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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个人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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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 Salon for Heads, No Sofa for As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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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种族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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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9 Feb 2021 00:58:27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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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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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21-02-18】 写上一个帖子时，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一位老友喝酒时曾提出一个善意忠告：你能不能略微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21-02-18】</p>
<p>写上一个帖子时，想起一件往事，几年前，一位老友喝酒时曾提出一个善意忠告：你能不能略微收敛一下你的种族主义？我明白，他的意图是，无论我是不是真的种族主义者，不要让这些东西为我招惹是非，或让人避之唯恐不及，</p>
<p>我这人口拙，反应迟钝，所以自知这种事情酒桌上说不清楚，也就没多说，今天既然提起，不妨说一说，</p>
<p>按当今 liberals 甚或 wokeism 的PC标准（to which I give zero fucks），我当然是种族主义者，这毫无疑问，我不打算为避免这顶帽子做任何改变，不止如此，我不打算为满足他们的其他PC标准做任何改变，</p>
<p>当然，我相信，避免招惹是非，或避免让人觉得我就是个是非，或许会有助于扩大读者群，带来多一点收入，问题是，当初我改行以写作为生，纯粹是因为有话要说，而且要按自己觉得最舒畅的方式说，压根就不是出于收入上的考虑，而且我完全清楚靠写作挣大钱是纯属做梦的，所以，为了能继续写作而改变说话方式，这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以挣钱论，写作充其量只是糊个口而已，为了这点钱在自己最在乎的事情上受委屈？No way.</p>
<p>倒不是说我有多清高，而是根本不值，我要是有份年薪百万的工作，或市值十亿的公司，而不遵守PC会让我丢掉这饭碗，或让公司破产，那我倒是真有可能会考虑把嘴巴管紧一点，</p>
<p>所以，虽然我完全清楚那位老友是古道热肠的好意，可是……</p>
<p>以上这通啰嗦，都是基于这一前提：我这顶种族主义帽子是根据当前PC标准制作的，但我不确定我的朋友（包括那位老友）是不是都是在此前提下谈论这顶帽子的，会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真·种族主义*？所以再多说几句，</p>
<p>按这个术语的传统含义，我可以非常确定的说，我不是种族主义者，因为种族主义是一种集体主义，而我是*强个人主义者*，与任何集体主义都水火不容，</p>
<p>当然，我不是原子式个人主义，多年来，我一直强调共同体的价值，但是，我选择加入并万分珍爱的那个共同体，正是建立在包括个人主义在内的一套价值传统之上的，在这个共同体的社会契约下，个体价值和个人自由得到了充分保护，因而作为一个个人主义者，我可以舒适的立身于其中，</p>
<p>所以，种族主义首先在价值上与我不容，但这并非我鄙弃它的唯一理由，依我看，种族主义者看待历史和世界的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具体而言：</p>
<p>1）和其他集体主义者一样，他们看待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的方法，建立在一种朴素的群选择（group selection）理论之上（所谓朴素，是说他们的理论不像进化生物学家的那么形式化，但大意差不多），在他们看来，群体才是竞争舞台上的主要参与者，是自然选择作用于其上的主要对象，因而群选择是推动历史进程的主要力量，</p>
<p>这个想法是错的，群选择面临两个困难：A）群的繁殖与淘汰的节奏比个体慢的多，数量级上的差别，B）正如道金斯所指出，若缺乏严格的组织控制机制来抑制搭便车行为，群选择效应就很容易就被个体自私行为抵销掉，（我在一个旧帖中对此有更仔细的讨论，见 headsalon:5625）</p>
<p>所以群选择充其量只是推动历史的一股次要力量，只在满足一些严格条件时才起作用，而主要力量是作用于个体的经典自然选择（及其衍生选择机制，比如性选择和亲选择），</p>
<p>2）人类历史上，确实可能有一些组织结构，发展出了某种程度上抑制搭便车行为的机制，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选择力量的作用对象，成为生物-文化协同进化的单位，比如狩猎游团，部落，宗族，公司……等等，具体某类组织在何种程度上扮演这种角色，随其组织严密程度而异，大体上，规模越小，越可能接近于真正的进化单元，或竞争参与者，但是即便其中最接近的那些，相比个体，还是差的很远，也正因此，人类才没有变成像蚂蚁蜜蜂那样的真社会性动物，</p>
<p>3）无论群选择的作用是大是小，都跟种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因为任何肿族都从未被组织成一个协调行动的共同体，哪怕在最微弱的意义上，也完全没有，所以，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也正因此，而那些以此假设前提看待世界的肿族主义者，他们的看法往往错得离谱，</p>
<p>4）自定居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社会日益大型化和复杂化，而随着它的扩大，共同体变得越来越不像竞争参与者，而越来越像竞争在其中展开的舞台，这一过程也伴随着群体对个体控制的削弱和个人主义的复兴（见《群居的艺术》第III-5章〈共同体的松动〉），</p>
<p>也就是说，除了价值观，种族主义在方法论上也和我不容，</p>
<p>我对别人给我戴什么帽子完全没兴趣，只是道理得讲清楚，</p>
<p>【2021-02-19】</p>
<p>【评论中有人问：“把种族视为竞争舞台上的参与者，或自然选择的作用对象，都是极为不得要领的，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持”——那如何看待尼安德特人？】</p>
<p>在末次冰期欧洲的生存竞技场上，尼安德特人表现不如HSS（Homo sapiens sapiens），最终灭绝了，这没错，</p>
<p>说尼安德特人被HSS从他们原本占据的生态位上排挤掉了，这么说也不算错，但这是从上帝视角在事后所看到的宏观表现，你不能真的把尼安德特人和HSS看作两个竞争参与者，因为这两个群体从未被组织起来，成为（哪怕最弱意义上的）共同体，</p>
<p>发生在那个竞技场上的，是无数小群体之间的竞争，既有尼安德特群体和HSS群体之间的竞争，也有尼安德特群体之间的，以及HSS群体之间的竞争，很可能，一些HSS群体还会联合尼安德特群体以共同对抗其他HSS群体或尼安德特群体，</p>
<p>而且，我怀疑，发生在同种群体之间的竞争远比异种群体之间更频繁更激烈，因为无论在生理禀赋，生计模式，还是文化特性上，同种群体都更为相似，因而其所适应的生态位重合度更高，因而竞争更激烈，</p>
<p>这些作为竞争参与者的群体，规模通常只有几十上百人，即便当若干群体联合起来时，联盟规模也不过几百几千人，在这些竞争者的头脑中，绝不会闪现*我是在为HSS的生存壮大而战*之类的念头，他们首先是在为自己和家人而战，其次是在为小团体而战，在相当弱的程度上，也是在为盟友而战，不会有比这更宏大的念头，</p>
<p>确实，不少人就喜欢构造这样的宏大叙事，更多人喜欢倾听这样的故事，比如《权力的游戏》里的异鬼就是一个例子：异鬼大军踏着整齐的步调，向着同一个方向挺进，彼此间毫无间隙，其攻击对象一律指向他族……</p>
<p>在真实的竞技场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异鬼之间当然也会结帮互斗，人类各群体有些会跟他们勾结，有些则与之对抗，历史向来如此，</p>
<p>@askerlee:人本能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倾向。虽然尼人和智人很像，仍然有明显特征可以区分开的，所以一致对付他们也完全说的过</p>
<p>@whigzhou: 共同的族源背景有助于达成群体间的合作与联盟，但远不能阻止同族群体间的互斗</p>
<p>@whigzhou: 这里的关键因素其实是文化，共同文化背景可以方便讨价还价，并让合作双方预期对方的行为动向，因而有助于达成合作，共同族源提高了文化相通性的几率，因而间接的提升了合作可能性</p>
<p>@whigzhou: 然而，在个别两两关系中提升合作可能性，距离*把整个种族联合成一个共同体*，差的太远了，影响合作的众多其他因素足以消除达成这种大联合的可能性</p>
<p>@whigzhou: 实际上，在丝毫没有阐明组织与协同机制的情况下，仅仅根据分类标签而把人类划分为若干群体，并宣称他们是社会竞技场上的实际参与者，是合格的行动主体，这种做法岂止限于种族主义？阶级斗争，当代女泉，身份政治……全是一路货 ​​​​</p>
<p>@慕容飞宇gg:很多时候是不是先有了标签，然后才出现了身份认同和组织协同？有点民族发明学的味道。。。</p>
<p>@whigzhou: 那就不是认识论，而是*导师学*问题了，错误叙事的自我实现，倒不是不可能，要看它所引发的组织协同过程会有多成功，很难说</p>
<p>@whigzhou: 常见的情况是，这种叙事确实引发或助推了某个组织过程，但结果并非让该叙事成真了，而是成就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p>
<p>@whigzhou: 比如阶级斗争理论所助推的运动，不是真把芜产街鸡组织起来了，而是成就了住别墅喝洋酒的芜产街鸡先锋队</p>
<p>@whigzhou: 所以*导师学*通常很快就变成了*一人一个女学生*学</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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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方法论个人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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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9 Oct 2020 12:38:21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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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20-10-09】 @whigzhou: 听了个podcast，是Russell Roberts请Pet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20-10-09】</p>
<p>@whigzhou: 听了个podcast，是Russell Roberts请Pete Boettke谈奥派经济学，谈到奥派对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坚守时，两人就兴奋的不得了，沆瀣一气的大肆攻击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偏离者，其中Roberts的一句话最具代表性，翻译个大概：你不能说国会决定如何如何，国会没能力做决定，做决定的是一位位议员，集体决定只是从众多个体行动中涌现了出来而已。</p>
<p>直让人忍俊不禁，不知道把国会换作公司他们会怎么说。</p>
<p>而且持这种想法的人在奥派和libertarians里确实很多，这是个老话题了，不过既然提起，不妨再啰嗦几句。</p>
<p>倒不是我不喜欢方法论个人主义，相反，我还经常强调方法论个人主义，而且我也同意，大量谬误都是因偏离方法论个人主义而导致的（所以你要想找一些攻击对象是很容易的），可是在我看来，方法论个人主义是一个好的出发点，一个随时提醒自己需要警惕的忠告，而不是这样一条禁律：禁止将人类个体以外的实体当作行动主体（agent）来谈论。</p>
<p>依我看，一个实体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或在何种情境下）被当作行动主体来谈论，关键要看其行为是否表现的好像是在追求某些持久的目标，换句话说，假设它在追求某些持久目标，是否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描述和理解其行为。</p>
<p>设想一个池塘，水面上漂着一些落叶，将它们视为行动主体，对我们理解这些树叶的漂浮走向有任何帮助吗？好像没有。</p>
<p>再设想池塘里有一艘自动小艇，它被设计成一部落叶清扫机，会自动驶向离它最近的一片落叶，并将其拾进船舱，然后寻找下一片，那么，作为不知情观察者，将它视为行动主体，对理解其行为有帮助吗？当然有，否则你怎么解释它一会儿向西一会儿向东？而且运动方向和风向/水流（或任何其他外部可见条件）都没有可辨认的关系？</p>
<p>公司呢？当然也是，不把它们当行动主体，你几乎无法谈论与之有关的任何市场现象。</p>
<p>现实中，确实存在大量对行动主体的错误认定，许多人都会不假思索的把种族，民族，国家，城市，社区，身份群体……当作行动主体来谈论，并且得出许多荒谬的说法，可那是因为，他们通常既没有论证这些实体在追求哪些持久的目标，也没有说明它们是通过何种机制而获得集体行动能力的，在特定情形下，选择与决定是如何做出的，不弄清这些事情，胡说八道当然就难以避免了。</p>
<p>回到国会这个例子，在国内事务上，我们确实很难说一个国会在持久的追求某些目标，众多短暂目标很快会因换届而抛弃或遗忘，可是在国际事务中，却常常能够辨认出一些持久目标，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比如二战中的几大交战国，难道你能说它们没有可辨认的目标？或者说，假定它们在追求某些目标，难道对你理解它们的战争行动没有帮助？</p>
<p>当然，有着如此众多被称为国家的实体，其中每个在何种程度上可被视为行动主体，是大不相同的，把索马里/阿富汗/利比亚当行动主体，就没多大意义，好在我不是本质主义者，从最合格的行动主体，到完全谈不上的行动主体，可以有大量中间形态。</p>
<p>对于公司/国会/军队这种由众多个体组成的实体，有人可能会以其中每个个体有着不同利益和目标，并且在行动时经常各行其是甚至相互冲突，而否认其主体资格，这种逻辑是无法成立的，因为以同样的理由，你也可以否认人类个体的主体资格，人类头脑中其实也存在着大量分立模块，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和理由，意识的关注点，决定的形成，意志的表达，都是这些模块竞争的结果（所谓斟酌便是此类竞争的过程），和国会或公司董事会里争吵不休最终形成决议的方式颇为相似，但是，只要它们拥有某种决策机制，能够在具体事情上做出决定，并且这些决定大致指向着某些持久稳定的目标，那么，假定它们具有主体性，就是有意义的。</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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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集体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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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Jun 2019 02:01:00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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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9-06-21】 对个人主义/集体主义这一文化维度可能存在一些误解，特别是，高度个人主义的英美人可能因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9-06-21】</p>
<p>对个人主义/集体主义这一文化维度可能存在一些误解，特别是，高度个人主义的英美人可能因缺乏直接经验而对集体主义有些错误看法，据我观察：</p>
<p>1）集体主义不是利他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中家族内、亲属间、邻里间互惠义务确实更强，但互惠关系可以是非常功利甚至势利的，充满算计、利用和欺骗，依我看，来自集体主义文化的人更自私，更少利他行为，</p>
<p>2）集体主义不会带来群体成员间和睦友爱，集体主义的要点是阻止形成清晰的个人权利与责任边界，水浑好摸鱼，爬的高的螃蟹要把它拉下来，这种环境当然不会酝酿友爱，</p>
<p>3）集体主义不会加强共同体凝聚力，更强的相互义务不是更好的共同体粘结剂，而只是把众多个体关在一个螃蟹篓里而已，</p>
<p>4）集体主义不是爱国主义，英美人最个人主义，也最爱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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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团和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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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6 Apr 2016 10:51:51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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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6-02-16】 @whigzhou: 个人主义必定伴随着对抗性，否认对抗、讲究隐忍退让、一团和气、齐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6-02-16】</p>
<p>@whigzhou: 个人主义必定伴随着对抗性，否认对抗、讲究隐忍退让、一团和气、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为此诉诸权威以压制对抗、抹除差异的群体，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是容不下个人主义的，我们不能在提倡个人主义的同时否认对抗，而只能在承认对抗的同时设法学会以诚实、体面、守信、有尊严的方式处理对抗。</p>
<p>@whigzhou: 至于从何时开始、在何种程度上将孩子作为独立自主的个人对待，我的看法是分年龄段逐步推进，并鼓励孩子证明自己已配得上更高一级的对待，最终在某个时刻承认其自由人的地位，至于我家的猫，则注定只能永远处于我的权威主义控制之下。</p>
<p>@rainbowend:把儿童培养成成人的一大目标就是让他像个人一样为自己争取利益表达诉求， 同时也学会有礼貌的沟通达成妥协吧。把这说成对抗性也太怪了</p>
<p>@whigzhou: 把礼貌和对抗对立起来才叫怪，两支球队可以很有礼貌很讲规则很有尊严的进行对抗</p>
<p>@whigzhou: 自由主义者最具误导性的一句格言是，人生而自由，要我说，“人生而为暴徒”更接近真相，自由是已经学会收好爪子的好猫们所创造的俱乐部公共品，加入这个俱乐部的资格不是与生俱来的，既要学会收好爪子，否则就是暴徒，又要学会在必要时挥出爪子，否则便是奴隶。</p>
<p>@whigzhou: 文明社会驯服暴徒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权威主义的压制和惩戒，让暴徒了解不收好爪子的惨痛代价，二是对合作性的社会奖励机制，让暴徒意识到，收好爪子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还能带来合作收益，第一种方式导向专制社会，第二种导向自由社会。</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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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微言]个人主义与独立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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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Jul 2014 15:22:28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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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4-06-25】 @whigzhou: 个人主义的独立性，意思不是你可以不依靠别人，而是你无须固定的依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4-06-25】</p>
<p>@whigzhou: 个人主义的独立性，意思不是你可以不依靠别人，而是你无须固定的依靠特定个人，市场社会中，每个人都依靠着无数人，独立性是指你可以随时轻易更换其依靠对象：更换雇主、商业伙伴、邻居、豆瓣好友……这样的更换越容易，你就越独立，工程师会将此类特性叫作可互换性，松耦合，或（系统层次上）开放性。</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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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饭文]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436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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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3 Jan 2013 07:53:3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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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Ayn Rand]]></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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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按：此文乃四个多月前为某刊所写，不幸没用上，就当作新年礼物献给各位吧。本文部分内容与《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一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按：此文乃四个多月前为某刊所写，不幸没用上，就当作新年礼物献给各位吧。本文部分内容与《<a title="[饭文]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4294.html" target="_blank">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a>》一文颇有关系，之前我没料到这篇会拖到现在才贴出，导致后一篇相关部分显得有些跳跃和费解。）</p>
<p><strong>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strong><br />
辉格<br />
2012年8月27日</p>
<p>近几年，一股安·兰德（<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yn Rand" target="_blank" >Ayn Rand</a>）热潮在国内年轻人之间悄然涌动，小说《<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431870/" target="_blank">源泉</a>》（<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 Fountainhead" target="_blank" >The Fountainhead</a></em>）广受热捧，仅在文艺小清新汇集的豆瓣上，便显示有8183人想读，2187人读过，1912人评价过，总评分高达9.3/10，若加上英文版，这些数字还要扩大12%【注：目前<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431870/collections" target="_blank">上述数字</a>已分别升至：9334人想读，2486人读过，2160人评价过】；不少自由派学者也非常推崇这本书，认为兰德和她所塑造的主人公很好的体现了个人主义精神。</p>
<p>不仅如此，许多推崇市场制度和资本主义的人还认为，兰德——正如她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是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的一个吹鼓手，是对抗国家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一面旗帜，这一认识似乎也暗示了，兰德思想与精神的传播发扬，将有助于市场制度的建立和维护，有助于解除加诸个人自由之上的种种枷锁。</p>
<p>可是，假如我们仔细检查兰德思想和市场制度的起源与基础，便不难发现，两者其实是格格不入的；兰德所奉行的，确实是一种个人主义，但那是一种非合作性的、独行侠式的个人主义，对于合作、互惠、利他、协调、组织、社会规范等等一切将众多个人聚合成一个社会的那些元素，兰德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反感与抵触，认为这些要么与个人意志背道而驰，理应抛弃，要么是加诸其上的束缚，理应打破。</p>
<p>然而，市场制度如同其他社会结构一样，不正是以这些元素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吗？若将它们统统消灭，连社会结构都将不复存在，只剩下一个个孤立的个人，谈何制度？在没有任何制度和秩序的社会中，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将陷入无休止的冲突之中，自由何存？至于市场，更是一种需要特殊制度保障的分工与合作体系，若没有分工与合作，那既不需要市场，也不可能建立市场。</p>
<p>这种将个人自由与人的社会性和超越个体的文化结构完全对立起来的倾向，倒是并不少见，只不过兰德表现的特别极端；在社会学领域，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结构主义也长期争执不下；撒切尔的一句名言生动概括了这一倾向：根本没有社会，只有一个个的人；但是，假如你对人类有过深入的了解，便会发现，这种对立是虚妄的，也是毫无必要的，它建立在对人性与社会的深刻误解之上。</p>
<p>生物学家已发现，将基因视为利益主体，可以更好的理解生物行为，从这角度看，生物个体只是基因们合作建造的、用来散布它们自己的工具，比如雄蜘蛛为了获得交配机会以便散布它所携带的基因，不惜冒被交配对方吃掉的危险；那么能不能说：根本没有个体，只有一个个基因呢？显然不能，因为基因利益的实现，全靠个体这个工具的功能有效发挥，为此，同一基因组中的基因们达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p>
<p>类似的，人类个体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也达成了各种合作互惠关系，建造了各种组织、规范、习俗和制度，个体利益要借助这些关系和结构来实现，离开它们，连生存都堪忧，更不可能追求情感、艺术和学问等较高层次的目标；从家庭、部落、村镇、城市、国家，人类已经建立了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结构，而迄今最繁荣、同时又最能让个体在其中自由追求自身目标的结构，便是法律保障下的市场社会。</p>
<p>与其他生物不同的是，人类拥有了自我意识和强大的理性能力，能对自己的行为和目标作出反思，因而可以不再盲目听从由基因（还有meme）为我们设定的某项偏好与功能而行动；然而，意识到这一点后的兴奋，常常冲昏人们的头脑，以至错误的以为人可以摆脱基因和文化“强加”在他身上的种种“包袱”和“枷锁”。</p>
<p>在好莱坞文艺片中，我们常听到“寻找真正的人性与自我”的俗套故事，据说，这个“自我”总是被包裹在外来束缚之下，迷失在文化染缸之中：你喜欢牛仔裤，那只是流行时尚让你觉得喜欢，并不是你“本性上真的”喜欢，你拼命挣钱，那是被流行成功标准和攀比文化裹挟了，你乐衷购物，是受了消费主义文化的熏陶，你以为如此行事很有尊严很体面，那是社会伦理强加给你的，甚至，你以为自己是个男人，是个异性恋，那也是因为从小就被当作男孩对待，是教育赋予了你一个性别身份。</p>
<p>所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个人的偏好、习惯和价值观，确实很多是由社会赋予的，传统、风尚和规范，经由教养过程被潜移默化的植入了我们头脑中，变成了我们的习性和观念；问题是，我们能彻底摆脱它们吗？将这些“外来束缚”层层剥掉之后，剩下的是什么呢？是真正的自我吗？可是，把文化元素全部去掉之后，不是只有生物本能了吗？难道真正的人性就是无文化的动物性？</p>
<p>就算生物本能才是真正人性，那不也是为基因利益服务的吗？自我又在哪里？只是基因的奴隶？那么，连生物本能也剥掉会如何？依我看，那就什么也没有了，不过，在二元论者看来，还剩下个笛卡尔幽灵，可是这么一个光秃秃的幽灵实在很单调乏味，恐怕完全满足不了那些文艺片所带给你的浪漫期待。</p>
<p>问题是，你为何非要剥掉它们呢？正是这些元素构成了你，是它们让你成为了现在这个你，当你试图驱逐其中一些时，其实是你的一部分在驱逐另一部分；当然，有时候你需要这样的驱逐，当构成你的元素组合让你痛苦、纠结、迷茫时，驱逐其中一些会变得更协调，你会感觉更好，而人类的理性和反思能力恰好给了你这样的机会。</p>
<p>不仅人性和偏好的很大部分是由文化所塑造的，我们追求目标的行动也几乎总是在特定文化与社会结构中展开，因为合作与组织已将人类的能力提到了远远超出个体潜能的水平，因而如今绝大多数值得追求的目标，值得过的生活，都已无法由孤立的个人完成；随便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就要从市场买入材料，进入或开办企业，与同事和上下游合作，或者组织发起一场活动。</p>
<p>比如《源泉》主角的建筑师工作，就涉及无数合作，要倾听客户的需求，要考虑结构工程师的建议，请预算师帮你做成本测算，等等；像洛克这样完全无视他人看法和感受，缺乏合作与妥协精神的人，在市场社会无疑会四处碰壁，最终往往做不成任何事情。</p>
<p>更糟糕的是，他还漠视基本的社会规范，仅仅因为自己的设计意图没实现，就炸毁了私人财产，他甚至还强奸了弗兰肯，并且对这些恶行都拒不认罪，也毫无悔意，再看看他与身边人的关系吧：要么是猥琐自卑的小丑，要么是丧失自我的盲目崇拜者，要么是势不两立的敌人，没有一个是平等相处、合作互惠的关系。</p>
<p>市场的运行需要一整套规则来维持，遵守游戏规则也是市场参与者最重要的美德，标榜为资本主义旗手的兰德竟然颂扬如此漠视和践踏基本规范的行为，而且居然广受同样自称自由主义者的读者热捧，真是咄咄怪事；要知道，洛克是被作为一个完美理想人物、一个神话般的英雄来塑造的，所以这些恶习是无法用“凡人都有缺陷”来解释的。</p>
<p>兰德对自由的理解，是各种误解中最粗俗浅薄的一种，她心目中的自由就是任性放纵、恣意妄为、目空一切、旁若无人；实际上，自由制度的敌人们，最喜欢将自由曲解和污蔑为这个样子，对此，曾在专制国家生活过的人再熟悉不过了，它的唯一效果就是让善良的人们对自由产生错误的恐惧。</p>
<p>与此相应的，兰德独行侠式个人主义也无益于人们争取和维护自由；诚然，由于现代市场提供了高度发达的专业化和分工机制，因而附带的为不擅处理社会关系的独行侠们创造了更好的生存空间，因为在发达市场社会中，你只要会有一项专长、一门手艺，很少与人打交道也不难活下来，甚至轻度的自闭症患者也能活得很好，但这只是市场的副产品，市场制度的根基绝非建立在独行侠精神之上，正如一家成功企业可以为自闭者提供职位，但一群自闭者绝不可能组成一家企业。</p>
<p>幸好，我们还有另一种个人主义可供选择：它承认人的社会性，也坦然承认并接受文化对人性的塑造，它仅仅主张：个人可以自由的追求自己所认定的目标，尽管这些目标可能是文化所赋予的，只要这个赋予过程是自愿的，尽管对目标的追求需要在组织和社会结构中进行，只要其间不涉及强制，不要求个人为集体而牺牲，那么个人便是自由的，正如哈耶克所阐述的古典自由主义原则：自由是且只是免于强制。</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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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微言]莫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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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Dec 2012 14:34:50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微言大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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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2-12-10】 @whigzhou: 中外公知合着伙儿要把莫言逼成另一个女神，人家就是不肯配合，公知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2-12-10】</p>
<p>@whigzhou: 中外公知合着伙儿要把莫言逼成另一个女神，人家就是不肯配合，公知们就跳脚了，可是人家没这义务不是？其实得了这块招牌，转型做女神也不是什么难事，可人家就是不好这口不行啊，草，以前对莫言没什么了解，这下倒觉得此人有点风骨。</p>
<p>@sanqia:不好这口可以，拒绝表态不就行了。但他的回答已经可以说是在粉饰现实了吧。</p>
<p>@whigzhou: “粉饰”，怎么粉饰了？是主持人自己问题问的傻逼吧？很多作家在牢里——作家为啥不能在牢里？要是有人这么问我，我的反应也会是这样</p>
<p>@sanqia:这个问题是针对因言获罪者群体，不难领会吧。考虑到前任中国诺奖得主跟他是同行，我认为问得很合情理，并不过分。</p>
<p>@whigzhou: 你不直截了当问，他有何义务替你脑补？况且他本来就已表态不愿谈论这事</p>
<p>@十三團o:作為職業為小說家且獲諾獎的莫言，其公眾形象之政治角色的權重值當然暴漲，尤其在極權下之我們這兒，為何不能對其關涉政治比如新聞檢查的言論、進行評判？、單就政治場域的角色言，張藝謀莫言等，就是奴性化的</p>
<p>@whigzhou: 总结的好，总之一出名就天命昭昭兴亡有责表率楷模咯，个人就是个屁咯</p>
<p>@sanqia:如果他回答作为个人，我并不关心其他群体，哪怕是同行的生存状态，他们和我的创作生活无关。你应该很满意吧</p>
<p>@whigzhou: 满意啊，我也不关心我的同行的生存状态（除了希望他们都丢饭碗），他们跟我的写作生活也无关</p>
<p>@whigzhou: #猫#被我罚禁食晚饭一顿，他竟然不肯跟着我喊“立即释鲂放悢心犯！”</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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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微言]主体资格与个人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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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6 May 2012 17:04:28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笔记]]></category>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伦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哲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组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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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2-05-25】 @赵昱鲲: 是否可以把有“自我”概念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准？ @whigzhou: 本来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2-05-25】</p>
<p>@赵昱鲲: 是否可以把有“自我”概念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准？</p>
<p>@whigzhou: 本来我也觉得自由意志（自我意识是其基础）这条标准就够了，但是考虑了未知生命和组织之后好像就不够了，因为人类只实现了一种特定形式的自由意志，与非人实体的实现形式之间的差异可能大到难以划定权利，或者它们可能拒绝承认个人权利</p>
<p>@赵昱鲲 我是想写一篇科幻，讲外星人定期从地球抽样调查，看我们是否愿意接触外星人。结果大部分地球人都投票不愿意（随后记忆被擦去），外星人科学家对此很感兴趣，跟踪其中一人进行调查，同时与一位闯入生态保护区胡作非为的外星人展开斗争。具体情节还没想好，但结论是光明的，故事是积极的无疑</p>
<p>@whigzhou: 先不说未知生命，组织就是很现实的候选者，比如公司，显然已能够进行自我表征，拥有清晰的边界和独立目的，能对自身行为进行计划、预见、反思和控制，能理解规则并对惩罚作出反应，因而已被法律接受为合格权利主体，但公司根本上是个人权利的衍生物，其创立和维持都是个人意志表达的结果，否则呢？</p>
<p>@whigzhou: 比如现代国家，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已拥有上述公司所拥有的各项能力，没有理由说它没有自由意志，但它的创立和维持都不是个人意志表达的结果，相反它以强力压制个人意志为前提，那么是否承认它为权利主体？</p>
<p>@whigzhou: 所以我坚持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和个人主义必须作为一种武断的先验原则来加以捍卫，不能用功能性标准来替换，其实，基本的伦理原则必定是武断的</p>
<p>@whigzhou: 需要强调的是，组织是个人货真价实的对手，不是虚幻的，若果真像撒切尔说的“社会根本不存在”，国家也没有独立意志和行动能力，那个人主义者还整天担心个屁？</p>
<p>@whigzhou: 奥派在财产权问题上犯了类似的错误，假如财产权果真如米罗派说的那样像物理定律一样不可避免，一消失就“世界立即崩溃”，那你们还整天操心个啥？世界不是没崩溃嘛？</p>
<p>@Azzssss: 国家主义不就讲那一套，梯利，格申克龙还有波兰尼那堆人，不过我觉得如果从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角度去建构组织是很靠谱的</p>
<p>@whigzhou: 个人主义方法论否认组织拥有独立目标，依我看很不靠谱，我坚持的是个人主义价值观，不是方法论</p>
<p>@局外人c的空间 能否仔细说说为何不靠谱？</p>
<p>@whigzhou: 若你真正坚持个人主义方法论，像“IBM计划通过裁员在下年度削减5亿美元成本”之类的话就不能说了，因为这假定了组织可以拥有和追求其独立目标</p>
<p>@whigzhou: 类似的，你也不能以“美国”或“美国政府”为主语说类似的话</p>
<p>@Azzssss: 用这种词不代表这个主体就存在，说IBM计划裁员实际上讲具体的董事或经理通过商议后计划裁员。墨菲的书上有说明</p>
<p>@whigzhou: 1）什么叫“就存在”？2）说“张三想去吃饭”实际上讲他的血糖、胃和大脑里发生了某些微观事件</p>
<p>@whigzhou: 详细讨论见旧文《结构与层次》 http://t.cn/zOBpCgh</p>
<p>@Azzssss: 那就换个准确的说法，使用这个词不代表这个组织就有独立的目标。想不到更多</p>
<p>@whigzhou: 问题是，你何以认为个人有独立目标？他们的意志和行动不“只”是细胞活动的集体表现吗？从意向性立场来观察和述说它，不就是因为这么做更有效吗？假如对公司和国家这么做也更有效，那为何要坚持个人主义方法论？</p>
<p>@Azzssss: 这个也可以用来反驳自由意志了吧。不用方法论个人主义来研究的有比较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p>
<p>@whigzhou: 我感觉你仍深陷于本质主义中，建议看看我这三篇小文 http://t.cn/hDxdGM http://t.cn/hguh04 http://t.cn/zOBpCgh 非个人主义方法当然也可能表现很差，但并不表明坚持个人主义方法是有前途的</p>
<p>【2012-05-26】</p>
<p>@旁观用 可不可以用“绕路”的方法坚持个人主义方法论？比如说，不讲“某公司有某某目标”，而讲“某一群董事按他们每个人都同意的程序，得出某某决议”，当然，实际生活中人们会用简略的表达，结果还是“某公司有某某目标”，但背后的意义并不是把某公司当作活物</p>
<p>@whigzhou: 那要看这么做的有效性了，恐怕很差</p>
<p>@whigzhou: 某些实体，若不采取意向性立场，你几乎无法描述它的行为，解释和预见则更不可能，此时为何要坚持原有方法论？方法论不是帮助我们更有效认识和理解世界，解释过去和预见未来的吗？假如IBM的许多行为特征和倾向可以在你完全不关心其董事会组成和变动的情况下加以识别并据此做判断，为何舍此而求曲径？</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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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谈谈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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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4 Apr 2011 19:31:53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Q&A]]></category>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哲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方法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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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小橘子问：“既然有此文和关于帕累托最优不存在的那篇文章，我不理解你为什么会是自由信仰者。” 我不太确定她说的“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440.html#comment-1624">小橘子问</a>：“既然有此文和关于帕累托最优不存在的<a title="帕累托判准vs卡尔多-希克斯判准" href="http://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那篇文章</a>，我不理解你为什么会是自由信仰者。”</p>
<p>我不太确定她说的“自由信仰”是指什么，本来想等她澄清后再回答，不过临睡前转念一想，其实无论她指的是什么，我都很愿意回答，而且我觉得最好连同她没指的那些可能性一起回答，所以还是决定答完再睡，免得影响明天上午的回笼觉。</p>
<p>要说自由主义先得说说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有两种，方法论个人主义和价值观个人主义，先说第一个，它的意思是：将且仅将个人视为行动主体（或决策中心、或合格参与者、或成本/收益计算主体，等等，术语体系不同，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p>
<p>与此相对的是方法论结构主义，意思是由群体所组成的有机结构才是合格的主体，因而才是分析的对象，离开结构，个人和个体行为无法得到理解。</p>
<p>以前，我是坚定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现在，我大概可以被称为多层次结构主义者，不过，我仍然认为个人是最重要的结构层次，所以大概还可以算是（请原谅这种粗俗的比例描述法，我想不出更好的直观方法）60%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80%的方法论基因主义者（其中的3/4即60%由个人所代理），5%的方法论meme主义者，和20%的方法论超有机体主义者（其中1/4即5%基于meme构造），上述比例只是示例性的，具体比例要按分析的时间尺度来调整。</p>
<p>第二个，价值观个人主义，说的是，个人<strong>不应</strong>为其他层次上的结构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在此意义上，我是强烈的个人主义者。</p>
<p>但我必须马上强调，我不是<strong>自找麻烦的个人主义者</strong>，或者叫自我攻击型个人主义者，或者用更时髦的说法叫解构个人主义者，这种人喜欢从个人身上挖掘所谓“被基因奴役”或“文化和传统加诸我们的枷锁”之类的东西，挖掘深入骨髓，号称要摆脱所有这些枷锁，找出“真正的人性和自我”，这是幼稚而可笑的，人性就是洋葱，一层层剥完了就啥都没有了。</p>
<p>和他们不同，我坦然接受历史、文化和生活史所加诸我的一切，只要这些让我<strong>觉得是</strong>自己的一部分即可——不妨称之为“洋葱个人主义”，对我而言，个人主义不过就是：在没有这感觉的时候，受潮流的裹挟而成为集体运动波浪中的一缕波纹，我既本能的、也有意识的抵制这种裹挟。</p>
<p>好，再说自由主义，这个比较容易：</p>
<p>自由主义是关于制度的主义，但我发现，人们在说自由主义时，实际上涉及三层意思，而每个人所用的只是其中一条或两条：</p>
<p>1）我喜欢自由制度本身；</p>
<p>2）我认为，自由制度将导致某种社会状态，而其它制度将导致另一些社会状态，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前者；</p>
<p>3）我相信，假如他们能看到（2）中所说的两种<strong>状态</strong>，绝大多数人都会同意前一种是更好的。</p>
<p>至于我，我同时持有上述三条信念，应该算是自由主义者吧。</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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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醉钢琴果然喜欢Ayn Rand啊，呵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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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Jun 2010 02:38:45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分类]]></category>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异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教伦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然主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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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我读到钢琴的《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并感慨一番时，就猜她肯定也喜欢Ayn Rand，果然： 《月亮和六便士》《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我读到钢琴的《<a href="http://www.bullock.cn/blogs/drunkpiano/archives/102200.aspx" target="_blank">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a>》并<a href="/archives/750.html" target="_blank">感慨一番</a>时，就猜她肯定也喜欢<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yn Rand" target="_blank" >Ayn Rand</a>，<a href="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p=613" target="_blank">果然</a>：</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858513/" target="_blank">月亮和六便士</a>》《<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Fountainhead" target="_blank" >Fountainhead</a>》这两本是我喜爱的小说，其主题其实很像，小说里两位主人公的人生态度都是：<strong>如果得到自我的代价是失去全世界，那么我不介意把指甲缝里的这个“全世界”给剔掉</strong>。</p>
<p>而且喜欢的理由正是我猜测的依据（见粗体字部分，是我标的），这就更加可以肯定我当时并未误解钢琴的意思了。  如此理解的个人主义，作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把它视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组成部分，则是大谬，若要评价一种社会形态或制度是否容纳、亲和、鼓励此种个人主义，那么资本主义的得分将是很低的，实际上，若你将此作为评价社会的指标，就不得不接受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并赞同他基于此而对资本主义所作的批判，马克思所谓的异化，无非就是对此种个人主义的压制和损害。  我认为，只须对资本主义的运行特征有一点起码的了解，就不难看出，像《<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431870/" target="_blank">源泉</a>》主人公这样的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很难混下去的，一个不在意失去全世界的人，怎么能从一个如此复杂的分工合作体系中获得适意的生存和发展？更适合他的地方，显然是日耳曼森林里的小农庄，或爱尔兰海边的修道院。  嗯，有空我得写写这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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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鲁滨逊跟资本主义没关系</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75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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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5 Apr 2010 12:21:42 +0000</pubDate>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时有所闻]]></category>
		<category><![CDATA[个人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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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自然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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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鲁滨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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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刚刚读到醉钢琴的《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文章似乎是在介绍韦伯的新教伦理如何有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思想，那么新教伦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刚刚读到醉钢琴的《<a href="http://www.bullock.cn/blogs/drunkpiano/archives/102200.aspx" target="_blank">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a>》，文章似乎是在介绍韦伯的新教伦理如何有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思想，那么新教伦理中的哪些成分推进了资本主义呢？醉钢琴说：</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433411/" target="_blank">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a>》本质上是为已经被马克思搞得臭大街的“资本主义”四个字正名。在他看来，早期资本主义精神的动力不是——至少不仅仅是——贪婪、欺诈、剥削，而是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勤奋克己的精神，而这些品质，在韦伯看来，根植于新教伦理。……鲁宾逊就不断让我想起韦伯笔下的那个“资本主义新人”。……他刚流落到孤岛时一穷二白，随时可能饿死或病死，28年后，愣是靠着自己的双手，他盖了两座“房子”、造了两条船、圈养了一批山羊、种植了玉米地、还拥有了自己的葡萄园，其间的艰辛苦难可想而知。</span></p>
<p>这是对韦伯思想的误读，我很喜欢韦伯的这一思想，所以更难忍受这种误读。</p>
<p>韦伯的意思，简单说就是，新教伦理家们（比如北美新教徒的精神领袖之一富兰克林），把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包装成了上帝指引迷途羔羊的诱饵，从而为他们追逐和积累财富的努力，找到了宗教和伦理上的合理性：我逐利而往——或者说接受价格信号指引而动——，并非出于本性之贪婪，而是我意识到，价格和利润信号，是上帝悬在我这只羔羊面前的一束草，它指引我沿着救赎之路而行，最终可到达天堂，有了这束草，我们这些愚笨无知的羔羊才不至于迷路。</p>
<p>这一包装非常巧妙，它让新教摆脱了传统伦理的束缚，而实现了与现代大规模流动性社会的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兼容。</p>
<p>传统的经济伦理是自然主义的，即，它推崇那些可直接满足直观可理解的生活需求的经济行为，比如我去打猎的时候，我知道那只动物的肉会让我吃饱，当我种地、割麻、酿酒、喂鸡、挤奶时，也是如此，当我按传统义务为领主献上一桶酒一只鸡时，也是如此。</p>
<p>在狩猎采集经济、小农经济和封建经济中，所有生产活动和经济关系都满足自然主义特征，即，生产者在生产任何产品时，封建契约在规定任何产品交付义务时，当事人都能直观的理解这些产品将满足何种需求，因而这些活动和关系被认为是“自然的”，除此之外的活动和关系被认为是不自然的，因而也是不道德的，比如放贷收息，比如囤积金钱财富。</p>
<p>传统伦理的第二个特点是抵制非人格化交易，传统经济中的绝大部分交易是基于身份这种长期契约的，我和你交换劳务和商品是因为我们之间基于身份而负有固有的契约义务，比如我是你父亲，是你族长，是你领主，是你老师，是你的本堂神父，等等。</p>
<p>资本主义的发展正是要突破这两个束缚，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大规模分工和大跨度交易中，生产者经常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所生产的商品最终会到达谁的手里，也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马来种植园里割橡胶的工人可能根本没听说过固特异，甚至没见过汽车，温州乡下作坊老板为他的小国旗订单发愁时，压根不关心哪里又在开什么博览会，他们只要跟着价格信号走就行了，所谓的终极意义或终极价值无须再追究——马克思说的“异化”就是这个意思。</p>
<p>好了，这一切与鲁滨逊有啥关系？毫无关系，一根毛也没有，如果非要我找出个跟新教伦理中这个成分没有一根毛关系的人，他恰恰就是且仅是鲁滨逊，他的世界里没有分工，也没有交换，他不需要接受价格信号的指引，而只须接受生存本能和自身欲望的指引，而这恰恰是最自然主义的。</p>
<p>当然，你也可以把本能和欲望理解成上帝的诱饵，但这绝不属于新教伦理，相反，新教伦理抵制本能和欲望的指引，它有强烈的禁欲主义倾向。</p>
<p>“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勤奋克己”，这些确属新教徒特征，但并非新教伦理中促进资本主义的特征，所以，鲁滨逊确是合格的新教徒，但绝不是韦伯的资本主义新人，否则的话，每个移居美洲的北欧农民都是韦伯式资本主义模范了，还记得草原上的小木屋吗？那是农民，勤劳的农民而已，中国多的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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