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3】
@whigzhou: 转基因食物要不要标注,不只关系到它是否在医学上有害,心理上的感受同样重要,道理类似于非清真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答案可由法律经济学给出:假如一个社会忌讳转基因食物的人居多,转基因食物的零售交易频率远低于非转基因食品,那就应该标注,否则就无需标注,这样,社会将更接近卡尔多-希克斯最优
@whigzhou: 类似的,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需要标注的是非清真食品,而在穆斯林占少数的社会,则应将标注/甄别负担转移穆斯林自己,由他们自行负担标注清真食品的成本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感觉穆斯林人数比较好判定,完全不吃非清真的边界也很清楚。但是吃不吃转基因的意愿好像偏模糊,比如食用油采用了转基因的大豆压榨的,可能很多人能接受。但是直接的转基因大米,同样的人可能就接受不了。而且是否标注是不是只能靠立法者人为创制一种权利?
@whigzhou: 这种模糊性在法律问题中其实无处不在,司法系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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