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疯狂的波动
价格有两个基本作用:首先,作为一种竞争性分配机制,它以简单有效的标准——价高者得——,将当前产出在众多需求者之间进行分配,结果就是市场出清;其次,作为一种市场信号,它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作出生产和消费决定提供了简洁明了的指导:觉得这个价格有利可图就继续生产,觉得这个价格合算就买。
假如这两个作用都在瞬间同时发生,那么市场就会处于平稳的均衡状态,而它带给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预期也不会落空,但现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从生产者根据价格信号作出生产决定,到他们的产品上市交易,其间存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差,生产的迂回程度越高,时间差就越长,而在这段时间里,其他生产者也在做决定,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也可能会改变,但这些他都无法事先获知,因为这些信息并未包含在当初指导他做决定的价格信号中。
我们知道,价格信号是市场参与者可以依赖的主要信息,其他信息都是零星或不可靠的,生产者不可能在每一步决定之前都与无数的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沟通和协商,即便存在沟通和协商,后者也没有责任对其产量和购买量作出完全的承诺,所以,尽管价格信号十分有用,但基于它所形成的预期还是经常会落空。
预期落空的可能性,一方面给参与者带来了风险,一方面也导致了市场的波动[1],在分工细致而复杂,因而生产高度迂回的今天,这种波动常常是剧烈的,而同时,生产的规模化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波动。
供给紧张所导致的价格高涨会吸引资金投入这个行业,从而带来更多产出,理想情况下,供给会逐渐增长到恰好无利可图的那个点,但实际上,产能的增加并非连续的,开采一个新矿、投产一条新流水线、修建一条新铁路,会对供给产生一个不可分割的巨大影响,往往造成其产能形成前后价格的剧烈震荡。
正是价格机制的这一内在缺陷,构成了市场进化的一股重要动力,参与者想出各种办法来克服时间差和非连续性等信息障碍,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这些办法,包括具有时间跨度的结构性合约安排、远期交易、保险、以及相关的衍生品等等,已经成为今日高度复杂的市场制度的重要组成元素,本章选择的几个案例将帮助你窥其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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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所讨论的波动限于微观和局部波动,即单一商品或单一产业链价格的价格波动,它未必导致整体物价水平的波动,后者属于宏观波动,将在第五部分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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