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分类下的文章(165)

关于一报还一报,答滚滚素最胖滴

滚滚素最胖滴在评论我的关于复仇的话题时,暗示我没看过《合作的进化》就胡乱引用,并歪曲原意,这是个严重的指控,不得不回应一下。

我读过的书不算多,但只要是明确的引用,一定是读过的,如果是转引,会有说明,如果是不确定出处的模糊印象,会用“我记得……”之类的前缀加以区分,与此相反的做法都为我所不齿。

金枪鱼说以色列报复比例常超过1:1,我的理解是指杀伤对手的数量,的确,以色列报复行动的杀伤数量大大超过死于恐怖活动的以色列人的数量。基于这一理解, 标签: |

542

滚滚素最胖滴在评论我的关于复仇的话题时,暗示我没看过《合作的进化》就胡乱引用,并歪曲原意,这是个严重的指控,不得不回应一下。

我读过的书不算多,但只要是明确的引用,一定是读过的,如果是转引,会有说明,如果是不确定出处的模糊印象,会用“我记得……”之类的前缀加以区分,与此相反的做法都为我所不齿。

金枪鱼说以色列报复比例常超过1:1,我的理解是指杀伤对手的数量,的确,以色列报复行动的杀伤数量大大超过死于恐怖活动的以色列人的数量。基于这一理解,我用“罪罚比例”来加以说明

但这个比例与阿克塞尔罗德所说的“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博弈策略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tit for tat是指这样一个策略:在与对手的多次遭遇中,按如下原则决定采取何种行动:如果是和该对手第一次遭遇,则合作;如果和该对手此前遭遇过,则采取该对手上次遭遇时所采取的同样行动,即:如果对手上次合作,则合作,对手上次背叛,则背叛。

如果金枪鱼说的1:1是指tit for tat,那么超过1:1意味着以色列针对每次恐怖攻击将实施多次报复,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报复行动次数远少于恐怖攻击。

关于死刑,答黑风要塞

黑风要塞问我是否赞成废除死刑,我的看法是:

如果这个问题是针对一个法治国家,我不赞成废除死刑;如果是针对那些非法治的、其司法公正公正性十分可疑的国家,我认为应暂停死刑,直到其司法公正性得到广泛认可。

在讨论刑罚问题时,我想提醒各位注意一条法理原则,这条原则贯穿于司法史,虽然很少得到明确的表述,那就是:司法系统在选择刑罚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罪罚相当,也要考虑公众对某一刑罚实施过程及其后果的审美感受。肉刑的废除过程最好的展示(more...)

标签: |
543

黑风要塞问我是否赞成废除死刑,我的看法是:

如果这个问题是针对一个法治国家,我不赞成废除死刑;如果是针对那些非法治的、其司法公正公正性十分可疑的国家,我认为应暂停死刑,直到其司法公正性得到广泛认可。

在讨论刑罚问题时,我想提醒各位注意一条法理原则,这条原则贯穿于司法史,虽然很少得到明确的表述,那就是:司法系统在选择刑罚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罪罚相当,也要考虑公众对某一刑罚实施过程及其后果的审美感受。肉刑的废除过程最好的展示了这条原则。废除肉刑,并非减轻刑罚,对于被罚者,死刑显然比肉刑更重,如果让他在两者之间挑选,我想大部分会选择肉刑。但肉刑却先于死刑被废除了,这是因为现代公众不再能接受肉刑实施过程的残酷,以及刖足黥面者踽踽于市的场面。

基于上述分析,我对死刑的赞同,并非基于法理的赞同,而是我作为公众之一员的审美态度的表达,我不觉得目睹或听闻死刑让我受到心理伤害;另一方面,假设我有幸坐在法官的位置上,如果我感觉到公众的审美感受已普遍不能接受死刑,我会欣然顺从。

关于罪罚比例,答金枪鱼

关于对恶行的报复或惩罚金枪鱼认为,1:1的罪罚比例是合适的,我不同意。

我认为,恰当的比例该是多少,要看恶行得到惩罚的几率是多大,几率越小,倍数应越大。

古代刑侦技术低,恶行逃脱惩罚的几率大,罪罚倍数(或报复倍数)就很大,所以古代的刑罚比现代重得多。相关的分析基础,可参见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

标签: |
544

关于对恶行的报复或惩罚金枪鱼认为,1:1的罪罚比例是合适的,我不同意。

我认为,恰当的比例该是多少,要看恶行得到惩罚的几率是多大,几率越小,倍数应越大。

古代刑侦技术低,恶行逃脱惩罚的几率大,罪罚倍数(或报复倍数)就很大,所以古代的刑罚比现代重得多。相关的分析基础,可参见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

关于复仇和国际秩序,答众友

我在评论孟买惨案时提到以色列执着的复仇习惯,许多朋友质疑这种复仇是否可取,抑或可悲?

一个良好社会的前提是,施恶行者必须受到惩罚,且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必须数倍于其从中获得的收益。在建立了现代政府的国家,政府(广义的)负责识别恶行和实施惩罚,这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方式,但这不是唯一的方式。在传统部落社会,没有政府这样的中心司法和执法机构,但并不等于完全没有法律和秩序,没有中心执法者的情况下,习俗、法律和秩序借助一种我称之为“对等制约”的机制来维持,而报复(或更激烈的——复仇)是该机制的核心部分。

几年前曾推荐过弗雷德里克·巴特的《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这份社会人类学的田野报告详细介绍了在巴基斯坦西北部落地区,社会秩序如何维系。罗伯特·埃里克森在《无需法律的秩序》中更进一步说明了,即使在现代社会,非正式的规范系统在维持社会秩序上仍然起着基础(more...)

标签: | | |
545

我在评论孟买惨案时提到以色列执着的复仇习惯,许多朋友质疑这种复仇是否可取,抑或可悲?

一个良好社会的前提是,施恶行者必须受到惩罚,且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必须数倍于其从中获得的收益。在建立了现代政府的国家,政府(广义的)负责识别恶行和实施惩罚,这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方式,但这不是唯一的方式。在传统部落社会,没有政府这样的中心司法和执法机构,但并不等于完全没有法律和秩序,没有中心执法者的情况下,习俗、法律和秩序借助一种我称之为“对等制约”的机制来维持,而报复(或更激烈的——复仇)是该机制的核心部分。

几年前曾推荐过弗雷德里克·巴特的《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这份社会人类学的田野报告详细介绍了在巴基斯坦西北部落地区,社会秩序如何维系。罗伯特·埃里克森在《无需法律的秩序》中更进一步说明了,即使在现代社会,非正式的规范系统在维持社会秩序上仍然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我曾对此作了一个概括

埃里克森把支撑社会的秩序要素分为五个系统:
1)伦理:个人在无外界影响下自发的自我约束。
2)合约:交易双方基于自力救济的约束。
3)规范(我更愿意称为“习俗”):在社区中长期交往的人们之间自发形成的合作博弈策略分布及保障这些策略优势的控制机制。
4)组织:由非政府的科层化组织所提供的约束。
5)法律:由政府强力提供执行保障的科层化立法和司法系统。
他称伦理为“第一方控制”,合约为“第二方控制”,后三种为“第三方控制”。

阿克塞尔罗德在《合作的进化》中,以博弈论和进化模型为基础,论证了一个没有中心执法者的、有秩序的合作社会是有可能建立的,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体的博弈条件中必须包含两条:他必须能被对方的背叛所激怒;他必须能记住对方的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反应(合作、报复或避免接触)。

国际社会,就其法律发育状态和秩序维持方式而言,基本上还是一个部落社会,没有正式司法系统,没有中心执法者,各国只能靠对等制约来执行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因此,我认为以色列的报复行动是合法的——如果其所依据的事实是确凿无疑的。

关于储蓄与投资,答李三白

李三白朋友说,看到“教科书里……说消费等于投资”,想不通。是不是记错了?我猜书上说的大概是“储蓄等于投资”,这是菲舍尔(Fisher,又译费雪)的说法,他的这一说法是定义性的,不是实证性的,实际上把两个概念变成了一个,即(我的理解):为获得未来的收入流而克制当前消费,使之小于当前所拥有的产品总值的部分。这反映了他看世界的角度,具体参见他的《利息理论》。

熊彼(more...)

标签: | |
546

李三白朋友说,看到“教科书里……说消费等于投资”,想不通。是不是记错了?我猜书上说的大概是“储蓄等于投资”,这是菲舍尔(Fisher,又译费雪)的说法,他的这一说法是定义性的,不是实证性的,实际上把两个概念变成了一个,即(我的理解):为获得未来的收入流而克制当前消费,使之小于当前所拥有的产品总值的部分。这反映了他看世界的角度,具体参见他的《利息理论》。

熊彼特不这么看,他把投资的概念严格限定于储蓄中投入生产性活动的部分,因而不等于储蓄,比如农民把收获粮食的一半藏入地窖就不算投资。这一定义更接近于我们日常语言的含义,我喜欢。

你用数字举的例子我没看明白,好像是说某些物品(比如面包)不适合用作储蓄?但也有很多物品很适合储蓄啊?

说到推荐经济学书,我不太能胜任,我的经济学算不上专业,阅读也不够广,宏观方面尤其是,实在要推荐,那就是: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菲舍尔的《利息理论》和弗里德曼的《弗里德曼文萃》,至于张五常,他的随笔文章吹牛篇幅过多,不如直接看他的三卷本《经济解释》,的确不错,但他在宏观和货币问题上,大概不算高手。

关于直升机撒钱,答李敖之和chris_wenlr

我在<财政刺激的货币含义>中提到了弗里德曼的直升机撒钱典故,李敖之表示不太理解

为什么印钱没有用呢?从网上搜到的资料看弗里德曼是提倡日本把钱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刺激消费的。印钱就是一种变相税收,印出4万亿钞票就相当于民间少了4万亿,所有人都根据现金持有量的比例上税。

这里提到弗里德曼的说法大概是谣传,据我所知,弗里德曼的意思恰好相反,直升机撒钱典故很有名,但也经常被传歪,我G了一下,确实有不少以为弗里德曼说撒钱管用的传言。我首次完整的看到这个典故,是读弗老《货币的祸害》一书,不过一时找不到文本,转引一段网友秋明的读书笔记吧:

标签: |

551
我在<财政刺激的货币含义>中提到了弗里德曼的直升机撒钱典故,李敖之表示不太理解

为什么印钱没有用呢?从网上搜到的资料看弗里德曼是提倡日本把钱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刺激消费的。印钱就是一种变相税收,印出4万亿钞票就相当于民间少了4万亿,所有人都根据现金持有量的比例上税。

这里提到弗里德曼的说法大概是谣传,据我所知,弗里德曼的意思恰好相反,直升机撒钱典故很有名,但也经常被传歪,我G了一下,确实有不少以为弗里德曼说撒钱管用的传言。我首次完整的看到这个典故,是读弗老《货币的祸害》一书,不过一时找不到文本,转引一段网友秋明的读书笔记吧:

弗里德曼在书中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如果有一天,一架直升飞机飞过一个假想的长期稳定社会,并从天空中飞撒钞票,使社会中平均每个人手中的货币余额都增加了一倍。后果是什么样呢?首先,增长的货币量不会立即对价格产生刺激,而是会对产量发生作用。这时,那些把手中的增量钞票甚至存量钞票首先花出去的人,享受了真实的货币增长。但过了一段时间,当价格开始对货币总量的增长作出反应时,也就是说通货膨胀发生时,另一些反应迟钝的人开始花出手中的钞票,但此时名义的货币增长已经低于真实的货币增长。再次,价格完全反应货币增长,即价格也增长了一倍,真实货币增长等于零。但这并不是结束,价格还会继续上扬,那些这时才把手中的钞票花出去的人,真实货币增长为负。……

秋明的转述中对撒钱加上了“均匀撒播”的限制,其实这是不必要的,非均匀的撒播在宏观上同样无效。 对直升机典故,我的理解是:试图通过向支出部门(投资者和消费者)投放货币来刺激消费和降低储蓄率的努力在宏观上是无效的,虽然它在短期内会造成一连串局部扰动,但经过一个波动周期(通常历时两三年)以后,消费并未增加。 强调一点:这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出于对未来收入前景的低迷预期,投资者和消费者缺乏投资和消费意愿,政府希望通过增发货币支持扩张性财政来拉动投资、刺激消费;第二种是,投资者和消费者不缺投资和消费意愿,但先前支持这些投资和消费的信贷资源,由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偏好突然提高,而突然冻结了。按我所理解的弗里德曼理论,第一种情况下救市无效,第二种可救,也正是目前美国救市者正在应付的情况。
关于标准化,答一方水

我在<土地确权蹒跚前行>一文中提到了标准化对于产权市场化和金融化的必要性,一方水对此表示不解,解释一下:

我用“标准化”这个词是为了显得通俗一点,其实我更喜欢用“离散化”或“数字化”,偶尔我也用“符号化”这个词。所谓离散化,相对于连续化,我的意思是:将一种事物的可能状态限制为事先可知的有限小集合(小到通常不超过几十个元素),并且,每两种状态之间,有足够大的间隙来加以区别

具体到财产和交易领域,有很多离散化的例子:标准期货合约,FOB/CIF/C&F等贸易条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私人合伙/有限合伙等若干企业组织形式,普通股/优先股/AB股等若干股权形式……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离散化,大大简化了交易,也为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复杂的契约和组织形态创造了条件,交易者不必为每一笔交易仔细议定条款,投资者也不必仔细阅读每家上市公司的组织章程,试想,如果基础产权没有标准化,大规模交易如何展开?以此为基础的衍生品如何设计?几乎没有可能。

对离散化重要性的分析可以扩展到几乎所有领域,可以这么说,没有离散化,任何可持续的复杂结构都不可能产生。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甚至令人激动,我早先曾想专门写篇文章,但一直没时间完成,下面是未完成稿中的一段:

(more...)

标签: | | |
555
我在<土地确权蹒跚前行>一文中提到了标准化对于产权市场化和金融化的必要性,一方水对此表示不解,解释一下: 我用“标准化”这个词是为了显得通俗一点,其实我更喜欢用“离散化”或“数字化”,偶尔我也用“符号化”这个词。所谓离散化,相对于连续化,我的意思是:将一种事物的可能状态限制为事先可知的有限小集合(小到通常不超过几十个元素),并且,每两种状态之间,有足够大的间隙来加以区别。 具体到财产和交易领域,有很多离散化的例子:标准期货合约,FOB/CIF/C&F等贸易条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私人合伙/有限合伙等若干企业组织形式,普通股/优先股/AB股等若干股权形式……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离散化,大大简化了交易,也为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复杂的契约和组织形态创造了条件,交易者不必为每一笔交易仔细议定条款,投资者也不必仔细阅读每家上市公司的组织章程,试想,如果基础产权没有标准化,大规模交易如何展开?以此为基础的衍生品如何设计?几乎没有可能。 对离散化重要性的分析可以扩展到几乎所有领域,可以这么说,没有离散化,任何可持续的复杂结构都不可能产生。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甚至令人激动,我早先曾想专门写篇文章,但一直没时间完成,下面是未完成稿中的一段:

数字化不是现代信息科技的产物,它的历史至少比原子古老,我不知道夸克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原子结构是离散的,因此所有同位碳原子都是一模一样的,不像汤圆那样有大有小,也因此,原子才能精确的搭建和复制出复杂结构,不至于成为一滩烂泥。

音乐是很好的例子。除了古琴和二胡等少数几种弦乐器,我们今天能见到的所有乐器都已经符号化了——只能演奏出有限的一组音阶。没有音阶,或许能得到一段美妙的旋律,但要创作出复杂的乐曲并且流传出去,几乎没有可能。

没有音阶,除非当面演奏,你无法表达一首乐曲,也难以记忆,学习也很困难,最糟糕的是,流传几次以后就变得面目全非——我听过两位大师演奏的《广陵散》,长度差三倍,说实话我听不出任何相似之处。

复杂的乐曲是一段段旋律、一个个主题组合起来的,如果你无法精确表达、记忆、复现、传授一段旋律,你也就无法创作出复杂的乐曲,尤其是在古代,那时的艺术作品往往是在流传过程中逐步丰富的。

语言是另一个例子。语言本身就是符号化的结果,没有离散化的有限音节集合,就没有语言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基因和蛋白质也是数字化的,4种碱基,最多64种氨基酸(算上标点符号),没有数字化,生命不可能出现。
关于币值失衡,补充一下

不少朋友表示看不懂我对币值失衡与全球化之间关系的解释,当然,写的东西读者看不懂,永远都是作者的错。我发现,在尽可能无歧义的表述和通俗易懂之间寻找平衡,常常超出我的能力,或许举例是解决这一困境的唯一办法,我自己也体会到,阅读实验报告常比阅读纯理论文章,更能让我抓住要点。

还是延续那个关于肥皂的例子吧:

我们已经看到,在美国,在产能转移和货币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制造消费品所需原料的以美元计的价格上涨了,那么同样是肥皂,它们在中国的命运如何(more...)

标签: | | |
556
不少朋友表示看不懂我对币值失衡与全球化之间关系的解释,当然,写的东西读者看不懂,永远都是作者的错。我发现,在尽可能无歧义的表述和通俗易懂之间寻找平衡,常常超出我的能力,或许举例是解决这一困境的唯一办法,我自己也体会到,阅读实验报告常比阅读纯理论文章,更能让我抓住要点。 还是延续那个关于肥皂的例子吧: 我们已经看到,在美国,在产能转移和货币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制造消费品所需原料的以美元计的价格上涨了,那么同样是肥皂,它们在中国的命运如何? 假设一块肥皂,全球化之前,在中国制造成本10元,其中原料5元,折旧3元,劳动2元。现在把大量制造业产能移到中国,劳动需求大增,提高了工资水平;与此同时,原料的美元价也提高了。此时,如果继续维持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变,一块肥皂的原料成本将和其美元价同步上涨至5*1.67=8.35元,劳动成本上涨至(比如)3元,结果肥皂在中国的人民币零售价上涨43.5%,这一机制适用于所有消费品,因而结果就是中国消费品价格水平大幅上涨,也就是通货膨胀。相反,如果放任人民币升值,虽然原材料的美元价涨了,但其人民币价格仍可保持相对稳定。 这一分析的关键在于指出了全球化和产能转移对于中美两国消费品成本结构的不同影响,如果这两种影响之间是由一个刚性的汇率杠杆连接在一起,那么西方的CPI稳定政策将在东方撬起消费品物价。当然,实际的物价波动情况比这复杂得多,但基本动力我相信就在这里。
关于初级品价格,两点补充

1)关于初级品价格与劳动成本之间的关系

虽然逻辑并不复杂,许多朋友仍表示难以理解,还是举个例子吧:

假设一块肥皂,在美国制造成本10元,其中原料2元,折旧3元,劳动5元。现在把生产外包到中国,劳动成本降至1元,总成本变成6元,假设零售价与成本同步变动,则降价40%,但美联储的政策是维持消费品价格稳定,怎么办?增加货币供给。结果,肥皂成本仍维持在10元,但其构成变为:原料3.33元,折旧5元,劳动1.67元。——瞧!原料价格上涨了67%。

(more...)
标签: | | |
562
1)关于初级品价格与劳动成本之间的关系 虽然逻辑并不复杂,许多朋友仍表示难以理解,还是举个例子吧: 假设一块肥皂,在美国制造成本10元,其中原料2元,折旧3元,劳动5元。现在把生产外包到中国,劳动成本降至1元,总成本变成6元,假设零售价与成本同步变动,则降价40%,但美联储的政策是维持消费品价格稳定,怎么办?增加货币供给。结果,肥皂成本仍维持在10元,但其构成变为:原料3.33元,折旧5元,劳动1.67元。——瞧!原料价格上涨了67%。 2)关于价格与需求的关系 有朋友问:石油价格几个月内从147跌到50,难道需求一下子减少这么多?怎么可能? 这是对需求与价格之间关系的误解,需求和价格同方向变动,但并不是同比例的线性变动,价格下跌10%,对应的需求下降多少,要看需求价格弹性,对于某些商品,比如粮食等必需品,弹性很小,稍有短缺,价格便暴涨,但即使暴涨了,需求下降也不多。
关于身高,收回我的话

我在<关于个体差异和贫富的关系>里用了身高变异率对比数据作为支持证据,经 滚滚素最胖滴、牛牛大宝、特别是thinkinger的指点,发现这个例子毫无价值,尤其是没有考虑到种族多样性因素,错的很愚蠢,现予收回——如果可以收回的话,呵呵。

不过我仍然相信这个判断,但愿以后能找到有用的数据来检验,可惜体质人类学的调查报告很少看得到。

标签: | |
574
我在<关于个体差异和贫富的关系>里用了身高变异率对比数据作为支持证据,经 滚滚素最胖滴、牛牛大宝、特别是thinkinger的指点,发现这个例子毫无价值,尤其是没有考虑到种族多样性因素,错的很愚蠢,现予收回——如果可以收回的话,呵呵。 不过我仍然相信这个判断,但愿以后能找到有用的数据来检验,可惜体质人类学的调查报告很少看得到。
关于个体差异和贫富的关系

 我在<选择压力与多样性的关系>一文中说:

这解释了为什么……贫困人群的个体差异小于富裕人群。

fender质疑到:

贫困人群的个体差异真的很小吗?也许就能够观察到的个体差异来说确实是这样,因为他们的行为约束集之间的差异较小,可以做的选择少。

我得承认,这个判断仅仅是我的猜测,或者说是我所相信的理论的推论,除了个人直觉之外,也没有证据,我愿意将此作为一个判决性证据,来检验我说过的话。

不过现在我至少有了一个支持证据,那就是身高,下面是我昨天在两份体质人类学教材上看到的数据:

(表)中美成年男子身高变异度对比

    &nb(more...)

标签:
575

 我在<选择压力与多样性的关系>一文中说:

这解释了为什么……贫困人群的个体差异小于富裕人群。

fender质疑到:

贫困人群的个体差异真的很小吗?也许就能够观察到的个体差异来说确实是这样,因为他们的行为约束集之间的差异较小,可以做的选择少。

我得承认,这个判断仅仅是我的猜测,或者说是我所相信的理论的推论,除了个人直觉之外,也没有证据,我愿意将此作为一个判决性证据,来检验我说过的话。

不过现在我至少有了一个支持证据,那就是身高,下面是我昨天在两份体质人类学教材上看到的数据:

(表)中美成年男子身高变异度对比

     平均值 标准差 变异系数(CV)
中国   1672    56      3.35   
美国   1755    72      4.10   

注:CV=Coefficient of Variation=标准差/平均值

关于皮球和避孕套,两点答复

关于<自私的皮球>一文,胺氰聚三郎质疑到:

人是个多囊皮球比喻不恰当逻辑上有问题既然最终还是保持平衡何必还要分那么多囊只需一个球代表就足够了

问题是经济分析最终要落实到每种产品,当我们外谈论需求、供给、价格和成本时,总是在针对特定的产品,如果不把皮球描述成多囊的,模型便没有实际用途;当考虑人与部压力的关系时,的确不必关心是否多囊,我们可以说:我只需要钱,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但当我们考虑人有了钱(也即他抵抗外部压力的工具)之后如何行动,此时必须考虑多囊,囊与囊之间的相对压力决定了他如何将钱分配到具体的商品上,在经济学中,这是用所谓“等优曲线”来描述的。

另外,chingye质疑到:

标签:

576
关于<自私的皮球>一文,胺氰聚三郎质疑到:

人是个多囊皮球比喻不恰当逻辑上有问题既然最终还是保持平衡何必还要分那么多囊只需一个球代表就足够了

问题是经济分析最终要落实到每种产品,当我们外谈论需求、供给、价格和成本时,总是在针对特定的产品,如果不把皮球描述成多囊的,模型便没有实际用途;当考虑人与部压力的关系时,的确不必关心是否多囊,我们可以说:我只需要钱,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但当我们考虑人有了钱(也即他抵抗外部压力的工具)之后如何行动,此时必须考虑多囊,囊与囊之间的相对压力决定了他如何将钱分配到具体的商品上,在经济学中,这是用所谓“等优曲线”来描述的。 另外,chingye质疑到:

即使没有避孕套的发明,女性也有一套完整的天然避孕的措施……从表面上看,出生的婴儿越多.母亲的基因能的到更大的传播,但是自然选择让女性拥有如此多的避孕措施,反而能够促进基因的复制.这是因为只有能够成为成熟个体,并能留下后代的有效后代,才能真正的高效策略……反过来说,如果没有避孕套,难道产生的后代数量就一定会比没有避孕套的数量多么?……

我同意你的观点,即:1)古代女性也有避孕手段(尽管可能不如你认为的那么完整有效),2)并非生的越多遗传收益越大。 但我关于避孕套的说法重点不在这里,而是说:人类独特之处在于,当他们竭力避免生育的同时,却仍然要想方设法享受性快感,这是动物所没有的性快感原本是基因们设计来诱使动物个体追求交配机会的,但现在显然已经被挪作他用了,即它本身成了目的,从这意义上,我说这是人性的铁证,呵呵。
关于联邦政府的经济权限和最高法院在其中的作用

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授予国会“征税、开支、和调节国际与各州贸易的权力”,并授权国会“为执行上述列举权力,制订所有必要与合适的法律”,联邦政府管理经济的权限,皆源于此。

按我的理解,第一条第八款的初衷是授权联邦政府阻止各州对州际贸易设置壁垒(比如设关卡、收过境税等),但后来,对于“州际贸易”的解释越来越宽泛,从而赋予国会和联邦政府越来越多的干预经济的权力,尤以1887年《州际贸易法》,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1935年《华格纳劳工关系法》影响最为深广,它们都是以第一条第八款的名义通过的,其间,也经历了多件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式案例(more...)

标签: |
578
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授予国会“征税、开支、和调节国际与各州贸易的权力”,并授权国会“为执行上述列举权力,制订所有必要与合适的法律”,联邦政府管理经济的权限,皆源于此。 按我的理解,第一条第八款的初衷是授权联邦政府阻止各州对州际贸易设置壁垒(比如设关卡、收过境税等),但后来,对于“州际贸易”的解释越来越宽泛,从而赋予国会和联邦政府越来越多的干预经济的权力,尤以1887年《州际贸易法》,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1935年《华格纳劳工关系法》影响最为深广,它们都是以第一条第八款的名义通过的,其间,也经历了多件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式案例。 这方面历史,可以参考张千帆<美国联邦政府对州际贸易的调控>一文。
答学经济家,关于GM救助案

关于GM救助案的话题学经济家说

另一条道路就是诉到最高法院,判决工会集体谈判权违宪,依靠集体谈判权获得的高于市场行情三四倍的收入以及收入协定,违法,需返还受害人(公司及股东)并赔偿损失,呵呵。这是最理想的,直接把工会搞破产。……

如果能打赢官司当然再好不过,但万一输了官司,会留下一个极为恶劣却又权威的判例,所以,没有十分把握,任何一方都不愿意把案子提到最高法院,这种谨慎是有(more...)

标签: | |
579

关于GM救助案的话题学经济家说

另一条道路就是诉到最高法院,判决工会集体谈判权违宪,依靠集体谈判权获得的高于市场行情三四倍的收入以及收入协定,违法,需返还受害人(公司及股东)并赔偿损失,呵呵。这是最理想的,直接把工会搞破产。……

如果能打赢官司当然再好不过,但万一输了官司,会留下一个极为恶劣却又权威的判例,所以,没有十分把握,任何一方都不愿意把案子提到最高法院,这种谨慎是有道理的。

认为减税对穷人无意义的朋友,请注意如下事实

1)穷人买的每一件商品,从原料到成品,最终售价中至少包含了17%的税,如果其中经过了若干小规模纳税人之手,则比例更高。注意: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约45%。

2)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附加值(即所谓“增值”)的大部分都是劳动成本,这些企业实际上就是在帮助劳动者把他们的劳动附加到产品上出售,顺便赚点差价。因此,对它们所征的增值税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对劳动者出售劳动征税。——这与穷人无关?

3)至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家的个人所得税,直接的作用是压(more...)

标签:
580
1)穷人买的每一件商品,从原料到成品,最终售价中至少包含了17%的税,如果其中经过了若干小规模纳税人之手,则比例更高。注意: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约45%。 2)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附加值(即所谓“增值”)的大部分都是劳动成本,这些企业实际上就是在帮助劳动者把他们的劳动附加到产品上出售,顺便赚点差价。因此,对它们所征的增值税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对劳动者出售劳动征税。——这与穷人无关? 3)至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家的个人所得税,直接的作用是压抑了生产和投资,但对生产和投资的压抑马上会导致雇佣的减少。——这又与穷人无关? 4)对于小本经营的小业主和车库创业者,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不得不承受至少6-8%的营业税外加个人所得税,平均不少于他们毛利的1/4,这还没算各种税外之费和敲诈勒索。——你认为他们活的很轻松? 不错,的确有一个部门与减税无关,那就是国企,尤其是国企的经理们,对于他们来说,“上缴利税多少”是他们作为公务员的重要业绩考核指标,而减税对他个人却没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