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遗传基础与制度宽容

【2015-08-26】

@调皮的王登科 看到 @李银河 的文章里写到,同性恋是基因遗传的,我就开了个脑洞,所有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国家,岂不是会让该国的同性恋灭绝么?所有反对同性恋的,反而会让同性恋延续,而支持同性恋的,则加速了同性恋的消失。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道理。

@Ent_evo:1″同性恋是遗传的”其实是一个宣传口号,现实中性取向和所有其他属性一样都是先后天共同作用的结果;2自然界并没有任何立法禁止同性恋,但自然界中同性性行为一点都不罕见;3对于如此复杂的性状,区区一项政策十代之内都未必能看得见效果。

@whigzhou: A1)这说法确有遗传决定论之嫌,但原帖结论不依赖遗传决定论,恰恰相反,原帖结论的前提必须是性向表现由“先后天共同作用”,否则制度/文化怎么起作用? //@Ent_evo: 1″同性恋是遗传的”其实是一个宣传口号,现实中性取向和所有其他属性一样都是先后天共同作用的结果;

@whigzhou: A2.1)偶发的、错误认知所导致的异常行为,不同于偏好或固有倾向,偶尔把尸体错当成活体异性,不等于恋尸癖;A2.2)没禁止也不罕见不等于立法禁止不能造成改变,1%和0.1%都不算罕见,但差了一个数量级 //@Ent_evo: 2自然界并没有任何立法禁止同性恋,但自然界中同性性行为一点都不罕见;

@whigzhou: A3)这倒有可能,但也未必,如果文化/制度改变造成的同性恋生育率差异达到两位数百分点,并且遗传基础对此性状的贡献率很高,几代之内即可看到变化,当然,究竟能否看到,还要等经验数据 //@Ent_evo: 3对于如此复杂的性状,区区一项政策十代之内都未必能看得见效果。

@whigzhou: 生物学家会倾向于认为这样一个文化因素不足以在几代人中产生明显效果,这我能理解,因为对于一般生物,有着太多远更重要的其他因素影响遗传成就,而且在强大选择压力的持续作用下,这些因素的种内个体间差异不会很大,选择效果很难在短期表现出来 //@Ent_evo: 3对于如此复杂的性状,区区一项政策十代之内都未必能看得见效果。

@whigzhou: 可是现代人类(特别是发达国家居民)的条件很特别了,妨碍生育的其他压力都很松弛,偏好和意愿成为成为压倒性因素,而且事实表明,在不同文化的影响下,生育意愿的个体差异极大

@whigzhou: 说句题外话,考虑当前男性所面临的选择压力之结构,以及在此压力结构下的相对遗传优势,并据此推测未来变化时,高大上精英女性尤其是知识分子女性的偏好基本上可以忽略,因为她们基本上不生孩子,起了绝大部分作用的,是中低收入的、读书不多的、不大会在媒体上写文章的那些女性的偏好。

@暴走的羊驼君:还有一个道德评价让我感到困惑,如果命题,同性恋是由于基因遗传导致的,所以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那其他的遗传病为什么又能算作病呢?

@whigzhou: 呵呵,我也纳闷,其实我可以教他们一种更合理的说法:凡是当事人自己了解情况之后不觉得是个问题的事情,咱都别把它叫病

@孤胆鹰雄芯:这有个问题,就是比如精神分裂症这种精神疾病,患者的自知力是受到损害的,他们觉得自己没病,但是又缺乏自由意志,得被监护起来,那这算病吗?

@whigzhou: 这样你就认为他没有“了解情况”并表达他“不觉得是个问题”的意志能力嘛

【参考】宽容是同性恋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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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6】 @调皮的王登科 看到 @李银河 的文章里写到,同性恋是基因遗传的,我就开了个脑洞,所有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国家,岂不是会让该国的同性恋灭绝么?所有反对同性恋的,反而会让同性恋延续,而支持同性恋的,则加速了同性恋的消失。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道理。 @Ent_evo:1"同性恋是遗传的"其实是一个宣传口号,现实中性取向和所有其他属性一样都是先后天共同作用的结果;2自然界并没有任何立法禁止同性恋,但自然界中同性性行为一点都不罕见;3对于如此复杂的性状,区区一项政策十代之内都未必能看得见效果。 @whigzhou: A1)这说法确有遗传决定论之嫌,但原帖结论不依赖遗传决定论,恰恰相反,原帖结论的前提必须是性向表现由“先后天共同作用”,否则制度/文化怎么起作用? //@Ent_evo: 1"同性恋是遗传的"其实是一个宣传口号,现实中性取向和所有其他属性一样都是先后天共同作用的结果; @whigzhou: A2.1)偶发的、错误认知所导致的异常行为,不同于偏好或固有倾向,偶尔把尸体错当成活体异性,不等于恋尸癖;A2.2)没禁止也不罕见不等于立法禁止不能造成改变,1%和0.1%都不算罕见,但差了一个数量级 //@Ent_evo: 2自然界并没有任何立法禁止同性恋,但自然界中同性性行为一点都不罕见; @whigzhou: A3)这倒有可能,但也未必,如果文化/制度改变造成的同性恋生育率差异达到两位数百分点,并且遗传基础对此性状的贡献率很高,几代之内即可看到变化,当然,究竟能否看到,还要等经验数据 //@Ent_evo: 3对于如此复杂的性状,区区一项政策十代之内都未必能看得见效果。 @whigzhou: 生物学家会倾向于认为这样一个文化因素不足以在几代人中产生明显效果,这我能理解,因为对于一般生物,有着太多远更重要的其他因素影响遗传成就,而且在强大选择压力的持续作用下,这些因素的种内个体间差异不会很大,选择效果很难在短期表现出来 //@Ent_evo: 3对于如此复杂的性状,区区一项政策十代之内都未必能看得见效果。 @whigzhou: 可是现代人类(特别是发达国家居民)的条件很特别了,妨碍生育的其他压力都很松弛,偏好和意愿成为成为压倒性因素,而且事实表明,在不同文化的影响下,生育意愿的个体差异极大 @whigzhou: 说句题外话,考虑当前男性所面临的选择压力之结构,以及在此压力结构下的相对遗传优势,并据此推测未来变化时,高大上精英女性尤其是知识分子女性的偏好基本上可以忽略,因为她们基本上不生孩子,起了绝大部分作用的,是中低收入的、读书不多的、不大会在媒体上写文章的那些女性的偏好。 @暴走的羊驼君:还有一个道德评价让我感到困惑,如果命题,同性恋是由于基因遗传导致的,所以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那其他的遗传病为什么又能算作病呢? @whigzhou: 呵呵,我也纳闷,其实我可以教他们一种更合理的说法:凡是当事人自己了解情况之后不觉得是个问题的事情,咱都别把它叫病 @孤胆鹰雄芯:这有个问题,就是比如精神分裂症这种精神疾病,患者的自知力是受到损害的,他们觉得自己没病,但是又缺乏自由意志,得被监护起来,那这算病吗? @whigzhou: 这样你就认为他没有“了解情况”并表达他“不觉得是个问题”的意志能力嘛 【参考】宽容是同性恋的坟墓?  


已有2条评论

  1. Lambert @ 2015-12-31, 09:17

    A1)这说法确有遗传决定论之嫌,但原帖结论不依赖遗传决定论,恰恰相反,原帖结论的前提必须是性向表现由“先后天共同作用”,否则制度/文化怎么起作用?

    前提也可以是遗传决定论啊。制度/文化的变化导致更多以前迫于压力找异性结婚的同性恋现在不找异性结婚了,因此不能(或者更少可能)留下子嗣。几代下来自然也就灭绝了。不需要先后天共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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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eeeeeee @ 2015-12-31, 13:59

    男性在现有压力结构下的相对遗传优势有哪些?这意味着以后精英女性的结婚率会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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