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斧头帮现在不光不让人批评,连马屁都不让拍了,靠,这个月还没挣到过饭钱)
电力改革初现曙光
辉格
2008年11月25日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面向多边交易机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几天后,内蒙古电力公司与包头铝业签订了首份电力多边交易协议,很快,又有乌海市三家用电企业签订了类似协议。根据改革方案,自治区将通过三个阶段的改革,逐步实现在电力市场的批发和零售领域都引入多边参与的竞争性议价和交易机制。方案还提到了第三阶段将实现电力市场金融化,我的理解是届时可能引入期货交易和相关的金融衍生品。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有望突破电力这个广受诟病的垄断堡垒。
经过前些年的改革,实现了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的分离和电力竞价上网,电力一级市场的供方已经实现充分竞争。结果是,电网公司作为一级市场的需方和二级市场的供方,处于完全垄断地位。这一地位使他一方面能够充分挤压发电企业的收益,同时却对用电企业和消费者保持强大的议价能力。人们发现,当邮政、电信、银行这些昔日垄断老虎一只只被市场所驯服时,电老虎却益发凶猛了。这显然不是市场化改革所期望的结果,要实现电力市场的充分竞争和资源有效配置,突破电网垄断是必须的。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电网垄断经营在经济上并不具有传说中的合理性。在诸多为电网垄断经营辩护的理由中,最常见的是,电网是一种由其规模经济所决定的自然垄断,意思是,为了实现电网的连通性和普遍覆盖,垄断经营是唯一成本合理的模式,竞争将造成重复建设和连通障碍。这是个神话,既缺乏理论依据,也与事实不符,同样的神话曾在关于邮政业、电信业和银行卡结算网络的讨论中流传,但它们都被事实所一一击破。
这些神话得以流传,首先是因为混淆了物理上的可分割性和产权上的可分割性,我们需要一张统一的电网,并不意味着必须由一家企业来单独拥有这张电网。今天,我们的三大电信公司运营着至少六张全国性电信网络,所有电话都能互通。没有任何技术上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我们不能有交错而互通的多张全国性电网,分属于多家电网公司。2002年的改革虽然分拆出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公司,却没有开放它们进入对方区域发展业务,因此它们在各自区域内仍然是绝对的垄断者。
实际上,电力系统对于网络化和互通性的要求远远低于电信服务和银行卡结算:一个企业可以自己发电自己用,一个城市也可以有孤立的发配电系统,离开大电网,虽然效率和灵活性上可能差一点,至少还能用,但一部电话如果只能打给自己,便毫无用处。用电企业是否应该自备电厂,城市和社区如何采购和输配电力,这些问题本应由市场来回答,而行政性垄断剥夺了市场寻找资源最优配置与合理价格的机会,因而也无法证明其经济合理性。垄断者总是竭力剥夺消费者剩余,集中输配即使有其规模效应,用电者也享受不到,对自备电厂的限制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如果集中输配是成本最优的,又何必禁止自备电厂?
集中输配的成本优势,源自电力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在规模和地理分布上的不对称,但这种不对称并非永恒,而会随发电技术的演变而变化。随着新能源技术的迅速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潮汐、微型核电站等新型发电技术层出不穷,未来电力格局将更趋于小型化、分散化和本地化,目前这种僵化的集中输配和垄断经营模式将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生产和消费形态,市场化改革将难以绕过。
为电力垄断经营辩护的第二个理由是,它是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所以要由政府来垄断经营。这一理由更为荒谬。单一垄断企业集中运营和管理的网络,比起多家公司独立运营而又交错互通的网络,哪个更安全,更抗击打?美国国防部为了保证其计算机网络中遭受打击时维持最大限度的可用性和互通性,设计了分散自治式的ARPAnet,它演变成了今天的互联网。历史证明,竞争性的自由市场具有最好的鲁棒性,是最安全的。
市场化最简单易行的一步是取消对自备电厂的限制,其次是允许发电企业向用电者直接销售电力和铺设线路,然后,逐步扩大企业、城市和社区选择电力来源的自主权,最终,电网公司应继续分拆并允许进入各自区域。内蒙的改革能够迅速推出,是因为电力需求突然下降给电力企业带来的困境,这又一次印证了困境往往是推动改革的良机,但愿这一轮经济周期能促成新一轮大规模市场化改革,如此,经济将在更开放和成熟的制度基础上迎来更健康而可持续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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