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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W3: 火车票实名制不会消除黄牛

火车票实名制不会消除黄牛
辉格
2011年12月21日

在经历多年争议和呼吁之后,铁道部终于推出了火车票实名制,在曾经大力主张实名制的许多人看来,这将从根本上消除黄牛行为的存在基础,然而,假如他们真正理解这个存在基础,便能够发现,实名制将会改变黄牛的商业模式,但不会让它消失。

从商业角度看,所谓黄牛就是二级票务市场的供应商,其存在基础是:一级市场未能有效配置资源,具体而言,就是车票的稀缺性未能在票面价格中得到充分表达;只要这一条件成立,对二级票务市场的需求必定存在,二级供应商便有存在基础,而车票黄牛与普通票务代理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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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实名制不会消除黄牛 辉格 2011年12月21日 在经历多年争议和呼吁之后,铁道部终于推出了火车票实名制,在曾经大力主张实名制的许多人看来,这将从根本上消除黄牛行为的存在基础,然而,假如他们真正理解这个存在基础,便能够发现,实名制将会改变黄牛的商业模式,但不会让它消失。 从商业角度看,所谓黄牛就是二级票务市场的供应商,其存在基础是:一级市场未能有效配置资源,具体而言,就是车票的稀缺性未能在票面价格中得到充分表达;只要这一条件成立,对二级票务市场的需求必定存在,二级供应商便有存在基础,而车票黄牛与普通票务代理的唯一差别是,法令将其置于非法地位,这一非法地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某种扭曲,但历史经验表明,只要需求足够旺盛,法令从来未能消除交易机会。 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火车票一级市场之所以未能有效配置资源,主要原因是车票价格是受管制的和僵硬的,但这不是唯一原因,即便没有价格管制,一级供应商所面临的信息条件和交易成本结构,它们独特的定价策略,或曾经做出的长期价格承诺,都可能导致长期或短期的配置无效率,因而仍给二级市场留下机会,比如航空业的价格是充分开放的,但票务公司和旅行社仍大量存在。 票务商的商业模式,建立在他们在搜寻和排队方面的比较优势之上,即,他们做这两件事的成本低于绝大部分消费者自己去做的成本;自由定价条件下,这种优势主要集中在搜寻上,而价格管制则把重心转移到了排队上;这一商业模式差别也解释了为何黄牛党与其他票务商的行为看上去如此不同。 简单说,黄牛就是收钱替人节省排队成本的,排队优势分两种,一种是时间机会成本优势,我的时间不如你值钱,所以愿意收点钱替你排队,另一种是加塞成本优势,我和铁路票务官员关系好,他敢拿我红包,所以我能帮你绕过漫长的窗口队伍,或者,我是流氓或黑道,拉得下脸面明目张胆在窗口加塞,而且没多少人敢拦我。 澄清了黄牛的商业基础之后,再来看实名制会如何影响它;实名制的意思是,车票在最初售出时,必须与乘车者身份相关联,且这一关联不可更改,这排除了车票在离开铁路售票系统后的转让可能性,但是,它既没有消除售票系统前的排队,也没有阻止替别个人排队(因为实名制只要求购票者持有乘车者身份证复印件而无须是乘车者本人),更没有消除帮助别人降低排队成本的机会。 这样,倒票是不会再有了,但黄牛可以在改变商业模式后,继续提供替人排队和加塞的服务,只要售票系统前的排队不消除,这种需求便仍然存在;实名制给黄牛带来的真正麻烦是信用问题,由于长期处于地下状态,黄牛很难建立起商业信誉,因而只能采用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倒票这种对信誉要求较低的交易方式。 现在这条路被堵死了,由于替人排队和加塞的交易存在时间跨度,即,从达成协议到交易完成之间存在时间差和不确定性,无论是预先付钱还是见票付钱,都会给其中一方或双方带来风险,黄牛必须寻求商业创新来克服这一风险障碍,不过历史经验再次提醒我们,类似的困难从来难不倒黄牛,况且,这一困难未必比倒票模式所面临的假票风险更难克服。 一个容易想到的办法是用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延迟支付工具,另一种可能性是与合法票务商合作,这些合法票务商本来应该是二级票务市场的主力,但管制法令限制了他们不能收取过高的代购佣金,否则会被视为黄牛而遭打击,但无法阻止他们暗中帮黄牛代收定金,而他们的商誉可以让购票者相信钱不会打水漂,同时黄牛自己控制车票的交付,以确保他能拿到超出管制限度的佣金。 当然,这些猜测只是为了指出潜在可能性之广阔,黄牛的集体创造力远胜过我们这些纸上谈兵者,无须我们过多操心,他们自会找出更好的甚至超乎想象的办法,继续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不辞辛劳的为广大消费者降低排队成本而服务。
饭文#P6: 火车票分销业务可先行开放

(不好意思,方案又变了,谁让我立场这么不坚定呢,切)

火车票分销业务可先行开放
辉格
2011年1月21日

每年这个时候,春运和火车票难买的问题都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铁道部年复一年的承诺将解决买票困境,但承诺的一再重复证明了他们并未找出方案,数千万旅客的无数时间、精力和过年好心情,仍被无谓的耗散在嘈杂拥挤、风雪严寒和乏味绝望的排队之中,而观察家们,也仍在为该不该放开车票价格而争执不下。

作为躲过市场化改革的少数幸存者之一,铁老大和油老虎、电老虎一样,因其行政性垄断地位所带来的低效率和不对称市场地位,而广受消费者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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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方案又变了,谁让我立场这么不坚定呢,切) 火车票分销业务可先行开放 辉格 2011年1月21日 每年这个时候,春运和火车票难买的问题都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铁道部年复一年的承诺将解决买票困境,但承诺的一再重复证明了他们并未找出方案,数千万旅客的无数时间、精力和过年好心情,仍被无谓的耗散在嘈杂拥挤、风雪严寒和乏味绝望的排队之中,而观察家们,也仍在为该不该放开车票价格而争执不下。 作为躲过市场化改革的少数幸存者之一,铁老大和油老虎、电老虎一样,因其行政性垄断地位所带来的低效率和不对称市场地位,而广受消费者诟病,而在这些垄断国企中,铁路最完整的保留了计划体制;理想情况下,通过市场化和民营化改造引入竞争机制,无疑是最佳选择,但如同其他行业改革一样,这将是个漫长的过程,那么,在此之前,有没有其他选择呢? 许多经济学家都论证过,放开票价限制即可避免排队带来的无谓损耗,如他们所指出,价格限制虽然部分剥夺了铁路的垄断租金,但被剥夺的租金却并未被消费者所获得,而是耗散在漫长艰辛的排队中了,这是双输的局面;放开价格唯一损害的是黄牛的利益,但黄牛利益原本就没有法律保障,也没人主张要保护黄牛权利。 这一论证完全正确,问题是,开放价格所避免的无谓损失,全都变成了国企的垄断租金,消费者不用再排队,但支付了高票价,并未由此获益,如此,公众为何要支持这一政策呢?我们知道,设立公共企业的目的不是获取利润,而是为公众提供更好更廉价的服务,所以,国企凭借行政性垄断地位而获取的每一分垄断租金,在道义上都是不可取的,只要存在可行的途径,自然应返还给消费者或纳税人。 首先,可以剥离铁路的分销权,并将一级市场的票价冻结在现有水平上,将每个车次的车票按冻结价格分配给数十家民营票务公司,由后者以自主定价在二级市场上销售;分销权的剥离消除了铁路通过价格策略榨取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从而部分剥夺了垄断租金;这类似于现有的房地产市场,尽管土地一级市场仍是供方垄断的,但二级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相对于产销一体垄断的计划体制显然是个进步。 但是分销权的剥离只能部分地消除垄断租金,大部分租金将以一二级市场差价的形式落入分销商的口袋,这显然会让民众感觉不公平(尽管比由铁路一家拿走要公平的多);所以下一个问题是,如何将剩余的租金取出来返还给民众,这就涉及到分销权如何分配了。 最直观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全民抽签,抽中者可自由转让,不过这一做法太过娱乐性,政治上很难获得公众赞同;另一个办法是拍卖分销权,将垄断租金转为拍卖所得,并通过抵免税收返还给纳税人,但这一方案所依赖的税收透明性和立法约束,目前还不存在,因而难以让公众相信,剥夺下来的租金果真被返还了。 更省力也更容易被接受的方案,是让分销商以提供服务优惠的方式自动把租金吐出来,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获得分销权的机会和提供服务优惠的激励之间建立关系;比如,可以采用这样的分配机制:各大航空公司和公路/水路客运公司,或他们所组成的联合体,凡上年度客运总人次超出规定限额者,可按其客运量获得相应份额的分销权。 这样,分销商虽可从火车票差价中获得垄断租金,但他们为了获得分销权,将竞相压低其他客运方式的价格;最终,由于铁路以外的客运业是充分竞争的,在均衡点上,垄断租金将以改善客运服务或价格优惠的形式完全返还给消费者;实际上,这一方案通过激励关联,将铁路以外客运业的竞争性传导进了铁路客运。 政府投入巨资修建铁路并限制车票价格,想必不是仅仅为了帮助那些偏爱坐火车的人,而是为了整体上改善全体民众的出行条件;但以目前的制度安排,对铁路的巨额补贴并未能全部转变为民众的出行便利,而多半浪费在排队的艰辛之中了;上述方案,可以把对铁路的财政补贴均匀分摊到了各种交通工具上,不仅消除了排队,也会将客流更均衡的引导至各种出行方式中。
火车票:阻值耗散 vs 国企利润

如此热门的话题,本不想多嘴,不过既然提起了,还是说说透吧。

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如何做避免租值耗散的同时,剥夺国企的垄断利润。

所谓租值耗散,是指某人原本可获得的资源租金,由于某种原因无法获得,而同时没有任何人因此而获益,即,有人付出了代价(排队),但这一代价并未以对价支付给任何人,经济学家将这种代价叫做“无谓成本”;按定义,这是帕累托退化,这样的状态就是帕累托无效率,因而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火车票限价剥夺了铁道部在自由定价条件下本可获得的部分垄断租金,但消费者并未因此获益,因为低票价的好处被限价所带来的排队成本抵消了。

所以,取消限价即可避免租值耗散,因而是帕累托改进。(当然,仅当不考虑黄牛时,放开价格才是常规定义的帕累托改进,因为放开价格至少减损了黄牛们的利益,但是,一般认为,黄牛并不拥有倒卖车票的合法权利,其利益不值得考虑,因而,按 标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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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热门的话题,本不想多嘴,不过既然提起了,还是说说透吧。 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如何做避免租值耗散的同时,剥夺国企的垄断利润。 所谓租值耗散,是指某人原本可获得的资源租金,由于某种原因无法获得,而同时没有任何人因此而获益,即,有人付出了代价(排队),但这一代价并未以对价支付给任何人,经济学家将这种代价叫做“无谓成本”;按定义,这是帕累托退化,这样的状态就是帕累托无效率,因而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火车票限价剥夺了铁道部在自由定价条件下本可获得的部分垄断租金,但消费者并未因此获益,因为低票价的好处被限价所带来的排队成本抵消了。 所以,取消限价即可避免租值耗散,因而是帕累托改进。(当然,仅当不考虑黄牛时,放开价格才是常规定义的帕累托改进,因为放开价格至少减损了黄牛们的利益,但是,一般认为,黄牛并不拥有倒卖车票的合法权利,其利益不值得考虑,因而,按我的修正定义,考虑黄牛存在的情况下,放开价格也是帕累托改进。) 问题是,若简单开放价格,如此避免的租值耗散,全部转变成了铁道部的垄断利润,有朋友问,这有啥不好吗?当然,我不主张反垄断,也不主张剥夺垄断利润,更不觉得价格歧视和剥夺消费者剩余是什么坏事(参见《垄断是竞争的同义词》),我唯一反对的垄断是基于行政权力的垄断。 我承认,在这里我引入了自己的价值观,未加说明,是因为我觉得我的读者大概都会认同这一价值观,即:国企赚钱让我不爽,若这份钱假如它不赚就能让我和与我处境相同者获益的话,那么它赚这份钱就更让我不爽,用姜文句式说就是:不让它赚到这样的钱对我很重要。 这样,题目的就有了另一个目标:如何剥夺国企利润并让消费者因此获益,因而问题可以转变为:如何将那些正在耗散的租值打捞出来并分给消费者? 昨天我提出了一个方案,之所以认为该方案优于简单开放价格,是因为它可以剥夺铁道部实施价格歧视的能力,从而部分剥夺它的垄断租金,当然,仍有部分租金以零售权拍卖所得的形式落到了政府手里,所以,我又附近了一个摸奖条款。 刚刚又想了想,可以再改进一下,不妨把摸奖移到零售权分配环节,直接按身份证号摇奖,或者随体育/福利彩票配奖,每个中奖者获得比如1%的零售权,为预防漏领,可以多摇两倍名额做候补。 哈哈,这个方案不仅在技术上很好,而且很有娱乐性,全民同乐,可给过年增添节日气氛。
火车票问题的次优解

关于火车票价格应该限制还是放开的争议,已成了每年底的保留节目,耳朵都起茧了,不过既然Wenhao同学特意问起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很多关于春运火车票价的讨论。很多人的观点是希望能够放开价格管制(如果不能做到让铁路私有化的话),这样有助于减少社会浪费(薛兆丰有写过相关的文章)。不过这样一来貌似也会促成垄断国企对于火车票的价格歧视,从而进一步盘剥百姓。想知道博主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那我就插句嘴吧。

在你设定的条件——铁路国营垄断不可变,但价格可以限制——下,下列方案或许比简单限价和放开都要好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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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车票价格应该限制还是放开的争议,已成了每年底的保留节目,耳朵都起茧了,不过既然Wenhao同学特意问起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很多关于春运火车票价的讨论。很多人的观点是希望能够放开价格管制(如果不能做到让铁路私有化的话),这样有助于减少社会浪费(薛兆丰有写过相关的文章)。不过这样一来貌似也会促成垄断国企对于火车票的价格歧视,从而进一步盘剥百姓。想知道博主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那我就插句嘴吧。 在你设定的条件——铁路国营垄断不可变,但价格可以限制——下,下列方案或许比简单限价和放开都要好一点: 1)将每个车次的车票分为五等份,按限定价卖给五个授权私人零售商; 2)零售权提前公开拍卖; 3)授权零售商可自行定价; 可以考虑的其他条款: 4)所购车票可以抽奖,中奖率万分之一,由中奖者瓜分第(2)条之拍卖所得; 不过第(4)条的实行效果如何,我还没仔细想过,哪位有兴趣可以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