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
@迢书 【再论儿童买卖合法化】http://t.cn/zj2x6jv 准确的说,这叫“儿童抚养、监护机会买卖合法化”。大部分人反对儿童买卖合法化,就因为闻不惯里面的铜臭味儿。为了道德优越感,放弃理性,无视现实,不惜以法律之名,把儿童推入火坑。
@wenkino: @whigzhou 老师怎么看?
@whigzhou: 我赞同传统的自由过继和自由收养制度,但这不是“儿童买卖”,按人口买卖这个词的习惯用法,买卖一个儿童的结果是该儿童成为买家的奴隶,而过继和收养则没有这样的结果
@whigzhou: 据说波斯纳就是因为提倡自由收养制度而断绝了自己进入最高法院的前景
@whigzhou: 对自由过继/收养制度的一种合理担忧是,它可能会激励儿童拐卖,所以,一种正式公开的过继/收养程序可能是必要的
@whigzhou: 要求一种正式公开的收养程序,即向收养者施加了建立和保存证据的责任,也意味着当收养关系的合法性面临任何挑战时,举证责任在收养者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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