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e v. Wade

【2021-07-16】

听了个 podcast,在聊 Roe v. Wade,我对他们聊的内容本身兴趣不大,不过这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在有关 Roe v. Wade 的各种议论中,这个问题好像都被忽视了,

我对堕胎合法性本身没有很强烈的立场,我个人的道德观与之并不抵触,不过,一个共同体若是基于其传统而加以禁止,我看也未尝不可,Roe v. Wade 让我特别不爽的是,自由派法官在这事情上表现的非常虚伪和双标,

Roe v. Wade 的裁决依据是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条款: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多数意见认为,德州的堕胎禁止法律侵犯了孕妇的隐私权,而该隐私权包含在上面这个条款所提及的个人权利(liberty)里,

这显然是对个人自然权利非常宽的解释,对此我并没意见,我也向来希望对个人自然权利做宽泛解释,问题是,这些自由派法官仅仅在他们关心的那些事情上才会做如此宽泛的解释,而在其他事情上,他们对自然权利的解释都比前辈大幅收紧,

实际上,通过拓宽解释第14修正案的 liberty 来实施重大司法干预,并非 Roe v. Wade 的首创,1905年 Lochner v. New York 一案的裁决,把契约自由也纳入了第14修正案的 liberty 中,从而认定各州的最低工资法和工作时间限制违宪,因为最低工资和工作时限剥夺了契约自由,

这条原则如果存在到今天的话,那么罗斯福以来的很多管制法律都会被判违宪了,当然,实际上,它早就被推翻了,而 Roe 时代的那些自由派法官,正是推动管制国家大幅扩张、个人自然权利大幅缩减的司法能动主义者,如果他们把 Roe 案的原则也运用于其他个人权利,那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比镀金时代更自由的社会,

不妨举个更加赤裸裸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事情,

纽约市政府是出了名的 nanny state,特别替市民健康操心,所以以前酒吧是禁止向孕妇卖酒的,前几年,纽约市废除了这条法律,说是这孕妇懂得怎么做对自己最好,卖酒禁令是对孕妇的歧视,

如此说来,纽约市终于变动不那么 nanny 了吗?

这么想你就太幼稚了,也是那几年,纽约市出了新法律,限制餐馆在餐桌上摆盐罐子,因为食客太蠢了,总是给自己的菜撒太多盐,

—————-

@小金鱼上校: Unconventional opinion: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rivacy. The closest opinion which may come to recognize a claim that is similiar to a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rivacy is Katz v United States

@whigzhou: 扯上隐私权确实挺强词夺理的,姑且替他修正为身体自主权

@whigzhou: 其实 Roe 还有个更可笑的地方,法官竟然临时发明了一套胎儿发育三阶段理论,扮演速成医学专家,既表现了其自以为无所不知的狂妄,也大大突破了有关法官在裁决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司法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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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听了个 podcast,在聊 [[Roe v. Wade]],我对他们聊的内容本身兴趣不大,不过这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在有关 Roe v. Wade 的各种议论中,这个问题好像都被忽视了, 我对堕胎合法性本身没有很强烈的立场,我个人的道德观与之并不抵触,不过,一个共同体若是基于其传统而加以禁止,我看也未尝不可,Roe v. Wade 让我特别不爽的是,自由派法官在这事情上表现的非常虚伪和双标, Roe v. Wade 的裁决依据是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条款: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多数意见认为,德州的堕胎禁止法律侵犯了孕妇的隐私权,而该隐私权包含在上面这个条款所提及的个人权利(liberty)里, 这显然是对个人自然权利非常宽的解释,对此我并没意见,我也向来希望对个人自然权利做宽泛解释,问题是,这些自由派法官仅仅在他们关心的那些事情上才会做如此宽泛的解释,而在其他事情上,他们对自然权利的解释都比前辈大幅收紧, 实际上,通过拓宽解释第14修正案的 liberty 来实施重大司法干预,并非 Roe v. Wade 的首创,1905年 [[Lochner v. New York]] 一案的裁决,把契约自由也纳入了第14修正案的 liberty 中,从而认定各州的最低工资法和工作时间限制违宪,因为最低工资和工作时限剥夺了契约自由, 这条原则如果存在到今天的话,那么罗斯福以来的很多管制法律都会被判违宪了,当然,实际上,它早就被推翻了,而 Roe 时代的那些自由派法官,正是推动管制国家大幅扩张、个人自然权利大幅缩减的司法能动主义者,如果他们把 Roe 案的原则也运用于其他个人权利,那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比镀金时代更自由的社会, 不妨举个更加赤裸裸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事情, 纽约市政府是出了名的 nanny state,特别替市民健康操心,所以以前酒吧是禁止向孕妇卖酒的,前几年,纽约市废除了这条法律,说是这孕妇懂得怎么做对自己最好,卖酒禁令是对孕妇的歧视, 如此说来,纽约市终于变动不那么 nanny 了吗? 这么想你就太幼稚了,也是那几年,纽约市出了新法律,限制餐馆在餐桌上摆盐罐子,因为食客太蠢了,总是给自己的菜撒太多盐, ---------------- @小金鱼上校: Unconventional opinion: there i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rivacy. The closest opinion which may come to recognize a claim that is similiar to a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privacy is Katz v United States @whigzhou: 扯上隐私权确实挺强词夺理的,姑且替他修正为身体自主权 @whigzhou: 其实 Roe 还有个更可笑的地方,法官竟然临时发明了一套胎儿发育三阶段理论,扮演速成医学专家,既表现了其自以为无所不知的狂妄,也大大突破了有关法官在裁决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司法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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