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多偶制〉标签的文章(4)

贵族繁殖能力

【2021-10-02】

Nicolas Tackett《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一章——

对上层社会繁殖能力的一种评估方法,即通过墓志提供的数字来计算志主的儿子数量,[37]有很好的证据表明,在许多例子中,墓志中只记载存活下来的孩子,那些早夭的则被排除在外。[38]若将目标集中于超过六十岁去世的男性,即可计算他们所拥有的二十岁以上儿子的平均数量。如此,通过对长安和洛阳出土的墓志进行统计,可知典型的男性精英平均拥有3.3个儿子,其中大部分都能成年。[39](more...)

标签: | | |
8856
【2021-10-02】 Nicolas Tackett《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一章——
对上层社会繁殖能力的一种评估方法,即通过墓志提供的数字来计算志主的儿子数量,[37]有很好的证据表明,在许多例子中,墓志中只记载存活下来的孩子,那些早夭的则被排除在外。[38]若将目标集中于超过六十岁去世的男性,即可计算他们所拥有的二十岁以上儿子的平均数量。如此,通过对长安和洛阳出土的墓志进行统计,可知典型的男性精英平均拥有3.3个儿子,其中大部分都能成年。[39]若进一步精确,则其中18%的人有一子,20%的人有二子,16%的人有三子,42%的人有四个及以上的儿子,仅有3%的人没有男性子嗣。[40]有必要指出,在这些例子中的武人——特别是那些高级武将——普遍多子,这可能反映了一种家庭策略,即以多产子来补充殁于战事的青年。然而,武人在本书讨论的精英人口中仅占很小的比例。[41]出于估计平均每位男性精英儿子数量,第二种途径涉及志主在其兄弟间的排行,这一细节在墓志中也经常得到体现。在出土于长安和洛阳的30岁及以上男性的墓志中,39.7%的人是长子,22.6%的人是次子,15.4%的人行三,10.5%的人行四。[42]从这些数据中可以推断,大约17%的男性精英仅有一子,14%的有二子,15%的有三子,而半数乃至以上的精英则有四个或更多儿子。虽然无法通过这一途径计算平均数,但这一分布比例已经接近于一位男性有三个儿子这一平均数。[43]
唐代士族平均3.3个成年儿子,比英格兰贵族的平均2点几个(见Gregory Clark: A Farewell To Alms)明显多,大概是多妻制的效果。  
[微言]单偶 vs 多偶

【2012-11-07】

@陈乃章 食肉动物中狮是一夫多妻制的,狮群普遍以一个雄性为核心占据一块领地,围绕一定量的雌性和血缘幼仔,领地内的捕猎哺育主要由雌性负责,雄性要做的除了驱逐其他雄性外就是交配了,但猎物要先由雄性食用后才轮到其他人,在人类史上把这个叫做“母系社会”。

@whigzhou: 其实是母狮群占有领地,公狮再占有母狮群,母狮群与领地间的关系具有延续性,而雄性幼狮长大后会被驱逐出领地,自寻出路

@陈乃章 狼是典型的对偶婚制,通常一个狼群可以由一雄一雌的核心家庭和他们的幼仔组成,狼群都是一起捕猎,食物一般(more...)

标签: | | | |
4590
【2012-11-07】 @陈乃章 食肉动物中狮是一夫多妻制的,狮群普遍以一个雄性为核心占据一块领地,围绕一定量的雌性和血缘幼仔,领地内的捕猎哺育主要由雌性负责,雄性要做的除了驱逐其他雄性外就是交配了,但猎物要先由雄性食用后才轮到其他人,在人类史上把这个叫做“母系社会”。 @whigzhou: 其实是母狮群占有领地,公狮再占有母狮群,母狮群与领地间的关系具有延续性,而雄性幼狮长大后会被驱逐出领地,自寻出路 @陈乃章 狼是典型的对偶婚制,通常一个狼群可以由一雄一雌的核心家庭和他们的幼仔组成,狼群都是一起捕猎,食物一般会优先幼仔,狼对配偶的忠诚度极高,基本上只会在对方死后再寻配偶,人类亦如此 社会化程度越高,生产条件越苛刻,越倾向于一夫一妻制。 @whigzhou: 这个错的太离谱,社会化程度越高,单偶制越少见,人类是例外,很多独居鸟类采用单偶制,但鸡是群居的且社会化程度很高,多偶制,灵长类里,长臂猿社会化程度低,单偶制,大猩猩社会化程度稍高,多偶制,黑猩猩高度社会化,无配偶关系…… @whigzhou: 单偶制往往是喂养和保护任务相冲突的结果,鸟类为适应飞行,须减轻负重,因而无法携带幼雏觅食,也无法在体内储存太多营养,必须高频率进食,喂养/保护冲突特别严重,因而单偶制盛行 @whigzhou: 而且鸟类是恒温动物且体温高,能量消耗大,觅食更难与保护兼顾 @一方水: "公狮再占有母狮群",这个还是母系社会吗? @whigzhou: 可以算,母系父系说的是继承谱系,不是母权父权,领地沿母系往下传即可 @波斯小昭: 母狮才是领地(财产)的主人。且狮群制度使得母狮永远与最强壮的雄狮在他最强壮的时期交配。雄狮称王仅两三年,然后被更年轻健壮的雄狮打败,母狮立刻换上新丈夫 @whigzhou: 雄狮寿命也就十来年,三岁出来混,等抢到已经地盘就五六岁了,也就够他护大两窝崽的样子,跟美国总统任期限制差不多  
[微言]一夫多妻制

【2012-09-26】

@仝宗锦 很多人说“何安”,不解,遂度娘之。于是想起《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段话来:一夫一妻制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并且是男人之手——底结果…为了这,就需要妻方面底一夫一妻制,而非男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因为,这种妻方面底一夫一妻制决不妨碍丈夫底公开的或秘密的一夫多妻制。

@whigzhou: 摩根-恩格斯遗毒真是不浅,到现在还时不时有人跟我扯什么“母系社会时代”之类的东东,呵呵

@whigzhou: 谈论配偶制等制度时,人们常使用system而不是institution,这样就无法区分它到底是事实性的还是规范性的,翻译到汉语中,一律变成“某某制”,就更难做此区分了,生物学家谈论的配偶制显然是第一种,制度学家/法学家谈论的显然是后一种,但考察实际制度最多的人类学家常常就晕菜了,往往在两者间跳跃

@whigzh(more...)

标签: | |
4543
【2012-09-26】 @仝宗锦 很多人说“何安”,不解,遂度娘之。于是想起《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段话来:一夫一妻制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并且是男人之手——底结果...为了这,就需要妻方面底一夫一妻制,而非男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因为,这种妻方面底一夫一妻制决不妨碍丈夫底公开的或秘密的一夫多妻制。 @whigzhou: 摩根-恩格斯遗毒真是不浅,到现在还时不时有人跟我扯什么“母系社会时代”之类的东东,呵呵 @whigzhou: 谈论配偶制等制度时,人们常使用system而不是institution,这样就无法区分它到底是事实性的还是规范性的,翻译到汉语中,一律变成“某某制”,就更难做此区分了,生物学家谈论的配偶制显然是第一种,制度学家/法学家谈论的显然是后一种,但考察实际制度最多的人类学家常常就晕菜了,往往在两者间跳跃 @whigzhou: 这导致了很多混乱和误解,比如人类学家基于某个民族99%的家庭是单妻的,就认定其为单妻制,可实际上这99%可能只是没有能力娶多妻而已,并无任何规范(无论是法律还是非强制性文化规范)阻止他这么做,按此方法获得的数据导致制度学家误解规范性的单妻制是普遍情况。 @迢书: 想起了“两党制” @whigzhou: 嗯,许多人也如此混淆自然垄断和特权垄断 @周克成 一夫一妻制不符合人性,也不符合经济规律。人性是一个优秀的男性本来有欲望、有能力同时结交多个女朋友,这样对人类的繁衍进步没有坏处;经济规律是一夫一妻制相当于限购令,一个男子本来有本事买两套房子,但你规定他只能买一套。只有懦夫才会欢迎这样的规定。 @陈乃章: 目前来看,一夫一妻制是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子嗣繁衍的最优选择了,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欲望,出于血脉传承和事业继承的动力才让文明更 @whigzhou: 脱离生态位而谈论“最优选择”是没有意义的,各种配偶制都不仅是“为了欲望”,都追求血脉传承,至于事业继承,要看什么事业了,托钵僧事业一般不这么传承 @whigzhou: 而且,单妻策略是最优策略,这似乎不是支持单妻制法律的理由吧?需要一种强制性规范来维持,似乎表明了单妻策略并不总是最优的 @whigzhou: 纵观文化史,基督教世界的规范性单偶制确实是罕见的,显然是其独特生态条件下的产物,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封建制和教会,而它们如今都已不复存在,故今天的单偶制依靠文化与制度惯性而维持,港澳历史也表明,它未必是市场社会所必需 @陈乃章: 莫名其妙的逻辑,经济学者也是不懂装懂的居多。娶妾与一夫一妻制有何冲突,妾在法理上根本不具备妻的地位和保障,如果婚姻中一个男性不能给他的法定妻子外的女性伴侣同等的经济和社会待遇, @whigzhou: 妻妾制当然都是归入多妻制的,非平等多妻制而已,妾是有法定地位的配偶,毫无名分的那叫陪床丫鬟 @RyanLei: 回复@whigzhou:既然守法行为都不是最优选择,为什么还要守法? @whigzhou: 若守法总是最优的,怎么还会有人不守法? @陈乃章: 单妻制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保护最底层的人拥有配偶家庭,类似于一种低程度高覆盖率的福利 @whigzhou: 买方卡特尔一说只是经济学家思想游戏而已,并无经验支持,实行单妻制的西欧的穷人,并不比多妻制国家的穷人更容易讨到老婆,单妻制更多是为配合封建制下的财产与继承关系 @赵昱鲲: 如果只是为了配合封建制下的财产与继承关系,可以用单妻多妾制啊?象中国那样,嫡子拥有远超庶子的地位 @whigzhou: 嗯,起初就是这样,妾的禁止是教会的功劳,但教会这么做是不是为屌丝着想就不知道了,我觉得不是 @赵昱鲲: 刚才看wiki http://t.cn/zlyjvrf,据说是教会这样可以使合法继承人数目减少,更多的财富落到教会手里 @whigzhou: 嗯,教会让贵族绝嗣的动机很强烈,也不遗余力,但办法主要是阻挠结婚/离婚/再婚,或挖空心思让婚姻变得不合法,阻止纳妾似乎不是优选手段 @陈乃章: 同理,作为一个男人,只有脑子进水了才会去支持多妻制,一个法定的妻子已经够让人头疼了,还搞那么多放家里干嘛? @whigzhou: 只有脑子进水的人才会认为:谁支持多妻制就是自己想讨多个老婆,多妻制的意思是允许你讨多个老婆,不是非要让你“搞那么多放家里” @陈乃章: 这一点很无力,无论法律是否允许,有能力的人(某些情况,没能力的人也可以)都可以拥有很多性伴侣,我只是不能理解把这些女人变为法定妻子的想法是什么?当然,我是不支持法律限制婚姻的 @whigzhou: 既如此,你和主帖在制度问题上就没分歧,他反对的是“限购令”这种强制,而我也主张自由婚姻制度 @陈乃章: 教会不阻止纳妾,因为非婚生子没有继承权。但继承财产这个也不现实,无婚生子嗣的话可以由远亲继承,或者由上级领主或国王等保护人代管,还轮不到教会下手 @whigzhou: 绝嗣了就更可能捐给教会啊,很多神父主教会趴在临死者床头乘他迷糊使出吃奶的劲劝捐,神马地狱多可怕天堂多幸福,读点历史吧 @陈乃章: 可能这点在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领地情况比较多吧,我看英国这方面的例子很少。 @whigzhou: 呵呵,你知道亨利八世改革期摧毁和没收了多少教会财产吗?“轮不到教会下手”这些财产尤其是大量地产哪儿来的?那时候光有钱可买不到土地哦  
关于多妻制的起源时间,一些材料

经过前两篇2)的梳理,问题的焦点逐渐明朗,牛友的质疑推动了我寻求更好的表述,这正是我所期待的交流,也合了我的“科学是一种对话方式”这一信条,所以感谢大家,特别是MiniTrue和laoyao。

首先修正一个术语,我想还是用等级多妻(hierarchical polygyny)代替等级多偶(hierarchical polygamy),以便容纳两个我原本就暗示了的含义:1)它是关于人类的;2)它是男性单方面多偶的。

经过梳理,我的假说的核心推论是:多妻制、等级分化和父系继承的起源时间,早于智人走出非洲之前。

对于这一推论,现有的考古学、人类学和遗传学研究没有提供正面证据,但也没有提供反面证据,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确认这一点,只是因为我们对智人成种到走出非洲之间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所知太少,而并不是已经有足够证据来划出一个时间上限。

这里先给出一些多妻制的材料(提示:我已说明,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了,多妻制必然是等级化的,所以,多妻的证据,就是等级化的证据),关于父系继承,稍后再考察。

多妻制广泛流行于各种文化,下面是wiki的Polygamy词条中援引一份民族志普查结果(更多介绍可参见wiki的Polygany词条):

According to the Ethnographic Atlas Codebook, of the 1231 societies noted, 186 were monogamous. 453 had occasional polygyny, 588 had more frequent polygyny, and 4 had polyandry.[4] At the same time, even within societies which allow polygyny, the actual practice of polygyny occurs relatively rarely. There are exceptions: in Senegal, for example, nearly 47 percent of marriages are multiple.[5] To take on more than one wife often requires considerable resources: this may put polygamy beyond the means of the vast majority of people within those societies.

非洲的多数部落在智人成种后从未离开非洲大陆,其中许多部落很少受外部文化影响,那里的情况是:

Polygamy existed all over Africa as an aspect of culture o(more...)

标签: | | | |
490
经过前两篇2)的梳理,问题的焦点逐渐明朗,牛友的质疑推动了我寻求更好的表述,这正是我所期待的交流,也合了我的“科学是一种对话方式”这一信条,所以感谢大家,特别是MiniTrue和laoyao。 首先修正一个术语,我想还是用等级多妻(hierarchical polygyny)代替等级多偶(hierarchical polygamy),以便容纳两个我原本就暗示了的含义:1)它是关于人类的;2)它是男性单方面多偶的。 经过梳理,我的假说的核心推论是:多妻制、等级分化和父系继承的起源时间,早于智人走出非洲之前。 对于这一推论,现有的考古学、人类学和遗传学研究没有提供正面证据,但也没有提供反面证据,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确认这一点,只是因为我们对智人成种到走出非洲之间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所知太少,而并不是已经有足够证据来划出一个时间上限。 这里先给出一些多妻制的材料(提示:我已说明,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了,多妻制必然是等级化的,所以,多妻的证据,就是等级化的证据),关于父系继承,稍后再考察。 多妻制广泛流行于各种文化,下面是wiki的Polygamy词条中援引一份民族志普查结果(更多介绍可参见wiki的Polygany词条):

According to the Ethnographic Atlas Codebook, of the 1231 societies noted, 186 were monogamous. 453 had occasional polygyny, 588 had more frequent polygyny, and 4 had polyandry.[4] At the same time, even within societies which allow polygyny, the actual practice of polygyny occurs relatively rarely. There are exceptions: in Senegal, for example, nearly 47 percent of marriages are multiple.[5] To take on more than one wife often requires considerable resources: this may put polygamy beyond the means of the vast majority of people within those societies.

非洲的多数部落在智人成种后从未离开非洲大陆,其中许多部落很少受外部文化影响,那里的情况是:

Polygamy existed all over Africa as an aspect of culture or/and religion (mainly Islam). Plural marriages have been more common than not in the history of Africa. Many African societies saw children as a form of wealth thus the more children a family had the more powerful it was. Thus polygamy was part of empire building. It was only during the colonial era that plural marriage was perceived as taboo. Esther Stanford, an African-focused lawyer, states that this decline was encouraged because the issues of property ownership conflicted with European colonial interest.[6] It is very common in West Africa (Muslim and traditionalist).

另一段关于非洲多妻制的文字,来自一个非洲历史网站

Polygamy has always been a feature of the world. In Africa pologamy expressed itself in the Jewish, Islamic and other native traditions. In all systems there were strict laws which protected the womens position in this traditional African system. Polygamy became taboo with Colonialism due to the conflict with inheritance in large families, the social-economic threat caused by increased African populations and the Eurocentric Christian values. However today polygamy is still a reality and is becoming an option in the African Diaspora in response to a social dilemma. Polygamy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law and balance is a viable aspect of African family systems which is exited from Kemet to Sokoto.

澳洲土著的情况很关键,因为他们是第一批走出非洲的智人的后裔,而且从到达澳洲大陆之后就一直近乎与世隔绝。更重要的是,澳洲土著没有农业和牧业,只有渔猎和采集,这表明多妻制和等级分化可以早于农牧业而产生。以下摘自大英百科的Australian Aborigine词条

Although most men had only one wife at a time, polygyny was considered both legitimate and good. The average number of wives in polygynous unions was 2 or 3. The maximum in the Great Sandy Desert was 5 or 6; among the Tiwi, 29; among the Yolngu, 20 to 25, with many men having 10 to 12. In such circumstances, women had a scarcity value. Having more than one wife was usually a matter of personal inclination, but economic considerations were important; so were prestige and political advantage. Some women pressed their husbands to take an additional wife (or wives), since this meant more food coming into the family circle and more help with child care.

另外,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在《原始人的性生活》(The Sexual Life of Savages in North-Western Melanesia, 1929)中描述的Trobriand Islands上的美拉尼西亚土著,其部落酋长拥有十几位妻子和大量财产,这些土著与欧亚大陆的隔绝程度也很高,只有非常简单的园艺农业,没有黎凡特地区发展出的那种农业。 稍后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