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彼得与使徒时代
这个时代其实还没有基督教,耶稣的使徒们都自视为犹太教徒,秉持犹太信仰,遵守犹太律法,唯一特殊之处是,他们宣称耶稣就是期盼已久的弥赛亚,犹太人的弥赛亚。
所以,当时使徒们传福音(所谓福音就是弥赛亚降临了)的对象,仅限于犹太人。
这些使徒大多是耶稣的家人、门徒或族人,其中的彼得被认为是他们的领袖,后来被罗马教会追认为首任教皇,他们传教的范围主要是罗马帝国境内的犹太人社区。
3)保罗与普世化
其实保罗才是基督教的真正创建者,他把这个教派从犹太教里拉了出来,最终完成了普世化改造:他放弃了摩西律法和传统犹太仪式,抛弃了旧约首五卷(Torah),并开始向非犹太人(Gentiles)传教,并且皈依者不必再成为犹太人——意味着他们无须遵守犹太戒律(比如食物禁忌)。
Catholic Church被翻译成天主教会,实在是很糟糕,Catholic这个希腊词的意思大致相当于universal,有些作者将Catholic Church翻译为普世教会,很贴切。
4)一神教
现在对一神教(Monotheism)信仰的理解一般是:只存在一个神,通常他是全知全能的,是创世者和造物主,是“终极因”,是第一推动,等等,不承认有其它神存在;相对于多神教和万物有灵论,这通常被认为是更高级的信仰。
确实,我也认为如此理解的一神教是更高级的,因为它不像万物有灵论那样,在每个引起困惑的地方贴上一张速效膏药,迅速阻断思考和追问;实际上,只要把唯一神解读成一个性情稳定的造物主,它和“自然”是等价的,如果你不把这个造物主想象成性情乖张多变、爱多管闲事的主,那这种信仰与科学是完全兼容的,所谓探索自然,和探索上帝的行事方式,不过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说法而已。
不过,犹太教和早期基督教的所谓一神,不是这个意思,它其实是承认多神存在的,只不过别的神都不能拜,只能拜自己的那个,为啥呢?因为犹太人自己那个神(耶和华)很小气,爱吃醋,且脾气暴躁,手段狠毒,你去拜了别的神,他就要发火乃至发飙,让你死得很惨。
犹太和基督教的所谓摧毁偶像,也是摧毁其他偶像,耶和华的偶像是可以供奉的,基督徒也供奉耶稣的偶像,所以就弄出二性论和三位一体之类的信条来自圆其说,意思是耶稣兼具上帝之神性与人类之凡性,所以拜耶稣等同于拜上帝,不算犯十诫。
认识到这一点是重要的,从中可以体会到早期基督教扩张时的冲突之剧烈,对于非犹太传教对象,基督教传教者要告诉他们的,不是:你跟的那个其实不是你亲爹,你亲爹在这儿哪,快来吧;而是:你亲爹不好,将来也不会对你好,我们这个爹好,快来认他做爹吧,他会带你去天堂;显然,后一种说辞的攻击性要强得多,所以,早期基督徒所到之处,冲突都很剧烈,几乎是传到哪儿架就打到哪儿,传教者都需要非常狂热才行,不过,或许正因如此,基督教的传播力才特别强大,也未可知。
直到后来,诸神都被灭的差不多了,再加上经院哲学家们的理论建构,一神的意思才慢慢变成现在这样,但实际上也并不彻底,撒旦、魔鬼、死神、小精灵,都保留了他们的位置;而且,据弗雷泽在《金枝》中的研究,许多异教的神(连同许多异教的节日和风俗),都被教会重新包装成了基督教的圣徒,从而在新的信仰体系中保留了下来。
这种包装实际上是早期传教士在为了传教成功而做出的妥协,以此克服异教民众的强烈抵制;农民的信仰其实都差不多,去中国南方农村看看就知道,什么教到了农村都变成万物有灵崇拜,他们才不关心什么教义哲理,只要有神仙保佑我风调雨顺多子多福就行,基督教在欧洲农村也差不多。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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