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喜欢吃狗肉,味道不错;
2)早先只是偶尔吃,因为在我家乡,虽常有人吃狗肉,但那并未成为一项常规供应,或者说一门生意;
3)在从化的那几年经常吃,当地此俗颇盛,且房东恰好是位屠狗烹狗专家,曾以此为业,如今虽赋闲在家,村里友邻买了肉狗仍常找他烹制,每年有三四十条狗在他厨房里变成肉;
4)对此,我从未感到任何道德上的负担,也从未为自己成长于这样一种文化,接纳了这样一种习俗,而感到不安或羞愧;
5)我了解,许多人对此有相当强烈的负面感受,所以在社交场合,我一般不主动谈论我对狗肉的爱好,以免引起不快和尴尬;
6)但这只是出于礼貌,并不意味着我想要隐瞒遮掩我的这一爱好,或因此而感到自己处于道德上较为可疑或低下的地位;
7)本文打破了上述“不谈论”原则,是因为我逐渐意识到,这么做并非总是可取;
8)当我发现周遭正在形成这样一种价值氛围——认为吃狗肉在道德上是较为低下的、在文化上是较为粗野的、是区别文明与野蛮的一大指标——时,我就觉得有必要将自己的这一面袒露出来,如此才能让我的社会交往继续保持诚实,假如我继续隐藏这一爱好,那就可能在朋友中间赢得或维持一种依其价值观并不值得给予的尊重,而这不是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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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 2014-06-13, 16:27
我很小的时候,上海的国营熟食店都有卖狗肉。贵,好像只吃过一两次,完全不记得味道,只想得起长辈的评价是“狗肉真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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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han_cn @ 2014-06-13, 20:39
只求不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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