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到醉钢琴的《
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文章似乎是在介绍韦伯的新教伦理如何有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思想,那么新教伦理中的哪些成分推进了资本主义呢?醉钢琴说:
《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本质上是为已经被马克思搞得臭大街的“资本主义”四个字正名。在他看来,早期资本主义精神的动力不是——至少不仅仅是——贪婪、欺诈、剥削,而是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勤奋克己的精神,而这些品质,在韦伯看来,根植于新教伦理。……鲁宾逊就不断让我想起韦伯笔下的那个“资本主义新人”。……他刚流落到孤岛时一穷二白,随时可能饿死或病死,28年后,愣是靠着自己的双手,他盖了两座“房子”、造了两条船、圈养了一批山羊、种植了玉米地、还拥有了自己的葡萄园,其间的艰辛苦难可想而知。
这是对韦伯思想的误读,我很喜欢韦伯的这一思想,所以更难忍受这种误读。
韦伯的意思,简单说就是,新教伦理家们(比如北美新教徒的精神领袖之一富兰克林),把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包装成了上帝指引迷途羔羊的诱饵,从而为他们追逐和积累财富的努力,找到了宗教和伦理上的合理性:我逐利而往——或者说接受价格信号指引而动——,并非出于本性之贪婪,而是我意识到,价格和利润信号,是上帝悬在我这只羔羊面前的一束草,它指引我沿着救赎之路而行,最终可到达天堂,有了这束草,我们这些愚笨无知的羔羊才不至于迷路。
这一包装非常巧妙,它让新教摆脱了传统伦理的束缚,而实现了与现代大规模流动性社会的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兼容。
传统的经济伦理是自然主义的,即,它推崇那些可直接满足直观可理解的生活需求的经济行为,比如我去打猎的时候,我知道那只动物的肉会让我吃饱,当我种地、割麻、酿酒、喂鸡、挤奶时,也是如此,当我按传统义务为领主献上一桶酒一只鸡时,也是如此。
在狩猎采集经济、小农经济和封建经济中,所有生产活动和经济关系都满足自然主义特征,即,生产者在生产任何产品时,封建契约在规定任何产品交付义务时,当事人都能直观的理解这些产品将满足何种需求,因而这些活动和关系被认为是“自然的”,除此之外的活动和关系被认为是不自然的,因而也是不道德的,比如放贷收息,比如囤积金钱财富。
传统伦理的第二个特点是抵制非人格化交易,传统经济中的绝大部分交易是基于身份这种长期契约的,我和你交换劳务和商品是因为我们之间基于身份而负有固有的契约义务,比如我是你父亲,是你族长,是你领主,是你老师,是你的本堂神父,等等。
资本主义的发展正是要突破这两个束缚,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大规模分工和大跨度交易中,生产者经常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所生产的商品最终会到达谁的手里,也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马来种植园里割橡胶的工人可能根本没听说过固特异,甚至没见过汽车,温州乡下作坊老板为他的小国旗订单发愁时,压根不关心哪里又在开什么博览会,他们只要跟着价格信号走就行了,所谓的终极意义或终极价值无须再追究——马克思说的“异化”就是这个意思。
好了,这一切与鲁滨逊有啥关系?毫无关系,一根毛也没有,如果非要我找出个跟新教伦理中这个成分没有一根毛关系的人,他恰恰就是且仅是鲁滨逊,他的世界里没有分工,也没有交换,他不需要接受价格信号的指引,而只须接受生存本能和自身欲望的指引,而这恰恰是最自然主义的。
当然,你也可以把本能和欲望理解成上帝的诱饵,但这绝不属于新教伦理,相反,新教伦理抵制本能和欲望的指引,它有强烈的禁欲主义倾向。
“吃苦耐劳、锐意进取、勤奋克己”,这些确属新教徒特征,但并非新教伦理中促进资本主义的特征,所以,鲁滨逊确是合格的新教徒,但绝不是韦伯的资本主义新人,否则的话,每个移居美洲的北欧农民都是韦伯式资本主义模范了,还记得草原上的小木屋吗?那是农民,勤劳的农民而已,中国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