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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史札记#19:边缘优势

1)在春秋得以壮大、称霸、并幸存到战国的诸侯,皆处于边缘位置,秦晋齐宋楚,加上后起之吴越燕,刚好把中原围了一圈,似非偶然;

2)早先我以为这是因为边缘诸侯与蛮族冲突频繁,所以既然能幸存下来,必有其军事优势,且较高战争强度下,君权会较为集中和强大;

3)仔细考虑之后,感觉另一种解释可能更有说服力:边缘位置让争雄者在变化多端的联盟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邻国越少,处境越有利;

4)因为邻国越少,需要防御的方向越少,因而本土越安全,越可以从容选择联盟对象,控制扩张节奏,即便国力削弱期间,也更容易自保;

5)由于邻国总是比非邻国更多纠纷摩擦,而且依附强邻有被吞并的危险,因而远交近攻总是优选策略;

6)当大家都选择远交近攻时,邻国多便意味着敌人多;

7)组建军事联盟的春秋诸霸,即便在其霸业巅峰期,也很少去主动攻击其远方的主要对手,比如齐桓晋文/惠称霸时,就很少主动去打楚国,展示霸权的军事行动主要是用来压服联盟成员的背叛和违规行为的,特别是惩罚那些倒向敌方阵营的成员;这是因为,打击远方敌人成本太高,却不能带来实际利益,而打压联盟内弱小成员,则可以经常能得到实实在在且能够控制消化的利益(纳贿夺邑牵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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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春秋得以壮大、称霸、并幸存到战国的诸侯,皆处于边缘位置,秦晋齐宋楚,加上后起之吴越燕,刚好把中原围了一圈,似非偶然; 2)早先我以为这是因为边缘诸侯与蛮族冲突频繁,所以既然能幸存下来,必有其军事优势,且较高战争强度下,君权会较为集中和强大; 3)仔细考虑之后,感觉另一种解释可能更有说服力:边缘位置让争雄者在变化多端的联盟关系中处于有利地位,邻国越少,处境越有利; 4)因为邻国越少,需要防御的方向越少,因而本土越安全,越可以从容选择联盟对象,控制扩张节奏,即便国力削弱期间,也更容易自保; 5)由于邻国总是比非邻国更多纠纷摩擦,而且依附强邻有被吞并的危险,因而远交近攻总是优选策略; 6)当大家都选择远交近攻时,邻国多便意味着敌人多; 7)组建军事联盟的春秋诸霸,即便在其霸业巅峰期,也很少去主动攻击其远方的主要对手,比如齐桓晋文/惠称霸时,就很少主动去打楚国,展示霸权的军事行动主要是用来压服联盟成员的背叛和违规行为的,特别是惩罚那些倒向敌方阵营的成员;这是因为,打击远方敌人成本太高,却不能带来实际利益,而打压联盟内弱小成员,则可以经常能得到实实在在且能够控制消化的利益(纳贿夺邑牵牛割禾之类); 8)当霸主们都采用这种“安内先于攘外”的策略时,夹在中间的国家最吃瘪,往往左右不是人,最典型的是郑国,还有许陈等小国,两大阵营冲突时,盟主往往避开头号对手的锋芒,专拿投靠对方的小国揍一顿了事,这样既避免了过高代价,也捍卫了盟主权威; 9)春秋早期,虢国和郑国都是头号强国,但就因为夹在中间,前后左右不是人,结果一个很快被灭,一个虽强大威猛了很久,最终却未能成霸;齐楚、晋楚争霸期间,郑国夹在中间反复挨揍,却很少得到友邦支持,如此境地,不衰弱也难; 10)春秋经验,壮大和称霸的前提,四个方向上至少两个方向没有邻国,最好三个方向上都没有,满足后一条件的,只有分裂之前的晋,和后来崛起的秦,前者称霸时间最长,后者最终成为通吃赢家; 【附春秋列国图】 春秋列国  
周史札记#18:齐桓与晋文

1)如果说齐桓时一度有些往宪政发展的可能,那么到晋文称霸时,这条路显然也已断绝了;

2)当时的晋国就是个大流氓,曲沃篡晋的历史污点不说,对内诛杀公族,对外吞灭小国,都是毫不手软的,藐视王廷也毫无顾忌;

3)相比之下,齐虽也吞灭小国,但直接灭掉的,主要是周文明圈之外的异族小国,同族小国以压服、纳为附庸为主,而且在有侵吞机会时也常能克制私利;

4)晋献第一轮大吞小国(耿霍虞芮)之际,正是齐桓霸业鼎盛之时,却丝毫没有障碍,盖因山西之事于齐并无直接利益,(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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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说齐桓时一度有些往宪政发展的可能,那么到晋文称霸时,这条路显然也已断绝了; 2)当时的晋国就是个大流氓,曲沃篡晋的历史污点不说,对内诛杀公族,对外吞灭小国,都是毫不手软的,藐视王廷也毫无顾忌; 3)相比之下,齐虽也吞灭小国,但直接灭掉的,主要是周文明圈之外的异族小国,同族小国以压服、纳为附庸为主,而且在有侵吞机会时也常能克制私利; 4)晋献第一轮大吞小国(耿霍虞芮)之际,正是齐桓霸业鼎盛之时,却丝毫没有障碍,盖因山西之事于齐并无直接利益,且由齐入晋干预代价过高,齐之消极乃在预料之中; 5)唯一关切晋之并吞行径的,是王室和周边小国,而其中唯一挺身而出替王室进行干预的是虢国(实际上虢国是周室渐衰之后周王权威的唯一忠诚捍卫者,可能比王室本身还起劲),但虢国的干预全靠自身实力,没有联盟支持,反倒有郑国这样的宿敌需要戒备,最终没能顶住晋之扩张势头,反遭灭国下场,为后世留下一个反面教材,此后受欺小国都学乖了; 6)晋的扩张吞并从西边开始,顺河曲推进,避免一开始就与齐接触,战略上很对头,若开始就往山东取邢卫方向,齐就会插手。  
周史札记#17:万事俱备,只欠司法

1)春秋前期,特别是齐桓称霸期间,是华夏史和中国史上最接近于产生宪政的时期,没有之一;

2)“最接近”的意思不是“很接近”,其实还挺远,只不过其他时候距离更远,而且(粗线条看)越来越远,而最关键的欠缺,在于司法;

3)那时候,权力是分立的,竞争的,这既是事实,也是合理的预期,垄断权力的念头尚不现实,持续冲突中的妥协共存是普遍预期,日后历史上反复上演的赢家通吃、你死我活、斩尽杀绝、输家绝无生路这样的情形尚未成为惯例,因而不在博弈参与方的预期之列;

4)所以冲突各方还有一些底线,输家一般有处可逃,庇护权通常也得到承认,失势或失败宗族的权利通常仍得到保留和继承,灭门或灭国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常常得到恢复;

5)此种预期下,弱者联合抵御强者、以远交抗衡近敌之类策略占上风,而投靠最强者(尤其是邻近最强者)则非明智策略,相反,在你死我活预期下,及时认清形势投靠最强者才是避免最坏结果的最佳策略,正是后种策略的流行,在此后历史上反复将胜者推上权力极峰;

6)对建立政治秩序所需规范已有相当(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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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前期,特别是齐桓称霸期间,是华夏史和中国史上最接近于产生宪政的时期,没有之一; 2)“最接近”的意思不是“很接近”,其实还挺远,只不过其他时候距离更远,而且(粗线条看)越来越远,而最关键的欠缺,在于司法; 3)那时候,权力是分立的,竞争的,这既是事实,也是合理的预期,垄断权力的念头尚不现实,持续冲突中的妥协共存是普遍预期,日后历史上反复上演的赢家通吃、你死我活、斩尽杀绝、输家绝无生路这样的情形尚未成为惯例,因而不在博弈参与方的预期之列; 4)所以冲突各方还有一些底线,输家一般有处可逃,庇护权通常也得到承认,失势或失败宗族的权利通常仍得到保留和继承,灭门或灭国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常常得到恢复; 5)此种预期下,弱者联合抵御强者、以远交抗衡近敌之类策略占上风,而投靠最强者(尤其是邻近最强者)则非明智策略,相反,在你死我活预期下,及时认清形势投靠最强者才是避免最坏结果的最佳策略,正是后种策略的流行,在此后历史上反复将胜者推上权力极峰; 6)对建立政治秩序所需规范已有相当共识和不少表述,因而这些规范也获得了某种道德地位,并已成为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之一; 7)甚至规范的执行机制也开始出现,齐桓霸权及其主导下的会盟惯例,尽管主要是利益导向的军事联盟,但多少也起着执行和强化规范、维持秩序的作用,因为盟主往往是这一秩序的既得利益者,维持秩序总的来说对他有好处; 8)但依靠霸权执行规范是很不可靠的,首先盟主自己要足够清白,要有长远远光,还要足够公正、无私和积极,这些条件即便一时凑巧齐备,也不可能长期满足:盟主自己屁股不干净,就会破坏规则,盟主在某项纠纷中有重要利益,就很难保持公正,相反若毫无私利,则很难保证积极参与; 9)靠霸权执行规范的问题,美国和北约已经表现的很清楚:一项纠纷得到充分关注和公正处理的可能性,高度依赖于盟主的国内政策和议题重心,一旦纠纷远离其政治视野,或被国内政治议题扭曲,或干脆其国内转向孤立主义,或者国内起危机冲突无暇他顾,执行机制就失效了; 10)执行机制要常规化,必须有某种司法程序,至少需要一个法庭对纠纷和非法行为作出权威裁决,这是最起码的,至于裁决的执行,可以由当事方自力执行,或由盟主召集力量执行; 11)仅仅依靠当事方对规范的自我解释并据此进行自力救济所带来的问题,诺齐克我对诺齐克的评论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无须重复,齐桓之后的历史是很好的例证;
周史札记#16:县之起源

1)县本意为“悬”,这点没有异议;

2)将该词义置于封建制背景中,就很好理解:县起初就是“悬于君权而待封之地”,即被临时置于君权管辖之下,可资未来分封的土地;

3)同为君权所控制的土地,县不同于君主之私人采邑,后者已纳入王室之私人财政系统,用于供养王家,而前者被置于国家行政系统,用于行政目的;

4)此类土地的来源,不外乎:新征服而尚未分封的土地,从绝嗣或因重罪而被灭宗的附庸那里收回的封地,攻灭他国(比如楚灭陈)所获领地,从他国夺取的城邑;

5)春秋中期以降,诸侯间战争蜂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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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本意为“悬”,这点没有异议; 2)将该词义置于封建制背景中,就很好理解:县起初就是“悬于君权而待封之地”,即被临时置于君权管辖之下,可资未来分封的土地; 3)同为君权所控制的土地,县不同于君主之私人采邑,后者已纳入王室之私人财政系统,用于供养王家,而前者被置于国家行政系统,用于行政目的; 4)此类土地的来源,不外乎:新征服而尚未分封的土地,从绝嗣或因重罪而被灭宗的附庸那里收回的封地,攻灭他国(比如楚灭陈)所获领地,从他国夺取的城邑; 5)春秋中期以降,诸侯间战争蜂起,同时诸侯向周边旷野和土著区扩张,县之来源剧增; 6)诸侯为扩张君权,倾向于将县长期留置于君权之手,导致县的数量增长; 7)留于君手的县,被用作配合君权施政和作战的激励工具,奖赏给卿大夫作为其临时采邑; 8)作为临时采邑转交给卿大夫的县,期限随君主意志、君权与卿权对比而异,或随时收回,或一世而止,或世袭几代,但在未经正式分封之前,君主至少在名义上通常也在实际上保留着收回与转交之权利; 9)那些在扩张君权上最为成功的诸侯,最终将县变成了由凭君主意志任免的官僚管理的君主直辖行政单元。  
周史札记#15:向集权帝国的转变

1)士的崛起,文字普及,行政人才专业化,为诸侯提供了官僚来源,可以替代世袭卿大夫;

2)士的流动、著述和教学,产生了一个全王国范围内的阶层共同体;

3)新兴士阶层创造了一种新伦理,其中对领主的个人效忠逐渐被对伦理原则或政治理想的忠诚所取代;

4)周王权威的衰微,刺激了诸侯间冲突与竞争,诸侯竞相扩张其权力,包括对外兼并(将弱小诸侯变成其附庸)和削夺附庸之传统封建权利;

5)边缘诸侯面临蛮夷威胁,扩张权力更为迫切而必需,更高频度和强度的战争,也强化了其君主权力及其战争机器,以及相应的行政官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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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的崛起,文字普及,行政人才专业化,为诸侯提供了官僚来源,可以替代世袭卿大夫; 2)士的流动、著述和教学,产生了一个全王国范围内的阶层共同体; 3)新兴士阶层创造了一种新伦理,其中对领主的个人效忠逐渐被对伦理原则或政治理想的忠诚所取代; 4)周王权威的衰微,刺激了诸侯间冲突与竞争,诸侯竞相扩张其权力,包括对外兼并(将弱小诸侯变成其附庸)和削夺附庸之传统封建权利; 5)边缘诸侯面临蛮夷威胁,扩张权力更为迫切而必需,更高频度和强度的战争,也强化了其君主权力及其战争机器,以及相应的行政官僚; 6)作为士之一派,法家在推动各诸侯扩张君权上起了关键作用,施行了一系列改革; 7)法家改革中最根本的两项是:改庄园制为自耕农,改领地制为郡县制,前者为集权君主建立了财政基础,后者废除了封建关系,创建了集权式行政体系; 8)边缘诸侯,特别是华夏成分较少的楚与秦,较少宗族和封建包袱,更易于推行法家改革; 9)儒家中一些人似乎曾努力基于其新伦理而构建一种国际法,并依靠大国实力维持某种国际秩序,以期在王室衰微的条件下用国际法权威代替周王权威,继续维持封建体系,不至陷于混战或走向集权,有点像美国和北约试图达到的状态,但这一努力(假如有的话,这一点我还很不确定)显然未能成功; 10)由于对任何国际法既缺乏认同,也没有执行机制(以霸权维持秩序的理想并未成为现实),君权扩张和兼并的限度就只剩下军事和行政方面的技术限制了,而事实证明集权帝国能够建成。  
周史札记#14:feudal与封建

1)李峰否定“西周封建论”,理由一是西周制度不符合传说中的feudalism,理由二是feudalism在欧洲也只是个传说;

2)结果翻译过来变成了他“否认西周实行封建制”,其实他的观点与认为西周实行封建制的中国史学者没有什么重要差别;

3)他承认先秦制度与秦之后的帝国制是根本不同的两种类型,但拒绝将前者称为封建制,可是又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名称,只好还是用“封建制”,只不过加个引号;

4)我开始就知道他否定“西周封建论”,所以原本期望他会说出些让我吃惊的新东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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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峰否定“西周封建论”,理由一是西周制度不符合传说中的feudalism,理由二是feudalism在欧洲也只是个传说; 2)结果翻译过来变成了他“否认西周实行封建制”,其实他的观点与认为西周实行封建制的中国史学者没有什么重要差别; 3)他承认先秦制度与秦之后的帝国制是根本不同的两种类型,但拒绝将前者称为封建制,可是又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名称,只好还是用“封建制”,只不过加个引号; 4)我开始就知道他否定“西周封建论”,所以原本期望他会说出些让我吃惊的新东西,但读过他两本书后,没有发现期待中的任何新奇论点或证据; 5)周式封建与日耳曼封建确实有重大区别; 6)但我认为用一个更一般的概念涵盖这两种制度(和其他相似制度)是必要且正当的,因为它们有足够多共同点,且鲜明区别于官僚集权帝国,为此我们需要找个词来表示这一概念,而最恰当的仍然只能是“封建”和英文的feudal; 7)所以我觉得李峰这么做与其说是在澄清概念,更像是在制造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