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侯拜爵的神仙们
辉格
2016年12月11日
中国民间信仰以其神仙繁多而著称,宋代仅湖州一地的寺观祠庙里供奉的神祗,有史料可查者即有92个,扣除名号重复者,还有50多个,粗略估算,全国各地的神祗数量大约介于乡镇数和村庄数之间,看来古代中国人『积极造神,见神即拜』的名声并非虚浪。
如此多神仙得到敬拜,还要归功于神仙来源的多样化,和大众在神仙制造方式上的创造性;早期神祗来源大致和其他文化相仿,比如司掌某种自然力的自然神,或者被认定为某一族群共同祖先的始祖神,然而自中古以降,一种新型神祗开始大量涌现。
这些新神都是不久前还生活于人世的真实人物,因某种显赫成就或奇特经历而被认为拥有神力;认定神力的入门标准很低——担任过高官,参加过某次战役,遭受过冤屈,或者离奇死亡——总之,任何在大众眼里有点特别的地方都可以让他们获得候选资格,但真正确立其神灵地位的,是『灵验』事迹,即有人在向他祈求佑助时得偿所愿。
在《变迁之神》一书中,人类学家韩森考察了此类神祗的兴起,发现其数量在宋代经历了爆发性增长,而之所以神界能容得下如此规模的神口增长,是因为他们都是地方性的,其神力作用半径不过数十里,各地若想有神可求,就得自己造一个,而同时,造神逻辑本身确保了新神的供给:灵验的随机性意味着总是不断会有旧神失宠,新神崛起。
有趣的是,帝国朝廷对这场民间造神运动颇为热心,从11世纪初起,宋廷便挑选一些信众认可度较高的地方神祗予以官方承认,编入祀典,许多还授予官爵名号,拨给公款用于立碑修庙;一旦某神获得这样的官方地位,地方官便有责任定期组织祭祀敬拜活动,甚至提供财政和劳役支持。
韩森注意到,从1075年起,为地方神仙封授官爵的做法大面积铺开,并在此后成为政府的一项常规职能,其规模甚大,每年封授数十位神仙,每次封授都要经历一个繁杂的流程,涉及尚书省、礼部和太常寺的众多衙门,还有地方政府的两轮灵验性查证,那么,朝廷为何要花费大量行政与财政资源来做这样一件看起来没有实际功效的事情呢?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最好将它和帝国的另一项重要制度——科举——对照着看;表面上,科举只是为帝国选拔官员的(它也确实有这功能),但实际上,它最重要的功能是为全民提供一部开放、全面覆盖且贯通到底的社会上升阶梯,而在此之前,上升通道往往为数十个门阀豪族所垄断,其他人只能凭借战功、偶然的恩宠、内乱造成的重新洗牌等非经常性机会来谋求晋身。
科举的这一功能对赢取精英阶层的广泛效忠从而强化帝国权力起着极为根本的作用,它让人口中最富有、最有才智、最有野心的那些人将其视为实现抱负的好机会,而假如没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很可能去支持其他潜在的权力中心,或者以官方所不愿看到的方式施展抱负,因而对帝国权力构成威胁。
科举也是推行官方价值体系和历史叙事的工具,求取功名者心甘情愿接受和传播官方说辞,而一旦取得功名便成为这一体系的既得利益者因而有足够动机去维护它,并将其渗透植入到他们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家族传统和地方文化中。
虽然只有百分之几的成年男性参与科举,取得功名者更少,但无论是巩固还是颠覆帝国权力基础,这都是最有能量的一群人,而且,科举功名带来的权力、财富、士绅特权,甚至仅仅是读写能力,都会将他们置于家族和地方社区的领袖地位,因而笼络他们就笼络了他们所在的家族和地方。
从唐代起,帝国通过封授土司对未归化地区实施羁縻政策,科举与士绅特权的结合,其实就是对政治结构中帝权难以直接通达的部分实施羁縻,通过士绅羁縻家族与地方,类似的,为地方神仙封授官爵,则是对民间信仰与崇拜活动的羁縻。
之所以神仙也需要羁縻,是因为,对于世俗权力,神是个危险的存在,每个神灵名下都可能凝聚起一套价值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乃至行动纲领,其中每一样都可能与官方版本相冲突,都有潜力在权力竞争中成为敌方的动员与组织基础,特别是当它们被一个独立的僧侣团体所控制时,就更危险了。
凭借封授制度,朝廷有机会对神祗进行筛选、约束、引导、改造和控制,很明显,他们会竭力排除最危险的那些神,比如有着另一套行为准则的道德神,或一神教中极具动员力的排他性神,或有着现成经典因而其合法性可能被僧侣组织掌握的神,还有附带着行动纲领的弥赛亚,而最合他们胃口的,将是那些不具有全国性动员能力的地方神,以及能够提供现世佑助却又毫无道德要求的功利神,或许并非巧合的是,后两种恰是此后中国最流行的神灵。
羁縻嚼烂 @ 2017-01-10, 16:14
股市似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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