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的“双重巧合”

【2015-09-03】

@海德沙龙 大卫·弗里德曼代表了市场无政府主义的功利主义一派,此派对哲学的兴趣不大,所以他们有关制度的论证,往往从问题直接跳到经济学(包括法律经济学)层次上,却很少对其暗中预设的前提或原则作出交代,本文罕见的例外,从中可以一窥大卫体系的伦理学基础

@whigzhou: 大卫的论证非常清晰,但依我看,这一论证很容易被击破,其实他对自己的薄弱环节(从均衡事实到伦理规则的过渡)应该也是清楚的,只是不想细究而已,结果最终,他用一个“令人欣慰的双重巧合”,就把自己的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和规定主义,都给调和了起来。

@whigzhou: 大卫试图用他的“双重巧合”来避开道德哲学上的争议,意思是,尽管功利主义、直觉主义和规定主义在哲学上完全不同,但既然他们要的结果恰好一样(至少在自由意志主义者中间),那就没必要在哲学上争了,在明确一组大家都要的简单原则之后,其他争议都可通过经济学分析解决。

@战拖拉夫卡: 大卫关于维持“三重巧合”的谢林点,其实质还是需要建立在参与者对某种价值标准的公认基础之上。可如果现实中只要有一人,他觉得偶尔的背叛是有助于实现短期利益的或者某个迫切愿望,那么这个谢林点是否就难以维系了?即布坎南所谓的脆弱的均衡

@whigzhou: 嗯,实际上根本没有(系统性的)巧合

@whigzhou: 在一些小的局部(特别是小型文化群体内部),确实可以观察到一些和普遍道德感相符、也和自由原则相符的自发规范,但从大范围看,绝大多数社会要么根本没走出霍布斯状态,要么其秩序远远不是自由的

@whigzhou: 比如大卫所引证的Robert Ellickson在《无需法律的秩序》所描绘的情况,之所以能发生,依我看,完全是因为当事人生活在美国,这个有着基本法律保障的地方,不会出现一伙农场主把另一伙挖坑埋了那种情况,在基本和平秩序有保障的前提下,发展出了一些私人秩序,但那根本算不上“无需法律的”。

@whigzhou: 这也是libertarian各种幼稚错误的根源所在,他们太熟悉美国以至于对这一背景条件完全熟视无睹,以为那是当然的、自动的,一个简单的质疑是:加州牧区的情况在阿富汗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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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3】 @海德沙龙 大卫·弗里德曼代表了市场无政府主义的功利主义一派,此派对哲学的兴趣不大,所以他们有关制度的论证,往往从问题直接跳到经济学(包括法律经济学)层次上,却很少对其暗中预设的前提或原则作出交代,本文罕见的例外,从中可以一窥大卫体系的伦理学基础 @whigzhou: 大卫的论证非常清晰,但依我看,这一论证很容易被击破,其实他对自己的薄弱环节(从均衡事实到伦理规则的过渡)应该也是清楚的,只是不想细究而已,结果最终,他用一个“令人欣慰的双重巧合”,就把自己的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和规定主义,都给调和了起来。 @whigzhou: 大卫试图用他的“双重巧合”来避开道德哲学上的争议,意思是,尽管功利主义、直觉主义和规定主义在哲学上完全不同,但既然他们要的结果恰好一样(至少在自由意志主义者中间),那就没必要在哲学上争了,在明确一组大家都要的简单原则之后,其他争议都可通过经济学分析解决。 @战拖拉夫卡: 大卫关于维持“三重巧合”的谢林点,其实质还是需要建立在参与者对某种价值标准的公认基础之上。可如果现实中只要有一人,他觉得偶尔的背叛是有助于实现短期利益的或者某个迫切愿望,那么这个谢林点是否就难以维系了?即布坎南所谓的脆弱的均衡 @whigzhou: 嗯,实际上根本没有(系统性的)巧合 @whigzhou: 在一些小的局部(特别是小型文化群体内部),确实可以观察到一些和普遍道德感相符、也和自由原则相符的自发规范,但从大范围看,绝大多数社会要么根本没走出霍布斯状态,要么其秩序远远不是自由的 @whigzhou: 比如大卫所引证的Robert Ellickson在《无需法律的秩序》所描绘的情况,之所以能发生,依我看,完全是因为当事人生活在美国,这个有着基本法律保障的地方,不会出现一伙农场主把另一伙挖坑埋了那种情况,在基本和平秩序有保障的前提下,发展出了一些私人秩序,但那根本算不上“无需法律的”。 @whigzhou: 这也是libertarian各种幼稚错误的根源所在,他们太熟悉美国以至于对这一背景条件完全熟视无睹,以为那是当然的、自动的,一个简单的质疑是:加州牧区的情况在阿富汗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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