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防灾责任所来何自?
辉格
2012年7月26日
每次自然灾害过后,都会有一轮拷问政府预防体系是否完备、救援措施是否积极的所谓“问责”浪潮,也会伴随着大量良莠难辨却言之凿凿的祖传秘方;拜网络新媒体特别是微博之赐,这次北京暴雨成灾之际,这样的反思、问责和开药方举动,从雨水刚刚开始淤积之时,便已风雨满城、席卷九州了。
然而很少人会在这么做之前先问一问,为何人们要将自然灾害对个人所造成的损害归咎于政府?为何他们会将防灾和救援的责任归诸政府?归根结蒂:为何人们在灾害发生时首先想到的是政府,而不是其他什么,比如巴菲特、Google、弥勒佛或阿拉丁神灯?这其中的道理,似乎并未有人加以阐明。
现在假设你身处一个没有政府的地方,比如公海上或者索马里,一场龙卷风让你目睹某位亲友无端暴毙,自己的财产也惨遭毁灭,此时你大概不会想到政府,也不可能找出某个人来对此负责,可以预料的反应,除了反思自己哪里疏忽了之外,无非是悲叹命运之多舛,这也是作为冷静超然的旁观者看来唯一合理的反应。
问题是,身临灾难的当事人并不超然,他们常常需要为悲剧和惨状所引发的怨愤和怒火寻找一个渲泄对象,于是悲叹的内容会变成:造化何以如此弄人,老天为何这般不公,上帝为何而发怒?如今,受过教育的人大概都不会从字面上理解这些句子,那显然只是“命运”的拟人化表达而已,不过在蒙昧时代,人们真的会用各种巫术去努力平息老天的怒火,或诱骗神灵转移发怒对象,甚至威胁他再发飙就断了祭品。
看起来,现代人只是让政府取代了老天的地位,启蒙运动虽让他们认识到了巫术的愚昧,却并未赋予他们直面命运的勇气,他们仍需要一个父爱主义的老天为他们挡开一切风险和不确定性;一方面,他们天真的以为,自从认识到理性的威力之后,没有什么自然力是不可战胜的,而同时,现实生活的严酷又让他们感觉到个体力量的渺小,于是便将理性主义的美好许诺,转变成了福利主义责任而施加于政府。
正因此,他们才宁愿相信像扭转地球气候变化和平抑经济波动这样的事情,也是政府能够且必须承担的责任,无论人类对这些现象的了解还何等粗浅,政府既已被赋予老天的角色,自然要为一切人间痛苦和不幸负责,甚至对于非洲无政府地区的种种不幸,进步主义者也要在“国际社会”的名号之下,假装出一个并不存在世界政府来向它问责。
现实一再击碎这种幻觉,但人们却很擅长再次将自己迷醉,需要另一次启蒙才能将政府这个魅影从现代政治伦理中消除;真正的理性主义者会认识到,面对世界和生活的复杂性,理性——无论是个体的还是集体的——终究是弱小的,个人必须自己面对命运,政府只是他们组织起来平息相互间冲突和解决某些公共问题的一个凡俗工具而已,类似的工具还有很多种,从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到慈善组织,其中有些确实能够加强人类对抗命运的能力,但除了执行法律之外,政府在其中并不天然的具有优势,相反,它们往往表现的十分笨拙和低效。
所以,在为某种自然灾难而问责政府之前,在将相应的责任赋予政府之前,首先要问一问:为何你认为这件事应该由政府来做?由他做比由当事的个人、当事人能够向其寻求帮助的亲人朋友、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商家、保险公司、人们为获得安全而自发建立的社区组织、热心公益的慈善组织,为何不是更好的候选人?
人们更不能忘记,每当我们将一项新责任赋予政府,便同时赋予了或至少认可了他为履行该责任所需要的权力:当我们为火灾而问责政府时,也就默认了他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而强拆违章建筑的权力,同样,对交通堵塞、治安不良、市容不佳、暴雨泄水不畅的问责,也默认了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全面城市规划,并为此而实施拆迁、管制流动人口、清除城中村和贫民窟、驱逐无业人口、清理街边摊位的权力,问题是,那些叫嚷问责的人,是否意识到了这些责任背后所包含的代价?
小橘子 @ 2012-07-30, 14:10
“真正的理性主义者”,支持夺回“理性主义”术语: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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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格 回复:
7月 30th, 2012 at 19:01
我看还是尊重习惯用法吧,争起来很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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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3 回复:
8月 1st, 2012 at 01:33
我肯定是计算主义,特原教旨的那种,源头应该算到毕达哥拉斯头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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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 2012-07-30, 14:43
即使理论上政府并不比私人高效,但消防设施和排水设置之类东西,不都是传统上/事实上属于政府管辖的公共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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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格 回复:
7月 30th, 2012 at 22:41
未尽然,中世纪城市的许多公共品是由行会提供的,在美国,至少有些地方的消防服务是收费的,即便是政府公共品,也存在度和量的问题,确保没人被火烧死,和阻止火灾蔓延,就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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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oodweather @ 2012-07-30, 14:53
同样,对交通堵塞、治安不良、市容不佳、暴雨泄水不畅的问责,也默认了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全面城市规划,并为此而实施拆迁、管制流动人口、清除城中村和贫民窟、驱逐无业人口、清理街边摊位的权力,问题是,那些叫嚷问责的人,是否意识到了这些责任背后所包含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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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总,你这句话是表达一个法理上的一个原则,还是描述了一下天朝的现实?如果是前者,从理论上政府就有不计成本的解决上述问题的正当性了?我觉得理论上这些权利也要有个度吧,虽然我不知道如何规定这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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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格 回复:
7月 30th, 2012 at 22:44
原则。成本当然可以通过另外再施加规范来限制,但如此叠床架屋的趋势就是让政府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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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heriar @ 2012-07-31, 03:42
如果最后一自然段所描述的是一种政治生活中的原则的话,那我觉得有点逻辑跳跃了。首先,问责政府是否就代表授予政府侵犯私权的权力?未必吧:举例来说,十九世纪初期英国人要求议会改革,是否就授予了政府将民众强制迁徙到那些没几个人住的腐败选区去的权力?并没有。第二,在本朝这种非宪政民主制度下,很多责任并非是民众“赋予”政府的,而是政府通过立法大包大揽到自己身上的。光靠舆论能“赋予”政府责任和权力吗?这点可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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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ldon @ 2012-07-31, 06:27
给谁保护费,谁就有责任保护你
更何况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北京大水,应当是国家财产,不是政府来处理,谁来?
至于楼上,搞错一点,某些政府,权力不是赋予的,而是自己打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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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ldon 回复:
7月 31st, 2012 at 06:32
不该说楼上搞错,我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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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格 回复:
7月 31st, 2012 at 14:04
严格说,单纯的“赋予”和“打下”都是不对的,宪政国家,赋予成分多些,专制国家,打下成分多些,但要是没有民众和精英的配合、默认、追捧、诉求、问责,权力机器是难以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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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ldon 回复:
7月 31st, 2012 at 16:47
你说得很对,但是民众最是无奈,精英利益牵扯太多,特别是在没有什么私权的时代,精英也没什么保障,未必能像早期资本主义时代,替普通大众说话,这个就像键盘的布局,现在都知道不好,但是没什么人会去改动。基本上我已经放弃民众了。转而较关心另一个理论,就是在国与国的竞争中,执政者为了国家利益,一步步让渡自身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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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劲松 @ 2012-07-31, 09:36
对政府的主要诟病,主要是,城市规划不合理,只重面子,不重下水道。还有一个是高速公路收费的问题。第一个问题的症结恰恰是政府投资冲动,权力过大造成的。第二个问题,则是所谓的国有企业,也就是公有制企业,并没有体现“公有”,而是体现了贪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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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不能把新型资源都霸为国有 - 龙猫(1) @ 2012-08-23, 10:22
[…] [饭文]政府防灾责任所来何自? […]
旅叶 @ 2014-03-05, 20:06
最近在准备GRE作文,一大部分issue的题目开头都是“government should…”blabla,感觉很不舒服,却戳不到痛处,谢辉总启发。有了解说美国大学里也是比较偏左的,是因为大学象牙塔里的那种文人情怀吗?这样解释又感觉好像没什么力度。。辉总认为人的本性中就有反市场的倾向,那种文人情怀(不知道怎么去概括出来)是不是也属于其中的一种?
这里还有一个实际的问题想请教辉总——辉总曾提过“观念确能改变世界,但它如何改变,改变结果与那个观念之间有何种相关性,却是几乎完全无法预料的事情”。在这里,诉求、问责反过来其实够成了权力机器扩张的动力。
那为了真正去约束这架权力机器,或至少不去做老大哥的推手,小人物现实中能做些什么吗?至少是做到行动与信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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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格 回复:
3月 8th, 2014 at 18:40
做你认为是正确和有意义的事情就行了啊,好像不一定要按预定意图改变世界的事情才值得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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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j @ 2020-02-01, 20:51
对政府的依赖来自于社会的萎缩和管制,在国外,不信任才是常态。在面对非常事件,大多数人仍然是站在政府维护起合法性的预设上,通过其来动用公众资源来帮助自己脱离困境,在这个意义上,政府确实只是一种方式或者手段。然而政府的利益链太过庞杂,全然无利益冲突的非常事件只有部分天灾,在冲突剧烈的情况下,无动员能力的受害者乖乖被掩埋上也是后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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