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写此文时,灾难已经发生,但我还懵然无知,今天看起来,这文章的存在显得有点荒诞)
海洋“私有化”?
辉格
2008年5月12日
据报道,法国政府近日将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UNCLOS)提出涉及约10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申请,而就在上个月,UNCLOS通过了对澳大利亚类似申请的裁定,涉及多达250万平方公里海域。自从1997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UNCLOS以来,俄罗斯于2001年提出首个划界案,此后各沿海国家陆续提交了各自的划界案,(more...)
(按:写此文时,灾难已经发生,但我还懵然无知,今天看起来,这文章的存在显得有点荒诞)
海洋“私有化”?
辉格
2008年5月12日
据报道,法国政府近日将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UNCLOS)提出涉及约10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申请,而就在上个月,UNCLOS通过了对澳大利亚类似申请的裁定,涉及多达250万平方公里海域。自从1997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UNCLOS以来,俄罗斯于2001年提出首个划界案,此后各沿海国家陆续提交了各自的划界案,(more...)
(按:写此文时,灾难已经发生,但我还懵然无知,今天看起来,这文章的存在显得有点荒诞)
海洋“私有化”?
辉格
2008年5月12日
据报道,法国政府近日将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UNCLOS]])提出涉及约10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申请,而就在上个月,UNCLOS通过了对澳大利亚类似申请的裁定,涉及多达250万平方公里海域。自从1997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UNCLOS以来,俄罗斯于2001年提出首个划界案,此后各沿海国家陆续提交了各自的划界案,或预告了提案时间。预计,在UNCLOS所规定的明年5月截至日之前,会有更多国家提出划界案。
在短短十几年中通过和平方式如此大规模的界定地球资源权利,是史无前例的,这分明是一场海洋“私有化”运动。随着航行、勘探、获取和运输等远洋资源开发所需的一系列技术日益成熟,海洋将变得越来越拥挤,人人有份、比谁手快的公海制度将难以避免的陷入公地悲剧,正如在陆地上曾经经历的那样,只有明确界定的权利才能避免公地悲剧,所幸的是,经过大陆上数千年的暴力争夺之后,人类已经开始学会如何和平的界定权利。
无论是对资源保护这一目标本身,还是可持续的利用资源来满足人的需要,将权利明确到个体都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迄今为止能对这种权利提供保护的,唯有主权国家及其所支持的法律体系,所以,虽然海洋法公约只是把权利界定到主权国家而非个体,并非名副其实的“私有化”,它却是将权利进一步界定到个体的必要条件。试想,如果某公司要买下或承租一片海域进行开发,在现有制度条件下,唯有主权国家才是可信的最初卖家或出租人,也是有关契约的唯一法律保障。
长久以来,存在一个普遍的误解,以为商业性开发必然会破坏资源,这一误解使得民众对染指自然资源的“贪婪的商人”抱有警惕甚至敌意。实际上,正是缺乏权利界定才使开发成为掠夺和破坏——这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公地悲剧;相反,对一片资源拥有长期且可靠权利的人,无论他多么自私和贪婪,理所当然地最关心该资源的长久维持。
同时,只有当权利被明确界定时,那些希望出力保护资源的人,才能知道该去帮助谁。比如,如果亚马逊雨林属于具体的某个人,那么全世界的雨林保护者都可以在雨林得到维持的前提下付钱给他,像购买其它商品一样付钱购买继续雨林存在的好处,而现在,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所有权的农民把“属于全人类”的雨林一片片烧掉而束手无策。
随着海洋主权化的推进,可以期待,随之而来的将是大规模的开发权招标和承租,那将是真正的海洋私有化,将掀起一波海洋资源开发的热潮,这或许会在本世纪某个时候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面对此一前景,政府应利用其在联合国的重要地位,在UNCLOS划界工作中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并在划界所需的技术性工作上投入足够资源。
以我国现有的实力和国际地位,UNCLOS所提供的国际法框架,尽管不尽完美,却已是我国所能利用的最佳条件和机会了,积极主动的努力既可争得良好的结果,又可消除与周边国家的潜在冲突。倘若如愿,在谋得一份可观的国民财富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在这一未来重要产业中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免于被排斥在外而错过又一轮发展机会的命运。
计划生育,何去何从?
辉格
2008年3月4日
最近,有传言说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废除独生子女政策”,随后,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官员于2月29日明确表示:“此消息不属实”。不过,在两天后3月2日全国政协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吴建民在答记者问时说到,“经过许多情况的变化,是不是需要对一些政策进行调整,有关部门正在考虑”。看来,众人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正在接受民间和官方的重新审视。
始于70年代并在80年代初得以强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空前规模的管制措施,就其目标而言,无疑取得了巨大的(more...)
计划生育,何去何从?
辉格
2008年3月4日
最近,有传言说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废除独生子女政策”,随后,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官员于2月29日明确表示:“此消息不属实”。不过,在两天后3月2日全国政协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吴建民在答记者问时说到,“经过许多情况的变化,是不是需要对一些政策进行调整,有关部门正在考虑”。看来,众人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正在接受民间和官方的重新审视。
始于70年代并在80年代初得以强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空前规模的管制措施,就其目标而言,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实际上,它太成功了:短短30年内,总和生育率从5.8降到了官方公布的1.8(多数专家认为实际数字更低,很可能介于1.4到1.6之间),远远低于人口替代水平所需的2.1。
考虑到我国异常高的新生儿性别比,替代生育率应该在2.3到2.4之间——即平均每100对夫妇生230多个孩子才得到105个女孩,其中100个活到生育年龄。而按实际1.6的生育率和120的性别比计算,今天的每100对夫妇,在下一代只有对应的69对夫妇,外加14条光棍(假设所有适龄妇女都嫁人)。
面对计划生育政策如此显著的成就,近年来,许多学者在思考这样的问题:计生政策是否该功成身退了?既然这一政策已经达到甚至超出了当初制订它时所预期的目标,而民众的生育意愿已经随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随教育水平的提供而大大降低,为什么还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延续该政策?特别是在政策的严厉实施时而导致不满、冲突和不幸,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之后?
但是也有许多人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人口问题依然严峻,政策实施中遇到的诸多困难恰好证明民众的生育意愿依然很高,目前的低生育率是计生政策长期严格实施的结果,一旦放松,就会出现倒退。
我并不想加入这场争论,因为在我看来,问题的要害不在于学理之辩,计划生育政策,如同其他所有大规模公共政策,其存废命运,并非取决于政策的效果,相反,它已经成了一个组织问题。
针对诸如此类的问题,研究公共政策的学者曾作出这样的分析:理论上说,针对特定情况而制订的一项公共政策,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如果达到了预期效果,即当初制订它时所针对的特定情况已不复存在,就应该结束其使命,反之,如果实施的时间长度已足以证明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或者成本过高,得不偿失,就应该放弃,总之,任何政策总该有到头的一天。
但这只是理论,研究者接着就指出,实际上,公共政策一旦开始实施,就很少有停下来的,这也是为什么政府机构总是在不断膨胀的原因所在。新的公共政策的实施往往需要设立新的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预算。在公共机构里工作的政策实施者们通常会认为自己正在造福社会,如果政策到达了预期效果,他们会感到这体现了他们的工作价值,如果此时取消政策,也就意味着撤销机构,会被视为是对他们的惩罚,反之,如果政策效果不理想,他们会认为“力度”不够大,要求增加人手,追加预算,加强力度,总之,任何政策一旦开始实施,就无可避免地变得“坚持”而“不可动摇”。
上述机制可以归结如下因果链:首先是制订政策,然后为了实施政策建立机构,接着,机构的长期存在创造了一个新的职业群体,该群体逐渐依赖于为有关政策所编制的预算或收入源,久之,此种财政依赖使得政策实际上无法撤销,即使当初为该政策所设定的目标已经完全达到,因为撤销政策意味着整个职业群体即刻失去收入来源。
计划生育政策完全符合上述特征。30年来,我国已经成功建立了一支庞大的计生工作队伍,我粗略估算了一下,县级计生委编制约10人,2600多个县级单位,加上县以上单位折算成县级共约3000,编制数至少3万;乡镇计生办编制平均约4人,5万多乡镇级单位共20万人;2000年后加强村级计生工作,非全职计生员平均每村1-2人,70万个村约100万;合计约120万。
计生问题的特别之处在于——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对计生政策形成财政依赖的,不仅仅是庞大的计生队伍,据我分析,实际上大多数乡镇级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乡镇政府,都严重依赖于该政策。
近十几年来,乡镇政府实际上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传统的职能不断丧失,组织上面临上级政府垂直化侵蚀,财政上已濒临破产。农田承包后,组织生产的职能没了,费改税后,三提五统没了,最后连农业税也取消了,乡镇企业改制后,工业管理没了,教育改革后,学费取消,教师工资由教委帐户直拨,最值钱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规划和审批权归县以上政府,没有乡镇的插手余地,乡镇上几个实力部门如派出所、税务所等,又都是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理论上,乡镇已没有合法的经常性收入来源,除了依靠上级补贴,只有举债度日。
眼下,乡镇政府能够找出的唯一一件重要的并且能创造成绩和收入的工作,就是计划生育,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各地的尤其是贫困地区的乡政府,将大量精力投入到计生工作中,认真负责、忠实不贰地执行着这项基本国策。在可预见的未来,除非伴随着乡镇机构大改革,这一国策大概不会改变。
(一年前的老文章,昨天喝酒时一位朋友提到它,我才想起好像还没在牛博发过。今天贴出来,作为对布什的一个纪念吧,或许早了点,呵呵)
傍美定律:战后新兴国家的成功秘诀
辉格
2008年1月31日
1. 什么是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二战以后,大部分前殖民地国家、传统社会、部落地区都经历了显著的政治和社会变迁,打着各式旗号的党派、组织、政客、将军轮番登场,虽然各有所谋各怀鬼胎,但其中有一个共同指向却是清晰的:建立富裕而稳定的现代国家。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些努力在一些国家成功了(就上述指向而言),但在多数国家却失败了。在成功的地方,诞生了像韩国、新加坡、以色列这样的新兴富裕国家,而在失败的地方,留下了贫困、战乱、饥荒和暴政。
作为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的一个永恒主题,现代化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观察和研究,对于哪些因素影响着它的成败,有各种不同看法,下面一些因素是经常被提及的:
民主制度:是否(或多大程度上,下同)建立基于普遍选举和党派轮替的民主制度。
法律制度:是否建立保障人身和财产自由的法律制度。
政府效率:是否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和文官系统。
权力结构:是否形成相互制衡的多元权力结构。
政治传统:是否存在有效表达各方利益的政治组织,以及它们达成妥协与合作的能力和习惯。
殖民地历史:是否具有英美的长期殖民或托管统治历史。
宗教传统:是否存在拥有大量信众的、与权力相分离的、成熟而温和的宗教,尤其是基督教。
文化传统:是否接受西方文化,特别是英语文化。
贸易条件:是否执行开放的贸易政策,以及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机会。
被提及的因素还有很多,但除上列各条之外的因素,在我看来要么是无关紧要的,要么只是其它因素的结果,所以没有必要加以罗列。
我承认,所有上面这些因素都是重要的,并且的确在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起了作用。但是,一套理论如果涉及的变量太多,而每个变量在方程中(more...)
垄断意味着高工资?
辉格 2008年1月15日
最近,有关中石化要涨工资的传闻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这似乎又一次证实了人们的一个印象:垄断总是和高工资联系在一起。
是的,从电力、移动、石油,到新华书店、电视台和火葬场,垄断企业总是让人垂涎和眼红,这从年轻人求职和择偶的倾向中就不难看出。
乍一看,似乎顺理成章:垄断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那里的员工自然也多少沾点光。但如果仔细想想,这里的逻辑其实有问题:获得垄断利润的是企业,它为什么要拿出来分给员工?要知道工资是成本的一部分,而企业追求的是利润,多发工资就是减少利润。更令人惊奇的是,如果我们用通常的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与竞争性企业(more...)
悖论还是常识?
——评《北大课题组宿迁医改调研报告》
辉格
2006年6月28日
http://www.vankeweekly.com/bbs/?p=611801
李玲教授在他的报告中对“宿迁医改”作出了这样的评判:“‘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反而加重,潜在医疗卫生问题令人担忧。”那么,李教授和他的课题组通过调查,究竟获得了哪些事实和数据?他们针对这些事实作出了怎样的分析和推理?又如何证明了这些事实支持了他们的结论?
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1. “负担加重”从何说起?
《报告》直截了当地把是否解决“看病贵”问题,或者医疗负担的轻重,作为判断医改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这为我们的讨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很明显,看病贵还是便宜,医疗负担轻还是重,是一个比较的结果,可以是局部和全部的比较:医疗费用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多少?在同等收入水平中是高还是低?也可以是横向的比较:在宿迁看病徐州看病贵还是便宜?还可以是纵向的比较:同样的病,在2005年看比在1999年贵还是便宜?(当然要扣除物价因素)。
我原本希望在《报告》中看到许多有关的数据,来回答这一系列(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