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的魔力#6:名字

符号的魔力·之六:名字
辉格
2006年9月4日

迄今为止我所介绍的个人识别符号,都属于第一人称符号,个体借助这些符号向他人表达出“我是谁”的信息。这种信息所涉及的,是我在第一篇中所列出的影响群体中博弈策略分布状况的诸多变量中的第一、第二、第六和第七个变量。第一人称符号帮助人们识别他们所直接遭遇到的个体,并记忆对方在这些遭遇中的作为。

但是,如果一个群体的规模比较大,而每个个体的直接遭遇经历是有限的,他们从这些直接遭遇中获得的信息常常不足以帮助他们有效的应对时而会遇到的陌生人,这时候,如果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事先获得对周围人的评价,那么他们在实际遭遇中可资利用的信息将大大增加。从这里,我们便开始涉及到第9、第10和第11个变量。

在传统小城镇上生活过的人们可能都会记得,那里充斥着街谈巷议,人们似乎无时无刻不在谈论着邻居们的家长里短,议论着新近发生的事情,对他人的行为举止评头品足,诉说着各自的遭遇,倾吐他们的不满或感激。种种这些,在一个现代城市人的眼里,可能显得古怪而遥远,甚至庸俗而讨厌,但无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街谈巷议,在传统社会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功能。

在这些议论中,出现最多的是对他人行为和品行的评价,一个男人是否勤奋、勇敢、忠诚、诚实、重义气,一个女人是否贞洁、勤快、顾家、孝敬,都是最常见的话题。稍加留意,你就会发现,这些话题实际上都涉及个人在相互遭遇中的行动策略,人们通过这些交流尽可能多的获取信息,以便帮助他们在今后的遭遇中采取适当的策略。

假如我在茶馆里听到别人在抱怨他如何在最近的生意中上了某甲的当,而我自己和甲又没打过什么交道,那么日后某天甲到我店里买了东西提出要赊帐时,我自然会多留个心眼。

但是,当人们试图议论他人时,便立即面临一个技术问题:如何在一个人不在场时提及他?这个看似简单得不值一提的问题实际上并不简单,研究表明,人以外的动物虽然能彼此识别,但它们没有任何手段来交换关于第三者的信息,而人类也是花了不少工夫才开发出了这样的手段。

在各种用于指称第三者的第三人称符号中,名字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其他符号都在某种程度上是名字的衍生或替代物。

当我们在谈话中试图指称一个第三者时,如果后者就在交谈双方的视野里,那么我们就可以简单的瞟一下眼角,或努一下嘴唇,或抬手指一下,就可以将对方的注意力引向那个第三者。但更多的时候,被评论的第三者并不在谈话双方的视野内,此时,评论者必须用一个专有名词来指称他。

如今,每个人出生时都会由他父母或祖父母取一个名字,然而在古代,名字的来源则复杂得多,现代人名字的明晰性和来源的单一性是在近代以来的一系列档案系统长期推动的结果,其中包括:教会洗礼记录,学校花名册,户籍档案,兵役档案,税收簿,等等。

据我猜测,最早的名字可能是父母在呼叫其多个子女之一时,所用的排行序数,如大郎二郎三郎,或某伯某仲某叔,或更早的甲乙丙丁等,这是名字的第二人称起源。

在议论场合的第三方指称中,则没有这样的便利,人们更多的使用易于辨识的个性化特征,特别是身体特征,其中包括我在前几篇中谈及的那些身体符号。

瞎子、瘸子、麻子,秃头、卷毛、独眼、哑巴、结巴,这些都是我们熟悉的将身体特征用作指称第三者的常用手段。在我们儿时的玩伴之间,在密切交往的小圈子里,在古代和如今尚存的传统部落社会中,给别人去绰号的习惯十分普遍,人们都喜欢以绰号相称,给人取绰号甚至是一种无法遏止的冲动。

在今天,绰号成了名字在非正式场合的替代物,而在近代规范化名字系统成熟之前,绰号就是名字,而且是很多人唯一的名字。而在我看来,绰号正是名字的第三人称起源,相对于第二人称起源,是更主要的起源。

中世纪的欧洲,以身体符号作名字显然还很流行,矮子丕平、秃头查理、胖子查理、结巴路易、傻子查理、美男子菲利普、红毛威廉、长腿爱德华,都是读中古史的人所熟悉的。维京时代的丹麦人也是乐此不疲:金发哈拉尔、蓝牙哈罗德、八字胡斯万、赤脚马格努斯。

中国也不例外,而且越往上追溯这样的例子就越多:晋成公黑臀、鲁成公黑肱、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魏有黑卵、齐有田骈。仲尼弟子中,有曾点、公西点(“点”就是麻子),有公西赤、壤驷赤,有罕父黑(又作宰父黑)、狄黑,有樊须,还有两个比较特殊的,以呼吸道疾病为名:颜哙(大概是哮喘)、乐咳。比较有趣的是以“黑”、“点”为名的人常常以“皙”为字,按周礼,字是成年时所取,大概代表了一种愿望吧。

古代中国肉刑普遍,那些曾遭受肉刑的人,其身体上所留下的残缺常被用作名字,而造成这种符号化结果本身也是施罚者采用这一肉刑的用意之一。孙膑、黥布、淳于髡是三个比较著名的例子。

不过,并非每个人都具有足够鲜明的、足以用作个人符号的身体特征。于是人们便使用各种与某人密切相关的物品或场景,借以在说话对象头脑中唤起对此人的联想。这可以是此人最爱穿的衣服,比如英格兰的短斗篷亨利,丹麦的灰斗篷哈拉尔;对于猎人和战士,常常是他最擅用的武器,如丹麦的血斧埃里克,法兰克的铁锤查理。

非洲努尔人的取名法十分奇特而富有想象力,也给我们对名字起源的探索以十分有益的启发。努尔人以牧牛为生,因而与牛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知道,奶牛体表的颜色块分布十分随机多样,在一般人眼里可能除了好看或难看之外毫无意义,而努尔人居然把这些变化无穷的色块分布样式给符号化了。他们发明了12个词汇对应12种基本的分布类型,而通过这些词汇的组合,可以描述每个类型的各种变化,从而获得数百种式样的名称,对具体的一头奶牛就用其中一个作为它的名字,所以,努尔人的每头牛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在个人活动所及的小圈子里,重复的概率不高。公牛的名字则是在沿用奶牛的色块样式名的同时,再加上一个描述牛角形状的词汇,因而变化更多。

每个努尔男孩在举行成人礼时,他父亲会送给他一头公牛,于是这头公牛的名字就成了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名字。此后,如果他乐意,可以从他所放牧的公牛中选出一头他最喜欢的,用它的名字为自己重新命名。

在上面的描述中,努尔人的公牛命名法已经仪式化了,但显而易见的是,在仪式化之前,借用公牛指称它的主人,只是人们为满足第三方指称的需求而琢磨出的一种便利手段,就像我们给人取绰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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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魔力·之六:名字 辉格 2006年9月4日 迄今为止我所介绍的个人识别符号,都属于第一人称符号,个体借助这些符号向他人表达出“我是谁”的信息。这种信息所涉及的,是我在第一篇中所列出的影响群体中博弈策略分布状况的诸多变量中的第一、第二、第六和第七个变量。第一人称符号帮助人们识别他们所直接遭遇到的个体,并记忆对方在这些遭遇中的作为。 但是,如果一个群体的规模比较大,而每个个体的直接遭遇经历是有限的,他们从这些直接遭遇中获得的信息常常不足以帮助他们有效的应对时而会遇到的陌生人,这时候,如果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事先获得对周围人的评价,那么他们在实际遭遇中可资利用的信息将大大增加。从这里,我们便开始涉及到第9、第10和第11个变量。 在传统小城镇上生活过的人们可能都会记得,那里充斥着街谈巷议,人们似乎无时无刻不在谈论着邻居们的家长里短,议论着新近发生的事情,对他人的行为举止评头品足,诉说着各自的遭遇,倾吐他们的不满或感激。种种这些,在一个现代城市人的眼里,可能显得古怪而遥远,甚至庸俗而讨厌,但无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街谈巷议,在传统社会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功能。 在这些议论中,出现最多的是对他人行为和品行的评价,一个男人是否勤奋、勇敢、忠诚、诚实、重义气,一个女人是否贞洁、勤快、顾家、孝敬,都是最常见的话题。稍加留意,你就会发现,这些话题实际上都涉及个人在相互遭遇中的行动策略,人们通过这些交流尽可能多的获取信息,以便帮助他们在今后的遭遇中采取适当的策略。 假如我在茶馆里听到别人在抱怨他如何在最近的生意中上了某甲的当,而我自己和甲又没打过什么交道,那么日后某天甲到我店里买了东西提出要赊帐时,我自然会多留个心眼。 但是,当人们试图议论他人时,便立即面临一个技术问题:如何在一个人不在场时提及他?这个看似简单得不值一提的问题实际上并不简单,研究表明,人以外的动物虽然能彼此识别,但它们没有任何手段来交换关于第三者的信息,而人类也是花了不少工夫才开发出了这样的手段。 在各种用于指称第三者的第三人称符号中,名字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其他符号都在某种程度上是名字的衍生或替代物。 当我们在谈话中试图指称一个第三者时,如果后者就在交谈双方的视野里,那么我们就可以简单的瞟一下眼角,或努一下嘴唇,或抬手指一下,就可以将对方的注意力引向那个第三者。但更多的时候,被评论的第三者并不在谈话双方的视野内,此时,评论者必须用一个专有名词来指称他。 如今,每个人出生时都会由他父母或祖父母取一个名字,然而在古代,名字的来源则复杂得多,现代人名字的明晰性和来源的单一性是在近代以来的一系列档案系统长期推动的结果,其中包括:教会洗礼记录,学校花名册,户籍档案,兵役档案,税收簿,等等。 据我猜测,最早的名字可能是父母在呼叫其多个子女之一时,所用的排行序数,如大郎二郎三郎,或某伯某仲某叔,或更早的甲乙丙丁等,这是名字的第二人称起源。 在议论场合的第三方指称中,则没有这样的便利,人们更多的使用易于辨识的个性化特征,特别是身体特征,其中包括我在前几篇中谈及的那些身体符号。 瞎子、瘸子、麻子,秃头、卷毛、独眼、哑巴、结巴,这些都是我们熟悉的将身体特征用作指称第三者的常用手段。在我们儿时的玩伴之间,在密切交往的小圈子里,在古代和如今尚存的传统部落社会中,给别人去绰号的习惯十分普遍,人们都喜欢以绰号相称,给人取绰号甚至是一种无法遏止的冲动。 在今天,绰号成了名字在非正式场合的替代物,而在近代规范化名字系统成熟之前,绰号就是名字,而且是很多人唯一的名字。而在我看来,绰号正是名字的第三人称起源,相对于第二人称起源,是更主要的起源。 中世纪的欧洲,以身体符号作名字显然还很流行,矮子丕平、秃头查理、胖子查理、结巴路易、傻子查理、美男子菲利普、红毛威廉、长腿爱德华,都是读中古史的人所熟悉的。维京时代的丹麦人也是乐此不疲:金发哈拉尔、蓝牙哈罗德、八字胡斯万、赤脚马格努斯。 中国也不例外,而且越往上追溯这样的例子就越多:晋成公黑臀、鲁成公黑肱、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魏有黑卵、齐有田骈。仲尼弟子中,有曾点、公西点(“点”就是麻子),有公西赤、壤驷赤,有罕父黑(又作宰父黑)、狄黑,有樊须,还有两个比较特殊的,以呼吸道疾病为名:颜哙(大概是哮喘)、乐咳。比较有趣的是以“黑”、“点”为名的人常常以“皙”为字,按周礼,字是成年时所取,大概代表了一种愿望吧。 古代中国肉刑普遍,那些曾遭受肉刑的人,其身体上所留下的残缺常被用作名字,而造成这种符号化结果本身也是施罚者采用这一肉刑的用意之一。孙膑、黥布、淳于髡是三个比较著名的例子。 不过,并非每个人都具有足够鲜明的、足以用作个人符号的身体特征。于是人们便使用各种与某人密切相关的物品或场景,借以在说话对象头脑中唤起对此人的联想。这可以是此人最爱穿的衣服,比如英格兰的短斗篷亨利,丹麦的灰斗篷哈拉尔;对于猎人和战士,常常是他最擅用的武器,如丹麦的血斧埃里克,法兰克的铁锤查理。 非洲努尔人的取名法十分奇特而富有想象力,也给我们对名字起源的探索以十分有益的启发。努尔人以牧牛为生,因而与牛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知道,奶牛体表的颜色块分布十分随机多样,在一般人眼里可能除了好看或难看之外毫无意义,而努尔人居然把这些变化无穷的色块分布样式给符号化了。他们发明了12个词汇对应12种基本的分布类型,而通过这些词汇的组合,可以描述每个类型的各种变化,从而获得数百种式样的名称,对具体的一头奶牛就用其中一个作为它的名字,所以,努尔人的每头牛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在个人活动所及的小圈子里,重复的概率不高。公牛的名字则是在沿用奶牛的色块样式名的同时,再加上一个描述牛角形状的词汇,因而变化更多。 每个努尔男孩在举行成人礼时,他父亲会送给他一头公牛,于是这头公牛的名字就成了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名字。此后,如果他乐意,可以从他所放牧的公牛中选出一头他最喜欢的,用它的名字为自己重新命名。 在上面的描述中,努尔人的公牛命名法已经仪式化了,但显而易见的是,在仪式化之前,借用公牛指称它的主人,只是人们为满足第三方指称的需求而琢磨出的一种便利手段,就像我们给人取绰号一样。  


已有1条评论

  1. 小橘子 @ 2014-06-09, 22:33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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