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
@whigzhou: #读史笔记#制度差异也有遗传基础吗? http://t.cn/RhaF5zX 不同文明与社会何以表现得如此不同,是个长久以来发人深省的问题;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曾给出一个异想天开的便捷解释:气候与土壤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制度;19世纪的人类学家开始用科学方法对待这个问题,满世界观察和描述各民族……
@whigzhou: 最后两节有点突兀,其实我想说的是(篇幅不够没说清楚):人们对证据强度的要求,是“他们需要一个判断的迫切性”与“证据之可获得性”之间的权衡,考古学家常依据一块头盖骨、几颗牙齿、几块石头就对远古人类的生活做许多猜测,但没有人指责他们这么做,因为他们迫切希望了解远古生活,而证据又太少
@whigzhou: 这一原则不仅在科学领域成立,在社交、商业和司法领域也成立,比如我要与某人做生意,必须对其诚信有一个判断,但可用信息太少,此时任何微弱线索都会被我利用,这么做是理性的
@whigzhou: 司法也是如此,假设我们必须有一个程序来了断血仇循环(这可能意味着纠纷双方中有一方必须去死),此时任何有助于判断过错的证据都会被利用,因为即便没有任何可用信息,还是有人得去死,再微弱的证据,总比由神裁法掷骰子决定谁去死,要好一点
@whigzhou: 所以,对韦德“缺乏过硬证据”的指责,需要这样一个前提才能成立:你们不应该对制度差异的遗传基础这个问题这么好奇,等证据明确点再说不迟。嗯,这么说是可以的,可是别人对此问题的好奇心有多强,你说了不算,也管不大着,对吧
相关文章
标签: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