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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萧条》

【2020-12-17】

前两天读了伯南克的《大萧条》,是部论文集,写得很好,清楚明了,是我这外行在这一主题上读到过最有说服力的东西,留下的疑点也最少,总结几点我的理解:

1)大萧条的首要原因是一战结束后恢复金本位的过程导致的严重货币收缩,

2)战前也是金本位,即1870-1914之间的所谓古典金本位,并未导致像大萧条那样的收缩,那是因为英镑地位非常牢固,即公众和全球金融界对英镑的信心很强,而英格兰银行也知道大家对它信心很强,所以它实际上把黄金储备拉的非常低,同时各国银行也敢于大量以英镑代替黄金为储备,结果是,虽然是金本位,但黄金存量对货币供给实际上并未构成太大障碍,

3)另外,英格兰银行之所以把黄金储备压的那么低,是因为它是一家私人企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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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前两天读了伯南克的《大萧条》,是部论文集,写得很好,清楚明了,是我这外行在这一主题上读到过最有说服力的东西,留下的疑点也最少,总结几点我的理解: 1)大萧条的首要原因是一战结束后恢复金本位的过程导致的严重货币收缩, 2)战前也是金本位,即1870-1914之间的所谓古典金本位,并未导致像大萧条那样的收缩,那是因为英镑地位非常牢固,即公众和全球金融界对英镑的信心很强,而英格兰银行也知道大家对它信心很强,所以它实际上把黄金储备拉的非常低,同时各国银行也敢于大量以英镑代替黄金为储备,结果是,虽然是金本位,但黄金存量对货币供给实际上并未构成太大障碍, 3)另外,英格兰银行之所以把黄金储备压的那么低,是因为它是一家私人企业(不像美联储),有盈利动机,因而只要可能,就会尽量降低黄金储备,因为黄金储备是没有收益的,而持有其他资产多少有点收益, 4)一战后重建起来的金本位则大不一样,由于世人对英镑和大英不再那么有信心,所以尽管外币仍被部分用作储备,但各国央行的首选和主要储备变成了黄金,而且都执行了很高的最低准备率(比如美国的40%),于是黄金存量就成了瓶颈, 5)各国央行对国际间黄金流动做出的反应不对称,流出国为维持准备率而缩减基础货币,流入国却并不相应增加货币供给,而是听任其变成超额储备,于是加剧了货币收缩, 6)上述不对称所造成的收缩效应,在银行体系的安全性面临风吹草动时会突然加剧,因为出现麻烦的那些国家的央行为了稳固储备以增强公众对本币及本国银行体系的信心,会设法(比如通过提升利率)吸引黄金流入,而这种举动将迅速引发连锁反应,形成对黄金的争夺,这将构成一种急剧加速货币收缩的正反馈, 7)第6点和第2、3点其实有相通之处,正因为此时各国央行都已不再有昔日大英曾拥有的那种自信和他信,才不得不以这种方式来稳固信心, 8)大萧条实际上分两个相当不同的阶段,1929-31年的衰退,本来到31年已经有复苏迹象,但此时衰退变成金融危机,银行大批破产(或陷于流动性困境),导致大量中小企业完全借不到钱,继而破产或缩减产出, 9)从衰退变成银行危机的一个关键因素是,由于绝大多数借贷契约是不与通胀率挂钩的,因而通货紧缩产生了再分配效应,即,紧缩之后,价格下跌,债务人欠的钱变得更值钱了,需要用更多产出去偿还,结果很多就还不起了,于是(加上衰退本身的影响)大批违约,导致银行破产, 10)对于金本位的作用,一个很强的证据是国际比较:坚守金本位越严格、守得越久,萧条持续也越久,反之,越早退出金本位的国家,也越早开始复苏,各国大致分三批退出,英国31年,美国33年,法国36年,最早退出的那批实际上并未出现明显的第二阶段危机, 哦,忘了一点,是有关基础理论的:企业在银行眼中的信用是一种高度特化的资产,是基于大量(哈耶克所称)局部知识的,所以当一家银行破产时,其贷款客户无法转而从其他银行获得同等条件同等数量的贷款,因而银行大批破产会直接导致货币收缩(伯南克本人没用我的术语,但意思差不多) @felicia111:我自己觉得是股市和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当时杠杆用到了极致,有多繁荣,就有多萧条。 @whigzhou: 这个说法伯南克讨论了并且排除了 @felicia111:1929年是全球经济危机,从货币角度看,金本位,限制了货币供应,货币供应少了,为什么物价没有下跌呢?为什么二十年代,在29年以前,同样金本位,却是极度繁荣? @whigzhou: 1)直到1925-30年间各国才陆续完成金本位的重建,2)货币缩减到衰退也需要时间,3)价格跌了,而且跌幅很大 @利维坦B:美联储前主席说大萧条源于“恢复黄金平价”;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说大萧条源于美联储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放任银行破产,严重打击人们的信心。 该相信谁? @whigzhou: 伯南克和弗里德曼的主要分歧就体现在原帖第6-7点 @whigzhou: 弗说,联储犯下大错,没有努力扩张货币压低利率,反而做了相反举动,伯说,没错,可那不是因为联储太笨,而是金本位的内在逻辑要求他不得不这么做,只要想坚守金本位,就不可能做得更好,压低利率只能让黄金流出,储备耗尽 @whigzhou: 换句话说,金本位下,实际上不存在最终贷款人,所以一旦市场信心开始动摇,所有人——包括央行——都被迫加入了对黄金的挤兑  
读史笔记#15:瀑布与汲泵

瀑布与汲泵
辉格
2014年5月7日

人们在评价一个社会时,常把阶层间的流动性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认为适当的流动性是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社会的应有特性,它可以为奋斗、进取和各种创造性活动提供动力,让身处下层者不至于丧失希望而产生反社会倾向,也让身居高位者不会过于安逸乃至腐化堕落。

在观察社会流动性时,一个最常用的指标,是当前的成功(其衡量标准无非是财富、权力、身份和影响力)人士中,有多少是出身寒微者,假如这个比例相当高,就说明出身寒微的孩子凭借天赋、努力和运气,很有希望跻身于比他父母所在的更高阶层,这样的社会就是富有流动性的,所谓美国梦,说的便是美国社会为此类进取和发达提供了远比其他社会更广阔的机会。

但其实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观察流动性,看看上一代的高地位人群中,其子女有多少跌落到了比他们父母更低的地位,正如向上爬升的机会是一种激励,向下跌落的风险同样也是一种激励,它激励身居高位者做出种种努力,设法让后代和自己一样享有优越条件和高地位;实际上,在许多传统社会,阶层间流动性往往更多的表现为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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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与汲泵 辉格 2014年5月7日 人们在评价一个社会时,常把阶层间的流动性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认为适当的流动性是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社会的应有特性,它可以为奋斗、进取和各种创造性活动提供动力,让身处下层者不至于丧失希望而产生反社会倾向,也让身居高位者不会过于安逸乃至腐化堕落。 在观察社会流动性时,一个最常用的指标,是当前的成功(其衡量标准无非是财富、权力、身份和影响力)人士中,有多少是出身寒微者,假如这个比例相当高,就说明出身寒微的孩子凭借天赋、努力和运气,很有希望跻身于比他父母所在的更高阶层,这样的社会就是富有流动性的,所谓美国梦,说的便是美国社会为此类进取和发达提供了远比其他社会更广阔的机会。 但其实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观察流动性,看看上一代的高地位人群中,其子女有多少跌落到了比他们父母更低的地位,正如向上爬升的机会是一种激励,向下跌落的风险同样也是一种激励,它激励身居高位者做出种种努力,设法让后代和自己一样享有优越条件和高地位;实际上,在许多传统社会,阶层间流动性往往更多的表现为后一种。 在[[A Farewell to Alms]]一书(中信出版社非常恶劣的将中文版书名定为《应该学点经济史》)中,经济史家格列高利·克拉克([[Gregory Clark]])通过对保存于教堂的数千份遗嘱的研究,发现中世纪英格兰社会的主要流动方式正是第二种,立遗嘱者的幸存子女数量与遗产数额高度相关,遗产最多的那组的子女数(4个)两倍于遗产最少的两组(1.8个),后者明显低于人口替代水平。 其他来源的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点,在黑死病前后共四百年历史中,普通男性的平均存活儿子数在替代水平(1.0)附近波动,黑死病期间显著低于替代水平,而国王一级封臣的儿子数平均达1.8个,即便在黑死病高峰期也维持在替代水平之上;从土地拥有状况看,1270年代拥有土地的人,70多年后,其中最富裕者全部有后代继续保有土地,而最贫穷者仍有后代保有土地的比例只有1/3。 这些数字意味着,中古英格兰社会的流动结构是瀑布式的,贵族子弟一部分(通常是长子)继承了父辈的地位和主要财产,另一部分只继承少量财产和相应较低身份,逐级向下流动,最底层的家系则逐渐消亡,其地位被跌落下来的上层子弟所取代;在克拉克看来,这一模式主导着工业革命前的古代农业国家的社会流动。 然而,那些工业革命以来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并实现人口转型([[demographic transition]])的社会,流动结构已完全颠倒了过来,在当今欧美国家,收入与社会地位越高、受教育越多,生育率越低,而且这一差距近年来仍在迅速扩大,在2000年,美国最高收入组的生育率是最低组的69%,到2010年已降至56%;在不少发达国家,教育程度最高的女性中,一半以上完全不生孩子。 这样一来,这些社会的上层成了一个人口黑洞,而与此同时,人们努力向上爬的动机并没有削弱,于是社会流动结构变成了汲泵式的,其长期效果是,上层不断将下层中的精英分子筛选泵吸出来,随后又在遗传意义上加以消灭,这样的局面在人类历史乃至整个生物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它完全逆转了对遗传特性的选择压力。 这样的逆转,对于我们社会的价值取向、文化氛围和制度发展,将意味着什么呢?通过消除原先那个稳定的顶层,它或许会(或者已经?)削弱社会的保守倾向,因为顶层原本只有流出很少流入,起着文化和传统的积淀作用,而逆转之后,积淀将发生在底层,这将导致一个死气沉沉、越来越看不到希望的、其规模却在不断膨胀的底层吗? 这一逆转,也意味着社会失去了一个财富的自动再分配机制,原先上层的向下流动也伴随着财产的分割,即便长子继承制也不能完全阻止财富向下流动,而逆转之后,上层所积聚的财富不再随继承分割而扩散了,相反,财富会越来越多地堆积到上层,但同时,越来越多的富人不再将全部遗产留给子女,这样,积淀在顶层的财富将越来越多的转移到各种信托基金和法人机构的控制之下。 这些只是容易看见的,更多更重大的变化,恐怕只能等待时间慢慢将它揭晓了。  
读史笔记#14:从游牧社会看国家起源

从游牧社会看国家起源
辉格
2014年4月9日

在现代世界,国家已成为笼罩一切、无可逃避的存在,然而,国家最初如何形成,在何种条件下形成,仍是个众说纷纭而鲜有定论的问题。

通常,当我们想探索一种东西的起源时,容易想到的下手之处是:看看有和没有这东西的地方有何不同。

近代以前的各种主要社会形态中,定居农业社会一般都有国家,狩猎采集社会一般没有国家,而游牧社会则在两可之间,有些有,有些没有,有时有,有时没有;正是游牧社会的这种差异性和多变性,为我们考察国家起源提供了一个独特机会,而历史上游牧社会与定居社会之间的密切互动,也为这种观察留下了大量记录。

在《游牧者的抉择》一书中,人类学家王明珂为我们描述了与华夏农业文明关系密切的三种游牧社会的不同特征:河湟地区的西羌社会从来没有建立起国家,蒙古大草原的游牧社会则在多数时间都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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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游牧社会看国家起源 辉格 2014年4月9日 在现代世界,国家已成为笼罩一切、无可逃避的存在,然而,国家最初如何形成,在何种条件下形成,仍是个众说纷纭而鲜有定论的问题。 通常,当我们想探索一种东西的起源时,容易想到的下手之处是:看看有和没有这东西的地方有何不同。 近代以前的各种主要社会形态中,定居农业社会一般都有国家,狩猎采集社会一般没有国家,而游牧社会则在两可之间,有些有,有些没有,有时有,有时没有;正是游牧社会的这种差异性和多变性,为我们考察国家起源提供了一个独特机会,而历史上游牧社会与定居社会之间的密切互动,也为这种观察留下了大量记录。 在《游牧者的抉择》一书中,人类学家王明珂为我们描述了与华夏农业文明关系密切的三种游牧社会的不同特征:河湟地区的西羌社会从来没有建立起国家,蒙古大草原的游牧社会则在多数时间都有某种或强或弱的国家形态,尽管其统治能力起伏不定,而满洲地区的游牧社会则在无政府状态和突然兴起的国家之间反复。 这三种社会在国家发育上的差异,似乎源自其所处生态条件和所采用生计模式的不同;游牧不是随机游荡,而是在山坡、开阔草地、河谷、湖畔等适合不同季节的小生态位之间,按特定线路和节奏移动。 其次,单纯的游牧业不是一种能够自足的经济模式,通常需要搭配一些其他产业:从农耕业获得谷物以补足畜产品常不能满足的能量需求、从森林获得木材、从手工业获得工具(特别是金属制品),最好还能辅以少量狩猎活动,等等。 这种搭配组合,要么由当地环境的生态多样性满足,要么经由较大范围内的贸易或再分配而得以实现,而正是实现这一搭配的不同途径,导致了上述三种游牧社会的政治和制度差异。 西羌所在的高原河谷地区,每个小河谷天然地满足了游牧业的搭配需要:背风和向风的山坡,草场,林地,可种植谷物的河谷,整个游牧过程可在单一河谷中完成;每个所容纳的人口规模,也恰好与无政府状态下的传统血缘群体规模相当(此类群体的适宜规模受邓巴数([[Dunbar's number]])限制)。 由于每个群体占据一个河谷之后,即可满足其生计模式所需的各种条件,因而无需与其他群体建立经常性的更高层次政治结构,群体间竞争的焦点是争夺河谷,而不是相互控制或对更高级权力的争夺,只有在遭遇自然灾害或强敌入侵时,才需要结成临时性的攻守同盟,但因为缺少持续存在的需要,这些同盟既松散也不稳定。 蒙古游牧的跨度则大得多,因为实现类似搭配的生态多样性只有在很大地理跨度上才能找齐,但这么大的区域内所容纳的人口规模,显然远远超出了血缘群体的适宜规模,此时,为了解决群体间资源冲突,必须发展出超越于血缘群体的政治结构,这就为国家的发育提供了动力。 而且蒙古草原尤其是漠南地区的生态相对单调,对农耕社会展开贸易或劫掠的需求更强烈,而无论是重要商路和商业市镇的控制,还是为进行劫掠和勒索而需结成的联盟,都推动了高层次政治权力的发展。 满洲的情况更为微妙,那里分布这一些多数时候处于中原王朝控制之外的农耕区,这些农耕社会由于规模太小,在游牧联盟的强大武力面前难以自保,也因为其规模小,游牧联盟有能力加以控制,因而后者对待这些农耕社会的方式,不是像蒙古人那样以贸易、劫掠和勒索为主,而是直接征服、控制和奴役。 从猛安谋克、牛录额真到八旗制,从内部结构看,其实都是渔猎游牧民族对其所征服农耕社会的有组织奴役体系;这种关系,有点像西域的草原游牧民与绿洲小型农耕社会之间的关系;每当中原王朝收缩,满洲游牧民就有机会建立此类奴役体系,甚至将其扩展到燕赵地区。 不过,这种模式只适合于其生计并不完全依赖农业的混业社会,对于中原的广大纯农耕地区,由于统治成本过高而难以为继,所以当满清统治覆盖整个中原地区时,只能保留原有以自耕农为主的中原体制,八旗制度蜕变为单纯的军事组织体系,而且大致限于非农业区或畿辅重地。  
读史笔记#13:文化的融合与分化

文化的融合与分化
辉格
2014年3月11日

随着贸易和产业的全球化,文化也在全球化,尽管人员流动比货物运输成本更高,语言障碍也比商业壁垒更难突破,但全球文化的一体化过程却正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大型传媒和流行影视作品在其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在喝着可乐、看着美剧、说着英语,也自然引起一些人对强势文化排挤甚至消灭地区文化的担忧。

类似过程也在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差异极大的国家中发生着,随着城市化、人口大规模流动和长途交通的大幅改善,地方文化正在迅速消失,普通话即将消灭大部分汉语族小语种,川菜和火锅已征服全国,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和武汉鸭脖也已随其流行而丧失地方性,与此同时,更多地方性的菜肴、器物、服饰、词汇和习俗则正在逐渐被遗忘,对此也有不少人扼腕叹息。

在《创造性破坏<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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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融合与分化 辉格 2014年3月11日 随着贸易和产业的全球化,文化也在全球化,尽管人员流动比货物运输成本更高,语言障碍也比商业壁垒更难突破,但全球文化的一体化过程却正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大型传媒和流行影视作品在其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在喝着可乐、看着美剧、说着英语,也自然引起一些人对强势文化排挤甚至消灭地区文化的担忧。 类似过程也在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差异极大的国家中发生着,随着城市化、人口大规模流动和长途交通的大幅改善,地方文化正在迅速消失,普通话即将消灭大部分汉语族小语种,川菜和火锅已征服全国,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和武汉鸭脖也已随其流行而丧失地方性,与此同时,更多地方性的菜肴、器物、服饰、词汇和习俗则正在逐渐被遗忘,对此也有不少人扼腕叹息。 在《创造性破坏》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泰勒·柯文([[Tyler Cowen]])以经济学家的眼光考察了全球化对文化多样性的影响,并回应了上述担忧;他指出,开放和自由贸易在消弭和削弱不同社会间文化差异的同时,也大幅增加了各社会内部的文化丰富性,全球化确实在将世界文化融为一体,但这个整体所包容的文化分层、亚文化、小众爱好、消费品类、艺术门类、专业化程度,其多样性和丰富度是任何传统社会都无法比拟的。 从个人选择机会的角度看,这两种多样性的意义就很清楚:各自封闭的社会远看着五彩斑斓,但生活于其中的个人并未因此而有了更丰富的选项,中国据说曾有三百多种戏曲,但每个地方的人能欣赏的,恐怕只是其中一两种。 在高度封闭的传统社会,这种地区间多样性,仅仅对极少数富贵人士才有意义,比如由家庭教师陪着花几年时间游历欧洲的英国贵族子弟,或者将大量光阴耗费在悠哉悠哉的赶考、赴任、返京和丁忧旅途中的中国士大夫,还有少数常年奔波于主要商路上行商。 相反,当今任何一个中等城市的美食街上,都能吃到比过去的贵族游历天下数十年所品尝过的更多菜肴、小吃和酒类;传统戏曲号称有上万剧目,但大多数戏迷能看到的,翻来覆去也就几十种,而且故事情节多数老套雷同,而今天你只要愿意,每天都能找到几部新电影来看。 对照生物界可以更好的理解这一点:有两种生物多样性,一种是由地理隔绝造成的,比如长期孤立的澳洲大陆有着与欧亚迥异的生物区系,另一种是在单一区域内基于差异化的比较优势,通过策略分化、分占不同生态位而形成的,著名例子是非洲马拉维湖的数百种丽鱼,都是过去十万年内由同一物种辐射进化而来,其间并没有地理隔绝。 因封闭隔绝而造成的地方文化,并不是因为当地人有多喜欢而得以保留,而是因为过高的流通成本或制度壁垒让他们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因而这种多样性也是非常脆弱的,一旦技术变化大幅降低流通成本,或者制度壁垒瓦解,就会导致大灭绝,正如澳洲物种曾被来自旧大陆的入侵物种轻易消灭一样。 那些在更大范围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的物种,对所在生态位有着更好的适应,因而对该生态位的占据也更牢固,同样,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大市场中赢得受众基础的文化产品,将有更强的生命力,生产它们的作家、艺术家、表演者也更有创造力,因为他们的受众有着更多选项。 传统文化的地域性,使得它总是以捆绑式套餐的方式提供,个人无法对各组成要素分别作出选择,你住在四川,就只能说四川话、吃川菜、看川剧,而在现代开放社会,你可以在工作时说英语,朋友聚会说普通话,回家说吴语,工作日吃麦当劳,约会吃法国餐,请客吃火锅,在家自己做淮扬菜吃,在生活的不同侧面,可以置身和享受不同文化。 当我们观赏《国家地理》的纪录片,或者翻看人类学资料,赞叹各民族文化的千姿百态,感受其丰富性时,不要忘记,其实我们是站在上帝视角俯视,作为旁观者,我们才有机会将异国风情和古风旧俗作为日常生活之外的调味点心来品尝,真正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不会有这种感受,相反,他们多半一有机会就会迫不及待的逃离这些封闭文化。  
读史笔记#12:危险的三角关系

危险的三角关系
辉格
2014年2月16日

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关系,始终是影响古代中国历史进程的一大关键因素,处理这一关系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原农业帝国的政治形态、军事力量配置乃至财政结构,从而影响一个王朝的气质和命运,所以很自然,上述关系得到了许多历史学家的重点关注。

然而迄今为止,还很少有理论能对这种关系以及它给双方带来的政治影响给出一个统一而有说服力的解释,尽管对双方力量涨落有许多分析,甚至也有用“十五英寸降雨线”之类的气候因素解释这种涨落的尝试,但这些分析大都走不了太远,所能带来的启发也很贫乏;不过,波士顿大学人类学家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Barfield)1992年发表的《 标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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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三角关系 辉格 2014年2月16日 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关系,始终是影响古代中国历史进程的一大关键因素,处理这一关系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原农业帝国的政治形态、军事力量配置乃至财政结构,从而影响一个王朝的气质和命运,所以很自然,上述关系得到了许多历史学家的重点关注。 然而迄今为止,还很少有理论能对这种关系以及它给双方带来的政治影响给出一个统一而有说服力的解释,尽管对双方力量涨落有许多分析,甚至也有用“十五英寸降雨线”之类的气候因素解释这种涨落的尝试,但这些分析大都走不了太远,所能带来的启发也很贫乏;不过,波士顿大学人类学家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Barfield)1992年发表的《危险的边疆》一书,着实是该主题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巴菲尔德首先提醒我们注意几个事实:1)统一而强大的草原帝国,总是同步于统一而强大的中原帝国,2)除蒙元这个特例之外,征服中原的,总是来自满洲的操通古斯语的渔猎游牧农耕混业民族,而不是来自蒙古大草原的纯游牧民族,3)这种征服总是发生在草原与中原帝国双双衰败瓦解的时期。 对此,巴氏的解释是:游牧民族由于权力的个人化性质和继承权的不稳定性,凭其自身很难长期维持政治上的统一,但中原的统一却恰恰会促成一个长期统一的游牧帝国,第一个草原帝国匈奴,正是在秦建立统一帝国后才浮现,其寿命也恰好与秦汉的强盛期相一致,类似的情景在突厥与唐帝国的关系中重现。 游牧民族对待定居农耕民族的方式有两种:劫掠,和基于劫掠威胁的勒索;当双方都处于分裂状态时,机会主义的劫掠占上风,而当中原统一时,便有了一个理想的勒索对象,因为统一中原帝国的巨大财政能力让它能够支付大额“免劫掠赎金”,这种勒索通常被包裹上和亲或朝觐的外衣,并逐渐发展为定期奉供制度。 一个游牧部落要说服中原帝国向其奉供而换取边地免遭劫掠,它自身必须在草原上有足够权威而能够效果明显的压制其他部落的劫掠行为,而一旦它获得定期奉供,这一奉供关系又将转而大大强化它在草原上的地位,最终帮助它将草原统一为一个游牧帝国。 这是因为它从奉供中获得的奢侈品以及奉供关系所附带的贸易垄断权,在草原上都有着极高的价值,特别是相对于规模极小的人口而言,这让它有能力通过分配奉供而诱使其他部落加入其联盟并克制劫掠,或者收买支持者去征服不合作部落,最终将整个草原纳入奉供体系,并且将最初只是偶然而短暂的优势部落转变为一个能够长期存在的草原帝国。 由于这种双边关系带来的巨大利益,游牧帝国并不像许多人以为的那样热衷于击败中原帝国,对统治农耕地区更没有兴趣,相反,对这一关系领悟最好的游牧帝国,比如回鹘,还会尽力帮助中原帝国镇压反叛和抵御入侵,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中原陷入混乱,自己就找不到一个方便的对象其进行大额勒索了。 真正有兴趣也有能力去征服中原的,是来自满洲的通古斯部落:从鲜卑、契丹到女真;由于满洲的生态多样性,那里长期存在着从渔猎、游牧到农耕的各种社会形态,从那里崛起的国家,尽管其文明和制度不如中原国家成熟,却有着在不同形态社会之间处理外交关系和实施治理的知识和组织优势,因而当征服机会出现时,他们往往已有了组织上的准备;而且,辽东的汉人农耕区,让他们可以在入关攻取中原腹地之前,就有充分机会试验他们的二元治理模式。 对于巴氏的三角关系理论,成吉思汗所创建的蒙古帝国是个显著的例外,而且这一例外还导致了另一个例外:明王朝是汉代以来唯一拒绝奉供制度的中原帝国,一度还禁绝边贸,而这一选择正是对蒙古征服所造成的痛苦记忆的反应。 为此明朝也付出了巨大代价:必须在北方边境维持一支大军,而为了不让这支军队脱离皇权控制,只好把首都迁往北京,为此不仅承担了巨大的漕运代价,也承受了权力中心与文化经济中心长期分离而带来的种种困难;不过,这些代价并非没有收获,在丧失了奉供的支持之后,蒙古草原再也没有从分裂状态中重新统一起来。  
读史笔记#11: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辉格
2013年12月28日

我从未料到会有这样一本书,它谈论的是美国社会,其中观点却更适用于当前中国社会,但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出版于1983年的《格调》(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却恰恰是这样;他对美国中产阶级身份焦虑的刻薄描绘,至少在今天看来已相当过时,而他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态度,则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扩大和“蜜罐一代”的成年,也早已算不上另类。

倒是在中国,我们随处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所描绘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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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辉格 2013年12月28日 我从未料到会有这样一本书,它谈论的是美国社会,其中观点却更适用于当前中国社会,但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出版于1983年的《格调》(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却恰恰是这样;他对美国中产阶级身份焦虑的刻薄描绘,至少在今天看来已相当过时,而他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态度,则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扩大和“蜜罐一代”的成年,也早已算不上另类。 倒是在中国,我们随处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所描绘的中产焦虑,城市白领勒紧裤带只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借以彰显身份的消费品牌和时尚元素的追逐近乎狂热,父母乃至祖父母为帮助子女实现中产梦不惜倾囊而出,大学毕业生宁可挤在大城市地下室忍受失业和低薪也不愿接受一份工资高得多的蓝领工作。 中产阶级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就过得很累,比如在谈论一件商品或作品时,特别重视那些符号性的元素:它是属于什么风格什么流派的?够不够纯正和正宗?真的是纯手工制作吗?而不是它们带给自己的直接感受:味道真好,听着真舒服。 因为和直接感受相比,符号更适合用来标示身份;很多人即便在试图显示自己的品味、个性和思想深度时,也要借助某个符号化的名人,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没什么品味、个性和思想,这一点,看看每本畅销书上都有的腰封就知道了。 不过,尽管中产阶级被福塞尔贬得一无是处,我倒想为他们说几句公道话;首先,福塞尔的描述显然带着严重的偏见,毒舌并不只是他的风格,因为他几乎从不把这条毒舌指向他所划分的最上面那两个等级,而他推崇的另类,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需要很有钱的贵族”。 总体上看,中产阶级确实很焦虑,活得很累,而且这确实是因为他们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但这未必是坏事,只要没有达到病态的程度,这种焦虑也是文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有些人有着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观,可以不依赖外部激励而持续追求自己的目标,但这样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对于大多数人,努力工作需要一种价值氛围和外部激励。 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勤奋工作,努力维持一个体面生活,才辛苦攒钱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以便未来出人头地或至少也过得体面;也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处处谨慎,精打细算,不去赌博酗酒染上毒瘾,及时归还贷款,不让自己面临失业和破产的危险,以免失去好不容易维持着的地位;也正是对体面的需求,才让他们在当今福利社会中保持着对接受施舍和领取福利的羞耻感。 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更尊重社会规范,重视个人声誉,小心处理人际关系,谨守习俗和法律,因为道德规范正是在人们相互注视、评价和对交往对象的选择之中形成并得以维持的,所以福塞尔也承认,中产阶级最守规矩也最重视道德——尽管他不认为那是个优点。 焦虑所带来的压力,就像推动生物进化的生存竞争和选择压力,也推动着文明进步,说明这一点的最佳例证是维多利亚时代,从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不难看出,那时候的身份焦虑同样普遍而强烈,但正是这种焦虑,塑造了极富进取心的维多利亚企业家,积极向上的维多利亚个人主义,严谨的维多利亚道德观,还有理性、克制、富有荣誉感的维多利亚绅士,与之相应的,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繁荣与进步年代。 当然,焦虑不一定带来繁荣,不同的制度环境会将其引到不同的方向上,对身份与地位的渴求可能激励人们积极创业、努力工作,也可能促使他们去考公务员、攀附权贵、谋求加官进爵,更多的人会选择哪个努力方向,还要看制度环境所提供的、让人们可以借以向上爬升的社会阶梯中,哪条更宽阔、更易于接近、更有前途。
读史笔记#10:落脚之后

落脚之后
辉格
2013年11月11日

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后半段,在经历了前半段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之后,后半段将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变化:农业在失去了大多数劳动力并放弃大量低价值土地之后,将如何向新模式转移?城市将如何对其全新的人口结构作出反应?城市新移民和他们的子女将为自己建立何种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数十年的社会面貌,而其结果又将高度依赖于制度所能提供的机会;然而,有关城市化的诸多争论,多半是站在城市规划者的立场上,描绘着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城市,很少有人关心和了解推动着这一进程的移民对城市的需求和他们从城市中得到的机会。

在《美国种族简史》中,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为我们讲述了贫民窟如何成为新移民进入现代城市主流社会的跳板,贫民窟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模式,为尚未适应城市社会的新移民提供了关系、信息和信用资源,以及物质、精神和文化上的支持,帮助他们获得就业和经营机会、积累财富和经验、适应城市文化,最终争得晋升中产阶级的能力。

而在《另一条道路》中,另一位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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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脚之后 辉格 2013年11月11日 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后半段,在经历了前半段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之后,后半段将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变化:农业在失去了大多数劳动力并放弃大量低价值土地之后,将如何向新模式转移?城市将如何对其全新的人口结构作出反应?城市新移民和他们的子女将为自己建立何种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数十年的社会面貌,而其结果又将高度依赖于制度所能提供的机会;然而,有关城市化的诸多争论,多半是站在城市规划者的立场上,描绘着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城市,很少有人关心和了解推动着这一进程的移民对城市的需求和他们从城市中得到的机会。 在《美国种族简史》中,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为我们讲述了贫民窟如何成为新移民进入现代城市主流社会的跳板,贫民窟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模式,为尚未适应城市社会的新移民提供了关系、信息和信用资源,以及物质、精神和文化上的支持,帮助他们获得就业和经营机会、积累财富和经验、适应城市文化,最终争得晋升中产阶级的能力。 而在《另一条道路》中,另一位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 Polar]])则进一步指出,贫民窟要发挥如此作用,需要满足一些制度条件:移民必须有机会对他们事实上占据的土地和房屋取得合法、正式、明确且可转让的财产权,必须有机会方便的进入就业市场、从事交易和经营生意,这意味着全面解除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对土地产权和流通的限制和对小生意的种种管制。 索维尔和德·索托的书都出版于1980年代,在那之后的二十多年全球经济繁荣中,许多新兴国家都经历了一轮势头迅猛的城市化浪潮,这提供了一个检验他们观点的很好机会;加拿大记者道格·桑德斯([[Doug Saunders]])2010年出版的《落脚城市》便是这样一次实证考察,该书基于一项为期三年的对全球二十多个贫民窟的实地调查,其结果完全可以用作前面两本书的注脚。 当然,桑德斯的工作不只是个注脚,他为我们理解移民社区(即桑德斯所称的落脚城市)如何发挥跳板作用提供了许多新的启示,比如居住密度的重要性,许多政府规划的改造项目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规划者将移民社区设计得过于宽敞和稀疏,过于强调私密性,从而打破了原有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格局。 穷人的一个特征是活动半径小,尽管他们可能走很远的路去上班,但因为缺乏闲暇和交通工具,其消费和社交范围都比中产阶级小得多,因而落脚城市的一大功能——维持原有的社交网络和关系资源——只有在高度密集的居住环境下才能起作用,而在优雅宁静的低密度小区,在邻居很少见面的带电梯高层公寓楼里,都是难以维系的。 另一个常被规划者忽视的因素是商铺比例,这往往是出于一种陈见,认为移民进城就是来打工的,而对他们经营生意的潜力不屑一顾,甚至将这些小生意视为混乱和肮脏的来源而加以压制,殊不知,落脚城市的企业规模虽小,却构成了其经济规模的很大部分,也是这些社区得以良好运转、移民获得生活便利的主要依靠。 实际上,落脚城市的经营机会非常丰富,因为移民的消费半径小,居住密集,而且保留了大量原有的消费习惯,还有许多该阶层所特有的消费需求,因而他们的多数消费只能在社区内得到满足,而这些消费要得以实现,密集居住和高比例的商铺空间是必要前提,因为对于活动半径很小的穷人,只有高度密集才能形成有效的消费规模,才能促成分工。 更重要的是,经营小生意也是移民提升社会地位、晋升中产阶级的主要渠道,假如这一渠道被切断,落脚城市这部社会流动性引擎就丧失了其主要功能,假如移民没有机会通过小本经营来提升其社会地位,就会从其它方向寻求出路,而那通常是政治出路,然而和市场出路相比,政治博弈未必是双赢的,常常是零和的甚至双输的。 从桑德斯所列举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当移民有机会自发建设自己的落脚社区时,他们总是能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密度和结构;这些自发性社区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不足,因为往往当基础设施问题浮现时,居住密度已经太高而难以改动了,这也常给政府提供了“脏乱差”的借口实施干预和改造,然而除了极少数案例,这种改造的结果总是破坏性的,即便其初衷是友善的;而另一方面,假如移民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和组织自治社区的机会,事实上总是会想出办法通过小修小补的渐进方式来改善基础设施。  
读史笔记#9:作为一项历史事实的进化

作为一项历史事实的进化——评道金斯《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
辉格
2013年5月5日

作为现代进化理论和新达尔文主义最著名的通俗阐释者和辩护者,道金斯多年来致力于向公众解释进化论;和他过去出版的多部通俗作品一样,这仍是一本为进化论辩护的书,不同的是,之前的作品更像是在为对进化理论有兴趣的人答疑解惑,而这本则更富战斗性,它旨在为那些相信进化论的人在面对种种质疑(尤其是来自特创论者的)时,提供回击所需的弹药。

另一个区别是,此前的作品,如1986年的《盲眼钟表匠》和1996年的《攀登不可能之山》(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多侧重于说明作为一种理论模型的进化机制,如何可能创造出那些被怀疑者认为它不可能导致的复杂精妙结构(比如眼睛),而本书则旨在通过展示各方面证据说服人们相信,作为一项事实的生物进化史,确曾在地球上发生过。

在第一章,道金斯首先指出,进化论既是一种理论,也是一项事实;确实,对进化论所涉及的理论模型和历史事实作出明确区分是重要的,因为历来有许多质疑者说进化论只是一种套套逻辑,甚至像卡尔·波普和伊姆雷·拉卡托斯这样的著名科学哲学家,也曾在多个场合宣称进化论是不可检验、无法证伪的,因而不是科学理论。

现代进化论的另一位著名捍卫者、哲学家丹尼尔·丹内特曾在《达尔文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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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历史事实的进化——评道金斯《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 辉格 2013年5月5日 作为现代进化理论和新达尔文主义最著名的通俗阐释者和辩护者,道金斯多年来致力于向公众解释进化论;和他过去出版的多部通俗作品一样,这仍是一本为进化论辩护的书,不同的是,之前的作品更像是在为对进化理论有兴趣的人答疑解惑,而这本则更富战斗性,它旨在为那些相信进化论的人在面对种种质疑(尤其是来自特创论者的)时,提供回击所需的弹药。 另一个区别是,此前的作品,如1986年的《盲眼钟表匠》和1996年的《攀登不可能之山》([[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多侧重于说明作为一种理论模型的进化机制,如何可能创造出那些被怀疑者认为它不可能导致的复杂精妙结构(比如眼睛),而本书则旨在通过展示各方面证据说服人们相信,作为一项事实的生物进化史,确曾在地球上发生过。 在第一章,道金斯首先指出,进化论既是一种理论,也是一项事实;确实,对进化论所涉及的理论模型和历史事实作出明确区分是重要的,因为历来有许多质疑者说进化论只是一种套套逻辑,甚至像卡尔·波普和伊姆雷·拉卡托斯这样的著名科学哲学家,也曾在多个场合宣称进化论是不可检验、无法证伪的,因而不是科学理论。 现代进化论的另一位著名捍卫者、哲学家丹尼尔·丹内特曾在《达尔文的危险观念》([[Darwin's Dangerous Idea]])里指出,进化论的核心思想可以抽象为一种从一组信息获得另一组信息的算法,它可以是介质无关的,也不蕴含任何事实,因而按波普的标准,确实算不上科学理论。 然而,进化学说不只包含了这一算法,更将该算法运用于地球上的生物,从而与经验世界联系了起来;这一联系让进化学说转变成了这样的论断:地球现生生物是在其数十亿年地质史上,经由进化机制,从一个共同祖先演变而来。显然,该论断包含了很强的事实判断,完全可以接受检验。 此后各章,作者从不同方面列举了支持进化学说、或该学说所蕴含而实际上也被观察到了的经验事实;重要的是,离开进化论,这些事实将变得不可思议、无法理解和难以置信;在道金斯看来,对于任何正视这些事实并在智力上保持诚实的人,接受进化论将成为无法抗拒的选择。这些事实有(以下编号对应章序): 2)家养动植物的驯化历史演示了与自然选择原理相同的人工选择机制,而后者的效果在几十数百年中即可有显著表现,因而可以从个体经验中得到认知,这就让自然选择机制更易于被理解和接受;对那些有着“进化论听起来不错,可我想象不出在现实中进化会如何发生”之类疑问的人,驯化是个很好的演示; 3)传粉昆虫与被传粉植物之间、捕食者与被捕食者之间、雌性对雄性,存在着类似的选择机制,这几对关系中的双方,可以视为是在相互驯化;离开这些选择机制,这些物种的许多特性将难以理解; 4)多项独立的年代测定技术——年轮、放射性时钟,还有第十章介绍的分子钟等——将进化史在时间序列上与地质史关联了起来,从而让进化理论对物种分化史各关键节点和各种生物形态出现先后的推断,可以得到生物考古的检验,而迄今为止的化石和年代证据都与上述推断相容,“没有出现哪怕一件”与进化理论相悖的化石; 5)某些进化过程甚至可以在短短数十年内产生可观察到的显著效果,从而可以在个人生活经验中得到识别,比如随环境污染程度而变化的蛾子颜色,新近入侵某孤岛的蜥蜴的性状变化,大肠杆菌在实验室繁育条件下产生了对柠檬酸盐的利用能力,等等; 6)自达尔文以来,无论在现生生物还是在化石中,都已发现了大量前所未知的“中间形态”,而日益深入的解剖学和胚胎学研究也揭示了更多的中间形态,连接各种结构与特性各发展阶段的进化链条,在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得到了更完整的描绘,并且正变得越来越充实;当然,因为化石记录的非完备性,每个中间形态的发现总是增加而非减少了有待发现的中间形态,但所谓“缺环”并不是进化论的负面证据; 7)过去一个世纪,人类进化链条各环节的化石证据也被不断发现,如今该链条已变得相当充实; 8)胚胎发育过程展示了,在恰当配方的指导下,从单个细胞到高度复杂精密的多细胞生命体的演变过程,可以在常规条件下、在很短时间内完成,问题只是如何寻找适当配方,而进化机制正是一种用来寻找配方的大规模并行搜索算法; 9)动物的地理分布表现出强烈的地方性,形成特征鲜明的动物区系([[fauna]])——比如马达加斯加的狐猴类,澳洲的有袋类,美洲的新大陆猴和贫齿目,非洲大湖的慈鲷科鱼类——,区系之间存在着占据相似生态位、功能和形态上趋同、但解剖结构上却迥异的“等位物种”,而区系内动物则表现出更多解剖结构上的相似性,这一现象离开进化论便无从解释,若放进“创世纪原教旨主义者”所信奉的“诺亚理论”中,更将显得荒诞无比; 10)比较解剖学发现,不同物种在功能和形态上截然不同的器官,常常是同胚的([[homeomorphic]]),即,一个原型器官常被改造而用于执行不同功能,假如生物是由理性设计的,那么这位设计师似乎总是过于迂腐的坚守同胚性,而拒绝脱离同胚关系而在物种间移用现成的设计元素,即便这么做让设计工作变得困难且高度迂回,结果也往往很糟糕; 11)从工程设计角度看,假如生物果真是设计的,那么众多事实表明,这位设计师常表现的非常拙劣甚至不可理喻,人类身上便有不少例子:眼睛的盲点,绕道而行的喉返神经和输精管,无用而容易发炎的阑尾;另外像穴居动物完全丧失功能的眼睛,离开进化解释则更显得荒诞无稽; 12)假如生物果真是设计的,那么设计师好像十分阴暗变态,他为相互争斗的双方——捕食与被捕食者、寄生与被寄生者、性追求与被追求者,甚至亲子冲突中的孕妇与胎儿——装备了高超精妙、残忍凶狠、无所不用其极的攻击、猎杀、欺骗和剥削手段,似乎他决意要让生活充斥着痛苦、残忍、阴谋和罪恶,既如此,他何以仍被视为“仁慈的造物主”? 这份清单本身是极具说服力的,然而这种说服力要在具体的听众头脑里产生作用,仍需要后者打开自己的理性窗户,将自己的鸵鸟头从厚厚的成见沙土中抬起来,正视无处不在的证据;可是依我看,对于那些迄今不愿放弃特创论、而宁愿相信宇宙历史不超过一万年的人来说,这样的要求太高了,他们要么原本就不具备冷静听取和辨别对立证据的理性能力,要么早已丧失了运用理性的意志和勇气。 离开由信仰、成见和习惯所营造的安乐窝,凭借个人理性直面世界和生活,是需要些勇气的,难以奢望所有人在所有时候都拥有它;而对于一位科学作者,将假想对话者设定为那些不能或拒绝运用理性的人,或许只会降低自己的叙述水准,这也是我对本书的不满所在,在道金斯的诸多作品中,这是主题最分散、叙述最不集中连贯的一本,当然,假如你有兴趣与特创论者舌战一番,它确实提供了一个齐全而方便的弹药库。  
读史笔记#8:人类还在进化吗?

人类还在进化吗?
辉格
2013年2月19日

对于人类为何会是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在达尔文之前,可以说的大概只有“上帝照他自己样子造了我们”之类,而从达尔文以来,我们已经能够从许多方面更有意思的谈论它了,为何我们的眼睛会有盲点?因为我们的眼睛和其他脊椎动物的一样,最初从感光表皮发展起来时,其感光细胞恰好位于神经细胞后面。

不过作为人类,人们更关心的是那些将我们这个物种与其他动物、其他灵长类和其他大猿区分开来的那些特性,是从何而来的,这方面的探索形成了侧重于生理与体质的进化人类学和专注于心理与心智的进化心理学,前者在莫里斯的《裸猿》和戴蒙德的《第三种黑猩猩》里都曾被介绍,后者近年来更已壮大为一门显学。

进化是对特定环境的适应过程,考虑到智人从其他大猿和人属近亲中分化出来,获得自身特性而成为新物种的过程发生在更新世的东非大草原上,因而上述两个学科都将此环境下的狩猎采集生活设定为其理论背景,许多学者进而断言,人性的生物学方面在人类走出非洲之前已基本定型,此后的变化主要发生在观念与文化层面上。

这一判断的理由首先是离开非洲的时间太短,五万年在进化史上只是一瞬间,其次是根据间断平衡理论,物种成型之后的微进化将是细微而缓慢的;更有人认为,人类已经征服自然,摆脱了自然选择的压力,因而进化过程也已终结;总之,过去几万年中,人性的变化即便有,也是细微而肤浅的。

然而随着近年来种群遗传学和分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上述判断正在接受挑战,犹他大学两位学者在2009年出版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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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还在进化吗? 辉格 2013年2月19日 对于人类为何会是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在达尔文之前,可以说的大概只有“上帝照他自己样子造了我们”之类,而从达尔文以来,我们已经能够从许多方面更有意思的谈论它了,为何我们的眼睛会有盲点?因为我们的眼睛和其他脊椎动物的一样,最初从感光表皮发展起来时,其感光细胞恰好位于神经细胞后面。 不过作为人类,人们更关心的是那些将我们这个物种与其他动物、其他灵长类和其他大猿区分开来的那些特性,是从何而来的,这方面的探索形成了侧重于生理与体质的进化人类学和专注于心理与心智的进化心理学,前者在莫里斯的《裸猿》和戴蒙德的《第三种黑猩猩》里都曾被介绍,后者近年来更已壮大为一门显学。 进化是对特定环境的适应过程,考虑到智人从其他大猿和人属近亲中分化出来,获得自身特性而成为新物种的过程发生在更新世的东非大草原上,因而上述两个学科都将此环境下的狩猎采集生活设定为其理论背景,许多学者进而断言,人性的生物学方面在人类走出非洲之前已基本定型,此后的变化主要发生在观念与文化层面上。 这一判断的理由首先是离开非洲的时间太短,五万年在进化史上只是一瞬间,其次是根据间断平衡理论,物种成型之后的微进化将是细微而缓慢的;更有人认为,人类已经征服自然,摆脱了自然选择的压力,因而进化过程也已终结;总之,过去几万年中,人性的变化即便有,也是细微而肤浅的。 然而随着近年来种群遗传学和分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上述判断正在接受挑战,犹他大学两位学者在2009年出版的《万年大爆炸》([[The 10,000 Year Explosion]])一书中,通过细致的理论分析和最新的遗传学证据指出,过去五万年的经历在塑造人性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其影响是重大而深刻的。 作者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完全符合预期;首先,人类走出非洲后很快遍布各大洲,从东非草原单一生态位分散到了迥然不同的各种生态位,形成了一种类似辐射进化的局面,各地域种群没理由不对其面临的全新环境作出进化适应,而只要选择压力足够大,五万年并不算短,正如狗的驯化史也只有几万年,但品系间以及它们与狼之间的差异却已如此之大。 其次,农业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计模式与社会结构,而生物的特性总是与其所采用的生计模式相匹配的,这意味着向农业转变带来了巨大进化压力,人类改造和控制环境、组织社会的努力,实际上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全新生态位,进而推动自身向新的方向进化,这是一个自我驯化的过程。 最后,人类散布全球、继而转向定居农业的过程中,人口扩张了四个数量级,而种群规模扩大会提高进化速度,因为可供自然选择起作用的变异数量增加了;这样,进化的供需两侧——变异来源和选择压力——都大大提高了,作者据此结论:进化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极大加速了,定居农业之后的进化史堪称大爆炸。 作者随后列举了许多证据来支持上述结论,比如印欧人与东非人各自进化出了成人乳糖耐受性以适应畜牧生活,欧洲人和东亚人各自发展出浅肤色以应对高纬度地区的缺钙问题,热带非洲和东南亚丛林的族群分别发展了应对疟疾的不同血细胞变异,拥有长期农耕史的族群,骨骼变得更薄更轻,更偏好糖类,更能抵御酒精伤害,性情也更为温顺、刻苦和有耐心。 与狩猎采集族群相比,农耕者在免疫系统、代谢机制、运动机能,甚至心智特征上,都已发生许多适应性变化,弄清这些变化能让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反过来也能让我们更好的探索和理解这些变化发生于其中的那段历史,以及这段经历的不同如何导致了族群之间的差异。 当然,作为一部旨在彻底扭转固有陈见的开创性著作,该书的诸多创见还远不是学界共识,无论对基本事实的认定,还是对这些事实的解释,无疑都将遭受众多质疑和考验,但仅就其在理论上的廓清,对已确立事实的重新评估,以及对该领域最新进展的阐释介绍,已足以令其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要著,帮助世人以全新的眼界和起点思考“我们从何而来”这一古老而永恒的问题。 【相关书目】 《[[The 10,000 Year Explosion]]》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5487184/ 副标题: How Civilization Accelerated Human Evolution 作者: Gregory Cochran / Henry Harpending 出版社: Basic Books 出版年: 2010-10-19 页数: 304 定价: GBP 10.99 装帧: Paperback ISBN: 9780465020423
读史笔记#7:贫民窟与城中村

贫民窟与城中村
辉格
2013年1月15日

提起贫民窟(slum),许多人会心生反感,国内官媒更惯用“脏乱差”一词描绘它,同情者为其居民的糟糕处境得不到救助而鸣不平,而城市当局则更多的为其人员混杂、卫生恶劣和犯罪率高企而头疼,甚而斥之为城市毒瘤,每欲除之而后快;无论哪种立场,都认为那是异常的、不幸的、需要改变的状况。

然而,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在《美国种族简史》(Ethnic America: A History)中,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十分不同的故事,贫穷、拥挤、肮脏,只是贫民窟的表面特征,并未告诉我们它为何会存在,实际上,如索维尔所观察到的,美国东海岸大城市的典型贫民窟,都是新移民进入主流社会的跳板,在他们适应新来到的社会的缓冲期中,提供了一个他们能够负担得起,也能够从中得到文化支持避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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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与城中村 辉格 2013年1月15日 提起贫民窟([[slum]]),许多人会心生反感,国内官媒更惯用“脏乱差”一词描绘它,同情者为其居民的糟糕处境得不到救助而鸣不平,而城市当局则更多的为其人员混杂、卫生恶劣和犯罪率高企而头疼,甚而斥之为城市毒瘤,每欲除之而后快;无论哪种立场,都认为那是异常的、不幸的、需要改变的状况。 然而,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在《美国种族简史》(Ethnic America: A History)中,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十分不同的故事,贫穷、拥挤、肮脏,只是贫民窟的表面特征,并未告诉我们它为何会存在,实际上,如索维尔所观察到的,美国东海岸大城市的典型贫民窟,都是新移民进入主流社会的跳板,在他们适应新来到的社会的缓冲期中,提供了一个他们能够负担得起,也能够从中得到文化支持避难所。 支持这一判断的有力证据是,这些贫民窟的人口组成始终在有规律的变化更替,比如曼哈顿东南的“五角地”([[Five Points, Manhattan|Five Points]]),19世纪中期因爱尔兰移民大批涌入而成为贫民窟,后来爱尔兰人在立稳脚跟、处境改善之后,陆续迁出,从房客变成房东,新来的东欧犹太人成了房客,这种模式反复持续,接着是意大利人接替犹太人,然后是来自南方的黑人,再后来是加勒比黑人和波多黎各人。 既已适应现代都市生活的人可能难以理解,来自农村的新移民太需要这样一块跳板了,生活的所有方面,从语言、生活习惯、待人处事的方式,到价值观、遵循的伦理规范、评价个人品质和能力的标准,传统乡村社会都与都市截然不同,新来者若得不到熟人的支持和帮助,既难找到工作,也难与当地人融洽相处。 所以如我们所见,移民在新到达的城市都喜欢投亲靠友、聚族而居,无论在租房子、找工作还是处理人际纠纷时,都依靠先来者的支持,这样,他们实际上把原先所习惯的社会关系和文化结构部分的搬到了城市,在这块传统社会的飞地上,他们能使用熟悉的语言,买到熟悉的商品,借到钱,结识朋友,找到配偶,还有属于自己的教会。 更重要的是能找到工作,由于最初很难适应城市职业的技能、作息和管理要求,也缺乏信息,更难以获得雇主与客户的信任,因而贫民窟常有老移民为他们充当包工头和中介人,或代替雇主管理这些工人,或把活儿揽过来分给他们,或开办兜揽外包业务的小作坊,这些包工头和作坊主常被不明就里的扒粪记者丑化为血汗压榨者,殊不知,他们是引导提携新移民进入都市社会的向导。 在许多方面,国内大城市的城中村都与索维尔介绍的美国贫民窟很像,尽管进城者不是海外移民,但以中国地域之辽阔,文化差异之大,城乡隔阂之深,城市移民所面临的融入障碍并不亚于美国移民,初来乍到之际,他们同样依靠老乡亲友同学而获得落脚点,结伴而居以相互支持。 不过,还有一种城中村有所不同,比如温州人在北京南郊建立的浙江村,是由家族和同乡纽带结成的商人群体聚居地,以家族等传统社会关系为纽带来建立人脉、筹集资本、扩展商业网络,也是温州商人的传统特色,这很像过去的犹太商人集团,与贫民窟相同之处是,它们都是借助传统社会关系资源来克服进入现代市场时所面临的障碍。 现代市场是高度流动性的,因而无论做生意还是找工作,所凭借的资源都需要满足非人格化的要求,而不能依赖于特定的人际关系,比如大学毕业证、注册会计师、医生开业执照、房产证明、银行信用记录、业内知名度、品牌信誉,拿到哪里都会被认可,但这些资源往往是新进城者所缺少的。 相反在传统社会,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往往只在特定关系中才被认可,比如家族声誉、师徒关系、邻里口碑、江湖义气等等,这些资源在流动性社会中不受认可,这就恶化了新来者的处境;解决办法,是将他们在其中建立这些资源的那个传统社会扩展延伸到城市而建立飞地,直到在那里站稳脚跟,才逐渐摆脱对这些传统资源的依赖。 通常这个过程会持续两代人,而良好教育条件和就业机会将是推动和加速融入的重要因素,但这一过程也可能被制度障碍所打断,假如适合于流动性社会的市场制度始终不能建立或千疮百孔,或者城市总是为新移民设置各种准入障碍,或者政府用福利主义政策将暂时处于困境的移民包养起来,从而令其困境长期化,那么,贫民窟倒真可能从跳板和桥梁,变成一个丧失活力和没有希望的死水坑。 五角地的黑人社区似乎已经历过这样的悲剧,黑人在贫民窟滞留的时间远远长于之前的爱尔兰、犹太和意大利移民,而这一情形恰与罗斯福新政、民权法案和战后美国福利制度的大幅扩张同步,但愿这样的故事不会在国内重演。  
读史笔记#6:速度改变世界

速度改变世界
辉格
2012年11月26日

在他1937年发表的著名论文《厂商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中,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曾指出,人们之所以建立拥有许多雇员和复杂部门结构的企业,而不是像传统商人那样通过个人之间的交易来连接生产过程的各环节,是因为交易是有成本的,而将这些环节纳入由计划控制的指令体系,可避免相关交易费用,假如企业的组织成本低于其所避免的交易费用,建立企业便是有利的,换句话说,企业是对市场无形之手进行局部替代的有形之手。

40年后,艾尔弗雷德·钱德勒(Alfred D. Chandler, Jr.)的产业史名著《看得见的手》( 标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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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改变世界 辉格 2012年11月26日 在他1937年发表的著名论文《厂商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中,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曾指出,人们之所以建立拥有许多雇员和复杂部门结构的企业,而不是像传统商人那样通过个人之间的交易来连接生产过程的各环节,是因为交易是有成本的,而将这些环节纳入由计划控制的指令体系,可避免相关交易费用,假如企业的组织成本低于其所避免的交易费用,建立企业便是有利的,换句话说,企业是对市场无形之手进行局部替代的有形之手。 40年后,艾尔弗雷德·钱德勒([[Alfred D. Chandler, Jr.]])的产业史名著《看得见的手》([[The Visible Hand: The Managerial Revolution in American Business]])为科斯的上述洞见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注脚,该书考察了1840年代到大萧条之前,现代企业在美国从无到有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经历,在这段活生生的历史中,科斯的洞见被赋予了具体的内容:交易费用如何组成,新技术带来什么改变,这些改变如何影响企业组织,新型组织进而如何解决面临的新问题,等等。 在钱德勒的故事中,核心参数是速度,物品流通和信息传输的速度,而关键变化来自铁路和电报,由其引发的产业革命可以简单概括为如下过程:首先,铁路扩大了单一厂商的销售范围,并降低了将多种原料和各道工序汇集到单一工厂的成本,从而让规模化多工序集中生产变得有利,接着,规模化集中生产推动了机械化和能源密集利用,同时,这些规模化工厂也雇佣了更多全日制工人。 当企业已经在厂房和设备上做了大额投入,并雇佣了大量全日制工人之后,为了充分利用这些要素的产能,并能够为已经放弃了其他收入来源的工人定期支薪,必须确保其生产的连续性和充足负荷,为此需要稳定的材料供应和销售速度,但他们很快发现,原有的供应和销售渠道随机波动过大,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于是被迫从头建立自己的采购、分销和物流体系,这往往需要通过组织扩张和资产收购来完成,包括收购铁矿、煤矿、农场、林场、专用火车车皮,等等。 在通过上下游合并进行组织扩张时,离不开高效的长距离通信手段,此时电报发挥了关键作用,幸运的是,电报恰好与铁路同步发展,因为早期电报线路都沿铁路铺设,而复杂铁路网的调度也需要电报;而且,第一批拥有跨地区多部门层次结构的工业企业的组织创新,也得益于铁路和电报公司的经验,因为后者的业务性质要求他们一开始就必须建立这样的组织结构。 可是,这些专有的供应和销售系统一旦建立起来,往往会发现,仅仅用来服务于原有业务是浪费的,于是企业又为它寻找相关业务来充分利用其潜力,比如当农机公司建立起面向农场主的农机销售与服务网络之后,顺便销售农用物资就是合理的延伸,类似的,加工销售冷冻猪肉的企业,也发现自己用猪板油制造肥皂是合算的。 这样一来便启动了一个业务和组织轮番扩张的循环:为在原有业务上降低交易费用、实现规模经济,需要补充新业务和新部门,而后者的经济规模可能大于前者配套所需,因而又需要为后者寻找新业务来实现其规模经济,如此反复,直到组织变得过于庞大和复杂,组织的协调控制成本超出了其节省的交易费用,扩张才停下来。 这幅图景,或许可以为我们观察当前正因信息和物流技术的又一次革命而经历动荡重组的产业提供一些启示,铁路曾让规模化集中生产成为可能,但更好的物流系统,特别是基于条码的高效分拣系统,则让分散化生产和直销成为可能,电报曾让跨地区多部门企业成为可能,而即时通讯、网络视频和供应链信息化整合,则让众多小企业可以极低交易费用组成产业链。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例子是,沃尔玛供应商可以在自己的终端上实时查看其商品在超市货架上和仓库里还剩几件,并自行决定下一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信息革命极大拉近了交流的距离,从而降低了将漫长供应链和信息链集中在单一企业的必要性,这在某些领域或许会带来小企业的复兴,但这并非变化的全部,更多的可能性尚待人们去探索。  
读史笔记#5:重新审视重商主义

重新审视重商主义
辉格
2012年10月28日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是流行于16到18世纪殖民时代的一套经济观念与政策,它将贸易和国家权力扩张捆绑在一起,主张排他性贸易机会,追求贸易顺差和金银囤积,并以扶持国内幼稚工业为由抬高关税壁垒,在理念上,它倾向于将贸易这种让双方受益的合作互惠解读为零和博弈。

今天,重商主义早已被视为过时而错误的政策,并且带来了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与之相关的国际冲突,其当代遗迹贸易保护主义也是各国只敢做而不敢说的事情;重商主义原本就缺乏系统化的理论支持,而在亚当斯密建立起古典经济学,特别是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之后,它在理论界更没有了地位。

不过,美国历史学家约翰·麦卡斯科(John McCusker)在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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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重商主义 辉格 2012年10月28日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是流行于16到18世纪殖民时代的一套经济观念与政策,它将贸易和国家权力扩张捆绑在一起,主张排他性贸易机会,追求贸易顺差和金银囤积,并以扶持国内幼稚工业为由抬高关税壁垒,在理念上,它倾向于将贸易这种让双方受益的合作互惠解读为零和博弈。 今天,重商主义早已被视为过时而错误的政策,并且带来了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与之相关的国际冲突,其当代遗迹贸易保护主义也是各国只敢做而不敢说的事情;重商主义原本就缺乏系统化的理论支持,而在亚当斯密建立起古典经济学,特别是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之后,它在理论界更没有了地位。 不过,美国历史学家约翰·麦卡斯科([[John McCusker]])在为《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一卷》所撰写的专章中,以英国为例重新考察了重商主义,他发现,在当时的制度条件下,重商主义政策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事实上也推动了贸易和经济的巨大发展,并导致了第一轮全球化浪潮。 在现代国际秩序建立之前,对外贸易和投资是一项极度危险的事业,贸易航线上充斥着海盗,陆路也遍布大小领主所设置的重重关卡,许多与拦路强盗无异,许多海盗还得到了君主的支持,甚至有些国家的海军平时就以海盗为业;在各贸易据点和港口,当地政府也时不时对商人采取机会主义的掠夺政策,更糟糕的是,许多地方根本不存在政府。 这种情况下,在海外做生意的商人,人身和货物安全没有保障,交易和合约纠纷得不到司法救济,随时可能被勒以重税,甚至遭遇没收、驱逐和屠杀的厄运;正是因为缺乏对契约和财产权的可靠制度保障,尽管意大利城邦和东南亚一度都出现过商业繁荣,但也都好景不长,城邦一旦繁荣起来,当地权贵就经不住诱惑开始压榨商人,然后被另一个更友好的城邦所取代。 在麦卡斯科看来,重商主义是运用国家力量将国内制度向外延伸,以拓展受制度保护的贸易范围的一种手段;制度保护是有成本的,尤其在当时恶劣环境下,成本相当高昂,而与现代大国相比,近代早期的民族国家还非常弱小,财政和军事基础都很薄弱,远远没有能力在世界范围内提供普遍保护,况且一国政府也没有义务为他国商人提供保护,所以提供排他性保护是很自然的选择。 早期民族国家缺乏保护海外殖民和贸易所需的财政基础,当时政府收入主要依靠土地和人头税,其承担者是地主和农民,而贸易的直接受益者却是商人和殖民者,对此,重商主义的解决方案是:让政府成为海外贸易的直接受益人,具体做法是,由政府授予特许公司以贸易垄断权,并从红利、特许费和关税中获得财政收入,战争时还可向其借钱,而政府凭借军事实力确保其垄断贸易不受海盗、敌对国家和当地居民威胁。 这样,支持海外贸易的政府只须盯住少数几个港口和垄断贸易公司、几十种商品的大宗贸易,即可获得提供制度保护所需的财政收入,相反,在自由贸易原则下,它可能需要向众多中小商人征税,当时的行政体系尚没有成本合理的方法做到这一点,而且许多受益于其制度保护的交易都将发生在其税收范围之外。 所以,像今天这样的全球自由贸易,只有当主要贸易国家都已建立了起码的契约和财产权保障,且主要大国之间能够达成合作以维持一个支持自由贸易的国际秩序,才成为普遍可行的,实际上,英国也是在赢得拿破仑战争并成为国际秩序主导者之后,才放弃重商主义而转向自由贸易,此时,它对自己及其盟友维持一个亲市场的国际秩序的能力已经有了足够的自信,正如二战之后的美国。 今天,新一轮全球化所取得的成就已让自由贸易深得人心,然而,对自由贸易的支持通常仍停留在原则上,当面对诸如美国制造业岗位减少、底特律衰败这种具体问题时,种种贸易保护论调仍然很有煽惑力,在最近奥巴马和罗姆尼的竞选辩论中,双方也竞相针对中国大放厥词以讨好选民,因而弄清最初导致重商主义的制度原理,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代贸易保护政策背后的政治机制。  
读史笔记#3:吃还是不吃

吃还是不吃
辉格
2012年6月11日

电视剧《舌尖上的中国》播出后受到广大吃货热捧,据说创下了国内纪录片收视纪录,可见这个美食大国确有群众基础,并非浪得虚名;观赏各地美食之余,人们也对不同国家和社会的饮食习俗差异展开了讨论,特别是,为何像英国这样文化的其他方面相当发达和强势的社会,偏偏食物却如此单调乏味?似乎让人费解。

其实,饮食作为与“男女”并列的头号文化元素,在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中起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历来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重视,有许多著作谈论这一主题;现实生活中,当人们来到一个陌生地方,或与来自其他文化的人交谈时,“他们吃些什么?”也常常是首先被提出的问题。

文化差异本身只是个事实,但人会赋予其价值含义,当人们抱持欣赏和体验的心态时,它是新鲜、惊喜和异国情调,而当人们需要标榜自己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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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还是不吃 辉格 2012年6月11日 电视剧《舌尖上的中国》播出后受到广大吃货热捧,据说创下了国内纪录片收视纪录,可见这个美食大国确有群众基础,并非浪得虚名;观赏各地美食之余,人们也对不同国家和社会的饮食习俗差异展开了讨论,特别是,为何像英国这样文化的其他方面相当发达和强势的社会,偏偏食物却如此单调乏味?似乎让人费解。 其实,饮食作为与“男女”并列的头号文化元素,在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中起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历来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重视,有许多著作谈论这一主题;现实生活中,当人们来到一个陌生地方,或与来自其他文化的人交谈时,“他们吃些什么?”也常常是首先被提出的问题。 文化差异本身只是个事实,但人会赋予其价值含义,当人们抱持欣赏和体验的心态时,它是新鲜、惊喜和异国情调,而当人们需要标榜自己的文化特性、寻找优越感或感到受威胁时,差异便成了歧视和取笑的对象,“广东人什么都吃”也就由对多彩饮食文化的赞美,变成一种异样的目光了。 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在“什么都吃”上面确实表现非凡,而南方尤胜北方,岭南尤胜岭北,也是显而易见的;博大繁复的饮食文化,离不开食材的多样化,从技术上看,多样化食材促使厨师开发出各种材料的加工和烹制方法,积累了更多素材和工艺,而从需求面看,食材多样性也训练丰富了食客的味觉,挖掘培养了更广谱的口味和品尝情趣。 灵长类大多是杂食动物,而随着大型猿类从树栖转向地栖,肉食比例提高了(大猩猩是例外),同时在取食对象上变得高度机会主义,黑猩猩从水果、蠕虫、蚂蚁、蜂蜜、鸟蛋到猴子,什么都吃,灵长类还有个恶名:偶尔会同类相食;人类继承了杂食特性,但自从离开丛林来到草原之后,食谱中包含了更多肉食,加上人类膨胀了好几倍的大脑是个高能耗器官,对肉食的需要更加迫切。 不过,尽管人类是杂食性的,却并非来者不拒、同等对待各种食物,在这点上,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遵循一种由“最优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所阐述的策略,根据成长于其中的环境条件来选择其食谱;该策略的原则是以尽可能小的搜寻与采集/捕猎成本,来获取所需营养,所以,当那些容易获取的食物已能满足所需时,较不易获取的那些将会被忽略,最终投入于每种食源上的精力的边际产出率和边际中毒风险将是相等的。 所以,高度杂食性只是人类作为物种的潜能,对于每个特定种群,食谱宽窄取决于所处生态位的资源条件,像因纽特人这样的极地狩猎部落,食谱是非常狭窄的;而对于个人,饮食偏好和对食材的接受能力多半在童年期便已形成,儿童尝试并接受各种食材的学习窗口在三岁时就关闭了,从小没吃过东西长大了就很难再接受,正因此,社会的食物禁忌才很容易通过家庭影响而一代代延续下去。 进入农业时代之后,食谱选择又多了个重要驱动力,与狩猎者和游牧者相比,农耕者的营养瓶颈从能量转向了蛋白质;在土地开垦率低、保留了较多草地、或采用轮作休耕制的社会,可以实行农牧混业,肉食尚能保证;但那些所有土地都已开垦并常年耕作的社会,就要想尽办法寻找肉食了;尽管在驯化了豆科作物之后,农民获得了植物性蛋白质来源,但豆类偏好毕竟很晚才形成,而对肉食的渴望则古老而根深蒂固。 在传统中国,一个十分显著的趋势是,越往南,肉食越稀缺;有几个原因,首先是越往南越缺少饲养牛羊等反刍动物所需的草地,且土地复种指数高,大型肉畜只有猪,而猪虽然产肉效率高,但有个很大的问题:其食谱与人类重合率高,因而难以大批饲养,否则便与人争食了,鸡鸭也有同样的问题。 其次是越往南,粮食的蛋白质含量越低,番薯土豆芋头等块根块茎类的蛋白质含量远低于谷物,而谷物中大米和玉米又低于小麦,同样是小麦,南方小麦也低于北方小麦;这样,南方人必须在主粮之外寻找更多肉食来补充蛋白质,可他们又缺乏大牲口,所以只好挖掘其他一切可能性了:狗肉、马肉、青蛙、山鼠、蛇、蚕蛹、蚂蚱、蝉、水虱…… 不仅是肉食,南方在素食种类也多过北方,当然,南方植物原本就比北方丰富,不过或许这也与南方的致病寄生物较多有关;在中原民族向南方拓垦的过程中,抵抗丛林沼泽地带特有的疫病始终是个大问题,而寻找草药是这一努力的重要部分,尽管效果很难检验,但尽可能开发和尝试各种可食用植物,总是有益的,即便没有疗效,也丰富了食物来源。 一个社会的食谱一旦稳定下来,便成为一种习俗,社会成员会借助它们来建立文化认同和标识共同体身份,此后,即便生态位和资源条件已经改变,饮食习俗仍将以强大的文化惯性延续下去,特别是食物禁忌,是构建文化鸿沟、区别身份、激发敌意的十分有效的符号;今天,犹太人和穆斯林早已散居全球,却仍坚持着古老的闪族食物禁忌(Semitic dietary laws)。
读史笔记#2:国家起源:定居农业 vs 商业

(按:此文是我为《理性乐观派》写的两篇书评的第二篇,为了顺便挣钱,也归入了读史笔记系列中;国家起源是个大而困难的题目,本文观点和用来支持它的一些论断都是试探性的,靠谱程度未知。)

乐观,但不至于这么乐观·之二·国家起源:定居农业 vs 商业
辉格
2012年5月20日

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备受质疑,环境和暖化议题又额外增添了一层灰暗和悲观色调,在某些人眼里,80年代以来的繁荣与乐观似乎只是一场幻梦;在此背景下,马特·里德利(Matt Ridley)的《理性乐观派》不失为一副及时的清醒剂,他以直率而极具说服力的论述,清除了大量难以自圆的谬见和缺乏事实基础的悲观论调。

不过里德利在强调贸易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时,似乎有些矫枉过正,特别是其中两个观点比较惹眼:一是认为市场化的分工与交易在智人进化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二是认为在城市与国家起源中,贸易和商人扮演了核心和主动角色,而国家和国王们则是跟在他们后面的掠夺者和寄生虫,早期国家最终都因国家权力的肆虐而衰亡;第一点我在其他文章中已讨论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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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文是我为《理性乐观派》写的两篇书评的第二篇,为了顺便挣钱,也归入了读史笔记系列中;国家起源是个大而困难的题目,本文观点和用来支持它的一些论断都是试探性的,靠谱程度未知。) 乐观,但不至于这么乐观·之二·国家起源:定居农业 vs 商业 辉格 2012年5月20日 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备受质疑,环境和暖化议题又额外增添了一层灰暗和悲观色调,在某些人眼里,80年代以来的繁荣与乐观似乎只是一场幻梦;在此背景下,马特·里德利([[Matt Ridley]])的《理性乐观派》不失为一副及时的清醒剂,他以直率而极具说服力的论述,清除了大量难以自圆的谬见和缺乏事实基础的悲观论调。 不过里德利在强调贸易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时,似乎有些矫枉过正,特别是其中两个观点比较惹眼:一是认为市场化的分工与交易在智人进化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二是认为在城市与国家起源中,贸易和商人扮演了核心和主动角色,而国家和国王们则是跟在他们后面的掠夺者和寄生虫,早期国家最终都因国家权力的肆虐而衰亡;第一点我在其他文章中已讨论过,本文谈谈第二点。 关于国家起源,传统的解释通常基于剩余和再分配:农业提高了生产率,带来剩余,而定居又让剩余积累成为可能,此时部落中的大人物便有机会控制剩余和执行再分配,并利用所控制资源供养一个脱离食物生产的专业阶层,于是大型永久性建筑、复杂昂贵的工具和武器、文字、艺术等等需要高度分工和专业化的文明产物便涌现了。 但剩余假说有个根本漏洞:生产率提高未必带来剩余,更可能被人口增长所耗尽,历史上多次生产率跃进仅在起初推动了分工和专业化,随后又因人口扩张而再度去分工和去专业化(也即内卷化(involution));而反过来,生产率不提高也未必不能创造剩余,一些技术原始的渔猎社会也有大量剩余产品,并促成了奢侈品消费和阶层分化。(我在《专业化的起源:剩余vs占有激励》中更仔细的分析过这一点,可参考) 其实,让控制剩余从而供养专业化生产成为可行的,不是农业所带来的生产率,而是农业的定居和季节化特征,这两点为有组织的暴力掠夺活动提供了条件;在狩猎采集时代,食物生产的地点和时间皆高度分散和不确定,且收获与消费几乎同步,因而掠夺的收益率并不比自己去打猎高,而定居农业将产出集中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掠夺变得更有利了,而农业村落为了防卫也必须供养职业战士,于是便推动了掠夺团伙和村落争相发展自己的攻防和组织合作联盟的能力,或许最终推动了国家的起源。 可是,掠夺与防卫竞赛只能解释控制剩余和执行再分配的能力,却未能说明为何这些能力会被用来推动分工和专业化,用来生产各种文明产物? 里德利则颇具启发性的将考察国家起源的视角转向了贸易:贸易推动地区间分工,进而推动专业化,让部分人脱离食物生产,而商业活动的记账和契约需要促成了文字的起源;这一转向很有意思,似乎可以避开许多困难。 实际上,有许多强烈迹象表明,国家起源很可能与贸易存在密切关系,出现于苏美尔的已知最早城邦,已被确认为一个由高度发达的商业和金融活动所支撑的城市,而已知最早文字的主要用途,正是苏美尔人的商业和金融记账;阿兹特克帝国的经济基础直接建立在对地区间贸易的严密控制和垄断之上,中国第一个拥有文字的王朝殷商,也很可能以工商业而非农业为其权力基础,甚至“商人”这个词也源自该王朝的名号。(限于篇幅和专业能力,我直接陈述这些判断而没有罗列证据,反正不当作定论就是了,下同。) 以农业解释国家起源面临的另一个困难是,农业未必与定居同步发展,早期农民由于缺乏保持土壤肥力的方法,更可能是游耕的,黄河流域的农业可能直到春秋之前仍采用游耕模式,而城市和城邦则早已出现,这就给国家起源的商业解释留出了空间;实际上,假定早期城市的主要职能是手工业和商业,与既有考古证据也是相容的。 或许有点违背直觉,早期农业社会比后来更成熟的农业更依赖地区间贸易,因为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控制和适应能力尚未成熟,农业村落的产品结构和产量稳定性都难以独立维持生存所需,需要与外界维持一个较大的贸易量;比如,在学会牧场与耕地恰当搭配轮作之前,可能需要进口肉食,再如石器工具远不如金属工具耐用,需要持续稳定的石器供给,而适合做石器的石料并非随处可得。 像欧洲中世纪早期那种自足程度很高、只须极小贸易量即可自我维持的庄园,其实需要大量农业知识的积累,以及技术与工具的长足进步,才能在谷物、肉食、饲料、纤维、建材、燃料、工具、水源等等资源和产品结构上实现完美搭配,在起源之初是难以做到的,或许,正是农业起源催生了贸易需求,为贸易发展提供了动力,而两者继而又共同推动了国家的诞生。 那么,这两种动力中,哪个更关键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最好将组织和创建国家视为一桩生意,看看何种商业模式更可行;前面提到,农业的定居化和季节性为掠夺和占有提供了激励,但以早期农业的人口密度,要供养一支上百人的队伍,需要控制数百平方公里的领地,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县,在当时的武器、交通、通讯和组织手段下,是非常困难的。 相比之下,既然能组织起这样一支队伍,用它来控制若干原料产地、维持几条贸易线路、建立几个手工业和交易中心,倒可能容易一些,因为这些活动在中地理上呈相对集中的点线分布,果若如此,我们不妨设想,早期城邦的创建者,正是这样一些武装贸易组织;并且这一设想与农业解释可以并存:贸易带来的收益为组织提供控制和占有领地所需的人力和财力,令其不仅能够垄断领地内的大宗贸易,还能向农民征税。 国家的这一起源路径,似乎也得到一些事实的印证,各大文明的国家发展史中,城邦常先于农业领地而出现,而这些城邦的工商业规模,常大得与其人口和领地规模不相称,埃及或许是个例外,那大概是因为其农业因集中于狭长河谷而容易被控制;中古到近代航海殖民者的历史也是如此,他们首先建立的是卡法、果阿、澳门和香港这样的贸易据点,很久之后力量足够壮大时才寻求进入腹地,由华人武装海商在婆罗洲建立并维持了一百多年的{{兰芳共和国}},起初也只是个商业城邦。 话说回来,尽管从贸易角度考察国家起源是有益的,然而里德利看待商人与国家关系的方式却过于理想化了,他将商人视为分工与交易的推动者,而将国王视为跟在商人后面的掠夺者和寄生虫,而实际上,在国家建立之前的无政府状态中,平民商人和武装劫掠者是难以截然区分的,当时的人也不会做这样截然分明的自我定位,这是久已习惯了生活于国家秩序之下的现代人的偏见。 在部落时代,人们对待自己人、与本部落有结盟关系的友邻部落成员、陌生或敌对部落成员的态度完全不同,原则上外人都是敌人,想获得陌生部落的产品时,是对等交易还是暴力抢夺,全看当时的风险、时机和力量对比,因而地区间跨部落的运输和贸易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要保护自己免遭抢劫、被交易对手公平对待、确保契约得到履行,都需要凭借自己的力量,正如近古东南亚海上世界的无政府状态下,商人都依靠自我武装并结成互助联盟,而这些武装组织一旦建立起来,便可能逐渐从具体的商业经营中脱离出来,而专以提供保护和秩序为其盈利基础,最终发展成为国家。 我们并没有理由相信,商业组织先于暴力组织而发展,并因而认为和平交易是人类更古老更牢固的本性;更可能,他们原本就是一体的,武装组织与商业活动互为支撑、同步发展,直到国家成为一种以领地和税收为基础的普遍秩序提供者,商业才从中脱离而成为平民活动,这也意味着,在交易和掠夺之间,人性并不更偏爱其中任何一种,全看特定制度条件和博弈格局下怎么做更有利,对此过于乐观反倒是危险的。
读史笔记#1:铁鎝与秧马

铁鎝与秧马
辉格
2012年5月6日

在唐宋农民的眼里,铁鎝(dā)大概是一种古怪的农具,其形状介于钉耙二齿镐之间,齿长且笨重,很难想象它是用来做什么的,若是像钉耙那样用来耘地,除草、碎土和平整,齿无须如此厚长,若是用于干松旱地里浅耕或松土,那么锄头的宽刃比尖齿效率更高,若是用来对付坚硬的处女地,则寡齿重镐更好。

实际上,铁鎝是一种翻耕农具,其长齿是用来对付水田的粘湿土壤的,自清中期直至当代手扶拖拉机普及之前,它都是江南平原水稻区的必备农具;那么为何不用牛和犁呢?适合于水田的江东犁,不是在晚唐便已出现、宋代早已普及了吗?答案是用不起。

记得90年代旅游业兴起之初,江南孩子在浙南和江西农村初见耕牛时,都颇觉新奇和兴奋,而大人们常把这解释为落后的象征,他们错了,耕牛着实是丘陵与山地农民的骄傲,江南早已不见耕牛,不是因为他们买得起拖拉机,而是因为养不起耕牛,也因为人力比牛力更廉价。

饲养耕牛需要大量草料,在全部土地都已开垦来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极高复种度完全排挤了休耕期、秸秆也都用作肥料和燃料的江南平原,养牛的代价已难以承受,而丘陵山地的非适耕土地则让那里的农民仍养得起耕牛。

耕牛成本在提高,人力却在贬值,随着人口密度不断提高,每家农户的耕地日益缩小,农民甘愿向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动来换取少得可怜的额外产出;明清以降,江南农户拥有的耕牛越来越少,到清中后期,铁鎝与人力已完全替代了江东犁与耕牛,成为水田翻耕的主流手段,历来都被视为农家命根子的耕牛,终于被舍弃了。

不仅是犁,诸如踏犁、风车、水力磨、大型水力纺车等 标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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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鎝与秧马 辉格 2012年5月6日 在唐宋农民的眼里,铁鎝(dā)大概是一种古怪的农具,其形状介于钉耙二齿镐之间,齿长且笨重,很难想象它是用来做什么的,若是像钉耙那样用来耘地,除草、碎土和平整,齿无须如此厚长,若是用于干松旱地里浅耕或松土,那么锄头的宽刃比尖齿效率更高,若是用来对付坚硬的处女地,则寡齿重镐更好。 实际上,铁鎝是一种翻耕农具,其长齿是用来对付水田的粘湿土壤的,自清中期直至当代手扶拖拉机普及之前,它都是江南平原水稻区的必备农具;那么为何不用牛和犁呢?适合于水田的江东犁,不是在晚唐便已出现、宋代早已普及了吗?答案是用不起。 记得90年代旅游业兴起之初,江南孩子在浙南和江西农村初见耕牛时,都颇觉新奇和兴奋,而大人们常把这解释为落后的象征,他们错了,耕牛着实是丘陵与山地农民的骄傲,江南早已不见耕牛,不是因为他们买得起拖拉机,而是因为养不起耕牛,也因为人力比牛力更廉价。 饲养耕牛需要大量草料,在全部土地都已开垦来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极高复种度完全排挤了休耕期、秸秆也都用作肥料和燃料的江南平原,养牛的代价已难以承受,而丘陵山地的非适耕土地则让那里的农民仍养得起耕牛。 耕牛成本在提高,人力却在贬值,随着人口密度不断提高,每家农户的耕地日益缩小,农民甘愿向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动来换取少得可怜的额外产出;明清以降,江南农户拥有的耕牛越来越少,到清中后期,铁鎝与人力已完全替代了江东犁与耕牛,成为水田翻耕的主流手段,历来都被视为农家命根子的耕牛,终于被舍弃了。 不仅是犁,诸如踏犁、风车、水力磨、大型水力纺车等宋代大量涌现并广为使用的节省劳动型工具和机械,在明清都逐渐消失了,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秧马了;如今,插秧已成为水稻耕作的象征性景象,其实水稻原本无须移栽,它是土地稀缺的产物,为了提高复种率,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极为高昂的,插秧不仅辛苦,而且严重损害健康,它生动体现了人力相对于土地资源的贬值。 初见于北宋的秧马,便是为拔秧和插秧而设计的农具,可像小船般滑行于水田之中,让劳作者坐在里面从而避免弯腰;宋元两代秧马曾广泛流行于水稻区,苏轼的《秧马歌》更令其美名远扬,然而到清代,秧马已很少见到[1. 注:我看到的几份材料都说秧马到清后期已很少使用,不过有朋友告诉我,据他所见在江汉平原秧马仍被广泛使用,这或许反映了江汉平原与江南在人口压力和农业内卷化程度上的差异。],人们只能在农书上一窥其风采;秧马的消失,据说是因为水稻种植密度提高,但也可能只是因为人力越来越廉价,便和其它劳动节省型农具一样被遗弃了。 由汉至唐,中国的人口峰值始终被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在五六千万,此后的两次农业革命将极限翻了几番,第一次发生在北宋,以引入占城稻为标志,并围绕水稻暴发了一系列创新,包括品种改良、周期缩短、复种率提高、适应性拓展,还有大量新型农具和机械的发明,第二次是在晚明到早清,以引入美洲旱地作物为标志,向丘陵山地大规模拓垦,同时,作物多样化也大幅提高了传统耕作区的抗灾能力。 两次革命初期,都经历了土地单产提高、可垦地增加、劳动力紧缺、农民状况改善的可喜局面,但不出百年,随着人口再次逼近新的极限,土地退化、人均耕地缩减、劳动边际产出递降等马尔萨斯周期后半段的种种特征逐渐浮现,最终当人均耕地减至仅一亩多时,一切昂贵的耕畜、机械和农具,便相继成为不堪负担的奢侈品。 山区的情况也好些,那里总会留下一些难以垦殖的土地可供养牛,同时,山区的单位土地产出率总是低于冲积平原,因而人口密度不会达到后者的高度,即便最肥沃的山谷土地也不如冲积平原的土地肥沃,因为水流总是不断将营养物质从上游往下游搬运,而且山地拓垦所导致的水土流失越是严重,营养搬运的速度越快。 这样,尽管旱地作物的引入也增加了山区人口密度,但那里人力相对于土地和工具贬值的程度不如平原严重,或许正因此,那里保留下来的耕畜和劳动节省型农具,也相对多一些。