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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秩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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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 Salon for Heads, No Sofa for As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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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治失序与人口波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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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0 Jul 2015 17:46:46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人口]]></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秩序]]></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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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5-07-21】 @西瓜大丸子汤 人类不怕暴政，不怕大战，怕就怕政治秩序的丧失，导致的他人即地狱的混乱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5-07-21】</p>
<p>@西瓜大丸子汤 人类不怕暴政，不怕大战，怕就怕政治秩序的丧失，导致的他人即地狱的混乱。德国在30年战争中丧失1/3人口，中国每次改朝换代要失去一半人口，直接死于战火的并不多，大部分都是饿死，病死的。生产一被破坏，普通人就变成两脚羊了。</p>
<p>@西瓜大丸子汤: 中国要是再来一次天下大乱，中央政府失灵，到下一次政治权威重建，死掉几亿人不成问题。王林这样的神棍在搞个独立王国做皇帝都是有可能的。</p>
<p>@whigzhou: 尽瞎扯，现代通信/交通/市场条件下，大规模饿死人还真不容易，得有一个强大政府阻止民众自救并阻断外部援助</p>
<p>@whigzhou: 过去几十年，“中央政府失灵”这种事还少了？哪次导致大饥荒了？拿古代生套现代，不动脑子～</p>
<p>@西瓜大丸子汤: 当年读《南明史》，开始讲述饥荒人吃人，真是比恐怖片恐怖一百倍的世界。你往哪逃？你在别人眼里不过是食物而已，所有人，包括亲人。后面逐步讲政治秩序的崩溃，所有人开始相互混战。明末大概</p>
<p>@whigzhou: 古代动荡死人确实多，但王朝更迭期的账面人口波动体现的主要是户籍统计和税收职能的削弱</p>
<p>@西瓜大丸子汤: 过去几十年，除了非洲一些国家，分裂有之，中央政府失灵的事没发生过。那些非洲国家，无不生灵涂炭，2011索马里就饿死了至少十万人，这是政府失灵的典范</p>
<p>@whigzhou: 苏联南斯拉夫中央都没了还不算中央政府失灵啊～</p>
<p>@西瓜大丸子汤: 南斯拉夫不是打起来了，死人无算。俄国核心政府并没有消失，换了个旗号而已，和明末那种崩溃完全不同。饶是如此，俄国人均寿命还低于80年代，死亡率上升，二十年来少生多死了两千万人</p>
<p>@whigzhou: 1）所以南斯拉夫人口被消灭了多少？2）和明末那种崩溃完全不同——对啊，这不正是我的重点？</p>
<p>@西瓜大丸子汤: 饶是如此，俄国人均寿命还低于80年代，死亡率上升，二十年来少生多死了两千万人。</p>
<p>@whigzhou: 3）俄罗斯生育率/人口下降是七八十年代开始的长期趋势的延续，80年代堕胎数就超过生育数了</p>
<p>@whigzhou: 4）俄罗斯人均寿命的短期下降是事实，这是因为市场开放酒可以随便喝了，跟政治/社会动荡扯不上边</p>
<p>@卷心菜计划:失灵的程度有不同，还有失灵的国家有不同，俄罗斯彻底失灵和中国彻底失灵后果是数量级的差别</p>
<p>@whigzhou: 你又用水晶球看过啦～</p>
<p>@西瓜大丸子汤: 明清人口，这个是《中国人口史》的结论，不是看帐面人口，从各种经济数据推算的</p>
<p>@whigzhou: “明末近两亿，康熙八千万”这数字哪里来的？对万历人口的最高估计（1.97亿）来自葛剑雄/曹树基一派，他们对康熙谷值的估计是1.23亿，你不能峰值取最高，谷值取最低，然后说“人口被消灭大半”吧？</p>
<p>@whigzhou: 手头没有《中国人口史》，1.23亿是曹树基在《中国移民史》第六卷里提出的数字，该卷对万历峰值的估计是1.8亿，差额更小</p>
<p>@whigzhou: 葛/曹的数字是各派中峰谷差额偏大的，按何炳棣的估计，差额要小得多（虽然他没明确给出谷值估计，但他认为峰谷差额在清初小几十年内就弥补上了</p>
<p>@劉光舟:复旦的《中国人口史》对明清易代死亡人数的估计是4000多万，特意查了下</p>
<p>@whigzhou: 谢谢～这个差额数字比97年版的《中国移民史》少了近1/3，说明复旦派后来也把谷值估算上调了</p>
<p>@局外人c的空间: 我以前有个猜测：苏联崩溃以后，没有发生大规模流血冲突，大量的人口死亡，乃因它预先分裂的缘故，假如没有苏联的提前解体，这样一个疆域和民族众多的国家，</p>
<p>@whigzhou: 对。可是就算满清解体这么不顺利，北洋时期也没死多少人啊，加起来不及49后一次镇鸭和清洗，更没法跟60饥荒相提并论</p>
<p>@细雨润石:这种回避主题纠缠数字的手法，倒是跟毛左分子纠缠“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了多少人、日本右翼分子纠缠南京大屠杀屠杀了多少人如出一辙。</p>
<p>@whigzhou: 嗯毛左最认真了所以他们输了～</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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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国家与和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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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Jul 2015 19: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制度]]></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家]]></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秩序]]></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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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5-07-16】 @大象公会 【猎头者，霍布斯的诅咒】胆小慎点 &#124; 只为猎取人头而杀人，曾是广泛存在于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5-07-16】</p>
<p>@大象公会 【<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5340.html">猎头者，霍布斯的诅咒</a>】胆小慎点 | 只为猎取人头而杀人，曾是广泛存在于从美洲、南太平洋、东南亚到华南地区的习俗，各地对猎头的理由和动机解释完全不同，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地区变成了人人恐惧的高危地带。作者：@whigzhou</p>
<p>@人格显示器: 问题在于反复的博弈为何没有带来和平？</p>
<p>@whigzhou: 在局部（小共同体或联盟内部）和短时期内带来过和平，但都不太长久。均衡被打破的常见原因有：1）寿命太短，均衡常依赖于大人物之间的个人信任，也因一个大人物的死亡而打破；2）饥荒等灾难导致的绝望之举；3）一方力量增长打破均势……</p>
<p>@whigzhou: 4）但最根本也最难以遏制的因素是：资源竞争的激烈程度，使得每个群体内部的失败者 不得不向外寻求出路，铤而走险，非洲的年龄组制度便是一例，这些部落财产和女性资源被年长男性完全霸占，每一代男性都要等到30多岁，叔叔们死的差不多了，才有机会娶到老婆，等不了的，只能到外面找。</p>
<p>@whigzhou: 所谓年龄组，就是由部落内同龄男性组成的战斗/劫掠团队，经过成人仪式考验后组成，对外发动攻击，抢牲口抢女人，杀戮驱逐竞争者</p>
<p>@whigzhou: 这种模式在澳洲北部Tiwi人中发展到极端，部落内资源被老男人垄断，男性在40岁之前基本上无望在部落内部娶妻，问题上熬到这个年龄之前很可能死了，你说他们怎么可能不铤而走险搏一下？</p>
<p>@香港的谭叔: 唉。去看看理性乐观派。辉总这篇文章说过头了</p>
<p>@whigzhou: 《理性乐观派》我恐怕比任何人读的都仔细，书很好，但我不得不说里德利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详见我的两篇评论：<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3425.html">文化发动机：市场交易vs互惠交易</a> ，<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3512.html">国家起源：定居农业vs商业</a></p>
<p>@whigzhou: 总结一下：1）前国家社会的交易以互惠式为主，而互惠交易的特点是区分熟人/陌生人，朋友/敌人，规范之在熟人/朋友间发展，对待其他人可以毫无规则和底线，且毫无道德包袱，2）前国家社会也有少量非互惠式的市场交易，但从事这些贸易的人同时也是武装团伙，当抢劫更有利时，他们不会犹豫。</p>
<p>@香港的谭叔: 辉总其实也应该了解一下有贸易和没有贸带来的分別。不是我说的。是理性乐观派这书的主旨。把国家政府当成秩序的主要来源有很多问题错误</p>
<p>@whigzhou: 我完全同意，除国家之外，秩序还可以有很多重要来源，自发秩序也是我常挂在嘴边的词，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些秩序在前国家时代确实未能带来和平</p>
<p>@whigzhou: 作为有着无政府理想的人，这事实让我很遗憾，但我不能假装看不见。假如我们想象一个平行世界，国家晚出现几千年，假以时日，私人组织或许能够找到更好的均衡，但事实上，国家抢得了先机，抢到了作为大型社会秩序独家供应商的地位，并且排挤和压制了与之竞争的其他潜在供应商， 很遗憾～</p>
<p>@tertio:如果邓巴数大一个或几个数量级，情况也许不同</p>
<p>@whigzhou: 或许寿命长几倍更管用。历史上最接近于成功的私人组织是日耳曼封建制，典型的封建系统其实是个私人组织，一切都是私权，但后来的历史表明，其结构性缺陷使它无法为一个流动性大社会提供秩序，而宪政/法治的发展是王权扩张和国家化的结果</p>
<p>@黄章晋ster: 我在想，如果有个超大但却是连续而破碎的群岛，而且物产不均，或许可以出现这种的演化。</p>
<p>@whigzhou: 嗯，再给波利尼西亚一千年～</p>
<p>@只配叫猪:王朝就是私人组织啊</p>
<p>@whigzhou: 国家/私人不是这么分的，只要符合如下条件的实体，就是国家（无论该实体是不是个人）：它所执行的规范要求由它垄断暴力，即，除非经它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对他人使用武力</p>
<p>@whigzhou: 一个不主张不谋求这一垄断地位的秩序供应商（比如保险公司或者非排他性仲裁者），就是私人组织而非国家</p>
<p>@人格显示器:所谓的公权，不过是把个人的所有权分成股份给予更多人，本质上还是私有制的。</p>
<p>@whigzhou: 区别在制度性垄断（所谓制度性，是指其所执行的规范规定了自己的垄断地位），如果这个保险公司不主张垄断地位，就是私人性质的</p>
<p>@whigzhou: 详细分析见<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3973.html">我对诺齐克的评论</a></p>
<p>@格林黑风: 辉总，美版无间道里一个黑社会boss 说我是此地老大，我没说可以打谁，谁就不能被打。这黑社会不能算国家吧？</p>
<p>@whigzhou: 如果他把认真执行这一条，那他就是想成为国家，如果他大致上做到了，那他就是国家了，被称为黑社会的，都是离成功太远的那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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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大象]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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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Oct 2014 15:49:08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若有所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人类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战争]]></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category>
		<category><![CDATA[秩序]]></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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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 辉格 2014年10月6日 &#160; 【首级的用途】 在战争中割取敌人头颅，是古代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br />
辉格<br />
2014年10月6日</p>
<p>&nbsp;</p>
<p>【首级的用途】</p>
<p>在战争中割取敌人头颅，是古代社会非常普遍的做法；这么做的动机有很多，在命运叵测的古代战场上，信心和勇气等心理状态往往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一颗拎在手里或悬在腰间的血淋淋头颅，可以产生巨大的心理震撼。</p>
<p>对于有组织成规模的军队，首级常是论功行赏的凭证，而对于职业武士，或者人人都是战士的部落社会，首级更多被用作炫耀个人武功的战利品，证明自己在战场上亲手杀死过敌人，在一个安全、利益和地位很大程度上依赖个人武力的社会，证明这一点很重要；许多新几内亚部落民将猎得的头颅作为装饰品挂在房间里，就像猎人喜欢把鹿头挂在墙上一样。</p>
<p>不过，这种勇武和胆魄的证据若想长期保存，整颗头颅就太不方便了，于是有了各种简化的办法；欧亚草原民族比如斯基泰人（<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cythians" target="_blank" >Scythians</a>）和匈奴人，只保存头盖骨的颅顶半球，沿眉骨切下做成饮器，纪念和实用兼顾，对于非定居民族，这不失为节省携带空间的好方法；头骨饮器后来在藏传佛教密宗那里演变成了宗教法器嘎巴拉碗，被用于灌顶仪式。</p>
<p>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则选择割取颅顶的一小块头皮，制作成舞蹈仪杖的缨穗，或装饰战袍和马辔的流苏；相比之下，亚马逊丛林部落似乎更看重头颅的本来面目，因而其保存的战利品在视觉效果上更为具象，他们将所猎首级剔除头骨、留下皮肉，经用草药浸泡、填塞、烟熏之后，珍藏起来，用于宗教和节庆仪式。</p>
<p>展示猎头记录的徽章，也可以符号化的形式存在，只要有战友乐意作为目击证人而作证，以符号代替实物作为证据便是可行的；吕宋山区的伊戈罗特人（<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Igorots" target="_blank" >Igorots</a>）将猎得头颅集中悬挂在村社公共大屋外的旗杆上，因而个人只能以一种特殊样式的文身作为猎头徽章；他们的邻居伊隆戈人（<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Ilongots" target="_blank" >Ilongots</a>）则用一种红嘴犀鸟头骨制成的耳环承担这一职能。</p>
<p>【当猎头成为风俗】</p>
<p>通常，获取首级并制作成战利品的做法，只是伴随于战争和部族间冲突的副产品，但在某些社会，比如发源于台湾后来广布于东南亚和太平洋的诸多南岛民族（<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ustronesian" target="_blank" >Austronesian</a>）中，一种专以猎取和收集头颅为目的的杀戮行动沿袭成风，乃至发展成著名的猎头（<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headhunting" target="_blank" >headhunting</a>）习俗，台湾原住民称之为“出草”，几年前此俗曾因台湾电影《<a href="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3993559/" target="_blank">赛德克·巴莱</a>》中的表现而广为人知。</p>
<p>在流行猎头俗的民族中，猎取头颅成了对其他群体发动袭击的动机而非结果，收集更多头颅本身被视为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成功猎头并取得相应文身、饰物或头衔，成了男孩成长为真正男人和合格战士的前提，甚至是娶妻成家之前需要完成的大事之一（尽管未必是必要条件），这就激发了年轻人参与猎头行动的极大热情。</p>
<p>猎头俗无疑加剧了这些民族的群体间冲突，引发和延续着连绵不绝的血仇循环，最糟糕的情况下，猎头心切的年轻人常常拿来访的客人下手，以至破坏群体间联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地方政治秩序赖以维持的仅有资源，结果，每当新一代青年成长起来，新一轮猎头浪潮兴起，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秩序便荡然无存，陷入人人自危的状态。</p>
<p>如此奇特的习俗何以能够存续？假如我们（像人类学家那样）去问猎头者自己，会得到各种各样的答案，都与某种迷信有关：这样才能让死去祖先的鬼魂安心，不至降祸于子孙；收藏头颅可以控制被杀敌人的灵魂，使其不再成为祸害；从敌人头颅中获取对方鬼魂神秘力量，增强战士的勇气和战斗力；等等。</p>
<p>猎头者或许真的相信这些说法，但这远不是可以让人满意的解释，考察任何习俗时都需要留意的是，切不可把实践者的信念当作习俗存在的理由，否则我们只能得到最肤浅的理解，考虑如下事实即可领会这一点：与猎头有关的迷信五花八门，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可是这些大异其趣的迷信却引出了如此相似的行为，其背后必定另有原因。</p>
<p>【霍布斯的诅咒】</p>
<p>从政治形态中似乎可以看出些端倪，有关那些盛行猎头俗的社会的民族志描述中，有一个共同点很容易引起我们的注意：它们几乎全都缺乏超出最小血缘群体之上的政治结构，社会组织仅限于村社或游团（band）层次，规模都在邓巴数之下，没有政府，没有习惯法或其他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没有稳固的政治联盟，总之，没有任何可以维持最低和平秩序的制度元素。</p>
<p>这大概是最接近17世纪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omas Hobbes" target="_blank" >Thomas Hobbes</a>）所设想的“自然状态”的局面了，只需一个小小修正：把“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换成更准确的“所有小群体对所有小群体的战争”；实际上，近二十年多来，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这正是前国家社会的基本形态，尽管程度有所不同。</p>
<p>自从地理大发现以来，随着探险和殖民活动的展开，欧洲传教士和殖民者很早就注意到了前文明社会广泛存在的暴力现象，对猎头和食人习俗尤为震骇，从美洲、大洋洲、非洲、东南亚，类似情景反复出现；1901年，一批传教士在新几内亚南部面积仅47平方公里的小岛戈阿里巴里（<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Goaribari" target="_blank" >Goaribari</a>）上，发现了一万多颗被收藏在村庄公共长屋里的头骨。</p>
<p>人类学家拿破仑·沙尼翁（<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apoleon Chagnon" target="_blank" >Napoleon Chagnon</a>）在亚马逊丛林对亚诺玛米人（<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Yanomami" target="_blank" >Yanomami</a>）做了三十多年田野研究，生态学家在贾瑞德·戴蒙德（<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Jared Diamond" target="_blank" >Jared Diamond</a>）在新几内亚和西太平洋从事了数十年鸟类研究，他们都有着与当地土著长期共同生活的经历，有机会对其行为和社会状态作贴近而细致的观察，他们对这些社会连绵不断的暴力冲突得出了同样的观感和评论：暴力和恐惧无处不在，越出村社边界的旅行极度危险。</p>
<p>在1996年出版的《前文明战争》（<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War Before Civilization" target="_blank" >War Before Civilization</a></em>）一书中，古人类学家劳伦斯·基利（<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Lawrence Keeley" target="_blank" >Lawrence Keeley</a>）利用广泛的考古记录和人类学材料对上述状况做了系统性考察，得出了同样结论；2011年，心理学家史蒂文·平克（<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even Pinker" target="_blank" >Steven Pinker</a>）在《我们的善良天性》（<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 target="_blank" >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a></em>）中，提供了更多更广泛的数据再次确认了这一判断：前文明无政府社会近乎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p>
<p>【猎头的功能】</p>
<p>在这样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里，猎头俗可以为其实践者带来好处；首先是个人的好处，成功猎头者的名声，以及它所标示的勇气和战斗力，可以吓阻潜在攻击者，降低自己和家人受攻击的机会；同时，这一名声也可以让社区成员相信他是一名优秀战士，因而也就是有价值的战友或亲属，因为他更可能帮助团伙在战斗中取胜，也更可能为亲属提供庇护。</p>
<p>所有这些，都可能为猎头者在群体中赢得敬畏、尊重和社会地位，最重要的是，会让他成为更受欢迎的夫婿，不仅因为他更有能力保护妻儿，还因为，对于女方家族，获得这样一位姻亲将提升家族战斗力和安全感；我们知道，一旦某项特性成为择偶中被重点考虑的条件，其优势就会被性选择机制放大和强化，在盛行猎头俗的族群中，猎头经历正是如此。</p>
<p>其次是群体的好处，有两方面，一、猎头俗可以让群体和猎头个体一样建立有关其战斗力、嗜血残忍和勇猛好战的声誉，从而吓阻邻近群体的攻击；二、通过持续的猎头行动，可以削弱、驱逐、乃至消灭邻近群体，从而为自身的繁衍壮大争得资源和空间，那些被人类学家观察到的猎头群体，其有幸存在于世，都要感谢他们的历代祖先在这场激烈而严酷的竞争中免遭败绩。</p>
<p>这一点上，人类和黑猩猩很像，灵长类学家对黑猩猩的战争行为已有了许多了解，简·古道尔（<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Jane Goodall" target="_blank" >Jane Goodall</a>）和西田利贞（<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ishida Toshisada" target="_blank" >Nishida Toshisada</a>）在各自研究中都发现，黑猩猩群体的雄性成员会组成巡逻队守卫领地，并在巡逻过程中伺机猎杀相邻黑猩猩群体中的落单个体或数量占下风的小团伙，那些在战争中命运不济的群体，常在几十年内被逐渐消灭，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袭中遭毁灭性打击。</p>
<p>这与人类学家在亚马逊丛林、新几内亚高地、吕宋山区、南部非洲的前文明社会中见到的情形极为相似；此类战争多以小股团伙路边伏击或凌晨偷袭的方式进行，通常单次伤亡不大，袭击者往往满足于完成第一轮打击、杀死一两个人后立即撤退（在少数特别成功的偷袭中，也会发生灭门屠杀），但由于战争是持续不断的，所以造成的总死亡率非常高，是大约1/4到1/2成年男性的死亡原因。</p>
<p>【为何是南岛】</p>
<p>尽管前文明战争极为普遍，程度却颇有不同，有些社会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或司法系统，但已经有了某些政治组织、纠纷解决机制和习惯法，这些制度元素发育状况参差不齐，但多多少少能带来一些秩序，那么，为何群体间冲突和秩序缺乏在南岛表现得尤为突出？从台湾、菲律宾、印尼，到新几内亚和西太平洋，以猎头为直接目标的猎头俗也主要流行于南岛？</p>
<p>答案或许要从地理特征上找，南岛地处欧亚、菲律宾、太平洋、澳洲四大板块交汇处，被挤压得满是褶皱，它由众多岛屿组成，这些岛要么本身很小，要么被层峦叠嶂分割得非常细碎，在现代交通和通信工具出现之前，这种地区在政治上必定是高度碎片化的，技术上的局限，使得它既难以通过征服而产生超越村社以上的大型政治实体，也难以被一个中央权力所统治。</p>
<p>历史上，从部落、酋邦到国家，政治实体最初都是通过武力征服而创建的，征服的速度必须足够快，才能确保共同体内在语言、文化、习俗上保持足够的同质化，以维系认同，也才能确保控制各下级单元的统治者都是亲缘足够近的亲属，以维系统治层的紧密合作。</p>
<p>然而，在南岛的地理条件下，快速征服是做不到的，在那里，群体间的排挤、消灭、替代只能以小口蚕食的方式进行，消灭相邻群体的过程通常要持续几代人，这样，即便最成功的氏族，当它扩张到足以构成一个部落时，已经过了十几代，各分支首领的亲缘已很远，文化不再同质，甚至语言都难以相通，假如这过程中曾经几度交恶，更难再形成认同或结成联盟。</p>
<p>况且，即便有幸建立了政治共同体，或者被某个外来政权所征服，像南岛这样的褶皱地区也很难长期维持政治统一或外部控制，交通和通信上的障碍，使得有效统治在技术上不可行，短暂统一很快又会退回四分五裂状态。</p>
<p>碎片化从语言分布上也可看出，语言学家将语言区分为两种：泛布区（spread zones）和马赛克区（mosaic zones），前者是单一语种或内部差别细微的语系分布于一个大区域，比如印欧语、汉语、突厥语、班图语，后者则是在一个小区域中呈细密网格状分布着大量相互差异巨大的语言，最典型的是新几内亚，该岛拥有占全球总数1/5的1200种语言。</p>
<p>这两种格局，实际上对应了族群之间排挤、征服和替代过程的两种模式，从南岛、横断山脉、喜马拉雅和兴都库什，到高加索、巴尔干和阿尔卑斯，地理上的褶皱区域，在语言分布上常表现为马赛克，在政治和社会形态上则表现为碎片化。</p>
<p>南岛另一个影响冲突强度的因素是人口密度，热带食物来源原本就较为丰盛，而且南岛民族大多已学会了农业，以园艺、游耕或精耕方式种植西米、番薯、芋头和水稻，饲养鸡猪，吕宋山区甚至发展出了高度精细的水稻梯田和灌溉系统。</p>
<p>这样，一方面农业支撑了比狩猎采集高出一到两个数量级的人口密度，从而大幅缩短了敌对群体间的距离，因而在同等技术条件下强化了冲突，而同时，南岛却并未像温带地区那样随农业和定居而产生国家，或其他任何赖以维持和平的政治秩序和制度安排，因而始终无法摆脱霍布斯的诅咒；在吕宋，猎头活动直到1972年才在菲律宾政府高压之下得以平息。</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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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微言]索马里与阿富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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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l 2012 17:42:09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习惯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制度]]></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category>
		<category><![CDATA[秩序]]></category>
		<category><![CDATA[索马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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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2-07-13】 @思想库报告 【国家衰败之六『索马里：没有法律和秩序』】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必须有运转有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2-07-13】</p>
<p>@思想库报告 【国家衰败之六『索马里：没有法律和秩序』】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必须有运转有效的法律制度。没有这一点，国家没有希望提供秩序，有效的法律制度，和解决争端的机制，也无法提供任何基本公共品。虽然索马里、南苏丹有被国际公认的政府，但它们在首都以外的地方只有很少的权力。http://t.cn/zWqr90a</p>
<p>@聂日明: 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不同的社会结构，对应的最优社会仲裁体制是不同的，对应的就是法律与非法律体制治理下的商业活动的绩效结果是不一样的。@高利明 @傅蔚冈 @whigzhou</p>
<p>@whigzhou: 说“索马里没有法律和秩序”是非常无知的 http://t.cn/zWIHvpQ</p>
<p>@whigzhou: 索马里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现代元素（步枪/皮卡/电话）冲击了习惯法和传统秩序，却又没带去现代法律与秩序</p>
<p>@王弼正 现在好像依旧没有资本愿意到索马里投资啊</p>
<p>@whigzhou: 那是，习惯法可堪维持传统秩序，但不足以支持市场经济</p>
<p>@whigzhou: 部落习惯法的特点之一是非强制性，仲裁者只管裁决不管执行，执行靠的是当事人对习俗和仲裁权威的尊重，在传统熟人社会，这是很强的约束，公然藐视裁决就是自绝于社区，而在流动性大社会，这样的约束靠不住</p>
<p>@聂日明: 我看你给的链接中，XEER是无国籍普通法体系，在以前的国际关系和技术水平下似乎是可行的？</p>
<p>@whigzhou: 是的，在部落时代，Xeer已经算得上相当成熟的习惯法了，比阿富汗的成熟很多，后者的世代血仇循环还很普遍</p>
<p>@whigzhou: 阿富汗的情况可参见弗雷德里克·巴特：《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 http://t.cn/zWIQAYq</p>
<p>@聂日明 辉总讲一下，枪/皮卡/电话是怎么冲击了以前的Xeer</p>
<p>@whigzhou: 这个还用讲吗？如此强大的新型武力和组织能力突然放进传统社会，力量均衡和传统权威自然会被破坏</p>
<p>@whigzhou: 当文化差距太大时，一个外人的出现就足以瓦解传统权威和他所代表的秩序，比如一位现代医生，治好几个病人，一位传教士，拿出神一样的现代器物（比如照相机），可能就足以动摇传统信仰，类似的事情在西太平洋社会被报道过多次</p>
<p>@聂日明: 这种习惯法，执行靠的是长期关系执行，而非第三方执行，这和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有何区别？</p>
<p>@whigzhou: 这个……你先预付点钱好不好？</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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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西西里方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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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0 Nov 2011 13:19:11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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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文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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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刚才在豆瓣上评论了《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冲着美女去的，却意外看到一部不错的西西里风俗片，别看主题小，文化背景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刚才在豆瓣上评论了《<a href="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2402/" target="_blank">西西里的美丽传说</a>》：</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冲着美女去的，却意外看到一部不错的西西里风俗片，别看主题小，文化背景设定相当靠谱，除了大家都看得出的传统小社会特色，迎接征服者的西西里式态度，律师的古典辩护风格，与上帝和圣徒的关系，妇女的头巾……</p>
<p>在微博上又补了一句：</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日本是文化皈依专业户，<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5%BF%E8%A5%BF%E9%87%8C#.E5.8E.86.E5.8F.B2" target="_blank">西西里则是被征服和被拐卖专业户</a>，相映成趣</p>
<p>吃饭时想了想，感觉这个主题可以再挖掘一下。</p>
<p>从政治史看，西西里的历史就是一个被来自文化、宗教和制度背景迥然不同的强权（希腊/迦太基/罗马/汪达尔/拜占庭/阿拉伯/诺曼/德意志/安茹/西班牙/奥地利/法兰西/意大利/美国——囊括了全部曾在欧洲风光过的国家）反复征服和转让的历史。</p>
<p>上层权力结构的频繁变动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构成了严重挑战，社会对此作出的反应是，私人的和地方性的非官方秩序获得了长足发育，远比其它有政府地区更为发达而牢固，而同时，他们在面对新来的征服者（无论是法西斯还是美军）时可以更为超然、戏谑和满不在乎。</p>
<p>人类是社会性动物，对秩序的需求是如此强烈，所以当官方秩序供给不足时，总是有私人的非官方秩序来填补其留下的空白；实际上，在传统社会，政府权力和官方司法系统远不如它们在现代社会那么覆盖和深入到生活的每个角落，基层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非官方秩序来维持的。</p>
<p>非官方秩序的特定是，其规范是自发形成的，规范的执行依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分散实施的集体监督和惩罚，包括无处不在的闲言碎语和警惕目光，对秩序触犯者的关系隔绝、驱逐或惩罚，所以在更多依赖这种秩序的社会，人际关系必定是紧张的、压抑的，甚至是严酷的。</p>
<p>Malena所遭受的，正是这些，因为她违反了女人之间的竞争规则，有朋友说她代表了被践踏的弱者，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实际上只是到了最后她才变成弱者，而之前她却不合法的利用了自己的优势，她的最终遭遇在我看来更像是一个战败落单的骑士被一群之前受他欺负的农民哄抢殴打。</p>
<p>非官方秩序的无处不在也表现在电影的另一个细节上，没有长裤穿的男孩被隔离在成人世界之外，无论在少年团伙还是理发店里，这条规则都执行的很严格。</p>
<p>当然，这些特征在传统社会或多或少都有，但西西里因其独特的历史而尤其发达，这也解释了为何西西里成为黑手党的老巢：<span class='quote-block'><a href='/opinions?topic=黑社会的性质' target='_blank' title='看看关于该观点的更多说法'>黑社会是一种秩序，它是官方秩序的替代品</a></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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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整理]对占座问题的一些评论</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36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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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6 Nov 2010 07:13:53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Q&A]]></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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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占座问题在HeadSalon Group上得到了热烈讨论，考虑到我们现在有三个互不相通的讨论场合（博客/Gro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archives/1356.html" target="_blank">占座问题</a>在<a href="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headsalon/browse_thread/thread/c5cfa5b94b18bcd1?hl=zh-CN" target="_blank">HeadSalon Group</a>上得到了热烈讨论，考虑到我们现在有三个互不相通的讨论场合（博客/<a href="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headsalon?hl=zh-CN" target="_blank">Group</a>/<a href="http://www.douban.com/people/whigzhou/" target="_blank">豆瓣</a>），我把各位的观点整理了一下。</p>
<p>胡天翼：</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这个问题早就困扰我了。</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辉格老师最后提得改进方案在实践中基本没有用。可以占座的地方太多了：自习室，教室，食堂……分配的“占座点”数根本没法算。</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虽然我不太待在学校，但也知道占座最激烈的地方应该是自习室，特别是有空调，且安静的图书馆自习室。有一段时间我也假惺惺地早上去那里读书，去的很早，七点图书馆一开门就去了，里面是没多少人，但大部分位置都被书占着，看着很恼火。</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当时我就盘算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结果没想出来，因为我发现占座已经成为一种新规则，所有人都默认在这个规则下抢座。我一个人如果强出头打破规则反而会冒风险，在格外需要安静的自习室，与他人争座位明显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再假惺惺地去图书馆了，直到有一次再去逛的时候，我发现这种占座的现象减少很多。原因很简单：管理员出手了。管理员把桌上那些过夜占座的书全收了，这种规则一下子就被扭转回来。</p>
<p>小橘子：</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的经历和胡天翼非常类似。图书馆也是占座最严重的地方之一。但是我的同学，比胡天翼的同学更执着。不管是图书馆还是自习教室，每天晚上管理学都会把书收走。所以隔夜占座是没有的，但早上占座下午再去，或者给半天后才来的同伴占座的现象，非常普遍。图书馆里有贴标示：“离开座位半小时者视为自动放弃座位，其他读者有权使用。”但大家还是尽量避免坐有书占着的座位。真正起过效果的方法是，图书馆管理员先把无人座位上的书整理好，半小时后把这些没被动过的书放到窗台上。这个方法一时效果显著，但逐渐大家又有了对策。因为管理员来收书的密度并不大，有些为同伴占座的同学，等书收走后，马上又把书从窗台上拿到空座上。</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认为有两个途径可以改变现状，一个是制度，一个是文化。</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制度这条途径，非常简单，增加图书馆管理员收书的密度，例如每小时检查一次，将有效遏制占座。起效快，但成本大。</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文化这条途径，改变同学们不愿使用已占座位的心理，营造占座无用的氛围。我设想的方法是，在门口贴出标示：“您有权使用无人的座位，即使该座位上有物品。您可将物品移至存物台。如果您短暂离开座位，请留下纸条说明离开时间，半小时内您有权保留座位。”这样，看到没有留纸条的占座座位，同学就可以大方使用了。每半小时留一次纸条，这给为同伴占座的同学增加了成本，相信给同伴占座也会受到压制。</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文化这条途径，是否有用，现在不敢断言，我有兴趣试一下。另外，也可以问问国外的同学，他们是否存在占座现象，如果不存在，是否有哪些制度措施制止这种现象。如果不存在任何制度，且自习座位资源紧张，那么可见文化有差异。</p>
<p>Whig：</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哦，看来情况跟我们那时候大不一样了，那时占座通常限于教室的前几排，占座的目的是要个好位置，而不是要个位置，位置总是够的。</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那时候没空调，这可能是关键差别。</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不过技术方案还是有可能的：自习室和阅览室的座位都可以用点数竞购嘛，竞购结果以电子票的形式发到订座者的手机上，校园各处可以放几个打印座位票的机器，发生争议时，座位票可与手机中的电子票相互验证。</p>
<p>Yufei Huang：</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今早想过也许是文化的差异，在澳洲，临近考试期间，图书馆、各种学生活动中心的座位也会非常紧张，但没有占位的现象。为了保证有位置，只有自己早起，用自己的屁股占位，没见过用书包或者书占位的，好像大家都不好意思。是制度影响了文化，还是文化影响了制度？中国人在那样的文化背景下，也不会占位了，我听过几次中国学生之间拒绝对方帮忙占位的请求。</p>
<p>冀志罡：</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这其实是个道德问题。所以这种现象在中国远比在其他地方普遍。</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念书的时候，完全无视这种占座。办法也简单，直接把书拿到前台。后来其他人也这么干。没有人敢争执，因为他知道自己无理。</p>
<p>Whig：</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你的意思是，中国人更遵守道德，还是相反？从你这句话里，还真看不出来。</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倒觉得，占座风俗或许已经构成了某种道德规则，只是我自己不赞同这种道德，所以，在条件合适时，我可能会去尝试挑战这种道德，然而在这么做的时候，由于我意识到这种道德的真实存在，我会有感觉到并承认自己有点“出格”。</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呵呵，这话说起来确实有点绕口，所以我说这个问题很有意思。</p>
<p>bear：</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觉得是中国人更善于和乐于钻道德的空子。推想用书占座的来源，其实它是有道理的，因为屁股占座有一个漏洞&#8211;屎尿。上厕所的时候怎么保留座位呢？在座位上留本书标识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否则每上一次厕所就要找一次座位，尿尿成本太高了。于是留书占座的制度就形成了。</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这和中国人更喜欢插队之类的是一个道理。资源的紧缺和分配不均衡，导致中国人守秩序的机会成本更高，钻空子的收益更大。</p>
<p>Whig：</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嗯，上厕所可以很好解释其发端，但好像不能为何它会成为一个均衡。</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不守秩序的习性好像解释不了占座传统，因为该传统本身就是一种秩序，如果中国人果真那么不守秩序，为何都不果断把书扔开呢？</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倒觉得这可能跟中国人比西方人有更严重的从众倾向有关系，怕挑头，即，他们更愿意服从那些在特定临时情境下看上去像是秩序的均衡状态，而不愿去尝试推动那些按某些广受认可的原则可以推知但实际上还未达致的秩序，这意味着，他们更愿意接受一种其实人人都讨厌的秩序，仅仅因为他们相信该秩序会持续下去。</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这一点在另一件事上也有体现，比如有人在大街上被受伤倒地，在中国他被漠视的机会很可能会高于在西方，但这未必是因为中国人缺乏同情心，而是因为他们怕挑头，一旦有人先出手，其实热心人多的是。</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不过这些都还是很没信心的猜测。</p>
<p>cx zhang：</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有没有台湾，日本或韩国大学占座的一些事实？</p>
<p>Whig：</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嗯，期待比较研究。</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另外，我猜，如果你去做一个问卷调查，很可能绝大部分学生都会说，不喜欢占座风俗。</p>
<p>冀志罡：</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呵呵，道不道德是一目了然的。</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不觉得这里有传统，也不觉得跟尿尿有关。短暂的离开，甚至中间较长时间的离开，一般不会影响座位——无理占座还是真在自习，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今天的中国人很愿意为了一丁点好处，例如不管有用没用在图书馆占个座先，而损害其他人，并且丝毫不觉得内疚。据我观察，大多数人，对于旁人的侧目也丝毫不以为意。中国人是彻底地原子式个人主义者。</p>
<p>bear：</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不太喜欢冀老师把问题归结于中国人道德的说法。事实上，我们常常看到外国人在中国也一样会学中国人的做法。可见真正起作用的是中国的文化，或者说是中国的自发秩序。举个更常见的例子&#8211;插队。一个法国留学归来的朋友曾经对我感慨过，在法国，即使队伍中都是中国人，所有人都会指责插队者，而回到中国，要是指责插队到到你前面的人，其他人反而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劝你算了。插队的收益和成本一目了然，在不同的博弈环境中选择不同的策略，相当符合理论预期。我最关心的问题是，这种博弈环境是怎么形成的？还有怎样才能改变它？</p>
<p>小橘子：</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我对道德的定义是：流行的价值观。遵守既定秩序，这往往是一种道德，但是遵守损人利己的秩序，有矛盾的两条道德在里面。以我的判断，坐到被占座位上的同学，正义感应该压过愧疚感一些。换句话说，不愿意使用被占座位，主要不是迫于道德压力，而是不想惹麻烦。如果这样的心理是流行的，那么这种心理可称为文化。（对词语做不规范的定义，我是张嘴就来滴，呵呵）</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感谢前面yufei huang提供的澳洲同学的例子，探究占座现象的原因，我想文化是一个主因。这里体现的中国文化，可以总结为：避免与人直接冲突的文化。也就是说，比起损害公共利益来，大家更不愿意损害明确的、小范围的对象的利益。这和中国的人情世故、重关系、轻规则的文化是一致的。更远一点，和含蓄、克己、谦让的文化，也是相关联的。</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占座现象，是由两方面共同作用形成的，一方面是占的同学好意思，一方面是无座的同学不好意思。如果从占的同学好意思这个角度看，就会得出中国人更无耻的结论。我更喜欢从无座同学不好意思这个角度看。正是因为大家都不愿意使用被占座位，使得占座者几乎不用承担与人争执的成本，就可以获得占用座位的收益，占座的成本小，收益大，久而久之，占用座位这种做法就流行了。</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回顾澳洲同学不愿意替人占座的心理，是他们比较高尚，还是考虑到占座可能遭遇争执，也可能遭遇被无视，而选择不去做呢？是本能反感还是理性选择，暂时无法区别，很可能两者皆有。</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如果认为澳洲同学的不好意思是出于本能，也就是他们避免损害公共利益的道德强一些，那么可以说在这个占座问题中，中国人的占座者的低道德因素，和无座者的避免冲突文化因素（以下简称忍让因素），都是起作用的，甚至有可能前者起主要作用。</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在一起事件中，低道德因素和忍让因素，可以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因素。但是，放到较长时间尺度来看，低道德可能是由忍让诱发的。（但是低道德似乎不能诱发忍让。 ）</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为什么中国人形成了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较弱的道德？一种合理的解释是，因为中国的忍让文化，使破坏公共利益的成本，与欧美文化环境相比，较小。经过足够长的时间，这种弱道德就不再是单次行动的理性选择，而内化成价值观了。</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继续追问，忍让文化是怎么来的？历史发展中可能有一些偶然，使后人难以确知。不过这个问题，一种思路至少可以切入，那就是进化博弈论。</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举一个例子。美国南部文化，与北部相比，更不宽容一些，即人们的报复性强一些。同时，为了避免冒犯别人造成冲突，他们也更注重礼节。对这种文化差异的一种解释是，南部与北部相比，缺少外在权威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司法体系在南部较落后，因此，人们必须更具有报复性和礼节，来自己维护行为规范。而在北部，由于司法体系发达，忍让的人也不会吃亏，因此报复性的进化优势，比南部弱得多。</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按照进化博弈论的结论，以牙还牙策略，有利于好人策略，不利于坏人策略，相当于扮演了警察角色。在美国南北部的例子中，外部权威充当了警察角色。中国的忍让文化，有可能来自于早期的严厉的部落等级，也有可能来自于后来严厉的家族等级。这些等级制，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充当了警察角色。</p>
<p>jialong314：</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用书占位置例子有点像现在知识产权，过于多的预先“占座”抢注专利权而又不使用。虽然让一部分勤于“占座”的同学到课的积极性很高，但却打击了后来者的积极性。</p>
<p>辉格：</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同意，很像专利权，但不像其他知识产权。</p>
<p>汤文清：</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辉格老师，先谢谢您愿意回答我的问题。想提这个问题，是想起了前一阵罗老师苦于楼下歌手，您给出的有关建议。在我看来占座和歌手唱歌的有感觉上相同的地方，比如都是在公共地上，都是每天进行有规律的活动（每天上课上自习）。跟圈公地又有点像，因为看到贴条的那位让我觉得以后可能会出现刻字占座这种事，那就变的很荒谬了。</p>
<p>辉格：</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两种情况很不一样，在座位上放本书不是有效“占有”，与站在现场演奏相比，其自我执行的排他性要差得多，这意味着：后来者把一本书挪走，和把一个正在演奏的人挤走，其造成的冲突强度是很不同的，前者几乎没什么冲突；时效取得是以有效占有为前提的，比如对于土地，你用石灰在土地上画个圈，然后在若干天后对后来者主张所有权，这恐怕得不到支持，相比之下，如果你扎道篱笆，你的主张就显得合理了一些……如果你再养两条狗在那儿，如果你在那里耕种，如果你在上面盖了房子，如果你把家搬了进去……</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当然，对占有的有效性程度的判断依据，不仅是占有措施的强度，还与资源的稀缺程度（或者说竞争的拥挤程度）有关，在稀缺性极小的情况下，或许画个圈插面旗就够了，而随着稀缺性提高，认定权利所需的占有强度要求也会相应提高。</p>
<p>汤文清：</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把家搬进去的话……确实有人在自习室占座宛如把家搬进去一样。空调自习教室里有的占座位上有一垒一垒的书，以及书包，卫生纸，零食，水壶，茶叶罐药瓶等等会用到的东西，虽然如此这些主儿并不常来，不过这样的座位因为东西太多即使空着也不会有来上自习人想去做，所以这样的教室一般东西非常多但很人不多，造成空调教室一种资源的浪费吧。另一种宛如家一般的是考研自习室，是普通教室在最高层，那里占座的布置基本上和上述别无二致，不同点是人每天都会来而且时间长（基本上坐一天）。我的一位同学为了激励自己去上自习还放了好几盆盆栽，种了风信子还养了两只小乌龟放在那……也就是说想要长期占座上自习的同学确实考虑到了有效占有的问题。当然我觉得这两种前一种空调自习室的有效性有待商榷（因为我最近没去观察所以不排除我那位同学的做法刺激了底线）因为生活迹象明显但其人很少去（也有生活迹象明显经常去的）。考研自习室的有效占有和时效都很强。其实这两个例子和我想要问的没有太大关系，只是您这么一说想起来其实还有这两种。</p>
<p>辉格：</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嗯，这就颇有点入侵的味道了，我觉得，面对这种局面，利益受损者和他们的受托管理人仍不予阻止，那就只能说他们太过懦弱（对受损者）或太过失职（对受托者）了，如果他们长期听任这种局面持续下去，因此而丧失自己对这些公共空间的用益权，而让入侵者长期得逞，那是他们活该，若这些入侵者果真能将此状态维持数年，届时我会支持他们的权利。</p>
<p>汤文清：</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不过还好他们最多只能持续一到两个月，因为隔不久空调教室就会有宣讲会\考试等，届时管理人员会把桌上的东西都清理到教室一角（当然有时候顽强者会后马上复位）。考研自习室的话，到考研前几天大家就都撤干净了。要真有持续几年占座然后宣布权利（座位所有权？）的家伙出现那可真是壮哉。想问辉格老师，如果学校教学楼拆除的话是不是也要这个占座者签字同意呢？</p>
<p>辉格：</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如果其占有强度和历史果真达到了构成权利的程度，当然需要征得同意，否则就是侵权了。</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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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饭文#I0: 索马里海盗困局出路何在？</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78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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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4 Jan 2010 16:35:18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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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索马里海盗困局出路何在？辉格2010年1月4日 新年伊始，一度在各大国展开护航行动后有所收敛的索马里海盗再度出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索马里海盗困局出路何在？<br />辉格<br />2010年1月4日</p>
<p>新年伊始，一度在各大国展开护航行动后有所收敛的索马里海盗再度出击，元旦当天连劫两船，49名船员遭绑架，其中包括5名中国籍船员；过去两年中，在国际力量的打击下，索马里海盗表现出令人惊讶的坚韧性、灵活性和战术调整能力，虽几度收缩，但每次受挫之后都能找出新的位置和方式，出奇制胜，08、09两年都实现袭击次数翻番。</p>
<p>据专业经营海盗险和绑架险的HISCOX公司统计，过去十年绑架案增长三倍以上，平均赎金从每船100万美元提高到200万，该公司海盗险保费收入增长十倍以上，其中大部分归因于索马里海盗；尤其令人不安的是，海外被绑架者的国籍排名中，中国人赫然居首；惊讶之余，不禁让人怀疑，现行国际秩序究竟能否为日益扩大的国际贸易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p>
<p>自从1991年巴雷政权垮台之后，索马里长期处于无政府状态，按流行说法，索马里之成为海盗窝，除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无政府状态下的社会混乱、武装团伙横行是主要原因；然而，这种观察是肤浅的，海盗孳生确实与无政府状态有关，但无政府并不意味着索马里社会毫无秩序、法律与规则荡然无存，处于无法无天的丛林状态。</p>
<p>索马里的独特状况，近年来吸引了一批人类学家、法学家和社会学家的高度兴趣，他们的深入研究表明，实际上，尽管缺乏政府体系，索马里基层社会有着良好的习惯法系统和社会秩序，这一法律和秩序维持了索马里经济生活的运行，在许多领域甚至有了不错的发展，总体发展情况要好于巴雷政权22年统治下的状况，也好于许多非洲国家。</p>
<p>拿海盗行当来说，劫船勒赎在索马里已发展为一门结构复杂、秩序井然、且颇具规模的产业，绝非小股乌合流寇杂乱无章的各自为战，从事者不仅分工精细，还吸纳外部投资和散户入股，数十家海盗公司的股份还在集市上交易；获利者不仅将资金投入合法产业，甚至资助当地医疗教育治安等公共服务；他们在东非区域经济中表现活跃，广泛投资于肯尼亚和吉布提实业和地产，据说过去5年已将内罗毕房价推高了3倍。</p>
<p>索马里过去十年的经历，实际上是其向传统部落社会结构回归的过程；如同其它许多非洲国家一样，现代政府是由一小批接受西方教育的精英和军事强人强加在传统部落结构之上的一个缺乏根基的表层装置，其维系极大的依赖外部支持，先是冷战双方的竞争性援助，后是针对资源供给的保护性援助。</p>
<p>冷战结束后，此类政府大都垮台了，那些成功重建现代政府的国家，要么因其富产资源而得到了新的保护性支持，要么在传统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上多少获得了些成功；然而索马里既没有重要资源，部落结构也完整保存，因而这个社会十年来始终顽固的抗拒着现代主权政府的重建。</p>
<p>或许正是因为良好保存的习惯法足以提供日常生活和经济运行所需的秩序，人们对主权政府没有需求，而早先政府的不佳表现更使它在那里不受欢迎；因此，海盗问题所揭示的，并非混乱状态与国际秩序的冲突，而是习惯法下的传统部落秩序与主权政府下的现代秩序之间的冲突。</p>
<p>现行国际法体系的一切规则皆以主权政府之存在为前提，在索马里，部落、氏族和家族等传统社会单位事实上主导着部落地区的结构，却无法成为合格的国际法主体，而被接受为主体的所谓临时政府实际影响极为有限；阿富汗和巴基斯坦部落区的情况也大致相仿，因而同样难容于国际秩序。</p>
<p>和日耳曼习惯法一样，在索马里的Xeer习惯法中，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法律保护不是天赋的，而是个人因生活于该习惯法下，因认同、遵守和共同执行其规则而获得的，是他与社会其它成员的契约；因而，那些生活于共同习惯法之外、其行为不为Xeer法所约束、从而与部落社会不存在契约关系的&ldquo;外人&rdquo;，或者那些因拒绝遵守规则而被逐出法外的族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p>
<p>在索马里人看来，公海上船只的船员和货主便是法外之人，所以，他们的海盗行为既不会受习惯法所约束，也不会给他们带来负罪感；如果我们回顾近代以前的海上贸易，那时封建法之下欧洲人对待海盗行为的态度，与今日索马里人十分相似，许多诸侯乃至君主都资助和入股海盗冒险家，甚至以此为主业，毫不以此为耻。</p>
<p>两种法律体系的根本冲突，使得部落社会无法与主流国际社会共同建立国际秩序，从而在两种世界的夹缝空隙之间，留下了匪盗和恐怖主义的温床；西方国家的应对策略，迄今仍多半局限于在部落区扶植现代主权政府，配以现代化建设援助和武力打击，而忽视了如何与原有部落结构和法律系统对接。</p>
<p>这一策略是失败的；彼得雷乌斯在2007年接管伊拉克战区之后，成功扭转乱局，很大程度上便是因为认清了上述秩序冲突，并采用了恰当策略，他征召了大批人类学家去摸清伊拉克的部族结构，据此而制订了此后大获成功的&ldquo;安巴尔觉醒&rdquo;行动，该行动绕过主权政府而直接与部落、家族和教派达成交易与合作，激励并资助后者驱逐恐怖组织。</p>
<p>海盗困局的出路，需要类似的努力，若要索马里部落放弃海盗行动，必须为他们提供一种限制海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就要求国际各方在尊重当地习惯法的前提下，直接与在部落秩序结构中真正发挥作用的组织单元&mdash;&mdash;部落、氏族、市镇等&mdash;&mdash;达成交易、作出契约性安排，而不是去赞助和强化一个渺无希望的主权政府，后者只能抑制和破坏传统秩序向良性方向扩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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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饭文#G4: 治理黑社会须从公民自治入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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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Nov 2009 16:20:03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饭文留底]]></category>
		<category><![CDATA[制度]]></category>
		<category><![CDATA[秩序]]></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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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治理黑社会须从公民自治入手 辉格 2009年11月6日 重庆打黑行动已从侦查逮捕进入起诉和审理阶段，关键人物黎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治理黑社会须从公民自治入手<br />
辉格<br />
2009年11月6日</p>
<p>重庆打黑行动已从侦查逮捕进入起诉和审理阶段，关键人物黎强的案件庭审，吸引了公众的强烈关注，而其中“黑社会性质”的认定更成为关注的焦点；连续六天的庭审中，控方拿出了大量证据，辩方也做出了有力的辩护，其间的重重迷雾一时还难以为外人所看清。黑社会或有组织犯罪，历来是令各国司法部门头痛的难题，关键困难在于，黑社会的非法活动常常混杂在各种合法的组织和经营活动之中，并且牵扯了大量无辜守法良民，如果不在组织上予以摧毁和取缔，犯罪活动难以根除，但全面打击又会伤及其合法部分和无辜良民。</p>
<p>在西方，尽管政府治安部门可能将打击黑社会列为其施政目标，但为避免干预公民结社权利之嫌疑，法律通常不会把组织黑社会列为一个罪名，甚至没有黑社会这个法律概念，黑社会成员只会因具体个别的犯罪行为而受起诉；实际上，由于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厚的经济基础，如果不消除其生长的土壤，单纯的打击不仅起不到减少犯罪的效果，反而可能因打乱其内部秩序而造成更多的暴力和恶性犯罪；历史上，一些犯罪组织的著名大火并和穷凶极恶的暴行，常常发生在其面临组织危机或开始瓦解之际；警察们也常发现，打垮黑社会组织可能使犯罪更难控制，分散作案的散兵游勇比稳定的组织更难对付，更不顾后果，也带来更多的混乱。</p>
<p><a name='黑社会.性质'></a><span class='quote-block'>要认清进而对付黑社会，首先要认识到，它是一种秩序提供者，而不是混乱制造者，问题在于，它提供的不是好的秩序；凡有人群活动的地方，都对秩序有着强烈的需求；主权国家兴起之前，秩序由各种私人组织提供，家族、部落、行会、社团等等，近代以来，主权国家逐渐接管了私人组织的职能而成为秩序的最大和最终提供者；然而，国家从来不是秩序的唯一供应商，国家职能的实现本身便需要各种地方和民间秩序作为支撑；总是有一些领域，国家无力提供秩序，或不能提供好的秩序，而同时又缺乏地方和民间的良性组织作为替代供给，这时，黑社会便有了发展的空间。</span><a href='/opinions?topic=黑社会.性质'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headsalon.org/wordpress/wp-content/themes/Salon/images/OpenInNewWindow14x14.png' title='看看关于该观点的更多说法'></a></p>
<p>不幸的是，通过不恰当的法律禁止和政府管制，国家经常将一些领域排除在法律秩序之外，比如赌博、私盐、烟土和性服务；一方面，国家无力禁绝这些有着悠久历史和巨大需求的活动，同时却又拒绝为其提供秩序，而良性民间组织为维持其合法地位和与政府的良好关系，同样拒绝参与，于是这些领域的交易者被迫转而向黑帮购买秩序；这些领域的经营收益和保护费，无一例外的为古今中外每个黑社会提供了生存基础；中国的情况如果有什么特殊的话，那就是禁区和管制更为广泛，许多行业尽管表面上并不禁止，但繁杂严苛的条例使得完全合规的经营实际上无法进行。</p>
<p>上述问题，因民间组织和底层秩序的发育不良而加重了，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公民社会中，国家秩序力所不及或功能不佳之处，民间组织会代而保护权利和提供秩序：被拖欠工钱的工人可以寻求工会帮助，被师傅虐待的学徒可以找行会理论，被砸了摊位的商贩可以找商会申诉；对于权利遭受侵犯者，村长、家族长老、本堂神父、选区议员、公司老板，或许都是可以哭诉和依靠的对象，可是，当他找不到任何这样的人时，他就只好求助于黑社会了。</p>
<p>最坏的情况下，弱者们发现黑社会是最可信的依靠；由于自上而下的集权式层级系统在将制度向下推行时，难免受困于控制和激励扭曲，也难免遭受腐败侵蚀，当黑社会有能力也有胆量系统化的贿赂政府官员时，他们便能借助国家力量来提升自己的组织地位，而政府也乐得利用这些组织将其权力渗透入社会底层，国民党政府当初利用青帮治理上海便是一例；这种结合是黑社会发展最可怕的结果，它既放大了黑社会的为害能力，又排挤了民间合法组织的生存空间。</p>
<p>预防这些恶果，首先要压缩黑社会的发展空间，解除不必要的禁令和管制，其次，要扶持黑社会的竞争者，即良性的地方和民间组织，推动村镇和社区的自我治理；政府应面对现实，对于实际广泛存在的经营活动，要么有决心和把握予以禁绝，要么准予合法化并为之提供秩序；也应认识到自上而下层级系统的组织和功能局限，单一系统不可能为社会提供全部秩序，公民社会的秩序主要还得靠自下而上的自治组织来提供，国家和司法只能是最终的保障和依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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