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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宪君主,再啰嗦几句

李敖之,这与“母系社会”典故不同,呵呵。

1)这只是个命名问题,不是性质认定问题,命名可以是任意的,只要连贯一致,没有对错。

2)命名虽没有对错,却有好坏;我认为我的命名是好的,但我不能声称我的命名是主流的,我注意到了Wikipedia的constitutional monarchy词条也将其限定于光荣革命之后。

3)我认为别的命名不好,是因为:将立宪君主与虚君等同,那么又该如何命名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之间的英格兰君主呢?除非你认为他们不过是日耳曼封建体系里的另一种封建君主(federal monarchy)而已,或者是另一种类似法国大革命之前的专制君主(absolu(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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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这与“母系社会”典故不同,呵呵。

1)这只是个命名问题,不是性质认定问题,命名可以是任意的,只要连贯一致,没有对错。

2)命名虽没有对错,却有好坏;我认为我的命名是好的,但我不能声称我的命名是主流的,我注意到了Wikipedia的constitutional monarchy词条也将其限定于光荣革命之后。

3)我认为别的命名不好,是因为:将立宪君主与虚君等同,那么又该如何命名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之间的英格兰君主呢?除非你认为他们不过是日耳曼封建体系里的另一种封建君主(federal monarchy)而已,或者是另一种类似法国大革命之前的专制君主(absolute monarchy)而已,但我相信这两种认定都是无法被绝大多数政治学者接受的,显然,采用那种命名的人会在这儿遇到麻烦,他们丢失了一个原本最适合的名称。

4)命名和分类有两种不同的情境:政治学家在对各种政体进行分类时,和一个资料编撰者做分类时,会有十分不同的结果,比如,后者可能会死板的将朝鲜列入共和政体,而这对于前者显然是无法接受的。

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大概在于,现代政治学者十分普遍的低估大宪章的地位,而高估光荣革命的地位,这一现象在中国政治学者中尤其显著,几乎无人关注大宪章时代,而在我看来,大宪章和普通法在宪政史上的地位远远高于光荣革命,光荣革命之后到乔治三世(George III)期间,英国政体类似于现在法国总统-议会混合制,而从维多利亚朝起,彻底滑向了议会专制,到一战前,国王已彻底靠边站,而上院也已瘫痪,从那时起,宪政的典范已经转移到了美国。

关于君主立宪,答李敖之

关于君主立宪,维基百科的解释是错误的,除非该词条的撰写者认为连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 of England)也算不上立宪君主,莫非他认为爱德华三世是专制君主?

在我看来,爱德华三世是最标准的立宪君主,而他那个年代的英格兰,可以说是君主立宪制的样板。

所谓立宪君主,乃是相对于专制君主,差别在于:君主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宪法制约的,但并不是无权的虚君,在这一点上,我说他像美国总统而不像德国总统。

在英格兰君主立宪中,对君主权力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国王必须对贵族履行其封建契约义务,在大宪章(Magna Carta)之前,这些义务由封授仪式和盟誓来约束,而且内容含糊,如何执行也没有程序化和制度化,而大宪章明确了义务内容,同时规定了执行机制——由贵族议会负责判决执行,必要时可以强制国王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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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君主立宪,维基百科的解释是错误的,除非该词条的撰写者认为连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 of England)也算不上立宪君主,莫非他认为爱德华三世是专制君主?

在我看来,爱德华三世是最标准的立宪君主,而他那个年代的英格兰,可以说是君主立宪制的样板。

所谓立宪君主,乃是相对于专制君主,差别在于:君主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宪法制约的,但并不是无权的虚君,在这一点上,我说他像美国总统而不像德国总统。

在英格兰君主立宪中,对君主权力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国王必须对贵族履行其封建契约义务,在大宪章(Magna Carta)之前,这些义务由封授仪式和盟誓来约束,而且内容含糊,如何执行也没有程序化和制度化,而大宪章明确了义务内容,同时规定了执行机制——由贵族议会负责判决执行,必要时可以强制国王服从。

2)征税须经征税对象的同意,直接同意或代表同意。

遵守上述两条的前提下,立宪君主保有完整的行政权力,这一状态,直到光荣革命之后,随着党派政治的发展和议会至上主义的兴起,从逐渐改变,最后沦为议会专制,立宪君主变成了如今的虚君。

读一下Edward III of England这个维基词条,特别注意其中Parliament and taxation一节,看看他有没有收到宪法制约,有没有行政实权?

关于亚当和夏娃,答牛牛大宝

感谢牛牛大宝推荐松鼠会文章,我用的“三万年”这个数字,来源于斯宾塞·韦尔斯《出非洲记:人类祖先的迁徙史诗》一书,而且综合其他来源的数字,这大致是个下限,所以,新的研究如果发现这个数字大上几万年,我也不会吃惊,而且对于我的观点,是更好的支持。好在IBM赞助的那个项目很快就会出结果了,等着看吧。

对这个话题有兴趣的朋友,我推荐一些更详细的材料:

斯宾塞·韦尔斯:《出非洲记:人类祖先的迁徙史诗》,网上有中文电子版。其中“迟到的亚当”一节我在两年前曾转贴过:“迟到的亚当”。

史蒂夫·奥尔森:《人类基因的历史地图》,有中文版。

关于东亚的情况,来自复旦的金力和李辉有许多专门的研究,我几年前就介绍过,下面几个帖子里汇集了其中一部分: 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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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牛牛大宝推荐松鼠会文章,我用的“三万年”这个数字,来源于斯宾塞·韦尔斯《出非洲记:人类祖先的迁徙史诗》一书,而且综合其他来源的数字,这大致是个下限,所以,新的研究如果发现这个数字大上几万年,我也不会吃惊,而且对于我的观点,是更好的支持。好在IBM赞助的那个项目很快就会出结果了,等着看吧。

对这个话题有兴趣的朋友,我推荐一些更详细的材料:

斯宾塞·韦尔斯:《出非洲记:人类祖先的迁徙史诗》,网上有中文电子版。其中“迟到的亚当”一节我在两年前曾转贴过:“迟到的亚当”。

史蒂夫·奥尔森:《人类基因的历史地图》,有中文版。

关于东亚的情况,来自复旦的金力和李辉有许多专门的研究,我几年前就介绍过,下面几个帖子里汇集了其中一部分:李辉:《走向远东的两个现代人种》李辉:《百越遗传结构的一元二分迹象》,《一些分子历史学研究结果》。

关于人类何时走出非洲,答牛友

我原本以为这(非洲单一起源说)已经成为常识,所以未加说明,看来我还是疏忽了。

首先,我说的走出非洲的人类特指现代智人(Homo sapiens,有时候简称现代人)这一物种,智人的祖先直立人(Homo erectus)的某些分支曾与一百多万年前(很可能不止一次)走出非洲,但它们都没在非洲以外留下后代。的确还有一些学者(中国学者居多)仍在坚持现代人多起源说,但他们貌似年纪都不小了(还记得库恩吗?吐舌头)。

据分子人类学研究,智人在十几万或二十万年前成种之后,大概分两次走出非洲,第一次是约8万年前从埃塞俄比亚跨越红海入阿拉伯半岛东南沿海,沿印度洋北岸——也门-阿曼-伊朗-印度-马来半岛-印尼,最终到达澳洲,这些就是通常所称“棕色人种”,大部分已经灭绝,其较纯粹的后代是澳洲土著和安达曼人;第二次是约5万年前,从东非出发,经苏丹-埃及进入黎凡特地区(即以今以色列为中心的地中海东岸新月形地区),然后在那里出发扩散到整个欧亚大陆,其中东方的一支在一万多年前穿过白令海峡(冰川期中是地峡)进入美洲。

感谢(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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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以为这(非洲单一起源说)已经成为常识,所以未加说明,看来我还是疏忽了。

首先,我说的走出非洲的人类特指现代智人(Homo sapiens,有时候简称现代人)这一物种,智人的祖先直立人(Homo erectus)的某些分支曾与一百多万年前(很可能不止一次)走出非洲,但它们都没在非洲以外留下后代。的确还有一些学者(中国学者居多)仍在坚持现代人多起源说,但他们貌似年纪都不小了(还记得库恩吗?吐舌头)。

据分子人类学研究,智人在十几万或二十万年前成种之后,大概分两次走出非洲,第一次是约8万年前从埃塞俄比亚跨越红海入阿拉伯半岛东南沿海,沿印度洋北岸——也门-阿曼-伊朗-印度-马来半岛-印尼,最终到达澳洲,这些就是通常所称“棕色人种”,大部分已经灭绝,其较纯粹的后代是澳洲土著和安达曼人;第二次是约5万年前,从东非出发,经苏丹-埃及进入黎凡特地区(即以今以色列为中心的地中海东岸新月形地区),然后在那里出发扩散到整个欧亚大陆,其中东方的一支在一万多年前穿过白令海峡(冰川期中是地峡)进入美洲。

感谢xing_zh提供的资料,如果想完整了解这一题目,可阅读斯宾塞·韦尔斯的著作《出非洲记:人类祖先的迁徙史诗》,网上有中文电子版。另外,李辉的《走向远东的两个现代人种》一文也值得一读,其中一段概述摘录于下:(他估算的第一次出非洲是十万年,我更倾向8万年这个数字)

现在我们可以勾画棕色人种和黄色人种在远东地区的迁徙历史了。
A. 棕色人种大约十万年前走出非洲,至少在五万年之前已经来到东南亚;黄色人种则是大约五万年前的时候开始向东迁徙;
B. 大约四万年前,棕色人种已散布于东北亚到澳洲的广大地区,而黄色人种则进入了东南亚;
C. 大约三万年前,黄色人种在东南亚、印度尼西亚次大陆和中国南方进一步扩张,而棕色人种可能有一部分已经来到美洲;
D. 大约两万年前,黄色人种几乎征服了东亚和东南亚的大部分地区,使该地区的棕色人种锐减;
E. 大约一万年前,黄种人进入美洲,并成为美洲的主宰;
F. 在数千年内,黄种人向中亚、北欧、印度洋和太平洋诸岛扩张,东亚最偏远地区的棕色人种也渐渐与黄种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