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家道金斯为我们提供了看待文化的两种视角,从个体角度看,文化就像数量庞大的一组延伸表现型[1],人类创造的服饰器具就像蚕茧和蛛网,建造的宫殿城堡就像蚁穴和蜂窝,农耕在地表留下的印迹就像河狸筑坝对河流的改造,驯养给动植物带来的改变,就像昆虫在宿主植物表面造成的瘿瘤,或者寄生虫对蚂蚁行为的操纵。
蜘蛛织网用来抓虫子,人类的各种创造物同样也是追求自身目标的手段,其成效同样影响我们生存繁衍的前景,因而同样接受自然选择的考验;不同的是,指导蜘蛛织网行为的指令,是以基因的形式编码在遗传物质中,而指导人类创造活动的指令,则多半以观念的形式编码在我们头脑中,因而可以在个体生命期中获得和改变。
指导人类活动的观念,有些是从个人的观察和试探过程中获得的,正确有效的做法,在得到可意结果因而获得神经奖励之后,便固化成为经验;但观念更多的是从别人特别是父母兄长那里学来的,通过观察模仿他人做法,或听从他人指导而尝试,或仅仅倾听他人的陈述解说,皆可习得新观念。
因为观念可以如此在个体间传播,群体内会形成一些观念上共性,群体间则表现出差异,即所谓文化特性;语言的出现极大促进了观念传播,也使得观念世界变得极为丰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符号系统,语言分离了符号和意义,从而彻底改变了观念的表征和传播方式:基于语言的观念习得,仅靠一对一的示范模仿已不再可行,必须借助一个社会化过程。
当你观察他人如何编织渔网时,可直接加以模仿并在头脑中形成指导编织行为的观念,而当别人向你讲解如何织网时,你得到的只是一串语音符号,其意义(即,就影响你的行为而言,那意味着什么)只能从其他途径获得,当然,讲解者可以为你解释一些陌生词汇,甚至交给你一本词典,但终究需要你预先掌握一组基本词汇和句法。
可是,给词汇(特别是基本词汇)下定义是非常困难的,严格说来,一个词的定义就是它曾被用于其中的全部场景和上下文,包括使用者在这些场景中的动机和意向,以及他们希望在听者头脑中唤起的观念,同类场景的同类表达需要,经由协调博弈而汇聚到某个词汇或句式,这些显然无法被一对一的传递,学习者只有被反复置于类似场景中才能习得。
实际上,人类儿童学习语言时,既不依靠词典,也无须别人为他讲解基本词汇和句法,甚至根本没人意识到句法的存在,对他来说,每个词汇的含义,每个句型的用法,便是他在听到它们时头脑中所唤起的全部场景和意向,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当文化中越来越多的部分以语言为介质而被表征和传播时,语言便成了文化的主要载体,传播不再只是个体之间的点对点交流,文化逐渐变得更像是一个自我积累和扩散的系统:一个最初产生于个体的新观念,唯有经语言表征,并植入所在群体的口述传统,才可能长远流传,否则便当即挥发了,因为表征此一观念的语句,脱离该口述传统是没有意义的。
这样一个以语言为载体,独立于特定个体而自成体系、自我维系的知识系统,被卡尔·波普称为“第三世界”[2];由于语义诞生于且始终关乎于现实场景,因而该知识系统总是具有某种客观性;文字的发明让第三世界变得越发非人格化,书面材料让知识可在极大的空间和时间跨度上传播,逻辑、数学、人工语言等形式系统的出现,也让第三世界变得更具客观性。
上述发展造就了人类一大独特性,假如我们将生命个体想象成机器人,指导其行为的是一组在受精卵形成之际被刷在遗传物质里的程序,那么对于像昆虫这样行为刻板的生物,这些代码终身不变,对行为较灵活的哺乳动物,部分代码会随个体经历而有所改变,而对人类,整套代码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仍刷在遗传物质里,另一部分则在成长过程中从文化系统中下载。
如此一来,(用信息业界的时髦术语)文化系统就像一项云服务,任何新生个体(就像新出厂的电脑裸机)只要插在上面,就会自动为自己下载一份操作系统和一组应用程序,并给自己装上;我们知道,电脑裸机是做不了多少事情的,同样,没安装任何文化的个人,算不上一个健全的人,表现不出人所应有的特性和行为,也无法在社会正常生活。
这项云服务是双向交互的,个人不仅从中获取特性与功能,也为其贡献内容,而且这一互动在个人整个生活史中始终持续着,个人之人格是否健全,禀赋是否优秀,生活是否成功,香火是否兴旺,皆有赖于其所安装的文化软件之功效;和电脑软件不同,文化软件的安装不是简单拷贝,更像是个体在一个特定序列的刺激之下自行编码的过程,其质量随天赋(即预装的那一半代码)和际遇而不同。
对于个人,这便是文化之意义所在;不过我们还可以从道金斯所提供的另一个角度看待文化:它是一种以人类头脑(或书面介质)为载体,通过口耳相传(或其他复制机制)而扩散的模因(meme)系统;模因就是寄生于人类头脑、参与行为调控过程的观念,就像基因参与生理过程一样。
头脑容纳某些模因,可能是因为它引出了有利行为,因而获得神经奖励而得以保存;但模因并非总是对容纳它的个体有利(请允许我暂且将个体利益等同于个体基因组的利益),因为基因组设计的神经奖励机制并非无懈可击,相反有许多可能被滥用的漏洞,正如有些药物可以让大脑错误的以为个体做成了某件好事(比如获得异性的亲睐),有些模因也可能让其宿主错误的以为自己获得了某种成就,赢得了赞许、社会支持,提升了社会地位和安全感。
所以,尽管文化对个人如此重要,让我们获得生命代码的另一半而成为完整健全的人,但并不能确保这一半代码的组成元素全部或总是忠实服务于个体利益;因为这些代码并不与基因组分享同一条复制通道,而平等共享复制通道乃复制因子之间团结一体精诚合作的前提,基因组正是在找到了确保这一点的适当细胞分裂机制之后,才实现了最终创造出我们的紧密合作。
可以想象,模因之间或许也可能达成某种合作并创造出类似于有机体的东西;假如一个孤立群体的文化元素之间密切配合而结成一体,跨越个体生死和世代更替而保持同质性(正如个体在细胞不断更替的同时保持同一),随群体分支裂变而增殖变异,或吞并其他群体而在文化上加以同化(就像动物个体吞食并消化其他个体),假如这样的文化有机体(即所谓第三世界)能够帮助其所寄生的群体增殖或征服其他群体,从而让自己(及其所包含的模因组)被更多的复制,那么它确实就有了一些有机体的特征,如此看待它或许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理解文化。
像蚂蚁蜜蜂这样的真社会性动物,其巢群可以团结的像单一个体,便是因为除后虫之外都(至少暂时)失去了生育能力,因而整个巢群的基因复制通道只剩下一条;人类个体仍保有生育能力,基因复制通道仍在个体间分立,被集体化的,是模因复制通道,因而人类之社会性体现在文化层面上;于是个人有了双重角色:既是独立个体,又是社会细胞。
当然,模因和基因有着全然不同的复制、变异、交换和组织机制,因而上述有机体隐喻尽管能带来些启发,但也有其危险,在对模因的特性有更多了解之前,还不能走得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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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伸表现型(extended phenotype)是进化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1982年的《延伸表现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指遗传编码不仅表达为个体性状和行为模式,也表达在个体之创造物和对环境之改造上,甚至表达在其他生物个体的性状和行为模式上;作为有机体生存繁衍策略的组成部分,后两种表达(即延伸表现型)与前一种有着同等地位,同样由遗传编码所操纵。
[2]哲学家卡尔·波普(Karl Popper)将现实物理世界称为第一世界,将个人头脑中的观念世界称为第二世界,将编码在语言和其他符号系统中、独立于个体头脑的知识系统称为第三世界。
heraclesh116 @ 2016-05-1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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