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马里的法律

我打算翻译几个维基词条,我觉得这可能是种不错的方式,呼吁有志老中青年一起来参与,也向已经翻译过心理学词条的老摇致敬。

下面是“索马里”词条的法律子条目,初次尝试,手脚还不太利索,欢迎指正:


法律

主条目:Xeer

索马里的法律结构分为三个系统:民法,宗教法,和传统习惯法。

[编辑]民法

在索马里正规司法系统随莫哈梅·西亚德·巴雷政权倒台而崩溃之后,它已得到重建,并由诸如邦特兰索马里兰等自治大区的地区政府实施。对于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TFG),一个新的司法结构已经由各种国际协商而得以构建。

尽管有着显著的政治差异,所有这些政权有着类似的司法结构,其中多半以此前的索马里政府司法系统为基础,其相似性包括:[7]

  • 一个确认伊斯兰教法优先地位的宪章,尽管在实践中教法仅主要应用于诸如婚姻、继承和民事争端。
  • 上述宪章并保障按普世标准尊重所有法律主体人权,并保证由一个司法委员会来确保司法独立。
  • 一个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按地区设立的初审法院的三级司法系统。
  • 推翻巴雷政权的政变发生之前生效的文人政府的法律,直至被修改之前依然有效。

[编辑]伊斯兰教法(Shari’a)

传统上,伊斯兰教法在索马里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理论上,在每部索马里宪法中,它都是全部国家立法的基础,但实际上,它仅应用于涉及诸如婚姻、继承和家庭事务的普通民事案件,这一情况在内战开始之后有所改变,在那之后一些新的教法法庭开始涌现于贯穿全国的许多城市和城镇。[7]

这些新教法法庭提供三项职能:

  • 对刑事和民事案件作出裁决;
  • 组织民兵抓捕罪犯;
  • 监禁被定罪者。

这些教法法庭,虽然作为一个集合结构简单,但各自却表现出一种传统的层次结构,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四位法官。一个向法院汇报的警察机构负责执行法官们的裁决,但同时也协助平息社区争端和抓捕嫌犯。另外,法庭还管理着关押罪犯的拘留中心。一个独立的财政委员会被赋予征收和管理税收的任务,这些税负由地方权力分配给地区内商人。[7]

2009年3月,新建立的索马里联合政府宣布将把教法作为国家正式司法系统加以实施。[8]

[编辑]Xeer法

数世纪来,索马里人实践着一种被称为“Xeer”的习惯法,Xeer是一种多中心法律系统,其中不存在一个垄断代理机构来决定法律应该是什么或法律应如何被阐释。

Xeer法系据信是约于7世纪产生于非洲之角的独特产物,没有证据显示它是在别处发展起来,或曾受外来司法系统重大影响,索马里语中的法律术语中缺乏外来词汇这一事实,也印证了Xeer是真正的本土产物。[9]

Xeer法系并已在各种法律职能上出现了确切的专业化分工,你能从中识别出法官(odayal)、法理家(xeer boggeyaal)、侦探(guurtiyaal)、律师(garxajiyaal)、证人(murkhaatiyal)和警官(waranle)。[10]

Xeer由少量不可改变的基础原则所限定,类似于国际法中的断然规范(jus cogens):[7]

  • 为诽谤、偷窃、身体伤害、强奸和致死支付赔偿金(Diyya),对亲属的这些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确保氏族间良好关系,包括公正对待妇女、通过和平使者善意协商、善待受保护成员(如孩子、妇女、虔信者、诗人、客人等)。
  • 家庭义务,诸如应付的嫁妆、对私奔的制裁等。
  • 涉及牧地、水源和其它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则。
  • 为已婚女眷和新婚夫妇提供资助。
  • 向穷人捐赠牲口和其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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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主条目:Xeer

索马里的法律结构分为三个系统:民法,宗教法,和传统习惯法。

[编辑]民法

在索马里正规司法系统随莫哈梅·西亚德·巴雷政权倒台而崩溃之后,它已得到重建,并由诸如邦特兰索马里兰等自治大区的地区政府实施。对于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TFG),一个新的司法结构已经由各种国际协商而得以构建。

尽管有着显著的政治差异,所有这些政权有着类似的司法结构,其中多半以此前的索马里政府司法系统为基础,其相似性包括:[7]

  • 一个确认伊斯兰教法优先地位的宪章,尽管在实践中教法仅主要应用于诸如婚姻、继承和民事争端。
  • 上述宪章并保障按普世标准尊重所有法律主体人权,并保证由一个司法委员会来确保司法独立。
  • 一个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按地区设立的初审法院的三级司法系统。
  • 推翻巴雷政权的政变发生之前生效的文人政府的法律,直至被修改之前依然有效。

[编辑]伊斯兰教法(Shari'a)

传统上,伊斯兰教法在索马里社会扮演着重要角色。理论上,在每部索马里宪法中,它都是全部国家立法的基础,但实际上,它仅应用于涉及诸如婚姻、继承和家庭事务的普通民事案件,这一情况在内战开始之后有所改变,在那之后一些新的教法法庭开始涌现于贯穿全国的许多城市和城镇。[7]

这些新教法法庭提供三项职能:

  • 对刑事和民事案件作出裁决;
  • 组织民兵抓捕罪犯;
  • 监禁被定罪者。

这些教法法庭,虽然作为一个集合结构简单,但各自却表现出一种传统的层次结构,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四位法官。一个向法院汇报的警察机构负责执行法官们的裁决,但同时也协助平息社区争端和抓捕嫌犯。另外,法庭还管理着关押罪犯的拘留中心。一个独立的财政委员会被赋予征收和管理税收的任务,这些税负由地方权力分配给地区内商人。[7]

2009年3月,新建立的索马里联合政府宣布将把教法作为国家正式司法系统加以实施。[8]

[编辑]Xeer法

数世纪来,索马里人实践着一种被称为“Xeer”的习惯法,Xeer是一种多中心法律系统,其中不存在一个垄断代理机构来决定法律应该是什么或法律应如何被阐释。

Xeer法系据信是约于7世纪产生于非洲之角的独特产物,没有证据显示它是在别处发展起来,或曾受外来司法系统重大影响,索马里语中的法律术语中缺乏外来词汇这一事实,也印证了Xeer是真正的本土产物。[9]

Xeer法系并已在各种法律职能上出现了确切的专业化分工,你能从中识别出法官(odayal)、法理家(xeer boggeyaal)、侦探(guurtiyaal)、律师(garxajiyaal)、证人(murkhaatiyal)和警官(waranle)。[10]

Xeer由少量不可改变的基础原则所限定,类似于国际法中的断然规范(jus cogens):[7]

  • 为诽谤、偷窃、身体伤害、强奸和致死支付赔偿金(Diyya),对亲属的这些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确保氏族间良好关系,包括公正对待妇女、通过和平使者善意协商、善待受保护成员(如孩子、妇女、虔信者、诗人、客人等)。
  • 家庭义务,诸如应付的嫁妆、对私奔的制裁等。
  • 涉及牧地、水源和其它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则。
  • 为已婚女眷和新婚夫妇提供资助。
  • 向穷人捐赠牲口和其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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