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6】
@whigzhou: 科举考试可能是整个帝国防腐设计最下功夫的制度了吧,许多细节安排在别处都是看不到的,也就难怪它会成为闱姓赌博的对象。
而且这些措施的成本很高,可以说不惜血本,比如每次乡试考官都是从京城派出(接到任命后五天内必须离京),风尘仆仆几个月,掐着时间在开考前几天赶到(到太早了怕有人上门),然后,为了完成封闭式阅卷,考官及其助手仆役几百号人被禁闭在贡院里整整一个多月,考卷还要让一大批抄工誊抄两份。
(more...)
【2020-12-06】
@whigzhou: 科举考试可能是整个帝国防腐设计最下功夫的制度了吧,许多细节安排在别处都是看不到的,也就难怪它会成为闱姓赌博的对象。
而且这些措施的成本很高,可以说不惜血本,比如每次乡试考官都是从京城派出(接到任命后五天内必须离京),风尘仆仆几个月,掐着时间在开考前几天赶到(到太早了怕有人上门),然后,为了完成封闭式阅卷,考官及其助手仆役几百号人被禁闭在贡院里整整一个多月,考卷还要让一大批抄工誊抄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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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whigzhou: 此#腐败#非那腐败,按规范用法,腐败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违背代理责任而为自己谋利的行为”,但中国官员并非处于这种地位,既不存在明确的委托人,他们也不是代理人,而是同一帮派的成员,帮派各级老大马仔之间的关系并非委托代理,而是(机会主义的)临时效忠/依附关系,一种特殊的合作互惠组织
@whigzhou: 所谓腐败,是这一合作互惠安排的一部分,变成“案件”的,只是其中因关(more...)
反腐败需要根本性制度变革
辉格
2013年1月25日
二十多年来,反腐败早已成了大小官员的口头禅,党政体系也横七竖八叠床架屋的设立了一个又一个反腐机构,但腐败却从未因此而减少,反而愈演愈烈,无孔不入;其实这样的结果当在意料之中,当前的腐败是系统性的,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制度基础,不改变这一基础,而仅仅针对腐败行为和个人,如扬汤止沸,自然不可得。
对腐败的制度基础,已有无数评论从各个侧面作出分析,较浅显的,是权力缺乏外部监督,实际上所有反腐政策,都是在同一个权力集团和利益共同体内,赋予一部分成员以新的权力,去监督约束另一部分成员,结果只是改变了腐败机会的分配而已,况且该集体所有成员都是腐败体制的受益者,(more...)
【2012-07-05】
@whigzhou: #饭文#新山寨模式有何不同? http://t.cn/zWqEhBF ……这一场面与多功能手机时代的山寨产业在某些方面颇为相似:厂商蜂拥,门槛低,解决方案成熟,机型多,开发周期短,制造商侧重于功能搭配和外观设计;而区别在于:核心资源从设计制造变为知名度和用户号召力,销售渠道从传统的分销网和门店……
@学经济家: 嗯。下篇写聚划算不?
@whigzhou: 和一般团购有何不同?没有就不写了,写过了
@平沙_Cong: 太多不同了,否则凭什么他能独占85%的市场份额?
@whigzhou: 那可未必,某些商业模式就注定走向一家独大结果,而决定谁独大的因素可能在该商业模式之外
@学经济家: 聚划算是淘宝下的一个团购平台,租值很高,刚爆出腐败丑闻,老总被刑拘。用竞价排(more...)
新闻操守只能靠媒体自律
辉格
2012年5月15日
按上月发出的通知,从本月15日起,新闻出版总署等三个政府机构将展开一场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行动,旨在清除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等新闻界的腐败现象;新闻腐败已泛滥多年,广为诟病,记者曾是一份体面而令人羡慕的职业,也颇具理想主义色彩,如今却早已鱼龙混杂、面目暧昧,甚至有点声名狼藉了。
人们都期待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不过由政府机构发动的治理整顿是否管用,却着实让人怀疑,类似的治理行动已有过多次,比如2000年和2003年,在中宣部号召下,也曾大张旗鼓整顿了一番,可是新闻腐败因这些(more...)
官商不明是体育腐败的温床
辉格
2010年12月6日
上周初,就在FIFA执委会投票决定2018世界杯主办地之前三天,BBC不顾英国政界和足球界多位大人物的劝阻,播出了记者詹宁斯对FIFA腐败内幕的调查报道;结果,正如劝阻者们所担忧的那样,原本呼声最高的英格兰在第一轮投票中便告出局;在另一场决定2022世界杯主办地的投票中,他的难兄难弟美国虽撑到最后一轮,最终也以大比分败落。
尽管我们还不能确定詹宁斯所揭露的事实是否存在,或者这背后还有多少黑幕,也无从知晓,BBC节目的播出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投票结(more...)
司法介入救不了中国足球
辉格
2010年1月21日
日前,国内足球联赛的假球丑闻有了突破性发展,警方专案组的侦讯对象,从裁判、球员教练、俱乐部官员,扩大到了足协高层官员,包括两位足协副主席和前裁判委员会主任,也就是此前一直在喊着抓贼的那些人。
对此,许多长久以来为足坛之肮脏黑暗而痛心、失望和疾呼的人士,都拍手称快甚至举杯相庆,在他们看来,期盼已久的司法介入终于有了实质性动作,而这样的介入对于打击黑幕、清理足坛,是必须的,而每一只黑手或脏手被抓住,当然都是值得庆幸的。
然而依我看,这杯庆功酒不仅喝的太早,而且喝错了;在导致腐化的激励机制改变之前,在保障透明诚信的(more...)
司法介入救不了中国足球
辉格
2010年1月21日
日前,国内足球联赛的假球丑闻有了突破性发展,警方专案组的侦讯对象,从裁判、球员教练、俱乐部官员,扩大到了足协高层官员,包括两位足协副主席和前裁判委员会主任,也就是此前一直在喊着抓贼的那些人。
对此,许多长久以来为足坛之肮脏黑暗而痛心、失望和疾呼的人士,都拍手称快甚至举杯相庆,在他们看来,期盼已久的司法介入终于有了实质性动作,而这样的介入对于打击黑幕、清理足坛,是必须的,而每一只黑手或脏手被抓住,当然都是值得庆幸的。
然而依我看,这杯庆功酒不仅喝的太早,而且喝错了;在导致腐化的激励机制改变之前,在保障透明诚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之前,外部司法介入丝毫无助于净化足坛;曾几何时,人们也为大贪官的落网而欢呼过,现在还有人会为此而兴奋吗?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对行政腐败的介入不可谓不深,力度不可谓不大,行政腐败因此而减少了吗?
足球联赛如同其他市场组织一样,是各方在某些规则之下参与构建的合作体系,这一体系无论是人为设计的还是自发形成的,必须为参与者提供遵守规则的激励,和各方都愿意服从的约束和仲裁机制;这样的组织才是可以自我维系的,而非时时处处靠外力强行支撑和推动的。
外力充其量只能对某些偶发的、局部的障碍做些调节、干预和修补;这就像一个人能活着,他的几大生理系统必须有起码的维持自我运转的能力,否则,再高明的医生也没办法把一堆火腿肉捏成个大活人;遗憾的是,国内联赛正是这样一堆火腿肉。
源自西方的俱乐部和联赛体制,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组织,俱乐部是联赛的真正主人,他们有着平等的机会参与规则制订、重大决策和利益分配,而联赛组织运营方充其量只是俱乐部合作组织所雇佣的经理团队而已,其人选、绩效和收支都受组织成员的控制和监督。
在公司里,若想让一位核心员工克制短期行为,最大程度的将个人目标与企业利益相一致,主动遵守组织规则,最有效的办法是让他成为股东,拥有对决策有影响力的股份;这不仅是分红激励的问题,更是一个能动性激励问题。
一个人对于他能够影响的组织,和他只能被动接受其规则、条件和结果的组织,其态度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后者,他只会考虑“我能从中得到什么?”,而对前者,他还会考虑“我能把它做成什么?”,要知道,许多人为了把某个东西做成他希望的那个样子,是甘愿倒贴钱的。
相反,若组织成员没有机会影响规则和决策,他便会倾向于短期利益和机会主义;这个原理,同样适用于公司以外的组织,也正是该原理,使得大规模组织难以建立,拥有海量员工的大公司,要么其大部分岗位只需要短期激励和简易控制机制,要么采用多层次松散组织,每个分支拥有独立的规则体系和发展目标。
俱乐部联合会这种基于共同价值偏好的合作组织,对于为成员提供能动性激励,提出了高得多的要求,因而也普遍采用均分股份的方式,并将规模限制得很小,以确保成员的主人感。
然而,国内联赛体制仅仅模仿了形式和符号,作为组织运营者的足协,不是各俱乐部自下而上组织起来的,而是一个外部官方机构,是一把无法被其成员所撼动的铁交椅,并对整个组织的规则、决策和运营拥有不受任何内部制约和审查的权力。
而同时,甚至许多俱乐部也不是独立的,而是依附或受控于当地体委的附庸机构,许多投资者只是为了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而投资足球,并没有长期投身足球事业的理想和意愿;如吉利等真正具有足球热情的企业早就不堪肮脏而退出了。
这一点,从足球黑幕的发展过程也很容易看出,我们只听到足协官员在一次次严肃宣示、厉声责问、高喊抓贼,却从来没听说过那些本应是主人的俱乐部追问足协官员的责任,更看不到这些官员被传唤到各俱乐部所召集的听证会上回答质疑,相反,这些俱乐部只有点头哈腰噤若寒蝉的份。
现在,对他们的质问和审查终于来了,可惜,那只是来自比他们更大的官而已,这完全于事无补,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问责监督会有什么结果,人们都已经见过了。
(按:这是篇命题作文,我并不太愿意写这种题目,所以质量也就能不保证了)
财产申报是低成本的廉政制度
辉格
2009年3月2日
近日,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网民提问时,肯定了官员财产申报作为一种反腐败制度的价值,并确认了政府正在为建立这一制度而积极准备。此前,在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在当地纪委的推动下,已先后开始了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的初步尝试。财产申报制度,18世纪起源于瑞典,1883年被英国议会采用后,便逐渐风行于各发达国家,东亚各国在完成现代化转型之后,也多予仿效。在现代化进程中,(more...)
(按:这是篇命题作文,我并不太愿意写这种题目,所以质量也就能不保证了)
财产申报是低成本的廉政制度
辉格
2009年3月2日
近日,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网民提问时,肯定了官员财产申报作为一种反腐败制度的价值,并确认了政府正在为建立这一制度而积极准备。此前,在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在当地纪委的推动下,已先后开始了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的初步尝试。财产申报制度,18世纪起源于瑞典,1883年被英国议会采用后,便逐渐风行于各发达国家,东亚各国在完成现代化转型之后,也多予仿效。在现代化进程中,各国在选择政体、法律体系、选举和代议结构等方面存在诸多分歧和差异,但在财产申报制度上,却少有异议,心存忌惮的既得利益者尽管在行动上会设法拖延和抵拒,但还不至于公开反对;确实,在这一点上,很难找出拿得上台面的理由,不像其他问题上,可以在堂皇的主义、民族和公益等旗号掩盖下夹杂私利。
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能在各国无异议的成为通行制度,除了因为反对者提不出体面的反对理由,更因为它的确是一种高效而低成本的廉政机制;与其他反腐制度相比,它有效的借助了官员的自我约束和知情者与公众的舆论约束,可以大大节省政府为廉政而建立庞大的监督、调查和执行机构所带来的高额行政费用。
腐败的存在基础是权力的寻租,当某些有利可图的事情受到管制而形成准入门槛时,把守这些门槛的权力行使者便有了私自出售门票而牟利的机会。财产申报制本身并不能消除腐败的这一基础,但它会大幅提高寻租行为各个环节的难度和成本。首先,租金只能以十分隐秘方式的支付,通俗地说,必须经过十分有效的洗钱工具来洗白;但洗钱是有成本的,高级洗钱工具成本相当高,当这一成本超出寻租所得时,这些寻租活动就不可能继续了。其次,即使被洗白的钱,当事官员也无法在自己的账户上持有,这一点是中国干部体系的封闭性所造就的特殊之处,中国官员的履历大多很单纯,很少在商界和政界来回流动,其根正苗红的出身也很难为巨额财产提供解释,不像美国,一朝天子一朝臣,议员和部长中都不乏理直气壮的亿万富翁。
因为寻租所得即使洗白也无法公开持有和花费,结果是,这些收入不可能被用于其本人在任期结束之前的日常消费,如此形成的被迫储蓄,降低了这些收入对当事官员的价值,它不能即时满足其消费和炫耀的欲望;这些储蓄,因为必须通过代理人进行,不仅风险很高,而且利率很可能是负的——你必须补偿代理人的风险和费用。最后,当他们或他们的子女终于能享用到这些收入时,还必须转移到一个安全无忧的环境中:移居、出国、甚至外逃,但这些并非低端贪官所能负担。
上述各点加起来,对于那些中低级别官员中的腐败行为,其打击将是毁灭性的。试想,假如我是某个不发达地区的一位具备腐败潜质的中低级官员,本地没有企业可以为我的奢侈消费买单,或者即使有也轮不到我,仅有的机会是在每年几次的行业检查和整顿中收几笔贿赂;这些几万几万的钱我不能买车买房买名表——这些曾是我做个小官所获得满足感的主要内容,也远不足以雇人在国内外注册几家公司做关联交易,现在只能存在侄子的账上,少不了被他讹一笔,冒着通货膨胀的风险等到儿子长大或自己退休后终于可以在陌生的地方悄悄把它花出去。冒着大风险等待十几二十年后享用一笔大为缩水了的收入,是否还值得?
财产申报制所带来的透明度,一方面把腐败行为赶入黑暗而高成本的地下状态,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纪检机关纵容包庇的难度,因为事先公开的信息让纵容包庇的责任更清晰了,以前可以装作没看见的现在无法假装了。这一制度,虽然不会消除腐败存在的基础,但因为提高了寻租各环节的成本,会大幅压低寻租市场的供需水平,从而减少腐败行为。无疑,这是值得期待的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