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成文规则

【2014-07-28】

@somebody: 抱歉,此微博已被作者删除。查看帮助:http://t.cn/zWSudZc

@段宇宏:很多人光看书名容易施予太多“中国特色”溢美之词,如“高瞻远瞩”,“宏图伟业”……其实美国制宪会议一是对建国前十年“纠左”,二是就像十几个小家庭要凑一起过日子,各家派几个会计算细账,很琐碎很计较很庸俗,没有建立强大国家和人间天堂的宏伟蓝图。

@whigzhou: 对

@whigzhou: 其实任何成文规则在实际裁决中被援引几次之前,谁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whigzhou: 比如,若从字面看,权利法案中最重要的是第九修正案,这是个兜底条款,确认了美国人到那时为止已经拥有的所有权利,后来各种政府管制和立法限制(除非另有修正案支持)其实都可以用这条来挑战,但实际上很少被用到

@whigzhou: 按第九修正案的字面“本意”,美国人到那时为止有权做的事情,除非另有修正案加以限制,都永远继续有权去做,所以,为持枪权辩护根本不需要援引第二修正案,也就省得为“民兵”的含义而争论,只须证明美国人在1791年之前拥有持枪权即可。

@姚斯道:但第二与第九修正案的生效时间为同一日,其可视作在原有权利上以法律文本来加以定义与约束,

@whigzhou: A2肯定性的列举了一项权利,A9说肯定性列举不能被理解为对未列举权利的否定,剩下的你自己推导

@whigzhou: 当然,我并不认为A9在实际宪法规范中对应着这样一条规则,所以我说成文规则的现实含义不能从字面看

@姚斯道:另外辉总的观点这也无法解释在赫勒一案中拥枪派甚至搬出威廉布拉克斯通的著作和17世纪新教徒的书籍作为参考文献来论证而没有直接引用第九修正案作为论据

@whigzhou: 我的观点好像不排除辩护者援引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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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somebody: 抱歉,此微博已被作者删除。查看帮助:http://t.cn/zWSudZc @段宇宏:很多人光看书名容易施予太多“中国特色”溢美之词,如“高瞻远瞩”,“宏图伟业”……其实美国制宪会议一是对建国前十年“纠左”,二是就像十几个小家庭要凑一起过日子,各家派几个会计算细账,很琐碎很计较很庸俗,没有建立强大国家和人间天堂的宏伟蓝图。 @whigzhou: 对 @whigzhou: 其实任何成文规则在实际裁决中被援引几次之前,谁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whigzhou: 比如,若从字面看,权利法案中最重要的是第九修正案,这是个兜底条款,确认了美国人到那时为止已经拥有的所有权利,后来各种政府管制和立法限制(除非另有修正案支持)其实都可以用这条来挑战,但实际上很少被用到 @whigzhou: 按第九修正案的字面“本意”,美国人到那时为止有权做的事情,除非另有修正案加以限制,都永远继续有权去做,所以,为持枪权辩护根本不需要援引第二修正案,也就省得为“民兵”的含义而争论,只须证明美国人在1791年之前拥有持枪权即可。 @姚斯道:但第二与第九修正案的生效时间为同一日,其可视作在原有权利上以法律文本来加以定义与约束, @whigzhou: A2肯定性的列举了一项权利,A9说肯定性列举不能被理解为对未列举权利的否定,剩下的你自己推导 @whigzhou: 当然,我并不认为A9在实际宪法规范中对应着这样一条规则,所以我说成文规则的现实含义不能从字面看 @姚斯道:另外辉总的观点这也无法解释在赫勒一案中拥枪派甚至搬出威廉布拉克斯通的著作和17世纪新教徒的书籍作为参考文献来论证而没有直接引用第九修正案作为论据 @whigzhou: 我的观点好像不排除辩护者援引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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