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whigzhou: 【刚刚为一篇译文写了按语,猜猜文章主题是什么】:假设你知道自己即将进入植物人状态,你银行账户里有1000亿美元,你希望自己的生命能维持下去,直到某种新医疗手段能将你复苏(如果届时你的遗产尚未耗尽的话),现在你的律师为你准备了两份遗嘱,这两份遗嘱都旨在用你的遗产设立一个信托,用于维持你的生命并在条件允许时尝试复苏,差别是,第一份选择某个非洲政府为遗嘱执行人,并规定它不得从中获取任何利益,第二份则选择五个自然人为遗嘱执行人,规定他们在你生命延续期内可以获取信托资本的全部额外收益(即扣除生命维持成本后),只要他们确保不动用其中的100亿美元复苏储备金,而一旦你的生命体征消失,他们必须将剩下的资产全额捐给某个你指定的公益基金,你会选择哪份遗嘱?
@whigzhou: 问题可以描述为:如何在你丧失意志前找到几个特别特别特别关心你死活并且拥有足够资源而为此做点什么的人(或机构)。可以设想第三份遗嘱:让全世界所有有兴趣的人来参加一场比赛,排着队喊『我爱你』,比谁喊得响,喊得最响的五个人成为遗嘱执行人。(别笑哦,这个方案一点也不unrealistic)
@whigzhou: 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合约设计问题,因为只要挑选的执行人足够年轻且健康,就无须花太多心思去考虑接班问题,如果把植物人换成冷冻人,并假定它有望保存数百年,那就转变成组织制度设计问题了
@whigzhou: 丹内特在《达尔文的危险观念》第14章第4节『Safe Passage to the Future』中曾讨论过冷冻人问题,不过他考虑的是智能有机体的设计问题,我倒觉得把它转变为制度设计问题更有意思
相关文章
标签: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