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0】
有关 Big Tech 正在进行的大清洗,几点看法:
1)他们的做法当然是非常恶劣,令人恶心的,
2)但我仍坚持认为,私人企业有权拒绝为特定人提供服务,
3)如果这种拒绝违反了双方的(明文的或默示的)契约,那也只须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其他责任,
4)同时,我赞同修订 Section 230,因为依我看,230其实有个隐含前提,由用户贡献内容的网络平台,是对内容中立的,所以才能享受与内容相关的法律责任的豁免,相反,传统纸媒的内容是由其编辑挑选的,因而没有豁免,目前的条文中没有明确表达出这一前提,所以需要修订,
5)假如230按上述方式修订,那么 Big Tech 必须二选一:要么保持(或恢复)内容中立,要么丧失230豁免,
6)中立的意思是除非被司法系统或监管当局要求,否则不得删帖封号,
7)依我看,假如这一变更得以实现,足以消除目前公众对 Big Tech 霸权的绝大部分担忧,因为失去230豁免是非常致命的,很快会被海量官司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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