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文]华企入美的障碍在哪里?

华企入美的障碍在哪里?
辉格
2012年10月11日

最近美国众院情报委员会针对华为和中兴的调查报告公布之后,华为和商务部都做出了强烈反应,认为报告缺乏事实依据,是在利用政治偏见,借国家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确实,在选战正酣之际发表这样的报告,难免让人怀疑是在挑逗选民对外部威胁的莫名恐慌来捞取政治利益,也不排除竞争者乘机游说鼓动,大塞贸易保护私货。

不过,中美两国在国际关系上的对立局面,和美国民众由此而产生的疑惧,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在可见的未来都不会有所减弱,因而涉及安全敏感领域的贸易投资活动,引发对方的猜疑和不安,是可以预料的事情,无论是否喜欢,这都是相关企业不得不长期面对的现实,要做那里的生意,就必须学会克服这个障碍。

这次华为应对国会调查和听证的过程,看来是一次失败的经历,它做了大量准备,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显然没有减少对方的疑虑,甚至可能还有相反的效果,它没有将重点放在论证或解释为何自己不会做出对方所忧虑的那些事情,却不太明智的去质问对方没有拿出他果真那么做了的确凿证据,用商务部发言人的话说,报告做了有罪推定。

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掌握确切证据,因为无缘阅读报告秘密部分,无从判断,问题是,国会在处理此类事情时,并不需要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因为外企原本就不具有国民待遇,国会所拥有的立法权限让它随时可以阻止外企在境内做生意,而无须以定罪为前提;虽然WTO要求成员国给予对方企业以国民待遇,但事实上这条很少得到各国政府认真遵守,特别是当国家安全之类大旗被扛出来时,WTO原则马上就靠边站了。

甚至像“关乎国计民生”之类更加模糊宽泛、几乎可以无所不包的理由,不是也能用来拒绝外企的国民待遇吗?而这么做时,也压根没有举证这些外企采取了何种行动、是如何破坏或危及“国计民生”的,甚至连调查和听证都免了,而人家好歹还有了个正式的调查听证过程。

那么,华为若要消除美国民众和政府的疑虑,能做些什么呢?显然,仅仅证明自己是一家真正的私营企业,与政府不存在法律上的隶属关系,也没有通过正式的契约关系承担政府所赋予的特殊任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很容易想到,这种关系不需要公开正式的契约也可以建立,特别是在一个责任义务非常不规范不透明的制度环境下。

试想,当政府可以随时摆布企业的利益,甚至决定其生死,而后者又找不到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去寻求保护和救济,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中,当政府要求企业在某件事上给予合作,有几家企业能有勇气加以拒绝呢?华为可曾在任何具体事例上证明过自己有这样的勇气?比如像谷歌那样,为拒绝政府的过分要求而不惜让自己的高管面临牢狱之灾?或者不惜放弃一大块市场?

不要说华为没有,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目前还存活着的国内企业,曾证明过自己有这样的勇气;国内企业不仅无力拒绝配合政府的要求,甚至无力在进行这种配合时,要求得到一个正式的书面指令,以便明确区分企业自主行为和应政府要求的行为,从而免除在这些事情上的法律责任。

所以,当一家企业诞生和成长于这样的制度环境之中,核心利益也大都处于该制度的管辖范围之内,企业员工和管理层也都从小浸润在相应的制度文化中,而且30年来都于该环境相处融洽滋润,那又如何让人相信当你果真面临这样的要求时,会突然鼓起勇气坚守你最近才宣称要接受的原则呢?

当然,指出上述事实并非对企业的指责,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适应环境而已,实际上,面对日益强势的现代政府,各国企业都缺乏拒绝政府要求的勇气,华为在没有明文限制的情况下始终难以打入美国市场,便清楚表明了各大电信运营商对政府的忌惮,毕竟,即便在司法保障良好的美国,谷歌这样有勇气的企业也不多见。

既如此,真正的问题就变成:你忌惮的是哪个政府?要减轻美国政府的疑虑,首先就要让它相信:你至少也很忌惮它,程度不亚于其他政府,而让它相信这一点,国籍、文化和价值观背景都只是次要考虑,最切实有效的办法是,将你足够大的利益部位暴露在他的火力范围之内。

所以华为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干脆放弃美国的敏感业务,但这样它就永远留下了这个疑虑,而这个问号会始终伴随着它,成为在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拓展业务的障碍,比如加拿大政府在美国国会报告发布后就立刻做出了响应,要求在政府项目中排除华为产品,今年三月,澳洲政府也将华为排除出了一个政府招标项目。

要么像联想那样,尽快将自己变成至少半个美国公司,将资产在全球分散配置,其中在美国的部分至少不比在国内的少,后一选择可以通过在美国市场拓展非敏感业务来实现,这大概需要一些大型并购才能做到,最终它还需要变成上市公司,因为只有上市公司的透明化程度,才能让人看清并相信它的资产和利益究竟是如何分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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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企入美的障碍在哪里? 辉格 2012年10月11日 最近美国众院情报委员会针对华为和中兴的调查报告公布之后,华为和商务部都做出了强烈反应,认为报告缺乏事实依据,是在利用政治偏见,借国家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确实,在选战正酣之际发表这样的报告,难免让人怀疑是在挑逗选民对外部威胁的莫名恐慌来捞取政治利益,也不排除竞争者乘机游说鼓动,大塞贸易保护私货。 不过,中美两国在国际关系上的对立局面,和美国民众由此而产生的疑惧,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在可见的未来都不会有所减弱,因而涉及安全敏感领域的贸易投资活动,引发对方的猜疑和不安,是可以预料的事情,无论是否喜欢,这都是相关企业不得不长期面对的现实,要做那里的生意,就必须学会克服这个障碍。 这次华为应对国会调查和听证的过程,看来是一次失败的经历,它做了大量准备,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显然没有减少对方的疑虑,甚至可能还有相反的效果,它没有将重点放在论证或解释为何自己不会做出对方所忧虑的那些事情,却不太明智的去质问对方没有拿出他果真那么做了的确凿证据,用商务部发言人的话说,报告做了有罪推定。 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掌握确切证据,因为无缘阅读报告秘密部分,无从判断,问题是,国会在处理此类事情时,并不需要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因为外企原本就不具有国民待遇,国会所拥有的立法权限让它随时可以阻止外企在境内做生意,而无须以定罪为前提;虽然WTO要求成员国给予对方企业以国民待遇,但事实上这条很少得到各国政府认真遵守,特别是当国家安全之类大旗被扛出来时,WTO原则马上就靠边站了。 甚至像“关乎国计民生”之类更加模糊宽泛、几乎可以无所不包的理由,不是也能用来拒绝外企的国民待遇吗?而这么做时,也压根没有举证这些外企采取了何种行动、是如何破坏或危及“国计民生”的,甚至连调查和听证都免了,而人家好歹还有了个正式的调查听证过程。 那么,华为若要消除美国民众和政府的疑虑,能做些什么呢?显然,仅仅证明自己是一家真正的私营企业,与政府不存在法律上的隶属关系,也没有通过正式的契约关系承担政府所赋予的特殊任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很容易想到,这种关系不需要公开正式的契约也可以建立,特别是在一个责任义务非常不规范不透明的制度环境下。 试想,当政府可以随时摆布企业的利益,甚至决定其生死,而后者又找不到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去寻求保护和救济,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中,当政府要求企业在某件事上给予合作,有几家企业能有勇气加以拒绝呢?华为可曾在任何具体事例上证明过自己有这样的勇气?比如像谷歌那样,为拒绝政府的过分要求而不惜让自己的高管面临牢狱之灾?或者不惜放弃一大块市场? 不要说华为没有,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目前还存活着的国内企业,曾证明过自己有这样的勇气;国内企业不仅无力拒绝配合政府的要求,甚至无力在进行这种配合时,要求得到一个正式的书面指令,以便明确区分企业自主行为和应政府要求的行为,从而免除在这些事情上的法律责任。 所以,当一家企业诞生和成长于这样的制度环境之中,核心利益也大都处于该制度的管辖范围之内,企业员工和管理层也都从小浸润在相应的制度文化中,而且30年来都于该环境相处融洽滋润,那又如何让人相信当你果真面临这样的要求时,会突然鼓起勇气坚守你最近才宣称要接受的原则呢? 当然,指出上述事实并非对企业的指责,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适应环境而已,实际上,面对日益强势的现代政府,各国企业都缺乏拒绝政府要求的勇气,华为在没有明文限制的情况下始终难以打入美国市场,便清楚表明了各大电信运营商对政府的忌惮,毕竟,即便在司法保障良好的美国,谷歌这样有勇气的企业也不多见。 既如此,真正的问题就变成:你忌惮的是哪个政府?要减轻美国政府的疑虑,首先就要让它相信:你至少也很忌惮它,程度不亚于其他政府,而让它相信这一点,国籍、文化和价值观背景都只是次要考虑,最切实有效的办法是,将你足够大的利益部位暴露在他的火力范围之内。 所以华为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干脆放弃美国的敏感业务,但这样它就永远留下了这个疑虑,而这个问号会始终伴随着它,成为在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拓展业务的障碍,比如加拿大政府在美国国会报告发布后就立刻做出了响应,要求在政府项目中排除华为产品,今年三月,澳洲政府也将华为排除出了一个政府招标项目。 要么像联想那样,尽快将自己变成至少半个美国公司,将资产在全球分散配置,其中在美国的部分至少不比在国内的少,后一选择可以通过在美国市场拓展非敏感业务来实现,这大概需要一些大型并购才能做到,最终它还需要变成上市公司,因为只有上市公司的透明化程度,才能让人看清并相信它的资产和利益究竟是如何分布的。  


已有1条评论

  1. 喂羊 @ 2012-10-18, 00:42

    嗯成为一个申报虚假资料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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