因为,当人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时,会倾向于挑选他们相信会最终获胜的那一方;当然,他们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存在多方权力制衡与共存机制,因而合理的预期是必定有一方会最终胜出,成为霸主,而且届时他很可能秋后算账,打击那些曾拒绝支持他的人;从历史经验看,这是个容易满足的前提。 博取声望的手段很多,下面是政治功能较为显著的几种: 宴飨  将设宴聚餐变成一项经常性活动,可实现多项政治功能:展示财力;展示慷慨,这意味着为他提供支持与服务有望获得丰厚回报;将自家厅堂变成公共事务的集中处理场所,从而更好的加以掌控;通过差别化待遇来操纵群体内等级结构;迫使人们对是否接受主人通过席位安排所认定的等级秩序作出表态:假如你出席宴会并乐享酒肉,就表示至少默认了这一秩序,反之,若拒绝出席,或拒绝在主人安排的位置就坐,你的反对立场也就公开化了。 宴席也被用来招待来自其他群体的贵客,将主人厅堂变成超越本群体的地区社交中心,从而让主人能够主导外交事务,也将在更大范围内给他带来声望。 因为有着这些功能,宴飨广泛流行于前国家等级社会,[8] 和门客制(patronage)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早期政权的主要政治平台;对照另一项传统可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在许多政治组织已开始发育(以便协调集体行动)但仍维持着平等主义的小型社会,普遍存在着一种被人类学家称为男人屋(men’s house)的场所,通常只有已通过成人礼考验的合格战士才被允许进入,公共活动主要在那里展开,包括祭祀,成人礼和集体议事,然而随着等级分化和实权首领的产生,男人屋消失了,神庙成为主要仪式场所,而政治活动的重心则移到了首领的厅堂和宴席上。[9] 头领间为角逐声望而进行的豪宴攀比常发展到极度铺张奢侈的地步,现代婚礼上的巨型蛋糕和香槟塔颇具奢华感,但在毛利(Maoli)酋长眼里简直不名一文,他们在盛宴上常搭起30多米高的木塔,层层堆放食物和礼品,1862年在一位汤加(Tonga)酋长的豪宴上杀掉了7000多只猪;[10] 豪宴传统也延续到了早期国家,迈锡尼国王定期举办大型宴会,数千人聚集在王宫与海滩之间的坡地上,按地位高低排定座次,享用巨量酒肉。[11] 工程  组织大型工程项目可显示一位头领大规模动员人力和调动资源的能力,在互惠原则尚在的土豪时代,他可能选择惠及群体的道路、引水渠、拦水坝等基础设施,然而在等级地位确立,竞争焦点转向豪强寡头间权势较量之后,更受青睐的是那些高大醒目,引人仰视、赞叹和敬畏的东西,而且最好和某种神圣仪式联系在一起,诸如神庙,神像,高碑巨柱,或像中美洲的金字塔形大土台。 以工程博取声望的要点在于难度和工作量,复活节岛上的数百个摩艾石像(moai)中,最大的几个高10米,重80多吨(一个未完工石像更重达270吨),竖立之前须移动几英里,需要出动几百人搬运,差不多相当于整个部族的全体成年男性(复活节岛民以宗族组织社会),对照类似案例,这明显是岛上几大部族首领之间声望竞争的产物。[12] 搬运和树立巨石的活动在古代十分流行,特别是新石器时代的西欧,可能这是容易想到的大挑战,那里已发现了5万多个此类样本,[13] 布列塔尼的一块巨石高达20米,重330吨;[14] 威塞克斯的著名巨石阵(Stonehenge)每块重数十吨,多数从几十公里外运来,其中第三期的82块大青石更是从210公里外的威尔士运来,有些巨石作为横梁架在其他竖石上,难度又提高了一等;除了巨型竖石和巨石阵,还有巨石冢,流行范围相似。[15] 这些倾巢而动的艰巨工程显然没什么实用价值,有些甚至连审美和仪式上的考虑都没有,就像比特币挖矿一样,是纯粹的工作量证明;阿萨姆的安嘎米·那加族(Angami Naga)头领有多种途径赢得声誉,包括猎头袭击和摆设豪宴,但最高声誉却来自搬石头,发起人需要动员合族男性从数十公里外拖来数十吨重的巨石,为此他要花费12头公牛,8只猪和上千斤大米酿的米酒来设宴招待他们。[16] 战利品  将战争中获取的重要战利品展示在显眼场所,是提高声望的另一常见做法,在后来的国家间战争中,受欢迎的武功纪念品是敌人军旗、王冠、权杖等仪式性器物,例如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后将象征苏格兰王权的斯昆石(Stone of Scone)带回威斯敏斯特用作其御座座垫,然而在早期,更受青睐的纪念品是敌人的身体部位。 在猎头风俗盛行的地区,人们常将猎得的人头挂在村口显眼处,或仪式性场所,比如男人屋或公共长屋(longhouse),[17] 毛利战士则喜欢将最近赢得的敌人首级挂在独木舟两侧;[18] 当社会组织化程度提高,战争规模扩大,人头多的挂不下,还可堆成骷髅山,砌成骷髅墙,或串成中美洲那种骷髅架(Tzompantli);[19] 对于游动性群体,携带一堆骷髅就太累赘了,但可以像斯基泰人(Scythians)那样做成饮器;[20] 最便携的形式则是文身,伊戈洛特男人只有在成功猎获人头后才有资格在胸前纹上特定图样,[21] 和俄罗斯黑手党那一大套文身图样中的骷髅纹类似。[22] 在这方面最具创造力的是美洲人,割下敌人头皮或耳朵,鞣制后串在仪仗上,或用来装点战服和马鞍,[23] 用敌人牙齿、指节骨、或带指甲的末段指节、甚至熏干的整根手指做成项链,将连带整套牙齿的颚骨做成挂饰,将两块天灵盖缝合后做成响铃,还有将整个头部剔除骨头后用类似木乃伊的技术做成肉干。[24] 战利品收藏与展示的动机首先是夸耀武功,让人知道自己有多少次成功战斗记录,在缺乏公共传媒和历史学家的时代,这可能是唯一可信且能见度够高的广告手段,其次也有震慑潜在敌人的意思,旨在建立一种好战、凶狠、残忍、令人畏惧的声望,让别人轻易不敢招惹,也警告合作伙伴小心背叛的后果。 远交  头领要显示其地位与权势,便须广交远朋,不能整天只和本群体成员混在一起,拥有一群远朋可同时传达多个信息:我有一张覆盖广泛的关系网,必要时可从中寻求支持;假如这些远朋中不少也是土豪或头领,那么我与之称兄道弟的事实印证了我本人的高地位;这些远交将带给我灵通信息和贸易机会,因而增强我的权势。 基于这样的动机,早期等级社会的头领表现出几种倾向:1)慷慨好客,其大宅中常留出许多房间留宿客人,有些可能长期化而转变为门客;2)热情垂顾或赞助流浪艺人,吟游诗人,游动工匠,长途商贩等游动性职业者,这些人不仅带来消遣、服务和商品,还有更宝贵的知识和情报;3)对异域风情和舶来品兴趣盎然。 在婚姻上,头领更倾向于外婚(exogamy),因为按他们试图证明的自身地位,群内已经没有般配亲家了,只能在群外寻找地位相当者,而且地位越高结亲对象越远;雅诺马米人以父系宗族组织社会,从夫居,但并不严格外婚,堂兄妹结婚并不少见(尽管交表婚才是他们的理想模式),原因之一是女孩不愿外嫁,因为雅诺马米丈夫特别暴虐,只有当姻亲在场时才有所收敛,可是,雅诺马米头领却总是倾向于将女儿嫁给外村头领。[25] 通过安排政治婚姻而建立广泛的上层姻亲网络,其效果和广交远朋相似,但关系更牢固,相互协助义务更强,假如婚姻联盟长期持续,甚至可以强过宗族,因为血缘不可避免的随代际更替而逐渐疏远,而姻亲却可通过两个家族之间的持续交表婚而不断刷新。 上层关系网络的发展是阶层分化的关键一步,不同地位的人开始形成各自的通婚和交往圈子,并在各自圈子内发展出消费习惯,娱乐趣味,交往礼仪,行为规范,最终形成不同的亚文化,使得阶层之间的区分变得日益鲜明,等级鸿沟越来越难以跨越。 珍异  奇珍异宝首先当然可展示主人的财力,但其声望功能远不止于此,它至少还可证明:他有着广泛而通达的远途贸易关系,因为奇珍往往是来自远方的舶来品,这种贸易关系对建立权势十分重要,因为不像现代成熟市场,早期商人出于安全和信任的考虑,只和少数长期顾客做交易,而且那时值得长途贩运的也都是贵重商品,买得起的人本来就有限,因而能够建立远途贸易关系本身就是权势的证明。 在许多案例中,从远途贸易中获取某些战略物资,构成了首领的重要权力基础,丹麦青铜时代的日耳曼土豪武士便因控制铜料贸易而上升为酋长,铜料来自不列颠、爱尔兰和中欧,用于制造青铜武器,替代燧石,而他们的主要出口商品琥珀,则是一种在远离波罗的海琥珀产区的地中海世界广受青睐的声望品(prestige goods);[26] 类似的,玛雅贵族以控制黑曜石贸易增强其权势,他们进口的黑曜石多来自四五百公里之外,有些高产采石场更在一千多公里外的墨西哥中部高地。[27] 珍异物品的另一项功能是用于见识竞赛,而见多识广则是上层关系网的一种佐证,设想一位土豪在宴席上夸口自己什么稀罕物没见过,什么珍馐没尝过,此时与之争风头的另一位土豪最有力的反击手段,莫过于掏出一件对方从未见过,说不出名字和来历,也不懂如何把玩欣赏,同时又足够有趣的东西了。 见识竞赛自然不限于有形物,异域风情,新奇娱乐,新式游戏,都可成为争锋焦点,在文化更复杂的社会,还要加上艺术和高雅知识;围绕声望品展开的竞争推动了早期的远途贸易、奢侈品消费和艺术繁荣,并且在所有等级社会始终延续着,花样虽不断翻新,基本动机却从未改变,当今世人对此当不会陌生。 傍大款  当周边存在一个无可置疑的优势文化时,与该文化的特殊关系是取得声望的另一条途径,因为从优势文化中获得帮助(无论是武力、财力还是技术)将大幅提升一位头领在权势竞争中胜出的可能性,这是上层关系网的非对称版本,有时其影响是压倒性的。 缅甸北部克钦族(Kachin)在高地以游耕为业,邻近低地居住着以水稻为生的掸族(Shan),后者是远更发达的定居社会,已形成一批小土邦,其君主称为召帕(Saopha);[28] 克钦村庄的头人称为督瓦(duwa),拥有向其所辖山民索取贡奉的权力,比如每杀一头猪须贡上一条后腿,所以他们也被称为食腿督瓦。 但克钦督瓦们的地位很不稳固,常丧失权力而令社会退回平等无政府状态;不难想象,这些督瓦势必面临激烈的权势与声望竞争,而他们加强声望的一种办法就是与掸族召帕结亲,至少娶掸邦贵族女性为妻,事实表明,这个办法卓有成效,近代好几位强势督瓦都凭借与掸族贵族缔结婚姻联盟而确立地位。[29] 当年大英帝国如日中天之际,众多小型等级社会的头领们皆以沾上点英国气为荣,1810年夏威夷大酋长卡美哈梅哈一世(Kamehameha I)统一夏威夷建立王国之后,将一面大英红船旗(Red Ensign)用作国旗,至今米字旗(Union Jack)仍留在夏威夷州旗的左上角,就像澳洲和新西兰国旗一样,尽管夏威夷和英国从未有过任何从属关系。[30] 汤加大酋长乔治·图普一世(George Topou I)在1831年汤加统一战争正在进行期间受洗成为基督徒,并仿效他所知道的英王乔治三世,自名为乔治,当时汤加与英国也没有从属关系(直到1900年汤加才成为英国保护国,但始终维持自治)。[31] 最激烈的声望竞争往往出现在土豪们竞相谋求垄断性权力而成为头人,相邻村庄的头人们试图控制对方而上升为酋长,进而酋长们角逐霸权而创建酋邦(chiefdom)的过程中,而一旦尘埃落定,强者胜出,权力巩固,竞赛热情便开始冷却,因为对于已建立起多级权力结构,其地位已难以撼动的首领,这种表演已没那么必要,它失去了多数目标观众,因为在普通大众的视野中,已不存在可供比较权势高低的对象,他们也不再有挑边站队的选择,声望竞赛仍将继续,但不再像以往那样以面向公众的狂欢形式进行,而更多发生在权贵圈子内和首领的私家厅堂上。 夏威夷酋长建立声望的方式之一,是建造一种名为海伊阿奥(heiau)的圣殿,其主体是一个由石块砌成的大型平台,非常耗费劳力,其中较大的需要数万个工日,通过分析这些工程的劳动时间分布,考古学家发现毛伊岛上的海伊阿奥建造活动在15世纪曾经历一次爆发性增长,每年投入的工日上升了两个数量级,而此时正是岛上各酋长为争夺全岛统治权而频繁征战的时期,而一旦胜负决出,酋邦建立,工程热潮便开始消退。[32]

继承性的诞生

地位分化和权势人物的崛起并未直接导致阶层的产生,阶层结构的持久存在需要权势与地位的可继承性,假如每代权贵大多来自普通家庭,文化就不会随地位高低而分异,土豪就永远是土豪而不会成为贵族。 然而继承并不容易实现,先看财富,虽然私人财产权通常从诞生之时起就伴随着某种程度的可继承性,但在互惠规范遗风尚存的时代,首领的财力很大部分是由他人因亲属或盟友关系而对他所承担的义务构成,这些是无法传承的,例如特罗布里恩德头人的财富,一部分由其众多妻子所生产,另一部分是由妻方家族按习俗在每季收成后赠送的甘薯,在此习俗下,一个人只要妻子数多于姐妹数,就会占便宜,但这一优势显然无法传给下一代。[33] 类似的,哈根土豪在参与莫卡竞赛时,大部分赠礼并非出自他家的预先囤货,而是从宗族成员中临时募集而来,后者依习俗负有鼎力襄助的义务,所以头人所在宗族人丁越旺就越有权势,当然,其子女可以继承这一优势,但分享该优势的是全体族人,而头人的子女未必仍是头人。[34] 而且早期权贵将大量财力花费在赠礼竞赛和声望角逐上,留不下太多财富给后代,加上他们往往因多妻而生育众多子女,分到每人头上的更少得多,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他们倾向于将权势直接迅速兑现成当期的遗传收益,而不太考虑如何将权势地位传给后代,假如成功传承的可能性高度不确定,那么选择这样的短期策略便是合理的。 再看地位,早期首领的领袖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其个人禀赋,包括强壮体格,知识与经验,人格魅力,可信赖,慷慨大方,口才等等;[35] 尽管这些禀赋相当程度上是可遗传的,[36] 但疾病、感染、事故和早期经历等环境或偶然因素也有很大影响,而且若只考虑父亲一方,遗传影响就要大打折扣,所以,虽然首领的儿子们在竞逐首领地位上有不少优势(包括家族势力,亲属数量,父亲提携,继承自父亲的禀赋),但远非确定可靠。 这些妨碍权势继承的因素是相互强化的:财富越是难以传承,土豪就越热衷于赠礼竞赛和夸富宴,地位越难以传承,首领就越倾向于追求当期遗传收益的短期策略,越少为将权势长期保持在其家系内而努力,于是继承就越发难以实现。 然而继承权毕竟还是出现并稳固了下来,突破上述障碍的关键,是上层关系网的发育,当友邻权贵之间通过持续通婚而构建起一个姻亲同盟,便造成了一种全新的博弈格局:其中各方都希望友方地位能在其家系中稳定传承,否则他们通过多代政治婚姻所积累的盟友资源可能毁于一旦。 如此一来,当一位首领去世时,他所选定的儿子继承权位的胜算便大幅提升,因为希望他继位的父亲会一早就帮他安排政治婚姻,以便在日后继位争夺中获得盟友首领的支持,以及必要时的强力干预,这些首领往往是继位者的岳父、妻兄、外公、舅舅、姑父、姐夫或表兄弟,他们不仅因亲属关系而对其负有义务,而且自身也可从其继位中获益,这也是为何习俗总是倾向于承认出身权贵家庭的正妻所生嫡子为优先继承人,因为正妻往往来自门当户对的权贵,她们的儿子有望从母方亲属得到更多支援。 相似但有所不同的情形也发生在群体内,首领为巩固其家系地位,常与群内权势较高的家庭结亲,或娶其女儿为庶妻,或为自己地位稍低的子女(例如次子或次女)安排与这些家庭之间的婚姻,或将禀赋优秀但出身较低的青年招为女婿或养子,这些人虽然未必支持他所选定的继承人,但至少都会倾向于将首领地位保留在他家庭中,因为他们在这一点上都拥有既得利益。 早期首领(特别是那些靠武力崛起者)常拥有一批亲信随从(retinue),以此增强和施展其权势,基于同样原理,这些随从也会倾向于权位在首领家系中延续,否则就要另找主人投奔,结果是好是坏全然未知。 总之,当一位首领将自身地位安置于一个网络化的权力结构之中,其中多数权贵的地位都依赖于该结构之存续,那么继承权就变得牢靠安全了,因为在多方博弈中要重新达成类似的均衡极为困难,所以该体系的既得利益者都不愿打破它,尽管他们仍有利益纷争,仍会勾心斗角,但轻易不会撕破脸皮掀翻桌子。 这就像一个错综复杂的国际条约体系,一旦瓦解,各方须重新谈判妥协,重新寻找盟友,重新确立效忠关系,这些都并非易事,且结果难料;很多时候,甚至你的敌人也希望他将面临的是一群老对手,好让他继续在熟悉的框架下玩弄他早已捻熟的旧把戏;当然不时仍会出现一些篡位者,可是“篡位”一词的出现本身就表明,一种权位继承规范已悄然成型。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Bronisllaw Malinowski (1922) 《西太平洋的航海者》,pp.55-60,作者将这些头人称为酋长,但从对其权力的具体描述看,他们更接近于Big Man而非严格意义上的酋长。 [2]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 [3] 渣男不仅丧失了受尊重的资格,还时常在凶手不明的投毒案中被当作替罪羊杀死,见Brian Hayden (2014) The Power of Feasts, ch.7. [4] 部落(tribe)一词有宽窄两种用法,宽义指一个高度同质的语言/文化群,无论是否有任何政治结构将其连结在一起,而窄义需要存在这种(至少二级)政治结构,在本书中,我通常使用窄义,例如“前部落的”(pre-tribal)即指缺乏二级政治结构的状态,但本节是个例外,此类例外只会在引述材料时才会出现。 [5] Andrew Strathern (1971) The Rope of Moka, ch.4-10. [6] Wikipeida: potlatch;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pp.55-56. [7] Andrew Strathern (1971) ch.4. [8] Brian Hayden (2014) ch.7. [9]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7,8,12. [10] Martin Jones (2008) Feast, ch.8. [11] Brian Hayden (2014) pp.245-251. [12] Jared Diamond (2005) Collapse, ch.2; Wikipedia: Moai. [13] Wikipedia: Menhir. [14] Wikipedia: Locmariaquer megaliths. [15] Jane McIntosh (2006) 《探寻史前欧洲文明》,第7章;Wikipedia: Stonehenge. [16]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 [17] Albert Jenks (1905) ch.3;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7. [18] Richard J. Chacon & David H. Dye (2007.ed) The Taking and Displaying of Human Body Parts as Trophies by Amerindians, p.17. [19] Wikipedia: Tzompantli. [20] Wikipedia: Skull cup. [21] Albert Jenks (1905) ch.6. [22] Wikipedia: Russian criminal tattoos. [23] George B. Grinnell (1915) [24] Richard J. Chacon & David H. Dye (2007ed). [25] Napoleon Chagnon (2013) ch.2,8. [26] Timothy K. Earle (1997) How Chiefs Come to Power, pp.18-33. [27] Bruce G. Trigger (2003) 第246-257页;Raymond Sidrys, "Mass Distance Measures for the Maya Obsidian Trade", in Timothy K. Earle & Jon Ericson (1977.ed) Exchange Systems in Prehistory. [28] Wikipedia: Shan States. [29] Edmund R. Leach (1954) 《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第5,7章;克钦族和掸族在中国境内的同族者分别被称为景颇族和傣族。 [30] Wikipedia: Flag of Hawaii. [31] Wikipedia: George Tupou I. [32] Timothy K. Earle (1997) pp.169-184. [33] Bronisllaw Malinowski (1922) 第2章。 [34] Andrew Strathern (1971) ch.9-10. [35] Christopher von Rueden et al., "Leadership in an Egalitarian Society," in Human Nature, Dec 2014, Volume 25, Issue 4, pp.538-566. [36] Robert Plomin (2018) Blueprint.
上帝的新牧场#1:平等的松动

上帝的新牧场#1:平等的松动
辉格
2018年11月1日

阶层是大型社会中最为凸显的一个特征,[1] 任何称得上文明的社会都存在阶层分化,有些人类学家甚至将它列为文明的定义性特征之一,[2] 它如此普遍,盖因其乃支撑复杂社会的一个重要结构元素,均质而平等的状态只有在结构简单的小型社会中才能看到。

然而,阶层分化并非随群体规模扩大而水到渠成,其创生过程曾面临巨大阻力,人类在其历史的多数时期可能都生活在高度平等主义的社会中,并且出于合作互惠的需要而刻意维持群体内的平等状态,用人类学家迈克尔·古尔文(Michael Gurven)的话说,多数狩猎采集者都是强硬平等主义者(fierce egalitarians),会激烈抵制任何个体谋求特殊地位的企图。[3]

只有当这种平等主义伦理被打破之后,阶层才得以浮现。

原始平等主义

狩猎采集者高度依赖于合作互惠,尤其强调食物分享,因为狩猎是一项收益极不稳定的高风险活动,即便一位好猎手也常连续几天甚至几周空手而归,只有通过肉食分享来集体分担这一风险,狩猎才成为一种可依靠的生计;同时,成功捕获一头大型猎物可带来数百甚至数千公斤肉食,个体家庭根本来不及吃(毕竟我们不像狮子那样可以一次吞下几十公斤肉然后一两周不吃东西),所以分享的机会成本很低。

根深蒂固的分享传统使得任何私人财富积累都难以发生,每当某人拥有超出其日常所需的物品时,就会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他拿出来分享,不然就会招来嫉恨目光甚至公开羞辱,近乎强制性的分享也常表现为蹭讨(scrounging)或受容忍的偷窃(tolerated theft),匮乏者从宽裕者那里讨要甚至擅取东西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偷窃一词其实并不恰当),在采猎群体中做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常为如何保存给养而大伤脑筋,而对于没有如此切身体验的我们,回忆一下小学年代同学之间的讨要行为或许有些帮助。[4]

原始平等主义还表现为对出众者的压制,自我夸耀是不受鼓励的,居高临下更是不可容忍,人们拒绝给予成功者任何优越感,当一位好猎手将一头大猎物带回营地时,人们一边享用分得的好肉,一边却用轻蔑之词贬低其成就,“这么坨皮包骨你也好意思叫它鹿?”,“也就够塞个牙缝的”,“早知道就这么点肉我才不会来帮你搬呢”,诸如此类。[5]

因为分享和索取是理所当然的,哈扎人(Hadza)在向人索要食物后不会表达谢意,他们的语言中可能根本没有“感谢”一词,因为感激会给施予者带来某种优越感,而这是不可接受的,相反,他们会毫不脸红的贬低所得礼物的价值,就像贬低他人成就一样。[6]

为了遏制优秀猎手的优越感,昆桑人(!Kung San)将每次成功狩猎的荣誉归于首先射中猎物的那支箭的主人,而非射出箭的猎手,而每位猎手都会在自己箭筒里放上五六位伙伴所制作的箭,每个人制作的箭都有独特风格可供辨认,箭主将赢得主持切割分配猎物的荣耀,虽然他并不会因此得到更大份额;实际上,昆桑人完全明白谁是群体中的真正好猎手,这在他们的择偶和择友偏好中都有体现,可见上述习俗并非出于对箭之神秘力量的迷信,而只是为了压制优越感。[7]

考虑到人类的自利本能,采猎群体能够奉行如此严厉的平等主义,也是因为,首先,游动性生活使得他们原本就不可能积累多少私人财富,绝大多数采猎者每年都会数次搬迁营地,温暖地带的群体平均每年迁移8.5次,寒冷地带次数相对较少;[8] 搬迁时,每位成年人最多负重15-18公斤(包括婴儿),[9] 超出这一携带局限的财富积累,对游动者显然是没意义的。

其次,数十人规模的小群体不太需要领袖或权威人物,因为没有多少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即便有也很容易集体协商,因为若只算各家庭的家长的话,总共没几个人需要参与决策,熟人小社会的秩序也很容易通过互惠关系和声誉机制而自发维持,纠纷可依习俗自行解决,当恩怨果真闹到不可收拾,通常的出路也只是其中一方出走,加入其他群体或自成一群,由于邻近群体间经由婚姻和亲属纽带有着广泛联系,对于个人和家庭,变换群体不存在太大障碍,也随时都在发生。

采猎者普遍奉行平等主义,是出于合作互惠的强烈需求,非如此难以生存,而不是因为他们地位竞争没有兴趣,或缺乏利用个人优势支配他人的倾向,相反,这种倾向从来都很强烈,而且有着古老渊源,至少可追溯到我们的大猿(great ape)祖先,大型灵长类很少是平等主义的,雄性黑猩猩热衷于争当老大和排定啄序(pecking order),首领们更以暴虐霸道而著称。[10]

实际上,原始平等主义是由人们对群体内出众冒尖者的持续约束和压制而勉力维持的,那些优秀个体以其狩猎能力,或战斗力,或智慧,而给群体带来好处,因而得到更多尊重,其意见也更有分量,人们也乐意让他们在诸如战争,对外交往,营地搬迁等重大事务上扮演领袖角色,但同时他们也要求这些显要人物表现出格外的慷慨,谦逊和低调,对他们的傲慢和支配他人的倾向随时保持警惕,稍有越界便施以惩罚,包括嘲讽,社会孤立,放逐,甚至处决;人类学家克里斯托弗·博姆(Christopher Boehm)将这种关系称为“逆向支配等级制(Reverse Dominance Hierarchy)”,即,才能出众者被允许拥有较高地位,但群体其他人(至少成年男性)保留对其地位乃至命运的最终支配权。[11]

容忍卓越

事实上,并非所有狩猎采集社会都这么平等主义,两万多年前生活在东北欧苔原的格拉维特人(Gravettians)便有了明显的地位分化,[12] 北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贫富悬殊,不少富豪甚至蓄奴,[13] 加州努米克人(Numic)发展出了私人财产权和货币经济,并形成巨大贫富差距,以随葬品价值计算的基尼系数常高达0.8-0.9,[14] 大平原印第安人(Plains Indians)更建立了酋长和议事会等权力等级结构。[15]

当上一节提到的促成平等主义的诸条件改变时,地位分化便出现了,打破平等主义的最初突破口,是对卓越的容忍,即容许一些社会成员因其能力、品行和成就而获得更多尊重,拥有更高权威,之所以愿意作出这一妥协,是因为人们需要一位(或几位)领袖,而这往往发生在集体行动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之际。

一类集体行动是合作狩猎,哈扎人和昆桑人的狩猎都是分散行动,或单独,或两位猎手协作,因纽特人捕猎海豹时通常也单独行动,只有当猎物太大时才会喊人帮忙,缺乏合作狩猎可能是这些社会如此极端平等主义的一大原因,他们不需要领袖人物来谋划、协调和指挥大型集体狩猎。

但这并非普遍情形,有很多需要集体协作的捕猎形式,例如绝境驱赶、设陷围猎、兽群跟踪,还有捕鲸;鲸鱼显然不是一两个人能对付的,楚克奇半岛(Chukchi Peninsula)的亚洲爱斯基摩人(Asiatic Eskimos)的捕鲸团队通常由3-4条船组成,每条船上4-6位成年男性,外加几位少年学徒,每位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地位预先都有明确规定,他们的群体规模因而也比一般的采猎游团大。[16]

印尼隆巴塔岛(Lembata Island)的拉马勒拉人(Lamalerans)的捕鲸团队更大,每船8-14人,也经常几条船一起出动,每条船都有主人,成员全部来自船主所在的父系家族,不仅其职责地位有明确规定,捕猎成功后鲸肉如何分配也预先按习俗严格确定,很明显,这些船主和父系家族的家长将在群体中享有某种领袖地位,相应的,基于这种更为紧密的社会组织,拉马勒拉人的村庄规模高达两千多人,比邓巴数高出了一个数量级。[17]

在末次冰期的欧亚大陆,绝境驱赶曾是许多群体的主流捕猎方式,绝境可以是天然的悬崖或山谷死胡同,也可以用石垒、砦栅、沟渠、火堆等设施在适宜地貌上人为构造;格拉维特人大幅推进了围猎技术,他们改进了投掷矛(throwing spear)和设陷技术,还发明了猎网,这是非常有用的围猎工具,它大大降低了围猎对地貌的要求。[18]

猎网的发明可能得益于格拉维特人为缝制厚实衣物以应对严寒而发展的纤维处理、制绳和编织技术,所以并非巧合,他们也是带孔针的发明者,可能也是最早的编篮者;网猎技术的广泛采用也体现在猎物种类上,有些格拉维特遗址中,野兔、狐狸、鸟类等小型动物占了骨骼化石数的70%以上,这些小动物若没有猎网和弓箭是很难大量捕杀的(格拉维特人尚没有弓箭,那还要过几千年才出现),而用绊套索(snare)只能少量捕获。[19]

另外,格拉维特人(特别是生活在东部苔原的群体)十分倚重猛犸象,而且善于跟踪成群迁徙的象群,这两点都对集体行动提出了很高要求,猛犸很难以传统的伏击方式捕杀,对遗骨的年龄统计也显示了它们要么是被天灾成群消灭的,要么是成群猎杀的,若是后者,无疑需要大规模集体行动。[20]

或许正是因为其独特的狩猎方式,格拉维特人才有了显著的地位分化;重要的是,像格拉维特这种情况在前农业时代会比后来更普遍,冰期之后,大型动物大批消失,此后随着农牧业扩张,狩猎采集者逐渐被取代和吸纳,剩下的被排挤到少数边缘生态位,大型围猎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所以人类学家在现存采猎社会观察到的强硬平等主义,在以往(特别是高纬度地区)未必是主流。

战争领袖

另一类集体行动是战争,战争比围猎更需要领袖,因为它带来的组织协调问题更严重,平等主义群体在战争中表现出的最大弱点就是缺乏战斗纪律和无法贯彻稍稍复杂的战术,例如战斗中一个常见问题是:战士们总是过早投掷武器,往往在刚刚到达有效射程的上限时便匆忙投掷,而不是等逼近到最佳距离时再投,这是因为在双方武器效力对等的条件下(在技术发展缓慢的前文明时代,这一条件通常都成立),到达最佳投掷位置也就意味着自己将暴露在对方的最佳杀伤范围内,克服这一弱点需要严格督战或事后严厉惩罚所确保的纪律,而在平等主义社会中,对个人的这种强制性是不可接受的。[21]

所以平等主义群体很不擅长阵地战,而更多采用伏击和偷袭(特别是黎明偷袭)战术,这种偷袭往往是一次性打击,若偷袭得手,结果可能是一场大屠杀,反之则迅速逃离,没有多阶段战术,后者需要严密的策划、组织和指挥,并以纪律为执行保障,在无权威社会,这些组织条件都不存在。[22]

当资源压力提升,领地排他性增强,领地竞争加剧时,战争频度和重要性便会提高,此时平等主义也将松动;大平原印第安人的权力结构便是出于战争需要,这些印第安部落极为好战,相互间冲突不断,多半起于盗马突袭和领地竞争,和东非畜牧部落之间的争斗十分相似;大平原战争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印第安人在16世纪从西班牙人那里引入了马匹,这极大提升了野牛捕猎效率,继而造成资源压力加大,而马匹也提高了其作战机动能力,后来又加上枪支,这一系列因素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社会政治结构,其中包括地位分化。[23]

例如在基奥瓦(Kiowa)部落中,男性被分为四个等级,地位最高的是高级武士(Onde),比例不超过10%,部落的所有重大决定都由他们做出,其次是正在努力且有望成为Onde的新秀武士(Ondegupta),然后是普通男性,最底层是没有独立谋生能力的渣滓(Dapom),被武士们当作随意使唤的跟班。[24]

类似例子并不鲜见,澳洲土著也以好战闻名,激烈的领地竞争和掳掠女人的风气使得战争成为头号公共事务,对擅入领地的外人会毫不犹豫的武力相向;[25] 与连绵冲突相应的,是对平等主义的偏离,虽然澳洲人没有酋长和部落结构,却有着独特的老人寡头专制(geronto­cracy),对年轻人实施高压,比如澳洲流行的极为严格的半偶群(moiety)和对偶婚制度,极大限制了年轻人的合法结婚对象,违反者会遭严厉惩罚;[26] 背离平等主义的另一个表现是广泛且高程度的多妻,许多群体中40岁以上老人常拥有多至十几位妻子,几乎垄断了全部结婚机会,[27] 这些压制性安排所需的规范执行力也为更多社会控制建立了基础。

更鲜明的例子是亚马逊丛林的雅诺马米人(Yanomami),极为凶悍好斗,其生活中充满暴力,迎接访客的通常是一排拉开的弓(就像安达曼人),争斗的主要动机也是领地和女人,他们以狩猎和园艺农业(horticulture)为生,定居于村庄,因而领地性更强,领地竞争更激烈,所有这些方面都和新几内亚高地部落很像,后者同样热衷于战争。

雅诺马米人很好的演示了战争是如何催生强势领袖的,他们的社会规模还很小,多数村庄只有数十人规模,由于缺乏多层政治结构,其领袖还只能算头人(headman),称不上酋长(chief),但是,有些雅诺马米头人却拥有了类似酋长的权威和权力,能指使他人做事,或强迫他人遵守他所认定的规则,必要时施加惩罚,这些在平等主义社会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些强势头人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在维持群体的战争优势上起了关键作用,这首先体现在他们自身强健勇敢善战,更有能力带领同伴取胜,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和社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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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1:平等的松动 辉格 2018年11月1日 阶层是大型社会中最为凸显的一个特征,[1] 任何称得上文明的社会都存在阶层分化,有些人类学家甚至将它列为文明的定义性特征之一,[2] 它如此普遍,盖因其乃支撑复杂社会的一个重要结构元素,均质而平等的状态只有在结构简单的小型社会中才能看到。 然而,阶层分化并非随群体规模扩大而水到渠成,其创生过程曾面临巨大阻力,人类在其历史的多数时期可能都生活在高度平等主义的社会中,并且出于合作互惠的需要而刻意维持群体内的平等状态,用人类学家迈克尔·古尔文(Michael Gurven)的话说,多数狩猎采集者都是强硬平等主义者(fierce egalitarians),会激烈抵制任何个体谋求特殊地位的企图。[3] 只有当这种平等主义伦理被打破之后,阶层才得以浮现。

原始平等主义

狩猎采集者高度依赖于合作互惠,尤其强调食物分享,因为狩猎是一项收益极不稳定的高风险活动,即便一位好猎手也常连续几天甚至几周空手而归,只有通过肉食分享来集体分担这一风险,狩猎才成为一种可依靠的生计;同时,成功捕获一头大型猎物可带来数百甚至数千公斤肉食,个体家庭根本来不及吃(毕竟我们不像狮子那样可以一次吞下几十公斤肉然后一两周不吃东西),所以分享的机会成本很低。 根深蒂固的分享传统使得任何私人财富积累都难以发生,每当某人拥有超出其日常所需的物品时,就会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他拿出来分享,不然就会招来嫉恨目光甚至公开羞辱,近乎强制性的分享也常表现为蹭讨(scrounging)或受容忍的偷窃(tolerated theft),匮乏者从宽裕者那里讨要甚至擅取东西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偷窃一词其实并不恰当),在采猎群体中做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常为如何保存给养而大伤脑筋,而对于没有如此切身体验的我们,回忆一下小学年代同学之间的讨要行为或许有些帮助。[4] 原始平等主义还表现为对出众者的压制,自我夸耀是不受鼓励的,居高临下更是不可容忍,人们拒绝给予成功者任何优越感,当一位好猎手将一头大猎物带回营地时,人们一边享用分得的好肉,一边却用轻蔑之词贬低其成就,“这么坨皮包骨你也好意思叫它鹿?”,“也就够塞个牙缝的”,“早知道就这么点肉我才不会来帮你搬呢”,诸如此类。[5] 因为分享和索取是理所当然的,哈扎人(Hadza)在向人索要食物后不会表达谢意,他们的语言中可能根本没有“感谢”一词,因为感激会给施予者带来某种优越感,而这是不可接受的,相反,他们会毫不脸红的贬低所得礼物的价值,就像贬低他人成就一样。[6] 为了遏制优秀猎手的优越感,昆桑人(!Kung San)将每次成功狩猎的荣誉归于首先射中猎物的那支箭的主人,而非射出箭的猎手,而每位猎手都会在自己箭筒里放上五六位伙伴所制作的箭,每个人制作的箭都有独特风格可供辨认,箭主将赢得主持切割分配猎物的荣耀,虽然他并不会因此得到更大份额;实际上,昆桑人完全明白谁是群体中的真正好猎手,这在他们的择偶和择友偏好中都有体现,可见上述习俗并非出于对箭之神秘力量的迷信,而只是为了压制优越感。[7] 考虑到人类的自利本能,采猎群体能够奉行如此严厉的平等主义,也是因为,首先,游动性生活使得他们原本就不可能积累多少私人财富,绝大多数采猎者每年都会数次搬迁营地,温暖地带的群体平均每年迁移8.5次,寒冷地带次数相对较少;[8] 搬迁时,每位成年人最多负重15-18公斤(包括婴儿),[9] 超出这一携带局限的财富积累,对游动者显然是没意义的。 其次,数十人规模的小群体不太需要领袖或权威人物,因为没有多少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即便有也很容易集体协商,因为若只算各家庭的家长的话,总共没几个人需要参与决策,熟人小社会的秩序也很容易通过互惠关系和声誉机制而自发维持,纠纷可依习俗自行解决,当恩怨果真闹到不可收拾,通常的出路也只是其中一方出走,加入其他群体或自成一群,由于邻近群体间经由婚姻和亲属纽带有着广泛联系,对于个人和家庭,变换群体不存在太大障碍,也随时都在发生。 采猎者普遍奉行平等主义,是出于合作互惠的强烈需求,非如此难以生存,而不是因为他们地位竞争没有兴趣,或缺乏利用个人优势支配他人的倾向,相反,这种倾向从来都很强烈,而且有着古老渊源,至少可追溯到我们的大猿(great ape)祖先,大型灵长类很少是平等主义的,雄性黑猩猩热衷于争当老大和排定啄序(pecking order),首领们更以暴虐霸道而著称。[10] 实际上,原始平等主义是由人们对群体内出众冒尖者的持续约束和压制而勉力维持的,那些优秀个体以其狩猎能力,或战斗力,或智慧,而给群体带来好处,因而得到更多尊重,其意见也更有分量,人们也乐意让他们在诸如战争,对外交往,营地搬迁等重大事务上扮演领袖角色,但同时他们也要求这些显要人物表现出格外的慷慨,谦逊和低调,对他们的傲慢和支配他人的倾向随时保持警惕,稍有越界便施以惩罚,包括嘲讽,社会孤立,放逐,甚至处决;人类学家克里斯托弗·博姆(Christopher Boehm)将这种关系称为“逆向支配等级制(Reverse Dominance Hierarchy)”,即,才能出众者被允许拥有较高地位,但群体其他人(至少成年男性)保留对其地位乃至命运的最终支配权。[11]

容忍卓越

事实上,并非所有狩猎采集社会都这么平等主义,两万多年前生活在东北欧苔原的格拉维特人(Gravettians)便有了明显的地位分化,[12] 北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贫富悬殊,不少富豪甚至蓄奴,[13] 加州努米克人(Numic)发展出了私人财产权和货币经济,并形成巨大贫富差距,以随葬品价值计算的基尼系数常高达0.8-0.9,[14] 大平原印第安人(Plains Indians)更建立了酋长和议事会等权力等级结构。[15] 当上一节提到的促成平等主义的诸条件改变时,地位分化便出现了,打破平等主义的最初突破口,是对卓越的容忍,即容许一些社会成员因其能力、品行和成就而获得更多尊重,拥有更高权威,之所以愿意作出这一妥协,是因为人们需要一位(或几位)领袖,而这往往发生在集体行动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之际。 一类集体行动是合作狩猎,哈扎人和昆桑人的狩猎都是分散行动,或单独,或两位猎手协作,因纽特人捕猎海豹时通常也单独行动,只有当猎物太大时才会喊人帮忙,缺乏合作狩猎可能是这些社会如此极端平等主义的一大原因,他们不需要领袖人物来谋划、协调和指挥大型集体狩猎。 但这并非普遍情形,有很多需要集体协作的捕猎形式,例如绝境驱赶、设陷围猎、兽群跟踪,还有捕鲸;鲸鱼显然不是一两个人能对付的,楚克奇半岛(Chukchi Peninsula)的亚洲爱斯基摩人(Asiatic Eskimos)的捕鲸团队通常由3-4条船组成,每条船上4-6位成年男性,外加几位少年学徒,每位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地位预先都有明确规定,他们的群体规模因而也比一般的采猎游团大。[16] 印尼隆巴塔岛(Lembata Island)的拉马勒拉人(Lamalerans)的捕鲸团队更大,每船8-14人,也经常几条船一起出动,每条船都有主人,成员全部来自船主所在的父系家族,不仅其职责地位有明确规定,捕猎成功后鲸肉如何分配也预先按习俗严格确定,很明显,这些船主和父系家族的家长将在群体中享有某种领袖地位,相应的,基于这种更为紧密的社会组织,拉马勒拉人的村庄规模高达两千多人,比邓巴数高出了一个数量级。[17] 在末次冰期的欧亚大陆,绝境驱赶曾是许多群体的主流捕猎方式,绝境可以是天然的悬崖或山谷死胡同,也可以用石垒、砦栅、沟渠、火堆等设施在适宜地貌上人为构造;格拉维特人大幅推进了围猎技术,他们改进了投掷矛(throwing spear)和设陷技术,还发明了猎网,这是非常有用的围猎工具,它大大降低了围猎对地貌的要求。[18] 猎网的发明可能得益于格拉维特人为缝制厚实衣物以应对严寒而发展的纤维处理、制绳和编织技术,所以并非巧合,他们也是带孔针的发明者,可能也是最早的编篮者;网猎技术的广泛采用也体现在猎物种类上,有些格拉维特遗址中,野兔、狐狸、鸟类等小型动物占了骨骼化石数的70%以上,这些小动物若没有猎网和弓箭是很难大量捕杀的(格拉维特人尚没有弓箭,那还要过几千年才出现),而用绊套索(snare)只能少量捕获。[19] 另外,格拉维特人(特别是生活在东部苔原的群体)十分倚重猛犸象,而且善于跟踪成群迁徙的象群,这两点都对集体行动提出了很高要求,猛犸很难以传统的伏击方式捕杀,对遗骨的年龄统计也显示了它们要么是被天灾成群消灭的,要么是成群猎杀的,若是后者,无疑需要大规模集体行动。[20] 或许正是因为其独特的狩猎方式,格拉维特人才有了显著的地位分化;重要的是,像格拉维特这种情况在前农业时代会比后来更普遍,冰期之后,大型动物大批消失,此后随着农牧业扩张,狩猎采集者逐渐被取代和吸纳,剩下的被排挤到少数边缘生态位,大型围猎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所以人类学家在现存采猎社会观察到的强硬平等主义,在以往(特别是高纬度地区)未必是主流。

战争领袖

另一类集体行动是战争,战争比围猎更需要领袖,因为它带来的组织协调问题更严重,平等主义群体在战争中表现出的最大弱点就是缺乏战斗纪律和无法贯彻稍稍复杂的战术,例如战斗中一个常见问题是:战士们总是过早投掷武器,往往在刚刚到达有效射程的上限时便匆忙投掷,而不是等逼近到最佳距离时再投,这是因为在双方武器效力对等的条件下(在技术发展缓慢的前文明时代,这一条件通常都成立),到达最佳投掷位置也就意味着自己将暴露在对方的最佳杀伤范围内,克服这一弱点需要严格督战或事后严厉惩罚所确保的纪律,而在平等主义社会中,对个人的这种强制性是不可接受的。[21] 所以平等主义群体很不擅长阵地战,而更多采用伏击和偷袭(特别是黎明偷袭)战术,这种偷袭往往是一次性打击,若偷袭得手,结果可能是一场大屠杀,反之则迅速逃离,没有多阶段战术,后者需要严密的策划、组织和指挥,并以纪律为执行保障,在无权威社会,这些组织条件都不存在。[22] 当资源压力提升,领地排他性增强,领地竞争加剧时,战争频度和重要性便会提高,此时平等主义也将松动;大平原印第安人的权力结构便是出于战争需要,这些印第安部落极为好战,相互间冲突不断,多半起于盗马突袭和领地竞争,和东非畜牧部落之间的争斗十分相似;大平原战争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印第安人在16世纪从西班牙人那里引入了马匹,这极大提升了野牛捕猎效率,继而造成资源压力加大,而马匹也提高了其作战机动能力,后来又加上枪支,这一系列因素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社会政治结构,其中包括地位分化。[23] 例如在基奥瓦(Kiowa)部落中,男性被分为四个等级,地位最高的是高级武士(Onde),比例不超过10%,部落的所有重大决定都由他们做出,其次是正在努力且有望成为Onde的新秀武士(Ondegupta),然后是普通男性,最底层是没有独立谋生能力的渣滓(Dapom),被武士们当作随意使唤的跟班。[24] 类似例子并不鲜见,澳洲土著也以好战闻名,激烈的领地竞争和掳掠女人的风气使得战争成为头号公共事务,对擅入领地的外人会毫不犹豫的武力相向;[25] 与连绵冲突相应的,是对平等主义的偏离,虽然澳洲人没有酋长和部落结构,却有着独特的老人寡头专制(geronto­cracy),对年轻人实施高压,比如澳洲流行的极为严格的半偶群(moiety)和对偶婚制度,极大限制了年轻人的合法结婚对象,违反者会遭严厉惩罚;[26] 背离平等主义的另一个表现是广泛且高程度的多妻,许多群体中40岁以上老人常拥有多至十几位妻子,几乎垄断了全部结婚机会,[27] 这些压制性安排所需的规范执行力也为更多社会控制建立了基础。 更鲜明的例子是亚马逊丛林的雅诺马米人(Yanomami),极为凶悍好斗,其生活中充满暴力,迎接访客的通常是一排拉开的弓(就像安达曼人),争斗的主要动机也是领地和女人,他们以狩猎和园艺农业(horticulture)为生,定居于村庄,因而领地性更强,领地竞争更激烈,所有这些方面都和新几内亚高地部落很像,后者同样热衷于战争。 雅诺马米人很好的演示了战争是如何催生强势领袖的,他们的社会规模还很小,多数村庄只有数十人规模,由于缺乏多层政治结构,其领袖还只能算头人(headman),称不上酋长(chief),但是,有些雅诺马米头人却拥有了类似酋长的权威和权力,能指使他人做事,或强迫他人遵守他所认定的规则,必要时施加惩罚,这些在平等主义社会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些强势头人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在维持群体的战争优势上起了关键作用,这首先体现在他们自身强健勇敢善战,更有能力带领同伴取胜,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和社会技能,能够在群体增长到较大规模时仍维持内部和谐而不分裂,我们知道,超出邓巴数规模的群体是很难维持和谐的,平等主义社会的规模通常只有三五十人,但雅诺马米的大村庄可达两三百人,在原始战争中,这样的规模优势是压倒性的。[28] 值得注意的是,强势领袖的这两方面能力是相互强化的:一位勇敢善战的首领会给伙伴带来安全感,因而他们会更珍惜留在群体中的机会,并为此而克制纠纷,或在纠纷发生时更愿意服从首领的裁决,不再像以往那样以出走分裂来解决问题,这就加强了首领扩张群体规模的能力,而规模扩张继而又带来了更多安全感,如此循环。 二战后的文化人类学著作常把生活在小型简单社会的原住民描绘为和平主义者,现实远非如此,这些浪漫化描绘既有出于意识形态偏见而故意忽略不愉快事实的成分,也是时代错位所致,[29] 这些群体的早期接触者记录的是一幅截然不同的面貌,从亚马逊丛林,波利尼西亚诸岛,安达曼群岛,到澳洲大陆,新几内亚高地,阿拉伯沙漠,广泛分布着好战多争的前部落社会(前部落意味着缺乏政治结构),在新几内亚低地,吕宋山区,台湾高地,缅甸高地,阿萨姆,还盛行着令人生畏的猎头风俗(headhunting)。[30] 劳伦斯·基利(Lawrence H. Keeley)全面检查了有关前文明社会暴力与战争的人类学材料,发现90-95%的简单社会存在经常性战争活动,那些被记录为“很少或没有”战争活动的,通常是不久前被优势群体打败后逃避到边缘孤绝生态位的群体,比如被班图大扩张(Bantu expansion)[31] 所排挤的桑人和姆布提俾格米人(Mbuti Pygmies),马来西亚塞芒人(Semang)和加拿大红铜因纽特人(Copper Iniut),战后人类学家所看到的相对和平景象,很大程度上也是欧洲殖民政府大力压制暴力活动的结果。[32] 现代人类学家已没有机会直接观察霍布斯世界中的小社会,不过一些灾难幸存者在避难荒岛组成的临时小社会,提供了一种颇有参考价值的近似模拟,社会学家尼古拉斯·克里斯塔基斯(Nicholas Christakis)研究了1500-1900年间的众多海难,挑出其中20多个符合“灾后求生小社会”特征的案例(挑选标准是至少19位遇难者幸存并找到临时避难地,且至少生存了两个月,并且通过笔记、事后回忆或考古遗存等方式留下了足够多记录可供分析),他们的最终命运十分不同,有些陷于分歧和争吵,争抢资源,甚至相互残杀并吃掉对方,但也有一些团结互助,精诚合作,分工组织有序,并最终脱险,克里斯塔基斯发现,那些在灾后求生自救上表现最好的遇难群体有个共同特点:都拥有一位出色的领袖,并且群体内存在程度适中的地位分化。[33] 可以想象,霍布斯世界的小群体时刻处于险境求生的状态,而考虑到战争与权威的关系,人类社会恐怕从很早起(或许自他们爬到食物链顶端以来)就已经不那么平等了,哈扎人和昆桑人的极端平等主义只是特例。

财产

打破平等主义的另一个因素是食物保存技术,存储的可能性提高了分享的机会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因狩猎失败而挨饿的风险,因而从两方面削弱了人们依靠互惠关系来抵御风险的需要;努米克人之所以摆脱集体互惠,变得高度个人主义,甚至有了货币经济,便是因为他们的主食(松子)容易保存,同时弓箭的引入也大幅提高了狩猎成功率,于是不再那么需要互惠安全网了。[34] 存储与分享的替代关系,也可从约拉人(Yora)和施维阿尔人(Shiwiar)的对比中看出,这是亚马逊丛林中两个以狩猎兼园艺农业为生的群体,他们在各方面都很相似,但有个重要差别:约拉人分享全部肉食,大型猎物全村分配,小猎物(包括鱼)在近亲家庭间分享,而施维阿尔人从不分享小型猎物,即便像美洲貘这样的大猎物(每头几百磅)也仅在近亲家庭间分享,这是因为施维阿尔人掌握了肉类烟熏技术,并且拥有枪支和毒箭吹射器,更多捕猎中小型动物,成功率也更高,因而从两方面降低了挨饿风险。[35] 保存技术使得财富积累成为可能,而决定财富积累上限的,则是游动性,对于那些每隔几周或一两个月就要搬迁营地的高游动性群体,携带能力便是上限,高纬度地区的采猎者通常每年只作几次季节性搬迁,因而可以囤积整个冬季或旱季的食物储备,还有不少游动群体采用中心辐射式漫游,每次短暂外游后又很快回到中心营地,长期延续的中心营地可以积累起一些建筑物和沟渠石垒等设施;冰期欧洲广泛利用洞穴的克罗马侬人(Cro-Magnon),在苔原以猛犸象骨构筑半地下房屋的格拉维特人,在北极以石块、鲸骨、木材和草皮建造半地下房屋的爱斯基摩人,积累物质财富的潜力都远高于低纬度采猎者。[36] 随着工具制造技术的进步,不少季节性搬迁者借助运输工具提升携带上限,因纽特人的狗拉雪橇,[37] 西伯利亚涅涅茨人(Nenets)和汉特人(Khanty)的驯鹿雪橇,[38] 大平原夏延人(Cheyennes)的马拉草撬,[39] 都可将上限提至数百公斤;汉特人的独木舟,和西北海岸萨利希人(Coast Salish)的木板小舟(plank canoe),更可载运数吨物资。[40] 以捕鱼兼采猎为生的海岸萨利希人生动演示了游动性与财富积累之间的矛盾,以及人们如何努力克服它,他们每年在主营地和夏季捕鱼营地之间作季节性迁移,主营地的木板房屋十分宽敞讲究,夏季营地则小而简陋,有意思的是,其豪华大木屋的墙体和房顶木板都不用榫接结构,而是用绳子绑在梁柱上,搬迁时,所有木板都被卸下,用板舟载至夏季营地搭成简易棚屋,只有空荡荡的梁柱框架留在主营地。 得益于较低的游动性,板舟的载运能力,和长期使用的主营地,萨利希家庭可积累起相当多财富,包括生产设施与工具,房屋家具,服饰被褥,各种红铜器皿,承认私人财产权的习俗也让他们对一些捕鱼采猎地盘划分了私人权利,而且产权可沿男性家系继承,结果是,萨利希人中出现了鲜明的贫富分化,以及富人对财富的大肆炫耀;同时也须看到,游动性仍限制了其积累能力,所以大量财富都在夸富宴(potlatch)中被挥霍掉了。[41] 私人财产权的出现从根本上动摇了原始平等主义的伦理基础,这种伦理要求个人将任何超出当前需要的东西都拿出来分享,这既让财富积累变得不可能,也消除了人们为长远收益而工作的激励,行为变得极为短视,只为眼前需求而努力,而人们之所以愿意遵循这样的规范,并非天生短视,只是为了留在平等主义所维持的那张互惠安全网中,一旦条件允许,个人就会打起自己的小算盘。

宗族

动摇上述伦理基础的另一个趋势,是宗族的兴起,宗族也是一种互惠安全网,亲属间相互接济,过继收养孤儿,在纠纷对抗中相互支持,相互承担复仇义务以保障人身安全,[42] 等等;但族内互惠和熟人间一般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有着根本不同,它会随亲缘关系远近而区别对待,更贴近亲选择(kin selection)这一生物学法则,而一旦亲疏有别的交往原则流行起来,就会破坏一般互惠原则,类似于裙带主义(cronyism)对公共规范的破坏。 而且宗族组织有着制造不平等的内在倾向,表现在三个方面: 1)同一群体内各族的繁衍效率总会出现差异,其中一些变得更大,而一旦一般互惠原则被破坏,相互间竞争乃至冲突时,规模大的那些便有了天然优势,因而可能压服对方,将其置于从属地位,当竞争日益激烈,各宗族便努力扩大规模,这也是为何父系宗族发达的地区往往更重男轻女,更多选择性溺杀女婴(以及当代的选择性堕胎),因为高度对抗性局面中,男性成员将更有价值;[43] 2)同样原理也适用于同一宗族的不同支系之间,香火旺盛俊杰辈出的支系,可能将欠旺支系置于从属地位; 3)宗族为领袖人物的诞生创造了更好的组织基础,因为长辈和家长天然的在族内拥有更多权威和影响力,实际上正是他们对这些能力的运用才建立和维持了宗族,假如一位足够长寿、辈份足够高的大家长恰好又是位杰出人物,便很可能脱颖而出成为领袖,同时,由于族内辈份越高亲缘越近,长辈们有很好的机会建立类似长老议事会的政治机构,获得在群体中执行规范和决定集体行动所需的强制力。 正是最后一点赋予了宗族组织在集体行动上的优势(反过来也可以说,宗族的兴起正是对集体行动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的一种反应),这一优势将让强宗大族获得群体中的支配地位,如此一来,其他群体成员要么甘居从属地位,要么分裂出去,结果,原本较为松散而流动的各相邻群体将重组为若干单系群(unilineal group)。 相比传统游团,这些聚族而居的群体组织更紧密,更具排他性,以往像哈扎人那样在游团间随意跳槽的自由将不复存在,而这种自由曾是原始平等主义的重要基础,它使得群体很难强制其成员,强势人物也无法随意指使他人,互惠关系中若出现任何不对等的苗头,感觉被压制受委屈的一方便可出走另立门户,可是宗族化重组之后,这一选择越来越不可行了,无论跳槽还是另立门户,都会自陷于大族林立格局中的散户或弱势小族地位。 然而上述转变过程不会平滑顺畅,大族支配地位确立之前,必有一番激烈争斗,即便在此之后,各支系仍将就族内支配地位展开永不停息的争夺,一个有趣的例子可让我们对此类争夺的早期形式管窥一斑。 马楠布人(Manambu)是新几内亚东北沿岸低地的美拉尼西亚部落,其社会骨架由一个三级父系宗族构成,包含16个二级支系,政治首领从宗族长老中产生;各支系为谋取支配地位而激烈竞争,原本,竞争可通过财富积累和对外发动猎头袭击而展开,可是马楠布人太穷,哪个支系都积累不起可观财富,而猎头袭击则已被殖民政府禁止,于是竞争焦点便落在了人口与名分上。 那些人丁兴旺的支系自然会借此取得些优势,但这还不够,他们还要证明自己向来就是强枝大宗,所以祖上历代才俊辈出,为做到这一点,他们争相篡改谱系以便将那些在部落神话中留下大名的祖先说成是出自自己这一支,由于神话(连同谱系)都是口述的,因而篡改并非不可能,需要的是杰出的记忆力、口才和声势,常为名分而斗嘴的人需要记住上千个祖先名字及相应的事迹与关系。 当然,竞相篡改谱系难免会引发支系间的争议,实际上,这一名分之争在马楠布人中会以非常正式而隆重的方式进行,不妨称为仪式性斗嘴:双方各派出一组辩论者,面对面排成两列,各将一只独木舟倒扣在面前用作战鼓,女人们则在一旁舞蹈助威,一些其他支系的人也会在场围观。 斗嘴过程中,辩者每表达一个论点便将一片树叶扔在地上,每位被提及的祖先则由一根木签或一支箭代表;因为没有仲裁者,许多斗嘴不了了之,但也有些决出了胜负,一方被说的哑口无言只好认输,放弃对争议中的名号和相应巫术的权利,这通常意味着需要给孩子改名,因为马楠布人喜欢用这些名号为孩子取名。[44] 这一习俗看似奇特,但类似的与家族血统相关的名分之争在有着宗族组织的社会中其实相当普遍,时常会闹到杀人甚至打仗的地步,萨摩亚族长们在名为福努(fono)的政治集会上会逐一吟诵每位到场族长的法阿鲁派加(fa’alupega),即记录其高贵身世的一套口诀,其中包含各种头衔及其来历,每位族长到达会场时,其他在场族长都要吟诵新到者的法阿鲁派加,然后新到者吟诵对方的,会议结束时该仪式又重复一遍,可见他们多么看重宗谱和名分。[45]

几点概述

我们大致可以相信,在一段相当漫长的时期,当人类还生活在缺乏紧密组织的小型采猎游团中时,社会规范是相当平等主义的,但我们无法确定这究竟从何时开始,毕竟,大猿社会是完全谈不上平等的。 同样无法确定的是,像战后人类学文献所描绘的昆桑人和哈扎人那样的极端平等主义在历史上有多普遍,有许多理由令人怀疑这两个群体的代表性,比如: 1)在政府权力覆盖到那里之前,昆桑人和邻近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那么和平,因而其社会也可能并不那么平等;[46] 2)桑人和哈扎人都是孤立孑遗的古老分支,前者和其他人类已经分开至少二三十万年了,后者也已分离七万多年,从它们的情况推出普遍结论是很危险的;[47] 3)这两个群体都缺乏大型围猎或其他集体行动,没有食物保存技术和运输工具,也没有长期营地,而历史上许多采猎群体显然并非如此。 无论原始平等主义在早期采猎者中有多普遍和极端,如我在前文所试图阐明的,它看来并不是一种十分鲁棒(robust)的均衡,当某些条件出现时,平等就很容易松动,考虑到人类在历史上所面临条件的多样性,包括生态差异和时代差异,狩猎模式和安全压力的不同,即便简单社会中,平等主义的程度也会千差万别。 大约从旧石器晚期(Upper Paleolithic)起,一系列生态与技术条件开始导向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伴随着定居倾向的日益增强和社会复杂度提升,等级分明的社会阶层开始涌现,这是朝向大型社会的组织进化过程的重要一环,也将是下一章的主题。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我在本书中将不对阶层(stratum)和阶级(class)作严格区分,而一律使用前一个术语来涵盖其他学者用这两个术语所表达的意思。 [2] Bruce G. Trigger (2003) 《理解早期文明》,第3章。 [3] Nancy Howell (2010) Life Histories of the Dobe !Kung, p.193. [4] Frank Marlowe (2010) The Hadza, ch.9; Nancy Howell (2010) ch.8. [5]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The Creation of Inequality, ch.2. [6] Frank Marlowe (2010) p.250. [7] Nancy Howell (2010) ch.8;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2. [8] Frank Marlowe (2010) p.35,41,263. [9] Kristen J. Gremillion, “Central Place Foraging and Food Production on the Cumberland Plateau, Eastern Kentucky” in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Behavioral Ecology and the Transition to Agriculture, pp.53-54. [10] Frans de Waal (2007) 《黑猩猩的政治》。 [11] Christopher Boehm (2001) Hierarchy in the Forest, ch.1,2,4. [12] Brian Fagan (2010) Cro-Magnon, ch.9. [13]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5. [14] Robert L. Bettinger (2015) Orderly Anarchy, ch.4,6,8. [15] George B. Grinnell (2008) The Cheyenne Indians, ch.6. [16] Igor Krupnik & Marcia Levenson (1989) Arctic Adaptations, pp.44-49. [17] Lee Cronk & Beth L. Leech (2012) Meeting at Grand Central, pp.141-143; NHK (1992) 人間は何を食べてきたか, S03E01. [18] Brian Fagan (2010) ch.10. [19] Sarunas Milisauskas (2011.ed) European Prehistory, pp.80-91. [20] Olga Soffer & N. D. Praslov (1993.ed) From Kostenki to Clovis, ch.4. [21] Lawrence H. Keeley (1996) War Before Civilization, ch.3. [22] Azar Gat (2006) War in Human Civilization, ch.6; Lawrence H. Keeley (1996) ch.3. [23] Jason Hook (1985) The American Plains Indians; George B. Grinnell (1915) The Fighting Cheyennes. [24] David D. Friedman, Peter T. Leeson & David Skarbek (2019) Legal Systems Very Different From Ours, ch.13. [25] Azar Gat (2006) ch.2. [26] Monty Minyjun Hale (2012) Kurlumarniny, ch.6; Wikipedia: Moity. [27] C.W.M. Hart & al. (1987) The Tiwi of North Australia, ch.2; Wikipedia: Tiwi people. [28] Napoleon Chagnon (2013) Noble Savages, ch.1,3,8,9,12,13. [29] Napoleon Chagnon (2013) ch.1. [30] 关于猎头风俗,参见:Wikipeida: headhunting; Albert Jenks (1905) The Bontoc Igorot, ch.6;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7,8,10. [31] Wikipedia: Bantu expansion; David Reich (2018) Who We Are and How We Got Here, ch.9. [32] Lawrence H. Keeley (1996) ch.2. [33] Nicholas A. Christakis (2019) Blueprint, ch.2. [34] Robert L. Bettinger (2015) Orderly Anarchy, ch.3,4,8,9. [35] Lawrence S. Sugiyama & Richard Chacon, “Effects of Illness and Injury on Foraging among the Yora and Shiwiar,” in Lee Cronk et al.(eds.) Adaptation and Human Behavior (2000), pp.374-375. [36] Brian Fagan (2010) ch.7; Sarunas Milisauskas (2011) pp.87-89; Molly Lee & Gregory A. Reinhardt (2003) Eskimo Architecture. [37] Molly Lee & Gregory A. Reinhardt (2003) p.5; Igor Krupnik & Marcia Levenson (1989) p.51,244. [38] Robert McGhee (2005) The Last Imaginary Place, pp.59-60; Peter D. Jordan (2014) Technology as Human Social Tradition, ch.3. [39] George B. Grinnell (2008) pp.68-69. [40] Peter D. Jordan (2014) ch.3,4. [41] Peter D. Jordan (2014) ch.4. [42] 有关复仇作为一种共同安全机制的逻辑,见辉格(2017)第II部分第7章。 [43] Wikipeida: Infanticide, Sex-selective abortion; Siobhan M. Mattison et al., “Offspring sex preferences among patrilineal and matrilineal Mosuo in Southwest China revealed by differences in parity progression,” in R Soc Open Sci. 2016 Sep; 3(9): 160526. [44] Simon J. Harrison (2006) Stealing People’s Names, ch.6-8. [45] Derek Freeman (1983) 《玛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第8章。 [46] Lawrence H. Keeley (1996) p.29. [47] David Reich (2018) ch.9.
衣服与人类进化

年前读了 Ian Gilligan 的 Climate, Clothing, and Agriculture in Prehistory: Linking Evidence, Causes, and Effects,讲的是衣服在人类进化史上扮演的角色,这个主题不少人类学家关注过,但以一整本书的篇幅来讨论好像还是第一次,

书的前2/3非常好,大概思路是这样:

1)人类失去体毛的过程发生在低纬度,无论具体好处是什么(目前的假说包括散热以适应奔跑需要——这一点需要与汗腺相配合,水猿,增加性敏感区等等,作者大致倾向于第一种,但没下定论),都是发生在温暖环境中,

2)所以当部分群体向高纬度扩散或者气候变冷时,就面临着比一般哺乳动物更严重的御寒问题,

3)应对这一问题的一些方案是生理上的,比如让身材变得更粗壮,缩短四肢,特别是前臂和小腿,总的效果是降低面积/体积比,以降低散热率,尼安德特人就是如此,而智人中,高纬度族群也有此倾向,比如欧亚人的小腿/大腿长度比就明显低于非洲人,(BTW,这也是为何黑人更容易冻伤,朝鲜战争中黑人士兵冻伤比例超高),

4)另一个生理方案是调整代谢机制,这又分两种,一种是在降温时降低代谢率,同时体温也略微下降一两度,这么做其实比较危险,因为体温再往下降就是低温症了,很容易丢命,所以只适用于环境温度不会降得很低(低于10度)的地区,比如澳洲,

5)高纬度地区显然不满足这一条件,特别是在冰期,所以代谢机制需要往上调,通过让身体产生更多热量来维持体温,这一点作者没展开说,其实堆积更多褐色脂肪就属于这种方案,褐色脂肪和白色脂肪不一样,可以在需要时迅速调动起来产生热量,因纽特人就拥有一些提高褐色脂肪囤积效率的基因等位体(见: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525429d ),

6)可是,对于冰期的高纬度地区,这些生理方案都还不够,所以又开发出了非生理方案,火和穴居可以解决夜晚的御寒问题,而白天在外活动时,就只能靠穿衣服了,

7)衣服可以分两类,简单的,复合的,区别在于是否贴身合体因而密封严密,这需要裁剪和缝纫技术,而一旦有了贴身合体的衣服,就可以通过增加穿衣层次来提高保暖效果,像披风式的不合体简单衣物穿好几层是没多大意义的,特别(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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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读了 Ian Gilligan 的 Climate, Clothing, and Agriculture in Prehistory: Linking Evidence, Causes, and Effects,讲的是衣服在人类进化史上扮演的角色,这个主题不少人类学家关注过,但以一整本书的篇幅来讨论好像还是第一次, 书的前2/3非常好,大概思路是这样: 1)人类失去体毛的过程发生在低纬度,无论具体好处是什么(目前的假说包括散热以适应奔跑需要——这一点需要与汗腺相配合,水猿,增加性敏感区等等,作者大致倾向于第一种,但没下定论),都是发生在温暖环境中, 2)所以当部分群体向高纬度扩散或者气候变冷时,就面临着比一般哺乳动物更严重的御寒问题, 3)应对这一问题的一些方案是生理上的,比如让身材变得更粗壮,缩短四肢,特别是前臂和小腿,总的效果是降低面积/体积比,以降低散热率,尼安德特人就是如此,而智人中,高纬度族群也有此倾向,比如欧亚人的小腿/大腿长度比就明显低于非洲人,(BTW,这也是为何黑人更容易冻伤,朝鲜战争中黑人士兵冻伤比例超高), 4)另一个生理方案是调整代谢机制,这又分两种,一种是在降温时降低代谢率,同时体温也略微下降一两度,这么做其实比较危险,因为体温再往下降就是低温症了,很容易丢命,所以只适用于环境温度不会降得很低(低于10度)的地区,比如澳洲, 5)高纬度地区显然不满足这一条件,特别是在冰期,所以代谢机制需要往上调,通过让身体产生更多热量来维持体温,这一点作者没展开说,其实堆积更多褐色脂肪就属于这种方案,褐色脂肪和白色脂肪不一样,可以在需要时迅速调动起来产生热量,因纽特人就拥有一些提高褐色脂肪囤积效率的基因等位体(见: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525429d ), 6)可是,对于冰期的高纬度地区,这些生理方案都还不够,所以又开发出了非生理方案,火和穴居可以解决夜晚的御寒问题,而白天在外活动时,就只能靠穿衣服了, 7)衣服可以分两类,简单的,复合的,区别在于是否贴身合体因而密封严密,这需要裁剪和缝纫技术,而一旦有了贴身合体的衣服,就可以通过增加穿衣层次来提高保暖效果,像披风式的不合体简单衣物穿好几层是没多大意义的,特别是在有风条件下,所以简单衣服的穿衣指数最多1-2,而复合衣服可以达到6(穿衣指数的意思可参考我的旧文《食物与人类#1:卡路里迷信》), 8)简单衣服很早就有了,至少大几十万年,而根据头虱与体虱的分化时间测算(原理是:体虱只有在宿主穿了衣服之后才会获得独立生态位因而与头虱分化),甚至可能两三百万年前就有了, 9)尼安德特人肯定有简单衣服,否则熬不过冰期的欧洲,但从他们的工具组合看,不太可能有复合衣服,临近灭绝前可能是例外,当时有一些迹象显示他们好像有了复合衣服,要么从智人那里学会的,要么自己发明了, 10)四万多年前进入欧洲的智人(也就是克罗马侬人)几乎可以确定有复合衣服,因为, A)他们的工具组合完全符合条件, B)他们向北推进的更远, C)他们不像尼安德特人那么依赖穴居, D)他们在生理上不如尼安德特人耐寒,毕竟后者在高纬度已经呆了几十万年了,且至少经历过五个冰期了, 这一条可以参考 Brian Fagan (2010)  Cro-Magnon: How the Ice Age Gave Birth to the First Modern Humans 11)简单与复合衣服的另一个区别是,前者很容易被抛弃,一旦环境变暖,不再需要了,人们很快又会退回到光身子,作者推测这种转变在许多群体身上都发生过,比如塔斯马尼亚人,冰期时是披袍子的,欧洲人发现他们时则是光着的, 12)复合衣服则不那么容易被抛弃,这是因为, A)它包裹严密,留下的裸露部位很少,久而久之,人们产生了对裸体的羞耻感,公开场合展示裸体在文化上变得不可接受,乃至成为禁忌,特别是生殖器, B)晚期人类,至少智人,有着普遍的身体装饰需求,在有衣服之前,主要装饰手段是在皮肤上进行涂抹,彩绘和文身,当然,还有发式,牙齿修饰(涂黑、敲除或磨尖门牙)和头颅修饰(比如压扁拉长), 简单衣物的采用基本上不影响这些装饰手段,因为披袍遮蔽不严密,而且随时穿脱,皮肤裸露机会仍然十分充分,但复合衣服就不同了,包裹严密,穿脱不便,特别是多层衣服,短暂的升温只须脱去外套,内衣仍然充分遮蔽身体,加上因之而发展出的裸露禁忌,裸露机会很少,于是身体装饰从皮肤转向了衣服,而文身逐渐消失(脸部可能是例外,因纽特人仍然会纹脸), 这一转变使得衣服在御寒之外具备了新的功能:遮羞和装饰,而一旦这一功能确立,即便环境变得温暖起来(无论是因为气候变暖还是群体向温暖地带迁移),对衣服的需求也不再会消失, 我发现这一条是 Gilligan 此书最具原创性也最有价值的部分,衣服衍生功能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文化/心理转变是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我还没见过从进化人类学角度做出的细致分析,可惜的是,他只提出了观点,没有充分展开,比如,有关裸露羞耻感的地区/文化差异究竟是怎么分布的?个体心理发育中是如何获得的?是否存在某种先天基础,还是纯文化的?文身习俗的地理分布?…… 而且他没有处理一个明显的难题:两万年前跨越白令地峡进入美洲的那批人显然是有复合衣服的,而且可能已经穿了一两万年了,照理说已经发展出了裸露羞耻,也发生了装饰转移,可是他们的亚马逊后裔却完全抛弃了衣服,甚至临近寒带的火地人也只有简单衣服,复合衣服和缝纫技术显然在早期美洲人向南美扩散过程的某个时段被至少部分人群抛弃了,这怎么解释? 13)当全新世气候回暖时,衣服的遮羞与装饰功能已牢固确立,此时人们面临新问题:之前的复合衣服都是皮毛制作的,皮毛衣服的透湿是个大麻烦,而一旦湿了,就成了个累赘,比不穿还冷, 这个问题在冰期或寒带较不严重,因为严寒地区不仅温度低,湿度也很低,而且风大,这样,即便透气性很差的皮毛衣服,也不能完全挡住湿气往外跑, 虽然作者没提,我顺便补充两点: 有些寒带群体还发展出了一些专门针对这问题的适应器,比如蒙古人种的大汗腺退化,出汗量少,可能就是对穿皮毛衣服的适应, 可即便有这些优势,衣服干燥仍是个麻烦,晒干和烘干衣服是因纽特妇女家务工作的重要一块,(参考:Robert McGhee (2005) The Last Imaginary Place: A Human History of the Arctic World ) 所以在全新世的温带,继续穿皮毛衣服就是个大问题了,可是为了遮羞和装饰,还不得不穿, 14)找到的解决方案是以纤维织物代替皮毛,纤维织物的多孔毛细结构不仅透气性好,还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吸收部分水汽而又不影响其正常功能,这一点对于贴身的内层衣服尤其有价值, 以上是此书前两部分的要点,到此为止都很好,虽然第5和第12点展开不够充分,但也不算大毛病, 毛病出在第三部分,作者野心太大,想要以上述论点,特别是第14点,去解释农业和定居文明的起源,可同时他的知识储备又远不足以支撑这一野心,结果闹了大笑话, 他的逻辑是这样的, 15)以往人类学家在解释农业起源时,关注的是食物获取,并且认为农业是一种高效的食物获取方式,其创造的剩余支撑了密集人口和定居文明, 16)可是,从食物获取角度看,农业其实是非常糟糕的选择,营养质量差,劳动强度高,劳动生产率低,饥荒风险大, 17)既然(从食物角度看)农业这么糟糕,当初有人选择它必定另有所需,是什么?只能是纤维,比如羊毛和亚麻,而从前述分析已知,全新世温带居民在找到以纤维织物取代皮毛这条出路之后,对纤维的需求应该十分迫切而旺盛, 毛病在于,他第一步就踩错了,他所质疑并试图取代的那套农业起源理论,早已过时了,是90年代之前的老古董,自那时以来,在新达尔文纲领引导下,进化人类学或者叫人类行为生态学(HBE)在这一主题上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从下面几本书可以管窥一斑: Allen W. Johnson & Timothy Earle (2000) The Evolution of Human Societies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eds. (2006) Behavioral Ecology and the Transition to Agriculture Robert L. Bettinger (2015) Orderly Anarchy: Sociopolitical Evolution in Aboriginal California 作者对这些进展显然一无所知,或者假装不知道, Gilligan 的观点首先就通不过热带农业的考验,许多热带农业是独立起源的,比如新几内亚高地,那里的农业显然不是由纤维需求所推动,实际上根本不产出纤维,那里人也基本上不穿衣服,而且热带农业的食物质量比温带的更差,这又怎么说? 农业在食物质量和单位劳动产出率上的劣势,并不是什么新闻,人类学家早就知道了,当初部分群体转向农业,并不是因为觉得那有多好,而是人口压力之下的迫不得已,农业起源实际上是更广泛意义上食谱下沉趋势的一种表现,也可以说是终极结果,更新世末期和全新世早期的食谱下沉被称为广谱革命, 你可能会问,既然人口压力始终存在,为何广谱革命发生的那么晚? 答案是:食谱下沉是需要技术的,不是你想下沉就能沉得了的,每一轮下沉都需要一组新技术,而技术是需要时间去发现和积累的, 用尼安德特人的穿刺矛是抓不住兔子的,也很难抓到羚羊,只适合野牛野马驯鹿这样的大动物,需要近身伏击,而有了投掷矛就能抓羚羊了,而随着掷矛器、鱼叉、弓箭、猎网的出现,可以抓的动物越来越小,单位面积土地承载的人口相应上升, 伴随着每次食谱下沉,人口密度抬高一级,而抬高了的人口水平反过来会把之前上一级的较大型动物吃光,于是更加依赖更小的动物,然后又向植物开拓,等到植物成了主食,更高水平的人口会把小动物也吃光……任一时刻处于何种均衡水平,取决于当时的技术条件, 农业起源就是这一进程的最终结果,当残余的动物群面临公地悲剧下的灭绝前景时,有人便开始尝试控制种群,将其私有化,开始圈占和捍卫领地,以避免公地悲剧,植物资源同理,而单位土地产出率的提高也让捍卫领地在技术上变得可行,于是开始了定居, 有了领地和定居之后,便有了改进领地内资源产出效率的投资激励,烧荒,排水,挖沟,清理土地,播种,选育……最终导向农耕, 这些事情我以前大致讲过,不再具体细说,可以读我的旧文《食物与人类#6:向下开拓》,最好读整个系列, 衣服在人类进化史上确实扮演了重要角色,可是和食物相比,终究只是条尾巴,Gilligan 想要用这条尾巴来摇动整条狗,幼稚了,  
格拉维特人的手印

【2021-12-29】

法国 Cosquer 洞穴里 27000年前格拉维特人留下的手印,这种手印在更新世南欧洞穴中很常见,是用含在嘴里的颜料喷出来的,特别的是,其中不少手印缺了几个指节,以前有人认为这是某种符号象征,后来有人分析了缺节的分布情况(图3),发现缺节频率从小指、无名指、中指、食指依次递减,前两种占了绝大多数,而拇指频率为0,这一频率分布与现实中因冻伤而导致手指缺节的情况基本吻合,(见 Ian Gilligan (2018) Climate, Clothing, and Agriculture in Prehistory,c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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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法国 Cosquer 洞穴里 27000年前格拉维特人留下的手印,这种手印在更新世南欧洞穴中很常见,是用含在嘴里的颜料喷出来的,特别的是,其中不少手印缺了几个指节,以前有人认为这是某种符号象征,后来有人分析了缺节的分布情况(图3),发现缺节频率从小指、无名指、中指、食指依次递减,前两种占了绝大多数,而拇指频率为0,这一频率分布与现实中因冻伤而导致手指缺节的情况基本吻合,(见 Ian Gilligan (2018) Climate, Clothing, and Agriculture in Prehistory,ch.6) handprints   caves44444   p45 @睡不着的红猴子: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小手指在身体最外侧吗?还是因为血管分布什么的? @whigzhou: 嗯,外侧和离主要动脉的距离可能都有关系,还有粗细,越细越容易冻伤 @whigzhou: 据说高纬度男人的阴茎比热带略短,也是同理,阴茎很容易冻伤,所以遇冷会缩成小瓶盖 @whigzhou: 友情提示:冬天户外跑步的男人要特别小心这个问题,要加一层保暖,鸡鸡冻掉就麻烦了(或者说免了很多麻烦了) @whigzhou: 这里说的纬度,当然不是指你当前生活的纬度,得往回推小几万年,比如Mongoloids,祖上是寒带的,所以继承了大量寒带特征:扁平脸,眯缝眼,短小腿,干耳屎,较不发达的大汗腺……都是对严寒的适应  
匈牙利人的奇特历史

【2021-08-25】

Razib Khan 又一篇好文章,讲的是匈牙利人的奇特历史,

匈牙利语属于乌拉尔语系乌戈尔语族,该语族的另外两个群体是汉特人和曼西人,远在匈牙利平原几千公里之外的西伯利亚,

uralics

可奇怪的是,当今匈牙利人在遗传特征标记上和他们的西伯利亚表亲毫无关系,而和他们目前的东欧邻居几乎看不出区别,

一个群体怎么会在保持其语言的同时丢失了全部遗传特征?

最近十几年古DNA测序技术发展神速,所以有人就从10世纪的马扎尔人墓葬中提取了DNA,发现其中上层精英的DNA确实有显著的东亚成分,而同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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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Razib Khan 又一篇好文章,讲的是匈牙利人的奇特历史, 匈牙利语属于乌拉尔语系乌戈尔语族,该语族的另外两个群体是汉特人和曼西人,远在匈牙利平原几千公里之外的西伯利亚, uralics 可奇怪的是,当今匈牙利人在遗传特征标记上和他们的西伯利亚表亲毫无关系,而和他们目前的东欧邻居几乎看不出区别, 一个群体怎么会在保持其语言的同时丢失了全部遗传特征? 最近十几年古DNA测序技术发展神速,所以有人就从10世纪的马扎尔人墓葬中提取了DNA,发现其中上层精英的DNA确实有显著的东亚成分,而同地区的平民遗骸则没有, 所以当初侵入匈牙利平原的马扎尔人确实来自东方,问题是他们的遗传特征跑哪儿去了? 一种解释是当初的征服者群体规模非常小,所以东方成分被稀释了,统计上看不出差异, 问题是,历史上许多案例证明,小规模征服群体很难保持其母语,特别是没有教育传统也没有成文经典的蛮族,比如侵入伊比利亚和北非的汪达尔人,语言上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所以,保留了其母语的马扎尔人当初必定是个大群体,而且女性比例得足够高,如果娶的都是当地女子,母语难免丢失,因为在没有教育系统的情况下,婴儿主要跟母亲学母语, Razib Khan 认为,这可能因为,自从马扎尔贵族皈依基督教后,匈牙利成了基督教世界的东方门户,而匈牙利平原又是东方入侵者的天然指向(因为它是欧亚草原带的西端),所以长期承受着军事上的重压,特别是在蒙古和奥斯曼的入侵中,其贵族阶层屡次被大比例消灭,最终从遗传统计上消失, 一般而论,武士贵族是高风险高回报的生态位,通常相对于平民都有着较大遗传优势,但也有不幸赌输了的,马扎尔贵族算是一例,  
帕西人

【2021-08-21】

又发现一个和科普特人类似的案例,印度的帕西人(Parsees ),其祖先是波斯人,伊斯兰征服之后,从波斯逃到印度,坚持琐罗亚斯德信仰,是当今少数几个琐罗亚斯德群体之一,他们的社会/经济成就比科普特人更突出,总共只有几万人,却在印度各界获得了与其人口比例极不相称的成就,

而且帕西人和伊斯兰世界的其他宗教少数群体不同,他们离开了那里,因而没有经历人头税的选择机制,依我看,他们经历的是另一种选择机制:上层精英的地位和官方宗教绑定更为紧密,因而更倾向于抵制外来征服者的改宗压力,最终,拒绝改宗的宗教少数派中,精英的比例显著高于社会其他群体,

而琐罗亚斯德教是伊斯兰征服之前萨珊帝国的国教,满足上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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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1】 又发现一个和科普特人类似的案例,印度的帕西人(Parsees ),其祖先是波斯人,伊斯兰征服之后,从波斯逃到印度,坚持琐罗亚斯德信仰,是当今少数几个琐罗亚斯德群体之一,他们的社会/经济成就比科普特人更突出,总共只有几万人,却在印度各界获得了与其人口比例极不相称的成就, 而且帕西人和伊斯兰世界的其他宗教少数群体不同,他们离开了那里,因而没有经历人头税的选择机制,依我看,他们经历的是另一种选择机制:上层精英的地位和官方宗教绑定更为紧密,因而更倾向于抵制外来征服者的改宗压力,最终,拒绝改宗的宗教少数派中,精英的比例显著高于社会其他群体, 而琐罗亚斯德教是伊斯兰征服之前萨珊帝国的国教,满足上面的条件, 犹太人的情况其实也类似,流散的犹太人群体中,识字因而会读经者,特别是拉比们,是最不愿意改宗的,因为希伯来文读写能力以及对经文的掌握,是其社会地位的支柱,若是改宗,就会丧失这一最主要的优势, 我觉得,这个选择机制可能远比人头税更重要, 当然,还有一个选择机制也很重要,就是这种流散到其他社会的宗教/文化少数派,由于缺乏某些权利,其职业选择往往高度受限,而留给他们的那些职业机会,有时会对其禀赋构成很强的正面选择压力,这一点帕西人可能和犹太人也很像, 吉普赛人可能是反面的例子,他们也是流散的文化少数派,但他们在上述两重选择环节上经历的选择,可能都和犹太人帕西人不同,首先,他们流散的起因可能是穷苦,属于经济难民,其次,他们在流散地选择的生态位和犹太人截然不同(而这一不同也是因为第一轮选择造成的起点差异),因而没有经历后者经历的那种选择压力, 随想随写,写的比较乱,见谅, @何不笑: 也算是另一种泵吸。 @whigzhou: 是把奶油往外刮 @whigzhou: 从文化进化的角度看,决定一个社会长期繁荣前景的要点之一,就是往外还是往里刮奶油的能力  
择偶年龄偏好

【2021-08-01】

几种大型灵长类两性对交配对象的年龄偏好,(Ece Kremers: The Effects of Age on Mate Choice Across Primate Species and its Correlation to Mating Systems

E7d6epjVcAQm5g1

只有人类和埃及狒狒的雄性偏爱年轻女性,而这两个物种都有固定配偶关系,这应该不是巧合,年轻的好处——更长的未来生育年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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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1】 几种大型灵长类两性对交配对象的年龄偏好,(Ece Kremers: The Effects of Age on Mate Choice Across Primate Species and its Correlation to Mating SystemsE7d6epjVcAQm5g1 只有人类和埃及狒狒的雄性偏爱年轻女性,而这两个物种都有固定配偶关系,这应该不是巧合,年轻的好处——更长的未来生育年龄——只有在长期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而在一次性关系中,好处取决于你让她怀上你孩子的几率乘以她把孩子成功养大的几率,而成熟雌性在这两点上都有优势:1)她们过去的育儿经历证明了其生育和抚养能力,2)年龄本身是生存能力的一种证明(证明她没有无能到让自己饿死),3)成熟雌性更可能拥有较高社会地位,对应着获取资源上的优先权,
肤色演变史

【2021-04-21】

肤色演变的历史还蛮曲折的,图中的 Si 是*选择强度指数*,正值代表朝向浅肤色的选择压力,

bio05652301

目前最黑的是西非人,但从图中数字可见,以前他们也没那么黑,

其他分支与西非人分开后,起初是变白的,然后东非分支又变黑了,

类似的,离开非洲那支,起初是变白的,然后到达大洋洲那支,又变黑了,

去往欧亚大陆北方的,全都变白了,但程度十分不同,欧洲人经历的肤色选择强度比北亚人高4倍,

纬度很关键,但显然不是唯一的重要因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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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肤色演变的历史还蛮曲折的,图中的 Si 是*选择强度指数*,正值代表朝向浅肤色的选择压力, bio05652301 目前最黑的是西非人,但从图中数字可见,以前他们也没那么黑, 其他分支与西非人分开后,起初是变白的,然后东非分支又变黑了, 类似的,离开非洲那支,起初是变白的,然后到达大洋洲那支,又变黑了, 去往欧亚大陆北方的,全都变白了,但程度十分不同,欧洲人经历的肤色选择强度比北亚人高4倍, 纬度很关键,但显然不是唯一的重要因素, 注:图中未包括更早分开的两个分支:桑人和俾格米人  
机器智能 v. 类人智能

【2021-04-18】

我发现有两个话题经常被搅合起来,不加区别的用AI来涵盖,一个是机器智能,一个是类人智能,机器智能在某些方面早就很强大了,早已远远超出肉人,包括记忆力,记忆容量,某些类型的运算速度,符号处理的精确性,能够驾驭的模型规模与复杂度,某些模式识别能力,某些推理能力,某些博弈能力……

可是,如果我们以*能够多么逼真的模仿人类智能*这个标准来评价,那么目前为止任何系统都还差的太远,

把这两个概念搅合起来的结果是,很多人会以前者的神速进步来预测后者的近期前景,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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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我发现有两个话题经常被搅合起来,不加区别的用AI来涵盖,一个是机器智能,一个是类人智能,机器智能在某些方面早就很强大了,早已远远超出肉人,包括记忆力,记忆容量,某些类型的运算速度,符号处理的精确性,能够驾驭的模型规模与复杂度,某些模式识别能力,某些推理能力,某些博弈能力…… 可是,如果我们以*能够多么逼真的模仿人类智能*这个标准来评价,那么目前为止任何系统都还差的太远, 把这两个概念搅合起来的结果是,很多人会以前者的神速进步来预测后者的近期前景,或相反,以后者的糟糕表现而无视前者的巨大进步和继续进步的前景, 无论哪种智能,理论上机器都能做到,问题是,这一理论上的可能性根本不能用来预见它何时会出现,关键是动机和激励,为何你认为既然理论上没有障碍,肯定有人会卯足了劲尽快开发出逼真的类人智能?这么做对他有啥好处?为这一努力投入资源的那些人,从中能得到什么回报? 依我看,并没有太多理由会激励足够多人吸引足够多资源去开发类人智能,所以我不认为这事情会在可见未来(比如二三十年内)有太大进展 @tertio:有些领域还是很需要类人的智能,比如翻译和自动驾驶 @whigzhou: 翻译是,驾驶不必,问题是,用机器代替肉人翻译的回报能有多大呢?  
陆上逃亡

【2021-03-23】

Joseph Henrich 在 The Secret of Our Success 里为了说明野外生存的困难,讲了不少海难后求生的故事,可惜他没提到澳洲流徒的故事,其实也很能说明问题,这些流徒的逃跑动机非常强烈,也尝试过各种逃跑方法,可是,逃成功的,全都是选择海路的,在殖民早期,从陆上逃跑的都死的很快,以至主要逃亡线路上累累白骨,最惨烈的一批从塔斯马尼亚西岸往东逃,被抓住时跑出了大约250公里,8个人死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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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Joseph Henrich 在 The Secret of Our Success 里为了说明野外生存的困难,讲了不少海难后求生的故事,可惜他没提到澳洲流徒的故事,其实也很能说明问题,这些流徒的逃跑动机非常强烈,也尝试过各种逃跑方法,可是,逃成功的,全都是选择海路的,在殖民早期,从陆上逃跑的都死的很快,以至主要逃亡线路上累累白骨,最惨烈的一批从塔斯马尼亚西岸往东逃,被抓住时跑出了大约250公里,8个人死了7个,其中5个是被同伙吃掉的, 相比之下,海上逃亡的成功率就高出不少,少数是偷一条小船,多数是混进到访的商船,逃到新西兰的,斐济的,智利的,日本的,广州的……,最厉害的一伙,划一条救生艇划到了帝汶,不过奇特的是,这些起初逃成功的,绝大多数最后还是落到了皇家海军手里,然后又被送回澳洲,也可见大英海军的罗网无处不在  
劣等人种

【2021-02-18】

今天又拉黑了一个在评论中叫嚣*黑人是劣等人种*的人,之前凡见到这种情况,也是一律拉黑,这首先是出于本能的厌恶,其次也是觉得这么说的人非常愚蠢无知,

熟悉我的朋友应该会了解,这跟 Political Correctness 毫无关系,

问题是,Giving Zero Shit to Political Correctness, 并不意味着我要变成他们的互补物,因为反对某种东西而变成它的互补物,那你就被它牵着鼻子走了,

*劣等人种*是个带有浓厚道德意味的词组,我想这大概就是引起我强烈反感的地方,对一个庞大群体做出笼统宽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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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今天又拉黑了一个在评论中叫嚣*黑人是劣等人种*的人,之前凡见到这种情况,也是一律拉黑,这首先是出于本能的厌恶,其次也是觉得这么说的人非常愚蠢无知, 熟悉我的朋友应该会了解,这跟 Political Correctness 毫无关系, 问题是,Giving Zero Shit to Political Correctness, 并不意味着我要变成他们的互补物,因为反对某种东西而变成它的互补物,那你就被它牵着鼻子走了, *劣等人种*是个带有浓厚道德意味的词组,我想这大概就是引起我强烈反感的地方,对一个庞大群体做出笼统宽泛(而并非针对特定个体特定行为)的道德评判,这种做法,是我这样的个人主义者难以容忍的, 而且,即便去除这层道德意味,把劣等解读为某种适应性上的*劣势*,*劣等人种*也仍然是一种低级拙劣的说法,肿族差异当然存在,而且在某些方面相当显著,但适应性上的优劣比较只有放在特定环境中才有意义,狩猎者在精细农耕社会是有许多劣势,游动群体在定居社会也是如此,反之亦然,同理,如我曾多次谈到过的,在现代工业社会,在当代知识经济中,某些族群确有其劣势,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 1)这些相对优势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进化始终在持续,每个数千万上亿人口的大群体,其基因池都有着足够的多样性,导致某群体某方面劣势的遗传基础,通常并不是他们的基因池里缺乏某些等位体,而是这些等位体的相对频率不同,在选择压力持续作用下,那些对当代环境条件敏感的等位体,其频率会迅速改变,这种改变可以非常快,比如从西非移居到美洲的黑人,因为脱离了恶性疟疾高发环境,镰刀状贫血相关基因的频率在过去几百年里已大幅下降, 更何况,当代高流动社会根本不存在值得一提的生殖隔离,即便某群体的基因池缺乏某些变异,也非常容易从其他群体获得,所以需要的只是频率选择,而频率选择可以非常快的,快到一个人在有生之年便可看到统计上的显著变化, 当然,现实并不那么如意,当前米国黑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和道德状况都非常糟糕,但这很大程度上是被福利政策和奶妈国家害的,他们的状况在内战后近一个世纪中曾经历了迅速而巨大的进步,直到伟大社会中断了这一进程, 2)现代社会的市场分工体系庞大而精细,为个人提供了极为多样的生态位,而每个生态位都会偏爱不同禀赋组合,黑人在其中许多生态位都表现出色,最明显的是体育和演艺,当然,这些生态位的容量可能不够大,所以,在统计上,他们的优势还是差一些,当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这只是***统计上***,把一个孕育了那么多体育明星和演艺天才还有伟大的索维尔和托马斯大法官的群体,一股脑说成*劣等人种*,是非常愚蠢可笑的, 那些经受了定居文明长期考验的群体,或许在符号认知方面有些优势,但这些新技能很可能排挤了许多旧的认知能力,比如音乐感,还有我以前谈到过的空间定位和导航能力,跟游动群体(包括游猎者,游耕者,游牧者)相比,定居者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白痴, 考虑到市场仍在源源不断的创造新生态位,也改造着旧生态位,我们无法预知,这些一度被定居文明的特有选择压力所排挤的禀赋,会不会在未来某些生态位上重新大放异彩, 所以,最好还是收起你的轻妄,  
最需要遮盖的地方

【2021-02-02】

1960年代,在委内瑞拉南部亚马逊丛林传教的慈幼会士(Salesians),觉得当地土著一丝不挂太过不雅,就送了很多旧衣服给他们,土著欣然接受,不过,虽然他们喜欢衣服的某些功能,却也对其中不便之处进行了改造:男人把裤裆部分剪掉了,女人则在乳房部位裁了两个洞,以方便喂奶,于是,教士们原本最希望他们遮盖的地方,反而变得更惹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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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1960年代,在委内瑞拉南部亚马逊丛林传教的慈幼会士(Salesians),觉得当地土著一丝不挂太过不雅,就送了很多旧衣服给他们,土著欣然接受,不过,虽然他们喜欢衣服的某些功能,却也对其中不便之处进行了改造:男人把裤裆部分剪掉了,女人则在乳房部位裁了两个洞,以方便喂奶,于是,教士们原本最希望他们遮盖的地方,反而变得更惹眼了  
晚近生理改变

【2020-10-11】

@whigzhou: 正中动脉(median artery)是人类胚胎期给前臂供血的主要动脉,对于多数人,这条动脉会在成年后消失,其功能由桡动脉和尺动脉接替,可是生理学家最近发现,过去一个多世纪中,越来越多成年人保留了这条动脉,其比例从1880年代的10%上升到了30%(另一说35%),这种情况部分源自基因改变,部分由孕妇生理状况所致。

而且在类似时间尺度上的晚近生理改变还不少(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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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1】 @whigzhou: 正中动脉(median artery)是人类胚胎期给前臂供血的主要动脉,对于多数人,这条动脉会在成年后消失,其功能由桡动脉和尺动脉接替,可是生理学家最近发现,过去一个多世纪中,越来越多成年人保留了这条动脉,其比例从1880年代的10%上升到了30%(另一说35%),这种情况部分源自基因改变,部分由孕妇生理状况所致。 而且在类似时间尺度上的晚近生理改变还不少,比如智齿缺失的比例在上升,位于膝盖窝的豆骨(fabella)的出现频率也在提高,而甲状腺最下动脉(thyroidea ima artery)到20世纪末已近乎完全消失。
[译文]根本没有种族这回事

Such a thing
种族这回事

作者:Gregory Cochran @ 2016-4-19
译者:Tankman
校对:龙泉
来源:https://westhunt.wordpress.com/2016/04/19/such-a-thing/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race” is a standard sent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Conventional wisdom, and like so much conventional wisdom, false.

“没有种族这回事”在欧美,这是老生常谈。传统观点,甚至如此传统的观点,是错误的。

Of course there is.

种族,当然是存在的。

First you need to define your terms. I would suggest that any population – a group whose members have mated within that group, almost entirely, for some time – and has experienced strong-enough natural selection to change significantly in some trait that we give a shit abo(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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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h a thing 种族这回事 作者:Gregory Cochran @ 2016-4-19 译者:Tankman 校对:龙泉 来源:https://westhunt.wordpress.com/2016/04/19/such-a-thing/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race” is a standard sent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Conventional wisdom, and like so much conventional wisdom, false. “没有种族这回事”在欧美,这是老生常谈。传统观点,甚至如此传统的观点,是错误的。 Of course there is. 种族,当然是存在的。 First you need to define your terms. I would suggest that any population – a group whose members have mated within that group, almost entirely, for some time – and has experienced strong-enough natural selection to change significantly in some trait that we give a shit about can usefully be considered a race. Or a ‘goklu’, where goklu has exactly the same operational meaning as race, without having yet acquired any toxic associations. 首先,你得需要为你的术语给出定义。我的建议是:任何人群,群内成员交配繁衍(有时几乎只在群内交配),并且经历了足够强度的自然选择因而显著改变了一些被我们所在意的重要性状,那么方便起见,这样的群体便可称作一个种族。或者叫它“格克鲁”【译注:作者生造词】也行,在此处,格克鲁有着和种族完全一样的操作性意义,但尚未像后者那样获得毒性。 Low levels of inward gene flow allow selection to change the frequencies of alleles, so mating within the group is important. Usually this endogamy is a natural consequence of geography (not much gene flow across the Atlantic before Columbus) but sometimes it has been caused by social rules, as in the case of the Ashkenazi Jews or the Hindu castes. 低水平的外来基因流入,让自然选择得以改变等位基因的频率,因此交配限于群内这一点是重要的。通常这种内婚是地理分割的自然结果(如哥伦布之前,大西洋两岸并未发生很多基因转移),但有时社会规则也会导致内婚,如阿什肯納茲犹太人和印度种姓制度。 Low inward gene flow: in order for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neutral genome to accumulate, there must have been < 1 immigrant per generation for tens of of thousands of years or more. That has happened sometimes, and not just with Neanderthals: sub-Saharan Africans and Eurasians were that separate until fairly recently, and have that kind of differences in their neutral genomes. For that matter, Bushmen and Bantu were genetically distinct for an even longer period. So it takes only a little gene flow to stop drift in its tracks. 低水平的外来基因流入:为了累积中性基因组的显著差异,在数万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每代的外来迁入率必须小于1%【编注:依下文内容可知,此处原文漏了百分号】。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而且不止在尼安德特人身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人和欧亚人种间的隔离状态,直到相当晚近时才结束。而他们的中性基因组也有这种差别。同样的,布希曼人和班图人在更长的时间内,在遗传学上有显著不同。所以,只需要一小点基因转移,就能让遗传漂变改变轨迹。 Selection can be a lot stronger, and it takes more gene flow to scotch it. You could have effective selection for IQ among the Ashkenazi Jews even in the presence of as much as 0.5% inward gene flow per generation from the general European population. 2% would have been too much, though. 选择压力的作用则可强大得多,需要更多的基因流入才能抵消。即使目前经历了每代0.5%的来自欧洲人口的外来基因流入,你仍可以在阿什肯納茲犹太人中观察到针对智商的让人印象深刻的选择压力。不过,也许2%的外来基因流入会抵消选择压力的效果。 A long period of genetic isolation does not automatically generate differences in any particular trait: but it does show that there has been an extended opportunity for selection to operate effectively and generate population differences. 长期的遗传隔离不能自动产生任何特有性状上的不同:但是它的确显示了选择压力更起作用,并导致种群差异。 So when we see differences, how old are they? and how can we tell? Plausible selection pressures could generates one-std trait differences in as little as a thousand years, and in some cases, like the Ashkenazim, it likely has. In other cases it may have operated over tens of thousands of years, even as much as quarter of a million years (Bushmen/Pygmies versus other humans). 所以,当我们看到差异时,如何得知这些差异发生多久了?某些情况下,在短短一千年里,合理的选择压力可以产生一个标准差的性状差异,阿什肯納茲犹太人很可能就是这样。其他情况下可能要花上几万年甚至长达二三十万年(比如布须曼人/俾格米人相对于其他人类的差异)。 If the trait in question is characteristic of a geographically extended population, you might suspect that selection had operated over a long time. But since we now know that there have been many population expansions and replacements, you might be wrong. Ancient DNA may be a better guide. 如果讨论的性状属于一个在地理上广泛分布的人群,你一定会怀疑自然选择已经作用了很长时间。但是既然我们现在知道很多人口扩张和替代现象,你的猜测可能是错的。古代DNA可能是更好的线索。 So sometimes the explanation for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wo populations may go back deep into the Ice Age, but it might also have happened since the birth of agriculture, or even since the fall of Rome. 所以有时解释两个种群间的差异,可能要回溯到冰河时代,但它也可能发生在农业起源之后,甚至是罗马灭亡之后。 Suppose you have a one-std difference in some trait between two populations? What can we say about the genetic architecture? Well, sometime it boils down to the presence or absence of a single allele. Other times it is caused by a shift in the frequencies of a number of alleles that each have a small effect on the trait. 假如在两个种群间,一些性状存在一个标准差的差距,在遗传构成方面,我们有何结论?有时,这归结于某个等位基因的存在或缺失。也有时,这是因为多个等位基因的频率漂变,每个(对)等位基因对性状均有一些影响。 African-Americans average about 1-std lower in white count. That’s all due to the Duffy allele. All else equal, northern Europeans are a couple of centimeters taller than southern Europeans: that is caused by frequency differences in hundreds of alleles affecting height, a shift that on the whole has increased the frequency of plus variants. 非裔美国人平均比美国白人矮一个标准差。这完全归因于Duffy等位基因。其他条件相同时,北欧人比南欧人高一两厘米:这是因为数百个影响身高的等位基因的频率差异,某个漂变作用于这些等位基因上,增加了正向变异的频数。 So what to say to someone that asks about the ‘race gene’? First, you tell her that she’s an idiot. The complex of shovel-shaped incisors, thick hair, small breasts, more eccrine sweat glands, and a different shape to the hangy-down part of the ear, fixed in northeast Asia, is indeed caused by a single allele, an EDAR variant that is essentially nonexistent in Europe or Africa. On the other hand, Pygmy height, or the lack of it, is influenced by a number of alleles. 所以如果有人问道“人种基因”的问题,该怎么回答呢?首先,你告诉她她是个白痴。铲形门齿,浓密头发,小乳房,小汗腺发达,以及耳垂的不同形状,这些集中于东北亚人种的组合性状,实际上是由同一个等位基因带来的,一个不存在于欧非人种中的EDAR变异。另一方面,俾格米人的身高,或者说身高很低,则反映了大量等位基因的影响。 But the genetic architecture isn’t all that important: it’s the differences that matter. Pygmies are really short – that’s what matters. 但是遗传结构并不一定都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性状差异。比如俾格米人真的很矮,这才是要紧的。 Along those lines, Lewontin and other bullshit artists have tried to argue that genetic statistics are such that human groups can’t really be different. Most genetic variation in humans is within-group, rather than between-group: so fucking what? the same is true for dogs: am I supposed to think that pit bulls and Chihuahuas and border collies are ‘really the same’? 类似的,列万廷或者其他喷子一直试图争辩,遗传统计学反映了人类族群并非真的不同。人类的大多数遗传学变异出现在族群内,而非族群之间:那又如何?对狗来说也一样啊:难道我就应该认为斗牛犬和吉娃娃和边境牧羊犬“真的是一样的”吗? Having more plus variants in the alleles that affect a particular quantitative trait doesn’t show up in these genetic statistics (like Fst) at all. Neither would a big frequency difference in a single allele that had a big effect, like EDAR. 这些遗传统计学差异(例如Fst,【译注:费雪统计量,衡量种群间基因差异程度】)完全不能反映影响了特定性状的数据对应的等位基因含有更多正向变异。也不能反映某一有显著影响的单个等位基因在频数上的巨大差异,例如EDAR。 People are mostly about as different as they seem to be. There are exceptions, cases where an environmental insult makes a fair amount of difference. This is particularly the case with height, where nutritional status can easily create a 1-std difference. But height is influenced by genetics, too, and the shortest people (the Pygmies) are short for genetic reasons, not because they’re starving. 一般来说,人群间的差异看上去有多大,他们的基因差异就有多大。环境冲击是一个例外,它也可以导致相当多的差异。尤其是身高,营养环境可以造成一个标准差的差异。但基因也可以影响身高。最矮的人群(俾格米人)长得矮就是因为基因而非饥饿。 What about the magic immunity of the brain to natural selection? That’s nonsense, of course. We know, for sure, that different goklus have different distributions of personality traits – because they act significantly differently with 24 hours of birth. All the psychometric results indicate that goklus vary in intelligence too [perhaps 3 stds from highest to lowest] probably largely because of differences in the frequency of many alleles with small effects. 关于自然选择,难道大脑就能神奇的免于其影响吗?这当然是胡扯。我们确定知道,不同种族在人格特质上有不同的分布——出生24小时之后,人们的行为就明显不同。所有智商测试结果都表明不同种族在智商上也有差异(最低水平与最高水平间约有三个标准差),这可能归因于众多影响智商的等位基因在频率上的差别。 (编辑:辉格@whigzhou) *注:本译文未经原作者授权,本站对原文不持有也不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你恰好对原文拥有权益并希望我们移除相关内容,请私信联系,我们会立即作出响应。

——海德沙龙·翻译组,致力于将英文世界的好文章搬进中文世界——

[译文]为什么你会讨厌自己的声音

Why you probably hate the sound of your own voice
为什么你可能会讨厌自己的声音

作者:Rachel Feltman @ 2015-6-16
译者:Marcel ZHANG(微博:@马赫塞勒张)
校对:沈沉(@你在何地-sxy)
来源:The Washington Post,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speaking-of-science/wp/2015/06/16/why-you-probably-hate-the-sound-of-your-own-voice/

Whether you’ve heard yourself talking on the radio or just gabbing in a friend’s Instagram video, you probably know the sound of your own voice — and chances are pretty good that you hate it.

不论是通过听到自己在广播上讲话,或是在朋友的Instagram视频里闲聊,你可能都已经了解了自己的声音,而且你很可能并不喜欢这个声音。

As the video above explains, your voice as you hear it when you speak out loud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voice the rest of the world perceives. That(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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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you probably hate the sound of your own voice 为什么你可能会讨厌自己的声音 作者:Rachel Feltman @ 2015-6-16 译者:Marcel ZHANG(微博:@马赫塞勒张) 校对:沈沉(@你在何地-sxy) 来源:The Washington Post,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speaking-of-science/wp/2015/06/16/why-you-probably-hate-the-sound-of-your-own-voice/ Whether you've heard yourself talking on the radio or just gabbing in a friend's Instagram video, you probably know the sound of your own voice -- and chances are pretty good that you hate it. 不论是通过听到自己在广播上讲话,或是在朋友的Instagram视频里闲聊,你可能都已经了解了自己的声音,而且你很可能并不喜欢这个声音。 As the video above explains, your voice as you hear it when you speak out loud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voice the rest of the world perceives. That's because it comes to you via a different channel than everyone else. 你在你大声讲话时自己听到的声音跟其他人听到的大不相同。那是因为声音传播给其他人和传播给你自己所通过的是不同的途径。 When sound waves from the outside world -- someone else's voice, for example -- hit the outer ear, they're siphoned straight through the ear canal to hit the ear drum, creating vibrations that the brain will translate into sound. 当从外界传来的声波(比如其他人发出的声音)抵达外耳时,鼓膜会直接通过耳道将其接收并产生震动,再由大脑将这些震动转化为声音。 When we talk, our ear drums and inner ears vibrate from the sound waves we're putting out into the air. But they also have another source of vibration -- the movements caused by the production of the sound. Our vocal cords and airways are trembling, too, and those vibrations make their way over to auditory processing as well. 当我们讲话时,我们的鼓膜和内耳会因我们向空气中发出的声波而产生震动。但是他们还有其他的震动源,那就是发声时触发的动作。我们的声带和气道也在颤动,而且这些震动也同样参与到了听觉进程当中。 Your body is better at carrying low, rich tones than the air is. So when those two sources of sound get combined into one perception of your own voice, it sounds lower and richer. That's why hearing the way your voice sounds without all the body vibes can be off-putting -- it's unfamiliar -- or even unpleasant, because of the relative tininess. 你的身体比空气更容易传递低沉浑厚的声调。所以,当两种声源合并成为了你对自己声音的感知时,它听起来会相对更加低沉浑厚。这就是为什么你听到自己没有通过身体共鸣的声音会感到反感、陌生甚至是厌恶了,因为那声音相对更单薄。 The sound of your own voice isn't the only place where daily perception can butt up against the ugly truth: We often feel uncomfortable when we see our bodies as other people see them, too. 你自己的声音并不是日常认知与丑陋现实针锋相对的唯一情形。当我们以其他人看我们的方式看到自己的身体时,时常也会觉得有点难受。 Think about it: Chances are good that most of the times that you look at yourself, it's thanks to a mirror or some other reflective surface. But those are mirror images -- our bodies are flipped. Because most faces are pretty asymmetrical (under close observation, anyway), a flip can create really jarring changes. That's why you might wince at photos that show the real you instead of a mirror image. 大家可以想一下,我们要看到自己,大多数情况基本都要借助镜子或者其他反射面。但这些都是镜像,我们的身体是经过翻转的。因为大多数的人脸都是不太对称的(反正在近距离观察下就是这样的),所以一个翻转就能造成令人不快的差别。这就是为什么你在照片中看到真正的自己而不是镜像时可能会眉头紧蹙了。 “We see ourselves in the mirror all the time—you brush your teeth, you shave, you put on makeup,” Pamela Rutledge, director of the Media Psychology Center, told The Atlantic. “Looking at yourself in the mirror becomes a firm impression. You have that familiarity. Familiarity breeds liking. You’ve established a preference for that look of your face.” 媒体心理学研究中心(Media Psychology Center)主任帕梅拉·拉特利奇在接受《大西洋月刊》采访时说:“我们时常都会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比如刷牙、剃须和化妆的时候。故而镜中的自己就变成了一种固定印象。那么你就会对其产生熟悉感,久而久之这种熟悉感就会催生出喜爱之情,这样一来你便确立了对自己的那种形象的偏爱。” So it should come as no surprise that being reminded that our faces -- and voices -- are slightly different than we think them to be can be a bit unnerving. 所以,当我们想起来我们的形象和声音与我们印象中的不太一致时,也难怪会感到有点懊恼。 (编辑:辉格@whigzhou) *注:本译文未经原作者授权,本站对原文不持有也不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你恰好对原文拥有权益并希望我们移除相关内容,请私信联系,我们会立即作出响应。

——海德沙龙·翻译组,致力于将英文世界的好文章搬进中文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