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3】
@whigzhou: 转基因食物要不要标注,不只关系到它是否在医学上有害,心理上的感受同样重要,道理类似于非清真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答案可由法律经济学给出:假如一个社会忌讳转基因食物的人居多,转基因食物的零售交易频率远低于非转基因食品,那就应该标注,否则就无需标注,这样,社会将更接近卡尔多-希克斯最优
@whigzhou: 类似的,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需要标注的是非清真食品,而在穆斯林占少数的社会,则应将标注/甄别负担转移穆斯林自己,由他们自行负担标注清真食品的成本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感觉穆斯林人数比较好判定,完全不吃非清真的边界也很清楚。但是吃不吃转基因的意愿好像偏模糊,比如食用油采用了转基因的大豆压榨的,可能很多人能接受。但是直接的转基因大米,同样的人可能就接受不了。而且是否标注是不是只能靠立法者人为创制一种权利?
@whigzhou: 这种模糊性在法律问题中其实无处不在,司法系统有能力对付,不需要立法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请问辉总,对于这种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方法也适用那种各地分别由陪审团裁定的判例法?
@whigzhou: 对,我赞同司法途径,不赞成立法和行政途径,判断需要由陪审团来做,但各方可以援引第三方机构的调查报告或者专家意见作为证据,用来说服陪审团
@whigzhou: 重要的是,立法机构在处理这种模糊性上没有任何优势,议员们既不是专家,也不是上帝,同样需要依靠第三方意见,而与陪审团和法官相比,他们更容易受利益团体和政治偏见的影响
@whigzhou: 司法途径的好处还在于,法官可以向陪审团指示或解释:需要他们判断的是什么,以及其中的法理逻辑,比如这里的法律经济学道理
@zcx7792:但实施起来应该很困难吧,这样的经济学分析的数据来源应该是什么?基于民调?
@whigzhou: 调查是一种,陪审团也可能依据直接的个人经验做判断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那理论上是否可以取消立法机构而达成法律系统完善运转呢?也就是说立法机构(一般是议会吧)是否在法律系统中具有某些判例法系统不
@whigzhou: 嗯,我赞成取消国会的普通立法权限,但可以保留其行政立法权限,即下院就“政府可以收多少税、怎么花”立法,上院对“政府可以做什么事”立法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哇,知识不够了,分不清什么叫“行政的”,什么不是……对于“政府能做什么事”一般习惯上是由宪法规定?
@whigzhou: 很简单啊,所谓行政就是国王的行为,宪法只能做一般性限制,而为了有效限制王权,国会需要在某些事情上保留决定权,因而需要特别立法,比如是否允许国王与别国开战……
@黄章晋ster:通常的情形是,穆斯林数量较少的社会(如中国),清真餐厅或食品会标注『清真』,非清真则不会标注。在穆斯林占为主的社会,人们实际上并不特别在意餐厅或食品是否绝对清真,对食品是否清真特别认真在意,似乎是中国独有的现象
@whigzhou: 嗯,类比的前提是穆斯林都很介意这个,否则类比就无效了
@whigzhou: 判断是否“真的介意”,可以看两点,1)是否很多人会因为事后发现买到的食品不够清真而索赔或起诉卖家,2)其他条件相仿时,穆斯林是否愿意为确保食物清真而支付更高代价;实际情况我不了解,谢教官指出
@胡子v5:把转基因视同宗教禁忌,把反转视同宗教行为。别说,还真是越来越象这么回事了。不过正因如此,更不能强制标注了。
@whigzhou: 为什么?
@whigzhou: 好吧,那就再做个更纯粹的思想实验吧。假设,经特定加工之后,食用狗屎在医学上是完全无害的,而且将狗屎作为辅料掺入食品还能带来某些特殊风味,那么,假如某饭馆在不预先告知食客的情况下出售掺了狗屎的食品,你认为是否正当?
@whigzhou: 不介意吃到狗屎的人可能会说,让介意的人去负担标注成本吧,问题是,他恰好不幸生活在一个普遍介意是否吃到狗屎的世界
@whigzhou: 该思想实验中的狗屎可以替换成精液、月经血、包皮环切术切下来的皮、抽脂术抽出来的脂肪……
@whigzhou: 当火星人发现地球访客居然禁忌这些完全无害的食物时,大概也会觉得不可理喻吧——你们居然要求我们标注!
@国王的耳朵11:转基因心理上的感受是媒体宣传出来的,没听说有人对杂交水稻心理上有障碍。
@whigzhou: 一种心理感受不会因为是“媒体宣传出来的”,就丧失得到保护的理由,宗教禁忌不也是巫师、教会和传教士宣传出来的吗?
@胡子v5:楼主的“思想实验”恰恰应证了老美反对强标的一个理由:防止恶意丑化。狗屎、经血、包皮…以楼主的想像力,恐怕还有更多更恶心的类比
@whigzhou: 如果丑化已经成为普遍事实,转基因食品在多数人心目中形同经血,对它的心理厌恶已经很强烈,加以回避已经成为他们宗教禁忌般的习俗,那就有理由得到保护
@whigzhou: 注意这里的“如果……已经”,我并不认为这些事实在当前中国社会已经成立,我给出了一个判断原则,但并未作出判断
@whigzhou: 在法律局面尚未明朗之际,假如你不希望转基因食品被要求标注,办法之一是推动尽可能多的人去吃它,这样,主张强制标注者未来在法庭上就难以证明:转基因已成为普遍禁忌
@胡子v5:回到反转宗教化的问题。首先,科学问题不能宗教化,这是理性的底线
@whigzhou: 1)何以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标注”是一个科学问题?科学问题里包括“应该”这种词汇吗?2)理性的底线是你的底线吧?你凭什么可以要求别人按你的理性底线生活?他们不可以不受打扰的过自己的非理性生活?
@久四:不如推广更多的农民种它更实际,对农民有利的转基因作物更容易在市场上推广,到时候都是转基因,你不吃也得吃了。就像北京的空气,都污染成这样了,还不是照样吸。
@whigzhou: 嗯,之二
孤胆鹰雄芯 @ 2014-01-28, 01:28
这让我想到之前跟人争论的一件事,就是我卖苹果,如果有类得了特殊免疫病的人,吃了苹果就会因为过敏死掉,我卖苹果需不需要标注:得这种病的人不能吃。如果我没标注,有人因为这种原因买了我的苹果吃了死亡,我要不要负责任。这是不是类似这篇文章所说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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