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保健品厂商一样,记者们总是热衷于使用一些偶尔从专家嘴里听来,自己却不太弄得明白的高深术语,诸如博弈,囚徒困境,自私基因,悖论,伪命题……,在众多此类术语中,『市场失灵』是颇受欢迎的一个,大概是因为它有着恰到好处的似懂非懂性——既显得足够高深,又不至于完全不知所云,很适合为进一步的社会批评、政策呼吁,乃至道义铁肩的展示做铺垫。
那么,当人们说市场失灵时,所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呢?在经济学家那里,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是指一组特定的经济现象,它们大多在本书各章中得到了讨论,包括:因所有权缺失而导致的公地悲剧,因搭便车问题而造成的公共品供给不足(第1、2章),外部性带来的无效率(第3章),因资产特化和网络效应而造成的低水平均衡(或者叫路径锁入,第4、5、6章),因单方面资产特化而造成的合约套牢(第7、8章),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柠檬市场或委托代理无效(第9章),因掠夺性定价、网络效应或先行优势而造成的自然垄断(第10、11、12章),由非理性行为导致的价格泡沫(第13章)。
何以将这些十分不同的现象归为一类?理由并不明确,常见的说法是,它们都偏离了帕累托最优,即存在帕累托优化的余地,但实际上,其中大部分跟帕累托最优无关,比如旨在消除外部性的庇古税,被征税者的福利显然减损了,所以即便我们接受基数效用论,也充其量只能在理论上实现庇古优化,而非帕累托优化,类似的,即便我们相信某种外力能够将市场从低水平均衡中拉出,或避免合约套牢,或打破自然垄断,结果也只是改进了消费者和部分生产者的福利,而低水平均衡中的特化资产持有者、合约套牢中的讹诈者、自然垄断厂商的利益,无疑都减损了,因而这些改变都不是帕累托优化。
此外,正如各章作者所指出,经济学家基于这些现象所构造的模型在理论上是否成立,它们在现实世界中有多普遍,其影响有多重要,都是相当可疑的,而那些长久以来被视为这组模型之经典案例,被广为援引和传播的故事,则多半只是信口捏造或以讹传讹,对此,本书各章已有详尽论述。
不过,无论理论地位是否脆弱,现实重要性多么可疑,当经济学家说市场失灵时,他们的意思至少是明确的,相比之下,在非专业场合,这个词的用法就变得极为狂野,我在这里打算重点讨论的,正是这一状况;还是让我从语言分析开始吧。
假如我们发现某人未能完成某项视觉任务,并说:“视觉系统失灵”——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这句话的语义太含混了,有太多种可能的解读:
1)此人的(原本好好的)视觉系统此时此刻失灵了。或许是某种疾病(比如视网膜动脉栓塞)发作让他暂时失明;
2)此人的视觉系统向来不灵。或许他是个盲人,或者色盲,或者深度近视,等等;
3)人类的视觉系统不灵。双眼布局造成的视野局限让人类无法(像毛驴那样)完成要求视野角度超过180度的任务,分辨率局限也让我们无法像老鹰那样看清那么远的东西;
4)脊椎动物的视觉不灵。脊椎动物视觉系统的结构缺陷造成的盲点,让我们无法完成某些特殊的视觉任务;
5)无论何种视觉系统都不灵,或,视觉系统这种东西就是不灵。比如视觉系统的定向性令它无法像听觉或嗅觉系统那样随时接收处理来自任意方向的信号,而且光信号绕开障碍物的能力也极差。
类似的,当有人说市场不灵时,其言下之意可能是:
1)这个市场本来有着某种功能,但这个市场的这一功能此时此地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表现出来,或表现不佳,一定是某种缺陷、状况或外力导致了其功能障碍,就像视网膜动脉栓塞发作时,或眼球长时间受压迫之后,出现的视觉障碍;
2)这个经济体的市场缺乏某些典型市场都有的功能,或者虽有却表现不佳,比如希腊的市场相比美国的市场,表现十分不同,就像色盲患者的视觉障碍;
3)相比其他类型的市场,这种类型的市场缺乏某些功能,或者虽有却表现不佳,比如有着中央银行、价格管制、福利制度或最低工资法的市场,和没有这些制度的市场相比,表现十分不同,就像人眼和驴眼或鹰眼的不同,脊椎动物眼睛和乌贼眼睛的不同;
4)相比人类组织协调其经济活动的其他系统(比如熟人互惠,效忠/庇护网络,封建系统,行政管制,中央计划),无论何种市场都缺乏某些功能,或者虽有却表现不佳,就像眼睛的定向性局限和频宽局限。
重要的不是这些可能性是否存在——对应失灵之不同含义的案例,在现实中或许都可以找到——,而是人们在谈论市场失灵时,总是将这些含义不加区别的混为一谈,当所描述的情况只能支持一种含义时,谈论者试图传达的,听众所领会到的,却是另一种含义,看到某个经济体的市场某时某刻在某件事情上有某项功能表现不佳,就轻易得出“(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不行,得试试其他系统(往往是指政府)”的结论。
想象一下,假如我们在谈论眼睛时也这么做,会有多荒唐:因为某人午休打瞌睡时手臂压迫眼球导致20分钟内无法阅读,就说他是个瞎子,发现有些人是色盲,就说人类视觉系统的颜色分辨力实在糟糕,听说存在盲点、视野局限、定向性问题,就宣称视觉比起嗅觉来简直弱爆了。
还有比这些更狂野的用法,有些人在说市场失灵时,首先暗自为它指派了一项来路不明的任务,然后指责它未能完成:市场没能让所有人脱贫致富,让人人变得积极乐观、心想事成、幸福感十足,让坏人从世间消失,再也没有纠纷、冲突、天灾、事故和疾病,创造出零污染没成本且人人喜爱的梦幻能源……可是凭什么市场必须要有这些功能呢?
让我们看几个具体例子吧,在下文将谈论的一些事情中[1],对市场失灵的惊呼声不绝于耳,然而惊呼者从来没有说清楚,失灵的究竟是某个特定市场,或是某类市场,还是任何或全部市场,更没有讨论过它们各自可能引出的政策含义有何不同。
为何私人企业在某些产业表现如此糟糕?[2]
2011年4月,云南玉溪一家幼儿园,一位儿童因异物阻塞气管窒息,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园主竟伙同雇员偷偷将尸体埋到山上。
此事令舆论一时哗然,如同往常一样,记者们也迅速找出了事件中的污点:这所幼儿园是民营的,且属非法办学,缺乏“资质”、未经教育局批准,且已屡次被责令停办。
实际上,类似污点在以往各种质量和安全事件中屡屡占据显著地位,黑心私人作坊、黑心摊贩、黑心民营医院,等等,似乎民营与黑心总是天然的联系在一起,而缺乏资质、许可和执照本身便成了认定其责任的难逃罪状。
可问题是,在我们听到的幼儿园事故中,国营的并不少见,比如2001年南昌广电中心艺术幼儿园烧死13个孩子的火灾,该幼儿园背景又红又正,资质更是健全而雄厚;民营幼儿园在总体上是否比国营的更不安全,我们还没有统计数字可供判断。
不过,难以否认的是,确实存在一些行业,民营企业在质量和安全上的表现明显不如国营的,比如,到处散发欺骗性医疗广告的,多半是民营医院,在民营加油站加到劣质油的概率,也远高于国营连锁油站。
这一相关性,似乎支持了行业准入限制、管制、甚至国有化的必要性:瞧,这些敏感行业国家就应该管起来,否则消费者面对的将是和黑医院黑油站一样的黑心商家;果真如此吗?首先,民营/缺乏资质和质量/安全之间表现出的相关性并不是因果关系,况且,这一相关性本身就是可疑的,看看别的行业,食品和餐饮同样是质量安全高度敏感的,但在麦当劳和国营食堂之间,消费者对哪个更放心?即便在医疗业,私人经营的长庚医院,其服务质量和口碑也为绝大多数国营医院所难以企及。
假如我们对比各个行业的情况,不难发现,那些早已拆除准入门槛、开放私人投资、国企基本退出或不拥有特权的行业,民营企业在规模化、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安全性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其表现与开放之前国企的长期麻木和停滞形成了鲜明对照,而民企黑幕重重、事故频仍、欺诈横行且长期看不到改善的领域,通常都是准入门槛高企、管制重重、国企享有特权或垄断关键资源的行业。
这一对照强烈暗示着另一种因果关系:正是管制将民企长期压制在地下或半地下的灰色状态,随时可能面临清理整顿、打击恶性竞争、优化组合、被国企强行兼并的命运,投资经营者朝不保夕,才让行业陷于黑暗低劣的状态,比如发生埋尸案的幼儿园,因没有牌照而屡屡被责令关闭,不断更名和搬迁以躲避检查,处于这种状态下,他们怎么会愿意在规模化、经营管理规范化和品牌形象建设上做长期而持续的投入?
朝不保夕状态下的理性策略,就是将投资规模控制在最低水平,以降低被关闭的代价,其中当然包括管理、质量和安全上的投入,低调不张扬以免惹来关注,而这与品牌建设恰好背道而驰;同时,将资源转而投入于寻求与官员和黑社会建立庇护关系,这样既可逃避管制,同时也补偿了质量安全上的低投入所带来的风险,因为这些庇护资源可以帮他们在需要时摆平事情。
这是一个逆向淘汰机制,把那些愿意长期投入、有志于建立百年品牌的企业家赶出了这些行业,也让善良诚实守法、不屑与黑暗势力为伍、以东躲西藏苟且屈膝胯下求生为耻的公民避之犹恐不及,因而,管制先创造了一个浑水泥潭,然后以其浑浊为理由论证管制的必要性,这是又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
更不幸的是,由于管制将经营者预先置于非法状态,当事故发生时,他们丧失了循正当途径解决的条件,而倾向于更黑的手段,或寻求庇护势力摆平,或自己铤而走险;学龄前儿童原本就处于高危年龄段,事故死亡率比青少年高许多,尤其是在不发达社会,所以幼儿园经营者无不日夜提心吊胆,从事发后的恐慌反应看,本案的经营者在避免事故上有着足够的激励,可同样的激励却将其行为引向了不同于常理的方向,他们知道因为没有牌照,诉讼结果会很不利,而在事先,非法状态也让他们无法购买保险,只好选择了最恶劣的做法。
【后记】
在上文的情境中,市场确实失败了,它败于政府强制之手,因为政府根本不让它光明正大的发育。一个产业若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就无法指望它会健康发展,因为地下状态妨碍了信息的充分流动,而这正是品质提升所需要的,地下状态也会形成对参与者的逆向淘汰:驱逐良民,吸引恶棍。
娼妓业是个典型的例子,禁娼制度下的娼业往往被黑帮(还有与之合作的腐败官员)所控制,妓女处境常十分悲惨,有时近乎于奴役状态,然而在娼业合法的经济体中,妓女的处境并不比其他服务业从业者差多少,顾客被讹诈勒索的机会也并不更高。
为何虚假医疗广告如此肆无忌惮?[3]
2009年初,卫生部和广电总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用四个以“一律不准播放”结尾的排比句,重申了对医疗健康类电视广播节目这种变相医疗广告的禁令。类似的禁令我们已见过多次了,最显著的一次是在2006年8月,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对医疗广告全面宣战。后来,战火又蔓延到了互联网,2008年的百度危机便发端于医疗广告(同样的危机在2016年以更大规模暴发)。然而,对于医疗广告泛滥和欺诈横行的局面,这一次又一次语气强硬的禁令和声势浩大的扫荡,恰恰显露了政策执行的失败。
画面恶俗、言辞蛊惑、称述充满误导和欺诈的医疗广告,充斥着各种媒体,这场面确实恶劣而难堪;然而情况恶化到这步田地,却不是因为缺少法规和禁令,我们从不缺少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和彻底杜绝;关于医疗广告,我们有着全世界最严厉的限制:除了通常被印在名片正面的那些信息之外,医疗广告不得包含任何内容,甚至不得提及疾病名称、药物和治疗手段,更不能提及与疗效有关的任何字眼。这些条文带给人们的期待,与现实情景形成天壤之别。
虚假医疗广告轻则骗人钱财,重则夺人性命,无论何种都是刑事犯罪,如今其泛滥之势既已严重到各大部委屡屡联合打击的地步,想必大量虚假陈述已经做出,众多患者已经被误导,不少伤害已经造成,奇怪的是,我们却很少听到有谁为此而坐牢,更没有听说刊登这些广告的媒体因此而赔到破产,甚至很少有诉讼被提起(这些四处打广告的家伙,莫非执法部门比患者更难找到他们?);相反,我们听到的只是一道又一道的禁令。
如同其他领域常见的那样,每当一种不良现象出现时,有关部门不是去找出那些侵权和犯罪者,作出处罚或提起诉讼,而总是选择对产生该现象的行业颁布一刀切式的禁令,对依靠这一行谋生的人群施加集体惩罚。这种做法,使得秩序的维持依赖于持续的行政压力,一旦风头过去,不良现象便重新泛滥;更严重的是,一刀切的行政管制,摒弃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机会,将越来越多的社会纠纷引入到行政命令而非法治的框架之下,与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理想背道而驰。
医疗广告之所以敏感而需要慎重管理,不是因为患者不需要信息,恰恰相反,正因为他们太需要信息,过度急切的心情常常让他们忽视了对信息质量的关注,所谓病急乱投医,使得他们很容易被虚假广告所欺骗;然而,帮助他们的办法不是蒙上他们的耳朵,相反,应该让他们多听,有机会获得来自各种渠道的信息,是他们提高鉴别力的前提。
广告是企业实施产品和服务差异化,建立品牌认知的必要手段,如果这一手段被剥夺,所有企业都会向可能的最低标准靠拢,最终市场上充斥着无差异产品;以广告为基础的品牌进化过程,是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消费者不断走向成熟所依赖的市场机制,也是有远见、负责任的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当然,广告还有另一个作用,它也是那些频繁改头换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蒙一票算一票的江湖骗子用来招摇撞骗的手段。
那么,一刀切禁令打击了哪一种呢?显然前者遭受的打击更大,那些踏实经营、忠厚本分的企业,在设备、人员、技术、产品研发上作出了巨大的投入和长期的积累,现在被告知不得向消费者宣扬这些优势;更无奈的是,已经积累的巨大资产迫使他们避免冒犯法律的风险,对他们来说,勒令停业、吊销执照、甚至仅仅是通报谴责,其代价都是无法承受的。相反,对于江湖游医,这方面的机会成本低得多,他们原本就没有长远打算,设备场地都是租来的,随时准备跑。
结果是,大医院、大药厂被驱逐出了医疗广告市场,只剩下游医在那里招摇撞骗,令他们惊喜的是,没有大医院跟他们竞争报纸版面、电视时段和患者的眼球,广告费更便宜了,而他们的覆盖率也更高了。这一结果自然不是管理部门所期望的,开放医疗广告,同时惩罚和起诉误导和诈骗者,才能改变当前糟糕的局面。大企业或许也会不负责任,拿自己的品牌开玩笑,但市场自会惩罚他们,三鹿蒙牛的例子已经表明了,数十亿投入打造的品牌,是可以在一夜之间变成负资产的;而这一惩罚,绝非来自禁令,而仅仅是因为信息可以畅通无阻的传递到每个消费者。
【后记】
市场不是飘在太空中的一团空气,它需要一整套深厚的制度基础来支撑,财产权要得到保护,契约要能够执行,债务能够追索,责任能够认定,侵权会被矫正,自愿交易不被强行压制,信息被允许传播……这些条件从未完美成立,但有些经济体比另一些要好得多,其市场表现自然不同,在此意义上,某些特定市场确实很失败,那是因为它们赖以发育成长的文化/制度环境过于糟糕,这就好比,缺乏某些微量元素(比如硒)会造成视力发育不良,所以某些人确实视觉失灵了,但不能因此就说视觉比嗅觉弱爆了。
在上文所涉及的场景中,那些发布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的厂商,其实很少被起诉和定罪,执法机构所做的,只是在场面变得过于难看时,抡起棍子将整个行业不分良奸痛打一顿,这显然不是市场发育的好环境。
服务业的格雷欣法则[4]
2011年春节期间,接连在香港和澳门各发生了一起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冲突事件,第一起是双方互殴,结果旅行社破财消灾、息事宁人,第二起据说是游客单方面殴打导游,结果引发导游同行群情激愤,恐怕要打一场官司了;受此事件震动,一些呼吁行业自律和自保机制的声音再度在港澳旅游业界出现,甚至包括了建立游客黑名单之类的提议。
自2002、03年内地赴港澳旅游的限制逐步解除以来,内地游客大量涌入港澳,导致港澳旅游、博彩和零售业的迅速增长;伴随这一增长,内地游客与导游间的冲突和暴露港澳导游不良言行的丑闻也在不断增加;对此状况,有人哀叹香港旅游服务的品质正在随规模的扩大而下降,要求加强自律的呼声不断,而政治家也不失时机的跳出来,断言仅凭自律不够,要引入行政监管。
对于急切寻求制度性措施来避免冲突、改进行业状况的人们,重要的是要弄清导致上述变化和冲突的原因和机理;在我看来,变化的主线,是伴随消费群的变化而发生的一个劣币逐良币过程,或者说是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在起作用;劣币逐良币的意思是,商品的某项品质,若分布于一个消费者无法分辨、或即便有所分辨也不影响其选择的区间,那么,该品质最终将下降到这一区间的下限,即,品质高于该水平的商品将从市场消失。
格雷欣法则的原理很简单,创造和提供品质都是有成本的,若额外的品质不能影响消费选择,厂商自然不愿意负担这项成本;但格雷欣法则的现实表现却十分复杂,要判断消费者能或不能分辨哪些信息,哪些环节导致了信息障碍,信息最终如何影响消费选择,并不容易。
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当一个市场突然涌入大批缺乏经验和辨别力的新手时,格雷欣法则便会启动,此时,我们通常都会听到那些老达人们哀叹:行业被做滥了;在餐饮、影视、新闻、教育等行业,当消费群突然扩大时,我们都看到过类似的过程,港澳旅游业遭遇的不同只是,市场并非原地放大,而是从外部涌入,或许澳洲的国际教育业是个恰当的参照。
一个对格雷欣法则的普遍误解是,它会导致行业品质的全面恶化,其实这只有当仅存在一个可识别的品质区间时才会发生;显然,便士铜币不会驱逐先令银币,而只会驱逐成色比它好的便士铜币,每个品质区间都向其底部靠拢,最终行业将分化成几个泾渭分明的品质档次;所以,格雷欣过程并非悲剧,相反,它恰恰是质量和价格信号体系得以演化的关键机制。
起初,随着市场突然放大,许多旅行社发现扩大业务规模比确保服务品质更有利可图,当其他旅行社发现他们的品质坚守并未获得消费者亲睐时,格雷欣过程便启动了,一段时间内鱼龙混杂,似乎一切都在恶化,然后抱怨、冲突、丑闻开始泛滥,但恰是这时候,建立品质鸿沟的机会来了。
一些商家会适时跳出来宣布:我们只做高端业务;假如他们是认真的,将会从商业模式、形象识别、价格水平、业务渠道等方面,构筑全面的隔离栅栏,甚至旅行社这种名字都可以放弃;格雷欣过程所导致的局部一致化,和不同档次之间刻意拉开距离的努力,将共同完成质量符号体系的构建,通过品质离散化,消除了庞杂和连续性带给消费者的识别障碍,这期间将伴随着同质厂商之间的联盟和兼并过程,或许行业协会也会随之而分裂。
那些致力于产业制度改良的人们,需要明白的是,好的产业不必是创造最优品质的产业,而是最能满足需求的产业,抱怨和纠纷并不是品质差的结果,而是品质不符合预期的结果,你不会因为在地摊上买到低档货、或在大排档里吃出根头发而恼羞成怒,所以,重要的是让市场发展出鲜明清晰、不易混淆的质量识别符号系统;上面描述的演化过程,尽管只是设想的,但其他产业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这是值得期待的。
【后记】
有些人将某个产业在某个时期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准下降,或者他苦苦期待的品质提升始终没有出现,也称为市场失灵,可是,厂商是为消费者愿意为之付钱的真实需求而生产的,假如消费者收入太低,或宁愿将有限预算留给他们认为更重要的事情,或对某类商品尚缺乏消费经验和鉴别力,尚未养成挑剔口味,那么,他们可能都不会像评论者所想象的那样将品质列为优先考虑,不愿为之多掏很多钱,为此而痛心疾首,不过是何不食肉糜的另一个版本而已。
有时候,某一行业品质普遍下降甚至是市场表现良好的反映,仅仅二十年前,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出国旅行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而现在连许多中低收入者也能负担得起欧洲十日游了,当这一大群低预算、无经验、鉴别力缺乏的消费者迅速涌入该市场时,行业的服务品质当然需要拉低,否则如何能以与其支付愿意相匹配的价格提供服务?
博傻游戏中的失败者[5]
2011年初,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炒家们,又给我们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博傻游戏(greater fool),首批上市的份额化艺术品中的两件画作,价格在50天内被推高了17倍,其中《黄河咆哮》市值一度达到令人乍舌的1.03亿元,随后,在经过9天停牌之后,前天复牌首日又双双跌停。
大概极少有人会相信一位二三流画家的作品的市场价格会长期维持在上亿的水平,每个在此价位买入的炒家,只是相信他能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炒家,换句话说,我犯傻没关系,只要我不是最后那个傻瓜就行;这样的博傻游戏在市场上屡见不鲜,特别是那些新开辟的市场,商品期货市场、收藏品市场、权证和A股创业板,都上演过类似的疯狂。
每每这样的情景出现,我们总会听到“市场变赌场”的惊呼和“强化管理”和“规范市场”的呼吁,许多人认为,任由这样的非理性行为存在,会恶化市场环境,降低市场的投资价值,最终使市场丧失创造流动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然而,这些担忧是多余的,确实有许多因素会破坏市场的功能和价值,比如信息的不透明和产品的非标准化,但博傻游戏不在其列,这是因为,博傻是不可持续的游戏,博傻策略的取利对象,并不是价值投资者,而是他们的同道——其他博傻者,因而从长期看,它会自动将自己从市场的策略分布中驱逐出去,而即便它能继续存在或卷土重来,也伤害不到理性的价值投资者,因而也伤害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
每一个回合的博傻游戏最终都会崩溃,而崩溃点是高度不确定的,所以该游戏的效果实际上相当于俄罗斯轮盘赌(Russian roulette):每次从博傻者中随机挑出一批倒霉蛋,他们的尸体被搬走,剩下的博傻者瓜分他们的遗产;在充满风险的市场上,无论如何每天总会有若干具尸体被搬走,那么,希望市场健康发展的人们,难道不希望被抬出去的,是那些主动采用非理性策略的参与者?
显然,对于奉行价值策略的投资者来说,一个存在众多博傻者的市场,(用格雷汉姆(Benjamin Graham)的话说)是更友善的“市场先生”(Mr. Market),因为它会时不时以远远出乎你意料的高价格,送给你一个个超额实现投资价值的机会;有人或许会问,假如博傻者总是将价格推高在离谱的水平,价值投资者就没有机会进入,市场怎么健康发展?
但这不是博傻游戏的特点,泡沫总是短命的,一旦有风吹草动,博傻者比的就是谁跑得快,由此造成的恐慌常常将价格拉到低的离谱的水平,而这时,市场先生又从另一个方向对价值投资者表现出其慷慨和友善:送给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低价买入的机会;对此,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所以,呼吁对博傻行为进行管制的,不会是价值投资者,他们没有理由为此担忧,面对价格泡沫,假如他们手里有货,理应大喜过望,假如没货,也乐得看个热闹;有理由大声疾呼的,只能是俄罗斯轮盘里那些不幸躺下的倒霉蛋,他们既要享受豪赌的快感,又不愿面对输个精光的后果,这就好比那些毫无道理的疯狂抢购囤积食盐的家伙,事后却要求超市接受原价退货,天下岂有此等好事。
任何交易制度和监管政策,当然不应满足这样的无理要求,那些一心只想着丰厚的回报,却将最起码的风险原则抛诸脑后,指望交易所和监管当局替他们挡开所有危险,最好在输掉后还能讨回本钱的所谓“投资者”,理应被横着抬出市场,幸好,博傻者们会自己干这份累活儿,他们是市场的义务清道夫,这也是每出博傻游戏的美妙结局所在。
【后记】
有人好赌,并且赌了,然后输光了,这有什么不对吗?或者考虑更纯粹的情形:有人不想活,并为此而行动了——找了根绳子把自己吊起来,然后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如果你觉得这也算市场失灵,那只是暗中为市场假设了它本不具备的功能,毕竟没有人宣称“拯救所有不想活的人”是市场之必备功能,市场可以让不想活的人方便的买到价廉物美的绳子,当然,如果他回心转意,也可让他更容易找到一家心理诊所。
市场并不担保所有人都获得成功,相反,通过创造性毁灭过程将失败者清除出系统,倒是市场的标准功能。
注:
[1] 以下内容摘自我2009-2012年间写的几篇评论文章,稍有改动,原文可在我的博客上找到:https://headsalon.org/
[2] 原文《从埋尸案看民企的逼仄地位》 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977.html
[3] 原文《医疗广告宜疏不宜堵》 http://headsalon.org/archives/470.html
[4] 原文《港澳旅游业的劣币逐良币过程》 http://headsalon.org/archives/1616.html
[5] 原文《博傻游戏伤不到市场》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702.html
fuyunge @ 2018-05-15, 09:23
写的太好了!解答了我很多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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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一速 @ 2018-05-30, 20:48
看了文章后就喜欢上你的网站而且已经添加收藏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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