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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邓巴数#2:扩张的动力

超越邓巴数#2:扩张的动力
辉格
2015年9月14日

自从人类过上定居生活之后,便开始组织起规模越来越大的社会,这一趋势如此普遍的存在于各大文明中,以至给人一种印象:社会向大型化发展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如我在上一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在定居之前的漫长历史(至少占整个智人历史的19/20)中,人类社会的规模始终处于邓巴数限制之下。

社会的大型化趋势不仅表现在不同群体间结成的政治实体日益扩张和复杂化——从几十人的游团,几百上千人的部落,几万人的酋邦,到数十上百万人的王国——,也表现在生活在同一定居点的单一社区的规模越来越庞大。

在大约一万年前,文明的黎明时分,文明摇篮新月沃地诞生了第一批有着永久性建筑的城市,据认为是史上最古老城市的杰里科(Jericho),拥有一两千居民;从大约六千年前开始,另一个文明摇篮乌克兰出现了一批拥有一万多居民的更大城市,其中包括印欧人祖先所建立的塔连基(Talianki)。

约一千年后,青铜时代的苏美尔人在两河地区建立的一系列城邦,人口更达到了四五万;到铁器时代,出现了新巴比伦这样人口过十万的大城市,随后数百年,欧亚多个文明中心进入了被哲学家卡尔·雅斯培(Karl Jaspers)称为“轴心时代”(Axial Age)的繁荣期,地中海世界、印度和中国都涌现了一批和巴比伦规模相当的城市。

城市的下一轮扩张伴随着地域辽阔的帝国的崛起,从迦太基、亚历山大到罗马,这些都市的规模和繁荣背后,是整个帝国的疆域和权力,而作为首个人口过百万的城市,罗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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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邓巴数#2:扩张的动力 辉格 2015年9月14日 自从人类过上定居生活之后,便开始组织起规模越来越大的社会,这一趋势如此普遍的存在于各大文明中,以至给人一种印象:社会向大型化发展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如我在上一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在定居之前的漫长历史(至少占整个智人历史的19/20)中,人类社会的规模始终处于邓巴数限制之下。 社会的大型化趋势不仅表现在不同群体间结成的政治实体日益扩张和复杂化——从几十人的游团,几百上千人的部落,几万人的酋邦,到数十上百万人的王国——,也表现在生活在同一定居点的单一社区的规模越来越庞大。 在大约一万年前,文明的黎明时分,文明摇篮新月沃地诞生了第一批有着永久性建筑的城市,据认为是史上最古老城市的杰里科([[Jericho]]),拥有一两千居民;从大约六千年前开始,另一个文明摇篮乌克兰出现了一批拥有一万多居民的更大城市,其中包括印欧人祖先所建立的塔连基([[Talianki]])。 约一千年后,青铜时代的苏美尔人在两河地区建立的一系列城邦,人口更达到了四五万;到铁器时代,出现了新巴比伦这样人口过十万的大城市,随后数百年,欧亚多个文明中心进入了被哲学家卡尔·雅斯培([[Karl Jaspers]])称为“轴心时代”([[Axial Age]])的繁荣期,地中海世界、印度和中国都涌现了一批和巴比伦规模相当的城市。 城市的下一轮扩张伴随着地域辽阔的帝国的崛起,从迦太基、亚历山大到罗马,这些都市的规模和繁荣背后,是整个帝国的疆域和权力,而作为首个人口过百万的城市,罗马的规模为此后所有古代城市设定了上限(罗马的后继者,比如长安和巴格达,规模可能略大于罗马,但差距不明显),直到工业革命之后,这一上限才被伦敦所超越。 那么,是何种力量在推动社会规模——无论是政治实体还是聚居社区——不断扩大?考虑到这一扩张趋势普遍存在于各大洲相互孤立的文明中心,它显然不是偶然的;定居生活究竟带来了什么新情况,使得社会大型化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答案或许是战争。 前定居社会同样充斥着暴力冲突和有组织的群体间攻击(也就是战争),而且按冲突频率和死亡率算,其暴力程度远远超出后来的文明社会,大约1/5到1/3的男性死于暴力,游团一级小型血缘群体之间的关系,非常接近霍布斯所描绘的“自然状态”,很少有经常性的政治安排能够抑制群体间冲突。 这一背景提示了,或许定居化本身就改善了相邻群体间抑制冲突的前景,有关合作博弈的研究表明,博弈双方对持久交往的预期,将增进合作意愿,预期中的交往关系越长久,合作意愿越强,假如双方都认为这是最后一次交往,或者交往关系将在某个明确时间终结,那么背叛就成为最优选择——尽管与都选择合作相比,这给双方都带来更坏的结果。 一项案例研究很好的演示了这一原理,在一战的西线战场,当战争进入僵持状态时,前沿阵地上长期对峙的双方士兵之间,逐渐达成了一种默契:每天只在固定时间例行公事式的向对方射击,其余时间可以大胆走出战壕;在协约国军方高层察觉这一情况后,为打破这种默契,迫使前线军队积极行动,采取的措施是定期调防,以避免形成长久交往预期。 可以想象,相邻关系变动不居的游动性社会(无论是游猎、游耕还是游牧),很难建立牢固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定居者却相对容易做到;这种群体间合作关系,不仅帮助他们抑制相互间的冲突,还可以联合对付外来攻击者,或对其他群体发动攻击;这种关系一旦稳定下来,便在游团之上形成了部落或部落联盟一级的政治实体。 不过,这里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因为首先,游动群体的游动程度是不同的,其次,游动路线并不是随机的,这两方面都和群体赖以生存的资源分布状况有关,当若干群体游动程度较小,或漫游路线较固定,或围绕某些关键资源而频繁持久发生关系时,他们之间就或多或少存在稳定的相邻关系,并据此而发展出一些合作性安排。 比如卡拉哈里沙漠的狩猎采集者桑人(!Kung),每当枯水期来临,相邻的十几个游团会聚拢到少数几个尚有水可取的天然水井附近,而平时他们则依靠各自巡游范围内的水源,这样的安排能够和平达成,离不开这些游团相对稳定的漫游范围和相邻关系;类似的情况,在干湿变化剧烈的热带草原畜牧者,和冬季草场高度稀缺的温带游牧者那里,也可看到。 然而,和稳定相邻关系比起来,定居农业带来的另一个变化,其影响要深远的多,那就是战争形态的改变;在前农业时代,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消灭、驱逐或削弱对方,以便为自己谋得更好的生存空间,当然还包括掳掠女性,抢劫则不在考虑之列,因为没什么东西可抢的,同样,对于被攻击者,除了生命之外,没有什么需要捍卫的。 与此相应,那时的主要战斗形式是伏击和偷袭,阵地战也有,但多半是仪式性的,就像集体约架,伤亡很小(这一点常误导早期观察者,让他们误以为前文明社会是相当和平的);在伏击和偷袭战斗中,形势不利的一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逃跑,而不会组织阵地对抗;在非定居者的价值观中,逃跑无损于战士声誉,相反,死守或不利条件下坚持进攻,被认为是愚蠢的。 正是在这一点上,定居农业带来了根本性的改变,农耕者的生计全赖于庄稼、牲畜和存粮,逃跑很可能意味着饿死,所以在面临攻击时,不得不留下来捍卫家园。 可是这样一来,攻防双方的地位就变得十分不对称:进攻者可以从容选择进攻时机和攻击对象,形势不利可以随时撤逃,因而风险较小,而一旦得手,收益却极大,而防守者不知袭击何时发生,又不能逃跑,输了失去全部,赢了却也得不到什么,而假如对方来自游动群体,连报复的机会都很难找到;这样的成本收益对比,无疑会激励出大量针对定居者的攻击。 想象一下早期农民的处境,身处一个毫无安全感的霍布斯世界,周围还有许多非定居群体,而农业生产模式所必须依赖的存量财产,正为自己引来越来越多的敌人,随着这样的局面日益明朗,如何保卫家园便成为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 和此后的所有定点防卫者一样,农民首先作出的反应是修筑防御工事,并采取紧密聚居模式,形成设防村寨,这样,在面临攻击时,全村男性便可迅速集结,组织抵抗。 从考古记录可以看出,最初的农业定居点都是设防的;杰里科遗址围有一道六百米长的石墙,墙外挖了壕沟;多见于黎凡特的一种村落结构,比如安纳托利亚的加泰土丘([[Çatalhöyük]]),由一群砖石房屋相互紧贴组成一个蜂窝状结构,没有侧面的门窗,也没有街道,只能靠梯子由天窗出入;门窗狭小也是上古农村住宅的普遍特征,吕宋山区伊富高人的房门狭小到必须侧身才能出入。 新月沃地还有许多村落是在山壁上凿出来的;乌克兰发现的几个五六千年前的万人大城,包括涅伯利夫卡([[Nebelivka]])、多布罗沃迪([[Dobrovody]])和之前提到的塔连基,都是设防城市;科罗拉多著名的印第安农业村寨梅萨维德([[Mesa Verde]]),修建在一整块巨大石崖下面,这块向外伸出的巨石像一个罩子,保护了村庄的三个方向;在西北欧,许多新石器时代村庄都坐落于湖泊或沼泽中间,通过可开关的桥廊与外界相通;在没有山崖河湾江心洲等有利地势可依凭的地方,城墙与壕沟便是标准配置。 实际上,设防城镇并非像过去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文明较成熟、政治结构较发达之后的才出现的,而是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定居农业,非如此就他们无法生存下来,这一点,我们从相当晚近的历史中仍可看出端倪;在农业帝国的广阔疆域中,越是靠近农耕拓殖前线,因而面临越多来自原住民的威胁,也越难指望国家力量保护的群体,就越倾向于紧密聚居并严密设防。 比如汉族农民的拓殖前锋客家人,建造了极重防御的大型围楼,还有带围墙壕沟的棋盘式致密村寨(所谓九井十八巷),有些还在四角设有碉堡;相反,在帝国核心腹地江南,农村民居是高度分散的,通常十几户人家沿河道散列成一长串(所谓宅基),房屋的封闭性也很弱,毫无防御能力;所以讽刺的是,山水派文人所描绘的那种三两农家零星散布,鸡犬相闻炊烟相望而互不相扰的安宁和谐场面,只有在帝国权力的卵翼之下才见得到。 然而,修筑防御工事带来了非常高昂的成本,是传统小型群体无力负担的,而且定点防卫所必需的阵地对抗,也对人数提出了很高要求;因为和伏击或偷袭战不同,阵地防御的有效性,常依赖于组织严密的密集阵列;假如阵列深度为四层(这相当于典型希腊步兵方阵的一半),那么,一个150人的小型群体,其全部成年男性也最多只能排成一个宽度不足五米的阵列,即便是防御最小型的村庄,即便该村庄在多个方向上有着天然屏障,这样的规模也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一旦就地防卫成为一种经常性的需要,超越邓巴数限制而组织更大型社会,就成了定居者攸关生死存亡的迫切任务;而一旦其中一部分群体这么做了,就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迫使其他群体也走向大型化,并且越来越大;因为首先,当你周围的其他群体提升了防御能力之后,保持原状的群体就成了攻击者的优选对象。 其次,也更要命的是,在一个霍布斯世界里,不存在好人与恶棍之分,每个防御者也是潜在的攻击者,出于防卫需要而建立的新型组织,同样可以用于攻击,那些未能组织起来的群体,随时可能沦为听任宰割的羔羊,这样,最终幸存下来并扩张壮大的,是那些成功实现了大型化组织的群体。 幸运的是,在最初的定居者中,至少有一部分找到了有效的组织方法,帮助他们克服了相对于游动者的攻防劣势,否则,定居农业这种生活方式就无法维系下去,也就不会有此后的文明历史了,那么,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超越邓巴数#1:规模局限的含义

超越邓巴数#1:规模局限的含义
辉格
2015年9月8日

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提出过一个著名理论,大意是说,每个人与之维持持久关系的熟人,数量最多不超过200,通常只有100多;所谓熟人,不仅是指你认识这个人(对此常存在误解),更是指你记住了和他的交往历史,以及他和你认识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这一数量限制,后来被称为邓巴数(Dunbar’s number)。

在邓巴看来,造成这一限制的,是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尽管一百多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数字,但两两关系的数量却可以非常庞大,而且随着人数增长,关系数量将指数式的膨胀,所以尽管我们的大脑已经比黑猩猩大了三四倍,也很难处理更庞大的关系网络和交往历史了;况且,社会关系只是我们面临的诸多认知任务之一,虽然对人类来说它是非常重要的一类。

受制于这样的认知局限,人类不得不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人:对熟知者,我们会把他当作有血有肉的特殊个体对待,会关注他的喜好和秉性,揣摩他的动机和意图,并以此决定如何与他交往和相处;相反,对半生不熟者或陌生人,我们会简单的做类型化处理:归类、贴标签,凭借刻板印象迅速决定如何相待。

用计算主义的话说,人类认知系统中处理社会关系的模块,有着两套相互独立的算法,用于处理熟识关系的那套,会为每个交往对象单独建模,据此预测其行为,而另一套则只对每种关系类型建模,具体运用时,将个体对象作类型识别后套入其中一个模型,便得出判断。

果若如此,我们就容易理解某些社会心理现象了:比如许多人持有种族偏见,但这种偏见常常并不妨碍他拥有该种族的朋友;再如,当一个人进入文化迥异(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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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邓巴数#1:规模局限的含义 辉格 2015年9月8日 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提出过一个著名理论,大意是说,每个人与之维持持久关系的熟人,数量最多不超过200,通常只有100多;所谓熟人,不仅是指你认识这个人(对此常存在误解),更是指你记住了和他的交往历史,以及他和你认识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这一数量限制,后来被称为邓巴数([[Dunbar's number]])。 在邓巴看来,造成这一限制的,是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尽管一百多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数字,但两两关系的数量却可以非常庞大,而且随着人数增长,关系数量将指数式的膨胀,所以尽管我们的大脑已经比黑猩猩大了三四倍,也很难处理更庞大的关系网络和交往历史了;况且,社会关系只是我们面临的诸多认知任务之一,虽然对人类来说它是非常重要的一类。 受制于这样的认知局限,人类不得不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人:对熟知者,我们会把他当作有血有肉的特殊个体对待,会关注他的喜好和秉性,揣摩他的动机和意图,并以此决定如何与他交往和相处;相反,对半生不熟者或陌生人,我们会简单的做类型化处理:归类、贴标签,凭借刻板印象迅速决定如何相待。 用计算主义的话说,人类认知系统中处理社会关系的模块,有着两套相互独立的算法,用于处理熟识关系的那套,会为每个交往对象单独建模,据此预测其行为,而另一套则只对每种关系类型建模,具体运用时,将个体对象作类型识别后套入其中一个模型,便得出判断。 果若如此,我们就容易理解某些社会心理现象了:比如许多人持有种族偏见,但这种偏见常常并不妨碍他拥有该种族的朋友;再如,当一个人进入文化迥异的陌生社会,起初往往会遭遇刻板化的对待,但时间长了,那些和他建立起熟识关系的人,就会改变态度。 这两种交往模式,在我们的称谓方式中也留下了鲜明痕迹;对于和自己较亲密的人,我们会以名字相称,连名带姓就显得见外,只称姓就更疏远;因为名字是标识个体的,而姓氏则是标识家族、宗族或更大世系群的;昵称则是更亲密的称谓,因为正式名字是给所有需要的人用的,所以最亲密的关系中需要换用另一个特殊称谓,才能将两种关系区分开来。 类似的,当我们使用比较客气的称谓时(客气的意思是刻意强调与对方的社会距离),就会选择一些标签式称谓(相对于个体式称谓),这些标签用于标识对方的社会身份,比如职业、职务、爵位、军衔等等。(这里存在一些微妙情形,当既要表示客气或尊敬,又要表示亲密时,会组合使用标签和个体名字,比如杰克叔叔,小波老师,泰迪上校,等等。) 进而,(特别是在第三人称场合)当我们想要表达对他人的轻蔑,或强调自己和他的差异,并以此强调自己和他根本不是同类人,也不屑于将他当作特定个体对待时,便会倾向于选择类别称谓,常见的类别涉及种族、民族、地域、阶层、宗教、政治派别和亚文化群体,还有身体残疾特征。 当然,对交往模式的这种二分法可能过于简化了,一个多层次渐变模型或许更接近现实,单独建模和刻板化处理这两种评估和判断方法,会以不同比例混合使用,因而对个人而言,其关系网将按交往密切程度而构成一组由亲及疏的同心圆结构,其中最内圈大概只有小几十人。 邓巴数理论对我们理解人类社会很有帮助,人类学家早已注意到,传统乡村社会大多是小型熟人社会,游动性的狩猎采集群体更是无一例外,定居文明出现之前,不存在比熟人社会更大的社会结构,而邓巴告诉我们,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人类认知局限所造成的结果。 邓巴对社会化灵长类的群体规模和脑容量的统计研究,支持了基于认知能力的解释,他发现,这些群体的规模和它们的大脑新皮层容量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从新皮层的尺寸可以粗略推测群体规模,而脑科学告诉我们,新皮层确实和社会化行为、表情处理和语言能力等社会性动物特有的认知能力有密切关系。 熟人社会的特点是,其内部秩序主要靠熟人之间的合作与信任来维持,这是一种在人际交往中自发建立并自我维持的秩序,不依赖于中心执行机构(比如司法系统);这些人之所以相互熟识并生活在一起,通常是因为血缘和姻亲关系为合作互惠创造了前提;而记忆交往历史和两两关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些记忆在上述合作互惠关系的建立和维持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政治学家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的理论研究发现,在重复性合作博弈中,达成互惠合作从而避免囚徒困境的可能性,与此类社会关系记忆有着密切关系,这些记忆能够帮助个体区别对待不同交往对象,如此才可能发展出各种复杂的合作策略,让自己既乐于合作(从而最大可能的获取合作收益),又尽可能的避免受骗吃亏。 所以,当一个熟人社会人口接近或超出邓巴数限制,因而社会关系记忆的负担超出个体认知能力局限时,确保社会和谐的合作互惠规范便难以为继,于是该社会就会发生分裂;这一理论预测,得到了人类学调查的印证,一个特别完美的当代案例,是北美的胡特尔人([[Hutterites]])社区。 胡特尔人是新教再洗礼派的一支,他们离群索居,拒斥现代生活,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自我治理;每个社区由若干扩展家庭组成,人数在60-140人之间,过着部落公社式的生活;由于生育率非常高,每过十几二十年,当人口接近上限时,就会安排一次分家,拆成两个社区。类似的情况,在再洗礼派的另一个分支阿米绪人([[Amish]])中也可观察到。 狩猎采集社会的典型组织单位——游团——的规模一般不足百人,比如非洲西南部卡拉哈里沙漠的桑人([[San people|San]]),每个游团大约20-60人,邻近农耕区的游团则较大,100-150人;从事游耕农业的半定居社会,规模也只是略大,比如缅甸克钦邦山区的一个500人游耕群落,共有9个村寨,其中最大的也只有31个家户100多人。 即便是完全定居且人口密集的农耕社会,若缺乏较发达的政治结构,其规模也接近或略高于邓巴数,这种情况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尤为普遍,比如菲律宾吕宋山区从事灌溉农业并建造了辉煌梯田的伊戈罗特人([[Igorots]]),其村寨规模常有一两千人,粗看是个大社会,但其实里面分成了十几个相互独立、互不统辖、自行其是的单元(叫ato),其规模恰好接近邓巴数。 游牧社会的情况则比较多样和多变,因为游牧者的社会结构高度依赖于他们和邻近农耕定居者的关系,以及这些农耕社会本身的结构特征;通常,当远离农耕区,或者邻近的农耕者也缺乏大型社会时,游牧者的社会结构便与狩猎采集者相似,随人口增长而不断分支裂变,从而将规模限制在邓巴数之下。 比如地处草原腹地的哈萨克和北部蒙古,一个典型的牧团规模大约五六帐,最多十几帐(一帐相当于一个家户),由于过冬草场相对稀缺,冬季会有几十帐聚在一起;在资源贫瘠、人口稀疏的牧区,比如阿拉伯和北非的沙漠贝都因人,牧团规模更可小至两三帐。 只有当他们频繁接触较大规模的农耕定居社会,与之发展出勒索、贡奉、庇护、军事雇佣等关系,并因大额贡奉的分配和劫掠行动的协调等问题而引发内部冲突时,才会发展出更大更复杂的社会结构。 而在某些特殊地理条件下,游牧者即便与农耕社会长期频密接触,也难以发展出大型社会,比如青海河湟地区的羌人,其牧区被崇山峻岭分割成一条条难以相互通行的山谷,因而其社会结构也和在类似皱褶地带从事农业的族群一样,长期处于碎片化状态。 如此看来,我们不无理由将小型熟人社会视为人类社会结构的“自然状态”,在人类漫长历史的绝大部分时期,它都是唯一可能的形态,更大更复杂的社会是十分晚近的发展;然而,人类毕竟还是建立起了大型复杂社会,现代都市社会的规模,已超出邓巴数五个数量级,像大公司这样的机构,常拥有数十万成员,却仍可协调一致的行动,持续追求特定目标。 既然人类能够做到这一点,必定是找到了某些特别的办法,创造出了与之相应的文化和制度元素,从而帮助他们克服了邓巴数所揭示的认知局限,那么,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在此过程中他们创造了什么?还有更基本的问题:社会最初为何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是何种力量在推动着社会变得越来越大?在后续文章里,我将顺着这些疑问,继续追寻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 (本系列文章首发于“大象公会”,纸媒转载请先征得公会同意。)
[译文]通往地狱的快车道

Stairway to hell: life and death in the pop music industry
通向地狱的阶梯:流行音乐界的生与死

作者:Dianna Theadora Kenny @2014-10-27
译者:Horace Rae(@sheldon_rae) 校对:沈沉(@你在何地-sxy)
来源:The Conversation, https://theconversation.com/stairway-to-hell-life-and-death-in-the-pop-music-industry-32735

Musicians such as Amy Winehouse die young at much higher rates than the rest of the population. EPA/Andy Rain 像Amy Winehouse这样的音乐家英年早逝的几率比其他人大。EPA/Andy Rain

Musicians such as Amy Winehouse die young at much higher rates than the rest of the population. EPA/Andy Rain
像Amy Winehouse这样的音乐家英年早逝的几率比其他人大。EPA/Andy Rain

Art is a cry of distress from those who live out within themselves the destiny of humanity … Inside them turns the movement of the world; only an echo of it leaks out – the work of art Arnold Schoenberg, 1910.

“艺术是毕生实践人类命运者的痛苦呐喊……世界在他们的身体里流变;只有一丝回声流露出来——那就是艺术品。”——阿诺德·勋伯格,1910年。

Austrian composer Arnold Schoenberg, like many gifted artists throughout history, suffered for his art. Popular artists of the modern era have kept this tradition alive. For all the superficial glamour of the pop music world, let us not delude ourselves – today’s popular music scene is brutal.

就像历史上许多天赋异禀的艺术家一样,奥地利作曲家阿诺德·勋伯格因其艺术而遭受痛苦。现代流行艺术家仍保持着这个传统。不要因为流行音乐界的表面浮华而自欺欺人——当今的流行音乐圈万分残酷。

The “pop-cultural scrap heap”, to borrow journalist Drew Magary’s term, is piled high with the dead or broken bodies of young musicians whose personal and musical aspirations collided with the aspirations of those occupying the commercial edifices erected around them, which turn them into income-generating commodities whose role is to satisfy capricious and ever-changing consumer demands.

借用记者Drew Magary的词汇,“流行文化废料堆”已被或死或伤的年轻音乐家堆得高耸入云。这些艺术家的个人愿景和艺术抱负与占据他们周边商业帝国的人的愿望相冲突,后者将他们变成了创收的商品,唯一目的是满足反复无常、任性多变的市场需求。

Many of those musicians end up feeling suffocated, caged and possessed by their minders, exploiters and fans. And many end up dead.

许多音乐家最终发觉他们被自己的保镖、榨利者和粉丝所扼制、禁锢和控制。许多最终一死了之。

How big a problem is the pop music industry, really?

说实在的,流行音乐界的问题究竟有多大?

The rock scene is a volatile mix of glamour, instant wealth, risk-taking, rebellion and psychological distress accompanied by taken-for-granted assumptions that pop musicians will live dangerously, abuse substances and die early. Journalist Amanda Hooten, writing about RobbieWilliams,identifies the components of the “classic rock’n’roll script” as “sex, drugs, rehab and bitterness”.

摇滚圈子是一个不稳定的混合体,融合了魅力、一夜暴富、冒险、反叛和心理焦虑,以及公众对流行音乐家生活方式理所应当的猜测:生活危险、滥用毒品、英年早逝。在记述Robbie Williams时,记者Amanda Hooten把“传统摇滚剧本”的构成要素界定为“性、毒品、戒毒所、无尽痛苦”。

Blogger Jacob Katel expresses the same sentiments in a more forthright manner:

博主Jacob Katel表达了同样的感想,用词更加犀利:

[d]ead rock stars are a dime a dozen. They usually drink themselves to death, overdose on narcotics, crash cars, or get on faulty aircraft with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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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irway to hell: life and death in the pop music industry 通向地狱的阶梯:流行音乐界的生与死 作者:Dianna Theadora Kenny @2014-10-27 译者:Horace Rae(@sheldon_rae) 校对:沈沉(@你在何地-sxy) 来源:The Conversation, https://theconversation.com/stairway-to-hell-life-and-death-in-the-pop-music-industry-32735 [caption id="attachment_6070" align="alignnone" width="300"]Musicians such as Amy Winehouse die young at much higher rates than the rest of the population. EPA/Andy Rain 像Amy Winehouse这样的音乐家英年早逝的几率比其他人大。EPA/Andy Rain Musicians such as Amy Winehouse die young at much higher rates than the rest of the population. EPA/Andy Rain
像Amy Winehouse这样的音乐家英年早逝的几率比其他人大。EPA/Andy Rain[/caption] Art is a cry of distress from those who live out within themselves the destiny of humanity … Inside them turns the movement of the world; only an echo of it leaks out – the work of art Arnold Schoenberg, 1910. “艺术是毕生实践人类命运者的痛苦呐喊……世界在他们的身体里流变;只有一丝回声流露出来——那就是艺术品。”——阿诺德·勋伯格,1910年。 Austrian composer Arnold Schoenberg, like many gifted artists throughout history, suffered for his art. Popular artists of the modern era have kept this tradition alive. For all the superficial glamour of the pop music world, let us not delude ourselves - today’s popular music scene is brutal. 就像历史上许多天赋异禀的艺术家一样,奥地利作曲家阿诺德·勋伯格因其艺术而遭受痛苦。现代流行艺术家仍保持着这个传统。不要因为流行音乐界的表面浮华而自欺欺人——当今的流行音乐圈万分残酷。 The “pop-cultural scrap heap”, to borrow journalist Drew Magary’s term, is piled high with the dead or broken bodies of young musicians whose personal and musical aspirations collided with the aspirations of those occupying the commercial edifices erected around them, which turn them into income-generating commodities whose role is to satisfy capricious and ever-changing consumer demands. 借用记者Drew Magary的词汇,“流行文化废料堆”已被或死或伤的年轻音乐家堆得高耸入云。这些艺术家的个人愿景和艺术抱负与占据他们周边商业帝国的人的愿望相冲突,后者将他们变成了创收的商品,唯一目的是满足反复无常、任性多变的市场需求。 Many of those musicians end up feeling suffocated, caged and possessed by their minders, exploiters and fans. And many end up dead. 许多音乐家最终发觉他们被自己的保镖、榨利者和粉丝所扼制、禁锢和控制。许多最终一死了之。 How big a problem is the pop music industry, really? 说实在的,流行音乐界的问题究竟有多大? The rock scene is a volatile mix of glamour, instant wealth, risk-taking, rebellion and psychological distress accompanied by taken-for-granted assumptions that pop musicians will live dangerously, abuse substances and die early. Journalist Amanda Hooten, writing about RobbieWilliams,identifies the components of the “classic rock’n’roll script” as “sex, drugs, rehab and bitterness”. 摇滚圈子是一个不稳定的混合体,融合了魅力、一夜暴富、冒险、反叛和心理焦虑,以及公众对流行音乐家生活方式理所应当的猜测:生活危险、滥用毒品、英年早逝。在记述Robbie Williams时,记者Amanda Hooten把“传统摇滚剧本”的构成要素界定为“性、毒品、戒毒所、无尽痛苦”。 Blogger Jacob Katel expresses the same sentiments in a more forthright manner: 博主Jacob Katel表达了同样的感想,用词更加犀利: [d]ead rock stars are a dime a dozen. They usually drink themselves to death, overdose on narcotics, crash cars, or get on faulty aircraft with drunk pilots … 死掉的摇滚明星俯拾皆是。他们通常喝到烂醉如泥、过量吸毒、撞车,或者登上醉鬼驾驶的故障飞机…… [caption id="attachment_6066" align="alignnone" width="300"]Gwar frontman Oderus Ungerus died earlier this year. crazybobbles/Flickr Gwar乐队主唱Oderus Ungerus今年早些时候去世。crazybobbles/Flickr Gwar frontman Oderus Ungerus died earlier this year. crazybobbles/Flickr
Gwar乐队主唱Oderus Ungerus今年早些时候去世。crazybobbles/Flickr[/caption] Previous research does not answer the question 过去的研究未能提供答案 Why do so many pop musicians die young? 为什么这么多流行音乐家英年早逝? Few studies have systematically examined the popular musician population to ascertain the extent of the problems codified in the media comments above. 几乎没有研究曾系统地考察过流行音乐家群体来查明上文媒体评论提到的问题有多么严重。 Existing studies are limited in scope. Adrian Barnett, for example, tested the “27 club hypothesis”. Tucker, Faulkner and Horvath only included a narrow sample of the population, that is, musicians who died between 1959 and 1967. A John Moores University study only looked at artists with top rating albums. 现存的研究往往范围有限。举个例子,Adrian Barnett检验了“27俱乐部假说”【译注:指众多才华横溢的流行音乐明星死于27岁这一现象】。Tucker, Faulkner和Horvath的研究只囊括了一个很小的样本——死于1959-1967年之间的音乐家。John Moores大学的一项研究只关注了有热榜专辑的艺术家。 At the other end of the scale, the study reported by Howard Sounes in his book 27 is over-inclusive as it covers not only performing musicians but also songwriters, record producers, managers and promoters. 而在另一个极端,Howard Sounes在其著作《27》中记述的研究则太过广泛:它不仅包括了表演艺术家,也包括了词曲作者、专辑制作人、经纪人和赞助商。 New research 新的研究 [caption id="attachment_6067" align="alignnone" width="195"]Jimi Hendrix, who died in 1970. AAP Photo Jimi Hendrix,死于1970年。 Jimi Hendrix, who died in 1970. AAP Photo
Jimi Hendrix,死于1970年。[/caption] I’ve undertaken the first population study of performing pop musicians (n=12,665) from all popular genres who died between 1950 and June 2014 of whom 90.6% (11,478 musicians) were male. 我已完成了第一个针对参与表演的流行音乐家的群体研究(n=12665),他们来自所有流行音乐流派,死于1950年到2014年6月之间。他们中有90.6%(11478名音乐家)为男性。 Data on age, circumstances and manner of death were accessed from over 200 sources, including The Dead Rock Stars’ Club; Nick Tavelski’s (2010) Knocking on Heaven’s Door: Rock Obituaries, Pop star mortality; R.I.P. Encyclopaedia Metallicum; Voices from the Dark Side for Dead Metal Musicians; Wikipedia’s List of Dead Hip Hop Artists and Hip Hop obituaries; 我从超过200个来源获得关于死亡年龄、原委和方式的数据,其中包括“已逝摇滚明星俱乐部”,Nick Tavelski 2010年的《敲开天堂之门:摇滚明星讣告集》, “金属百科:已逝艺术家”, “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已逝金属音乐家”,“维基百科已逝嘻哈艺术家列表和嘻哈艺术家讣告”。 I went to rapper death websitesDead Punk Stars and similar sites for all popular music genres. The genres I covered included African, ballad, bluegrass, blues, Cajun, calypso, Christian pop, conjunto, country, doo-wop, electroclash, folk, funk, Gospel, hard rock, hip hop, honky tonk, indie, jazz, Latin, metal, new wave, polka, pop, psychedelic, punk, punk-electronic, rock rap, reggae, rhythm and blues, rock ‘n’ roll, rockabilly, ska, soul, swamp, swing, techno, western and world music. 我访问了说唱歌手死亡网站、朋克明星死亡网站以及所有流行音乐流派的相似网站。我论及的流派有非洲音乐、民谣、蓝草、蓝调、卡津、卡利普索、基督教流行音乐、康芬特、乡村、杜沃普、电音撞击乐、民族乐、福音、硬摇滚、嘻哈音乐、酒吧音乐、独立、爵士乐、拉丁、金属乐、新浪潮、波尔卡、流行乐、迷幻、朋克、电子朋克、说唱摇滚、雷鬼、节奏蓝调、摇滚、山区乡村摇滚、SKA、灵魂、沼泽摇滚、摇摆舞音乐、高科技舞曲、西方音乐和世界音乐。 Longevity, suicide, homicide and accidental death rates in pop musicians 流行音乐家的寿命、自杀率、他杀率和意外死亡率 I examined four outcomes – longevity and the proportion of deaths by suicide, homicide and non-intentional injury or accident. Longevity was determined by calculating the average age of death for each musician by sex and decade of death. These averages were then compared with population averages by sex and decade for the US population (per 100,000) (see Figure 1, below). 我检测了四个结果:寿命、自杀率、他杀率和意外伤害或事故死亡率。寿命按性别、死亡年代分类,取每个音乐家的平均死亡年龄。之后将这些平均值按性别、年代分类与美国人口的平均值比较(每100000人)(见下表1) 3 Figure 2 (below) provides a graphical summary of percentages of musicians who died by decade from each of the three causes of death studied; these are juxtaposed with deaths in the US population from the same causes by decade. All comparisons shown in these figures were highly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from the US population. 表2(下表)按年代图示总结了音乐家们死于上述三种原因的频率。这些频率与美国人口因相同原因死亡的频率并列比较。所有对比都显示,流行音乐家的数值与美国人口数值之间存在统计上非常显著的差异。 4 The pop music scene is toxic and needs rehabilitation 流行音乐圈深受毒害,需要修复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are disturbing. Across the seven decades studied, popular musicians’ lifespans were up to 25 years shorter than the comparable US population. Accidental death rates were between five and 10 times greater. Suicide rates were between two and seven times greater; and homicide rates were up to eight times greater than the US population. 这一研究的结果令人忧虑。在7个被研究的年代中,流行音乐家的平均寿命与同时代美国人口相比最多短了25年。流行音乐家的意外死亡率是同时代美国人口的5-10倍;自杀率达2-7倍;他杀率最多达8倍。 This is clear evidence that all is not well in pop music land. 很明显,流行音乐圈情况不妙。 Why is this so? The pop music “scene” fails to provide boundaries and to model and expect acceptable behaviour. It actually does the reverse – it valorises outrageous behaviour and the acting out of aggressive, sexual and destructive impulses that most of us dare only live out in fantasy. 这是为什么呢?流行音乐“圈”没有底线,没有树立典范,也没有要求适度的行为。事实上,它做的事情完全相反:它为粗暴、斗殴、性欲和暴怒抬高价码——我们只敢在幻想中过这种生活。 The music industry needs to consider these findings to discover ways of recognising and assisting young musicians in distress. At the very least, those who make their livings from these young people need to learn to recognise early signs of emotional distress, crisis, depression and suicidality and to put some support systems in place to provide the necessary assistance and care. 音乐界需要思考这些发现,以找到办法来辨识和帮助陷入困境的年轻音乐家。至少,那些依靠这些年轻人为生的人需要学会辨识精神痛苦的早期征兆、恶化期、抑郁和自杀倾向,然后建立支持体系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爱。 (编辑:@whigzhou) *注:本译文未经原作者授权,本站对原文不持有也不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你恰好对原文拥有权益并希望我们移除相关内容,请私信联系,我们会立即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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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流派如何影响音乐家寿命

Music to die for: how genre affects popular musicians’ life expectancy
向乐而死:流派如何影响流行音乐家的预期寿命

作者:Dianna Theadora Kenny @ 2015-03-23
译者:混乱阈值(@混乱阈值)     校对:沈沉(@你在何地-sxy)
源:The Conversation, https://theconversation.com/music-to-die-for-how-genre-affects-popular-musicians-life-expectancy-36660

相较于性别或年龄,音乐流派与不同类别的致死原因联系更为紧密。供图:Surian Soosay, CC BY-SA

相较于性别或年龄,音乐流派与不同类别的致死原因联系更为紧密。供图:Surian Soosay, CC BY-SA

Do all popular musicians live hard and fast, take risks and die young?

是否所有的流行音乐家都发奋求存,飞逝人生,率性冒险,英年早逝?

This article is the third in a series examining mortality in popular musicians.

此文为流行音乐家死亡调查系列之三。

To recap, the first article examined longevity, suicide, murder and accidental death rates in pop musicians compared with population data from the US. As expected, longevity was significantly reduced in pop musicians, who also had higher rates of suicide, homicide and accidental death.

概述前作,系列中的第一篇调查了流行音乐家的寿命、自杀率、他杀率和意外死亡率并与美国人口的平均数据相比较。不出所料,流行音乐家的寿命大大低于全美人均寿命,并有着更高的自杀率、他杀率和意外死亡率。

The second article explored the “myth” of the so-called 27 club, explaining how this idea emerged and why it has taken root in the public imagination.

系列之二则探究了所谓的27岁俱乐部的传说,解释了这个概念是如何形成的,以及为何它得以扎根于公众的想象中。

In this article, I’d like to look at whether membership of different music genres is associated with different risks of early death and different causes of death.

在此文中,我会看看,音乐家所属流派的不同,是否与不同的早逝风险以及不同的死因相关联。

The chart below plots genres over time (oldest to youngest genres), showing the average age of death of popular musicians by genre and gender against life expectancy (LE) for US males and females born in the same year.

下图将音乐流派依时序排列(从最早的类型到最新的),显示了不同流派不同性别的流行音乐家的平均死亡年龄,以及同年出生的美国男性和女性的寿命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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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 to die for: how genre affects popular musicians' life expectancy 向乐而死:流派如何影响流行音乐家的预期寿命 作者:Dianna Theadora Kenny @ 2015-03-23 译者:混乱阈值(@混乱阈值)     校对:沈沉(@你在何地-sxy)源:The Conversation, https://theconversation.com/music-to-die-for-how-genre-affects-popular-musicians-life-expectancy-36660 [caption id="attachment_6058" align="alignnone" width="300"]相较于性别或年龄,音乐流派与不同类别的致死原因联系更为紧密。供图:Surian Soosay, CC BY-SA 相较于性别或年龄,音乐流派与不同类别的致死原因联系更为紧密。供图:Surian Soosay, CC BY-SA[/caption] Do all popular musicians live hard and fast, take risks and die young? 是否所有的流行音乐家都发奋求存,飞逝人生,率性冒险,英年早逝? This article is the third in a series examining mortality in popular musicians. 此文为流行音乐家死亡调查系列之三。 To recap, the first article examined longevity, suicide, murder and accidental death rates in pop musicians compared with population data from the US. As expected, longevity was significantly reduced in pop musicians, who also had higher rates of suicide, homicide and accidental death. 概述前作,系列中的第一篇调查了流行音乐家的寿命、自杀率、他杀率和意外死亡率并与美国人口的平均数据相比较。不出所料,流行音乐家的寿命大大低于全美人均寿命,并有着更高的自杀率、他杀率和意外死亡率。 The second article explored the “myth” of the so-called 27 club, explaining how this idea emerged and why it has taken root in the public imagination. 系列之二则探究了所谓的27岁俱乐部的传说,解释了这个概念是如何形成的,以及为何它得以扎根于公众的想象中。 In this article, I’d like to look at whether membership of different music genres is associated with different risks of early death and different causes of death. 在此文中,我会看看,音乐家所属流派的不同,是否与不同的早逝风险以及不同的死因相关联。 The chart below plots genres over time (oldest to youngest genres), showing the average age of death of popular musicians by genre and gender against life expectancy (LE) for US males and females born in the same year. 下图将音乐流派依时序排列(从最早的类型到最新的),显示了不同流派不同性别的流行音乐家的平均死亡年龄,以及同年出生的美国男性和女性的寿命预期。 1 Musicians from the older genres – blues, jazz (including bebop and dixieland), country (including country and western, boogie woogie, honky tonk and bluegrass), and gospel (including spiritual and Christian rock) – enjoyed, on average, similar lifespans as those from the US population with the same year of birth and gender. 那些属于较早期的音乐流派——蓝调、爵士(包括比波普和迪克西兰)、乡村乐(包括西部乡村、布吉乌吉、酒吧音乐和蓝草)以及福音音乐(包括圣歌和基督教摇滚)——的乐手平均拥有和同年出生、同样性别的美国大众相似的寿命。 The next group – R&B (including doo wop and soul), pop, folk (including ballad and polka) and world music – had lower life expectancies compared with the US population. 下一个群体——属于R&B(包括杜沃普和灵魂)、流行乐、民乐(包括民谣和波尔卡)和世界音乐的音乐家——与美国民众相比则寿命预期较低。 Thereafter, the gap between population lifespans and average age of death for the more recent genres – rock (including rockabilly), electronic (including experimental, techno, disco, and funk), punk, metal, rap and hip hop – widens. 此后,那些属于更新近的音乐流派——摇滚(包括山区乡村摇滚)、电子乐(包括实验乐、高科技舞曲、迪斯科和疯克)、朋克、金属、说唱和嘻哈——的音乐家们,与美国民众相比,在寿命和平均死亡年龄上的差距进一步加大。 This pattern reflects, to some extent, a confound in the data: musicians who are dying youngest belong to newer genres (electronic, punk, metal,rap,hip-hop) that have not existed as long as genres such as jazz, country, gospel and blues. Consequently, they have not had the same opportunity to live a full lifespan. 这种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数据上的偏差:那些死亡年龄最小的音乐家属于较新的音乐流派(电子、朋克、金属、说唱、喜欢)。这些流派与诸如爵士、乡村、福音音乐和蓝调等相比,存在时间较短。结果是,这些死去的音乐家们尚还没有获得同样的机会活到人均寿命。 However, this is not the whole answer. 然而,这不是全部的答案。 The main causes of death for musicians from different genres 不同流派音家的主要死因 The table below shows that musicians from different genres have different rates of death from different causes of death. 下表显示,不同流派音乐家死于不同死因的比例并不相同。 2 For male musicians across all genres, accidental death (including all vehicular incidents and accidental overdose) accounted for almost 20% of all deaths. But accidental death for rock musicians was higher than this (24.4%) and for metal musicians higher still (36.2%). 对各种音乐流派的男性音乐家整体来说,意外死亡(包括所有的交通意外和意外吸毒过量)占全部死亡的大约20%。但摇滚乐手的意外死亡率则高于此数字(为24.4%),而金属乐手则更高(为36.2%)。 Suicide accounted for almost 7% of all deaths in the total sample. However, for punk musicians, suicide accounted for 11% of deaths; for metal musicians, a staggering 19.3%. At just 0.9%, gospel musicians had the lowest suicide rate of all the genres studied. 自杀占了样本中全部死因的7%。但是,对于朋克乐手,自杀占死因的11%;对于金属乐手,比率达到令人震惊的19.3%。而福音音乐家则是调查的各种流派中自杀率最低的,仅仅为0.9%。 Murder accounted for 6.0% of deaths across the sample, but was the cause of 51% of deaths in rap musicians and 51.5% of deaths for hip hop musicians, to date. This could be due to these genres’ strong associations with drug-related crime and gang culture. 谋杀占了所有样本中死因的6.0%,但到目前为止却占了说唱音乐家死因的51%,占嘻哈音乐家死因的51.5%。这可能是因为这些音乐流派与毒品相关犯罪和帮派文化有着强烈联系。 Heart–related fatalities accounted for 17.4% of all deaths across all genres, while 28% of blues musicians died of heart-related causes. Similarly, the average percentage of deaths accounted for by cancer was 23.4%. Older genres such as folk (32.3%) and jazz (30.6%) had higher rates of fatal cancers than other genres. 与心脏相关的死因占所有音乐家死因的17.4%,而28%的蓝调音乐家死于心脏病相关的原因。相似的,癌症占各类死因的23.4%。与其它类型相比,早一些的音乐流派如民谣和爵士音乐家们死于癌症的比率更高,分别为32.3%与30.6%。 In the case of the newer genres, it’s worth pointing out that members of these genres have not yet lived long enough to fall into the highest-risk ages for heart- and liver-related illnesses. Consequently, they had the lowest rates of death in these categories. 值得一提的是,属于较新流派的音乐家们还未能活到心脏病和肝脏相关疾病风险最高的年纪。相应的,他们死于这类死因的比率也最低。 So, what can we conclude about musicians and music genre membership? 那么,对音乐家和所属音流派我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This study highlights the different mortality profiles of musicians belonging to different genres of popular music, and cautions against treating the population of popular musicians as homogeneous. 这项研究突出了属于不同流行乐流派的音乐家们的死亡率分布的不同,并对统一对待各种流行音乐家的做法提出警告。 Music genre was associated with distinct causes of mortality, more so than gender or age (not presented here). This suggests that once someone is inducted into the popular music industry, effects of sex and age on mortality may be masked by genre “membership” and its accompanying lifestyle. 音乐流派与不同死因的相关性要超过性别或年龄与不同死因(未在此文中显示)的相关性。这说明某人一旦进入流行乐行业,性别与年龄对死亡率所起的作用可能被所属流派以及相应的生活方式所掩盖。 Importantly, because this was a quantitative study of dead musicians and our aim was to gather population data to identify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pop music world, I can only speculate here about the underlying causes of these patterns in mortality. 重要的是,因为这是一项对已经死去的音乐家们的量化研究,且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搜集人口数据来对流行乐界中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我只能在这里对造成死亡率分布规律的潜在原因进行猜测。 [caption id="attachment_6057" align="alignnone" width="300"]“性手枪”乐队的Sid Vicious,摄于1978年。次年,Vicious因服食过量海洛因死亡,年仅21岁。海洛因是他母亲弄到手的。Chicago Art Department/ Wikimedia Commons “性手枪”乐队的Sid Vicious,摄于1978年。次年,Vicious因服食过量海洛因死亡,年仅21岁。海洛因是他母亲弄到手的。Chicago Art Department/ Wikimedia Commons[/caption] These figures likely represent a combination of factors inherent in the popular music industry (such as the ubiquitous presence of alcohol and other substances of addiction, irregular hours, touring, high levels of stress, performance anxiety) and the vulnerability that many young musicians bring with them into their profession from 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dd to this the subcultural values and philosophies in distinct music genres with which young musicians become imbued, and you have a complex, multi-faceted picture of musician mortality. 这些数字有可能代表了流行乐产业中的固有因素(比如酒精和其它致瘾物质的普遍使用、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巡回演出、高度压力、演出焦虑)与很多年轻音乐家从不幸的童年经历带入职业的脆弱性的结合。雪上加霜的还有年轻乐手们被灌输的亚文化价值观和特定音乐流派中的不同哲学。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关于音乐家之死的复杂而多面的画面。 Other studies have reported similar significantly-reduced life expectancy in popular musicians from the newer genres compared with matched general populations. Mortality rates were between two and three times higher for popular musicians than matched population data. The median ages of popular musician death in the two Bellis studies (links above) were 41.78 and 45.2 years respectively, which closely aligned with my findings. 其它研究也已提到与此文相似的现象,较新流派的流行音乐家与相应大众相比,预期寿命显著减短。与相应大众的数据相比,流行音乐家们的死亡率要高出2至3倍。在Bellis的两项研究(见上面的链接)中,流行乐手的死亡年龄中位数分别为41.78岁和45.2岁,这与我的调查结果相吻合。 Many musicians from younger genres – rock, electronic, punk, metal, rap, and hip hop – appear unlikely to live long enough to acquire the illnesses of middle and old age. 许多属于较新音乐流派——摇滚、电子乐、朋克、金属、说唱、嘻哈——的音乐家似乎不太可能活到可以得中年病和老年病的年纪。 Subsequent research decades hence, when the newer genres have matured sufficiently to potentially contain members with ages spanning population life expectancies, may confirm the findings and tentative conclusions drawn from this series of studies. 在未来的数个十年研究期里,当较新音乐流派足够成熟,已潜在地包含有年龄达到人均预期寿命的乐手时,也许此系列研究的各种发现和初步结论能得到确认。 (编辑:@whigzhou) *注:本译文未经原作者授权,本站对原文不持有也不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你恰好对原文拥有权益并希望我们移除相关内容,请私信联系,我们会立即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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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巴尔的摩单月谋杀案数量创43年最高

Baltimore killings soar to a level unseen in 43 years
巴尔的摩的谋杀案数量跃升至一个43年未见的水平

作者:Associated Press(美联社) @ 2015-8-1
译者:陆嘉宾(@晚上不买白天买不到)
校对:陈小乖(@lion_kittyyyyy),小册子(@昵称被抢的小册子)
来源:FOX NEWS,http://www.foxnews.com/us/2015/08/01/baltimore-killings-soar-to-level-unseen-in-43-years/

BALTIMORE – Baltimore reached a grim milestone on Friday, three months after riots erupted in response to the death of Freddie Gray in police custody: With 45 homicides in July, the city has seen more bloodshed in a single month than it has in 43 years.

本周五,由Freddie Grey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而引发的暴乱发生三个月之后,巴尔的摩树立了一座严峻的里程碑:7月份共发生了45起凶杀案,是这座城市过去43年来单月流血事件之最。

Police reported three deaths — two men shot Thursday a(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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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timore killings soar to a level unseen in 43 years 巴尔的摩的谋杀案数量跃升至一个43年未见的水平 作者:Associated Press(美联社) @ 2015-8-1 译者:陆嘉宾(@晚上不买白天买不到) 校对:陈小乖(@lion_kittyyyyy),小册子(@昵称被抢的小册子) 来源:FOX NEWS,http://www.foxnews.com/us/2015/08/01/baltimore-killings-soar-to-level-unseen-in-43-years/ BALTIMORE – Baltimore reached a grim milestone on Friday, three months after riots erupted in response to the death of Freddie Gray in police custody: With 45 homicides in July, the city has seen more bloodshed in a single month than it has in 43 years. 本周五,由Freddie Grey在警方拘留期间死亡而引发的暴乱发生三个月之后,巴尔的摩树立了一座严峻的里程碑:7月份共发生了45起凶杀案,是这座城市过去43年来单月流血事件之最。 Police reported three deaths — two men shot Thursday and one on Friday. The men died at local hospitals. 警方公布了三起死亡事件——周四有两名男性遭遇枪击,周五再添一位。三人都死在当地医院。 With their deaths, this year's homicides reached 189, far outpacing the 119 killings by July's end in 2014. Nonfatal shootings have soared to 366, compared to 200 by the same date last year. July's total was the worst since the city recorded 45 killings in August 1972, according to The Baltimore Sun. 在经历了这三起死亡事件之后,今年的谋杀案数量达到了189起,远远超过2014年截至七月底的119起。非致命枪击案相比去年同期的累计200起跃升至366起。据《巴尔的摩太阳报》报道,七月谋杀案的总数是这座城市自1972年八月发生45起以来最多的。 The seemingly Sisyphean task of containing the city's violence prompted Mayor Stephanie Rawlings-Blake to fire her police commissioner, Anthony Batts, on July 8. 遏制这座城市的暴力事件仿佛是一个无穷无尽却又徒劳无功的任务,这也促使了市长斯蒂芬妮·罗林斯-布莱克在7月8日开除了她的警察局长,安东尼巴茨。 "Too many continue to die on our streets," Rawlings-Blake said then. "Families are tired of dealing with this pain, and so am I. Recent events have placed an intense focus on our police leadership, distracting many from what needs to be our main focus: the fight against crime." “太多的人接连死在街道上,”罗林斯-布莱克说,“人们厌倦了这种痛苦,我也是。最近的事件使得我们警察部门领导层受到强烈关注,同时,也令很多人从我们本该集中关注的地方——打击犯罪——,分散了许多注意力。 But the killings have not abated under Interim Commissioner Kevin Davis since then. 但是自那以后,在临时局长凯文·戴维斯的治理下,谋杀案并未有所减少。 Baltimore is not unique in its suffering; crimes are spiking in big cities around the country. 巴尔的摩的问题不是个例,全国大城市的罪案率都在剧增。 But while the city's police are closing cases— Davis announced arrests in three recent murders several days ago — the violence is outpacing their efforts. Davis said Tuesday the "clearance rate" is at 36.6 percent, far lower than the department's mid-40s average. 戴维斯在几天前刚刚宣布逮捕了近期三起谋杀案的凶手。这座城市的警察确实在处理案件,但他们的努力赶不上暴力的蔓延速度。戴维斯在周二给出的“结案率”为36.6%,这个数字远远低于该部门平时45%上下的平均水平。 Crime experts and residents of Baltimore's most dangerous neighborhoods cite a confluence of factors: mistrust of the police; generalized anger and hopelessness over a lack of opportunities for young black men; and competition among dealers of illegal drugs, bolstered by the looting of prescription pills from pharmacies during the riot. 对此,犯罪专家和巴尔的摩最危险街区的居民指出了共同起作用的诸多因素:对警方的不信任;年轻黑人缺乏机会导致的普遍愤怒和绝望;非法药贩子们为暴乱中药店里被抢掠的处方药销赃,冲突更为激化。 Federal drug enforcement agents said gangs targeted 32 pharmacies in the city, taking roughly 300,000 doses of opiates, as the riots caused $9 million in property damage in the city. 联邦缉毒署的探员表示,各帮派盯上了城里的32家药房,抢走了大约30万剂鸦片类药物,暴乱总共给这座城市带来九百万美元财产损失。 Perched on a friend's stoop, Sherry Moore, 55, said she knew "mostly all" of the young men killed recently in West Baltimore, including an 18-year-old fatally shot a half-block away. Moore said many more pills are on the street since the riot, making people wilder than usual. 雪莉·穆尔今年55岁,她坐在朋友家的门廊上说,最近在西巴尔的摩被杀的年轻人她“几乎都认识”,其中包括一名在半个街区之外遭遇致命枪击的18岁少年。穆尔说,暴乱之后有更多的药物出现在了街头,这也使得人们比平时更加疯狂。 "The ones doing the violence, the shootings, they're eating Percocet like candy and they're not thinking about consequences. They have no discipline, they have no respect — they think this is a game. How many can I put down on the East side? How many can I put down on the West side?" “那些实施暴力、枪击的人吃Percocet【译注:一种鸦片类麻醉止痛药,被称为“白领的海洛因”】就像吃糖一样,且不计后果。他们没有纪律、缺乏尊重,他们觉得这是场游戏。在东边我能干掉多少人呢?西面呢?” The tally of 42 homicides in May included Gray, who died in April after his neck was broken in police custody. The July tally likewise includes a previous death — a baby whose death in June was ruled a homicide in July. 五月记录的42起凶杀案中还包括了格雷,四月份的时候他在警局羁押期间由于颈部折断死亡。七月份的记录也同样包括了一个之前的死亡案件——一个于六月死亡的婴儿在七月被判定为谋杀。 Shawn Ellerman, Assistant Special Agent in Charge of the Baltimore division of the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said May's homicide spike was probably related to the stolen prescription drugs, a supply that is likely exhausted by now. But the drug trade is inherently violent, and turf wars tend to prompt retaliatory killings. 肖恩·埃勒曼是毒品管制局巴尔的摩分局的助理特别探员。他说五月份凶杀案的激增应该和那些被盗处方药物有非常大的关系,这批货现在应该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但是毒品交易有着固有的暴力倾向,而地盘争夺战也往往会引发报复性谋杀。 "You can't attribute every murder to narcotics, but I would think a good number" of them are, he said. "You could say it's retaliation from drug trafficking, it's retaliation from gangs moving in from other territories. But there have been drug markets in Baltimore for years." “你不能将每一桩谋杀案都归因于毒品,但是我相信其中很大的一部分确是如此”,他说,“你可以说这是由于贩毒导致的报复,这是由于其他地区转移过来的帮派抢占地盘导致的报复。但是巴尔的摩的毒品市场已经存在很多年了。” Across West Baltimore, residents complain that drug addiction and crime are part of a cycle that begins with despair among children who lack educational and recreational opportunities, and extends when people can't find work. 整个西巴尔的摩的居民们都在抱怨说,吸毒和犯罪只是循环的一部分。这个循环始于孩子们由于缺乏教育和消遣机会所导致的绝望,而在人们找不到工作时得到了蔓延。 "We need jobs! We need jobs!" a man riding around on a bicycle shouted to anyone who'd listen after four people were shot, three of them fatally, on a street corner in July. “我们需要工作!我们需要工作!”一名男性在自行车上四处骑行并向所有可能听他说话的人呼喊着口号。这发生在七月份有四人在一个街角遭遇枪击,其中三人死亡之后。 More community engagement, progressive policing policies and opportunities for young people in poverty could help, community activist MunirBahar said. 更多的社区参与、进步的治安政策和为穷困年轻人提供机会,对事情会有很大帮助,社区活动家穆尼尔·巴哈尔说。 "People are focusing on enforcement, not preventing violence. Police enforce a code, a law. Our job as the community is to prevent the violence, and we've failed," said Bahar, who leads the annual 300 Men March against violence in West Baltimore. “人们专注于执法而不是预防暴力。警方在执行法律。而我们社区的工作则是预防暴力,我们失败了。”巴哈尔说。他每年都在西巴尔的摩领导一场叫“300人游行”的反暴力游行示威。 "We need anti-violence organizations, we need mentorship programs, we need a long-term solution. But we also need immediate relief," Bahar added. "When we're in something so deep, we have to stop it before you can analyze what the root is." “我们需要反暴力组织,我们需要辅导计划,我们需要一个长期的解决方案。但我们也需要紧急救助,”巴哈尔补充道,“当问题变得这么严重时,我们必须在弄清根源之前先阻止问题继续蔓延。” Strained relationships between police and the public also play a role, according to Eugene O'Donnell, a professor at 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 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的尤金·奥唐奈教授表示,警察与公众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是问题的原因之一。 Arrests plummeted and violence soared after six officers were indicted in Gray's death. Residents accused police of abandoning their posts for fear of facing criminal charges for making arrests, and said emboldened criminals were settling scores with little risk of being caught. 在六名警官因为格雷死亡案遭到起诉之后,罪犯逮捕数量暴跌,暴力犯罪猛增。居民们指责警方由于担心逮捕行动导致刑事指控而正在怠弃职责,他们还说鉴于被捕的风险很小,放大了胆子的罪犯还在继续实施犯罪。 The department denied these claims, and police cars have been evident patrolling West Baltimore's central thoroughfares recently. 警方否认了这些说法,并且最近已经可以看见警车在西巴尔的摩市中心要道执行巡逻。 But O'Donnell said the perception of lawlessness is just as powerful than the reality. 但是O'Donnell表示无法无天的感觉就是比现实更强大。 "We have a national issue where the police feel they are the Public Enemy No. 1," he said, making some officers stand down and criminals become more brazen. “警方感觉,现在他们自己才是头号公敌,这是个全国性的问题,”他说,这使得一些警官低声下气而犯罪分子则更加肆无忌惮。 "There's a rhythm to the streets," he added. "And when people get away with gun violence, it has a long-term emboldening effect. And the good people in the neighborhood think, 'Who has the upper hand?'" “街头有一种风气,”他补充道,“当人们持枪行凶却逃脱惩罚,这就产生了一种长期的鼓励效果。而附近的好人们也会想‘谁占了上风?’” (编辑:辉格@whigzhou) *注:本译文未经原作者授权,本站对原文不持有也不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你恰好对原文拥有权益并希望我们移除相关内容,请私信联系,我们会立即作出响应。

——海德沙龙·翻译组,致力于将英文世界的好文章搬进中文世界——

[大象]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

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
辉格
2014年10月6日

 

【首级的用途】

在战争中割取敌人头颅,是古代社会非常普遍的做法;这么做的动机有很多,在命运叵测的古代战场上,信心和勇气等心理状态往往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一颗拎在手里或悬在腰间的血淋淋头颅,可以产生巨大的心理震撼。

对于有组织成规模的军队,首级常是论功行赏的凭证,而对于职业武士,或者人人都是战士的部落社会,首级更多被用作炫耀个人武功的战利品,证明自己在战场上亲手杀死过敌人,在一个安全、利益和地位很大程度上依赖个人武力的社会,证明这一点很重要;许多新几内亚部落民将猎得的头颅作为装饰品挂在房间里,就像猎人喜欢把鹿头挂在墙上一样。

不过,这种勇武和胆魄的证据若想长期保存,整颗头颅就太不方便了,于是有了各种简化的办法;欧亚草原民族比如斯基泰人(Scythians)和匈奴人,只保存头盖骨的颅顶半球,沿眉骨切下做成饮器,纪念和实用兼顾,对于非定居民族,这不失为节省携带空间的好方法;头骨饮器后来在藏传佛教密宗那里演变成了宗教法器嘎巴拉碗,被用于灌顶仪式。

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则选择割取颅顶的一小块头皮,制作成舞蹈仪杖的缨穗,或装饰战袍和马辔的流苏;相比之下,亚马逊丛林部落似乎更看重头颅的本来面目,因而其保存的战利品在视觉效果上更为具象,他们将所猎首级剔除头骨、留下皮肉,经用草药浸泡、填塞、烟熏之后,珍藏起来,用于宗教和节庆仪式。

展示猎头记录的徽章,也可以符号化的形式存在,只要有战友乐意作为目击证人而作证,以符号代替实物作为证据便是可行的;吕宋山区的伊戈罗特人(Igorots)将猎得头颅集中悬挂在村社公共大屋外的旗杆上,因而个人只能以一种特殊样式的文身作为猎头徽章;他们的邻居伊隆戈人(Ilongots)则用一种红嘴犀鸟头骨制成的耳环承担这一职能。

【当猎头成为风俗】

通常,获取首级并制作成战利品的做法,只是伴随于战争和部族间冲突的副产品,但在某些社会,比如发源于台湾后来广布于东南亚和太平洋的诸多南岛民族(Austronesian)中,一种专以猎取和收集头颅为目的的杀戮行动沿袭成风,乃至发展成著名的猎头(headhunting)习俗,台湾原住民称之为“出草”,几年前此俗曾因台湾电影《赛德克·巴莱》中的表现而广为人知。

在流行猎头俗的民族中,猎取头颅成了对其他群体发动袭击的动机而非结果,收集更多头颅本身被视为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成功猎头并取得相应文身、饰物或头衔,成了男孩成长为真正男人和合格战士的前提,甚至是娶妻成家之前需要完成的大事之一(尽管未必是必要条件),这就激发了年轻人参与猎头行动的极大热情。

猎头俗无疑加剧了这些民族的群体间冲突,引发和延续着连绵不绝的血仇循环,最糟糕的情况下,猎头心切的年轻人常常拿来访的客人下手,以至破坏群体间联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地方政治秩序赖以维持的仅有资源,结果,每当新一代青年成长起来,新一轮猎头浪潮兴起,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秩序便荡然无存,陷入人人自危的状态(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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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 辉格 2014年10月6日   【首级的用途】 在战争中割取敌人头颅,是古代社会非常普遍的做法;这么做的动机有很多,在命运叵测的古代战场上,信心和勇气等心理状态往往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一颗拎在手里或悬在腰间的血淋淋头颅,可以产生巨大的心理震撼。 对于有组织成规模的军队,首级常是论功行赏的凭证,而对于职业武士,或者人人都是战士的部落社会,首级更多被用作炫耀个人武功的战利品,证明自己在战场上亲手杀死过敌人,在一个安全、利益和地位很大程度上依赖个人武力的社会,证明这一点很重要;许多新几内亚部落民将猎得的头颅作为装饰品挂在房间里,就像猎人喜欢把鹿头挂在墙上一样。 不过,这种勇武和胆魄的证据若想长期保存,整颗头颅就太不方便了,于是有了各种简化的办法;欧亚草原民族比如斯基泰人([[Scythians]])和匈奴人,只保存头盖骨的颅顶半球,沿眉骨切下做成饮器,纪念和实用兼顾,对于非定居民族,这不失为节省携带空间的好方法;头骨饮器后来在藏传佛教密宗那里演变成了宗教法器嘎巴拉碗,被用于灌顶仪式。 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则选择割取颅顶的一小块头皮,制作成舞蹈仪杖的缨穗,或装饰战袍和马辔的流苏;相比之下,亚马逊丛林部落似乎更看重头颅的本来面目,因而其保存的战利品在视觉效果上更为具象,他们将所猎首级剔除头骨、留下皮肉,经用草药浸泡、填塞、烟熏之后,珍藏起来,用于宗教和节庆仪式。 展示猎头记录的徽章,也可以符号化的形式存在,只要有战友乐意作为目击证人而作证,以符号代替实物作为证据便是可行的;吕宋山区的伊戈罗特人([[Igorots]])将猎得头颅集中悬挂在村社公共大屋外的旗杆上,因而个人只能以一种特殊样式的文身作为猎头徽章;他们的邻居伊隆戈人([[Ilongots]])则用一种红嘴犀鸟头骨制成的耳环承担这一职能。 【当猎头成为风俗】 通常,获取首级并制作成战利品的做法,只是伴随于战争和部族间冲突的副产品,但在某些社会,比如发源于台湾后来广布于东南亚和太平洋的诸多南岛民族([[Austronesian]])中,一种专以猎取和收集头颅为目的的杀戮行动沿袭成风,乃至发展成著名的猎头([[headhunting]])习俗,台湾原住民称之为“出草”,几年前此俗曾因台湾电影《赛德克·巴莱》中的表现而广为人知。 在流行猎头俗的民族中,猎取头颅成了对其他群体发动袭击的动机而非结果,收集更多头颅本身被视为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成功猎头并取得相应文身、饰物或头衔,成了男孩成长为真正男人和合格战士的前提,甚至是娶妻成家之前需要完成的大事之一(尽管未必是必要条件),这就激发了年轻人参与猎头行动的极大热情。 猎头俗无疑加剧了这些民族的群体间冲突,引发和延续着连绵不绝的血仇循环,最糟糕的情况下,猎头心切的年轻人常常拿来访的客人下手,以至破坏群体间联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地方政治秩序赖以维持的仅有资源,结果,每当新一代青年成长起来,新一轮猎头浪潮兴起,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秩序便荡然无存,陷入人人自危的状态。 如此奇特的习俗何以能够存续?假如我们(像人类学家那样)去问猎头者自己,会得到各种各样的答案,都与某种迷信有关:这样才能让死去祖先的鬼魂安心,不至降祸于子孙;收藏头颅可以控制被杀敌人的灵魂,使其不再成为祸害;从敌人头颅中获取对方鬼魂神秘力量,增强战士的勇气和战斗力;等等。 猎头者或许真的相信这些说法,但这远不是可以让人满意的解释,考察任何习俗时都需要留意的是,切不可把实践者的信念当作习俗存在的理由,否则我们只能得到最肤浅的理解,考虑如下事实即可领会这一点:与猎头有关的迷信五花八门,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可是这些大异其趣的迷信却引出了如此相似的行为,其背后必定另有原因。 【霍布斯的诅咒】 从政治形态中似乎可以看出些端倪,有关那些盛行猎头俗的社会的民族志描述中,有一个共同点很容易引起我们的注意:它们几乎全都缺乏超出最小血缘群体之上的政治结构,社会组织仅限于村社或游团(band)层次,规模都在邓巴数之下,没有政府,没有习惯法或其他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没有稳固的政治联盟,总之,没有任何可以维持最低和平秩序的制度元素。 这大概是最接近17世纪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设想的“自然状态”的局面了,只需一个小小修正:把“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换成更准确的“所有小群体对所有小群体的战争”;实际上,近二十年多来,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这正是前国家社会的基本形态,尽管程度有所不同。 自从地理大发现以来,随着探险和殖民活动的展开,欧洲传教士和殖民者很早就注意到了前文明社会广泛存在的暴力现象,对猎头和食人习俗尤为震骇,从美洲、大洋洲、非洲、东南亚,类似情景反复出现;1901年,一批传教士在新几内亚南部面积仅47平方公里的小岛戈阿里巴里([[Goaribari]])上,发现了一万多颗被收藏在村庄公共长屋里的头骨。 人类学家拿破仑·沙尼翁([[Napoleon Chagnon]])在亚马逊丛林对亚诺玛米人([[Yanomami]])做了三十多年田野研究,生态学家在贾瑞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在新几内亚和西太平洋从事了数十年鸟类研究,他们都有着与当地土著长期共同生活的经历,有机会对其行为和社会状态作贴近而细致的观察,他们对这些社会连绵不断的暴力冲突得出了同样的观感和评论:暴力和恐惧无处不在,越出村社边界的旅行极度危险。 在1996年出版的《前文明战争》([[War Before Civilization]])一书中,古人类学家劳伦斯·基利([[Lawrence Keeley]])利用广泛的考古记录和人类学材料对上述状况做了系统性考察,得出了同样结论;2011年,心理学家史蒂文·平克([[Steven Pinker]])在《我们的善良天性》([[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中,提供了更多更广泛的数据再次确认了这一判断:前文明无政府社会近乎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猎头的功能】 在这样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里,猎头俗可以为其实践者带来好处;首先是个人的好处,成功猎头者的名声,以及它所标示的勇气和战斗力,可以吓阻潜在攻击者,降低自己和家人受攻击的机会;同时,这一名声也可以让社区成员相信他是一名优秀战士,因而也就是有价值的战友或亲属,因为他更可能帮助团伙在战斗中取胜,也更可能为亲属提供庇护。 所有这些,都可能为猎头者在群体中赢得敬畏、尊重和社会地位,最重要的是,会让他成为更受欢迎的夫婿,不仅因为他更有能力保护妻儿,还因为,对于女方家族,获得这样一位姻亲将提升家族战斗力和安全感;我们知道,一旦某项特性成为择偶中被重点考虑的条件,其优势就会被性选择机制放大和强化,在盛行猎头俗的族群中,猎头经历正是如此。 其次是群体的好处,有两方面,一、猎头俗可以让群体和猎头个体一样建立有关其战斗力、嗜血残忍和勇猛好战的声誉,从而吓阻邻近群体的攻击;二、通过持续的猎头行动,可以削弱、驱逐、乃至消灭邻近群体,从而为自身的繁衍壮大争得资源和空间,那些被人类学家观察到的猎头群体,其有幸存在于世,都要感谢他们的历代祖先在这场激烈而严酷的竞争中免遭败绩。 这一点上,人类和黑猩猩很像,灵长类学家对黑猩猩的战争行为已有了许多了解,简·古道尔([[Jane Goodall]])和西田利贞([[Nishida Toshisada]])在各自研究中都发现,黑猩猩群体的雄性成员会组成巡逻队守卫领地,并在巡逻过程中伺机猎杀相邻黑猩猩群体中的落单个体或数量占下风的小团伙,那些在战争中命运不济的群体,常在几十年内被逐渐消灭,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袭中遭毁灭性打击。 这与人类学家在亚马逊丛林、新几内亚高地、吕宋山区、南部非洲的前文明社会中见到的情形极为相似;此类战争多以小股团伙路边伏击或凌晨偷袭的方式进行,通常单次伤亡不大,袭击者往往满足于完成第一轮打击、杀死一两个人后立即撤退(在少数特别成功的偷袭中,也会发生灭门屠杀),但由于战争是持续不断的,所以造成的总死亡率非常高,是大约1/4到1/2成年男性的死亡原因。 【为何是南岛】 尽管前文明战争极为普遍,程度却颇有不同,有些社会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或司法系统,但已经有了某些政治组织、纠纷解决机制和习惯法,这些制度元素发育状况参差不齐,但多多少少能带来一些秩序,那么,为何群体间冲突和秩序缺乏在南岛表现得尤为突出?从台湾、菲律宾、印尼,到新几内亚和西太平洋,以猎头为直接目标的猎头俗也主要流行于南岛? 答案或许要从地理特征上找,南岛地处欧亚、菲律宾、太平洋、澳洲四大板块交汇处,被挤压得满是褶皱,它由众多岛屿组成,这些岛要么本身很小,要么被层峦叠嶂分割得非常细碎,在现代交通和通信工具出现之前,这种地区在政治上必定是高度碎片化的,技术上的局限,使得它既难以通过征服而产生超越村社以上的大型政治实体,也难以被一个中央权力所统治。 历史上,从部落、酋邦到国家,政治实体最初都是通过武力征服而创建的,征服的速度必须足够快,才能确保共同体内在语言、文化、习俗上保持足够的同质化,以维系认同,也才能确保控制各下级单元的统治者都是亲缘足够近的亲属,以维系统治层的紧密合作。 然而,在南岛的地理条件下,快速征服是做不到的,在那里,群体间的排挤、消灭、替代只能以小口蚕食的方式进行,消灭相邻群体的过程通常要持续几代人,这样,即便最成功的氏族,当它扩张到足以构成一个部落时,已经过了十几代,各分支首领的亲缘已很远,文化不再同质,甚至语言都难以相通,假如这过程中曾经几度交恶,更难再形成认同或结成联盟。 况且,即便有幸建立了政治共同体,或者被某个外来政权所征服,像南岛这样的褶皱地区也很难长期维持政治统一或外部控制,交通和通信上的障碍,使得有效统治在技术上不可行,短暂统一很快又会退回四分五裂状态。 碎片化从语言分布上也可看出,语言学家将语言区分为两种:泛布区(spread zones)和马赛克区(mosaic zones),前者是单一语种或内部差别细微的语系分布于一个大区域,比如印欧语、汉语、突厥语、班图语,后者则是在一个小区域中呈细密网格状分布着大量相互差异巨大的语言,最典型的是新几内亚,该岛拥有占全球总数1/5的1200种语言。 这两种格局,实际上对应了族群之间排挤、征服和替代过程的两种模式,从南岛、横断山脉、喜马拉雅和兴都库什,到高加索、巴尔干和阿尔卑斯,地理上的褶皱区域,在语言分布上常表现为马赛克,在政治和社会形态上则表现为碎片化。 南岛另一个影响冲突强度的因素是人口密度,热带食物来源原本就较为丰盛,而且南岛民族大多已学会了农业,以园艺、游耕或精耕方式种植西米、番薯、芋头和水稻,饲养鸡猪,吕宋山区甚至发展出了高度精细的水稻梯田和灌溉系统。 这样,一方面农业支撑了比狩猎采集高出一到两个数量级的人口密度,从而大幅缩短了敌对群体间的距离,因而在同等技术条件下强化了冲突,而同时,南岛却并未像温带地区那样随农业和定居而产生国家,或其他任何赖以维持和平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安排,因而始终无法摆脱霍布斯的诅咒;在吕宋,猎头活动直到1972年才在菲律宾政府高压之下得以平息。  
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辉格
2014年9月8日

 

【母系神话】

基于意识形态而编写的官方历史教科书,曾在几代人中造成了对历史的大规模错误认知,比如许多人相信,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普遍以奴隶制为社会经济基础的时代,甚而认为奴隶制是社会制度演变的必经阶段,许多人也相信,在开始近代化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始终是个封建社会。

这些认识,由于和已知历史事实背谬的实在太远,在学界已没多少影响,如今虽还在流传,但也只是作为一种标签,用来展示其知识来源被局限于官方教科书而已;然而还有一个谬误,即便在学界,即便在知识来源没那么狭隘的人群中,仍有相当影响,那就是“母系阶段论”,即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普遍采用从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组成血缘群体。

事实上民族志调查显示,多数(3/4以上)传统社会采用父系制(即实行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并按父系组成血缘群体),而且并不存在社会结构越简单原始,越可能采用母系制的倾向,比如澳洲和新几内亚土著的社会形态相当原始,且与主要文明长期隔绝,但也都采用父系制;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早期曾有过一个普遍采用母系制的阶段。

相反,压倒性的证据显示,在直到现代之前的整个人类历史上,父系制始终是主流和常态,母系制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亲缘更远的大猩猩,都是从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对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显示,这两个社会很可能都是从夫居的。

【神话的由来】

那么,这个母系神话是怎么来的,为何它比其他神话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来要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阶段论的是瑞士学者约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书中,他根据从希腊神话和古代传说中搜罗出的一些线索,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认为早期社会不仅是母系的,还是母权的;他还不甘落伍的配合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社会进步观,提出了一种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按女权男权的此消彼长,将社会史划分成了四个阶段。

巴霍芬的著作适时启发了恰好正在研究亲属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于摩根接触过的易洛魁社会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论所吸引,并与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此后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里,摩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巴氏的观点,将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为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母系氏族阶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严肃的人类学家,他做过一些田野调查(但不是对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实证价值,但他的系统性信息来源主要是语言学材料,从中推断婚姻与亲属制度的可信度并不高,最大的问题是,和那个时代喜欢构造宏大体系的博学家一样,他的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同样是以想当然的猜测为主。

摩根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母系阶段,是基于这样一种轻率推导:早期人类是乱交的,没有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难以防止近亲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缘群体(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组成,所以早期社会必定基于母系制的。

这里存在两个误解:首先,防止一级近亲(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无须以固定配偶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exogamy)和从夫(或从妻)居即可,也就是遵循这样三条原则:不和与自己出生于同一群体的异性交配,性成熟后离开出生群体并加入其他群体,不与性伙伴的子女交配;许多动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近亲交配的。

第二个误解是:组成父系氏族无须以父子关系可辨认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和从夫居、并且兄弟关系可辨认即可;比如从若干同母兄弟开始,每一代所有女儿都离开,并接纳来自其他群体的女性,便可确保群体男性成员始终拥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实际上,黑猩猩正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组成了父系氏族,尽管它们没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制造了母系制和母权制( 标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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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辉格 2014年9月8日   【母系神话】 基于意识形态而编写的官方历史教科书,曾在几代人中造成了对历史的大规模错误认知,比如许多人相信,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普遍以奴隶制为社会经济基础的时代,甚而认为奴隶制是社会制度演变的必经阶段,许多人也相信,在开始近代化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始终是个封建社会。 这些认识,由于和已知历史事实背谬的实在太远,在学界已没多少影响,如今虽还在流传,但也只是作为一种标签,用来展示其知识来源被局限于官方教科书而已;然而还有一个谬误,即便在学界,即便在知识来源没那么狭隘的人群中,仍有相当影响,那就是“母系阶段论”,即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普遍采用从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组成血缘群体。 事实上民族志调查显示,多数(3/4以上)传统社会采用父系制(即实行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并按父系组成血缘群体),而且并不存在社会结构越简单原始,越可能采用母系制的倾向,比如澳洲和新几内亚土著的社会形态相当原始,且与主要文明长期隔绝,但也都采用父系制;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早期曾有过一个普遍采用母系制的阶段。 相反,压倒性的证据显示,在直到现代之前的整个人类历史上,父系制始终是主流和常态,母系制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亲缘更远的大猩猩,都是从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对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显示,这两个社会很可能都是从夫居的。 【神话的由来】 那么,这个母系神话是怎么来的,为何它比其他神话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来要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阶段论的是瑞士学者约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书中,他根据从希腊神话和古代传说中搜罗出的一些线索,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认为早期社会不仅是母系的,还是母权的;他还不甘落伍的配合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社会进步观,提出了一种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按女权男权的此消彼长,将社会史划分成了四个阶段。 巴霍芬的著作适时启发了恰好正在研究亲属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于摩根接触过的易洛魁社会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论所吸引,并与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此后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里,摩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巴氏的观点,将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为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母系氏族阶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严肃的人类学家,他做过一些田野调查(但不是对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实证价值,但他的系统性信息来源主要是语言学材料,从中推断婚姻与亲属制度的可信度并不高,最大的问题是,和那个时代喜欢构造宏大体系的博学家一样,他的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同样是以想当然的猜测为主。 摩根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母系阶段,是基于这样一种轻率推导:早期人类是乱交的,没有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难以防止近亲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缘群体(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组成,所以早期社会必定基于母系制的。 这里存在两个误解:首先,防止一级近亲(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无须以固定配偶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exogamy]])和从夫(或从妻)居即可,也就是遵循这样三条原则:不和与自己出生于同一群体的异性交配,性成熟后离开出生群体并加入其他群体,不与性伙伴的子女交配;许多动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近亲交配的。 第二个误解是:组成父系氏族无须以父子关系可辨认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和从夫居、并且兄弟关系可辨认即可;比如从若干同母兄弟开始,每一代所有女儿都离开,并接纳来自其他群体的女性,便可确保群体男性成员始终拥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实际上,黑猩猩正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组成了父系氏族,尽管它们没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制造了母系制和母权制([[matriarchy]])的混淆,实际上两者没有他们所认为的固定联系或因果关系,大多数母系社会要么是平等主义的,要么是男权占优的,由男性充当酋长、族长或头人的角色,迄今没有任何社会被人类学家普遍承认是实行母权制的,尽管曾有个别社会被少数人类学家认定为母权社会。 【当神话傍上大款】 尽管有着这样根本性的理论缺陷,也得不到经验证据支持,摩根的理论却在社会科学界获得了极大影响,《古代社会》很长时间内被奉为婚姻和亲属关系领域的经典著作;这一地位的确立要归功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遗物时,恩格斯发现马克思就该书写了许多笔记,顿时如获至宝,迅速将自己的唯物史观揉进其中,于次年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恩之所以亲睐摩根理论,是因为后者很适合为他们空洞干枯的历史唯物主义添加血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注定会从原始状态开始,在阶级斗争推动下,经历一系列特定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摩根理论主要被用于描绘上述过程的第一步。 大意是:血亲关系和阶级关系是组织社会的两种相互排斥的力量,在原始状态,只有血缘而没有阶级,又因父子关系无从识别,所以原始社会必然是母系的,后来,男性为获得支配地位,合谋对女性加以控制,并建立父系家庭和父权,从而破坏了血缘氏族组织,同时家庭的出现导致了私有财产权建立,而为了维护家庭、父权和财产权,又建立了国家机器,最终,原本由血缘关系维持的社会,变成了一些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社会。 恩格斯的著作后来成了各共产主义国家的社会学红宝书,在西方左翼阵营中也颇有影响,而人类学和社会学界恰好又是左翼思想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和其他马列红宝书中空泛抽象的理论和宣传相比,这本书的内容更具实证色彩,看起来更有干货,因而其对观念的影响也更为深远,这一影响即便在马列意识形态失去吸引力之后,仍时常能感觉到。 但实际上,从恩格斯看到马克思笔记到他的书出版,中间只隔了一年多时间,根本做不了什么像样的研究,其中看似经验性的内容,其实都是凭空臆想,比如他认为父系家庭和男权的建立导致了财产权的诞生,但这两者之间的依赖关系既非逻辑上的必要,也没有经验支持,实际上财产权更多是和定居农业联系在一起,无论北美、非洲、还是东南亚的母系社会,只要过定居生活,都有财产权。 除了马列导师,母系神话还傍上了另一个大款——女权运动,许多女权主义者热烈欢迎摩根和恩格斯的理论,特别是1960/70年代的第二波女权浪潮——以著名考古学家马丽加·金芭塔丝([[Marija Gimbutas]])为代表——,复兴了这套原本在学术界已被冷落的理论;女权运动的强大声势和它所取得的政治正确地位,延续着母系神话的寿命。 女权主义者亲睐母系阶段论的理由或许是:假如漫长的前文明时代都是母系社会,那么母系制乃至母权制就可以说是更自然的、更符合人类“本性”的;这种以“更接近原始形态”为由对某种制度或行为模式加以合理化的做法——常包裹在自然、纯真、天性等美妙词汇之下——世人早已耳熟能详,从衣食住行到教育医疗,乃至“高贵野蛮人([[noble savage]])”神话中,都可看到。 但稍稍推敲一下,便不难发现其背后的反文明和反进化逻辑,果若原始的就是好的,何不改回四足行走放弃语言文字回树上生活? 不乏有女权主义者认识到上述合理化努力的反文明性质,也意识到母系神话对女权运动是个不必要的包袱,让她们的信念和主张建立在错误的历史认知之上;在2001年出版的《史前母权神话》([[The Myth of Matriarchal Prehistory]])一书中,文化史学家辛西娅·埃勒([[Cynthia Eller]])对母系神话渗透进女权运动的历史做了全面清理,并呼吁女权主义者抛弃这一包袱。 【重新认识父系制】 对有关母系和母权的种种谬见的清除工作所带来的一个额外好处是,可以让我们更好的认识父系制在人类发展史上所扮演的角色;恩格斯尽管炮制了许多谬论,但有一点他说对了,父系关系的发展确曾是推动社会进化的一大动力,可是他弄错了时间,而且错的很远,这一发展,远远早于他所认为的原始社会晚期,而是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 在对黑猩猩的观察中,灵长类学家发现它们在两个关键方面和人类很像:一是战争行为,简·古道尔([[Jane Goodall]])和西田利贞([[Nishida Toshisada]])在各自研究中都发现,黑猩猩群体的雄性成员会组成巡逻队守卫领地,并在巡逻过程中伺机猎杀相邻黑猩猩群体中的落单个体或数量占下风的小团伙。 那些在战争中命运不济的群体,常在几十年内被逐渐消灭,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袭中遭毁灭性打击,这与人类学家在亚马逊丛林、新几内亚高地、吕宋山区、南部非洲的部落社会中见到的情形极为相似,实际上,这种由群体内雄性结伙对相邻同类发动经常性战争的行为,在前文明无国家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在整个动物界却是极为罕见的。 第二个相似点是政治,弗兰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发现,黑猩猩群体内雄性在争夺首领地位、从而获取多数交配机会的过程中,会像人类那样施展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伎俩,合纵连横尔虞我诈见风使舵,比如雄一号用各种甜头诱使雄三号合作阻止雄二号夺位,一旦雄一号显出颓势或二号实力提升,三号便伺机背叛与二号合谋篡位。 当然,由于缺乏语言和武器带给人类的强大交流、控制与组织手段,黑猩猩的战争和政治形态还非常原始简陋,但从整个灵长类乃至动物界看,黑猩猩已经朝着建立复杂社会的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这一步,恰恰与父系关系的建立同时发生,而父系群体和战争与政治在动物界同样罕见,这强烈暗示着,这一同时性并非巧合。 从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的角度看,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父系关系所起的作用,假如黑猩猩群体是母系的,其中成年雄性并非近亲,那他们就很难形成持久的合作关系来集体守卫领地和发动战争,争斗将以个体对个体而不是群体对群体的方式发生,因为一旦某方显现出优势,弱势一方的个体便可轻易转投优势方,这样,以群内合作为前提的群体间对抗便难以形成。 由于性选择导致两性在体型和体能上的显著差异(即所谓“性二态([[sexual dimorphism]])”),群体间对抗只能以雄性为主力,这要求雄性间能够达成合作,而除非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这种合作难以持久,对此困难,一个明显的解决方案是建立父系合作群体,而通过采用从夫居模式(即成年雌性离开出生群体,雄性留在群内),黑猩猩找到了这个方案。 【父系引擎的威力】 基于父系亲缘的雄性联盟的建立,对此后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当人类跨出了更重要的第二步——结成固定配偶关系、进而建立父系家族——之后,社会结构便朝向日益复杂的方向发展;因为婚姻大幅提高了亲子关系确定性,让父系亲缘变得更明确更精细,从而有可能按亲缘远近建立多层次的父系家族组织。 同时,多层次结构带来了等级分化,后者以多偶制的形式强化了配偶竞争和性选择压力,又因为语言和武器将选择压力从个人身体禀赋转向了地位、财富、权力、组织控制能力等等制度性因素,因而使得性选择成了社会结构进化的一大动力。 上述机制,对照狒狒的情况或许可以看得更清楚,埃及狒狒([[hamadryas baboon]])在许多方面都非常像人,其社会形态甚至比黑猩猩更接近人类,它同样罕见的采用了从夫居和父系制,但比黑猩猩更进一步,它和人类一样建立了多偶制的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也得以按亲缘远近建立了多达四个层次的复杂等级社会,四个层次大致相当于人类的家庭、氏族、游团([[band society|band]])和部落。 多层父系群的建立,使得埃及狒狒的雄性联盟极具战斗力,群体间常因争夺领地和支配地位而发生战争,有时战争场面相当壮观,在一英里开阔的战场上数百头雄性投入战斗;另外,雄性在控制配偶和下级时也表现的非常暴虐,这些情景,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人类社会。 埃及狒狒转向父系制,最初可能是为了构建雄性联盟以对抗非洲豹和斑鬣狗等危险捕食者,相比之下,其表亲狮尾狒狒([[gelada]])生活在捕食者难以到达的悬崖绝壁上,处境更安全,因而仍保留着母系制,没有发展出多层次结构,雄性对待配偶更温和,群体间冲突也没有那么剧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比如劳伦斯·基利([[Lawrence Keeley]])和史蒂文·平克([[Steven Pinker]]))发现,整个人类史上,前国家社会都充斥着连绵不绝的暴力和战争,在这种环境下,群体的生存和壮大往往严重依赖于其战争能力,而在由血缘纽带维系的前国家社会,战争能力只能由父系男性联盟保障。 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父系制在历史上始终居于主流,母系制只是例外;有些社会或许因为地处孤立隔绝环境(比如沙漠或小岛),冲突强度低,比如母系制的霍皮族([[Hopi]])印第安人,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有些社会则因为选择了特殊生计模式而难以维系父系家族,比如摩梭族男性常年外出经营马帮,甚至无法维持稳定婚姻关系,与此相似的是苏门答腊的米南佳保族([[Minangkabau]]),男性也普遍外出从事商业或手工业。    
[微言]社会结构与选择方向

【2014-08-27】

@whigzhou: 即使同处马尔萨斯极限附近,中国式的扁平结构和流动模式下,选择压力更偏爱那些有助于在生存线边缘挣扎求存的特性,比如勤劳坚韧狡诈顺从低调圆滑低激素低代谢水平,而英格兰模式下,选择压力更偏爱那些有助于在社会中上层维持其地位的特性,比如重诺守信/勇敢/重声誉/计较权利/道德敏感性等等。

@whigzhou: 扁平结构中,绝大部分人口处于底层,上层规模极小且更换频繁地位不稳定,而在(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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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7】 @whigzhou: 即使同处马尔萨斯极限附近,中国式的扁平结构和流动模式下,选择压力更偏爱那些有助于在生存线边缘挣扎求存的特性,比如勤劳坚韧狡诈顺从低调圆滑低激素低代谢水平,而英格兰模式下,选择压力更偏爱那些有助于在社会中上层维持其地位的特性,比如重诺守信/勇敢/重声誉/计较权利/道德敏感性等等。 @whigzhou: 扁平结构中,绝大部分人口处于底层,上层规模极小且更换频繁地位不稳定,而在层次丰厚的封建结构中,上层不仅规模较大,地位也很持久,因而得以成为一个持续向下渗透其价值观和特性的瀑布。  
[微言]个人主义与独立性

【2014-06-25】

@whigzhou: 个人主义的独立性,意思不是你可以不依靠别人,而是你无须固定的依靠特定个人,市场社会中,每个人都依靠着无数人,独立性是指你可以随时轻易更换其依靠对象:更换雇主、商业伙伴、邻居、豆瓣好友……这样的更换越容易,你就越独立,工程师会将此类特性叫作可互换性,松耦合,或(系统层次上)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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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whigzhou: 个人主义的独立性,意思不是你可以不依靠别人,而是你无须固定的依靠特定个人,市场社会中,每个人都依靠着无数人,独立性是指你可以随时轻易更换其依靠对象:更换雇主、商业伙伴、邻居、豆瓣好友……这样的更换越容易,你就越独立,工程师会将此类特性叫作可互换性,松耦合,或(系统层次上)开放性。  
[微言]脚手架与孓遗形态

【2014-06-19】

@whigzhou: 从任何遗存至今的古老建筑里,我们都看不到脚手架,可它们都存在过,且不可或缺,社会进化同理,基于比较研究而谈论起源问题的人常忽视这一点

@whigzhou: 重要的是,脚手架的性质与成熟形态之间可能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即便在最“原始”的孓遗形态中,可能都难以找到其痕迹,其性质只能由发生学分析作出推断

@whigzhou: 可自我维持的稳定成熟形态一旦达致,脚手架便迅速消失,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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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whigzhou: 从任何遗存至今的古老建筑里,我们都看不到脚手架,可它们都存在过,且不可或缺,社会进化同理,基于比较研究而谈论起源问题的人常忽视这一点 @whigzhou: 重要的是,脚手架的性质与成熟形态之间可能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即便在最“原始”的孓遗形态中,可能都难以找到其痕迹,其性质只能由发生学分析作出推断 @whigzhou: 可自我维持的稳定成熟形态一旦达致,脚手架便迅速消失,几乎没有机会留下遗存  
[大象]一个德治社会如何可能

一个德治社会如何可能
辉格
2014年6月16日

按一个社会维持其秩序的不同方式,评论者常区分出两种类型的社会:法治的和人治的;在人治社会,当人们采取一项行动,斟酌其可能遭遇的反对、阻挠和制裁时,会重点考虑掌权者个人的态度,以及他与自己的关系,无论那人是皇上、老佛爷、书记还是酋长,而在法治社会,人们更多考虑的是不依赖特定个人和特定关系而存在的习俗惯例和法律规则。

理论上还有第三种可能:德治社会,在那里,秩序同样由无关特定个人的社会规范维持,但规则的执行不依靠强制力,对不法行为的矫正也不借助人身惩罚或强制剥夺,社会规范靠教化、规诫和关系隔离等和平手段维持,因而也不需要建立政府和司法系统;这样一种和谐而无强制的状态,也正是许多古代哲学家的社会理想。

但这只是个乌托邦理想,在现实中,建立此类乌托邦的努力所带来的往往是灾难,因为总有人无视社会规范,并不惮于使用暴力,而当他们成功建立暴力组织并对他人实施强制时,便可获得巨大利益,所以,那些未在制度上对此根本危险加以防范的社会,最后总是难免沦为人治社会。

不过,建立道德乌托邦的种种努力,确有一些获得了局部成功,再洗礼派的一个分支阿米绪人(Amish)在美国建立的自治社区堪称典范,这一教派避世索居,远离政府,极少求助司法系统,从不打官司,其秩序全赖社会成员对教规(Ordnung)的遵守,但因为奉行绝对和平主义,教规的执行并不借助强制手段。

同时,阿米绪的社会秩序近乎完美,无论社区内、社区间,还是他们与其他美国人之间,极少发生暴力冲突,犯罪率几乎为零;而且和再洗礼派另一分支胡特尔人一样,北美阿米绪社会也非常兴旺,人口从1920年的五千增长到了去年的28万,这还没算不断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

假如孔孟再世,恐怕也很难再要求更多了,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小国寡民】

阿米绪在许多方面和胡特尔相似,社区(即他们的教区)规模保持在邓巴数之下,因而其互惠关系可由相互熟识而得以维系,同时小规模也避免了等级分化,高度依赖父系家族纽带,因而互惠合作意愿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牧师的非专业化和限于初中程度的教育,消除了宗教的理想主义成分,更多注重行为而非观念,因而事实上成为一种道德规范而非信仰体系。

不同的是,阿米绪不实行共产主义,各家庭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独立的住宅,各自经营自家产业,自己抚养幼儿,自行选择学校。

但同时,每个社区在生活方式和对待外来新事物的态度上,却一致遵循着一套无微不至的规范,从衣着、器具、设施、消费和娱乐,教规都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不得装电话(只能用公共电话亭)和室内管道,(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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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德治社会如何可能 辉格 2014年6月16日 按一个社会维持其秩序的不同方式,评论者常区分出两种类型的社会:法治的和人治的;在人治社会,当人们采取一项行动,斟酌其可能遭遇的反对、阻挠和制裁时,会重点考虑掌权者个人的态度,以及他与自己的关系,无论那人是皇上、老佛爷、书记还是酋长,而在法治社会,人们更多考虑的是不依赖特定个人和特定关系而存在的习俗惯例和法律规则。 理论上还有第三种可能:德治社会,在那里,秩序同样由无关特定个人的社会规范维持,但规则的执行不依靠强制力,对不法行为的矫正也不借助人身惩罚或强制剥夺,社会规范靠教化、规诫和关系隔离等和平手段维持,因而也不需要建立政府和司法系统;这样一种和谐而无强制的状态,也正是许多古代哲学家的社会理想。 但这只是个乌托邦理想,在现实中,建立此类乌托邦的努力所带来的往往是灾难,因为总有人无视社会规范,并不惮于使用暴力,而当他们成功建立暴力组织并对他人实施强制时,便可获得巨大利益,所以,那些未在制度上对此根本危险加以防范的社会,最后总是难免沦为人治社会。 不过,建立道德乌托邦的种种努力,确有一些获得了局部成功,再洗礼派的一个分支阿米绪人([[Amish]])在美国建立的自治社区堪称典范,这一教派避世索居,远离政府,极少求助司法系统,从不打官司,其秩序全赖社会成员对教规([[Ordnung]])的遵守,但因为奉行绝对和平主义,教规的执行并不借助强制手段。 同时,阿米绪的社会秩序近乎完美,无论社区内、社区间,还是他们与其他美国人之间,极少发生暴力冲突,犯罪率几乎为零;而且和再洗礼派另一分支胡特尔人一样,北美阿米绪社会也非常兴旺,人口从1920年的五千增长到了去年的28万,这还没算不断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 假如孔孟再世,恐怕也很难再要求更多了,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小国寡民】 阿米绪在许多方面和胡特尔相似,社区(即他们的教区)规模保持在邓巴数之下,因而其互惠关系可由相互熟识而得以维系,同时小规模也避免了等级分化,高度依赖父系家族纽带,因而互惠合作意愿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牧师的非专业化和限于初中程度的教育,消除了宗教的理想主义成分,更多注重行为而非观念,因而事实上成为一种道德规范而非信仰体系。 不同的是,阿米绪不实行共产主义,各家庭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独立的住宅,各自经营自家产业,自己抚养幼儿,自行选择学校。 但同时,每个社区在生活方式和对待外来新事物的态度上,却一致遵循着一套无微不至的规范,从衣着、器具、设施、消费和娱乐,教规都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不得装电话(只能用公共电话亭)和室内管道,不得拥有汽车(一般都用马车),不得接通市电(可以用柴油发电机),等等。 【公共生活】 阿米绪有许多全社区共同参与的公共活动,包括婚礼、葬礼和需要大量人手的工作,比如建造住房和谷仓,这些活动强化了互惠关系和共同体认同;其中最重要的是每两周一次的宗教集会,轮流在各家谷仓内举行,除了例行的礼拜诵经唱诗聚餐之外,该集会的主要功能是作出集体决策和执行社会规范,长老们对违规行为提出告诫,对严重违规作出处罚决定。 集会上也会针对新出现的情况讨论是否制定新规则,或修改既有规则,从而确保规则体系不遗漏生活中任何可能对既有秩序造成冲击的因素。 【监视与压力】 和其他熟人社会一样,阿米绪人也喜欢相互窥视和议论,个人生活毫无隐私可言,而且身为同教区教友这一事实,使得这种做法获得了道德上的合理性,因而是得到鼓励和赞许的,不会像其他社会那样被指责为多管闲事的长舌妇。 所以任何出轨行为(比如帽子款式或砧板尺寸不合规)都很快会传到长老耳中,于是几位长老就会上门对当事人作出劝诫训导,假如后者不及时悔过和纠正,事情就会被提交到下一次宗教集会上,假如集会上的公开谴责仍未能迫使出轨者悔过改正,长老们就会逐渐增大压力强度,包括惩罚警告和通过家人亲友施压。 【社交排斥】 不过,阿米绪社会规范最强有力的执行手段,是它的忌避([[shunning]])制度,当出轨者屡教不改时,就可能被(有限期或永久性的)革除教籍([[excommunicate]]),一旦被革除,所有社区成员包括其家人便立即对他实施忌避:不同桌吃饭,不交谈,避免直接授受物品,甚至避免目光接触。 这是一种特殊的社交排斥([[social rejection]]),从博弈论角度看,社交排斥是群体内强化互惠关系的有效策略,这也可以得到进化博弈模型模拟结果的支持;在两两博弈中,简单而有效的策略是一报还一报,但在信息更丰富,参与者不仅能记住双方交往历史,还能从闲谈中获得对方与他人交往历史时,更有效的策略是恶人回避,即不与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发生互惠关系。 个体的交往选择经过群体内协同聚合之后,会自动产生若干具有内聚倾向的互惠圈,而那些总是采用欺骗背叛策略的声名狼藉者,将被排斥在任何互惠圈之外,丧失潜在的互惠收益,这就构成了对背叛者的有力惩罚,从而维护了互惠群体的社会规范,由此一个道德社会的建立才成为可能。 在常见的熟人社会中,社交排斥是分散自发进行的,但阿米绪将这一机制正规化了,革籍和忌避经由正式程序集体决定和公开宣布,因而其执行效果更加一致而严密。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社交排斥本身便是一种严酷惩罚,人类的社交需求非常强烈,遭严格排斥者会异常痛苦和不安,除非他恰好有社会性心理障碍,几乎不可能继续在社区生活下去,最终要么悔改,要么离开。 【公德 vs 亲情】 道德社会常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亲属袒护,血缘纽带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强化了互惠意愿,但也会给规范执行留出漏洞;以家族为组织基础的社区,常会默许容忍亲属袒护,儒家也推崇亲亲相隐原则,这样一来,遭遇排斥者总是能在家庭和亲族中找到庇护所,这就大大削弱了社交排斥作为惩罚手段的效力。 阿米绪令人惊异的克服了这一困难,成功的让公德压倒了亲情,忌避一旦宣布,通常会得到家人亲友的严格遵守;或许宗教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教友的共同信仰和对规范的认同,胜过了亲缘关系的考虑;同时,阿米绪在随人口增长而分割社区时,会小心避免同姓单一家族的社区,这与华南宗族社会中大量单姓村形成了对照。 【屏蔽外部权威】 道德社会面临的另一挑战是外部替代规范的竞争,假如社区成员觉得某些外部权威更有智慧、更有人格魅力,其代表的价值体系更有吸引力,就会在争议中加以援引,从而对作为规范维护者的社区长老的权威构成挑战,而一旦冲突引向理念之争,阿米绪长老绝无优势,他们都只受过初中教育,也很少接触外部世界,讲不出多少大道理,更无智识优势。 但阿米绪的制度从各方面杜绝了外部权威的影响:孩子的教育多数在只有一间教室的社区小学里进行,教师是初中毕业不久的未婚阿米绪女孩,公立学校里通常会被宣扬的国家历史、民族英雄、主流价值观、科学成就、创业事迹,对阿米绪儿童影响都很小。 因为他们不参与政治、不任公职、不诉讼,外部世界的法律权威、法官的威严、长官的权力、政治鼓动、主流政治观念、战争英雄,对阿米绪人都没什么影响;因为绝大部分现代传媒和流行文艺娱乐活动都被禁止,他们也感受不到文体明星和流行文化的价值号召力。 【向后看】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一大区别是,它是向前看的,而传统社会是向后看的,原因在于知识结构,在传统社会,一个人可能拥有的知识的绝大部分,要么在他出生时便已存在于公共知识体系,他在成长过程中逐渐习得,要么是他在个人生活史中积累的私人知识,只有极少数是新近进入公共知识体系的,这意味着,年长者总是比年轻人拥有更完备的知识,正是这一点为长者权威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但工业革命后情况逐渐颠倒了过来,公共知识中越来越多的部分是新近获得的,因而较晚开始接受教育的事实常常可以为年轻人取得知识优势,这自然会对传统的长者权威造成冲击,因为长者往往弄不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阿米绪限制教育、拒绝接受新事物、或至少将接纳时间推迟很久的做法,似乎成功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事无巨细】 阿米绪教规中的有些规定——诸如马车轮上可否包橡胶轮胎,草帽的平檐可否改成卷檐,厨房案板该多长多宽——看起来极为琐碎,似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实际上,这是有现实制度功能的,穿着、仪表和器具这些看似琐碎细节上的一致,可以强化文化认同,并拉开与周围外人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覆盖生活每个细节的规定,让规范执行者有了深度介入私人生活的理由,也让社区的整个规范执行机制有了保持连续运转的机会;在高强度的持续监督和压力之下,严重出轨事件毕竟少见,假如没有这些琐碎规定,规范机器就容易因长期不运转而生锈。 在这一点上,德语民族[1]的高不确定性规避文化或许也起了作用,荷兰社会心理学家吉尔特·霍夫斯泰德([[Geert Hofstede]])曾用四个维度量化比较各国文化特性,其中一个维度是不确定性规避([[uncertainty avoidance]]),德语民族该指数值很高,这样的人比较刻板和守规矩,喜欢有一套明文规则来规定生活的每个细节,如此才觉得安心。 【规则演进】 在一个变化迅猛的环境中维持一套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古老传统,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要求其制度有足够的适应能力,以应对不断面临的外部挑战,阿米绪社会适应环境变化的一个关键机制,是针对教规的派系分化。 每个阿米绪教区都是自治的,可按需要自行修订或增设教规,但近缘教区之间的教规差异通常不大;当差异足够细微时,不同教区就认为是相容的,但假如在某个重大问题上发生分歧且无法弥合,便会发生派系分裂([[schism (religion)|schism]]),少数派另立新支派(affiliation),150多年来,这样的分裂已产生了40多个支派。 教规分化和派系分裂所造成的多样性,创造了一种类似于进化寻优算法的并行试错/优化机制,帮助阿米绪人在捍卫传统和适应变化之间寻找最佳平衡。 多样化过程也造成了一个从最保守到最开明的连续谱,可以让各支派分别适应与外部世界的不同接触程度,最保守的教区坚持务农以便最大程度避世索居,而较开明的教区则开始经营小企业,雇佣外人,甚至外出打工,逐渐扩大了与外界的接触和交流,如此也为整个教派拓宽了生存空间。 【自由环境】 和胡特尔一样,阿米绪社会的成功也离不开其所在大社会所提供的安全环境,任何缺乏强制性司法系统而仅以道德规范维持秩序的社会,都将面临安全问题,即便其制度成功的消除了内部的暴力和犯罪(正如阿米绪所做到的),也难免遭受外部侵犯。 在欧洲时,再洗礼派社区都凭借一技之长依附于某位领主而获得庇护,这种寄人篱下的安全从未长久,屡遭迫害与驱逐,只有在迁居北美,进入宽容和法治的大环境之后,才得以长期繁荣兴旺。 阿米绪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一个自由社会,你甚至可以实现儒家理想。 注: [1]阿米绪人发源于十六世纪的瑞士德语区,他们至今以宾夕法尼亚德语为母语,后者是高地德语([[High German]])的一种方言。  
[大象]最成功的共产社会在美国

按:本博客凡标明[大象]的文章皆首发于大象公会,转载须经公会同意,以后不再一一注明。

最成功的共产社会在美国
辉格
2014年5月26日

共产主义是20世纪影响最大的社会实验,推动这场实验的人,曾为它披上一件件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外衣,这让它看起来颇为现代,然而,这些外衣所包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理想——平等、互助、分享、财产共有——却远不是现代的,至少在基督教世界,它有着古老的渊源,只不过早先它所披戴的,通常是宗教和神学的外衣。

15世纪晚期,印刷机让乡下穷秀才们[1]也能直接读到圣经了,宗教改革随之风起云涌,大小教派遍地开花,其中半数以上都有着共产主义倾向,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许多教派将它们的社会理想付诸实践,创立了各种形式的共产社区,而空旷肥沃且远离世俗旧政权的新大陆,恰好为这些社会实验提供了理想条件。

然而随着历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日益发达,特别是铁路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共产社会大都没有经历住现代市场社会的高度流动性所带来的冲击,到上世纪初已纷纷衰败、瓦解或者变质,比如一度颇成气候的震颤派(Shakers)[2]曾在美国建立了20多个共产社区,但存续至今的只有缅因州的萨巴斯代湖村(Sabbathday Lake village),该村在2009年已只剩三个人。

不过,它们中有一个成功抵御了工业革命和现代化的冲击,再洗礼派(Anabaptists)的一个分支胡特尔人(Hutterites),在四百多年中始终维持着共产制度,除家具和少量日用品外,一切财产共有,生产由集体安排,生活资料统一分配,吃饭在公共食堂,三岁以上即开始接受集体教育,作息举止服饰发型皆有严格规定,整齐划一。

胡特尔社会不仅维持了下来,而且非常兴旺,在过去几代已成为全球人口增长最快的社群,从1870年代迁居北美时的四百多人增长到了2010年的四万多人(这还没算上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这是一个难得的实验案例,清晰而纯粹,考察学习一下它的成功经验,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何其他实验都失败了,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代主流社会为何是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排除诱惑】

人类只要保有探索、创造和模仿的自由,其需求便永无止境,因而资源永远是稀缺的,所有现代共产实验都从物质极大丰富、各取所需的许诺开始,却无一例外以提倡艰苦朴素、批判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而告终,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平等只能通过向下对齐而实现,供需只能借助对探索和创造的压制而得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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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博客凡标明[大象]的文章皆首发于大象公会,转载须经公会同意,以后不再一一注明。最成功的共产社会在美国 辉格 2014年5月26日 共产主义是20世纪影响最大的社会实验,推动这场实验的人,曾为它披上一件件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外衣,这让它看起来颇为现代,然而,这些外衣所包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理想——平等、互助、分享、财产共有——却远不是现代的,至少在基督教世界,它有着古老的渊源,只不过早先它所披戴的,通常是宗教和神学的外衣。 15世纪晚期,印刷机让乡下穷秀才们[1]也能直接读到圣经了,宗教改革随之风起云涌,大小教派遍地开花,其中半数以上都有着共产主义倾向,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许多教派将它们的社会理想付诸实践,创立了各种形式的共产社区,而空旷肥沃且远离世俗旧政权的新大陆,恰好为这些社会实验提供了理想条件。 然而随着历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日益发达,特别是铁路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共产社会大都没有经历住现代市场社会的高度流动性所带来的冲击,到上世纪初已纷纷衰败、瓦解或者变质,比如一度颇成气候的震颤派([[Shakers]])[2]曾在美国建立了20多个共产社区,但存续至今的只有缅因州的萨巴斯代湖村([[Sabbathday Lake village]]),该村在2009年已只剩三个人。 不过,它们中有一个成功抵御了工业革命和现代化的冲击,再洗礼派([[Anabaptists]])的一个分支胡特尔人([[Hutterites]]),在四百多年中始终维持着共产制度,除家具和少量日用品外,一切财产共有,生产由集体安排,生活资料统一分配,吃饭在公共食堂,三岁以上即开始接受集体教育,作息举止服饰发型皆有严格规定,整齐划一。 胡特尔社会不仅维持了下来,而且非常兴旺,在过去几代已成为全球人口增长最快的社群,从1870年代迁居北美时的四百多人增长到了2010年的四万多人(这还没算上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这是一个难得的实验案例,清晰而纯粹,考察学习一下它的成功经验,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何其他实验都失败了,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代主流社会为何是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排除诱惑】 人类只要保有探索、创造和模仿的自由,其需求便永无止境,因而资源永远是稀缺的,所有现代共产实验都从物质极大丰富、各取所需的许诺开始,却无一例外以提倡艰苦朴素、批判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而告终,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平等只能通过向下对齐而实现,供需只能借助对探索和创造的压制而得以平衡。 为此,胡特尔社会禁止一切奢侈消费,采取极端避世的姿态,以种种规定排除外部诱惑:远离外人,集中居住,禁止收音机、电视、唱片和网络,整个社区只有一部公共电话,电脑只能在工作场合使用,教育全部在社区内进行,且到九年级为止,除了极少量零花钱,个人很少有可支配现金,而且消费项目受教规严格限制。 【保持无知】 知识、好奇心和反思是开启潘朵拉之盒的祸首,想得越多,越难以忍受沉闷单调一成不变的朴素生活,所有胡特尔人都只受过初中教育,也很少接触现代媒体,几百年的封闭离世生活已让他们习惯于只做不想,连神学思考也早已停止,面对年轻人提问,长老们只会重复教条,从不解释为什么,只告诉你该怎么做。 对外部信息的隔膜也体现在他们的语言上,胡特尔人至今仍以其发源地的德语蒂罗尔方言为母语;思想的停止也可从另一点看出:他们所保存的作为其精神指南的宗教典籍,由另一种古老德语写成,如今的胡特尔人已很难读懂,但他们并不介意,只管念诵就行了。 【邓巴数】 财产共有、集体生产和资源共享这些核心特征,决定了共产社会是一种特殊的互惠型社会,而互惠关系的维持,需要一种全面而无孔不入的社会监督机制来执行社会规范,为此,要么建立奥威尔式的警察国家,要么由社会成员相互监督,后者要求所有社会成员相互熟识,从而使得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处于社会舆论的约束之下。 进化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指出,基于人类的认知局限,这样的监督机制只有在规模小于150[3]人的小社会才可能实现,邓巴在说明这一点时,举的一个例子正是胡特尔,胡特尔社区的规模在60-140人,每当人口接近上限时,就像细胞分裂那样均分为二,这一机制确保了其规模始终维持熟人小社会的水平。 【亲选择】 和一般互惠型社会不同的是,共产社会的平等原则还需要其成员表现出强利他性([[strong reciprocity]]),而不仅仅是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即,要求他们即便在没有预期回报的情况下也愿意为他人做出牺牲;经验表明,没有特殊动机的情况下,这是很难做到的,而亲选择([[kin selection]])恰好提供了这样的动机:假如帮助对象是近亲,人们就比较容易表现出强利他行为。 胡特尔正是以父系家族为构成基础的亲属社会,每个社区由十来个扩展家庭组成,包含少则一两个多则四五个姓氏;北美胡特尔人一共只有18个姓氏(现存14个),不与外人通婚,所以每个社区都是少数几个有着长期通婚关系的家族的合作群体;亲选择无疑起到了减少冲突强化合作互惠的作用。 相比之下,震颤派过于进步,废除了婚姻与家庭,实行独身禁欲主义,禁止性生活和生育,于是就失去了血缘纽带对社区的凝聚作用。 【避免等级化】 共产制度的一大困境是,既要贯彻平等共享原则,同时其共产和集体性质又需要一个中央权力机构来组织生产和实施分配,可是权力组织一旦建立,平等就很难维持了,掌权者总是会为革命事业而多啃鸡腿,而一旦出现等级分化,艰苦朴素平等共享的伦理原则就成了空话,游戏重点又回到争权夺利和努力向上爬,于是社会规范也自然会围绕资源与权力竞争而重建。 胡特尔人将社区规模限制在邓巴数之下的做法,在维系社会规范的同时也避免了等级分化,社区之间没有更高层权力机构,社区内由六位长老组成决策机构,下设十来位奶牛长家禽长之类的业务主管,这就确保了每个父系家族都有几位长老,每个扩展家庭都至少有一位业务主管。 这样一来,地位分化只发生在性别和年龄段之间,每位男性在其盛年期都有望担任某个职位,如果他表现出一些进取心和领导能力,也很可能成为长老,不会出现某个人既有野心又有能力却得不到机会施展的情况,而后者正是社会不满和政治冲突的主要来源。 重要的是,在一举一动都处于众人监视之下的熟人社会中,如此轻微的地位分化不会导致生活水平上的差距,当上主管和长老唯一的好处是少干点体力活,这不足以为争权夺利提供激励。 【压力释放口】 在这种价值观整齐划一,行动上一切听指挥,生活上无处不被注视的社会,必定会有一些不满分子,尤其是年轻人,把他们强留在社会中,只会带来冲突和危险;假如这种社会是奥威尔式的,解决方案便是定期大清洗,但胡特尔不是极权社会,他们是绝对和平主义者,他们的解决方案是去留自便。 这与再洗礼派的核心教义有关:他们不承认对未成年人的洗礼,认为接受洗礼加入教会的决定必须由心智成熟健全的成年人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才能做出[4],胡特尔人通常在19-22岁之间接受洗礼,从而获得社区完全成员资格,并承担起遵守全部规范的责任,而在次之前,他可以选择推迟入教或者离开,即便在入教之后,他也随时可以退出,只是后者会被视为叛教而遭忌避([[shunning]]),而前者只是被当作普通外人对待。 去留自便的做法,短期效果是让不满者离开从而释放社会压力、消除潜在冲突源,在长期则起着筛选作用,不断剔除其性格与胡特尔社会不相容的成员。 对社会规范的不满和对权威的挑战最集中的表现是青春期躁动,对此胡特尔人也有应对机制,在15岁离开学校到接受洗礼之前这几年,年轻人被视为未成熟不懂事而豁免了遵守某些规范的责任,比如喝酒、抽烟、打牌、去附近镇上玩,只要不太过分就会得到容忍。 【实用主义】 任何社会运动最初都由一群理想主义者领导,而一旦开始真正动手建立组织、展开行动、创建社会,理想主义者就会逐渐被实用主义者所取代,否则运动很快就会失败,但这一替代过程未必顺利,许多教派会面临一个矛盾:一方面需要保持理想主义色彩以便不断吸纳狂热分子去传教,但同时组织的维系和运营需要它转向实用主义。 一个教派若主要依靠传教和吸纳新教徒而发展壮大,就很难完成实用主义转型,因而组织和制度很难稳定下来,理想主义者都有自己的想法,而且非常狂热而坚定,很容易争吵不休却拿不出可行方案。 胡特尔人没这问题,因为他们不传教,发展壮大全靠子宫,所以几代人之后,理想主义者便消失殆尽,他们也没有职业教士,牧师由社区长老充任,通常对神学毫无兴趣,也读不懂多少经典,教义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套沿袭已久的行为规范。 【接纳新技术】 胡特尔的实用主义也体现在他们对待现代技术的态度上,尽管在消费、穿着和生活方式上非常简朴而守旧,并尽量杜绝媒体、娱乐、奢侈品等外部诱惑,但他们并不拒绝新技术,只要有助于提高生产率,会毫不犹豫加以采纳。 积极采纳新技术,加上劳动力成本低,胡特尔人经营的集体农场在北美极具竞争力,也正因此才能让他们维持了极高的生育率(1950-80年代高峰期人口年增长率达4.12%),并不断买入土地建立新社区;他们的高增长率,也得益于对现代医疗技术的接受。 【暂时解除的人口压力】 社会压力最根本的来源是人口压力,但在胡特尔人迁居北美后的一百多年里,这一压力暂时解除了,所以我们才会看到每18年翻一番的极限增长率,北美大平原广袤空旷肥沃而又廉价的土地,为胡特尔这样勤劳节俭而又自甘寂寞的农场经营者提供了极为理想的环境,那里的自然条件与他们迁往北美前所在的乌克兰也很相似,20世纪的城市化浪潮吸走大量农民更为他们腾出了发展空间。 实际上,直到1950年代现代化大型农场兴起之前,胡特尔集体农场比美国的传统家庭农场更具规模优势,所以在1980年代之前的一个世纪中,他们的人口和社区数量都是在毫无压力的条件下迅速膨胀,避免了资源稀缺性转变为社会内部的压力和冲突,直到80年代,大型农场带来的土地价格上涨才开始让胡特尔人感觉到压力,也正是从那时起,生育率开始显著下降;假如地价继续上扬,人口压力持续提高,胡特尔模式是否能够继续存在下去,还不好说。 【自由环境】 尽管胡特尔人奉行离世隔绝的教条,但他们的成功离不开所在大社会提供的优越条件,若没有现代医疗,就算放开了生,也不会有这么高的增长率,若没有现代市场可出售其农产品,他们顶多能够过上勉强自足的生活而无法扩张,若不采纳现代农业设备,他们的农场也不可能盈利从而为获取新土地而积累资金。 更重要的是文化和制度环境,胡特尔奉行的绝对和平主义让他们放弃了自卫能力,若不是身处北美大平原这样文化宽容、社会压力宽松、民风淳朴和善的社会,将难以自保,若没有现代司法体系所提供的普遍安全保障,甚至可能被灭掉。 像再洗礼派这样拒绝融入主流社会、拒服兵役、抵制义务教育、拒绝医保和社会福利的非主流小教派,是绝大多数政府所无法容忍的,只有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样宽容而自由的社会,他们才找到了容身之所,并且兴旺发达。 胡特尔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一个自由社会,你甚至可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 注: [1]许多新教教派的创立者或领袖人物大多是低级教士或粗通文墨的手工业者或小商人。 [2]震颤派(Shakers)是从源自英格兰的贵格派([[Quakers]])中分化出的一个激进教派,因其信徒在做礼拜时常狂喜至全身颤栗而得名。 [3]150这个数字因而被称为邓巴数([[Dunbar's number]])。 [4]所以该教派早期传播时常为入教者的重新施洗,并因此而得名。  
读史笔记#11: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辉格
2013年12月28日

我从未料到会有这样一本书,它谈论的是美国社会,其中观点却更适用于当前中国社会,但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出版于1983年的《格调》(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却恰恰是这样;他对美国中产阶级身份焦虑的刻薄描绘,至少在今天看来已相当过时,而他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态度,则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扩大和“蜜罐一代”的成年,也早已算不上另类。

倒是在中国,我们随处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所描绘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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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辉格 2013年12月28日 我从未料到会有这样一本书,它谈论的是美国社会,其中观点却更适用于当前中国社会,但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出版于1983年的《格调》(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却恰恰是这样;他对美国中产阶级身份焦虑的刻薄描绘,至少在今天看来已相当过时,而他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态度,则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扩大和“蜜罐一代”的成年,也早已算不上另类。 倒是在中国,我们随处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所描绘的中产焦虑,城市白领勒紧裤带只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借以彰显身份的消费品牌和时尚元素的追逐近乎狂热,父母乃至祖父母为帮助子女实现中产梦不惜倾囊而出,大学毕业生宁可挤在大城市地下室忍受失业和低薪也不愿接受一份工资高得多的蓝领工作。 中产阶级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就过得很累,比如在谈论一件商品或作品时,特别重视那些符号性的元素:它是属于什么风格什么流派的?够不够纯正和正宗?真的是纯手工制作吗?而不是它们带给自己的直接感受:味道真好,听着真舒服。 因为和直接感受相比,符号更适合用来标示身份;很多人即便在试图显示自己的品味、个性和思想深度时,也要借助某个符号化的名人,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没什么品味、个性和思想,这一点,看看每本畅销书上都有的腰封就知道了。 不过,尽管中产阶级被福塞尔贬得一无是处,我倒想为他们说几句公道话;首先,福塞尔的描述显然带着严重的偏见,毒舌并不只是他的风格,因为他几乎从不把这条毒舌指向他所划分的最上面那两个等级,而他推崇的另类,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需要很有钱的贵族”。 总体上看,中产阶级确实很焦虑,活得很累,而且这确实是因为他们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但这未必是坏事,只要没有达到病态的程度,这种焦虑也是文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有些人有着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观,可以不依赖外部激励而持续追求自己的目标,但这样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对于大多数人,努力工作需要一种价值氛围和外部激励。 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勤奋工作,努力维持一个体面生活,才辛苦攒钱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以便未来出人头地或至少也过得体面;也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处处谨慎,精打细算,不去赌博酗酒染上毒瘾,及时归还贷款,不让自己面临失业和破产的危险,以免失去好不容易维持着的地位;也正是对体面的需求,才让他们在当今福利社会中保持着对接受施舍和领取福利的羞耻感。 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更尊重社会规范,重视个人声誉,小心处理人际关系,谨守习俗和法律,因为道德规范正是在人们相互注视、评价和对交往对象的选择之中形成并得以维持的,所以福塞尔也承认,中产阶级最守规矩也最重视道德——尽管他不认为那是个优点。 焦虑所带来的压力,就像推动生物进化的生存竞争和选择压力,也推动着文明进步,说明这一点的最佳例证是维多利亚时代,从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不难看出,那时候的身份焦虑同样普遍而强烈,但正是这种焦虑,塑造了极富进取心的维多利亚企业家,积极向上的维多利亚个人主义,严谨的维多利亚道德观,还有理性、克制、富有荣誉感的维多利亚绅士,与之相应的,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繁荣与进步年代。 当然,焦虑不一定带来繁荣,不同的制度环境会将其引到不同的方向上,对身份与地位的渴求可能激励人们积极创业、努力工作,也可能促使他们去考公务员、攀附权贵、谋求加官进爵,更多的人会选择哪个努力方向,还要看制度环境所提供的、让人们可以借以向上爬升的社会阶梯中,哪条更宽阔、更易于接近、更有前途。
[微言]步兵与骑士

【2013-11-21】

@whigzhou: http://t.cn/8kz41TI 在经济衰退时,60%的失业者属于中产阶级。在经济复苏时,新增就业中有73%属于低收入工作……高盛发现,尽管美国中产阶级空心化所言不虚,但是这绝非只发生在经济衰退后。在历次经济衰退中,中产阶级就业岗位急剧减少;但在经济复苏时,中产阶级就业并没有急剧反弹

@whigzhou: 这说明,被机器和流程优化所挤掉的,主要是中等技能的工作岗位

@whigzhou: 比如电子商务,消灭了大批需要经验的店员、客服、推销员、销售经理,同时增加了一批不需要多少技能的快递员、配货工、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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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whigzhou: http://t.cn/8kz41TI 在经济衰退时,60%的失业者属于中产阶级。在经济复苏时,新增就业中有73%属于低收入工作……高盛发现,尽管美国中产阶级空心化所言不虚,但是这绝非只发生在经济衰退后。在历次经济衰退中,中产阶级就业岗位急剧减少;但在经济复苏时,中产阶级就业并没有急剧反弹 @whigzhou: 这说明,被机器和流程优化所挤掉的,主要是中等技能的工作岗位 @whigzhou: 比如电子商务,消灭了大批需要经验的店员、客服、推销员、销售经理,同时增加了一批不需要多少技能的快递员、配货工、搬运工 @whigzhou: 这有点像中世纪后期步兵逐渐代替骑士的过程 @whigzhou: 骑士靠的是个人禀赋/经验/装备,步兵则靠武器技术/组织/指挥,同样是低端和高端共同挤压中间 @heracles的救赎:如何定义中等技能,尤其是社会职业如此之多的情况下 @whigzhou: 有很多方法,其中之一是看工资随年资而上涨的速度,假如某个岗位的做了十年工资比新手多不了多少,那就属于低技能岗位 @红颜变雪英雄老:步兵革命的关键也是资产和权利,步兵革命起源于瑞士长枪方阵,起源于摩尔嘉屯战役牢彭战役和曾帕赫战役,瑞士步兵击败了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兰西的骑士,从此以后,训练有素的步兵开始依靠纪律组织和配合,逐步取代依靠个人武勇的骑士,这个过程被称为古典军国主义的复兴。 @红颜变雪英雄老:因为当时瑞士是邦联国,类似于古希腊的社会架构,组成军队的是自由民,他们知道为何而战,他们在保卫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所以愿意接受艰苦的训练和高昂的伤亡,古希腊的时候,只有自由民和有产者才能成为士兵,贵族才能成为精锐重装步兵,奴隶不能成为士兵,商人也无权加入军队。。。 @红颜变雪英雄老:古罗马同样如此,只有公民才能加入罗马军团,所以所向披靡,但是到了帝国时期,罗马皇帝事实上是僭主政治,为了收买元老院和公民,只能提供面包和马戏,罗马公民太享受了,就不愿加入军队,罗马只能越来越多依仗蛮族雇佣兵,这也是罗马最后衰败的真正原因。。。 @红颜变雪英雄老:中国历史上也是如此,春秋战国的时候,军队是由授田的武士阶层组成的,奴隶和商人也是不能从军的,井田制下的平民组成羡卒或羡余,不参加直接战斗从事辅助工作 @红颜变雪英雄老:当时武士阶层无战斗的时候交税,税从禾从兑意思就是缴纳农作物收成,战时交赋,从贝从武意思就是用武力支付对领主的义务,税和赋只能居一,如果从军就不能缴纳税了,平民从军叫役,从走从殳,殳的本意是一种依仗器具,类似旗帜,役的意思就是从军出发。。。 @红颜变雪英雄老:而欧洲的封建制下因为缺乏井田制,缺乏组成军队的平民阶层,只有大贵族和骑士以及农奴,农奴不能从军,因为无法保证忠诚,缺乏战斗意愿,所以能动员的兵力很少,所以只能更多的依靠骑士的装备和个人武勇。。。 @红颜变雪英雄老:而瑞士长枪兵出现后,训练有素的步兵,能仅凭简陋的装备正面击溃精锐骑兵,以步克骑一直都是军事史上一个重要课题,而只有当时的步兵方阵才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所以为各国争相仿效,西班牙大方阵苏格兰长枪兵都是如此,为了保障士兵的战斗力社会结构随之变化,最后瓦解了封建制。。。 @whigzhou: 嗯  
读史笔记#10:落脚之后

落脚之后
辉格
2013年11月11日

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后半段,在经历了前半段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之后,后半段将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变化:农业在失去了大多数劳动力并放弃大量低价值土地之后,将如何向新模式转移?城市将如何对其全新的人口结构作出反应?城市新移民和他们的子女将为自己建立何种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数十年的社会面貌,而其结果又将高度依赖于制度所能提供的机会;然而,有关城市化的诸多争论,多半是站在城市规划者的立场上,描绘着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城市,很少有人关心和了解推动着这一进程的移民对城市的需求和他们从城市中得到的机会。

在《美国种族简史》中,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为我们讲述了贫民窟如何成为新移民进入现代城市主流社会的跳板,贫民窟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模式,为尚未适应城市社会的新移民提供了关系、信息和信用资源,以及物质、精神和文化上的支持,帮助他们获得就业和经营机会、积累财富和经验、适应城市文化,最终争得晋升中产阶级的能力。

而在《另一条道路》中,另一位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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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脚之后 辉格 2013年11月11日 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后半段,在经历了前半段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之后,后半段将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变化:农业在失去了大多数劳动力并放弃大量低价值土地之后,将如何向新模式转移?城市将如何对其全新的人口结构作出反应?城市新移民和他们的子女将为自己建立何种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数十年的社会面貌,而其结果又将高度依赖于制度所能提供的机会;然而,有关城市化的诸多争论,多半是站在城市规划者的立场上,描绘着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城市,很少有人关心和了解推动着这一进程的移民对城市的需求和他们从城市中得到的机会。 在《美国种族简史》中,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为我们讲述了贫民窟如何成为新移民进入现代城市主流社会的跳板,贫民窟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模式,为尚未适应城市社会的新移民提供了关系、信息和信用资源,以及物质、精神和文化上的支持,帮助他们获得就业和经营机会、积累财富和经验、适应城市文化,最终争得晋升中产阶级的能力。 而在《另一条道路》中,另一位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 Polar]])则进一步指出,贫民窟要发挥如此作用,需要满足一些制度条件:移民必须有机会对他们事实上占据的土地和房屋取得合法、正式、明确且可转让的财产权,必须有机会方便的进入就业市场、从事交易和经营生意,这意味着全面解除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对土地产权和流通的限制和对小生意的种种管制。 索维尔和德·索托的书都出版于1980年代,在那之后的二十多年全球经济繁荣中,许多新兴国家都经历了一轮势头迅猛的城市化浪潮,这提供了一个检验他们观点的很好机会;加拿大记者道格·桑德斯([[Doug Saunders]])2010年出版的《落脚城市》便是这样一次实证考察,该书基于一项为期三年的对全球二十多个贫民窟的实地调查,其结果完全可以用作前面两本书的注脚。 当然,桑德斯的工作不只是个注脚,他为我们理解移民社区(即桑德斯所称的落脚城市)如何发挥跳板作用提供了许多新的启示,比如居住密度的重要性,许多政府规划的改造项目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规划者将移民社区设计得过于宽敞和稀疏,过于强调私密性,从而打破了原有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格局。 穷人的一个特征是活动半径小,尽管他们可能走很远的路去上班,但因为缺乏闲暇和交通工具,其消费和社交范围都比中产阶级小得多,因而落脚城市的一大功能——维持原有的社交网络和关系资源——只有在高度密集的居住环境下才能起作用,而在优雅宁静的低密度小区,在邻居很少见面的带电梯高层公寓楼里,都是难以维系的。 另一个常被规划者忽视的因素是商铺比例,这往往是出于一种陈见,认为移民进城就是来打工的,而对他们经营生意的潜力不屑一顾,甚至将这些小生意视为混乱和肮脏的来源而加以压制,殊不知,落脚城市的企业规模虽小,却构成了其经济规模的很大部分,也是这些社区得以良好运转、移民获得生活便利的主要依靠。 实际上,落脚城市的经营机会非常丰富,因为移民的消费半径小,居住密集,而且保留了大量原有的消费习惯,还有许多该阶层所特有的消费需求,因而他们的多数消费只能在社区内得到满足,而这些消费要得以实现,密集居住和高比例的商铺空间是必要前提,因为对于活动半径很小的穷人,只有高度密集才能形成有效的消费规模,才能促成分工。 更重要的是,经营小生意也是移民提升社会地位、晋升中产阶级的主要渠道,假如这一渠道被切断,落脚城市这部社会流动性引擎就丧失了其主要功能,假如移民没有机会通过小本经营来提升其社会地位,就会从其它方向寻求出路,而那通常是政治出路,然而和市场出路相比,政治博弈未必是双赢的,常常是零和的甚至双输的。 从桑德斯所列举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当移民有机会自发建设自己的落脚社区时,他们总是能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密度和结构;这些自发性社区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不足,因为往往当基础设施问题浮现时,居住密度已经太高而难以改动了,这也常给政府提供了“脏乱差”的借口实施干预和改造,然而除了极少数案例,这种改造的结果总是破坏性的,即便其初衷是友善的;而另一方面,假如移民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和组织自治社区的机会,事实上总是会想出办法通过小修小补的渐进方式来改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