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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对抗

【2016-05-18】

1)纳税额与投票权的分离是近代政治堕落的基础动力之一,

2)没有堕落的更彻底是因为庞大中产阶级的存在,

3)福利制度在不断放大食税阶层,

4)离开其社会结构基础,三权分立并不能自我维持,最高法院的刹车皮并非永远指望得上,

5)州权避免让事情变得更坏,但效果也颇为有限,

6)未来政治对立将更多表现为州际差异,

7)所以问题之一是保守派是否能赢得足够多的州从而控制参议院,而这取决于人口分布,食税人口向大城市化聚集或许是好事,

8)总有一天众议院也会拿参院开刀,就像当初下院对上院动手一样,

9)未来保守州会更强硬的抗拒联邦权力,

10)当这种抗拒达到禁止联邦官员入境执法的程度时,分裂便开始了

11)宗教是抵抗国家权力越来越深介入私人生活的另一把保护伞,宗教自由也是近年来能够帮助个人避免政府管制/干预的少数几条还在起效的宪法原则之一,但自由派正在不遗余力地摧毁这把保护伞,

12)好消息是,这一对抗将让更多基督教派站到自由一边,或许libertarians也不得不创个教派才能在法庭赢得对抗国家干预的豁免权

13)从百年以上的长期看,保守派终将凭借生育率而取胜,问题是在此之前文明崩坏到何种程度,制度重建会有多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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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1)纳税额与投票权的分离是近代政治堕落的基础动力之一, 2)没有堕落的更彻底是因为庞大中产阶级的存在, 3)福利制度在不断放大食税阶层, 4)离开其社会结构基础,三权分立并不能自我维持,最高法院的刹车皮并非永远指望得上, 5)州权避免让事情变得更坏,但效果也颇为有限, 6)未来政治对立将更多表现为州际差异, 7)所以问题之一是保守派是否能赢得足够多的州从而控制参议院,而这取决于人口分布,食税人口向大城市化聚集或许是好事, 8)总有一天众议院也会拿参院开刀,就像当初下院对上院动手一样, 9)未来保守州会更强硬的抗拒联邦权力, 10)当这种抗拒达到禁止联邦官员入境执法的程度时,分裂便开始了 11)宗教是抵抗国家权力越来越深介入私人生活的另一把保护伞,宗教自由也是近年来能够帮助个人避免政府管制/干预的少数几条还在起效的宪法原则之一,但自由派正在不遗余力地摧毁这把保护伞, 12)好消息是,这一对抗将让更多基督教派站到自由一边,或许libertarians也不得不创个教派才能在法庭赢得对抗国家干预的豁免权 13)从百年以上的长期看,保守派终将凭借生育率而取胜,问题是在此之前文明崩坏到何种程度,制度重建会有多艰难 14)另一个好消息是,到目前为止文明世界还足够大,一处之崩坏会让其他几处觉醒,从人口/社会结构看,比如澳洲在被食税者彻底绑架之前觉醒的机会比较大 15)第三个好消息是,欧洲在不久之后便会经历一次大觉醒,至少其中一些国家会,最快可能会在下届选举中就会表现出来 16)福利制度是食税阶层的创造,而最低工资和智能机器将是其放大器,后两项都正在大跃进之中,未来福利负担的膨胀将非常惊人 17)随着州际差异扩大,财富创造者逃离福利州,福利州财政崩溃,福利负担大规模向联邦政府转移,联邦增税不可避免,此时州与联邦的对抗将迅速加剧,到时候假如保守派能够长期控制参院,自由派可能会推动一场分州运动,比如把加州分成两个,旧金山和洛杉矶各归一州,这样他们在参院就多出两席,无论如何,一场大型宪法对抗不可避免,分州之争也是一种可能方式 @黄章晋ster:如果洲际差异足够大,我想保守派的洲未必有足够大的动力去与联邦权力对抗,至少我目前想不出来,难道会为类似同性恋婚姻这样的事情发生冲突吗?如果不涉及到广泛的经济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就是在一定范围内的。 @whigzhou: 仅仅出于抗拒联邦税的理由也可以让这事情发生 @Helen干杯:第7条不是很明白。大城市多聚集福利人口多倾向所谓自由主义者, 从德州情况看,其城市增长快,流入人口多,我觉得有生之年会看到德州从红州变蓝州的。老师为什么说福利人口向城市聚集对保守派是好事? @whigzhou: 我说的是只有少数一些州才有的超级大都市,向那里聚集占的州就少了嘛 @Helen干杯:目前, 有意加无意, 主动加被动, 北美欧洲都在进行各种风格的种族和文化的融合。福利制度不是这个社会大实验的产品,但其存在至少在欧洲减少了融合过程可能引起的不适症状。如果因"觉醒"而停止, 也会对融合过程有负面影响。甚为遗憾。 @whigzhou: 福利制度不可能有助于种族/文化融合 @whigzhou: 内战后美国的种族融合一直在加速,直到六十年代平权法案和福利大扩张才嘎然而止,参见索维尔的两篇书评:《拜托,别再帮助我们了》 《自由派带给黑人的福利》,还有这篇:《为何伊朗移民成于美国却败于瑞典》 @卫东屯的Porco:纳税额和投票权挂钩不会催生新独裁吗? @whigzhou: 从1295年模范国会直到1918年,选举权一直和纳税义务关联着,选出了几个独裁者?不负责任的选民才最喜欢独裁者,墨索里尼希特勒查韦斯无一不是在暴民无产者欢呼拥戴之下上台的 @書筆雅歌:糠港不就是如此,糠港不能有普选的理论依据找到了。 @whigzhou: 举香港为例实在是太恭维我了,当前香港迫切需要普选权是因为她正在一步步落入熊猫的魔爪,直选是抵抗熊猫的最后防线,不是因为原有的选举制不好,要不然她一个半世纪的自由繁荣是怎么来的? @whigzhou: 【给大家支个招】支持普选权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军事动员能力,从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前半叶,随着选举权扩展,欧洲各国动员能力越来越强,到二战时已经能把一大半适龄男性拉上战场,所以一旦一个大国开始推行普选,其他只好跟进 @whigzhou: 这一点从德国近代史可以看得最清楚,从普鲁士到德意志帝国到魏玛共和国,普选权/福利制度/动员能力/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军国主义/全民战争,妖魔鬼怪相伴而生,普选权和福利制度是俾斯麦改革的两大重点 @whigzhou: 但这个理由现在已经不成立了,战争越来越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了 @蚯蚓爱钩钩:问题是现在有什么办法剥夺一部分人的选举权呢?除了咱…… @whigzhou: 嗯嗯没办法,或许未来逃到火星上建新国家时可以考虑一下,反正这事情不归我管~ @蚯蚓爱钩钩:如果是为了防止民众的狂热无知,那么只能说没有根本解决方案。不可能有一个完全避免民众犯错而又不造成灾难的方案,如果民众必然犯错,在制度上能做到的只有设法拖延等待民众清醒。 @whigzhou: 对啊,没有什么根本解决方案,也不需要  
饭文#M6: 即时决胜投票法的政治含义

即时决胜投票法的政治含义
辉格
2010年7月8日

日前,自民党领袖副首相克莱格在下院宣布,将于明年5月举行全民公投,决定是否将下院选举制度,由目前的简单多数制改为即时决胜制(IRV);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尽管公投前景未明,而且目前支持率领先的保守党坚决反对,但由于该投票法将带给选民更充分更精确的表达政治意愿的机会,而消除其在简单多数制下常常面临的纠结与两难困境,因而广受选民喜爱,它此前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来自现有党派格局及其所控制的立法部门,以及法院的宪法审查机制,而一旦进入公决程序,恐怕已难以阻挡。

所谓即时决胜,就是用一次性的复选排序式投票,来模拟那种逐步缩短候选名单的多轮投票;在理想的多轮投票模型中,尚无人过半数时,每次只应淘汰得票率最低的一名候选人,否则便可能违背该投票法的设计初衷;比如有8名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淘汰最后两名,而投票给第8名的选民,原本可能准备在第8名被淘汰时投给第7名的,加上第7名自己所得选票,可能大大超过第6名,那么,为何淘汰第7名而保留第6名呢?

可是如果采用理想多轮投票,选举所用时间和金钱成本可能高的无法接受,根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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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决胜投票法的政治含义 辉格 2010年7月8日 日前,自民党领袖副首相克莱格在下院宣布,将于明年5月举行全民公投,决定是否将下院选举制度,由目前的简单多数制改为即时决胜制(IRV);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尽管公投前景未明,而且目前支持率领先的保守党坚决反对,但由于该投票法将带给选民更充分更精确的表达政治意愿的机会,而消除其在简单多数制下常常面临的纠结与两难困境,因而广受选民喜爱,它此前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来自现有党派格局及其所控制的立法部门,以及法院的宪法审查机制,而一旦进入公决程序,恐怕已难以阻挡。 所谓即时决胜,就是用一次性的复选排序式投票,来模拟那种逐步缩短候选名单的多轮投票;在理想的多轮投票模型中,尚无人过半数时,每次只应淘汰得票率最低的一名候选人,否则便可能违背该投票法的设计初衷;比如有8名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淘汰最后两名,而投票给第8名的选民,原本可能准备在第8名被淘汰时投给第7名的,加上第7名自己所得选票,可能大大超过第6名,那么,为何淘汰第7名而保留第6名呢? 可是如果采用理想多轮投票,选举所用时间和金钱成本可能高的无法接受,根本不可能用于大型选举,所以,除了一些封闭性团体之外,大多数多轮投票都限于两轮;但IRV解决了成本问题,从而使最理想的多轮投票在技术和成本上成为可行,实际上,它要求选民一次性表达如下意愿:我最想选谁,如果他被淘汰,我会转而选谁,如果他又被淘汰……——可以一直这么如果下去直到选民从候选名单中再也找不出次优选择了。 理论上,如果选民的意愿是稳定的,IRV便完全等价于多轮投票,可实际上,许多选民是摇摆的,在两轮投票之间,被淘汰者可建议支持者改投某人,幸存者可作出新的许诺来吸引被淘汰者的支持群体,也可用许诺换取其他幸存者放弃,而选民在看到得票形势、听到新的许诺之后,也可能改变主意;而在IRV中,选民必须事先拿定所有主意,实际效果是很不同的。 IRV最明显的后果,是消除了“被战友击败”的现象,在简单多数制下,当有三名以上候选人时,候选人常常被与其政策主张接近的对手所击败,因为后者更容易拉走自己的基本面选民,分割原本稳固的票仓,而直接对立的那个对手则从中渔利,比如1992年佩罗对共和党,2000年宋楚瑜对国民党,都起了这样的作用;而IRV于上世纪初在澳洲被首度引入政治选举,就是因为当时执政的国家党为防止新崛起的农村党分裂保守派票仓,而让工党渔利。 正是因为对“被战友击败”的顾忌,使得选民即便很认同也不大会把票投给小党派,而宁愿选择较有希望胜出的而最不讨厌的大党,尽管这么做让他们很纠结;同时,各大党的内部派系尽管吵得不可开交,却不会轻易另立山头,因为这么做自己很难胜出,反倒帮了魔鬼,结果,简单多数制通常都会导致两党格局。 可以预期,IRV将会让大党更容易分裂,但这种分裂不会导致比例代表制下那种小党林立的格局,而更可能以加速大党演变的形式出现,基本格局仍是大党主导,因为IRV下最终胜出者仍将是那些基础广泛、立场较为中庸的大党;差别在于,今后派系从大党中分裂出来时将更少顾忌,新立小党即便无望胜出,也可在IRV中清晰展示其民意基础,从而激励其继续存在。 比如现在美国的茶党运动,若在IRV下,佩林就很可能从共和党中拉出一大批人,成为真正的参选政党,而不只是共和党的外围运动;结果将是大党的派系分化和势力重组将更加公开化,速度也会更快,最终或许会形成两大阵营分别一个大党加若干小党这样的格局;而对于选民,由于解决了“大党都不喜欢,小党反正没戏”这个问题,参与热情和投票率将会提高。 近百年来,IRV已在澳洲扎下了根,并在澳洲政治文化圈内得以推广,但在大洋洲以外,它很少进入全国性选举,倒是在非政治组织的选举中被广泛采纳,它也被作为排序式投票法的一个范例而为著名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所推荐。 在提倡者看来,IRV的价值在于能更加准确的反映民意,不过其实它并未解决阿罗悖论(它在逻辑上就是无法解决的);实际上,{*quote(民主.价值)定期选举的制度价值,并不在于准确反映民意,而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和平更换政府的制度化机制,有了它,当一个政府民怨沸腾,或丧失权力基础之后,也不至于导致战争和动乱,愤怒和失望的人们至少可以等待下一次大选。/quote*}
饭文#1: 一一二: 杜瓦杰的胜利?

一一二:杜瓦杰的胜利?

辉格
2008年1月14日

本次台湾立委选举,无疑是国民黨的一次巨大胜利,但在我看来更为重要的,这是杜瓦杰法则(Duverger’s law)的一次胜利。

按法国政治学家杜瓦杰(Maurice Duverger)的理论,单一选区的多数决选举制(SMDP)将导致两黨格局;而这次选举采用了2/3单一选区多数决+1/3比例代表制,便干净利落的从政治舞台上清除了亲民、台联和新黨,一举造就国民和民进两黨格局,可以说为杜瓦杰法则增添了一个漂亮的案例。

对于这一法则之所以成立的微观机制,杜瓦杰和其他政治学家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对于选民,最优结果是他所中意的候选人当选,当他认为这是可能的,就会把票投给他,但如果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太低,看来无望当(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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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杜瓦杰的胜利? 辉格 2008年1月14日 本次台湾立委选举,无疑是国民黨的一次巨大胜利,但在我看来更为重要的,这是杜瓦杰法则([[Duverger's law]])的一次胜利。 按法国政治学家杜瓦杰([[Maurice Duverger]])的理论,单一选区的多数决选举制([[SMDP]])将导致两黨格局;而这次选举采用了2/3单一选区多数决+1/3比例代表制,便干净利落的从政治舞台上清除了亲民、台联和新黨,一举造就国民和民进两黨格局,可以说为杜瓦杰法则增添了一个漂亮的案例。 对于这一法则之所以成立的微观机制,杜瓦杰和其他政治学家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对于选民,最优结果是他所中意的候选人当选,当他认为这是可能的,就会把票投给他,但如果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太低,看来无望当选,选民就会转而追求次优结果:在支持率最高的两个候选人中阻止他最不中意的那个当选,如此博弈的结果是选票向排名靠前的两个候选人集中。需要指出,这一解释仅仅说明了一个选区中如何形成两黨格局(更准确地叫双寡头格局),而没有解释为何会出现全国性政黨,以及在全国范围如何形成两黨格局。 其次,如果之前存在三个或更多政黨,各黨为了取得尽可能多的席位,会采用结盟策略,比如,有甲乙丙三黨,在A选区支持率排名是甲乙丙,在B选区是甲丙乙,若各自为战,乙和丙在两个选区可能都败给甲,但如果达成这样的协议或默契:在A选区丙礼让乙,在B选区乙礼让丙,那么乙和丙的联盟可能在两个选区同时战胜甲而各自获得一个席位。理论上,在不同选区,政黨之间可能达成不同结盟关系,比如,在ABC三个选区乙和丙结盟对付甲,在DEF则甲和丙结盟对付乙,但实际操作中,这样的关系很难跟选民解释,所以各选区一致的结盟关系发展的结果是产生全国性大黨,并且最终只剩下两个,因为小黨倾向于联合起来对付大黨。 最后,我认为,产生全国性大黨更重要的原因是议会内部的运作机制。选民之所以中意某个候选人,是希望他当选后在议会中做出对自己有利的提案和投票,而一位议员要在推动或阻止提案的活动中发挥作用,就必须拥有与其他议员联合行动的能力,而政黨恰恰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一个政黨标签让候选人可以告诉他的选民:如果你们把我送进国会,我将不是一个人在行动,有很多同黨会支持我向你们承诺的纲领(推动或阻止某些提案)。 杜瓦杰法则的一个妙处是,一旦两黨格局产生,就很难再退回多黨格局,原因是:一个黨若要修改游戏规则(宪法或/和选举法),必须在最近的选举中获得通常是2/3以上的多数(比如这次的国民黨),而能够获得如此巨大胜利的黨必定受益于该游戏规则,因而不会有动机去改变它,甚至在最近选举中失败的黨也可能是该游戏规则的受益者——比如民进黨,它至少保住了第二大黨的地位,而免于亲民和台联那样被清理出政治舞台的命运。结果是:一旦两黨格局形成,这两个黨就会合谋维护导致该格局的那套选举制度。 如此看来,两黨格局将是台湾政治今后的长期形态,对于长期看好英美政治传统的我,这是值得庆幸的。尽管单一选区多数决也有很多毛病,但相对于比例代表制在欧洲大陆(特别是意大利)所造成的几近灾难性的后果——主义横飞、阶级对抗、小黨林立、政府脆弱而短命,等等——要好得多了。 此次选举制度改革也将台湾从新制度所取代的复数选区单记非让渡投票制(SNTV,[[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所造成的不良倾向中扭转了过来,SNTV曾在日本造就了山头林立的派阀政治,其恶果在《犬与鬼》一书中多有描述,这里不再赘言。 当然,对于法治社会而言,任何票决民主都需要刹车皮来阻止它走向暴民政治,英国有上院和枢密院,美国有最高法院和总统,最重要的,所有法治社会还有一块最有效的刹车皮——新闻和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