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文#2:让权利战胜匮乏

(按:如所料,此文完全无用,当然,我知道,我的所有建议性文字都是对着一个稻草人在说话,所谓稻草人,只是语法上的听众,并非我预期中的听众,这一点,还请读者明察,从许多朋友在这里留下的评论来看,对此都有所误解。)

让权利战胜匮乏
辉格
2008年5月16日

四川震灾的搜救工作渐近尾声,逝者已去,生者还需继续生活,该是考虑灾后救济和重建的时候了。在地处深山、广达数十万平方公里的核心灾区,道路阻滞,电力通讯中断,生产停顿,定居格局被打乱,要对数千万受灾人口实施救济,将是极其艰巨的任务。

或许,你首先想到的,是政府和民间的精心组织且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将生活和重建物资收集并运送到每一个需要的地方,分发给每一个需要的人。但是,你是否意识到,这样一项有组织的活动,是多么困难。即使在组织严密、秩序井然的军队里,千万人规模的后勤补给也是个巨大难题,何况是针对失去家园、缺乏组织、四处流动的灾民。

我们生活现代社会之所以能维持如此庞大的人口和相比古人如此优裕的生活水平,全赖于分工和市场交换,是价格信号指引着不同人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通过市场交换送达每个人手中,满足我们的每日之需,即使在几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日常必需品也是通过供销网络和零售商店分发,而不是由配送员每日送到各家各户。一旦失去了价格信号的指引和市场的交换网络,生活将变得极度匮乏和窘迫,也难以维持如今这庞大的人口。

那么,灾难是否会改变这一切?有组织的救济活动做出了卓绝的努力,其在灾后救援中的价值和必要性是无法否认的,但是仅仅依靠救援组织是否能满足所有灾民的需要?恐怕没有可能,组织化救济就是彻底的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已被历史证明了注定无法解决庞大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曾详细研究了几乎所有现代大饥荒,他发现,在灾难导致饥荒和大量人口病饿而死的地区,实际上很少缺乏生活资料,在1740年代的爱尔兰、1906年的湖南和1974年的孟加拉,看似荒谬但千真万确的是,就在饥荒最严重的日子里,还有大量粮食从灾区出口到外地,而且类似情况在历次饥荒中并不少见。发生如此荒谬情况的原因,用森的话说就是“交换权利失败”,这导致了灾民对物资的渴求没有转变成有效的市场需求。

所谓交换权利失败有两种,一种是交换的权利被法律管制压制了,出于良好的愿望,政府常常会在灾区实行紧急价格管制和流通管制,打击乘机抬高物价的投机商,其结果要么让投机商把本来准备运进灾区的物资留在区外,要么让当地商人把物资囤积起来,两者无疑都会加剧短缺。

第二种是灾民根本没有可用于交换的财产权利,发生饥荒的灾区通常有大量穷人,灾后高涨的物价会迅速耗尽他们的现金,如果他们没有可资抵押的财产,就无法借到现金,他们的饥饿就会因为缺乏购买力而无法转变为有效需求,此时如果没有足够的救济品送到他们手里,就会饿死人,即使在他附近就有不少粮食存在仓库里。当然,近几十年来,和平地区饿死人的情况很少了,但灾后生活和重建所需其他物资的匮乏仍很普遍,医药、清洁饮用水、被服、建筑材料,这些必需品的短缺同样会加重灾难。

你或许会问,为什么灾民会穷到一无所有?现金耗尽后,他们至少还有住房,即使地震毁掉了房屋,农民还有土地,还有耕牛。是的,问题就在这里,在发生饥荒的地方,农民虽然居住着房子,耕种着土地,但他们的这些权利往往是不完整的,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缺少转让和抵押权,用德·索托的话说,这些晦暗不明的权利没有确立为可流通的现代产权,因此就无法体现出其潜在的市场价值,农民也因而失去了他们本该有的最大一项财富和信用支撑,而这种信用资源在灾难时期尤其显得宝贵,是救命之物。

落实土地权利,原本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改善农民境遇的上选之策,而眼下,理应成为保障灾区救援和重建的当务之急。政府应当机立断,紧急立法将灾区宅基地明确为个人所有,将土地承包权延长至一百年甚至更长,并赋予其转让和抵押等各种处置权利,同时可辅以现金派发,如此,灾民将可立即获得充足的信用资源和购买力,其余一切可交由市场处理。一旦灾民有了购买力,商人会争先恐后向那里送去急需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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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如所料,此文完全无用,当然,我知道,我的所有建议性文字都是对着一个稻草人在说话,所谓稻草人,只是语法上的听众,并非我预期中的听众,这一点,还请读者明察,从许多朋友在这里留下的评论来看,对此都有所误解。)

让权利战胜匮乏
辉格
2008年5月16日

四川震灾的搜救工作渐近尾声,逝者已去,生者还需继续生活,该是考虑灾后救济和重建的时候了。在地处深山、广达数十万平方公里的核心灾区,道路阻滞,电力通讯中断,生产停顿,定居格局被打乱,要对数千万受灾人口实施救济,将是极其艰巨的任务。

或许,你首先想到的,是政府和民间的精心组织且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将生活和重建物资收集并运送到每一个需要的地方,分发给每一个需要的人。但是,你是否意识到,这样一项有组织的活动,是多么困难。即使在组织严密、秩序井然的军队里,千万人规模的后勤补给也是个巨大难题,何况是针对失去家园、缺乏组织、四处流动的灾民。

我们生活现代社会之所以能维持如此庞大的人口和相比古人如此优裕的生活水平,全赖于分工和市场交换,是价格信号指引着不同人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通过市场交换送达每个人手中,满足我们的每日之需,即使在几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日常必需品也是通过供销网络和零售商店分发,而不是由配送员每日送到各家各户。一旦失去了价格信号的指引和市场的交换网络,生活将变得极度匮乏和窘迫,也难以维持如今这庞大的人口。

那么,灾难是否会改变这一切?有组织的救济活动做出了卓绝的努力,其在灾后救援中的价值和必要性是无法否认的,但是仅仅依靠救援组织是否能满足所有灾民的需要?恐怕没有可能,组织化救济就是彻底的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已被历史证明了注定无法解决庞大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曾详细研究了几乎所有现代大饥荒,他发现,在灾难导致饥荒和大量人口病饿而死的地区,实际上很少缺乏生活资料,在1740年代的爱尔兰、1906年的湖南和1974年的孟加拉,看似荒谬但千真万确的是,就在饥荒最严重的日子里,还有大量粮食从灾区出口到外地,而且类似情况在历次饥荒中并不少见。发生如此荒谬情况的原因,用森的话说就是“交换权利失败”,这导致了灾民对物资的渴求没有转变成有效的市场需求。

所谓交换权利失败有两种,一种是交换的权利被法律管制压制了,出于良好的愿望,政府常常会在灾区实行紧急价格管制和流通管制,打击乘机抬高物价的投机商,其结果要么让投机商把本来准备运进灾区的物资留在区外,要么让当地商人把物资囤积起来,两者无疑都会加剧短缺。

第二种是灾民根本没有可用于交换的财产权利,发生饥荒的灾区通常有大量穷人,灾后高涨的物价会迅速耗尽他们的现金,如果他们没有可资抵押的财产,就无法借到现金,他们的饥饿就会因为缺乏购买力而无法转变为有效需求,此时如果没有足够的救济品送到他们手里,就会饿死人,即使在他附近就有不少粮食存在仓库里。当然,近几十年来,和平地区饿死人的情况很少了,但灾后生活和重建所需其他物资的匮乏仍很普遍,医药、清洁饮用水、被服、建筑材料,这些必需品的短缺同样会加重灾难。

你或许会问,为什么灾民会穷到一无所有?现金耗尽后,他们至少还有住房,即使地震毁掉了房屋,农民还有土地,还有耕牛。是的,问题就在这里,在发生饥荒的地方,农民虽然居住着房子,耕种着土地,但他们的这些权利往往是不完整的,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缺少转让和抵押权,用德·索托的话说,这些晦暗不明的权利没有确立为可流通的现代产权,因此就无法体现出其潜在的市场价值,农民也因而失去了他们本该有的最大一项财富和信用支撑,而这种信用资源在灾难时期尤其显得宝贵,是救命之物。

落实土地权利,原本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改善农民境遇的上选之策,而眼下,理应成为保障灾区救援和重建的当务之急。政府应当机立断,紧急立法将灾区宅基地明确为个人所有,将土地承包权延长至一百年甚至更长,并赋予其转让和抵押等各种处置权利,同时可辅以现金派发,如此,灾民将可立即获得充足的信用资源和购买力,其余一切可交由市场处理。一旦灾民有了购买力,商人会争先恐后向那里送去急需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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