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7】
@whigzhou: 读到一篇报道,对这里地价之低有了更具体的感受,
本市最近卖掉一块工业用地,97公顷,售价AUD$15M,约等于人民币72M,卖给了一位私人开发商,
这块地紧贴着镇区,离镇中心2.5公里,边上是一条国道高速,隔一条马路就是另一个成熟工业区,土地已经平整清空了,市府和州府承诺投入AUD$10M做基础设施,
地块被分割成了大小不等的44个 lot,所以一个中等大小的 lot 将近2万平米,如果你打算买一个这样的 lot(more...)
【2022-03-27】
@whigzhou: 读到一篇报道,对这里地价之低有了更具体的感受,
本市最近卖掉一块工业用地,97公顷,售价AUD$15M,约等于人民币72M,卖给了一位私人开发商,
这块地紧贴着镇区,离镇中心2.5公里,边上是一条国道高速,隔一条马路就是另一个成熟工业区,土地已经平整清空了,市府和州府承诺投入AUD$10M做基础设施,
地块被分割成了大小不等的44个 lot,所以一个中等大小的 lot 将近2万平米,如果你打算买一个这样的 lot(more...)
【2021-09-05】
一战前的四十年多间,有一百位美国富豪的女儿嫁给了英国贵族(就像唐顿庄园的女主人那样),占同期英国贵族婚姻的10%,带去了大笔嫁妆,
这几十年也是作为贵族主要资产的土地相对于其他资产价值大幅跌落的时期,
附图显示了1700-1900年间英国贵族结婚对象的家庭背景,红线:土地贵族,蓝:外国人,灰:本国商人,绿线是同期小麦实际价格指数,
【2021-04-03】
比利时有个小城叫Baarle-Hertog,总共7.48平方公里,2700人,不仅整个处于荷兰境内,而且碎作24块,镇上人随便散个步就出国回国好几趟,喝酒喝到一半,去上个厕所,又出了两次
@何不笑:有意思。不知这个局面是怎么形成的。某个时刻按民族/语言/传统啥的自决?
@whigzhou: 几位领主之间土地零星转让的结果,德国统一之前西北部那些小邦的领土也都非常碎,也是长期零星交易积累下来的结果,只是碎片程度没这么极端
【2021-03-03】
有位牌友,Gavin,和我比较谈得来,不过俱乐部里打牌间隙提供的聊天机会非常有限(正好轮到一桌上,并且打得够快因而在此轮结束后移至另一桌之前有几分钟空闲),所以今天特意把他约出来喝了杯咖啡,聊了两个小时,之前他提到的一些经历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仔细问了问,
记一下其中一件,
2009年维州曾发生一次森林大火,史称黑色星期六,死了173人,毁掉2000多栋房子,这事情我过去几年已经听好几个当事人说起过了,其中一个叙说时还非常动情,因为好几个他认识的人都死了或家园被毁了,
Gavin也是一位受害者,房产被完(more...)
【2015-12-05】
@朱世巍 日本政府将采取强力措施促进农地集约化经营:对放弃耕种的土地增税;对长期出租的土地减税
@朱世巍:日本所面临的最艰巨问题,1是宪法,2个人口,3是农业。安倍似乎是真心要解决这三大难题——果然不是一个混日子的首相
@李佳苏勒Iridium: 咱大大战后第一相打底儿,千古一相封顶。看能做到哪儿。
@熊也餐厅: 不搞凯恩斯主义更好我得写信提醒他老一下。
@whigzhou: 这条政策比他的凯恩斯主义更蠢~
@whigzhou: 安倍就是个强国家主义者,只不过恰(more...)
【2013-11-21】
@whigzhou: 盐碱地成了华北人民的福音,有盐碱地的村子好多都发了 //首个“村级市” 外来务工者的西辛庄城市梦 http://t.cn/8kzbkJ6
@tertio:数年前在沧州的工厂老板就给我讲了这个道理,沧州之所以成为北方尤其是北京的设备生产配套中心,就是因为盐碱地太多
@whigzhou: 嗯,六年前听你说了这故事之后,我一直留意类似的情况,确实如此
@dingxx:是说无法发展农业,就只能专心工业,且没(more...)
有限流转难以支撑新型农业
辉格
2013年2月18日
农村土地流转已是多年来被讨论、观望和期待的热点话题,在宏观经济前景低迷乏力的当下,许多人更希望这方面的突破能够提供新的增长动力;新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对这一议题的一个响应和决断,从中可以看出政策当局未来四五年愿意朝在这方面走出多远。
一号文件关于家庭农场和资本下乡的表态,除了使用了一个新名词因而听起来有些新意之外,是相当保守的,对于农业领域正在发生的自发演变趋势,基本上持一种防卫和阻挡而不是鼓励和推动的姿态,只是对上述趋势中温和且不可避免的部分加以了认可,而对其中更为深刻和激烈的部分表达了担忧和拒斥(more...)
制度障碍让城市化提前失速
辉格
2013年1月29日
近来城镇化的议题又重新引起了关注,在经济前景的各方面都找不出什么乐观迹象的今天,仍在延续的城市化进程,似乎成了人们唯一能寄予厚望的增长动力,然而,在经历了90年代中期之后十年的热潮之后,城市化从六七年前开始就已经降速了,在最近的一篇访谈中,发改委马晓河博士从多个角度对此降速做了分析,颇有启发。
城市化的失速,其实更多的表现在深度上,从数量上看,尽管统计报表上的城市常住人口刚刚过半,但许多所谓流动人口虽被统计为农村居民,实际上可能多数时间居住在城镇或城市,也进入了城市经济,这从(more...)
【2011-09-11】
#读史笔记#永佃制和田骨/田皮的分化看来是税负不确定性所促成的一种产权创新,同一块田,由不同人持有,税收负担是不一样的,在缙绅手里不用交丁税(丁税其实早已不是人头税,而是土地税的一部分了),即便摊丁入亩之后,缙绅有能力抵制绝大部分陋规和勒索,而庶民则不行
并且其中的差异是高度个人化和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必定会成为产权流动的障碍,而田骨/田皮之分可以克服这一障碍,它把税负不确定性留在了田骨上,让缙绅持有田骨而谋取低税率,而让田皮获得高流动性,进而实现资本化。
缙绅庶民的税负差异,很好的体现在缙绅“包揽钱粮”这一屡禁不绝的现象之中,通过为庶民包揽(more...)
以耕地面积保粮食安全不足取
辉格
2011年8月24日
近日,国土资源部再次收紧了土地供给政策,在84个城市之外,又将22个沿海城市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内,意味着这些城市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须报国务院批准,据称,该政策旨在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并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考虑到限购和保障房政策扑朔迷离的前景,该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还难以预料,唯一清楚的是,这是对囤地行为的一次褒奖。
遗憾的是,作为一项影响着亿万人生活的重大政策,耕地红线只是被反复宣示,却从未得到严谨的(more...)
古代土地调查都是为税收服务,故为公允起见,须区分丰腴/贫瘠程度,区分之后的记录办法有两种:1)每块土地记录亩数的同时也记录核定的腴瘠等级,2)将亩数按腴瘠程度折算成标准亩数。
乍看起来,两种方法似乎是等价的,实则不然,第二种方法少记录了一个数字,因而丢失了原始信息,这一代价换来的好处是节省了记录、抄写和计算的工作量和材料成本,在古代纸张昂贵、读写者高度稀缺的条件下,这一节省或许是值得考虑的,所以,实践中的做法逐渐从方法1转为方法2。
(more...)
这三个现象大概有着共同的原因:
1)历代丁户统计数字都偏低;
2)尺和亩的标准不断增大(从周尺22.5cm增至明清34cm,亩相应从182m^2增至694m^2);
3)斤的标准也不断增大(从汉斤258g增至明清司马斤605g);
在隐匿税源上,地方官吏和农户有着共同的激励,容易达成默契。
记自: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
城市化的性质已经改变
辉格
2009年6月17日
日前举行的2009年中国城市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发布了《城市蓝皮书》,对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发展做出了评估,报告称:“城镇化继续快速推进。至2008年底,中国城镇人口突破6亿,城镇化率达到45.7%”;过去30年,尤其是1996到2003这8年中,中国的城市化速度的确异常迅猛,城市化率从18%提高到近一半;然而报告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从2004年起,城市化速度已明显放慢,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人口以平均每年10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减(more...)
黄宗智有篇文章《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是他前年一系列讲座的整理稿,TrustNo1推荐给我看了之后,我早想写一篇回应,但一直没空。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与其跟李前乡长辩论,不如回应一下黄宗智,显得更有档次,呵呵,不过黄宗智虽然退休后来了大陆,但在内地舆论中没什么影响,所以也看不到有人回应。
以中文写作而能吸引我持续关注其思想的学者,不超过五位(死了的不算),黄宗智便是其一,他也是唯一一位以所谓历史人类学的方法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而这一方法我十分喜欢,(more...)
黄宗智有篇文章《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是他前年一系列讲座的整理稿,TrustNo1推荐给我看了之后,我早想写一篇回应,但一直没空。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与其跟李前乡长辩论,不如回应一下黄宗智,显得更有档次,呵呵,不过黄宗智虽然退休后来了大陆,但在内地舆论中没什么影响,所以也看不到有人回应。
以中文写作而能吸引我持续关注其思想的学者,不超过五位(死了的不算),黄宗智便是其一,他也是唯一一位以所谓历史人类学的方法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而这一方法我十分喜欢,所以他在国内出版的书我看见就买,都不用翻。
他最初引起我注意是他在2002年针对〈大分岔:中国、欧洲与近代世界经济的形成〉一书与彭慕兰展开的那场辩论,这场辩论在中国经济学界没有引起什么反应,倒是在经济史学界有一些反应,原因在于,中国经济学界对马尔萨斯十分隔膜,而马尔萨斯在经济史学界则颇有地位,但如果不充分了解马尔萨斯理论,便无法把握这场辩论的理论背景。
当然,对于黄宗智在上面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所表达的观点和政策建议,我是完全反对的,但他在前半部分对舒尔茨理论的批评,很有道理,也表现了他通过他那独特的研究所积累的深厚功力。现今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所用的理论和逻辑多半与舒尔茨无异,所以黄宗智是他们需要过的一关,怎么过,我先不说。
提示几点:
1)人口因素必须考虑,马尔萨斯是经济学家绕不过的。
2)劳动生产率未必随分工而提高,内卷化不仅理论上可能,事实上也存在,历史上更很普遍,区分马尔萨斯型增长和斯密型增长是有意义的。
3)私人产权和市场未必能消除贫困。自由市场能带来繁荣,但不一定能消除贫困,这是马尔萨斯和斯密的关键差别;或许是为了获得道德上的有利地位,现代经济学家普遍拒绝承认这一点,但这样一来就为他们的理论埋下了硬伤。
4)贫困未必需要消除。所谓富裕,不过是那些担忧堕入贫困的人通过每日的谨慎、自律和勤奋而争得的状态,没有贫困,也就没有富裕和繁荣了,这就是马尔萨斯主要结论;从进化论的角度看,这一点是明显的:失去选择压力,复杂性便不复存在。——这就是为什么直接启发了达尔文的,是马尔萨斯,而不是别人。
albero认为我在<普通法原则的绝佳注脚>犯了若干知识性错误,他的评论很专业,抄录如下:
1、在近代资本主义前不存在大宗商品交易和土地买卖。古罗马即有移转土地的专门方法,包括特别的程式和占有制度。罗马帝国败亡后,威尼斯做为后起商业帝国也进行着类似今天的跨国的国际贸易。
2、作为罗马法集大成者的优士丁尼法,并不是不尊重地方法的法,也并没有推行于当时的罗马世界。优士丁尼法作为欧洲共同法的历史在西罗马帝国之后,而不是同时。罗马法本身对其他民族的法是持尊重态度的,一方面体现在罗马法本身就承认了万民法,另一方面,从现存的文(more...)
albero认为我在<普通法原则的绝佳注脚>犯了若干知识性错误,他的评论很专业,抄录如下:
1、在近代资本主义前不存在大宗商品交易和土地买卖。古罗马即有移转土地的专门方法,包括特别的程式和占有制度。罗马帝国败亡后,威尼斯做为后起商业帝国也进行着类似今天的跨国的国际贸易。
2、作为罗马法集大成者的优士丁尼法,并不是不尊重地方法的法,也并没有推行于当时的罗马世界。优士丁尼法作为欧洲共同法的历史在西罗马帝国之后,而不是同时。罗马法本身对其他民族的法是持尊重态度的,一方面体现在罗马法本身就承认了万民法,另一方面,从现存的文献看,希腊法、埃及法、在罗马时代都得到了承认。
3、楼主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是对梅因命题的重复,但梅因的描述本身包括了罗马时代其法的从身份到契约,楼主以封建时代到现代为基点进行的论述,实际上只是历史的一部分时期,这种概括完全无视之前时代商业的发达和人的自由。
4、楼主对法的认识,恰恰与当今一种颇为主流的观点相反,这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多数法律恰恰来自中世纪,而不是因应时代的需求而进行的新的锻造。
我原文的相关内容,其主旨是阐述普通法替代封建法时所带来的土地权利的转变,没有考虑罗马法下的情况及其后来的发展,并且,出于兴趣,我对后者的关注的确不多,只有一些笼统的印象,上述情况或许导致了某些误解。下面的回答与评论的条目一一对应:
1)我赞同古代和中世纪都有大量商品交易,我说的流动性差专指不动产,主要是土地。这里我要修正一点,原文没有提及城市,中世纪城市在封建体系中的法律地位比较独特,所以我的说法不能简单适用。对于罗马衰亡之前,是否存在较大规模土地交易,我没做判断(因为我评论普通法时的比较对象是封建法),不过的确,按我的想法来推论的话,要么没有,要么有大规模交易但会伴随着大规模的权利侵犯,历史是否如此,留待专家回答。
2)我用了“查士丁尼或韩非子的信徒们”这个词组,并非直接指称罗马法,否则我就直接说罗马法了,我指的是这样一种法律理念:法律是一套先验的规则体系,由立法者阐述为文本,并依此建立秩序。我意识到罗马法的精神并不能等同于这一理念,但我又不知如何称呼后者,所以只好用了这么个奇怪的词组。甚而,罗马法在欧陆的推行和实践过程中,更不是先验规则的简单推行,相反接纳了许多习惯法,这一点albero指出的很好,我同意。但我仍认为,上述理念对大陆法系的确构成了重大影响。
3)我的确没有提及古代的情况,但我认为,在英格兰宪政建立之前,没有稳定的法律和政治结构能长期保障自由。
4)这要看你如何界定中世纪和“锻造”?我描述的转变发生在亨利二世朝前后,1500年前已完成,按较宽的定义(从西罗马亡到哥伦布),还是中世纪;其次,普通法的锻造是主要在程序法上,实体法的渊源可以追溯得更早,这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