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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群选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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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 Salon for Heads, No Sofa for As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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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种族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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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9 Feb 2021 00:58:27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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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21-02-18】 写上一个帖子时，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一位老友喝酒时曾提出一个善意忠告：你能不能略微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21-02-18】</p>
<p>写上一个帖子时，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一位老友喝酒时曾提出一个善意忠告：你能不能略微收敛一下你的种族主义？我明白，他的意图是，无论我是不是真的种族主义者，不要让这些东西为我招惹是非，或让人避之唯恐不及，</p>
<p>我这人口拙，反应迟钝，所以自知这种事情酒桌上说不清楚，也就没多说，今天既然提起，不妨说一说，</p>
<p>按当今 liberals 甚或 wokeism 的PC标准（to which I give zero fucks），我当然是种族主义者，这毫无疑问，我不打算为避免这顶帽子做任何改变，不止如此，我不打算为满足他们的其他PC标准做任何改变，</p>
<p>当然，我相信，避免招惹是非，或避免让人觉得我就是个是非，或许会有助于扩大读者群，带来多一点收入，问题是，当初我改行以写作为生，纯粹是因为有话要说，而且要按自己觉得最舒畅的方式说，压根就不是出于收入上的考虑，而且我完全清楚靠写作挣大钱是纯属做梦的，所以，为了能继续写作而改变说话方式，这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以挣钱论，写作充其量只是糊个口而已，为了这点钱在自己最在乎的事情上受委屈？No way.</p>
<p>倒不是说我有多清高，而是根本不值，我要是有份年薪百万的工作，或市值十亿的公司，而不遵守PC会让我丢掉这饭碗，或让公司破产，那我倒是真有可能会考虑把嘴巴管紧一点，</p>
<p>所以，虽然我完全清楚那位老友是古道热肠的好意，可是……</p>
<p>以上这通啰嗦，都是基于这一前提：我这顶种族主义帽子是根据当前PC标准制作的，但我不确定我的朋友（包括那位老友）是不是都是在此前提下谈论这顶帽子的，会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真·种族主义*？所以再多说几句，</p>
<p>按这个术语的传统含义，我可以非常确定的说，我不是种族主义者，因为种族主义是一种集体主义，而我是*强个人主义者*，与任何集体主义都水火不容，</p>
<p>当然，我不是原子式个人主义，多年来，我一直强调共同体的价值，但是，我选择加入并万分珍爱的那个共同体，正是建立在包括个人主义在内的一套价值传统之上的，在这个共同体的社会契约下，个体价值和个人自由得到了充分保护，因而作为一个个人主义者，我可以舒适的立身于其中，</p>
<p>所以，种族主义首先在价值上与我不容，但这并非我鄙弃它的唯一理由，依我看，种族主义者看待历史和世界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具体而言：</p>
<p>1）和其他集体主义者一样，他们看待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的方法，建立在一种朴素的群选择（group selection）理论之上（所谓朴素，是说他们的理论不像进化生物学家的那么形式化，但大意差不多），在他们看来，群体才是竞争舞台上的主要参与者，是自然选择作用于其上的主要对象，因而群选择是推动历史进程的主要力量，</p>
<p>这个想法是错的，群选择面临两个困难：A）群的繁殖与淘汰的节奏比个体慢的多，数量级上的差别，B）正如道金斯所指出，若缺乏严格的组织控制机制来抑制搭便车行为，群选择效应就很容易就被个体自私行为抵销掉，（我在一个旧帖中对此有更仔细的讨论，见 headsalon:5625）</p>
<p>所以群选择充其量只是推动历史的一股次要力量，只在满足一些严格条件时才起作用，而主要力量是作用于个体的经典自然选择（及其衍生选择机制，比如性选择和亲选择），</p>
<p>2）人类历史上，确实可能有一些组织结构，发展出了某种程度上抑制搭便车行为的机制，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选择力量的作用对象，成为生物-文化协同进化的单位，比如狩猎游团，部落，宗族，公司……等等，具体某类组织在何种程度上扮演这种角色，随其组织严密程度而异，大体上，规模越小，越可能接近于真正的进化单元，或竞争参与者，但是即便其中最接近的那些，相比个体，还是差的很远，也正因此，人类才没有变成像蚂蚁蜜蜂那样的真社会性动物，</p>
<p>3）无论群选择的作用是大是小，都跟种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因为任何肿族都从未被组织成一个协调行动的共同体，哪怕在最微弱的意义上，也完全没有，所以，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也正因此，而那些以此假设前提看待世界的肿族主义者，他们的看法往往错得离谱，</p>
<p>4）自定居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社会日益大型化和复杂化，而随着它的扩大，共同体变得越来越不像竞争参与者，而越来越像竞争在其中展开的舞台，这一过程也伴随着群体对个体控制的削弱和个人主义的复兴（见《群居的艺术》第III-5章〈共同体的松动〉），</p>
<p>也就是说，除了价值观，种族主义在方法论上也和我不容，</p>
<p>我对别人给我戴什么帽子完全没兴趣，只是道理得讲清楚，</p>
<p>【2021-02-19】</p>
<p>【评论中有人问：“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那如何看待尼安德特人？】</p>
<p>在末次冰期欧洲的生存竞技场上，尼安德特人表现不如HSS（Homo sapiens sapiens），最终灭绝了，这没错，</p>
<p>说尼安德特人被HSS从他们原本占据的生态位上排挤掉了，这么说也不算错，但这是从上帝视角在事后所看到的宏观表现，你不能真的把尼安德特人和HSS看作两个竞争参与者，因为这两个群体从未被组织起来，成为（哪怕最弱意义上的）共同体，</p>
<p>发生在那个竞技场上的，是无数小群体之间的竞争，既有尼安德特群体和HSS群体之间的竞争，也有尼安德特群体之间的，以及HSS群体之间的竞争，很可能，一些HSS群体还会联合尼安德特群体以共同对抗其他HSS群体或尼安德特群体，</p>
<p>而且，我怀疑，发生在同种群体之间的竞争远比异种群体之间更频繁更激烈，因为无论在生理禀赋，生计模式，还是文化特性上，同种群体都更为相似，因而其所适应的生态位重合度更高，因而竞争更激烈，</p>
<p>这些作为竞争参与者的群体，规模通常只有几十上百人，即便当若干群体联合起来时，联盟规模也不过几百几千人，在这些竞争者的头脑中，绝不会闪现*我是在为HSS的生存壮大而战*之类的念头，他们首先是在为自己和家人而战，其次是在为小团体而战，在相当弱的程度上，也是在为盟友而战，不会有比这更宏大的念头，</p>
<p>确实，不少人就喜欢构造这样的宏大叙事，更多人喜欢倾听这样的故事，比如《权力的游戏》里的异鬼就是一个例子：异鬼大军踏着整齐的步调，向着同一个方向挺进，彼此间毫无间隙，其攻击对象一律指向他族……</p>
<p>在真实的竞技场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异鬼之间当然也会结帮互斗，人类各群体有些会跟他们勾结，有些则与之对抗，历史向来如此，</p>
<p>@askerlee:人本能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倾向。虽然尼人和智人很像，仍然有明显特征可以区分开的，所以一致对付他们也完全说的过</p>
<p>@whigzhou: 共同的族源背景有助于达成群体间的合作与联盟，但远不能阻止同族群体间的互斗</p>
<p>@whigzhou: 这里的关键因素其实是文化，共同文化背景可以方便讨价还价，并让合作双方预期对方的行为动向，因而有助于达成合作，共同族源提高了文化相通性的几率，因而间接的提升了合作可能性</p>
<p>@whigzhou: 然而，在个别两两关系中提升合作可能性，距离*把整个种族联合成一个共同体*，差的太远了，影响合作的众多其他因素足以消除达成这种大联合的可能性</p>
<p>@whigzhou: 实际上，在丝毫没有阐明组织与协同机制的情况下，仅仅根据分类标签而把人类划分为若干群体，并宣称他们是社会竞技场上的实际参与者，是合格的行动主体，这种做法岂止限于种族主义？阶级斗争，当代女泉，身份政治……全是一路货 ​​​​</p>
<p>@慕容飞宇gg:很多时候是不是先有了标签，然后才出现了身份认同和组织协同？有点民族发明学的味道。。。</p>
<p>@whigzhou: 那就不是认识论，而是*导师学*问题了，错误叙事的自我实现，倒不是不可能，要看它所引发的组织协同过程会有多成功，很难说</p>
<p>@whigzhou: 常见的情况是，这种叙事确实引发或助推了某个组织过程，但结果并非让该叙事成真了，而是成就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p>
<p>@whigzhou: 比如阶级斗争理论所助推的运动，不是真把芜产街鸡组织起来了，而是成就了住别墅喝洋酒的芜产街鸡先锋队</p>
<p>@whigzhou: 所以*导师学*通常很快就变成了*一人一个女学生*学</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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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权威的社会功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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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Oct 2017 12:31:06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category>
		<category><![CDATA[群体]]></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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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10-14】 这本书因为翻译烂被我扣了三颗星，原因之一是原书太好，有足够多的星可以扣，原因之二是原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10-14】</p>
<p>这本书因为翻译烂被我扣了三颗星，原因之一是原书太好，有足够多的星可以扣，原因之二是原书的特点让它对错译特别敏感，类似性质或数量的错译若发生在其他书上，效果就没这么显著 //《<a href="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7062792/" target="_blank">基因之外</a>》 ★★☆☆☆ 又一本好书被烂翻译糟蹋了</p>
<p>这可能是对文化进化理论进行形式化和体系化方面迄今为止走得最远的一本书，而用自然语言做这件事（本书没有一个数学公式），对语言的精致、准确、清晰要求很高，每个错译都有很大破坏性，这就好比一份精炼的源代码，哪怕只以万分之一的比率随机乱改一些语句，也会变得完全读不懂且跑不动。</p>
<p>Richerson&amp;Boyd的模型中遗漏了一个要点：权威的功能，权威的存在解决了群体内规范执行和惩罚机制的激励问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是群体得以成为选择单元的关键。 ​​​​</p>
<p>执行规范和实施惩罚的高成本，使得一般成员缺乏足够激励这么做，而宁愿搭便车，但假如一个或一些成员能可信的分得群体收益的某个确定份额，激励问题即可解决，我在《群居的艺术》里提出了两种可能性：1）血缘群体的长辈，辈份越高，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重合度越大，规范执行激励越强，2）首领，群体首领拥有某些公共资源支配权，可部分转变为个体利益，而且在分配战利品（包括掠得的女人）上享有优先权，这两项个体收益都与群体收益方向一致。</p>
<p>理论上，只须简单武断的将群体收益增量的（比如）十分之一规定给某一特定个体，后者即有了执行规范的强大激励，无论这一安排具体以何种形式实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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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群选择争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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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4 Sep 2016 12:15:2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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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6-09-14】 @海德沙龙: 《战争如何推动社会合作》 是什么让人类建立起了如今这样的复杂社会，让我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6-09-14】</p>
<p>@海德沙龙: 《<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7365.html">战争如何推动社会合作</a>》 是什么让人类建立起了如今这样的复杂社会，让我们发展出如此高度的合作与组织能力，得以从事需要数十万人共同参与的大型活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Peter Turchin" target="_blank" >Peter Turchin</a>在其新书《超级社会》中提出，众多人类共同体之间的竞争与冲突，特别是战争，是推动这一发展进程的基本动力。 ​​​​</p>
<p>@海德沙龙：乍一看，这似乎只是群选择理论的又一次复活，但Turchin的理论建立在全新的方法论基础之上，他将进化生物学的思想扩展运用于文化进化，为各种社会/文化指标给出了度量方法，并大量采用数量模型和统计工具，使得其理论在经验上变得可验证，由此，Turchin及其同道开创了一个自称为历史动力学的新学派。</p>
<p>@whigzhou: 说到群选择，早先我也曾被道金斯带进过坑里，五年前围观威尔逊帮和道金斯帮那场大争吵时重新思考了这个问题，见<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5625.html">旧帖</a>。</p>
<p>@whigzhou: 简单说，只要说清楚群体解决搭便车/损公肥私问题的组织/控制机制（因而回答了反对者的核心质疑），群选择是可以成立的，其余争论只是词汇之争</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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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亲选择vs群选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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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1 Jul 2015 07:43:12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若有所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亲选择]]></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物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群选择]]></category>
		<category><![CDATA[进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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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前几年威尔逊帮和道金斯帮就群选择的问题吵得撕破脸皮，起初我觉得这架吵得有点无聊，因为双方在事实问题上好像没多大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几年威尔逊帮和道金斯帮就群选择的问题吵得撕破脸皮，起初我觉得这架吵得有点无聊，因为双方在事实问题上好像没多大分歧，分歧好像集中在如何表述这些事实。</p>
<p>不过后来我意识到，如何表述其实也很重要，因为不恰当的表述会将争论（以及这些争论的听众）引入歧途，我来理一理。</p>
<p>1）关于社会性之起源，有两派观点，一派（方便起见，姑称为道金斯派）基于内含适应性理论，认为是亲选择的结果；另一派（威尔逊派）则认为群选择即可产生同样效果。</p>
<p>2）对群选择理论的主流反驳意见是：那些为个体自身利益而背离群体利益的群内个体，将被自然选择偏爱，因而数量扩张、替代那些更“无私”的个体；同时，由于个体繁殖速度远超出群体分支/复制速度，因而上述替代的速度也将超出优 势群体替代劣势群体的速度，从而使得任何群选择都难以发生。</p>
<p>3）但这些障碍其实可以克服，假如一种群体利益由群内个体间合作所带来，那么，众多博弈论模型已经演示了，即便不存在亲缘关系，一种合作关系也可在群体内得到维持。</p>
<p>4）假如这些群体发展出某种组织/控制能力，使得规范能够得到强制实施，那么维持上述合作关系的可能性便进一步提升了。</p>
<p>5）建立合作关系、进而形成合作群体的前提，是存在共同利益，以及形成和执行合作策略所需要的认知能力；亲缘关系是共同利益的重要来源，但不是唯一来源，因而亲选择对群体合作不是必要条件；</p>
<p>6）当然，在合作群体的最初形成中，亲缘关系无疑可以起关键作用，除了因为它提供了重大共同利益之外，还因为个体在地理上的分布（更一般而言，在关系空间上的分布）不是随机的，因而总是更可能与其近亲发生合作博弈，从而有机会建立合作；</p>
<p>7）问题是（分歧点来了），成功建立并维持了上述合作关系的群体，还能不能被视为群选择理论中所谈论的那种群体？换句话说，那些因此类合作关系/规范而取得对其他群体的优势、从而得以替代其他群体的过程，能否被称为“群选择”？</p>
<p>8）传统上，当我们说“群选择”时，指的是：不同群体因某一特性在各群内的不同分布状态而具有不同的增殖优势，有些灭绝了，有些增殖繁荣了，于是带来优势的特性便扩散了；然而对上述合作群体，造成其增殖优势差异的，不是某一特性的分布状态，而是带有这些特性的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一种组织/控制关系，以及它所带来的规范执行机制，这是一种在新层次上建立的新结构，而不仅仅是一种特征分布，用同一个术语来表述，至少是可疑的；</p>
<p>9）当一种群体合作关系紧密到让群体表现的像单一行动者，那我们就没有理由继续称其为“群体”了，此时它已经是个体了；实际上，目前被称为个体的那些东西，都是通过这样的过程进化而来的；</p>
<p>10）一种合作结构能否被称为“个体”，我的标准是：看合作各方是否在很大程度上共享复制通道；某些真社会性昆虫巢群已经符合这一标准，因而可以称为个体；</p>
<p>11）许多群体的合作紧密程度，介于无结构群体和真社会性巢群之间，作为一种结构，它们已经成为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但因为上面所述理由，这种选择既不能被等同于作用于个体的经典自然选择，也不能被称为群选择，我更倾向于用“组织进化”来称呼它们；</p>
<p>12）因为我不是本质主义者，所以这种本体论上的模糊性和两可性，对我不构成困扰。</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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