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金本位〉标签的文章(5)

《大萧条》

【2020-12-17】

前两天读了伯南克的《大萧条》,是部论文集,写得很好,清楚明了,是我这外行在这一主题上读到过最有说服力的东西,留下的疑点也最少,总结几点我的理解:

1)大萧条的首要原因是一战结束后恢复金本位的过程导致的严重货币收缩,

2)战前也是金本位,即1870-1914之间的所谓古典金本位,并未导致像大萧条那样的收缩,那是因为英镑地位非常牢固,即公众和全球金融界对英镑的信心很强,而英格兰银行也知道大家对它信心很强,所以它实际上把黄金储备拉的非常低,同时各国银行也敢于大量以英镑代替黄金为储备,结果是,虽然是金本位,但黄金存量对货币供给实际上并未构成太大障碍,

3)另外,英格兰银行之所以把黄金储备压的那么低,是因为它是一家私人企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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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前两天读了伯南克的《大萧条》,是部论文集,写得很好,清楚明了,是我这外行在这一主题上读到过最有说服力的东西,留下的疑点也最少,总结几点我的理解: 1)大萧条的首要原因是一战结束后恢复金本位的过程导致的严重货币收缩, 2)战前也是金本位,即1870-1914之间的所谓古典金本位,并未导致像大萧条那样的收缩,那是因为英镑地位非常牢固,即公众和全球金融界对英镑的信心很强,而英格兰银行也知道大家对它信心很强,所以它实际上把黄金储备拉的非常低,同时各国银行也敢于大量以英镑代替黄金为储备,结果是,虽然是金本位,但黄金存量对货币供给实际上并未构成太大障碍, 3)另外,英格兰银行之所以把黄金储备压的那么低,是因为它是一家私人企业(不像美联储),有盈利动机,因而只要可能,就会尽量降低黄金储备,因为黄金储备是没有收益的,而持有其他资产多少有点收益, 4)一战后重建起来的金本位则大不一样,由于世人对英镑和大英不再那么有信心,所以尽管外币仍被部分用作储备,但各国央行的首选和主要储备变成了黄金,而且都执行了很高的最低准备率(比如美国的40%),于是黄金存量就成了瓶颈, 5)各国央行对国际间黄金流动做出的反应不对称,流出国为维持准备率而缩减基础货币,流入国却并不相应增加货币供给,而是听任其变成超额储备,于是加剧了货币收缩, 6)上述不对称所造成的收缩效应,在银行体系的安全性面临风吹草动时会突然加剧,因为出现麻烦的那些国家的央行为了稳固储备以增强公众对本币及本国银行体系的信心,会设法(比如通过提升利率)吸引黄金流入,而这种举动将迅速引发连锁反应,形成对黄金的争夺,这将构成一种急剧加速货币收缩的正反馈, 7)第6点和第2、3点其实有相通之处,正因为此时各国央行都已不再有昔日大英曾拥有的那种自信和他信,才不得不以这种方式来稳固信心, 8)大萧条实际上分两个相当不同的阶段,1929-31年的衰退,本来到31年已经有复苏迹象,但此时衰退变成金融危机,银行大批破产(或陷于流动性困境),导致大量中小企业完全借不到钱,继而破产或缩减产出, 9)从衰退变成银行危机的一个关键因素是,由于绝大多数借贷契约是不与通胀率挂钩的,因而通货紧缩产生了再分配效应,即,紧缩之后,价格下跌,债务人欠的钱变得更值钱了,需要用更多产出去偿还,结果很多就还不起了,于是(加上衰退本身的影响)大批违约,导致银行破产, 10)对于金本位的作用,一个很强的证据是国际比较:坚守金本位越严格、守得越久,萧条持续也越久,反之,越早退出金本位的国家,也越早开始复苏,各国大致分三批退出,英国31年,美国33年,法国36年,最早退出的那批实际上并未出现明显的第二阶段危机, 哦,忘了一点,是有关基础理论的:企业在银行眼中的信用是一种高度特化的资产,是基于大量(哈耶克所称)局部知识的,所以当一家银行破产时,其贷款客户无法转而从其他银行获得同等条件同等数量的贷款,因而银行大批破产会直接导致货币收缩(伯南克本人没用我的术语,但意思差不多) @felicia111:我自己觉得是股市和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当时杠杆用到了极致,有多繁荣,就有多萧条。 @whigzhou: 这个说法伯南克讨论了并且排除了 @felicia111:1929年是全球经济危机,从货币角度看,金本位,限制了货币供应,货币供应少了,为什么物价没有下跌呢?为什么二十年代,在29年以前,同样金本位,却是极度繁荣? @whigzhou: 1)直到1925-30年间各国才陆续完成金本位的重建,2)货币缩减到衰退也需要时间,3)价格跌了,而且跌幅很大 @利维坦B:美联储前主席说大萧条源于“恢复黄金平价”;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说大萧条源于美联储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放任银行破产,严重打击人们的信心。 该相信谁? @whigzhou: 伯南克和弗里德曼的主要分歧就体现在原帖第6-7点 @whigzhou: 弗说,联储犯下大错,没有努力扩张货币压低利率,反而做了相反举动,伯说,没错,可那不是因为联储太笨,而是金本位的内在逻辑要求他不得不这么做,只要想坚守金本位,就不可能做得更好,压低利率只能让黄金流出,储备耗尽 @whigzhou: 换句话说,金本位下,实际上不存在最终贷款人,所以一旦市场信心开始动摇,所有人——包括央行——都被迫加入了对黄金的挤兑  
货币本位:价值基准 vs 兑现责任

记得05年时在万科论坛上讨论过金本位的问题,当时我提出了用“金基准”代替“金本位”的想法,刚才整理旧文时,又想了一下,思路貌似更清楚了一点。

从字面上看,金本位(gold standard)的意思只是以黄金作为交易的价值度量基准,即价格的单位,假如仅仅停留于此,金本位便不会带来数量不足和通货紧缩的问题。

但在对货币系统的讨论和实践中,“本位”实际上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采用某种本位即意味着,银行对其发行的纸币(或其它信用凭据)承担兑现义务,即,当你拿着纸币走进银行并提出兑现要求,银行有法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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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05年时在万科论坛上讨论过金本位的问题,当时我提出了用“金基准”代替“金本位”的想法,刚才整理旧文时,又想了一下,思路貌似更清楚了一点。 从字面上看,金本位(gold standard)的意思只是以黄金作为交易的价值度量基准,即价格的单位,假如仅仅停留于此,金本位便不会带来数量不足和通货紧缩的问题。 但在对货币系统的讨论和实践中,“本位”实际上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采用某种本位即意味着,银行对其发行的纸币(或其它信用凭据)承担兑现义务,即,当你拿着纸币走进银行并提出兑现要求,银行有法定责任当即交付纸币面额所对应数量的本位物,所以本位货币也叫可兑现货币(convertible money)。 而正是对特定单一物质的即时兑现责任,造成了本位货币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银行为了确保履行兑现责任,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本位物储备,而这种物质的数量,不可能那么巧,刚好满足整个经济体系的交易、储蓄和投资需求。 许多人似乎不假思索的认定,价值基准与兑现责任是当然不可分割的:假如解除兑现义务,如何保证银行不滥发纸币?如何保证纸币面额所对应的购买力具有稳定性? 但实际上,价值基准与兑现责任是可分的,比如,你拿着面额1盎司黄金的纸币来要求兑现,而我恰好没这么多黄金,但有很多白银,假如当前市场金银比价是35:1,于是我给你35盎司白银;假如法律允许银行如此履行纸币兑现责任,我看不出会对货币的信用和币值稳定带来何种伤害。 当然,这一兑现方式有效运作的前提是,用于兑现的候选商品(这里是白银)必须有普遍认可的市价可循,这意味着它具有相当规模的交易量和足够高的流动性,这在古代或许有点困难,但在当今的发达市场环境下,满足这一条件的商品很多。 现在考虑一种更加灵活的兑现责任:银行不承担任何直接的商品即时交付责任,但他保证,用这张纸币随时能够在市场上买到规定数量的一组商品;这样的货币不妨称为有锚货币(anchored money),它承诺能买到的那个商品组合,就是该货币的锚。 实际上,美元大致上就是这样一种货币,假如Fed的货币政策严格锁定CPI,并且CPI的商品篮子是明确而稳定的,那么Fed就是在以锚定方式履行兑现责任;所欠缺的只是,这一责任还有待被法律明确固定下来。
饭文#O8: 重返金本位是个馊主意

重返金本位是个馊主意
辉格
2010年11月16日

上周初,就在G20峰会之前,世行总裁佐利克在《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正在为国际金融体系寻找出路的各国政府,考虑建立某种类似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储备和汇率机制,再次将金本位这个沉寂已久的话题提上了台面;本周,周其仁教授也发表专栏文章,认为当前对货币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是时候从货币政策深入到货币制度了,同时他似乎也认为,金本位即便在政治上不可行,至少在学理上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选项。

然而在我看来,金本位制度在理论上就站不住脚,它是一种有着强烈内在紧缩倾向的货币系统,而在实践上,它的表现也乏善可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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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金本位是个馊主意 辉格 2010年11月16日 上周初,就在G20峰会之前,世行总裁佐利克在《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正在为国际金融体系寻找出路的各国政府,考虑建立某种类似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储备和汇率机制,再次将金本位这个沉寂已久的话题提上了台面;本周,周其仁教授也发表专栏文章,认为当前对货币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是时候从货币政策深入到货币制度了,同时他似乎也认为,金本位即便在政治上不可行,至少在学理上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选项。 然而在我看来,金本位制度在理论上就站不住脚,它是一种有着强烈内在紧缩倾向的货币系统,而在实践上,它的表现也乏善可陈;在古代,地区间高度隔绝,经济货币化程度很低,贸易对产出的比例极低,人们尚能忍受贵金属货币的弊端,而在高度流动性、深度分工、贸易量极高的现代社会,强行重返金本位将让经济水平倒退几个时代;历史上,凡是商业迅速繁荣的时期,都伴随着人们摆脱金属货币的强烈冲动,而无法摆脱的那些金属残余,总是梦魇般的给经济带来剧烈动荡。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布雷顿体系是“真正的金本位”,其实它顶多只能算是1/4金本位的:首先,各国货币与美元的联系汇率是可以定期调整的,尽管调整幅度受限,但远非固定的,其次,美国央行对普通持币者并不承担按规定比例兑换黄金的义务,它只对体系内各国央行承担此义务,而这些国家(尤其是德日)在战后对美国俯首帖耳,不会违背其意志而要求兑现黄金,所以,当不太听话的法国大笔兑现黄金以图建立独立储备时,系统便立刻崩溃了。 所以,若布雷顿果然是真正的金本位,它将在战后导致一次灾难性的全球通货紧缩,而要避免紧缩,即便以当时美国倾球之国力,其黄金储备也决不可能撑到1971年;幸亏布雷顿不是真的金本位,即便如此,它与黄金的牵扯仍给战后世界经济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 黄金作为货币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存量增长过慢,即便以高度发达的现代开采技术,把矿井挖到近四千米深,年产量也只有两千多吨,存量年增长率不足1.5%;况且,历史上人们还执着不倦的把黄金埋入地下、藏进洞穴和带进坟墓,令其从货币系统中消失。 几乎恒定的总量让金本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份额本位”,即,只要你坚定的持有世界总量1%的黄金,无须做任何事,那么无论产出量如何变化,你永远都拥有世界财富的1%;在一个长期停滞的经济中,这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这样的货币将是绝对“稳定”的。 但它显然难容于一个快速增长的经济,如果你的钱既不用于生产性投资,又不促进流通,也不借给别人去做这些事,而仅仅是简单的持有它,就能让你毫无风险的分享增长的果实,这不是一种良性的激励机制,它会鼓励人们囤积货币,造成投资和流通领域货币短缺,也就是常说的通货紧缩。 黄金的份额本位特征,实际上产生了一种类似于地租的效果,而且是无级差的地租;在后发国家市场化和经济起飞的阶段,地租屡屡成为被民众诟病的对象,认为它是鼓励不劳而获、供养寄生虫的不良激励;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乔治主义运动中,以剥夺地租和均分地权为宗旨的土地改革,曾一度广泛流行于全球各地。 不过,由于土地固有的稀缺性,地租不可能被制度所消除,而其空间上的排他性、牢固深远的历史基础,也使得剥夺地权在法理和道义上皆缺乏正当性;而且,因为租价级差的存在,地租实际上也有非常好的激励作用,它鼓励地主改进社区治理、改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如此他才能获得更高等级的地租收入。 但是,金本位制度却会通过法律无端创造出一个无级差地租,它丢失了级差地租的良性激励,却发扬光大了地租最坏的一面;它倾向于把每个人改造成拽紧钱袋的消极食利者,每当增长苗头显露时,收租食利策略的优势便会提升,由此带来的通货紧缩和高利率将打击投资者,压制创新和增长,从而将经济维持在停滞的均衡上,在这样的均衡上,币值倒的确会是很稳定的。 在历史上,人类遭受的通货紧缩之苦远远多于通货膨胀,通胀扰乱了人们对交换比例的预期,而通缩则不仅扰乱预期,严重时还导致货币枯竭,让交换根本无法继续,因而其伤害是更大的;即便那些臭名昭著的恶性通货膨胀事件,造成灾难性伤害的,其实也是因为恶性膨胀的官方货币首先清除了私人储备,继而又被拒绝使用而退出流通,而最终造成的通货紧缩。 历代金融家都在挖空心思的创造信用货币,以图摆脱黄金的桎梏,然而这样的努力终究会受到市场或法律的储备率要求的限制,货币一天不与黄金彻底脱钩,人们就要多忍受一天它对贸易与投资的干扰,并提心吊胆的等待它带来的下一个通货紧缩噩梦。
金本位 vs CPI为锚

米罗派1反对以CPI为锚的法定货币(fiat money),而同时却又主张恢复金本位,我想不出他们是如何自圆其说的。

金本位的意思是,你拿着纸币(或其他已到期银行票据,比如活期储蓄本)走进银行,便可要求银行按面额所规定的数量兑换给你黄金;而以CPI为锚的意思是,对于给定的商品组合,银行承诺,任何时候你拿着纸币走进你身边的市场,都可以按面额所规定的份数买到上述商品组合。

很明显,这两种承诺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构,仅有的差别是:

1)金本位的商品组合里只有一种商品:黄金,而CPI的组合里可以有多种;

2)在兑现责任的履行上,法定货币同时免除了储户和银行的两项对称义务:储户不必拿着纸币走进银行,银行不必直接向储户交付本位物,而只须确保市场上能买到面额所规定的本位物。

所以,如果你反对以CPI为锚的货币,而同时主张金本位,就有义务说明,为何只有黄金才适合进入作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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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罗派[1. “米罗主义”(mirothism)乃米塞斯-罗斯巴德主义之简称,是我发明用来代替近年来经常被称或自称为“奥派”的那个主义,替换的理由是,奥派这个词在历史上过于宽泛含混,而近些年来其语义收敛了,但已大不同于其原先的意思,至少我这么觉得。]反对以CPI为锚的法定货币([[fiat money]]),而同时却又主张恢复金本位,我想不出他们是如何自圆其说的。 金本位的意思是,你拿着纸币(或其他已到期银行票据,比如活期储蓄本)走进银行,便可要求银行按面额所规定的数量兑换给你黄金;而以CPI为锚的意思是,对于给定的商品组合,银行承诺,任何时候你拿着纸币走进你身边的市场,都可以按面额所规定的份数买到上述商品组合。 很明显,这两种承诺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构,仅有的差别是: 1)金本位的商品组合里只有一种商品:黄金,而CPI的组合里可以有多种; 2)在兑现责任的履行上,法定货币同时免除了储户和银行的两项对称义务:储户不必拿着纸币走进银行,银行不必直接向储户交付本位物,而只须确保市场上能买到面额所规定的本位物。 所以,如果你反对以CPI为锚的货币,而同时主张金本位,就有义务说明,为何只有黄金才适合进入作为本位的商品组合?或者,为何免除兑现责任中的直接交付义务是不好的安排? 关于第一点,我常听到米罗派的人说,锚住CPI只能保证消费品价格稳定,不能保证资本品价格稳定,而资本品价格波动同样会通过扭曲储蓄和投资行为而扰乱市场,可是,无论理论还是历史皆已证明,金本位既不能保证CPI稳定,又不能保证PPI稳定,也不能保证同时包括消费品和资本品的综合价格指数稳定,为何金本位是更可取的呢? 顺便说明一下,我也反对法定货币,但那不是因为它以CPI为锚,或以任何其他东西为锚,仅仅因为它是法定的。
钱塘记忆#1:百分百储备金谬论

最近去杭州参加了一个为期一周的活动,见到不少人,听了也说了许多话,其中有些值得记录下来。

百分百储备金谬论

一天跟子旸说起罗斯巴德,我对这个自命为奥派嫡传的老家伙没什么好印象,于是就挑了他言论中最荒谬的部分加以攻击:金本位和百分百储备。

百分百储备的意思是,银行不得将储户的活期储蓄挪做他用或借给第三者,否则便是欺诈,因为那样一来,银行便无法确保履行对储户的“随时支取”承诺,银行明知存在挤兑风险,却仍然作出随时支取承诺,就是欺诈。

显然,罗斯巴德提出的是一个民法问题,并且他的主张暗含了一条民法原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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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杭州参加了一个为期一周的活动,见到不少人,听了也说了许多话,其中有些值得记录下来。

百分百储备金谬论

一天跟子旸说起罗斯巴德,我对这个自命为奥派嫡传的老家伙没什么好印象,于是就挑了他言论中最荒谬的部分加以攻击:金本位和百分百储备。

百分百储备的意思是,银行不得将储户的活期储蓄挪做他用或借给第三者,否则便是欺诈,因为那样一来,银行便无法确保履行对储户的“随时支取”承诺,银行明知存在挤兑风险,却仍然作出随时支取承诺,就是欺诈。

显然,罗斯巴德提出的是一个民法问题,并且他的主张暗含了一条民法原则:如果一项契约涉及一种可以想象或曾经发生过的风险,使得一方在某种条件下无法履约,那么该方当初订立契约的行为便构成了欺诈。

问题是,现实世界中正在运行的民法是否包含了这条原则?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若这一原则果真成立,那么不仅活期储蓄,绝大部分契约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欺诈,因为它们都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已知风险。与活期储蓄最接近的例子是保险,按罗氏原则,保险公司必须为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随时保有全额现金准备,而不得按统计经验只保有部分准备,而将其余部分用于投资,否则便是欺诈;显然,这样的保险业务是不可能存在的。

罗氏原则也意味着:生产者在签订供货协议前,必须准备好全部原料、设备、资金、劳动力,并将这些生产要素置于绝对安全的条件下,如果签约后再行采购,总会存在买不到的可能性,或半途灭失而无法补救的可能,或中途故障毁坏的可能。

契约的价值在于它使得具有时间长度的交易成为可能,如果所有交易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瞬间交易,契约就没有必要了;然而正因为交易是跨时间的,就难免存在风险,契约法的要点不在于排除风险,而是明确在风险发生时双方的责任;同时,契约法还要求,在了解和规避风险上处于有利地位的那一方,负有更多的审慎责任,在了解和评估风险上处于有利地位的那一方,负有更多的提示责任。

具体到活期储蓄问题,关于挤兑风险的知识是否已经得到足够广泛的传播,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法官认为储户在这方面处于信息不利地位,可以要求银行在开户时作出更清晰的提示;其次,对于不同的准备率分别对应多大的储蓄损失风险,多高的储备率或多低的风险才能证明银行的善意,法官可以基于对习俗的理解作出判断,而巴塞尔协议是他作出判断的很好帮助。

另外,契约法还有一条重要原则:不得让过错一方从过错中获益。发生挤兑时,银行经常会破产,即便其资产远超出负债,但因为缺乏现金,被迫以极低的价格卖身,显然,银行无法从被挤兑中获利,他有足够的动机避免被挤兑。

顺便说一句:正是他对金本位和百分百储备不可理喻的顽固坚持,罗斯巴德失去了对我的吸引力,感觉到这一点之后我就不再看他的文章了,从那时起,他在我眼里更像个喇叭而不是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