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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持枪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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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 Salon for Heads, No Sofa for As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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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内置自我强化机制的规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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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Mar 2019 10:34:52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制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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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机制]]></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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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9-03-09】 @whigzhou: 禁枪法一旦实施就很难逆转，因为它会造成这样一种事实：守法良民都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9-03-09】</p>
<p>@whigzhou: 禁枪法一旦实施就很难逆转，因为它会造成这样一种事实：守法良民都没枪，有枪的都是坏人，于是公众心目中便建立了一种枪支与恶的牢固关联：持枪总是与坏人联系在一起，枪支的出现总是与坏事联系在一起，所以一提到枪的反应自然就是嫌恶与躲避，最好躲的远远的，堵的严严的，在人类的经验形成机制中，显然不会存在一个实时提醒装置，反复唠叨着『相关性不是因果关系』……这也是为何持枪权如此珍稀而可贵，如此需要努力捍卫。</p>
<p>@whigzhou: 此类立法不妨称为『内置自我强化机制的规则』。</p>
<p>@庄生晓梦喜马拉雅: 枪这种东西还能跟好事连在一起？就算你打死的是坏人，照样是件坏事、麻烦事。更别说传说中的抵抗暴政功能了，这算什么破好事[允悲]？</p>
<p>@whigzhou: 女儿5岁时，Rob靠一把短枪从歹徒刀下挽救了女儿，此后数十年，每当可爱的女儿准备吹灭生日蛋糕上的蜡烛时，Rob就会将那把老枪掏出来端详一番，并感谢上帝当时他把它带在身上……我相信你不能理解这种情感，这可以理解，也完全在预料之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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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尼龙绳上吊自杀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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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9 Mar 2018 07:4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持枪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统计]]></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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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8-03-08】 @黄亚生：《黄亚生：一个致命的决定》2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再次发生严重的校园枪击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8-03-08】</p>
<p>@黄亚生：《黄亚生：一个致命的决定》2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再次发生严重的校园枪击案。一名名叫王孟杰的15岁华裔少年在枪击发生时，为了保护其他的学生和老师，舍……</p>
<p>@innesfry: 佛罗里达人均GDP排名40，纽约排名第2，为什么不是从富的地方搬到穷地方枪击风险/暴力犯罪风险增加了？</p>
<p>@whigzhou: 最可笑的是反枪党总是用gun death来比较评价枪政，为啥不算算bed和bed death的关系？把bed禁了难道不会大幅降低bed death吗？</p>
<p>@z12345_678900:因为床的用处比半自动步枪有用很多？或者说，除了宪法的原因，为什么不支持人人持有手榴弹</p>
<p>@whigzhou: 好吧，真没想到还有这种反应，那我换个说法：假设政策目标是降低上吊自杀率，那么『尼龙绳上吊自杀率』是不是个好指标？『可降低尼龙绳上吊自杀率』是不是『禁止尼龙绳』的好理由</p>
<p>@whigzhou: 自从我们大力推动的尼龙绳禁令生效以来，尼龙绳上吊自杀案数量已下降了98%，当然，在庆贺这一成就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麻绳上吊案正在迅速上升这一事实，这也将是我们下一步立法努力的重要目标，敬请期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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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饭文]持枪权的制度意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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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9 Jul 2012 05:49:07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饭文留底]]></category>
		<category><![CDATA[制度]]></category>
		<category><![CDATA[持枪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权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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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持枪权的制度意义 辉格 2012年7月27日 上周末造成12死58伤的丹佛枪击案，又引发了人们对美国的枪支管理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持枪权的制度意义<br />
辉格<br />
2012年7月27日</p>
<p>上周末造成12死58伤的丹佛枪击案，又引发了人们对美国的枪支管理和持枪权问题的讨论，不过这次或许是选战正酣的缘故，两党候选人都声明不主张通过新立法强化枪支控制，虽然罗姆尼此前曾表示赞同此类立法，这大概也反映了美国选民对持枪权的执着，政治家轻易不敢得罪。</p>
<p>当代关于持枪权的争议，多半围绕着它对个人的防卫价值展开，枪支是否真的能帮助个人捍卫其人身和财产权利？能有效震慑罪犯？学术研究也多以此为主题；然而在早先，人们为持枪权辩护时更多提到的，则是用它来组织民兵，保卫自由和防范暴政，从第二修正案的字面看，立法的本意显然也更多在于此，那么在当今条件下，持枪权在美国究竟还有没有政治和制度意义？真的能起到对抗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作用吗？</p>
<p>在反对者看来，个人和组织松散、缺乏训练的民兵手持轻武器去对抗拥有大炮坦克甚至核武器的现代军队，这种念头是十分可笑的，所以对持枪权的制度意义，他们甚至懒得理睬；不幸的是，这种看似毋庸置疑的看法，其实是浅薄的，政府权力的扩张和个人权利的捍卫，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以各种具体而微的方式发生，权利是被权力逐步分散蚕食的，并不会从一开始就发生大炮与手枪的对抗。</p>
<p>假如个人缺乏有效的自卫手段，就必须仰赖政府治安机构的保护，他选择居住地的能力便受到了限制，只能在已经建立警察局的地方生活，而无法像许多美国人那样，在遥远荒僻的地方建立他们的自治社区；一个开放社会的价值观是多元的，总有些人会拒斥主流文化，或者希望远离都市喧嚣，去寻找自己的乐土和所向往的生活方式，但如果没有持枪权，这么做的难度就很大。</p>
<p>权力对自由的侵蚀常会以各种暧昧的面目出现，而很少以秘密警察半夜敲门把无辜者拉去枪毙的方式发生；它可能表现为执法机构对权贵的袒护，在弱者受前者欺凌时拒绝提供保护，此时，假如弱者有枪，局面就大不一样；权力的滥用也可能以代理人的方式进行，当他们需要使用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时，常会伪装为平民暴徒。</p>
<p>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暴力拆迁，夜间突袭很少让正规执法者出手，而是雇佣流氓；在执行各种缺少合法性、执行者自己也觉得心虚的规章条令时，雇佣代理人和“临时工”是常见手法，一旦事情闹得不可收拾，遭遇舆论抗议谴责，当局就会抛出代理人做替罪羊，这种时候，持枪权就是有效对抗手段，因为既然执行当局政策的人不是合法正规的执法者，个人武力对抗其强制措施便是合法自卫。</p>
<p>而且，个人自由所面临的权力侵蚀，并不总是来自中央政府，或得到后者支持，相反，假如个人缺乏对抗手段，这种侵蚀将更多的来自日常接触更频密的地方政府，而我们知道，像乡镇一级的基层地方政府并不拥有现代军队那样的武力，若得不到更高级政府支持，公民自发组建的民兵组织完全有能力与之对抗，如果地方政府的政策很不得人心，也拿不上台面，那就得不到上级政府支持。</p>
<p>关于民兵组织如何影响地方政治，对抗政府干预，生物学家贾瑞德·戴蒙德在《崩溃》一书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90年代发生在蒙大拿州拉法利县的真实案例，当时一位县政府官员召集了一个公共会议讨论土地问题，提议要对土地用途进行规划和管制，结果由当地土地主组成的民兵组织持枪进入会场，阻止会议继续，在他们看来，由政府对私人土地的用途进行统一规划是完全不可接受的，是对私人财产权的赤裸裸践踏，想都别想。</p>
<p>美国人在面对国家权力时所表现出的自信和自尊是十分罕见，他们所拥有的深厚社区自治传统也在抵御权力向私人生活全面渗透上起了关键作用，这些都离不开他们自我防卫的能力，而持枪权正是这一能力的基础和象征；面对权力的侵蚀和蚕食，必须在它初露苗头时便予以反击，所谓防微杜渐，正是一步步的容忍退让和逆来顺受，才会最终导致秘密警察半夜敲门的恐怖局面，也才会将矛盾和怨恨压制堆积到必须用机关枪和坦克来解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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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微言]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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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0 Jul 2012 18:00:37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外部性]]></category>
		<category><![CDATA[持枪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权利]]></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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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2-07-20】 @微天下 【“蝙蝠侠”首映枪击案细节曝光】据CNN，嫌犯身高约1米8，20余岁，犯案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2-07-20】</p>
<p>@微天下 【“蝙蝠侠”首映枪击案细节曝光】据CNN，嫌犯身高约1米8，20余岁，犯案时身着黑色衣服并戴防毒面具。丹佛奥罗拉一家影院在放映“蝙蝠侠”30分钟左右，该嫌犯从安全出口进入，随后缓缓走上楼梯，随机朝观众开枪并引爆催泪瓦斯，现场有数名儿童，目前枪击已致14人死亡、50人受伤。警方已逮捕一名男子。</p>
<p>@猪头非: 我真心觉得禁枪是中国政府最英明的决策之一</p>
<p>@whigzhou: 那是，不禁到只剩土匪有枪怎么收保护费啊</p>
<p>@胡宾的围脖 许多国人又在替美国人的枪支泛滥担忧了，真辛苦他们了</p>
<p>@whigzhou: 为持枪权辩护 http://t.cn/htq0Mi 持枪权与政治权力 http://t.cn/h51WEe</p>
<p>@qwertyuiopmnv 嗯，禁枪之后，土匪仍然有枪，但对于普通的精神病人呢？有些人精神病突然发作，如果此时他有枪就危险了</p>
<p>@whigzhou: 和驾照一样，汽车比枪更危险，不给聋子发驾照，也可以不给精神病人发枪照嘛</p>
<p>@艾里克卡特曼: 枪除了伤人，还有别的用处吗？</p>
<p>@whigzhou: 威慑试图伤人者</p>
<p>@Ent_evo 有研究表明武器在身边时会增加人的攻击性。另外每年死于枪伤最多的是走火和自杀</p>
<p>@whigzhou: 我很怀疑这个研究结果是否有普遍性，特别是，假如持枪者足够多，以致大家都预期对方也很可能持枪时，是否仍然如此</p>
<p>@whigzhou: 死于枪伤最多的是自杀，这条似乎是反对禁枪的理由才对；走火导致伤亡多，这个问题跟考驾照类似</p>
<p>@che徐: 个人经验，因为有枪而亢奋，这在没有摸过枪的人身上非常显著，如果普遍有枪的话，心态就会平和得多</p>
<p>@whigzhou: 嗯，至少我知道，爪牙锋利的食肉动物比食草动物在面临同类间冲突时，会更谨慎克制</p>
<p>@Ent_evo 另外枪械一个麻烦在于家庭。买枪的人也许有合法证件，但枪械会增加全家的死亡率。</p>
<p>@whigzhou: 这不能成为禁枪的理由，因为这些成本是内化的</p>
<p>@whigzhou: 自杀的成本由自杀者自己承担，走火的成本也多半由自己家人承担，假如某人知道枪支给家人带来生命风险，仍决定持枪，更说明枪支对他很重要，至少超过该风险，关键是，没人会比他更在意自己家人的安全，这个权衡只能由他自己做。</p>
<p>@Ent_evo: 有，他的家人比他更在意。仅从这个角度讨论的话，枪证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发放</p>
<p>@whigzhou: 这个可以，发枪证时家人可以提出异议阻止，我赞成</p>
<p>@whigzhou: 只有当成本溢出到外部，持枪伤害无关旁人时，才有理由讨论是否对其进行限制的问题，内化的成本是私事，无须作为法律问题讨论</p>
<p>@Ent_evo: 持枪率和谋杀率正相关，这个算溢出吗？</p>
<p>@whigzhou: 算，可以作为反对持枪的证据提出，但最终改变法律需要压倒对立证据，比如持枪的防卫价值和威慑犯罪的价值</p>
<p>@whigzhou: 相关未必是因果关系，杀人倾向严重者更可能去买枪，所以更应该让守法良民容易合法买到枪</p>
<p>@Ent_evo: 我觉得这个推论暗含了一个假定，就是大部分的杀人是由&#8221;杀人倾向者&#8221;完成，并且这些人是可以和“良民”有良好的区分的</p>
<p>@whigzhou: 我说的杀人倾向笼统的包括了各种可能导致杀人的反社会和犯罪倾向，它导致了大部分凶杀案，良民间激愤杀人当然也有，但比例低的多，上述情况足以导致你提到的统计现象</p>
<p>@Ent_evo：另外，我有个问题是，有关和无关是怎样界定的呢？如果我们并不知道枪支会增加家人的危险，我们会把家人当做有关人员来考虑吗？当我们考虑毒品、酗酒或者动物虐待倾向的时候，家人算作有关吗？同事呢？好友呢？</p>
<p>@whigzhou: 这要看你是否持有个人主义立场了，对我来说，是。责任止于个人，至于他与别人的关系，需要他自己去处理</p>
<p>@Ent_evo:“是”是指的家人算作有关人员？</p>
<p>@whigzhou: 算作有关人员，但这个关系要由他自己处理，比如我吸毒导致全家难过，这不是禁毒的理由，因为我给家人带来何种感受这种事情，是应由我自己处理的私事，不能由政府代替</p>
<p>@gd的皮皮虾: 禁与不禁归结为成本的算计？</p>
<p>@whigzhou: 不是，当成本没有溢出时，与成本无关，所以内部成本再高（比如自杀）也不是禁止的理由，但成本溢出时，就不得不考虑成本了</p>
<p>@yxiaohan: 允许持枪，使不喜欢枪械或无能力持枪的人处于弱势地位，这显然不公平。</p>
<p>@whigzhou: 不允许持枪，让拳头硬的人处于强势地位，更不公平</p>
<p>@gd的皮皮虾: 可以禁毒禁酒驾，却不禁枪，逻辑在哪？</p>
<p>@whigzhou: 我反对禁毒，赞成禁止酒驾，你赞成禁止开车吗？</p>
<p>@艾里克卡特曼: 1，试图伤人者不必然接受这种震慑。2，如果个人持枪有震慑作用，警察的震慑应该更强大。3，持枪伤人的决心一下，几乎没有后悔的余地……至于个人权利的问题，很好解决，放弃就行了</p>
<p>@whigzhou: 1）无须必然；2）警察很少在场；3）点火烧房子决心一下也差不多；至于个人权利……要么您先自杀？</p>
<p>@艾里克卡特曼: 禁毒的理由是：毒品一旦成瘾，就没有戒除的可能。不该有一种商品可以如此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p>
<p>@whigzhou: 没有任何“商品”能剥夺人的权利，剥夺权利的，只能是人，是吸毒者在开始吸毒的那一刻放弃了自己未来做选择的能力</p>
<p>@whigzhou: 人有权放弃自己的未来选择能力，也经常这么做，比如订立契约</p>
<p>@松木木木: 我意思是，毒品使用或烟草使用带来的疾病负担，难道也是禁令造成的吗？</p>
<p>@whigzhou: 这不是，但这项成本不是禁毒的理由，因为这是由吸毒者自己承担的，是他自愿选择的后果</p>
<p>@Ent_evo:回复@tertio: 媒体不知道，学术界是有定论的。随便举一篇文献 http://t.cn/zW6mRKH 这是讲海洛因带来的脑损伤的。</p>
<p>@whigzhou: 这当然是，但这是内部成本，没有溢出</p>
<p>@松木木木: 但这类商品的成瘾性会不可避免导致使用流行，造成的社会负担由谁来消解？</p>
<p>@whigzhou: 1）成瘾性与流行怎么关联上的？2）只要流行是经由一次次个体自愿选择作出的，没有什么社会负担，只有个人负担</p>
<p>@Azzssss: 我可乐不能戒</p>
<p>@tertio: 你应该去告可口可乐公司</p>
<p>@赵昱鲲: 我要去告新浪。我戒不掉微博，每天浪费好多时间在上面，而且从老婆到各路向我催债的人，都在微博上，每天被他们骂得狗血喷头……</p>
<p>@whigzhou: 完了，我妈戒不掉大米，该去告谁啊？</p>
<p>@Ent_evo: 个人脑损伤显然是内部的，不过脑损伤带来的丧失劳动能力带来的经济犯罪呢？</p>
<p>@whigzhou: 如果大脑损伤让他丧失自控能力，那与喝酒类似，如果只是丧失经济来源而增加犯罪几率，那就与烧钱类似，你认为可以禁止烧钱或可能导致破产的冒险吗？</p>
<p>@whigzhou: 从法理上说，制止和惩罚犯罪只能针对近因，即，直接导致犯罪行为的那次意志行使，而不能无限向前追溯，只能追溯到当事人仍然清晰、具有意志表达能力的最近那一刻，这体现了法律的基本原则：责任止于自由意志。</p>
<p>@whigzhou: 违背这一原则会导致无数荒谬的结论：一次投机冒险可能让你破产，破产后你可能会去偷去抢，所以要禁止你投机冒险</p>
<p>@tertio: 原理上来说就是：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p>
<p>@whigzhou: 准确的说是，中间碰到自由意志，责任追溯链就立即中断了</p>
<p>@鲥鱼回来了: 我觉得香港制度还蛮贴近你对法律的部分意见，有卖淫的有嗑药的有混黑道的，用习惯法，有事儿交给法院解决。额，也许只是港剧里的香港？</p>
<p>@whigzhou: 呵呵，香港好像也没这么自由哦，毒品也是禁的吧？</p>
<p>@Ent_evo: 我觉得这纯粹是个可能性大小的问题。近因和远因的区分是相对的，我可以把因果链具体到神经元……如果投机导致破产的概率是0.5，破产导致偷抢的概率是0.01，那么不需禁止。但如果吸毒导致脑损的概率是95%，最后导致经济犯罪的概率是50%，那么就很可疑了</p>
<p>@whigzhou: 那烧钱拆房呢？100%破产哦</p>
<p>@Ent_evo: 这样破产之后不必然导致犯罪啊，因为把钱烧光了也不影响今后继续生活，还可以卖苦力，还可以减少开支。但对烈性毒品而言这个条件似乎不适用</p>
<p>@whigzhou: 哎，烧钱的是残疾老人呢？吸毒的是百万富翁呢？</p>
<p>@执卷绨素 禁毒禁黄，可以说是政府提供一种叫做“优效品”的公共产品，目的在于防止你遭受各种可能伤害。在政府眼中，这时的你，是一个易受伤害和需要保护的未成年孩子的角色，而政府则扮演着仁慈家长的角色，社会结构呈现一种父子关系。政府通过提供优效品，指引良好生活，展现了慈父般的家长作风</p>
<p>@whigzhou: 说得好，这正是我如此强烈抵制它的核心理由，自由与父爱主义政府格格不入</p>
<p>【后记】其实Ent提出的“持枪率和谋杀率正相关”这条证据含义不明，其确切含义至少需要知道统计单位如何划分才能知晓，是地区间比较、国际比较、还是时间段之间比较、社群间比较，含义皆可不同。</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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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持枪权与政治权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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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Feb 2011 17:52:2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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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读书笔记]]></category>
		<category><![CDATA[持枪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权利]]></category>
		<category><![CDATA[权力]]></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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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有关持枪权的争议中，焦点常常落在枪支的自卫功能上，即便限枪派也会承认，这是值得考虑的需要，然而，拥枪派所提出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有关持枪权的争议中，焦点常常落在枪支的自卫功能上，即便限枪派也会承认，这是值得考虑的需要，然而，拥枪派所提出的另一个理由——维持民间武力以对抗可能出现的暴政，却常常被嗤之以鼻，许多人都认为，以个人轻武器对抗现代军队和国家机器，简直是痴人说梦。</p>
<p>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轻武器当然无法对抗现代军队，但未必不能在防止暴政上起作用，因为暴政不是一夜间冒出来的，在它发育的过程中，不大会从一开始就动用最强大的工具来对付所面临的挑战，假如在暴政苗头刚刚显露时便遭遇轻武器和松散组织的抵抗，完全有可能被吓的缩回去。</p>
<p>假如你对这一分析不以为然，请看下面这个案例，摘自<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Jared Diamond" target="_blank" >Jared Diamond</a>的《<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035593/" target="_blank">崩溃</a>》（<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Collapse: How Societies Choose to Fail or Succeed" target="_blank" >Collapse: How Societies Choose to Fail or Succeed</a></em>）第一章（故事发生在蒙大拿州）：</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在比特鲁谷，激进的右翼保守派人士都是国民自卫队成员，这个组织由当地一些拥有土地的人组成，配有武器和弹药，拒绝纳税，禁止别人踏上他们的土地。……这种政治态度的后果之一就是比特鲁谷人反对政府在此进行土地划分或规划，土地所有人认为自己有权对私有财产做任何想做的事。……</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1993年，斯蒂夫·鲍威尔在拉法利郡担任委员时，曾召开公共会议，开始讨论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划，并鼓励大众都来思考这一问题，然而，顽固的民间武装组织闯入会场，公然用武器威胁其他居民，斯蒂夫也因此在后来的选举中败北……</p>
<p>前年，在<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370.html" target="_blank">对洪都拉斯宪政危机的评论</a>中，我曾指出，对于支持宪政结构的倒底是哪些东西，或者，某个元素在维持宪政结构中是否有价值，不能仅从它在政治生活的常态中去寻找答案，而更应从那些难得出现的“边界事件”中去观察，许多基础性元素，在平时基础结构未遭遇挑战时，人们常常看不清它们的价值，甚至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似乎连想象它们都是荒谬的，但你不能因此说，它们是没用的。</p>
<p>我想，持枪权的政治意义，大概也属于此类。</p>
<p>我对持枪权的更多评论，参见旧文《<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436.html" target="_blank">美国枪声再起</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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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饭文#A0: 美国枪声再起</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43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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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9 Apr 2009 17:06: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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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持枪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权利]]></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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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按：我讨厌三位数，但不幸已背上了十进制的历史包袱，只好决定采用“10/36交替混合进位制”这一怪胎了，好在进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按：我讨厌三位数，但不幸已背上了十进制的历史包袱，只好决定采用“10/36交替混合进位制”这一怪胎了，好在进化史上有很多怪胎，多一个不算多，哈哈！）</p>
<p><strong>美国枪声再起<br />
</strong>辉格<br />
2009年4月8日</p>
<p>上周美国接连发生多起公共场所重大枪击案，纽约州宾厄姆顿一个移民援助中心的枪案造成14死4伤，是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巨案之后的美国最大枪击案；就在五天之前，北卡罗来纳迦太基镇一所养老院的枪案造成8死3伤；3月21日在加州奥克兰、4月5日在宾夕法尼亚匹兹堡，分别发生蓄意攻击警察案，多名警察被射杀；近几个月来，美国还发生多起男性家长杀死全部家庭成员后自杀的惨案；所有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它们的杀人工具都是枪；这很容易再次引起人们对美国普遍持枪现象的关注，以及对它与谋杀率高企之间关系的思考。</p>
<p>美国人对自由持枪权利的执着是出了名的，这与它的殖民拓荒历史有密切关系，与欧亚旧大陆国家相比，拥有类似殖民历史的拉美和南非对私人持枪都比较宽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过去也是如此，只是近年来有所收紧，这可能是因为澳新的政治风气受英国影响始终很大，而英国的枪支管制是发达国家中最严厉的。对于人身、财产和公民权利的保护，欧美有着共同的价值传统，但在保护的实施上，欧洲人更期待政府的作用，而美国人更相信个人和社区的自卫能力，尤其在远离行政中心的农村和小城镇，这一传统更加浓厚。</p>
<p>每次恶性枪击案都会引起舆论对持枪问题的关注和强化枪支管制的呼声，许多人认为，正是枪支泛滥导致了美国暴力犯罪和谋杀案的发生率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美国有2.4亿私人枪支，1/4成年人拥有枪支，半数以上人生活在有枪家庭，每年3万多人死于枪下，同时，美国杀人案发生率为每10万人5.6起，约三倍于英国；这些经常被引用的数字的确比较惊人，然而同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实是：每年死于枪下的3万多人中，约57%是自杀，约3%是执行公务或正当防卫时的合法射杀；美国凶杀率的确比欧洲发达国家高许多，但总的暴力犯罪率却大致相同，相比之下，针对财产的暴力犯罪（偷盗、拦路抢劫、入室行窃和抢劫等）发生率，美国比欧洲低得多。</p>
<p>对于自由持枪与凶杀案发生率之间关系的直觉判断，未必靠得住；刑事学家加里·克莱克用统计模型分析了枪支与他杀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拿美国的数字与欧洲相比，忽略了文化、种族和地理差异；实际上，与欧洲限枪国家最恰当的对照国家是瑞士，瑞士是全世界持枪率最高的国家，在瑞士，不仅私人可以合法持枪，作为一个全民皆兵的国家，政府还规定成年人必须拥有至少一支自动步枪；然而瑞士却以低犯罪率著称，凶杀案发率也很低。另一个类似的国家是以色列，也是全民皆兵，人人有枪，但犯罪和凶杀率都远低于美国。</p>
<p>美国的高犯罪率看来更多的归因于其种族复杂性和移民国家特性，这一点，可以从凶杀案的地理分布可以看出；美国的凶杀案绝大部分发生在纽约、芝加哥、新奥尔良、巴尔的摩等种族混杂的大城市，和新墨西哥、佛罗里达和得克萨斯等拥有大量新移民的边境州；讽刺的是，高犯罪率的大城市恰恰是枪支管制最严格的，而管制宽松的中西部地区的凶杀率却与欧洲持平，甚至更低。相比之下，同为移民和多种族国家的南非、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凶杀率都比美国高一个数量级。</p>
<p>移民社会所特有的融入障碍、文化排斥、和新来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经济状况的强烈反差，都是酝酿犯罪的温床，美国的高犯罪率和高凶杀率看来是这一背景的结果，而不是自由持枪所导致；相反，不利的安全条件提高了美国人持枪自卫的需要；在一个恶劣的冲突环境下，枪支可以帮助弱者弥补体能劣势，从而威慑潜在的施害者；主张自由持枪者认为，禁枪或者严厉的枪支管制，只能削弱守法公民的自卫能力，却很少能限制罪犯，因为良民会为避免触犯法律而放弃枪支，而歹徒原本连杀人抢劫都无所顾忌，根本不会担心触犯禁枪法，而事实上即使在禁枪最严厉的国家，罪犯们总是能设法获得枪支。</p>
<p>这一主张也得到了耶鲁法学教授约翰·洛特的研究结果的支持，他通过对大量犯罪数据的分析，发现枪支管制的严厉程度，与犯罪者使用枪支加害守法公民的可能性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实际上，如果我们留意近年来众多枪击案的发生场合，也可以领悟到这一点。最近两桩枪击案发生在移民中心和养老院，而发生枪击案最多的地方是校园，这些场所的共同点是：那里的人都是缺乏防卫能力的弱者，他们面临攻击毫无反抗能力，只能听凭屠戮。校园是美国禁枪最严格的场所，学校对持枪行为普遍实行“零容忍”政策，一旦发现立即开除，所以无论教师、校工和学生，都不敢带枪进学校——除了那些孤注一掷的亡命歹徒。</p>
<p>校园面对暴徒的脆弱地位，已经引起一些学校和教师的担忧，2007年俄勒冈州女教师卡茨不顾校区禁令，坚持带枪上班，虽然她后来输掉了官司，但同样的努力在得克萨斯一个校区却取得了成功，去年8月，休斯敦郊区的哈罗德学区允许教师佩枪上班，该决定并且得到了州长里克·巴里的支持。的确，校园严厉的禁枪规定和它们并不严密的出入检查和安全保卫，是极不协调的，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导致了最坏的结果：把师生变成了脆弱的羔羊，暴露在亡命歹徒的威胁之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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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孟买惨案再次昭示禁枪之荒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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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Dec 2008 16:44:56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时有所闻]]></category>
		<category><![CDATA[持枪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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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禁枪法很少能阻止歹徒获得枪支，却剥夺了良民的防御手段，对于歹徒和黑手党，犯罪是他们的职业，多触犯一条禁枪法不会给他们增加多少风险，而良民则只好乖乖弃枪。据<a href="http://chinese.wsj.com/gb/20081201/ecm155512.asp?source=rss">《华尔街日报》的报道</a>，在孟买，枪支管制之严，居然连车站的警察和大酒店的保安都没有配枪，结果区区10名枪手横行孟买如入无人之境，历时60多小时，攻击了至少8个地点：</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003366;">他们在车站基本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尽管车站通常布置有数十名警察。8号站台旁的咖啡店老板维尔(Ram Vir)称，匪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警察却逃之夭夭。孟买地区的铁路警察部门负责人西德胡(B.S. Sidhu)称，虽然某些警员试图还击，但他的手下人起不到太大作用。火车站布置的大部分警察要么不携带武器，或者只携带警棍，在全印度都是如此。……</span></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003366;">晚上9点45左右时，两名身材纤瘦、年龄在25岁左右的枪手跳出三叉戟酒店入口处的环形车道，向保安和两名酒店服务生射击。据该酒店董事长奥巴罗(P.R.S. Oberoi)介绍，酒店有金属探测仪，但由于在印度很难获得政府发放的持枪许可证，因此没有保安携带武器。……</span></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color: #003366;">此时在孟买上城区，两名之前袭击了火车站的恐怖分子（据官方说，两名持枪者袭击孟买火车站的情形被车站的监控录像拍摄了下来）赶到了附近的Cama妇女儿童医院，打死门口的两名没有武器的警卫并跑上楼梯。当时，发生恐怖袭击的消息已在这一带传播开来。……</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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