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主义

【2021-02-18】

写上一个帖子时,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一位老友喝酒时曾提出一个善意忠告:你能不能略微收敛一下你的种族主义?我明白,他的意图是,无论我是不是真的种族主义者,不要让这些东西为我招惹是非,或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我这人口拙,反应迟钝,所以自知这种事情酒桌上说不清楚,也就没多说,今天既然提起,不妨说一说,

按当今 liberals 甚或 wokeism 的PC标准(to which I give zero fucks),我当然是种族主义者,这毫无疑问,我不打算为避免这顶帽子做任何改变,不止如此,我不打算为满足他们的其他PC标准做任何改变,

当然,我相信,避免招惹是非,或避免让人觉得我就是个是非,或许会有助于扩大读者群,带来多一点收入,问题是,当初我改行以写作为生,纯粹是因为有话要说,而且要按自己觉得最舒畅的方式说,压根就不是出于收入上的考虑,而且我完全清楚靠写作挣大钱是纯属做梦的,所以,为了能继续写作而改变说话方式,这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以挣钱论,写作充其量只是糊个口而已,为了这点钱在自己最在乎的事情上受委屈?No way.

倒不是说我有多清高,而是根本不值,我要是有份年薪百万的工作,或市值十亿的公司,而不遵守PC会让我丢掉这饭碗,或让公司破产,那我倒是真有可能会考虑把嘴巴管紧一点,

所以,虽然我完全清楚那位老友是古道热肠的好意,可是……

以上这通啰嗦,都是基于这一前提:我这顶种族主义帽子是根据当前PC标准制作的,但我不确定我的朋友(包括那位老友)是不是都是在此前提下谈论这顶帽子的,会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真·种族主义*?所以再多说几句,

按这个术语的传统含义,我可以非常确定的说,我不是种族主义者,因为种族主义是一种集体主义,而我是*强个人主义者*,与任何集体主义都水火不容,

当然,我不是原子式个人主义,多年来,我一直强调共同体的价值,但是,我选择加入并万分珍爱的那个共同体,正是建立在包括个人主义在内的一套价值传统之上的,在这个共同体的社会契约下,个体价值和个人自由得到了充分保护,因而作为一个个人主义者,我可以舒适的立身于其中,

所以,种族主义首先在价值上与我不容,但这并非我鄙弃它的唯一理由,依我看,种族主义者看待历史和世界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具体而言:

1)和其他集体主义者一样,他们看待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的方法,建立在一种朴素的群选择(group selection)理论之上(所谓朴素,是说他们的理论不像进化生物学家的那么形式化,但大意差不多),在他们看来,群体才是竞争舞台上的主要参与者,是自然选择作用于其上的主要对象,因而群选择是推动历史进程的主要力量,

这个想法是错的,群选择面临两个困难:A)群的繁殖与淘汰的节奏比个体慢的多,数量级上的差别,B)正如道金斯所指出,若缺乏严格的组织控制机制来抑制搭便车行为,群选择效应就很容易就被个体自私行为抵销掉,(我在一个旧帖中对此有更仔细的讨论,见 headsalon:5625)

所以群选择充其量只是推动历史的一股次要力量,只在满足一些严格条件时才起作用,而主要力量是作用于个体的经典自然选择(及其衍生选择机制,比如性选择和亲选择),

2)人类历史上,确实可能有一些组织结构,发展出了某种程度上抑制搭便车行为的机制,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选择力量的作用对象,成为生物-文化协同进化的单位,比如狩猎游团,部落,宗族,公司……等等,具体某类组织在何种程度上扮演这种角色,随其组织严密程度而异,大体上,规模越小,越可能接近于真正的进化单元,或竞争参与者,但是即便其中最接近的那些,相比个体,还是差的很远,也正因此,人类才没有变成像蚂蚁蜜蜂那样的真社会性动物,

3)无论群选择的作用是大是小,都跟种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因为任何肿族都从未被组织成一个协调行动的共同体,哪怕在最微弱的意义上,也完全没有,所以,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也正因此,而那些以此假设前提看待世界的肿族主义者,他们的看法往往错得离谱,

4)自定居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社会日益大型化和复杂化,而随着它的扩大,共同体变得越来越不像竞争参与者,而越来越像竞争在其中展开的舞台,这一过程也伴随着群体对个体控制的削弱和个人主义的复兴(见《群居的艺术》第III-5章〈共同体的松动〉),

也就是说,除了价值观,种族主义在方法论上也和我不容,

我对别人给我戴什么帽子完全没兴趣,只是道理得讲清楚,

【2021-02-19】

【评论中有人问:“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那如何看待尼安德特人?】

在末次冰期欧洲的生存竞技场上,尼安德特人表现不如HSS(Homo sapiens sapiens),最终灭绝了,这没错,

说尼安德特人被HSS从他们原本占据的生态位上排挤掉了,这么说也不算错,但这是从上帝视角在事后所看到的宏观表现,你不能真的把尼安德特人和HSS看作两个竞争参与者,因为这两个群体从未被组织起来,成为(哪怕最弱意义上的)共同体,

发生在那个竞技场上的,是无数小群体之间的竞争,既有尼安德特群体和HSS群体之间的竞争,也有尼安德特群体之间的,以及HSS群体之间的竞争,很可能,一些HSS群体还会联合尼安德特群体以共同对抗其他HSS群体或尼安德特群体,

而且,我怀疑,发生在同种群体之间的竞争远比异种群体之间更频繁更激烈,因为无论在生理禀赋,生计模式,还是文化特性上,同种群体都更为相似,因而其所适应的生态位重合度更高,因而竞争更激烈,

这些作为竞争参与者的群体,规模通常只有几十上百人,即便当若干群体联合起来时,联盟规模也不过几百几千人,在这些竞争者的头脑中,绝不会闪现*我是在为HSS的生存壮大而战*之类的念头,他们首先是在为自己和家人而战,其次是在为小团体而战,在相当弱的程度上,也是在为盟友而战,不会有比这更宏大的念头,

确实,不少人就喜欢构造这样的宏大叙事,更多人喜欢倾听这样的故事,比如《权力的游戏》里的异鬼就是一个例子:异鬼大军踏着整齐的步调,向着同一个方向挺进,彼此间毫无间隙,其攻击对象一律指向他族……

在真实的竞技场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异鬼之间当然也会结帮互斗,人类各群体有些会跟他们勾结,有些则与之对抗,历史向来如此,

@askerlee:人本能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倾向。虽然尼人和智人很像,仍然有明显特征可以区分开的,所以一致对付他们也完全说的过

@whigzhou: 共同的族源背景有助于达成群体间的合作与联盟,但远不能阻止同族群体间的互斗

@whigzhou: 这里的关键因素其实是文化,共同文化背景可以方便讨价还价,并让合作双方预期对方的行为动向,因而有助于达成合作,共同族源提高了文化相通性的几率,因而间接的提升了合作可能性

@whigzhou: 然而,在个别两两关系中提升合作可能性,距离*把整个种族联合成一个共同体*,差的太远了,影响合作的众多其他因素足以消除达成这种大联合的可能性

@whigzhou: 实际上,在丝毫没有阐明组织与协同机制的情况下,仅仅根据分类标签而把人类划分为若干群体,并宣称他们是社会竞技场上的实际参与者,是合格的行动主体,这种做法岂止限于种族主义?阶级斗争,当代女泉,身份政治……全是一路货 ​​​​

@慕容飞宇gg:很多时候是不是先有了标签,然后才出现了身份认同和组织协同?有点民族发明学的味道。。。

@whigzhou: 那就不是认识论,而是*导师学*问题了,错误叙事的自我实现,倒不是不可能,要看它所引发的组织协同过程会有多成功,很难说

@whigzhou: 常见的情况是,这种叙事确实引发或助推了某个组织过程,但结果并非让该叙事成真了,而是成就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whigzhou: 比如阶级斗争理论所助推的运动,不是真把芜产街鸡组织起来了,而是成就了住别墅喝洋酒的芜产街鸡先锋队

@whigzhou: 所以*导师学*通常很快就变成了*一人一个女学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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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写上一个帖子时,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一位老友喝酒时曾提出一个善意忠告:你能不能略微收敛一下你的种族主义?我明白,他的意图是,无论我是不是真的种族主义者,不要让这些东西为我招惹是非,或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我这人口拙,反应迟钝,所以自知这种事情酒桌上说不清楚,也就没多说,今天既然提起,不妨说一说, 按当今 liberals 甚或 wokeism 的PC标准(to which I give zero fucks),我当然是种族主义者,这毫无疑问,我不打算为避免这顶帽子做任何改变,不止如此,我不打算为满足他们的其他PC标准做任何改变, 当然,我相信,避免招惹是非,或避免让人觉得我就是个是非,或许会有助于扩大读者群,带来多一点收入,问题是,当初我改行以写作为生,纯粹是因为有话要说,而且要按自己觉得最舒畅的方式说,压根就不是出于收入上的考虑,而且我完全清楚靠写作挣大钱是纯属做梦的,所以,为了能继续写作而改变说话方式,这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以挣钱论,写作充其量只是糊个口而已,为了这点钱在自己最在乎的事情上受委屈?No way. 倒不是说我有多清高,而是根本不值,我要是有份年薪百万的工作,或市值十亿的公司,而不遵守PC会让我丢掉这饭碗,或让公司破产,那我倒是真有可能会考虑把嘴巴管紧一点, 所以,虽然我完全清楚那位老友是古道热肠的好意,可是…… 以上这通啰嗦,都是基于这一前提:我这顶种族主义帽子是根据当前PC标准制作的,但我不确定我的朋友(包括那位老友)是不是都是在此前提下谈论这顶帽子的,会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真·种族主义*?所以再多说几句, 按这个术语的传统含义,我可以非常确定的说,我不是种族主义者,因为种族主义是一种集体主义,而我是*强个人主义者*,与任何集体主义都水火不容, 当然,我不是原子式个人主义,多年来,我一直强调共同体的价值,但是,我选择加入并万分珍爱的那个共同体,正是建立在包括个人主义在内的一套价值传统之上的,在这个共同体的社会契约下,个体价值和个人自由得到了充分保护,因而作为一个个人主义者,我可以舒适的立身于其中, 所以,种族主义首先在价值上与我不容,但这并非我鄙弃它的唯一理由,依我看,种族主义者看待历史和世界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具体而言: 1)和其他集体主义者一样,他们看待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的方法,建立在一种朴素的群选择(group selection)理论之上(所谓朴素,是说他们的理论不像进化生物学家的那么形式化,但大意差不多),在他们看来,群体才是竞争舞台上的主要参与者,是自然选择作用于其上的主要对象,因而群选择是推动历史进程的主要力量, 这个想法是错的,群选择面临两个困难:A)群的繁殖与淘汰的节奏比个体慢的多,数量级上的差别,B)正如道金斯所指出,若缺乏严格的组织控制机制来抑制搭便车行为,群选择效应就很容易就被个体自私行为抵销掉,(我在一个旧帖中对此有更仔细的讨论,见 headsalon:5625) 所以群选择充其量只是推动历史的一股次要力量,只在满足一些严格条件时才起作用,而主要力量是作用于个体的经典自然选择(及其衍生选择机制,比如性选择和亲选择), 2)人类历史上,确实可能有一些组织结构,发展出了某种程度上抑制搭便车行为的机制,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选择力量的作用对象,成为生物-文化协同进化的单位,比如狩猎游团,部落,宗族,公司……等等,具体某类组织在何种程度上扮演这种角色,随其组织严密程度而异,大体上,规模越小,越可能接近于真正的进化单元,或竞争参与者,但是即便其中最接近的那些,相比个体,还是差的很远,也正因此,人类才没有变成像蚂蚁蜜蜂那样的真社会性动物, 3)无论群选择的作用是大是小,都跟种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因为任何肿族都从未被组织成一个协调行动的共同体,哪怕在最微弱的意义上,也完全没有,所以,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也正因此,而那些以此假设前提看待世界的肿族主义者,他们的看法往往错得离谱, 4)自定居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社会日益大型化和复杂化,而随着它的扩大,共同体变得越来越不像竞争参与者,而越来越像竞争在其中展开的舞台,这一过程也伴随着群体对个体控制的削弱和个人主义的复兴(见《群居的艺术》第III-5章〈共同体的松动〉), 也就是说,除了价值观,种族主义在方法论上也和我不容, 我对别人给我戴什么帽子完全没兴趣,只是道理得讲清楚, 【2021-02-19】 【评论中有人问:“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那如何看待尼安德特人?】 在末次冰期欧洲的生存竞技场上,尼安德特人表现不如HSS(Homo sapiens sapiens),最终灭绝了,这没错, 说尼安德特人被HSS从他们原本占据的生态位上排挤掉了,这么说也不算错,但这是从上帝视角在事后所看到的宏观表现,你不能真的把尼安德特人和HSS看作两个竞争参与者,因为这两个群体从未被组织起来,成为(哪怕最弱意义上的)共同体, 发生在那个竞技场上的,是无数小群体之间的竞争,既有尼安德特群体和HSS群体之间的竞争,也有尼安德特群体之间的,以及HSS群体之间的竞争,很可能,一些HSS群体还会联合尼安德特群体以共同对抗其他HSS群体或尼安德特群体, 而且,我怀疑,发生在同种群体之间的竞争远比异种群体之间更频繁更激烈,因为无论在生理禀赋,生计模式,还是文化特性上,同种群体都更为相似,因而其所适应的生态位重合度更高,因而竞争更激烈, 这些作为竞争参与者的群体,规模通常只有几十上百人,即便当若干群体联合起来时,联盟规模也不过几百几千人,在这些竞争者的头脑中,绝不会闪现*我是在为HSS的生存壮大而战*之类的念头,他们首先是在为自己和家人而战,其次是在为小团体而战,在相当弱的程度上,也是在为盟友而战,不会有比这更宏大的念头, 确实,不少人就喜欢构造这样的宏大叙事,更多人喜欢倾听这样的故事,比如《权力的游戏》里的异鬼就是一个例子:异鬼大军踏着整齐的步调,向着同一个方向挺进,彼此间毫无间隙,其攻击对象一律指向他族…… 在真实的竞技场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异鬼之间当然也会结帮互斗,人类各群体有些会跟他们勾结,有些则与之对抗,历史向来如此, @askerlee:人本能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倾向。虽然尼人和智人很像,仍然有明显特征可以区分开的,所以一致对付他们也完全说的过 @whigzhou: 共同的族源背景有助于达成群体间的合作与联盟,但远不能阻止同族群体间的互斗 @whigzhou: 这里的关键因素其实是文化,共同文化背景可以方便讨价还价,并让合作双方预期对方的行为动向,因而有助于达成合作,共同族源提高了文化相通性的几率,因而间接的提升了合作可能性 @whigzhou: 然而,在个别两两关系中提升合作可能性,距离*把整个种族联合成一个共同体*,差的太远了,影响合作的众多其他因素足以消除达成这种大联合的可能性 @whigzhou: 实际上,在丝毫没有阐明组织与协同机制的情况下,仅仅根据分类标签而把人类划分为若干群体,并宣称他们是社会竞技场上的实际参与者,是合格的行动主体,这种做法岂止限于种族主义?阶级斗争,当代女泉,身份政治……全是一路货 ​​​​ @慕容飞宇gg:很多时候是不是先有了标签,然后才出现了身份认同和组织协同?有点民族发明学的味道。。。 @whigzhou: 那就不是认识论,而是*导师学*问题了,错误叙事的自我实现,倒不是不可能,要看它所引发的组织协同过程会有多成功,很难说 @whigzhou: 常见的情况是,这种叙事确实引发或助推了某个组织过程,但结果并非让该叙事成真了,而是成就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whigzhou: 比如阶级斗争理论所助推的运动,不是真把芜产街鸡组织起来了,而是成就了住别墅喝洋酒的芜产街鸡先锋队 @whigzhou: 所以*导师学*通常很快就变成了*一人一个女学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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