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文#D3: 报复性贸易制裁须找准要害

(按:在此话题上,薛兆丰在早先的一篇文章中曾表达过与张五常相同的观点,昨天翻阅他的评论集《经济学通识》时偶然发现。)

报复性贸易制裁须找准要害
辉格
2009年8月12日

四月下旬,美国钢铁工会(USW)以保护国内相关行业就业机会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了针对中国轮胎的特别贸易保护措施申请;六月底,经过调查和听证,USITC针对轮胎特保案向美国贸易代表(USTR)正式提交了建议方案;上周,USTR就此案举行了第二次听证会,并将于下月初向总统提交最终建议;轮胎特保案的前景正处于第二个关键期,于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CRIA)于近日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制建议,旨在通过威胁对美国农产品实施报复性关税来迫使美方放弃特保案。由于小布什在两届任期中否决了全部四件到达USTR的特保案,如果轮胎特保案最终通过,那将是奥巴马传递给世界的一个强烈信号:贸易保护主义回来了。

对于自由贸易的好处和贸易保护的危害,已经有了太多的论证,那些曾为贸易保护辩解的崇高口号,如今已少有人信,贸易保护在今天已沦为赤裸裸的借国家主权牟取集团利益的手段;然而,尽管经济学界在反对贸易保护上已达成普遍共识,但在如何对付贸易保护、如何推进自由贸易的政策建议上,仍存在很多分歧;在国内以张五常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主张无条件单方面开放贸易政策:尽量争取全面开放贸易,但即使对方不肯开放,我们仍应主动开放市场。这一主张所依据的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国际贸易会通过促进国际分工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从而使各方都受益;该演绎即便在单方面开放的部分自由贸易条件下仍然成立,更多贸易总会带来更多收益;上述主张运用于贸易争端的结论便是,即便对方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本方也不应以对等措施予以报复,否则将加大损害。

这一分析简单直白且完全正确,以报复性制裁反制贸易保护的确会导致双输,问题是,两国贸易政策的互动并非单次博弈,而是长期重复博弈;在重复博弈中,最初导致一种互惠局面得以出现的那些单次行动策略,不必都是互惠的,而在互惠局面遭破坏时,那些恢复该局面的单次行动策略,也不必是互惠的;实际上,在博弈实践中,那些被用来建立、维持或恢复互惠双赢局面的那些行动策略,常常是双输的,使用或威胁使用报复性措施或拒绝交往策略,是维持互惠环境的常用手段;报复和拒绝交往常常是代价高昂的,但若能明确连贯坚决的实施,从而让对方了解并相信你的策略,就经常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互惠关系;我认识一个替人向企业讨债的家伙,每次去讨债都带把刀,我问他扎过几个人,他说一个也没有,这刀是用来扎自己的,如果第一轮催讨无果,他会撸起袖子把刀扎进自己的胳膊,当然,他胳膊上的刀疤远远少于他成功讨债的次数。

大致上,国际关系和国际贸易环境仍是一种无政府状态,但无政府不等于无秩序,人类历史和阿克塞尔罗德等政治学家的研究表明,秩序可以经由重复博弈中达致的合作互惠局面,而先于政府得以建立;在无政府条件下,秩序通常由基于报复的对等制约机制,和各方自愿依循的中立仲裁机制来维持,而当下的国际贸易秩序,正是由报复性制裁和WTO仲裁机制而得以维持;在面临具体的贸易纠纷时,应选择上述两种机制中的哪一种来维护互惠局面和本方利益,取决于长期策略和案例特性;首先,最大程度的拓展本方所及的自由贸易空间,应确定为长期策略;其次,对于WTO仲裁机制是否有利于上述长期策略,应有一个判断,如果仲裁机制确能公正有效的保护和推动自由贸易,那么,即使在个案上可能得到不利判决,也应加以尊重和依循,而不要绕开仲裁而直接实施报复。

相反,如果当局认定仲裁机制是不公或无效的,即使得到公正判决对方也不会执行,那时,考虑采用或威胁采用报复手段才是长期有利的;假设当局在经过上述斟酌之后决定实施报复,在制裁对象的选择上仍须谨慎;CRIA建议的农产品制裁显然选错了对象,美国农场是共和党票仓,制裁农产品将是对共和党长期自由贸易政策的惩罚,合理而有效的制裁,应将目标对准民主党尤其是民主党中贸易保护主义者的票仓:好莱坞、软件和科技业、律师、以及那些白领愤青聚集或工会势力强大的产业,其中以软件和知识产品效果尤佳,报复措施给本方潜在买家带来的损失甚小。

相关文章

标签: | | | | |
351

(按:在此话题上,薛兆丰在早先的一篇文章中曾表达过与张五常相同的观点,昨天翻阅他的评论集《经济学通识》时偶然发现。)

报复性贸易制裁须找准要害
辉格
2009年8月12日

四月下旬,美国钢铁工会(USW)以保护国内相关行业就业机会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了针对中国轮胎的特别贸易保护措施申请;六月底,经过调查和听证,USITC针对轮胎特保案向美国贸易代表(USTR)正式提交了建议方案;上周,USTR就此案举行了第二次听证会,并将于下月初向总统提交最终建议;轮胎特保案的前景正处于第二个关键期,于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CRIA)于近日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制建议,旨在通过威胁对美国农产品实施报复性关税来迫使美方放弃特保案。由于小布什在两届任期中否决了全部四件到达USTR的特保案,如果轮胎特保案最终通过,那将是奥巴马传递给世界的一个强烈信号:贸易保护主义回来了。

对于自由贸易的好处和贸易保护的危害,已经有了太多的论证,那些曾为贸易保护辩解的崇高口号,如今已少有人信,贸易保护在今天已沦为赤裸裸的借国家主权牟取集团利益的手段;然而,尽管经济学界在反对贸易保护上已达成普遍共识,但在如何对付贸易保护、如何推进自由贸易的政策建议上,仍存在很多分歧;在国内以张五常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主张无条件单方面开放贸易政策:尽量争取全面开放贸易,但即使对方不肯开放,我们仍应主动开放市场。这一主张所依据的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国际贸易会通过促进国际分工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从而使各方都受益;该演绎即便在单方面开放的部分自由贸易条件下仍然成立,更多贸易总会带来更多收益;上述主张运用于贸易争端的结论便是,即便对方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本方也不应以对等措施予以报复,否则将加大损害。

这一分析简单直白且完全正确,以报复性制裁反制贸易保护的确会导致双输,问题是,两国贸易政策的互动并非单次博弈,而是长期重复博弈;在重复博弈中,最初导致一种互惠局面得以出现的那些单次行动策略,不必都是互惠的,而在互惠局面遭破坏时,那些恢复该局面的单次行动策略,也不必是互惠的;实际上,在博弈实践中,那些被用来建立、维持或恢复互惠双赢局面的那些行动策略,常常是双输的,使用或威胁使用报复性措施或拒绝交往策略,是维持互惠环境的常用手段;报复和拒绝交往常常是代价高昂的,但若能明确连贯坚决的实施,从而让对方了解并相信你的策略,就经常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互惠关系;我认识一个替人向企业讨债的家伙,每次去讨债都带把刀,我问他扎过几个人,他说一个也没有,这刀是用来扎自己的,如果第一轮催讨无果,他会撸起袖子把刀扎进自己的胳膊,当然,他胳膊上的刀疤远远少于他成功讨债的次数。

大致上,国际关系和国际贸易环境仍是一种无政府状态,但无政府不等于无秩序,人类历史和阿克塞尔罗德等政治学家的研究表明,秩序可以经由重复博弈中达致的合作互惠局面,而先于政府得以建立;在无政府条件下,秩序通常由基于报复的对等制约机制,和各方自愿依循的中立仲裁机制来维持,而当下的国际贸易秩序,正是由报复性制裁和WTO仲裁机制而得以维持;在面临具体的贸易纠纷时,应选择上述两种机制中的哪一种来维护互惠局面和本方利益,取决于长期策略和案例特性;首先,最大程度的拓展本方所及的自由贸易空间,应确定为长期策略;其次,对于WTO仲裁机制是否有利于上述长期策略,应有一个判断,如果仲裁机制确能公正有效的保护和推动自由贸易,那么,即使在个案上可能得到不利判决,也应加以尊重和依循,而不要绕开仲裁而直接实施报复。

相反,如果当局认定仲裁机制是不公或无效的,即使得到公正判决对方也不会执行,那时,考虑采用或威胁采用报复手段才是长期有利的;假设当局在经过上述斟酌之后决定实施报复,在制裁对象的选择上仍须谨慎;CRIA建议的农产品制裁显然选错了对象,美国农场是共和党票仓,制裁农产品将是对共和党长期自由贸易政策的惩罚,合理而有效的制裁,应将目标对准民主党尤其是民主党中贸易保护主义者的票仓:好莱坞、软件和科技业、律师、以及那些白领愤青聚集或工会势力强大的产业,其中以软件和知识产品效果尤佳,报复措施给本方潜在买家带来的损失甚小。



已有1条评论

  1. ee21 @ 2012-12-20, 12:20

    其中以软件和知识产品效果尤佳,报复措施给本方潜在买家带来的损失甚小。
    =================
    在有盗版的情况下。本方潜在买家的目的不见得是使用产品功能,更可能是激励生产者所以这个判断不见得正确。另外贸易保护策略可能会培育国内的相关利益集团做大长期看进一步威胁自由贸易

    [回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