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文#Y2:打狼不必忌狗

打狼不必忌狗
辉格
2012年3月29日

本月中旬,山东枣庄在六天内连续发生了七起灰狼伤人事件,其中一次造成一位妇女死亡,一个上学途中的孩子重伤;幸好,伤人的那头狼在经过警方的艰难追捕后最终被击毙;期间,当地警方显然提高了防狼警惕,并因此而围捕了几只流浪在外的、外观与狼较为相似的家犬,捕捉过程也不可避免的对它们造成了一些伤害。

奇怪的是,此后媒体的采访报道和网友们的评论,焦点都迅速聚集到了对警方为何不能正确辨认灰狼和哈士奇的质疑之上,有人在讨论或传授辨别灰狼和哈士奇的方法,更多的人则质疑警方是否有权以公共安全为由,在难以辨认的情况下伤害甚至击毙“疑似灰狼”,也有人对警方迟迟不肯承认错捕误杀表达不满,认为这是“放不下架子”。

可与此同时,我却看不到任何一家媒体,或任何一位“公共知识分子”,正在关切、调查和追问:那位被咬伤的孩子怎么样了?那位不幸丧生狼口的妇女的家人邻居现在感受如何?当地居民中是否仍弥漫着对灰狼的恐惧?那头狼到底是怎么出现在居民区的?是从养殖场逃逸的吗?是否加强了防范?是从远处山林偶然游荡而来?它所来自的那个种群是否膨胀了?这样的游荡是否会越来越频繁?甚至已在本地形成了野生种群?此类新种群的出现对居民构成了何种风险?如何防范?遭遇灰狼时应如何自保?——没有,完全看不到。

这真是咄咄怪事。当然,作为个人,选择关注哪个问题,都是无可厚非的,你大可以认为自己的宠物比别人的生命更重要,甚至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可是,假如整个社会在这样一个热门事件中,居然没有人关注生活在狼出没地区的人的安全,同时却有很多人在关心如何避免误伤流浪哈士奇,那我就想问问:这是怎么啦?难道这个社会的伦理氛围,已经被新近才蔓延到此的动物保护主义改造成了这副模样?

爱护动物的理念是值得赞赏的,这一赞赏乃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你在面对动物时都能表现的如此富有同情心,叫我怎么能怀疑你在对待旁人时会残忍无情呢?可是,假如你要把动物福利的优先级放到人的前面,那么上面的前提就不成立了,我非但要收回我的赞赏,还要提高对你的警惕,离你远一点,你的价值观让我感觉毛骨悚然。

不光要离你远一点,我还要尽我所能的阻止你的价值观成为主流,让我生活于其中的、我的安全和福祉端赖于它的伦理和法律体系免受它的影响,并且我也相信,尽管有了上面的咄咄怪事,我仍可找到足够多的同类来拒绝你的价值观,一旦他们看清你们这种动物保护主义背后并没有通常以为的那种对人的同情心,更没有将人视为至高无上的神圣原则,他们是会和我一样撤回赞许的。

当一个人口密集的居民区频频有野狼出没,并且造成了严重伤害时,警方当然应该尽力捕杀,此时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当地警察此前很少有机会遇见灰狼,而哈士奇与灰狼确实颇为相似,在已经抓到之后,从容而细致的观察下或许容易区分,但追捕过程中的视觉条件和时机要求都不容许从容而细致的观察,当场击毙或采用伤害性手段抓捕,都是无可厚非的。

更何况,让家养大型犬逃逸到野外,且没有为其佩戴项圈等显著标识,本身就是主人的过错,即便警方明知是家犬,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而加以捕杀,也很难说是错的,因为他们无从判断这些流浪犬是否患有狂犬病或其他恶性传染病,是否富有攻击性因而对居民构成威胁,逐个甄别的费用太高而无力承担,纳税人或许不愿意付这笔钱,而他们又提出了很高的公共安全要求,这时警方便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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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狼不必忌狗 辉格 2012年3月29日 本月中旬,山东枣庄在六天内连续发生了七起灰狼伤人事件,其中一次造成一位妇女死亡,一个上学途中的孩子重伤;幸好,伤人的那头狼在经过警方的艰难追捕后最终被击毙;期间,当地警方显然提高了防狼警惕,并因此而围捕了几只流浪在外的、外观与狼较为相似的家犬,捕捉过程也不可避免的对它们造成了一些伤害。 奇怪的是,此后媒体的采访报道和网友们的评论,焦点都迅速聚集到了对警方为何不能正确辨认灰狼和哈士奇的质疑之上,有人在讨论或传授辨别灰狼和哈士奇的方法,更多的人则质疑警方是否有权以公共安全为由,在难以辨认的情况下伤害甚至击毙“疑似灰狼”,也有人对警方迟迟不肯承认错捕误杀表达不满,认为这是“放不下架子”。 可与此同时,我却看不到任何一家媒体,或任何一位“公共知识分子”,正在关切、调查和追问:那位被咬伤的孩子怎么样了?那位不幸丧生狼口的妇女的家人邻居现在感受如何?当地居民中是否仍弥漫着对灰狼的恐惧?那头狼到底是怎么出现在居民区的?是从养殖场逃逸的吗?是否加强了防范?是从远处山林偶然游荡而来?它所来自的那个种群是否膨胀了?这样的游荡是否会越来越频繁?甚至已在本地形成了野生种群?此类新种群的出现对居民构成了何种风险?如何防范?遭遇灰狼时应如何自保?——没有,完全看不到。 这真是咄咄怪事。当然,作为个人,选择关注哪个问题,都是无可厚非的,你大可以认为自己的宠物比别人的生命更重要,甚至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可是,假如整个社会在这样一个热门事件中,居然没有人关注生活在狼出没地区的人的安全,同时却有很多人在关心如何避免误伤流浪哈士奇,那我就想问问:这是怎么啦?难道这个社会的伦理氛围,已经被新近才蔓延到此的动物保护主义改造成了这副模样? 爱护动物的理念是值得赞赏的,这一赞赏乃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你在面对动物时都能表现的如此富有同情心,叫我怎么能怀疑你在对待旁人时会残忍无情呢?可是,假如你要把动物福利的优先级放到人的前面,那么上面的前提就不成立了,我非但要收回我的赞赏,还要提高对你的警惕,离你远一点,你的价值观让我感觉毛骨悚然。 不光要离你远一点,我还要尽我所能的阻止你的价值观成为主流,让我生活于其中的、我的安全和福祉端赖于它的伦理和法律体系免受它的影响,并且我也相信,尽管有了上面的咄咄怪事,我仍可找到足够多的同类来拒绝你的价值观,一旦他们看清你们这种动物保护主义背后并没有通常以为的那种对人的同情心,更没有将人视为至高无上的神圣原则,他们是会和我一样撤回赞许的。 当一个人口密集的居民区频频有野狼出没,并且造成了严重伤害时,警方当然应该尽力捕杀,此时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当地警察此前很少有机会遇见灰狼,而哈士奇与灰狼确实颇为相似,在已经抓到之后,从容而细致的观察下或许容易区分,但追捕过程中的视觉条件和时机要求都不容许从容而细致的观察,当场击毙或采用伤害性手段抓捕,都是无可厚非的。 更何况,让家养大型犬逃逸到野外,且没有为其佩戴项圈等显著标识,本身就是主人的过错,即便警方明知是家犬,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而加以捕杀,也很难说是错的,因为他们无从判断这些流浪犬是否患有狂犬病或其他恶性传染病,是否富有攻击性因而对居民构成威胁,逐个甄别的费用太高而无力承担,纳税人或许不愿意付这笔钱,而他们又提出了很高的公共安全要求,这时警方便别无选择。  


已有16条评论

  1. fg @ 2012-03-30, 16:48

    对那些利益行政垄断地位,拿着铁饭碗高福利,而又不能提供好的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包括警方),在他们犯了错误之后,大众最好的发泄不满情绪的方式,就是嘲笑他们所犯的低级错误。
    这样的大众情绪,应该跟你所说的“动物保护主义无关”吧。
    你所提到的那些问题,事实上是对打狼这事有建设性的。(顺便说句,你说的是“求真”的话)
    不过,对一般媒体和公知来说,关注它们,貌似不如加入嘲笑队伍,在传播上对自己更有利。(他们说的是”求善“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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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我说的那些应有的追问,难道不也是求善吗?我质问的不是为何有人关心哈士奇,而是为何没人关心狼区居民,如果有比如2/3的报道是关于防狼的,1/3是关于哈士奇的,我就不会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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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至于是否动保主义造成了这个局面,我觉得是,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把灰狼换成花豹,它就不会与哈士奇或加菲猫混淆,是不是媒体就会去追问我提出的那些问题?这些不是很好的新闻题材吗?不是哈士奇把镜头抢了吗?没有动保主义,哈士奇会抢到镜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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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野火1984 @ 2012-03-30, 18:59

    对不起,我反对:http://www.douban.com/note/20755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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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对不起,我不是你幻觉中那个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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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火1984 回复:

    我只是用你幻觉的语句归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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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h 回复:

    呵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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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R @ 2012-03-30, 20:07

    同意FG的说法,这是大众对ZF的不满的一种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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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为什么他们没采用另一种发泄方式:指责政府怎么没控制好狼,让它把人给咬死了?或者效率怎么这么低,直到第七天才把狼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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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drick 回复:

    这种发泄对人不对事,对改善处境有害有益。
    在这件事上,警方是做了件好事的,理由博主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如果在他们做了好事的情况下仍吹毛求疵,横加指责,那么,你认为事情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吗?换你是被指责者,你会如指责者之所愿吗?你会不会认为反正里外不是人,干脆就一条道走下去?
    我认同你们的一些诉求,如果你们在提出这些诉求的同时能配合心灵成长,对别人多一些理解和善意的话,事情会顺利得多,因为他们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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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zt1 @ 2012-03-31, 11:05

    辉总提出的为什么没人关心村民的问题,其实在中国这个制度环境下发生并不奇怪
    而且比这更奇怪的事情都多次发生。举个例子某个国家在十多年前镇压了一个庞大的
    非法的非政府组织,虽然当局封锁了相关消息。但经过十几年的传播
    许多民众还是知道了这件事。不过这十几年中又有几个人在网络上表达过对该群体的关心呢
    即使是在那些要求政府保障人权的言论中,也没有几个人提及过该群体的遭遇
    而在日常话语中人们甚至嘲笑该群体,该群体甚至成了个有调侃意味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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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我觉得,大众对该群体从同情到反感的转变,是从他们的无孔不入的大规模信息渗透开始的,其中有些手段确实比较惹人讨厌,不过后来他们好像改变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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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3 回复:

    我觉得一个原因是因为很多人以为愚众是被洗脑的大多数,自己是清醒的一小撮,然而这个多少带点儿自我陶醉的定位被突然挑战和颠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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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t1 回复:

    该群体确实有一些非常规的宣传揭露方式,不过恐怕大多数人对他们长期受迫害的事实没什么疑问。考虑到某国政府的信息压制程度恐怕许多人对这种宣传方式也不会大惊小怪。关键可能在于这个国家大多数人在伦理标准上是比较功利性的。对某群体藏民疆民等与自己信仰思维方式政治观点,身份不同的群体往往缺乏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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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是啊,像我这种毫无良心的反福利主义者,厚颜无耻的美帝走狗,要是哪天被捏死了,估计也没多少人会同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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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野火1984 @ 2012-04-02, 21:18

    大多数社会都是世俗的、逐臭的、八卦的,任何时候明星八卦、社会笑话都比真实的生死更容易获得人们的关注。但不能因此就说那些更喜欢谈论八卦而不是农村人生死的公众就是把明星说句话看得比人的生命更重要。这已经是在上纲上线了。这是在使这个社会回归到时时保持深刻的恐怖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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