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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帕累托判准vs卡尔多-希克斯判准》的评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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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 Salon for Heads, No Sofa for As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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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limln</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616664</link>
		<dc:creator><![CDATA[limln]]></dc:creator>
		<pubDate>Sun, 24 Jan 2016 14:34:0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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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卡尔多-希克斯判准：若一件事情至少改善了一个人的状况，并且改善的程度是以补偿全部其他人因此事而导致的状况恶化。也就是说，就像向日葵的花序排列是遵循对数螺线的原则，因为这样是最经济和自洽均称的。在有限的空间下排下最多的花瓣。卡尔多-希克斯的标准意味着，在改善的同时，挪移了某些花序，虽然会使其另一些花本来享受的空间变小了， 但其挪移的改变足以改善其它大部份花的占用空间状况，这里的“足以”是基于整体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体现在先验中的法律里，它是普适的，又是在不停地演化的。这里的客观性可以说是一种路径依赖，毕竟有这么一大块区块链在背书，你再另起炉灶重新洗牌反而代价更大。自洽意味着没有冗余，调整和发力都不用做无用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卡尔多-希克斯判准：若一件事情至少改善了一个人的状况，并且改善的程度是以补偿全部其他人因此事而导致的状况恶化。也就是说，就像向日葵的花序排列是遵循对数螺线的原则，因为这样是最经济和自洽均称的。在有限的空间下排下最多的花瓣。卡尔多-希克斯的标准意味着，在改善的同时，挪移了某些花序，虽然会使其另一些花本来享受的空间变小了， 但其挪移的改变足以改善其它大部份花的占用空间状况，这里的“足以”是基于整体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体现在先验中的法律里，它是普适的，又是在不停地演化的。这里的客观性可以说是一种路径依赖，毕竟有这么一大块区块链在背书，你再另起炉灶重新洗牌反而代价更大。自洽意味着没有冗余，调整和发力都不用做无用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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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Blog Archive &#187; 罗斯巴德批判#26：罗粉快来看，某人被表扬了</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7831</link>
		<dc:creator><![CDATA[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Blog Archive &#187; 罗斯巴德批判#26：罗粉快来看，某人被表扬了]]></dc:creator>
		<pubDate>Wed, 19 Sep 2012 06:24:0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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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说过，卡尔多-希克斯判准其实部分的滑向了客观价值论，因为它的所谓“充分补偿”若是按主观价值的“充分”，那么这件事情完全可以由个人之间的自愿交易来完成，而不必成为需要由该判准来进行功利权衡的公共决策，所以实际上运用该判准时，都是以市价等客观价值来衡量补偿是否充分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8230;]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说过，卡尔多-希克斯判准其实部分的滑向了客观价值论，因为它的所谓“充分补偿”若是按主观价值的“充分”，那么这件事情完全可以由个人之间的自愿交易来完成，而不必成为需要由该判准来进行功利权衡的公共决策，所以实际上运用该判准时，都是以市价等客观价值来衡量补偿是否充分的。 [&#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Blog Archive &#187; 经济学：治国术、伦理学还是科学？</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2046</link>
		<dc:creator><![CDATA[海德沙龙（HeadSalon） &#187; Blog Archive &#187; 经济学：治国术、伦理学还是科学？]]></dc:creator>
		<pubDate>Thu, 19 May 2011 06:08:2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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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8]我对帕累托判准的更多分析，见“消费者剩余vs外部性”（No.905）和“帕累托判准vs卡尔多-希克斯判准”（No.1163）。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8230;] [8]我对帕累托判准的更多分析，见“消费者剩余vs外部性”（No.905）和“帕累托判准vs卡尔多-希克斯判准”（No.1163）。 [&#82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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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928</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Thu, 05 May 2011 02:08:4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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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只说价值是主观的，我们俩的观点是没有区别的。不过不知道你赞成的是门格尔的主观价值，还是米塞斯的主观价值。这里我预感我们倒是可能有分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只说价值是主观的，我们俩的观点是没有区别的。不过不知道你赞成的是门格尔的主观价值，还是米塞斯的主观价值。这里我预感我们倒是可能有分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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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927</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Thu, 05 May 2011 02:05:2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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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价值是主观的，这是武断规定也好，是根据经验观察得出的假设/公理也好，我是同意的。正因为价值是主观的，所以客观判定是对主观价值的“估计”，只能以“一定的准确性”或“一定概率的正确性”判定主观价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价值是主观的，这是武断规定也好，是根据经验观察得出的假设/公理也好，我是同意的。正因为价值是主观的，所以客观判定是对主观价值的“估计”，只能以“一定的准确性”或“一定概率的正确性”判定主观价值。</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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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921</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Wed, 04 May 2011 15:25:5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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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就这篇文章而言，我们的理解已经差不多一样了，但对主观价值/客观价值这对概念，我们仍没说到一块儿去，我说的主观和客观的鸿沟是无法跨越的，休谟之叉，不能被任何实证研究所弥合，主观性是个武断规定，它们从言说起点上就分开了，无论如何都合不到一块儿去。

就是说，假如你抢走我的手表，赔我100块钱，无论你拿出多少证据说明这块表在我眼里不值100块钱，无论这些证据和论证在实证科学的角度看起来多么合理，我都可以拒绝承认，因为价值是主观的，这是武断规定。]]></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就这篇文章而言，我们的理解已经差不多一样了，但对主观价值/客观价值这对概念，我们仍没说到一块儿去，我说的主观和客观的鸿沟是无法跨越的，休谟之叉，不能被任何实证研究所弥合，主观性是个武断规定，它们从言说起点上就分开了，无论如何都合不到一块儿去。</p>
<p>就是说，假如你抢走我的手表，赔我100块钱，无论你拿出多少证据说明这块表在我眼里不值100块钱，无论这些证据和论证在实证科学的角度看起来多么合理，我都可以拒绝承认，因为价值是主观的，这是武断规定。</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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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920</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Wed, 04 May 2011 15:08:5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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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卡尔多-希克斯判准就是一种嘛]]></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卡尔多-希克斯判准就是一种嘛</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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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变节者</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912</link>
		<dc:creator><![CDATA[变节者]]></dc:creator>
		<pubDate>Wed, 04 May 2011 03:41: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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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能不能举例说明，而要划清私域，必须引入某种客观价值。比如应该引入哪种客观价值？有没有实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能不能举例说明，而要划清私域，必须引入某种客观价值。比如应该引入哪种客观价值？有没有实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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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633</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Fri, 15 Apr 2011 02:47:1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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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或者说，由于价值的稳定性，观察者对当事人的主观价值的客观判定可以具有相当的准确性或大概率的正确性，所以，并不需要设计复杂的判准，就可以客观判定某一事件是否增加了社会总体的福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或者说，由于价值的稳定性，观察者对当事人的主观价值的客观判定可以具有相当的准确性或大概率的正确性，所以，并不需要设计复杂的判准，就可以客观判定某一事件是否增加了社会总体的福利。</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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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1632</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Fri, 15 Apr 2011 02:44:3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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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再看一遍，我当时太激动了，以至于不能把握你要表达的意思。

我想，这篇文章你所表达的意思是，让一个人的境况改善，而其他人的境况不变的事件是几乎不存在的；让一个人的境况改善，且其改善足以补偿其他人的境况恶化的事件是存在的，且除了交易发生以外，是可以由具有经验和公正感的法官以极大的正确概率判定的。

我之所以激动，是因为前半部分的结论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并且得出结论的分析过程体现了与我相同的哲学观：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其实，现在想想，我并不反对后半部分结论。

帕累托判据本来就是为了解决主观价值的不可客观判定问题而提出来的。为了避免判断一件事情中受到影响的各方的价值变化的相对大小，才引入了只有一方受影响的事件。但是这样的努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系统中的一个事件是不可能被判定对系统中的一部分人没有影响的。这是一种普遍联系的思想。正因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帕累托判准仍然引入了对主观价值的客观认定，即认定某些事件对一方以外的其他方的主观影响是小到可以认为不存在的。

帕累托判准没有消灭对主观价值的客观判定。但对主观价值的客观判定并不是不可接受的。这是因为，人的价值观是稳定的，对这一事件中各方的主观价值，可以通过各方对之前的相似事件中的反映出来的可被客观观察到的主观价值来预测。这和生物进化的套套逻辑之解开原理，是相同的。于是，来自观察者的客观判定，就可以成为与事实上的主观价值具有可接受的准确性的客观判定。

基于相同的原理，卡尔多-希克斯判准也是可以接受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再看一遍，我当时太激动了，以至于不能把握你要表达的意思。</p>
<p>我想，这篇文章你所表达的意思是，让一个人的境况改善，而其他人的境况不变的事件是几乎不存在的；让一个人的境况改善，且其改善足以补偿其他人的境况恶化的事件是存在的，且除了交易发生以外，是可以由具有经验和公正感的法官以极大的正确概率判定的。</p>
<p>我之所以激动，是因为前半部分的结论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并且得出结论的分析过程体现了与我相同的哲学观：事物是普遍联系的。</p>
<p>其实，现在想想，我并不反对后半部分结论。</p>
<p>帕累托判据本来就是为了解决主观价值的不可客观判定问题而提出来的。为了避免判断一件事情中受到影响的各方的价值变化的相对大小，才引入了只有一方受影响的事件。但是这样的努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系统中的一个事件是不可能被判定对系统中的一部分人没有影响的。这是一种普遍联系的思想。正因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帕累托判准仍然引入了对主观价值的客观认定，即认定某些事件对一方以外的其他方的主观影响是小到可以认为不存在的。</p>
<p>帕累托判准没有消灭对主观价值的客观判定。但对主观价值的客观判定并不是不可接受的。这是因为，人的价值观是稳定的，对这一事件中各方的主观价值，可以通过各方对之前的相似事件中的反映出来的可被客观观察到的主观价值来预测。这和生物进化的套套逻辑之解开原理，是相同的。于是，来自观察者的客观判定，就可以成为与事实上的主观价值具有可接受的准确性的客观判定。</p>
<p>基于相同的原理，卡尔多-希克斯判准也是可以接受的。</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608</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Thu, 02 Dec 2010 18:28:3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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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无须“确知所有人的感受”，只需要相信“他们会接受（或至少容忍）这样的程序机制”即可，程序机制与实质结果不同，就像二人分蛋糕问题中，对一个具体的结果，很难知晓每个人是否或多大程度“合其意”，但较容易知道“他们是否会接受这样的程序”，况且，这无须每个人接受，只要接受者足够多即可，这不仅可能，实际上也出现了。

再强调一下：我不是在尝试发明什么东西，只是在尝试理解现有的法律系统，简单说，就是给“法治”这个词汇寻找一个形式化基础，想象有一个机器人，你希望他具有这样的能力：把他扔进一个社会，他就能回答这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你怎么给它写程序？一种是统计的方法，给100个指标打分，总分超过多少就输出“是”，另一种是分析的方法，也就是我在尝试的东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无须“确知所有人的感受”，只需要相信“他们会接受（或至少容忍）这样的程序机制”即可，程序机制与实质结果不同，就像二人分蛋糕问题中，对一个具体的结果，很难知晓每个人是否或多大程度“合其意”，但较容易知道“他们是否会接受这样的程序”，况且，这无须每个人接受，只要接受者足够多即可，这不仅可能，实际上也出现了。</p>
<p>再强调一下：我不是在尝试发明什么东西，只是在尝试理解现有的法律系统，简单说，就是给“法治”这个词汇寻找一个形式化基础，想象有一个机器人，你希望他具有这样的能力：把他扔进一个社会，他就能回答这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你怎么给它写程序？一种是统计的方法，给100个指标打分，总分超过多少就输出“是”，另一种是分析的方法，也就是我在尝试的东西。</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600</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Thu, 02 Dec 2010 12:28:31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headsalon.org/?p=1163#comment-600</guid>
		<description><![CDATA[我的意思是，“找到一种可操作的判定世界改善的客观的方法”这个目标本身是不可能的。所以去找一个方法、改善某个方法，比较某两个方法的努力，都是徒劳的。

看这段话：
“此时，就必须引入第二个虚拟人，即所谓的“公正的旁观者”，来估算这一客观价值，这有两层含义：首先，他是中立的，即1）被判定的事件不影响他的利益，2）当事各方的没有共同利益，现实中可能找不出这样的人，但可以虚拟的假想一个；其次，他应具有恰当把握公正感的能力，即，他作出的判断，将是最大程度的能够安抚当事各方和所在社会的其它成员，令其产生最少的不公正感。

显然，要构造出这样一个虚拟人，需要引入一组只有心理学才能提供的事实命题，因而，这一构造也将是更困难的，是法学本身注定无法完成的，好在，法律实践中已经发现了一个不错的替代品，那就是法官这个肉人和陪审团这个由好多肉人组成的判别器。”

这段话后面是不是可以接上这个总结：
因为“公正的旁观者”是构造不出来的，所以客观的价值是估算不出来的。

另外，心理学是否能提供足以构造“公正的旁观者”的事实命题，我表示怀疑。构造公正的旁观者，不仅要了解所有的正义感，还要获得每种正义感在人群中的比例和分布。更甚，这个公正旁观者，还要知道一件事对所有影响到的人的影响程度。这跟帕累托最优中涉及的条件，确知所有人的感受，是一个级别的事，也是不可能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的意思是，“找到一种可操作的判定世界改善的客观的方法”这个目标本身是不可能的。所以去找一个方法、改善某个方法，比较某两个方法的努力，都是徒劳的。</p>
<p>看这段话：<br />
“此时，就必须引入第二个虚拟人，即所谓的“公正的旁观者”，来估算这一客观价值，这有两层含义：首先，他是中立的，即1）被判定的事件不影响他的利益，2）当事各方的没有共同利益，现实中可能找不出这样的人，但可以虚拟的假想一个；其次，他应具有恰当把握公正感的能力，即，他作出的判断，将是最大程度的能够安抚当事各方和所在社会的其它成员，令其产生最少的不公正感。</p>
<p>显然，要构造出这样一个虚拟人，需要引入一组只有心理学才能提供的事实命题，因而，这一构造也将是更困难的，是法学本身注定无法完成的，好在，法律实践中已经发现了一个不错的替代品，那就是法官这个肉人和陪审团这个由好多肉人组成的判别器。”</p>
<p>这段话后面是不是可以接上这个总结：<br />
因为“公正的旁观者”是构造不出来的，所以客观的价值是估算不出来的。</p>
<p>另外，心理学是否能提供足以构造“公正的旁观者”的事实命题，我表示怀疑。构造公正的旁观者，不仅要了解所有的正义感，还要获得每种正义感在人群中的比例和分布。更甚，这个公正旁观者，还要知道一件事对所有影响到的人的影响程度。这跟帕累托最优中涉及的条件，确知所有人的感受，是一个级别的事，也是不可能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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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88</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Thu, 02 Dec 2010 04:31: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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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这篇文章不就是在尝试对（1）理论化吗？]]></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这篇文章不就是在尝试对（1）理论化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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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86</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Thu, 02 Dec 2010 04:08:3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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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些客观化，都是事实发生情况，怎么理论化？正如帕累托判准之不可行，是因为不可能知道除了那个情况得到改善的人以外，其他所有人的感受。
你说的客观价值，如果是指价值所指导的行为体现出的可观察到的价值，那么可以说存在客观价值。但是这个说法并不能增加理论上的可操作性。正如帕累托判准是没有意义的，任何一种判准都不可能通过事实发生以外的方法了解他人的感受，所以说任何一种判准都不比帕累托判准更可操作。]]></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些客观化，都是事实发生情况，怎么理论化？正如帕累托判准之不可行，是因为不可能知道除了那个情况得到改善的人以外，其他所有人的感受。<br />
你说的客观价值，如果是指价值所指导的行为体现出的可观察到的价值，那么可以说存在客观价值。但是这个说法并不能增加理论上的可操作性。正如帕累托判准是没有意义的，任何一种判准都不可能通过事实发生以外的方法了解他人的感受，所以说任何一种判准都不比帕累托判准更可操作。</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83</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Thu, 02 Dec 2010 03:41: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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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说道理并达成同意；2）比枪法；无论（1）还是（2），都是客观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1）说道理并达成同意；2）比枪法；无论（1）还是（2），都是客观化。</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73</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Wed, 01 Dec 2010 19:17:44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headsalon.org/?p=1163#comment-573</guid>
		<description><![CDATA[没有道理说服你，只好用暴力抢或者用钱补偿你。你再解释一下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没有道理说服你，只好用暴力抢或者用钱补偿你。你再解释一下吧。</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70</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Wed, 01 Dec 2010 18:43:1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headsalon.org/?p=1163#comment-570</guid>
		<description><![CDATA[别啊，在这小客厅里尽可以放松一点，就这一小撮，都算熟人了，呵呵。

主观/客观之辩，或许换种说法更简洁：假如一个苹果摆在你我眼前，我们无法知晓和比较它在你我心目中的价值，但要是你我都想吃这个苹果，就必须先回答：为何你可以拿走这个苹果而我却不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别啊，在这小客厅里尽可以放松一点，就这一小撮，都算熟人了，呵呵。</p>
<p>主观/客观之辩，或许换种说法更简洁：假如一个苹果摆在你我眼前，我们无法知晓和比较它在你我心目中的价值，但要是你我都想吃这个苹果，就必须先回答：为何你可以拿走这个苹果而我却不能？</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小橘子</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64</link>
		<dc:creator><![CDATA[小橘子]]></dc:creator>
		<pubDate>Wed, 01 Dec 2010 10:38:20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headsalon.org/?p=1163#comment-564</guid>
		<description><![CDATA[你这么客气，我更不好意思了~呵呵
主观价值论要用什么武？找到判断世界改善的客观标准？
引入客观价值，那就相当于换一种哲学观了。我看你引了一引，还是主观价值论。
政治经济学崩溃就崩溃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你这么客气，我更不好意思了~呵呵<br />
主观价值论要用什么武？找到判断世界改善的客观标准？<br />
引入客观价值，那就相当于换一种哲学观了。我看你引了一引，还是主观价值论。<br />
政治经济学崩溃就崩溃吧。</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61</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Wed, 01 Dec 2010 04:15: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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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或许我的标题具有误导性，我并不是要用卡尔多-希克斯判准去取代帕累托判准，我的重点在于：主观价值论不是一个恰当的起点，在划清私域之前，主观价值论没有用武之地，而要划清私域，必须引入某种客观价值。

这一点，我也是在2007年以后才开始意识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或许我的标题具有误导性，我并不是要用卡尔多-希克斯判准去取代帕累托判准，我的重点在于：主观价值论不是一个恰当的起点，在划清私域之前，主观价值论没有用武之地，而要划清私域，必须引入某种客观价值。</p>
<p>这一点，我也是在2007年以后才开始意识到。</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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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作者：辉格</title>
		<link>https://headsalon.org/archives/1163.html#comment-560</link>
		<dc:creator><![CDATA[辉格]]></dc:creator>
		<pubDate>Wed, 01 Dec 2010 04:02:13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headsalon.org/?p=1163#comment-560</guid>
		<description><![CDATA[不为什么，这是武断规定，所以叫“判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不为什么，这是武断规定，所以叫“判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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